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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調研報告4篇大綱

民政調研報告4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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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XX〕45號)發佈後,我市各級民政部門從健全完善制度、加強機制建設、規範審核審批、強化能力保障等方面入手,迅速抓好貫徹落實。近期,我們根據省民政廳《關於做好民政部調研督查準備工作的通知》,又在全市廣泛開展了調查研究,進一步推動全市城鄉低保工作向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發展。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民政調研報告4篇大綱

一、調研情況

(一)國發45號文件落實情況

一是進一步強化了低保制度建設。國發45號文件下發後,我市各級民政部門認真組織幹部職工學習宣傳貫徹文件精神,重點對規範低保審核審批程序、建立低保信息核查機制、強化機構建設等方面提出的新舉措、新要求進行了認真研讀。同時,各區(縣)民政局就如何深入貫徹文件精神廣泛徵求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意見和建議,並從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建立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聯合比對機制和信息管理平台,強化低保經費保障等方面出台城鄉低保管理辦法和相關的配套措施。市民政局根據近期調研情況又起草制定了《武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重點從規範保障標準制定、規範低保對象認定、規範審核審批程序、健全完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強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動態管理機制、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監督機制以及強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確保國發45號文件精神嚴格落實到位。目前,《實施意見》已開始徵求各部門意見建議。

二是進一步健全了運行機制。為進一步健全低保運行機制,我市各級民政部門按照省民政廳要求,不斷創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率。首先,着力建設低保家庭信息核查比對機制,進一步加大救助申請家庭收入財產核查力度。市民政局聯合市公安、人社、住房、公積金、工商、税務等部門制定下發了《關於建立城鄉低保家庭信息比對工作聯動機制的意見》,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聯合比對,嚴把入口關,初步建立起了跨部門、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各區(縣)民政局根據國發45號文件精神和與市民政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要求,及時向區(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做了專題彙報,進一步健全工作機構和信息核對平台,爭取年內成立區(縣)級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查中心,逐步完善低收入家庭核對機制。其次,為提升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區(縣)民政局於XX年底前,正式啟用了全國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在加強低保工作人員培訓的同時,對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各類信息進行了逐一錄入,三次核實。低保信息數據通過採集錄入系統實現了網絡即時傳輸,電子化存儲和終端“一鍵”管理,極大地提高了低保對象的審核審批效率,為推進“陽光低保”提供了信息化支撐。

三是進一步提高了城鄉低保補助水平。根據省上為民辦實事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了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城市低保標準提高15%,由原來的255元提高到294元,月人均補助水平提高10%,由原來的224元提高到247元;農村低保標準提高28%,由原來的1488元提高到1907元,月人均補助水平提高13.5%,由原來的89元提高到101元;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由原來的1800元提高到XX元,全市平均供養標準提高到2700元。其中:集中供養標準由2614元提高到2814元,分散供養標準由2470元提高到2670元。截止3月底,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對象21508户、51449人,保障標準294元,月人均補助水平247元,發放保障金4240.21萬元;保障農村低保對象76544户、204249人,保障標準1907 元,月人均補助水平101元,發放保障金7905.79萬元;供養農村五保對象9704户、10269 人,集中供養標準2814 元、分散供養標準2670元,發放供養金841.94萬元。

(二)基層民政能力建設情況

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層羣眾,民政的各項任務、法規政策都要靠基層民政幹部去貫徹落實。近年來,全市各級民政部門採取有效措施,狠抓基層民政能力建設,着力提升民政綜合軟實力,為推動民政事業健康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證。

一是健全工作機構,保障工作經費。在全市98個鄉鎮設立了民政工作辦公室,分別配備了1—3名工作人員,為提高工作效率,各區(縣)為各鄉鎮民政辦配有電腦、打印機、檔案資料櫃等必要的辦公設備,並統一制定了業務操作規程,印製了介紹政策規定、申請程序、救助標準等內容的便民手冊,同時,多方爭取,及時下撥工作經費,確保了基層民政工作有地方辦事、有人員幹事、有制度管事、有經費辦事。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首先,各區(縣)民政局每年舉辦1—2次由各鄉鎮民政辦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參加的業務培訓班,重點對城鄉低保、救災救濟、優撫安置、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等方面的業務培訓,提高了民政幹部的服務意識和業務能力。其次,堅持每週學習制度,全面轉變幹部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學風,培養服務型、業務型、學習型、和諧型基層民政幹部,努力打造一支業務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甘於奉獻的民政幹部隊伍。第三,加強廉政建設,實行崗位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心不強、違反工作原則、違規操作的人員及時進行警示,對投訴事項及時調查處理,確保工作按章操作,規範運行。

