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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市政府)

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市政府)

為切實加強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全州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結合公安部“5·14”、省消防安全委員會“5.22”會議精神,州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州集中開展夏季消防檢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夏季消防檢查工作方案(市政府)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以夏季消防檢查為牽引,以構建法治消防為着力點,推動基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夯實隱患整治、監督執法、執勤訓練、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消防安全宣傳“六項基礎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執法、科學施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行業部門監管、社會單位自我管理、羣眾自防自救“六個水平”,切實增強全社會火災抗禦能力,確保夏季全州不發生較大以上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夏季消防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州政府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李xx 州政府副州長

副組長:陳xx 州政府副祕書長

徐xx 州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

成 員:州消防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隊,辦公室主任由州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徐廷煥兼任,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對全州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進行統籌協調,促進夏季消防工作的有效開展,並適時進行督導、檢查。辦公室負責上傳下達、文件起草、宣傳發動、信息溝通和指導各縣(市)、xx試驗區開展好夏季消防工作。

三、工作內容

(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方面

1.排查範圍。

易燃易爆企業、人員密集場所、文物古建築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及區域性火災隱患、30户以上木質結構連片村寨、大型城市綜合體、工業園區、養老院、福利院及醫院。

2.整治重點。

(1)易燃易爆企業。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維護保養不到位,日常消防檢查巡查不落實,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不到位,滅火藥劑儲備不足,滅火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未開展演練,未按要求建立企業消防隊,未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等。

(2)人員密集場所。主要整治消防手續未辦理,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專兼職人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和保安等五類人員未培訓,日常消防檢查巡查不落實,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維護保養未落實,疏散通道不暢通,裝修裝飾材料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用火用電不規範,違規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滅火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未開展演練等。

(3)文物古建築場所。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不能正常運行使用,工作人員未培訓,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管理混亂,違規住人,滅火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未開展演練等。

(4)勞動密集型企業。按照州安委會關於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部署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維護保養不到位,日常消防檢查巡查不落實,違規設置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等。

(5)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及區域性火災隱患。重點對各地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區域性火災隱患和城鄉結合部開展治理,主要整治整改方案制定不符合實際,整改主體責任不落實,整改期限不明確,整改措施不落實,整改期間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等。

(6)30户以上木質結構連片村寨。按照州政府《xx農村大村寨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方案》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水改”、“電改”、“灶改”工作緩慢,志願消防隊未建立等八項工作措施未落實的情況。

(7)大型城市綜合體。主要整治消防手續未辦理,消防管理主體不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運行不正常、維護保養不落實,未按規定建立專職或志願消防隊,滅火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未開展演練等。

(8)工業園區。主要整治消防規劃未制定、實施與建設不同步,進駐企業消防手續未辦理,消防管理主體不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運行不正常、維護保養不落實,未按規定建立專職或志願消防隊,滅火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未開展演練等。

(9)養老院、福利院及醫院。主要整治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不完善,電氣線路安全隱患突出,報警和疏散逃生設施不完善,滅火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未開展演練等。

(二)消防安全檢查方面

1.各縣(市)人民政府、xx試驗區管委要於6月10日前印發細化方案,召開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會議部署當地夏季消防工作。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要明確各成員單位夏季消防工作的職責,部署開展好本系統領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2.州級住建、民政、文廣、教育、衞計委、旅遊、商糧、安監、工商9個行業部門要印發文件部署本系統夏季火災防控工作,每月向州政府報告排查整治情況。消防安全委員會其它成員單位應明確檢查重點,部門分管消防工作領導要每月帶隊開展1次消防安全檢查。

3.各地要緊盯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消防安全工作,期間,各地政府要組織文化、工商、安監等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消防檢查,對重點區域實行巡防看守。

4.民政、衞生、消防等部門要立即組織對轄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等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掌握單位消防安全狀況,摸清底數,建立台賬。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實,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當地政府要牽頭協調解決。

5.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鐵腕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九小”場所和列管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管,加大檢查力度和頻次。

(三)滅火救災方面

1.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綜合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指揮長機制,充實建築結構、石油化工、醫療衞生、交通運輸等專業人員,健全應急救援專家隊伍,積極實施等級調派、力量編成和專業化指揮,不斷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2.大力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年內,完成目標責任書規定的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未建立專職消防隊的鄉鎮要積極組建由鄉鎮常駐成年人口組成的志願消防隊,人數不得少於15人,並配置手抬消防泵、水帶、水槍等滅火設施,開展消防演練,以便及時撲救初起火災。

