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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立法工作會議講話

人大立法工作會議講話

人大及其會是立法機關,理所當然要對立法負責,要在立法中充分發揮主導作用。這種主導作用,要體現在立法的立項、起草、審議、通過的全過程。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人大立法工作會議講話,僅供參考。

人大立法工作會議講話
人大立法工作會議講話(一):

同志們:

在全省上下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之際,省人大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部署實施本屆人大會立法規劃,研究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非常及時、意義重大。剛才,畢主任傳達了全國人大會立法工作會議以及第十九次全國地方立法研討會精神。等一會,畢主任還要對我省下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作重要講話,希望省政府各部門緊密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學習領會,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落實五年立法規劃,講幾點意見。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五年來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立法工作,把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謀劃、統籌和安排。近年來,在省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省人大會的指導、監督下,省政府及政府各部門注重立法質量,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較好地完成了政府立法工作任務。五年來,共提請省人大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修正案草案81件,制定、修改和廢止政府規章88件,其中20xx年提請省人大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修正案草案15件,制定、修改政府規章8件;對建省以來132件規章進行了清理,其中廢止18件,修改38件,保留76件;對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制發的26000多件文件進行了清理,分別作出保留、修改、廢止和宣佈失效的處理。我省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主要體現為“五個促進”:

(一)以立法促進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為貫徹實施建設海南國際旅遊島的國家戰略,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了《導遊人員管理規定》、《旅行社管理規定》、《旅遊景區景點管理規定》、《旅遊價格管理規定》、《道路旅遊客運管理若干規定》等法規,制定了《外國免簽證旅遊團管理辦法》等規章,創新了旅遊業管理體制機制和管理方式。此外,為了進一步增強國際旅遊島服務保障能力,省政府還提請省人大會制定了《公路條例》、《城鄉容貌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電力建設與保護條例》等法規,制定了一批有關公共服務設施管理的規章。

(二)以立法促進科學規劃和項目建設。為了加快推進我省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和修改《城鄉規劃條例》、《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條例》等法規,制定和修改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閒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建設工程消防管理規定》等規章,對我省相關規劃的科學編制和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以立法促進生態省建設。為了加大環境和資源保護力度,推進生態省建設,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和修改《環境保護條例》、《海洋環境保護規定》、《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法規,制定和修改了《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築應用管理辦法》、《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等規章,推動我省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的長效保障機制。

(四)以立法促進民生改善。為了保障民生,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和修改了《法律援助規定》、《實施〈就業促進法〉辦法》,《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勞動保障監察若干規定》、《經濟特區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以及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一批涉及民生和人民羣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法規,保障了公民在就業、受教育、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基本權利,強化了對弱勢羣體的保護。

(五)以立法促進各項重大改革。一是推進和完善省直管市縣管理體制改革。提請省人大會制定和修改了《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實施〈漁業法〉辦法》、《實施〈海域管理法〉辦法》等一批法規,將幾十項原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行使的行政管理事權下放或者委託給市縣行使。省政府也以省政府令的形式下放了一批行政管理事項。二是規範和保障農墾、洋浦等各項重大改革工作有序進行。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制定了《關於推進海南農墾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定》,從農墾國有資產管理、經營體制、政策支持等方面進行了規範。提請省人大會修改了《洋浦經濟開發區條例》,明確了洋浦管委會對屬地管理事務,行使設區的市和縣級行政管理權,進一步完善洋浦開發區管理體制機制。三是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在立法過程中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並通過幾輪的行政審批清理取消和調整了一批行政審批項目。最近,省政府通過了擬運用特區立法權停止實施11項行政審批項目,並提請省人大會進行審議,為推進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行了積極的嘗試。