三是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市上將民政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形成了“黨政領導、民政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各級民政部門及時主動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彙報工作進展情況及存在的突出困難與問題,爭取上級重視和支持,將民政工作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並納入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量化考核,確保任務落實。對黨政關切、社會關注、羣眾關心的城鄉低保、五保、醫療救助、優待撫卹等重點難點熱點工作,每年都組織開展自查自糾活動,並主動會同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聯合督查,確保政策落實、工作規範和資金安全。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層羣眾,民政的各項任務、法規政策都要靠基層民政幹部去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對民政對象的關懷和温暖,也只有通過基層民政幹部才能送到千家萬户,因此,可以説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層,重心也在基層,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層,這是長期困擾民政部門的一大難題。特別是近年來,民政工作內涵不斷豐富,外延不斷拓展,同時,隨着鄉鎮服務的民政對象日益增多,基層民政機構承擔的工作任務日益艱鉅,工作壓力日益增大,基層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務與現行機構、人員、規範化水平不相適應的矛盾十分突出,影響了各項民政政策在基層的落實,制約了民政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一)工作任務繁重,人員編制偏少。基層民政幹部普遍存在人少、事多、壓力大的問題,服務對象範圍廣、數量多,在業務工作十分繁重的情況下,民政幹部還必須從事鄉(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甚至一些鄉(鎮)的民政幹部還要辦理殘聯、民族宗教等事務,工作繁瑣、任務壓頭,十分艱辛。僅拿城鄉低保來説,全市保障城鄉低保對象25萬多人,按照規範化建設要求,要一户建一檔,不僅要入户調查,還要手工填寫,最後逐項輸入電腦。同時,按照動態管理的要求,定期都要對保障對象進行重審調查審核,鄉鎮民政辦1—3名民政幹部顯然力不從心。

(二)工作經費不足,辦公條件落手。基層民政基礎設施十分簡陋,難以適應現代辦公要求,有的鄉(鎮)民政辦沒有獨立辦公室,只好合房辦公,有獨立辦公室的面積也不足30平方米。有的鄉鎮沒有配備數碼照相機,擁有攝像機的鄉鎮更少,辦公電腦平均每個鄉鎮才1台,一些鄉鎮就文件櫃、打印機都配置不齊,完全不能適應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三)管理體制不順,人員更換頻繁。目前鄉鎮民政助理員的編制、人事權都在所屬鄉鎮,市、區(縣)民政局對其沒有管理權,這樣一方面導致民政助理員更換頻繁,流動性大,穩定性差,給民政工作的連續性帶來不利影響,另一方面鄉鎮安排其它工作,民政助理員不得不擠佔時間從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按質完成。

三、加強基層民政能力建設的建議

(一)充實工作力量。在鄉鎮設立專用的民政辦公室,並充實鄉(鎮)民政辦力量,建議萬人以下的鄉鎮定編不少於3-5人,萬人以上的鄉鎮定編不少於5-7人,隸屬區(縣)民政局和鄉(鎮)雙重管理。在村配備1名民政管理員,將民政服務管理職能向村社區一級延伸,所需人員在政府購買服務的公益性崗位中解決,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確保民政工作人員專職專用。

(二)改善辦公環境。在辦公場所建設方面,參考鄉(鎮)公安、司法等單位的做法規劃建設專用辦公場所,列入地方財政預算,通過向發改部門報項目解決。在硬件設施方面,多渠道增加投入,配齊辦公所需的電腦、打印機、電話及救災交通工具,努力改善辦公條件。

(三)強化制度管理。把基層民政工作納入黨政領導崗位目標責任制,與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民政工作內部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辦事、規範管理,確保各項民政工作和民政政策落實到位。

