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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系統黨建工作調研報告

地税系統黨建工作調研報告

近年來,烏魯木齊市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隨着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和改進地税系統機關黨的建設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以及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提高地税機關執政治税能力,推動地税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已經成為當前地税機關一個全新的課題,需要深入地思考與探索。

地税系統黨建工作調研報告

一、當前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存在偏差。

1.認識地位低,能動機制運行不暢。總體來看,烏魯木齊市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是好的,各級黨組是重視黨建工作的。但是少數基層單位仍存在對黨建工作重視不夠,缺乏加強黨建工作的自覺性,“一手硬、一手軟”的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黨建工作“説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影響了黨建工作的有效開展。一些基層單位對黨建工作投入精力、人力不多,影響黨建工作的效果,不利於地税事業的發展。

2.工作實效差,與中心工作結合不緊。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存在任務不易目標化、內容不易具體化、考核不易指標化、效果不易量化的特點,容易產生“虛工有餘而實效不足”的問題,久而久之黨員工作產生牴觸情緒,直接動搖了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的羣眾基礎。少數基層黨組織沒有將黨建工作與税收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未做到同規劃、同安排、同步抓,存在顧此失彼、厚此薄彼的現象,人為地把兩者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錯誤地認為只要收入任務完成了,“一好遮百醜”,抓不抓黨建無關緊要,存在應付現象,致使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有時存在兩張皮現象。

(二)黨員作用不夠突出。隨着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尤其是新疆大開發進程的不斷推進,各種思想文化相互碰撞,對黨員隊伍思想形成了很大沖擊。有些黨員,把名與利看的過重,只講待遇,不講奉獻,宗旨意識淡漠,價值觀念發生了扭曲;部分黨員工作缺乏激情,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純粹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黨員的先進性體現不足;更有少數黨員,不重視形象,吃喝玩樂,不務正業,甚至無視黨紀國法,以權謀私,以身試法,對黨員幹部的凝聚力和號召力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三)黨員組織生活單調。少數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缺乏創新意識,缺少靈活的方式方法,黨建工作效益較低,針對性還不強、有效性不高,適應變化的新形勢還不夠快,思路、內容、方法和創新不足。從一些教育活動的方式上來看,照本宣科的居多,從理論到理論,沒有真正觸及幹部的思想靈魂,不能適應税收中心工作的要求。

(四)制度機制仍需完善。主要體現在權責不掛鈎,缺乏實施管理考核的必要手段。

1.工作責任機制落實的不全面。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在一些環節上權責不清,與人事、行政和税收工作相脱節,沒有很好的整合起來,如“配合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等職責,由於缺乏運行程序規定,無法落實。

2.考核獎懲措施制定的不健全。對黨員的管理缺少行之有效的考核辦法和獎懲措施,保障機制不完善,激勵機制不健全,導致制度難以達到規範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的目的,黨建工作號召力不強,工作難以開展。

(五)黨務隊伍素質不高。

有的黨務幹部精力分散,不安心於本職工作,滿足於政治説教,創新不多,規定的黨建工作被動應付,不求實效;有的黨務幹部黨建知識匱乏,缺乏做黨務工作的經驗和能力,難於適應機關黨建工作的更新發展,存在“老辦法沒用,新辦法不會”的狀況。這些問題都使黨建目標任務得不到有效的落實。

二、上述問題的成因分析

(一)組織領導不堅強。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到位”:

1.在思想上,對黨建工作重視程度不到位。一些領導幹部一切以税收收入任務為中心,對黨建工作不是抓在手中,而是停留在一般的宣傳上。

2.在工作中,對黨建工作的扶持力度不到位。在研究工作、安排投入、配備幹部等方面,黨建工作都沒有擺上應有位置。

3.在活動中,一些領導幹部參與黨組織活動不到位。有的單位領導不積極參加組織生活;有的把黨建活動當作一種負擔,消極被動應付。

(二)內容方式少創新。在內容上,部分單位教育的針對性不強,黨內組織生活缺少創新意識和手段,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夠;評議黨員和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存在流於形式的現象;機關黨建活動和思想政治工作只注重過程,忽視效果。在方式上,經驗主義、形式主義現象仍然存在,税收業務工作和機關黨建工作“兩張皮”現象,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機關黨建的成果無法有效地轉移到服務税收中心工作上來。

