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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作為實現“平安前旗”的重要手段和具體內容,在維護治安秩序、保障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方面發揮着重要的作用。按照旗綜治委的要求和部署,旗綜治辦深入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基層派出所,通過實地察看、聽彙報、詢問羣眾、座談交流等形式,就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努力打造平安前旗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一、我旗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實踐探索

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是關注民生、增強人民羣眾安全感、維護廣大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今年以來,我旗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區、全盟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在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和平安旗縣、鄉村創建活動,着力於解決突出社會治安問題的同時,積極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夯實“平安前旗”建設的基層基礎,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視,技防投入不斷加大

旗委、旗政府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在今年下發的《XX年政法工作要點》、《XX年平安建設工作要點》等一系列文件中,都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提出明確的指導性意見;通過召開全旗政法工作會議、開展打黑除惡鬥爭和平安鄉村創建活動協調動員大會等會議,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做出詳細安排部署。

(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基層基礎建設得到加強

一是抓好科技防範建設。大力推廣我旗新址和農村安全技術防範建設,擴大技防覆蓋面,上半年我旗新址、烏蘭毛都、大石寨、索倫、察爾森、躍進牧場、好仁、巴達仍貴、居力很等地區投資近70萬元,在居民區、主要路口、辦公樓、個體工商户等處安裝了監控頭、錄像設備。居力很、大石寨、哈拉黑等地四個村建設了移動平安互助網;德伯斯、大石寨、索倫、額爾格圖、樹木溝等地新增了固定電話平安互助網建設,使全旗技防能力得到極大提高。

二是牧區深化了草原110建設。滿族屯鄉和烏蘭毛都蘇木各投資8萬元,桃合木辦事處投資6萬元建設了草原110巡邏車隊伍,全部做到了統一編隊、統一樣式、統一標識、統一着裝、統一職責制度。滿族屯鄉組建了33人的治安聯防大隊,烏蘭毛都蘇木組建了38人的治安聯防大隊,桃合木組建了30人的治安聯防大隊,現“草原110”車輛和隊員已全部上崗並開展治安巡邏守護。

三是全部組建了流動義務治安聯防隊。全旗各蘇木鄉鎮將當地用於出租的車輛、村幹部車輛、政府有關部門車輛納入聯防隊,全部做到了有組織機構、有標識、有標語、有通訊簿(卡)、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職責、有工作紀律、有活動記錄,目前全旗共有525名流動義務治安聯防隊員活動在科爾沁大地。

四是組建了義務治安聯防大隊。額爾格圖鎮組建了150人的治安聯防大隊,投資1.5萬元為隊員購置了服裝,歸流河鎮組建了60人的治安聯防大隊,投資1.7萬元購置了服裝,並邀請有關人員對隊員進行了業務和技能培訓。另外,躍進馬場22人、俄體52人、巴達仍貴36人、古蹟27人,目前全旗共有治安聯防隊員450名。現我旗境內治安員(防疫員、護林員)、草原110聯防隊員、義務治安聯防隊員、有償看護隊員、護青保苗員與流動義務治安聯防隊員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張覆蓋全旗,嚴密防範的羣防羣治“大聯防”網絡。

( 三)創新工作機制,社會治安防控快速反應能力得到切實提高

一是抓好以草原110和流動義務治安聯防隊為龍頭的快速反應機制建設。加強草原110人員和車輛的審核和使用,加強對指揮人員、接警員的業務技能培訓,使他們做到接警迅速,判斷準確,決策正確,指揮果斷,處置得當。加強網格化巡邏,結合違法犯罪的特點,根據不同時間段、不同地域的治安特點,對草原110、治安聯防大隊、基層治保力量進行整合,明確各自的責任區域和時間段,初步形成了以草原110為龍頭,治安聯防大隊、治保力量為補充,點、線、面相結合,互通互聯的巡邏防控體系。各巡邏防控力量統一歸草原110指揮中心調配,根據不同警情發佈指令,巡防警力在接到指令後,按照就近出警的原則,對警情進行先期處置,形成一套自上而下、整體協作的指揮調度機制。

二是做好人員密集場所突發事件的應對和預防。制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組織治安、巡警、消防、交警等各警種開展演練,增強快速反應能力。加強情報信息工作,排查治安隱患,化解矛盾糾紛,超前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千方百計把不安全、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發生大的事端。今年以來,全旗沒有發生人員密集場所重大突發事件。