民政慈善工作調研報告2019年民政調研報告(2) | 返回目錄

民政慈善工作調研報告

為了更好地籌劃好××區慈善建設工作,我局經區領導同意,於10月30日組成考察組趕赴××市××縣考察慈善工作,現就將考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縣地處××東南部,××東北部,是千里贛江的發源地,因環山多石,聳峙如城而得名。全縣總面積為1581.53平方公里,轄5鎮5鄉131個行政村,9個城區居委會,總人口30.61萬,其中農業人口25.9萬,是一個經濟欠發達山區農業縣。1998年成立了慈善會, 12年來,累計接受縣內外各方捐贈款物及慈善項目資金1498萬餘元,救助困難羣眾5萬餘人次,實施慈善項目36個,為慈善事業穩步發展夯實了基礎,為××縣經濟社會的文祕雜燴網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得到了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縣委、縣政府的表彰和獎勵,多年被評為省、市先進社會團體。,××縣慈善會劉水蘭會長被中華慈善大會評為全國優秀慈善工作者,8月××縣慈善會再次被中華慈善總會評為先進單位。

二、成功經驗

慈善工作是一項社會工作,要想起好步,開好頭,必須得到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從而,才能推動慈善事業的長足發展。

(一)選一個好的“當家人”。××縣的慈善會成立於1998年,慈善工作真正開展是從XX年開始的,當時,由縣委、縣政府領導出面請出熱心慈善公益事業的退休縣領導,擔任慈善會會長。

(二)必須依靠行政推力。××縣慈善會工作人員勤於向縣領導彙報慈善工作,讓縣領導從層面上了解慈善、重視慈善、參與慈善。以政府名義下發有關慈善政策性文件,並通過媒體,報刊、電台、宣傳慈善。

(三)選擇一幫好的隊伍。××縣慈善會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除選好“當家人”以外,還要在社會不同層面上選好威望高,公信力強,願意參與慈善事業的企業家、退休幹部和社會知名人士擔任副會長或成為會員。另外,由縣裏面通過公開選拔,給了3個全額撥款的事業編制的專職慈善工作人員。同時,給予了2萬元的辦公經費,並配備了工作專用車。

(四)認真做好慈善捐贈項目。為了增強慈善事業的公信力,讓每一筆捐贈款物發送到困難羣體和個人手中,一是結合實際紮實做好各類慈善項目且彙編成冊,隨時接受社會捐贈。二是善於對外交流。要多跑,多協調,用真誠換真情,積極爭取募捐資金。三是認真備好慈善資料和項目,隨時接受外界慈善會的募捐。

(五)融入中心工作,促進自身發展。慈善事業與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只有經濟發展了,慈善事業才能又好又快地發展。為此,××縣慈善會通過多次嘗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既勸募慈善項目和善款,又聯繫引進外資興辦工業企業,發展××縣經濟。今年7月,××縣委、縣政府召開大型招商洽淡會,會議邀請了中華慈善總會、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項目負責人及韓國世界和平基金會理事會一行客人來縣,會上不但洽談了項目的捐贈,而且還與××縣達成了多項企業投資協議。在8月上旬召開的廣東東莞台商協會招商洽談會上,××縣慈善會主動推介了××的慈善工作,台灣著名節目主持人陳嫦娥等知名人士當即與××縣慈善會達成了捐贈意向協議。 三、啟示和建議

(一)解放思想。由於我區慈善工作起步慢,輿論宣傳慈善理念又不到位,要想把慈善工作搞上去,建議我們要從過去的思維定式中跳出來,增強慈善就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理念,要把提高全民慈善意識,樹立慈善理念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來抓。

(二)高位推動。我們要學習借鑑××縣慈善工作好的做法,結合自身實際,紮實抓好我區慈善發展工作。建議區委、區政府要把慈善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當成我區的一項主要工作來抓緊抓好。同時,以區委、區政府名義下文件,把區委各部門、區直各單位、駐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企業老總選入慈善會理事、常務理事,並將各單位納入團體會員,增強他們參與慈善的知名度。