(三)幹部結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黨務幹部隊伍年齡老化或兼職現象較為突出。一方面,許多基層的黨務工作者為退居二線的中層幹部和臨近退休年限的老同志,已缺少工作的動力和激情,只願平平安安站好最後一班崗,主觀上對黨員隊伍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消極現象不想管、不願管,對黨建的新思路、新方法缺乏研究與探索,思想老化,缺乏創新意識。另一方面,基層支部缺少專門的黨務幹部編制,大部分基層支部的黨務幹部為兼職,且大多本身為基層領導或業務骨幹,承擔着繁重的税收業務工作,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抓黨建工作,導致基層黨建工作流於形式。

三、如何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進地税機關黨建工作

(一)突出機關黨建工作重要作用。加強地税系統機關黨務工作,充分調動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將為税收業務工作的開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各級地税機關主要領導要牢固樹立“不抓黨務是失職、抓不好黨務不稱職”的觀念,從講政治的高度推進地税機關黨組織的建設,帶頭採取切實措施,從根本上消除“重業務、輕黨建”的思想,把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與税收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使基層黨組織的觸角延伸到地税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地税事業發展和納税人的滿意程度作為檢驗地税機關黨建工作效益標準,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避免“單打一”和“兩張皮”現象。

(二)完善地税機關黨建工作方式方法。把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與組織收入、税收徵管、優化服務、規範執法等各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以推動地税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1.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強化服務意識。要通過經常性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黨員幹部服務地税事業、服務社會經濟和服務納税人的意識。

2.圍繞中心工作,以黨建促税收。把一個時期税收業務工作難點作為地税機關黨建工作的着眼點,選準、用好活動載體,圍繞中心工作安排地税系統機關黨建活動。

3.加強作風建設,營造和諧氛圍。一方面,要以虛促實。深入基層,深入羣眾,與幹部職工交心做朋友,摸準他們的思想脈搏,有針對性地做好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另一方面,要以實帶虛。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困難和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效性。

(三)健全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監督體系。按照“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的要求,不斷完善監督機制的內容和方法。進一步健全地税系統機關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通報制度,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的管理。發揚黨內民主,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集思廣益,集體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根據黨內監督管理條例,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監督制度、實施細則和程序規定,使地税系統機關黨組織既管黨員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又參與幹部管理,充分發揮地税系統機關黨組織的監督職能。

(四)注重地税機關黨建工作隊伍質量。要加強地税系統黨組織班子建設,提高管理和帶動黨員幹部隊伍的能力;要推進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的思路創新、機制創新和制度創新,不斷開創黨建工作新局面;要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主動貼近中心、貼近實際、貼近黨員,提高地税系統機關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把那些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羣眾威信高的幹部選拔到黨務工作崗位,提高黨務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解決後繼乏人的問題;要加大黨務幹部學習培訓力度,為黨務幹部提供進修、學習、考察、參觀的機會,拓寬知識面,使黨務幹部成為“專黨務、懂業務”的複合型人才。要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在發展黨員問題上,成熟一個,才能發展一個,確保黨員質量;對思想工作落後、未能發揮先鋒模範作用、離黨組織的要求相差甚遠的黨員,組織實施戒勉談話制度,確保地税系統機關黨員隊伍的先進性。

(五)完善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制度體系。

1.完善管理機制。地税部門作為垂直管理單位,要處理與好上級黨組織和地方黨工委之間的關係,既要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開展的各項黨建工作,又要積極投身地方黨工委安排佈置的黨建工作。要主動與地方黨工委加強聯繫和溝通,定期向地方黨工委彙報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加強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配合,共同推動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的深入開展。

2.強化責任機制。地税系統機關黨組織要把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協同抓的良好局面;要建立黨建工作追究責任制,使“一崗雙職”和“一崗雙責”都能得到很好落實。

3.落實目標機制。根據地税系統機關黨建工作任務,按照“細化、量化、科學化”的要求,合理確定工作目標,把“軟任務”變成“硬指標”。通過定期考核、表彰先進、鞭策後進,形成“創先爭優”的良好局面,使地税機關黨建工作計劃有序、運轉有度、配合有力,從而跨上一個新的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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