總結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草案質量有待提高。主要是設定行政許可、處罰、強制不當;調查研究不夠充分,海南特色、特區特點不夠突出,存在照抄照搬上位法的現象,可操作性不強。二是立法計劃執行不嚴格。有些部門對立法工作重視不夠,立法工作進展緩慢,有的立法項目不能按時提請審議,影響了整個立法計劃的完成。三是立法協調力度不夠。有的單位對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不答覆或者不在規定時間內反饋意見;有的單位應付差事,對相關內容不認真研究或者根本不研究就草草回覆;有的部門過分強調本部門或本行業不適當利益,給協調工作增加了難度。四是立法力量薄弱。有些部門沒有配備具有一定法律素養的人員從事立法工作,有些部門法制機構不健全等等。存在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對新形勢下加強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認識,對立法推動改革的緊迫性缺乏足夠的認知。各有關部門要正視這些問題並努力加以解決。

當前,政府立法工作面臨新的形勢、新的任務。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完善立法規劃,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並舉,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xx屆三中全會剛剛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完善立法機制、提高立法質量、深入開展立法協商等。加強立法,保證五年立法規劃順利實施,政府承擔着繁重任務和重大責任。我們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到切實增強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着力強化政府法制建設,提升政府立法水平,為我省改革開放和國際旅遊島建設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認真落實五年立法規劃

《海南省五屆人大會立法規劃》統籌安排本屆省人大會任期內的立法工作,提出明確的指導思想、工作要求和落實措施,確定由省政府承擔的立法項目有106件。貫徹落實立法規劃,必須深入貫徹黨的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推進科學發展、實現綠色崛起的總目標,按照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統一、立法進程與改革進程相適應的原則和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要求,把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擺到突出位置,創新立法工作機制,改進立法工作方法,為我省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撐。具體來説,要着力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按照立法規劃,合理統籌安排,科學編制年度立法計劃。列入立法規劃的項目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為科學編制年度立法計劃作好充分準備。規劃中重點的、急需的、立法條件基本成熟的項目,以及與法律法規配套實施的項目,要優先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凡是列入省人大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法規項目,都要列入省政府的立法工作計劃,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確定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時,要對立法項目擬確立的主要制度及其對經濟社會環境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評估分析,根據評估分析的結果,按照條件成熟、重點突出的原則進行統籌謀劃。

(二)明確任務分工,突出工作重點,注重立法項目的實施。列入立法規劃確定的一類項目中,由省政府提請省人大會審議的法規項目就有86件,今年已完成15件。而從現在起到本屆任期屆滿,還有四年時間,擺在我們面前的立法任務相當繁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急需先立”的原則,儘早研究制定本部門完成立法規劃的工作計劃和具體措施,認真組織實施。

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政府立法工作要以建設國際旅遊島為總抓手,在促進以旅遊業為龍頭的現代服務業發展方面,重點抓好旅遊者權益保障、彩票管理、餐飲業管理、物流業促進、會展業促進等一系列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推動重點領域開放改革方面,重點要抓好國際旅遊島先行試驗區條例的研究起草工作,通過立法創新排除體制機制障礙;在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方面,重點抓好城鄉規劃管理、土地管理、供排水管理等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加強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方面,重點抓好天然林保護、森林公園管理、濕地保護、中部核心生態區管理、生態補償等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重點抓好扶貧開發、居民醫療救助、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等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在推動海洋強省建設方面,重點抓好無居民海島保護與開發、海域使用管理、促進郵輪遊艇產業發展等法規的研究和起草工作等。通過實施立法規劃,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

(三)強化改革創新,彰顯海南特色,注重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立法工作,必須增強立法的引導性和前瞻性,從法律層面改革創新體制機制,破除瓶頸制約。要按照“不牴觸、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突出地方特色上,放在有針對性地解決具體問題上,放在打造海南環境特色、產業特色和體制特色上,務使政府立法切實管用。在確定立法計劃時,從實際需要出發,不單純追求立法的速度與數量,更加註重立法的質量與內涵。在確定立法內容時,着眼於解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地對所需調整規範的社會關係作出具體規定,防止小法抄大法、重複立法。在確定立法體例時,根據立法的內容決定體例,宜繁則繁,宜簡則簡,防止貪大求全、華而不實。