(三)組建隊伍。要想真正把我區慈善工作搞上去,就要組建好一支真抓實幹的專職隊伍,並具有一定的辦公經費等,為慈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強化宣傳。為啟迪全民的慈善意識,爭取更多的羣眾積極參與慈善,建議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絡進行廣泛宣傳,讓全區人民增強慈善意識,使慈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激發了人民羣眾參與慈善事業的熱情,在全區形成人人熱心慈善事業,個個參與慈善事業的濃厚氛圍。

(五)做實慈善項目。××區慈善會要本着慈善工作宗旨和捐贈者的意願,積極開展賑災、助學、助醫、助殘、助孤、助養,大力興辦慈善公益事業,較好地發揮了社會保障的補助作用。建議要遵循慈善宗旨,不得指派慈善項目,只有這樣,才能增強公信力,慈善會才能得到長足發展。

民政社會救助工作現狀調研報告2019年民政調研報告(3) | 返回目錄

按照州政府對社會救助工作進行調研的有關要求,我局及時抽調人員對全州社會救助工作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就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數為53489人,全年下撥低保資金8355萬元,人月均補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切實做好適當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XX]99號)和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鄂政發[XX]1號)精神,從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150元統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補助水平達到173元。同時,將城市“三無”對象、城市孤兒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結核病患者貧困家庭納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240元給予了全額補助。

(二)農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門的大力爭取下,全州農村低保人數擴大到15萬人,全年下撥農村低保資金7832萬元,人月均補差45元,其中,一類對象月補助不低於80元,二類對象月補助不低於50元,三類對象月補助不低於30元。XX年初,省民政廳批准我州再增加農村低保5萬人,達到了20萬人。目前我州農村低保資金通過金融機構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

(三)五保供養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門不斷創新機制,着力探索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模式”,不斷加強農村福利院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院辦經濟、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五保對象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廳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國社會報、新華社等先後作了宣傳報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農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對象13441人,集中供養9800人,集中供養率為73%,XX年共下撥資金1386萬元。根據省廳文件規定,從XX年起,集中、分散供養五保對象以及分散供養孤兒的供養標準將各提高300元,分別達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醫療救助

我州於XX年開始大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幾年來,全州累計救助20多萬人次,有效地緩解了困難羣眾患大病的醫治困難。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種限制、擴大救助規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門檻、提高救助額度、簡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則,進一步推進醫療救助的改革發展。在救助範圍、起付線、救助金額等方面重新規定。同時,對住院治療的低保對象免收掛號費、診斷費,注射費、觀察費、住院牀位費優惠50%,手術費、輔助檢查費優惠30%,常規性藥品優惠10%。

(五)臨時救助

為及時緩解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難家庭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我州建立了臨時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標準一般不超過800元,農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標準一般不超過400元。對未滿18週歲、父母雙方因艾滋病或結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結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結核病孤兒,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費150元、撫養服務費50元)給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臨時救助人數5000多人。另外,從XX年3月1日起,對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職工,享受40%救濟的對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條件的其他救濟對象(含國民黨寬釋人員)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救助對象致貧原因多樣

一是長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貧。救助對象因患病不能通過勞動獲得收入,而且醫療費用偏高等問題加重了負擔。二是缺乏勞動力,家庭成員年老或殘疾致貧。部分貧困户因年老或殘疾沒有勞動力,無經濟收入,生活貧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於多種原因,許多人因貧困而失學,文化水平低。在發展家庭經濟時缺計劃、缺技術、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貧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閉塞,生存環境惡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貧困。五是自然災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災、雨災、冰雹災害時常發生。

(二)救助水平比較低

從總體上看,我州社會救助的範圍和標準在逐年擴大和提高,困難羣體的基本生活權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還處於較低層次階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鄉低保補助水平不高,只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新農合、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不能緩解根本問題。二是家庭發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鄉困難家庭對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極為有限,子女輟學多;因文化、年齡、身體等多方面原因,困難羣眾創業、就業難度大,收入來源十分有限,家庭貧困狀況得不到根本解決。三是救助範圍還比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還有136.6萬人,其中,絕對貧困人口51.97萬人,低收入貧困人口84.58萬人,而目前全州納入農村低保的只有20萬人。