二、當前我旗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旗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雖已取得一定成果,在現實鬥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近年來我旗刑事案件尤其是可防性案件高位運行的社會治安現狀看,治安防控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

(一)專門力量配備與嚴峻的治安形勢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責任區民警的責任難以真正落實。一是客觀上:責任區民警處理治安、刑事案件及日常事務等佔用了大部分精力,制約了責任區民警進村(社區)的時間和精力。二是主觀上:有的責任區民警不善於做羣眾工作,與所轄地區溝通不夠。

(二)羣防羣治落後於新形勢的要求。全社會共同參與治安防範的氛圍還不夠濃,羣防羣治正常化、規範化程度不高。基層治調組織發展不平衡,有的運作不夠規範,有的處於名存實亡狀態。

(三)治安協管員、民兵治安巡防隊員的作用發揮不夠。一是工資待遇得不到保障的問題,影響治安防範工作的正常開展。有的僅僅是掛個名,缺乏工作的主動性和熱情。二是對治安協管員、民兵治安巡防隊員的教育培訓不夠,這些人員的素質、能力、工作水平不高,影響其作用的發揮。

(四)技防建設滯後於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全旗技防建設缺乏整體規劃,公共場所、主要道路、企事業單位等重點部位技防設施安裝不夠,覆蓋面不廣,給不法分子留下了較大的犯罪空間。

三、加強我旗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對策建議

為切實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努力打造平安前旗,增強人民羣眾的安全感,特提出以下幾方面的建議:

(一)完善機制體制,強化責任落實,力求防控專門力量效能發揮的最大化。公安民警和社區保安是社會治安防控的主要專門力量,其作用發揮的大小直接影響着社會治安的好壞。因此,要進一步完善機制體制,強化責任落實,充分發揮其作用。一是要完善機制,強化責任區民警的治安防範責任。重點是轉變勤務制度,把責任區民警的工作重心轉移到治安管理和防範上來。二是要完善體制,充分發揮社區保安隊伍作用。要完善考核體制來提升管理效能;要通過優化組合來增強工作責任心和戰鬥力;要加強教育培訓演練,使社區保安真正成為人民羣眾值得信賴技術過硬的一支專職治安防範隊伍。

(二)挖掘民力,整合社會資源,構建新形勢下羣防羣治的基本網絡。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一項系統複雜的社會工程,僅僅依靠公安民警、社區保安的專門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需要調動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參與。一是強化“三個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治安防範的良好氛圍。強化政府部門的管理責任意識,加強人財物保障;強化羣眾的自防意識,提高羣眾參與治安防範的自覺性;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使企業在治安防範中積極主動。二是充分發揮農村警務室的作用。基層警務室民警要對所轄區域定期巡查,在警務室定期接待羣眾,在接到羣眾報警或者派出所出警指令後,要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處置。警務室民警要負責為中小學生上法制輔導課。同時要履行指導、帶領民兵治安巡防隊員開展治安巡防的職責等。

(三)積極探索,強化重點人口管理,提高社會治安防控工作的實效。重點人口管理是動態環境下社會治安防控工作的重點,在積極探索好的管理辦法的同時,要強化責任落實,切實提高社會治安防控工作的實效。要進一步強化對暫住人口的重點管理,進一步強化對高危人羣的重點管控。嚴格執行對責任區民警、社區保安的責任倒查追究制度。

(四)加大投入,拓展技防物防領域,為防控體系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技防物防網絡建設是彌補公安警力不足的重要措施,已成為公安機關駕馭動態治安的一個亮點。因此要在充分運用人力防範的同時,不斷拓展技防物防領域,為公安機關及時掌握現場情況提供強有力的保障。一要落實科技防範措施,加快全旗技防網絡建設。認真建設二、三級報警平台,擴大技防覆蓋率,努力實現城區與各鄉鎮、村技防網絡的銜接,形成有機整體。二要整合現有技防設施和資源。要做好新址主要道路技防設施的安裝以及與國道、省道等主幹線的電子警察和監控探頭的並軌工作,整合資源,減少浪費。

(五)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進一步落實以草原110和流動義務治安聯防大隊為龍頭的快速反應機制建設,為加快我旗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富民強旗、全面建設“和諧、平安”前旗,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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