(四)改進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機制,注重提高政府立法質量。政府立法是一項實踐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作保障。當前,要着重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三個方面的工作機制:一是調查研究工作機制。要堅持系統周密的調查研究,紮紮實實地做好立法的基礎工作。立法調研工作要有針對性,充分了解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急需用立法手段解決的問題,人民羣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要下功夫提高調查研究的質量,儘可能把各種情況搞清楚,把存在的問題和產生問題的原因搞清楚,把制度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利益需求和可能產生的利弊搞清楚。二是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機制。要繼續開門立法,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徵求意見,進一步健全公佈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機制,對一些與羣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為其設定義務的法規規章草案,要暢通各方面利益訴求渠道,通過報刊、網絡、聽證會等方式實現與社會公眾的互動,廣泛聽取廣大人民羣眾的意見,特別是弱勢羣體的意見,使各方面的意見得以充分表達。三是專家諮詢、論證工作機制。要進一步整合本省立法資源,拓寬專家學者參與政府立法的途徑和渠道。政府立法草案擬確定的重要制度,要廣泛徵詢專家學者的意見,必要時,組織專家學者聯合起草,以增強立法的科學性、公正性。

三、統籌安排,紮實工作,全力完成明年立法任務

20xx年是實施五年立法規劃的重要一年,新形勢、新任務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紮實抓好明年立法任務,對於確保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xx”規劃的順利實施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順利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近幾年立法情況來看,正式立法項目數量多,任務相當繁重。為此,承擔法規、規章草案起草任務的政府相關部門,一定要採取有力措施,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確保按時完成立法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立法責任。20xx年立法在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產業方面,重點是要修改旅遊條例,制定自駕租賃車管理規定;在環境和資源保護、促進生態省建設方面,重點修改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松濤水庫環境保護規定、林地管理條例;在保障民生、法治惠民方面,重點制定民辦養老機構條例、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承擔立法任務的部門,要從全省全局利益和人民羣眾根本利益出發,強化責任擔當,按照省人大會和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立法工作責任制度,將本部門的立法任務分解到處室,落實到人員,配強立法工作力量,優化立法資源配置,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報送立法草案及有關材料。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書面向省人大會和省政府作出説明。省法制辦要抓好立法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加強對立法項目起草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對重點項目或涉及多個部門職能的項目,必要時提前介入、加強指導、提供幫助,或者直接牽頭起草。對起草單位報送的草案,要科學安排進度,嚴格審查把關。

(二)加強立法協調,妥善解決分歧。針對目前立法協調難度越來越大的實際情況,要建立健全多層次的立法協調機制。承擔立法任務的部門,對涉及其他部門的事項要主動進行溝通協調。草案內容涉及多部門或者需要多部門組織實施的,起草部門要提前與相關部門做好協調工作。對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積極出面協調。省法制辦要進一步加強立法協調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堅持原則,依法妥善處理立法爭議。對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敏感、複雜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府請示、報告。對省法制辦發出的徵求意見稿,有關部門要組織認真研究,及時反饋意見。省法制辦召開的立法協調會,有關部門要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按要求指派能夠代表本單位意見的負責同志參加。各部門都要自覺維護協調過程中形成的一致意見,防止無原則的隨意否定引發的扯皮現象,力爭把矛盾和爭議解決在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之前。

(三)加強彙報溝通,完善工作銜接機制。有關部門在立法過程中要加強向省人大會有關工作機構彙報溝通。在立法項目研究確定階段,省法制辦要及時聽取省人大會法工委及有關工作機構的意見。在草案的起草階段,起草部門要主動向省人大有關部門請示報告,爭取省人大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參與。在審查修改階段,省法制辦要及時徵求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法工委的意見,對於涉及的重大問題和較大意見分歧,要及時彙報、溝通,必要時邀請其提前介入。在人大審議階段,要積極參與省人大會有關工作機構的審查修改工作,共同修改完善法規草案。

同志們,政府立法工作是決策性工作,事關全局,責任重大。我們一定要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嚴格按照省人大會的要求,精心組織,紮實工作,不斷探索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新路子,切實提高立法質量,努力完成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確定的任務,為全面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實現綠色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人大立法工作會議講話(二):