(三)地方財政對社會救助的資金保障機制支撐作用不強

**州是一個集“老、少、邊、山、窮、庫”於一體貧困地區,所屬的8個縣市財政均為國定貧困縣。縣市地方財政力量薄弱,可用於社會救助的經費十分有限,主要依賴於上級撥付的資金予以保障。且因為多方原因,社會救助的工作經費也較少。

(四)社會救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夠健全

一是收入評價體系不夠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較困難。二是各項社會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不夠。當前實施的社會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業援助等多項制度,但諸多救助制度還沒有專門的條例,存在管理多頭,條塊分割的問題。三是基層救助網絡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機構和隊伍不健全、經費不足等問題日益突出,直接影響了社會救助政策在基層的落實。目前,全州僅有低保工作人員22名,88個鄉鎮辦低保工作人員159人,其中75人為兼職。農村福利院管理人員少、待遇偏低,部分縣市沒有核定編制,沒有將工作經費納入預算。

三、對策和建議

(一)以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為主導,加大地方社會保障資金的投入力度

資金是社會救助體系的生命線。建立普惠型社會救助體系,必須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資金供給的基本制度。各級政府是社會救助工作的責任主體,財政投入是社會救助資金可靠、穩定的來源,必須建立科學合理、規範有效的財政投入機制。結合我州實際,要建立以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為主導,各級財政實行足額列支和按時撥付的機制,將社會救助各類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足額安排城市低保資金(不低於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0.8%—1.5%)、農村低保資金(人年均40元)、大病醫療救助資金等預算,並隨着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長,建立預算自然增長機制,逐年加大投入,並重點向農村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證社會救助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完善社會救助工作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

社會救助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作。健全社會救助工作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是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保證。一是各級政府應成立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協調組織,其職責主要是統一政策,協調步伐,全面管理與監督社會救助工作。二是應建立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多邊救助機制,加強相關部門、單位之間及其與社會的溝通與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協商救助行動,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協調運作的長效工作機制,以有效整合各種社會救助資源,形成強大的整體推進合力。在鄉鎮辦建立公共服務中心,建立統一的服務工作平台,並依託這一中心搞好社會救助的受理、審查、申報、資金髮放等工作,避免多頭申報、多頭救助、缺失救助,實現救助項目互補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進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網絡,實現信息資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監督機制,要動員黨政、媒體和社會組織等方面力量,通過紀檢、審計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推動社會救助體系健康發展。

(三)搞好社會救助體系各項制度間的銜接配套

社會救助體系內容豐富,要素較多,頭緒複雜,涉及面廣,必須統籌考慮,整體設計,側重提升制度的整體效能,應重點在兩個層次上做好銜接配套:一是對各單項救助制度進行必要的整合和規範,使各項救助制度相互銜接,構成一個有機的制度體系,以充分發揮社會救助體系的整體效能。二是推進社會救助體系與社會保險、社會福利以及就業再就業、扶貧開發等制度間的銜接配套。要進一步搞好與就業、扶貧、住房、醫療等政策的銜接。民政、勞動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配合,民政部門加強對低保對象的分類管理,強化動態管理;勞動部門要認真落實關於促進困難羣體就業和再就業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業崗位為目標,以強化就業服務為手段,以加大資金投入為保障,支持和鼓勵困難羣體就業。扶貧部門在工作中重點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參加項目帶動和就業,並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加強與其他惠農政策的銜接,通過扶持,幫助救助對象擺脱貧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勞動、衞生部門要在定點醫院設立保險、合作醫療、醫療救助“三辦合一”窗口,全部採取集中墊付補償金、救助金,事後統一結算,既減少各部門工作量,又方便困難羣眾。

(四)加強基層民政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

社會救助工作隊伍是落實各項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證。要切實加快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確保社會救助在基層及時有效落實。按照湖北省民政廳《關於印發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的通知》(鄂民政規[XX]1號)要求,成立“州社會救助辦公室”,為隸屬州民政局管理的副縣級行政單位,並核定3-5名人員編制;各縣市要設立社會救助工作專門機構(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公室或社會救助局、社會救助管理辦公室),負責本地城鄉低保以及相關社會救助審批管理工作,並按照“每3000名對象配備不少於1名工作人員”的要求落實工作人員;鄉鎮辦要設立低保工作站,專職工作人員應不少於2人;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或其它社會組織受社會救助管理機構委託,可以承擔部分社會救助工作,同時,可通過民間組織建立社區義工制,逐步將社區志願者納入社區救助網絡。

民政局福利服務調研報告2019年民政調研報告(4) | 返回目錄

一下提供一篇關於民政局福利的調研報告!

