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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之星評比方案範文(精選3篇)

崗位之星評比方案範文(精選3篇)

崗位之星評比方案範文 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委《關於深入開展“幹部創先、勇闖新路”創新創業主題實踐活動的方案》(幹辦字〔20xx〕39號)和縣直機關工委《關於縣直機關打造讓黨放心、人民滿意的模範機關的工作方案》(幹直髮〔20xx〕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系統深入開展“奪旗、爭星、亮牌”活動。

崗位之星評比方案範文(精選3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和井岡山精神,緊扣省、市、縣黨代會總體思路,深化“五型”政府建設,聚焦“作示範、勇爭先”目標定位,保持“闖”的精神、提振“創”的幹勁、鍛造“幹”的作風,打造讓黨放心、人民滿意的模範機關,激勵全系統黨員幹部爭先創優,奮力譜寫新時代水利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為新干爭當吉安建設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排頭兵貢獻力量。

二、目標要求

圍繞黨建工作、中心與業務工作、機關效能、工作作風等方面,在局直各單位及其下屬各站、局機關各股室進行流動紅旗評比,在黨員幹部中進行“崗位之星”評比,對錶現落後的集體、黨員幹部及時亮黃牌警示,激勵全系統黨員幹部精神狀態、能力作風明顯提升,各項工作縱向有進步、橫向有進位、整體上台階,以實際行動爭創新干水利“吉先鋒”品牌。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學習提素質。以“學習強國”、江西幹部網絡學院為主課堂,結合“三會一課”、主題黨日、廉政警示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提升政治理論修養,堅決捍衞“兩個確立”,切實做到“兩個維護”。將完成主課堂階段性學習課時作為評先評星的前提條件,未完成階段性課時任務的取消當季評先評星資格。

(二)嚴肅紀律強作風。把遵守各項紀律作為評先評星的必要前提,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的,特別是對工作不落實的“六種表現”和“十型”作風,違規從事參與民間借貸、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吃喝、收送禮品禮金、違規酒駕醉駕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集體或個人在規定期限內的評先評星資格,並在系統通報,亮黃牌警示。

(三)列明清單踐承諾。推行工作任務清單化管理。局直各單位及其下屬各站、局機關各股室要對照主責主業、上級要求,既要列出路長制、疫情防控、全國文明城市創建、開放型經濟、宣傳報道、平台學習、脱貧攻堅幫扶等共性任務清單,又要列出涉及水利建設與管理、防汛抗旱、河湖長制、水資源節約保護、水環境治理、水生態文明建設、水行政審批與水行政執法、水土保持、水利改革、城鄉供水暨農村水利水電、數字水利、水庫移民、立項爭資、規劃計劃等方面的業務任務清單,對標對錶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明確爭先創優目標,劃清路線圖,制定時間表,主要負責同志要簽訂責任書,黨員幹部要按照分工對錶對標領任務、簽訂承諾書,做到年初下單明責任、過程跟蹤問績效、年終考核交總賬。黨員簽訂承諾書須緊扣“我是黨員我爭先”目標定位,就做好新時代合格好黨員作出鄭重承諾。承諾目標應量力而行、盡力而為,既要防止目標過高、難以實現,又要避免標準過低、不經努力就能實現。對未按要求履行責任、踐行承諾不到位的,取消集體、個人在規定期限內的評先評星資格。被上級局本級通報批評的及時亮黃牌警示。

四、考核評價

開展“奪旗、爭星、亮牌”活動,必須發揮好考核評價的“指揮棒”作用,通過定期考核評價,推動活動高效有序深入開展。

(一)評選“流動紅旗”先進集體

1.評選對象

縣水利局內設10個股室,局直單位及其下屬6個管理站。

2.評選程序

“流動紅旗”先進集體按照民主測評、局班子集體研究、公示反饋的程序,實行一季一評,每季3個。

(1)民主測評。次季度初,局活動辦負責召集局直各單位股級以上幹部和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進行無記名投票,取前4名推薦上報到局黨組會議研究。

(2)局黨組會議研究。收到民主推薦名單後,局黨組應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會議,研究推薦名單,確定3個“流動紅旗”先進集體。

