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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務工作調研報告

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務工作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推動主題教育活動和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聽民心、集民智、解民意,筆者對**市救助管理站切實提升服務水平和工作效能、有效開展流浪救助服務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

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務工作調研報告

一、調查的基本情況

該站嚴格執行國務院《救助管理辦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在市民政局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截止十月,該站共接待求助人員1724人次,對符合救助條件的1724人次給予救助,其中:省外受助人員436人次,本市及其他市受助人員1288人次。從受助人員性別區分:男性1321人次,女性403人次;從年齡結構區分:青壯年1194人次,老年281人次,未成年人238人次;重點救助對象:肢體殘疾89人次,精神病人107人次,痴呆傻39人次。其中救助的1724人次受助人員中的225人次護送返鄉得到了妥善安置,資助返鄉1198人次,接領返鄉42人次。

在救助資金管理上該站嚴格把關,做到專款專用,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到救助管理工作上。由於該站基礎設施比較落後,長期在外租房辦公,救助場地不足,影響救助管理工作的開展。為更好開展救助管理工作,該站啟動未保中心項目建設項目,計劃年底投入使用。新中心位於迴風片區,交通便利,項目建設面積3973平方米,中心設有受助人員宿舍、觀察用房、教育醫療康復室等。在加大硬件設施投入的同時,該站着力加強軟件建設,規範化、科學化實施救助管理。XX年和XX年該站黨支部連續兩年被局黨組評為先進支部委員會。

二、救助工作中的基本做法

該站嚴格按照《城市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救助管理機構基本規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基本規範》的要求,安全、規範化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班子成員分工明確,逗硬抓落實,確保工作目標的實現。第一,作為民政工作的窗口單位,站班子成員帶頭抓落實,重救助水平,重救助質量,重救助效率,重安全救助。建立安全建設目標責任制,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加強流動救助,專門成立4個流動救助工作小組,實行輪流外出開展流動救助。確保每週開展兩次街頭救助,向流浪乞討人員發放救助宣傳資料、指引卡,引導受助人員遇到困難時第一時間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對職業乞討人員,進行勸導、告誡,加強與其户籍所在村、社區聯繫,力爭讓他們主動放棄職業乞討行為;進一步探索變“輸血”為“造血”,變“消極性社會救助”為“積極性社會救助”的救助模式。建立完善了內部管理制度。將制度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員、落實到工作中。

三、有待解決的問題和建議

伴隨着我市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交通日趨便利,外來人口大量湧入,無論是救助對象、救助理念,還是救助內容、救助方法都在改變。傳統的吃、住、接、送等救助方式已不適於救助管理工作的需要,也跟不上時代發展的步伐。首先,救助工作的對象發生了變化,流浪乞討成因複雜,救助對象的數量和羣體逐年擴大,救助的要求和救助的內容延深,救助質量要求高,救助對象不再僅僅限於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還有財物被盜、傳銷解救、進城務工、城市拾荒人員,以及打拐解救婦女、農村留守兒童、實際無人照管兒童等。僅XX、XX年度該站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分別為298人次、260人次。其次,救助工作理念和救助內容發生了變化。人性化的救助,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理念更加彰顯。救助內容不再是僅僅滿足流浪乞討人員的吃、住、行等基本生活救助,而是全方位的生活救助和心理修復、精神支持、醫療救治等的綜合性救助,救助的要求更高,層次更深。第三,救助工作的方法發生了變化。從求助者主動來救助站求助到救助工作人員走出去上街主動救助;從護送回家到源頭預防;從簡單生活救助到生存技能培訓、心理矯治等,工作方法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單一的工作方法已無法適應當前救助工作需要。第四,救助工作的專業化人才缺乏。由於我市沒有高校和專業的社會組織,再加上救助站硬件設施不完善,缺乏社會工作人才,目前只有1人具有助理社會工作師資質,無法全面開展社會工工作服務,導致社會工作服務水平徘徊於低水平階段。同時新進工作人員往往專業不對口,專業對口人員又進不來的現狀,無法滿足工作需要。針對上述問題,建議如下:

由於救助工作這些變化,傳統的救助方式在政府機構的主導下,為求助人員提供食物、住所、醫療救治,聯繫家人和單位,提供乘車憑證等物質方面的救助,而缺乏精神與心理需求方面的安撫與疏導,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他們還有着更高層次的需求,如醫療保障、心理修復、獲得就業機會、接受相應教育等等,通過運用傳統方式對流浪兒童進行救助使兒童再次流浪現象較為嚴重。對於特殊人羣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心理矯正感覺力不從心,迫切需要專業人員開展心理矯正、非正式教育等服務。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尋找新的救助方式,創造新的救助理念,建立新的救助工作機制以適應這些情況的變化。一是通過引導和購買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救助管理工作,通過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逐步建立“政府主導、民政牽頭、社會力量參與”的機制,可以有效開展救助管理站內的社會工作服務和站外拓展性服務。二是內部挖潛,加大幹部職工學習力度,通過組織培訓、學習等方式,培養一批專業性人才。

雖然《救助管理辦法》詳細規定了受助人員的安置措施,但在實際工作中,受助對象返家安置仍比較困難。通常對於能夠自行回家的成年受助者會提供乘車憑證,受助兒童由救助站工作人員護送至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門。但其中的盲聾啞、痴呆傻、精神病等受助人員因受語言交流、精神疾病等障礙,無法提供準確的信息,無法和受助家屬聯繫,只能送往醫院治療、供養,救助期滿也無法送走;有的殘疾人、未成年人或行動不便者因親屬或所在單位不願接回,要求救助站送回或者藉故推託甚至直接拒絕接回;流出地不主動配合接回未成年人、老弱病殘等行動不便的人員;一些因年老、年幼或智力存在障礙無法查明親屬者。我市缺乏相應的福利機構對上述對象進行安置,目前市社會福利院正在籌備建設中。

**市救助管理站始終秉承“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為流浪乞討特殊羣體辦好事、解難題,以實際行動樹立了救助管理工作良好形象,為我市救助管理工作的開展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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