市轄52個鎮、14個街道辦事處,總人口264萬,60歲以上老年人36萬多人,佔全市總人口的13.6%,已提前進入老齡化社會。去年以來,我們立足社區,因地制宜,以服務設施規範化建設為基礎,以建立完善管理機制為保障,精心組織實施了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取得了初步成效。到目前,全市己完成並投入使用“星光計劃”項目45個,投入資金6174萬元,建築面積44292平方米。

一、深入調查摸底,為實施“星光計劃”做好準備

實施“星光計劃”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必須搞好社會資源和需求調查。為此,從去年開始,我們就在環翠區着手對老年福利服務設施和社區資源進行了深入調查。通過調查發現,目前我市實施“星光計劃”既有不利因素,也有有利條件。從不利因素看,雖然隨着社區建設和老年事業的發展,我市老年福利服務設施不斷完善,但與時代發展和實施“星光計劃”要求相比,還存在着“四個不適應”:一是供求上不適應。到去年年底,市區共有養老機構39處、牀位1385張,僅佔有入住意向老年人的5%,並且隨着改革的深入和社會的發展,這種供求矛盾還會更加突出。二是服務上不適應。大多數老年服務機構都是七、八十年代建立的,無論內部設施、外部環境,還是服務質量和檔次都與當今老年人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三是配置上不適應。現有老年服務設施單一功能的多、綜合功能的少,低檔次的多、高檔次的少,不僅適應不了不同層次老年人的需要,而且重複建設,浪費了社區資源。四是管理上不適應。在內部設施配套上缺乏統一標準,在收費標準和服務管理上缺少統一規範。從有利條件看,一是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星光計劃”的積極性相當高,實施“星光計劃”有着堅實的社會基矗二是現有的服務機構雖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但通過投入資金進行有針對性地改造、強化管理,也完全有可能成為適應時代要求的服務機構,實施“星光計劃”有着良好的設施基矗

在對本地實際情況有了準確把握後,為開闊眼界,借鑑外地先進經驗,我們組織各市區政府分管領導、民政局負責人及環翠區三個街道辦事處負責人,前往“星光計劃”開展走在全國前列的河北保定實地考察,不僅使他們學到了先進經驗,而且在看到差距的同時也意識到了自身所具有的優勢,大大激發了他們實施好“星光計劃”的熱情和信心。

二、精心組織發動,穩步推進實施“星光計劃”

第一批“星光計劃”項目的啟動,具有很強的典型示範作用,事關整個“星光計劃”的成敗。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精心組織、穩步推進”的原則,堅持打成功率。

首先,積極爭取領導支持。從“星光計劃”開始啟動,我們就積極向市委、市政府彙報,贏得了領導的一致支持,並將“星光計劃”作為政府行為,列入今年市政府為市民辦的18件實事之中,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聽勸星光計劃”階段進展情況,集中解決“星光計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在“星光計劃”實施過程中,市及各市、區黨委、政府分管領導還定期帶領民政、各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和城建等有關職能部門,深入現場督導檢查,現場辦公,解決問題,確保了“星光計劃”的健康發展。

其次,科學制定實施規劃。根據“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結合前期調查結果,在充分論證、借鑑各地經驗和聽取羣眾意見的基礎上,我們研究制定了《市實施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三年規劃》,計劃到XX年,各市區所有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都要建成符合標準的老年人福利服務設施,在全市形成市、市(區)、街道、社區居委會四個層面,設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規範、能滿足不同層次老年人需求的社會化老年服務體系。環翠區政府也以今年一號文件印發了《關於實施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的意見》,計劃利用XX年至XX年三年時間,在城區建立區、街、居三級養老機構,健全老年服務呼叫、志願者服務、老年康復為主要內容的老年福利服務體系,完善組織領導、宣傳發動、籌措融資、政策扶持等保障機制。