(3)評選公示。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先進集體名單後,應及時在黨務政務公開欄中、贛政通工作羣中進行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如在公示期內收到異議的,局活動辦應儘快調查核實,並提出調整意見報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3.獎勵辦法

如公示期內未收到異議,對榮獲季度“流動紅旗”的先進集體進行通報表彰,授流動紅旗一面,在榮譽欄中張紅榜公佈。

4.評選要求

評選“流動紅旗”先進集體,應對照共性任務清單和業務任務清單,從完成任務的進度、質量、績效,獲得上級的表彰,參加上級會議的經驗推介,以及對接協調和內部團結協作等方面,實事求是進行評價。

集體或個人受到紀檢效能通報,或因業務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級通報批評,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況的,在上級規定的追責問責期內取消集體評先資格。

(二)評選“崗位之星”先進個人

1.評選程序

爭創“崗位之星”按照內部推薦、民主測評、局黨組集體研究、評選公示的程序進行。實行一季一評,每季3人。

(1)內部推薦。每季度末,每個局直單位推薦3人、每個局機關股室推薦1人季度“崗位之星”候選人,報局活動辦。如無合適人選,可零上報。

(2)民主測評。次季初,局活動辦負責召集局直各單位股級以上幹部和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對擬推薦的季度“崗位之星”進行無記名投票,取前4名推薦上報局黨組會議研究。

(3)局黨組會議研究。收到民主測評推薦名單後,局黨組應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會議,研究推薦名單,確定3個“崗位之星”先進個人。

(4)評選公示。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先進集體名單後,應及時在黨務政務公開欄中、贛政通工作羣中進行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如在公示期內收到異議的,局活動辦應儘快調查核實,並提出調整意見報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2.獎勵辦法

對榮獲季度“崗位之星”的先進個人,給予通報表彰,頒發榮譽證書一本,並張榜公佈。

3.評選要求

評選“崗位之星”應堅持客觀公正、好中選優原則,重點圍繞“創先創新、理論學習、崗位職責、工作紀律、廉潔自律、服務水平、團結協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未按要求完成階段內平台學習任務和志願者服務打卡任務的,取消“崗位之星”評選資格。黨員必須具備能夠以合格共產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各個方面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以實際行動踐行“我是黨員我爭先”承諾。推薦、評選中出現不真實或獲評人員思想行為表現不良等情況,一經查實,取消其評先資格。

(三)亮黃牌警示

1.警示事項

對辦事拖拖拉拉、效率低下,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對幫扶、服務、管理對象態度冷漠,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對不服從領導分工,工作推諉扯皮的;對破壞單位內部團結影響惡劣的;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級有關規定、單位內部規章制度被通報的;受到上級及縣局通報、處分的集體或個人及時亮黃牌警示。

2.警示方式

“亮黃牌警示”採取在系統內下文通報、贛政通工作羣中發佈、公示欄張貼等方式進行。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楊菊如任組長,副局長肖國羣、劉興斌、徐小勇、河長辦專職副主任吳景如任副組長,局直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水利局“奪旗、爭星、亮牌”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黨建辦,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考核評價、總結宣傳、信息收報等日常工作,劉興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曹毛如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李文智、顧瑤琪兼任活動辦工作人員。

二是開展踐諾承諾。根據推行工作任務清單化管理要求,局直各單位及其下屬各站、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要簽訂《任務清單責任書》(附件1),列出共性任務清單和業務任務清單,明確爭先創優目標,劃清路線圖,制定時間表。黨員幹部要按照分工對錶對標領任務,簽訂《崗位責任承諾書》(附件2)黨員同志簽訂承諾書還應緊扣“我是黨員我爭先”目標定位,就做好新時代合格好黨員作出鄭重承諾。《任務清單責任書》、《崗位責任承諾書》要求7月18日前上報局黨建辦。

三是強化結果運用。局直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推進落實,確保“奪旗、爭星、亮牌”活動取得實效。縣局將“奪旗、爭星、亮牌”活動納入年度目標管理重要考核內容,獎懲結果與集體、個人評先評優掛鈎。

四是注重總結宣傳。各單位要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LED屏等多種宣傳載體和報紙、媒體、行業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媒介,及時總結宣傳活動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成效,既要廣泛宣傳遵紀守法、盡職盡責、創先創新、敢於擔當、愛崗敬業、甘於奉獻、勇爭一流的先進事蹟,大力營造“比學趕超”濃厚氛圍,又要敢於揭露、曝光身邊的負面典型,發揮教育警示作用。