3.公安消防機構要重點針對夏季火災多發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企業和文物古建築,制修訂滅火救援預案,開展“六熟悉”、實戰演練等,確保隊伍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

(四)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方面

1.各地規劃部門要對轄區城市和鄉鎮消防規劃開展一次核查,重點檢查是否科學編制城鄉消防規劃,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是否與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同步發展,檢查情況於6月底前報當地政府備案。

2.各地政府牽頭,部門參與,組織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當地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裝備“欠賬”情況,逐項制定補建計劃,按照年度任務加快建設進度,全面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責任。

(五)消防安全宣傳方面

1.各地要以提高羣眾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羣眾自防自救能力、增強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和確保火災形勢穩定作為目標,充分利用公眾媒體傳播力量,增加宣傳頻次和密度,延伸宣傳觸角。紮實部署開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機關、進網站”工作,中國小校消防知識進教材和課時教學,大學在新生軍訓中開展消防知識與技能教學活動,民航、鐵路等行業在交通工具內宣傳提示消防常識,單位開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員工“一懂三會”教育培訓,文化娛樂場所開機、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當地政府網站或門户網站開設消防頻道或網頁等。

2.各地要在當地主流媒體開設專欄,刊播夏季消防檢查動態和消防安全常識,每月在當地有影響的電視、報刊推出一期專題報道。公安消防機構要利用移動互聯網消防信息服務平台按要求發送消防安全常識和業務指導信息,重大安保活動及節慶期間向“目標人羣”發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

3.定期開放消防隊站、消防科普教育館等場所,接受羣眾參觀體驗,不斷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

四、時間步驟

夏季消防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0日前)。各地要召開專題會議,對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任務,開展排查摸底,利用新聞媒體和社會宣傳資源廣泛發動,營造社會輿論聲勢。

(二)全面檢查階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各部門對照工作內容逐條分解,逐條落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三)總結考核階段(9月20日前)。州政府將組成檢查組,對各地夏季消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驗收,並在全州範圍內通報。各縣市政府、xx試驗區管委會要組織檢查組,對本地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查找不足,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治火災隱患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夏季消防檢查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其作為加強消防現實鬥爭、夯實火災防控基礎、建立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迅速行動起來,認真分析本地消防安全規律和特點,不斷細化工作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做到組織領導到位、部門協同到位、責任落實到位。要結合各項目標任務,統籌推進工作開展,在穩定火災形勢的同時,要帶動基層基礎工作開展。

(二)實施羣防羣治,逐級落實責任。各縣(市)政府、xx試驗區管委分管消防工作領導要帶隊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推動解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城鄉消防規劃、消防安全佈局和公共消防設施、消防隊站、消防裝備建設、基層消防組織運行等重大問題,推動行業部門落實部門監管職責,組織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檢查,制定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和工作制度,形成消防工作齊抓共管的格局。各地要督促各類社會單位場所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繼續深入推進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社會單位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加強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查評估。督促鄉鎮、街道、農村、社區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綜治辦、安監站、居(村)委會、治安巡防隊、消防協管隊伍等基層力量,對網格內的小單位場所及居(村)民樓院、村組進行全面排查,發動羣眾開展家庭火災隱患自查。公安派出所要發揮點多面廣、情況熟悉的優勢,對轄區開展消防安全排查,及時督促整改隱患,隨時提示消防安全。

(三)加大執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各級公安、消防、安監等執法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該罰款的一律罰款,該責令“三停”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該查封的一律查封,該拘留的一律拘留,決不姑息遷就、養患成災。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從嚴、從重處罰,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特別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廣泛開展宣傳,全面營造氛圍。各地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公共媒體,向社會公告夏季火災特點,廣泛開展針對性提示宣傳。要掀起強大聲勢,既要宣傳黨委政府重視支持依法整治火災隱患的決心和舉措,也要宣傳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服務企業、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進一步提升羣眾消防安全感和滿意度。要組織黨政領導、單位法人、幹部職工、學生、居民等參觀消防教育館、消防隊站,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知曉率。

(五)嚴格落實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各級政府全面負責本地區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為主要責任人。各級政府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層層落實責任,把任務分解到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抓好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期間,凡因工作不負責任、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導致發生較大以上或有影響的火災事故,將嚴格追究責任,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各縣(市)、xx試驗區制定的夏季消防檢查實施細化方案請於6月10日前報州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每月25日前上報當月工作開展情況,9月15日前上報總體工作總結。州政府將適時召開調度會,通報工作情況,推動各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

(聯繫人:孫xx;聯繫電話:13595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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