第三,嚴密組織實施。主要分三步進行:第一步是宣傳發動。“星光計劃”是一項民心工程,更是一項德政工程。為使這項工作更具影響力,達到讓領導知道、媒體知道、羣眾知道的目的,我們召開了全市實施“星光計劃”動員大會,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同時,召開了實施“星光計劃”新聞發佈會,通過報紙、電台、電視台進行了大張旗鼓的宣傳,達到了“家喻户曉、人人皆知”。第二步是搞好試點。我們在基礎設施較好的環翠區進行了試點。試點過程中,從實施方案的制定到項目的規模佈局,從建築風格的設計到管理機制,進行了全方位的跟蹤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多方協調、及時解決,確保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環翠區各街道辦事處把實施“星光計劃”作為推動社區工作的總抓手,主要負責人親自出面協調指導,並在資金上給予全力支持。環翠樓辦事處為解決“星光計劃”用房問題,毅然收回年收租金5萬多元的門市房,並投資140萬元,建起了多功能的“星光老年活動中心”。部分居委會為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居委會成員自出資金上項目,甚至將自家的設施搬到老年活動室無償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由於基層實施“星光計劃”的熱情空前高漲,環翠區已完成首批“星光計劃”項目30個,遠遠超出了原計劃的18個,“星光計劃”在城區遍地開花。第三步是全面推開。環翠區試點成功後,我們馬上組織其它市區及有關辦事處、居委會負責人現場參觀學習,極大地激發了他們的積極性,在全市形成了一個“比學趕超”的熱潮,各項工作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

三、強化規範管理,確保“星光計劃”健康發展

在加強“星光計劃”設施建設的同時,我們本着“解放思想、大膽探索、不拘形式、講求實效”的原則,不斷強化監督措施,完善管理機制。

(一)加強監督。各市區黨委、政府都把實施“星光計劃”作為城市社區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了對各街道的年度百分考核之中,責成民政部門定期對各街道“星光計劃”項目進行檢查考核,並把考核結果作為街道辦事處、民政辦公室年終百分考核的主要依據。建立年檢制度。對年檢達標並投入使用的“星光計劃”項目,發給“星光計劃”項目證書。對年檢不合格的項目,按照有關協議和管理制度嚴肅處理,使“星光計劃”項目時時處於民政部門的監督管理之下。建立政務公開制度。將每月財務收支、政府補貼、福利資助和社會捐贈等情況向社區羣眾公開,主動接受羣眾監督。

(二)強化管理。從三個方面加強了對“星光計劃”項目的管理:一是明確產權歸屬。街道或居委會自籌資金建設的項目,其產權分別歸街道或居委會所有;街道和居委會共同投資建設的項目,由街道和居委會協商確定,原則上歸居委會所有;對社會力量、街道和居委會共同出資建設的項目,由三方共同協商確定,原則上也歸居委會所有。二是確立靈活的管理模式。主要採取兩種模式:一種是由街道、居委會成立相應的機構,直接進行管理;加一種是成立街道老年人協會,由老年人協會負責管理。三是建立有效的約束機制。凡是接受福利資金資助的“星光計劃”項目,都要與民政部門簽訂《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民政部門負責對福利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星光計劃”項目經營管理單位負責福利金的使用及項目的管理和建設,不得將福利金挪作他用。對違反協議的,給予追回全部或兩倍所投福利金的處理;對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規範服務。根據《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制定了《“星光計劃”項目管理規範》,作為總的管理章程。同時,分別制定了詳細的老年公寓管理制度和“四室一潮(老年活動室、健身室、圖書室、康復室和户外活動場)服務管理制度。堅持無償服務與有償服務、福利性與經營性、為老年人服務與為社區居民服務“三結合”的原則,規定:凡老年活動場所,對社區內老年人一律實行無償服務,對社區內羣眾以會員形式實行有償服務;老年公寓、託老所、老年康復機構對社區內老年人實行低償服務,對社區內一般羣眾和區域外人員實行有償服務;其他家政服務、生活照料等有關社區服務機構,對社區老年人也實行無償、低償服務。在保持“星光計劃”項目福利性質的前提下,確保了“星光計劃”項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健康發展。

標籤: 民政 調研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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