局直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應在每季度的第三個月20日將《縣水利局季度“崗位之星”推薦表》(附件3)報局活動辦。

崗位之星評比方案範文 篇2

為加強公司企業文化建設,不斷增強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勵工作業績突出、綜合表現優秀的員工,公司將開展“優秀員工”評選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評選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評選週期

每月組織一次評選

三、評選範圍

1、凡在本公司入職滿一個月的員工均可參與月度優秀員工評選

2、優秀員工人選應以各部門基層員工為主、管理層員工為輔

四、名額分配

1、以部門為單位組織評選,部門人數在10人(含)以下,每月可選送2名,部門人數在10人以上,每月可選送3名

2、人事行政部每月根據各部門選送的人員,評選出不超過5名優秀員工

五、評選標準

工作業績——目標管理指標達成率100%。

工作質量——出色、準確無任何差錯完成上級佈置的任務。

工作技能——具有極豐富的.專業技能,能充分完成本身職責。

工作態度——工作努力、主動,能較好完成分內工作。

團隊合作意識——有較強的團隊合作意識,用心配合他人完成任務並分享自己的經驗技術。

工作紀律——遲到不允許超過2次/月;事假不超過1天/月;

服裝無違規現象。

物品擺放貼合規定

學習意識——優秀的自己學習意識,樂於理解公司安排的各種培訓,提高自身的綜合潛力。

創新潛力——工作中鋭意求新,經常提出新想法、新措施與新的工作方法。

職責感——有用心職責心,能徹底達成任務,能夠放心交付工作。

溝通協調——善於上下溝通、平衡協調,能自動自發與人合作

六、評估人及注意事項

1、工作業績由被評估人的直接上級評估,工作質量、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團隊合作意識。

2、團隊合作意識由被評估人平級同事(至少2人)評估,可由被評估人指定人選。

3、工作紀律由人事行政部評估。

七、評選流程

1、每月5日前各部門主管、經理完成部門內員工評選,並填寫《優秀員工評價表》報人事行政部。

2、每月8日前人事行政部完成優秀員工評選及《優秀員工評價表》的分析,並將優秀員工照片及業績簡介張貼於公告欄內。

崗位之星評比方案範文 篇3

各分公司、公司各職能部門:

為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員工敬業愛崗,增強企業凝聚力,根據公司《薪資管理制度》中月薪制人員的績效考核工資,制定本考核管理辦法。

一、總公司成立考評小組

1、考評小組主任由董事長張蘭岐擔任,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王仲濤擔任,成員由辦公室主任李忠春,創建辦主任開建梅,財務部經理李忠,人力資源專員何慧英組成。辦公室具體日常事務由人力資源專員負責;

2、考評領導小組職責:制定考核辦法,指導部門考核工作。

3、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4、各分公司負責人的考核由總公司考評辦公室組織實施。對各分公司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分公司領導組織實施。對總公司機關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辦公室李忠春、康璐負責。

二、考核範圍

全體員工

三、考核辦法

(一)分公司經理、副經理、負責人按照簽訂的年度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

(二)其他員工按其工作效率和質量進行考核,相關員工績效考核表

四、考核標準

(一)部門經理、副經理、負責人員考核,滿分100分;按照簽訂目標考核責任履行的情況發放績效考核工資: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發放當月全額績效工資;

2、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發放當月85%績效工資;

3、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發放當月70%績效工資。

(二)員工績效考核滿100分,按照員工績效考核表的考核得分發放考核工資,具體考評標準如下:

1、當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績效考核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

2、當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無績效考核工資;

3、新增員工或辭職員工,當月績效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30天)×出勤天數。

五、考核工資列支及考核工資發放方式

(一)考核工資均從公司的薪資總額列支;

(二)考核工資發放形式按季度發放。

六、員工的季度績效考核工資須經分管領導、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隨當月考勤一同報人力資源部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後在每季度後一個月30日前發放。

七、任何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發現一次,對弄虛作假者扣發當月薪資,同時對相關審核人員及分管領導按當月薪資的20%進行處罰。

八、本辦法自20xx年6月1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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