同志們:

今天,市人大會在這裏召開全市立法工作會議,全面回顧和總結過去5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經驗,部署今後5年立法規劃。這次會議很重要,開得也很及時,必將進一步推動我市今後一段時期民主與法制建設的發展。

去年,我市立法工作緊緊圍繞申心,服務大局,大膽探索,努力實踐,取得了可喜成績。一是立法計劃落實。市政府提請市人大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4件;發佈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26件;為了適應入世需要,市政府還對過去發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決定廢止604件,修訂7件。二是立法重點突出。圍繞入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認真開展法規規章清理和修訂;出台的法規規章重點反映改革開放進程,肯定改革開放成果,保障國家法律、法規在我市的順利實施,高度關注直接關係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和我市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立法項目,解決了一些改革、發展、穩定申的難點、熱點問題。三是立法質量明顯提高。在立法工作中牢固樹立"精品"意識,嚴格按《立法法》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立法,加大起草過程中的協調力度,注意克服部門利益,立法質量進一步提高。這些成績的取得,是與市人大會的高度重視、指導和支持是分不開的,每一件法規在起草階段,人大會領導和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都提前介入,給予具體指導。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一貫重視立法工作並對政府規章制定工作給予指導的市人大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黨的xx大報告明確指出,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20xx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是黨中央在深刻分析了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面臨的國內、國際形勢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同時也對從事立法工作的同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強地方立法工作,對於促進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促進市場對資源的有效配臵,推動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保證政府高效運轉,樹立政府良好形象,營造良好的社會經濟發展的法制環境,意義十分重大。下面我就貫徹落實s年立法規劃、進一步加強政府立法工作,講三點意見。

一、圍繞大局,突出特色,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府立法工作

黨的xx大明確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政府立法應緊緊圍繞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以服務大局、保障人民羣眾利益為重點,不斷健全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積極穩妥地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申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為此,應把握以下幾點:

(一)適應改革發展穩定的需要,統籌考慮立法項目,突出立法重點

隨着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我國經濟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參與全球競爭。經濟結構隨之發生劇烈變化,產業結構調整步伐明顯加快,利益調整帶來的深層次問題日漸突出,經濟成分日益多元化,迫切需要加快立法步伐,用法律法規來調節、規範社會事務和公共行為。因此,政府立法工作要始終把握大局,着眼未來,圍繞促進發展、維護穩定、關注民生、推進小康社會建設等重大問題,統籌規劃,科學組織,注意始終與中心工作和發展大局相銜接、相配套,切實解決人民羣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和經濟社會發展及事關國計民生的突出問題。決不能滿足於當傳話筒、二傳手,上面有什麼法,我們就搞什麼法。今年要把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農村税費改革、推進城市環境創新、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規範政府行為、實施"科教興市"和"開放先導"戰略、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等作為立法工作的重點,力爭立足武漢實際,把握內在規律,突出武漢特色。

(二)政府立法要體現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精神和原則,進一步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立法工作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重在轉變政府職能,克服部門利益,規範市場秩序,其正達到促進經濟發展、保障人民羣眾利益的目的。要通過立法,將政府職能定位在對市場依法監智、調節和服務上,減少行政審批,規範行政行為,嚴格執法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木。因此,我們要着重研究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公民、政府與企業、政府智理與社會自律的關係,改變那種重審批、輕監督,重管理、輕服務,重職能、輕義務,重製裁、輕保護,重行政命令、輕合同約定的現象,把社會可以自我調節、管理和自律的職能交給人民羣眾和中介組織,把經營杈和投資決策杈交給市場主體,切實把政府職能轉到依法調節、社會智理、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上來。絕對不能借立法把政府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法制化。現在確有少數部門在立法過程中熱衷於擴大部門職杈、增設機構編制、增加收費項目、強化經濟處罰。這與市場經濟相沖突,與政府部門職責相背離,與維護廣大羣眾根本利益相違背,與改善市場經濟環境不合拍。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場經濟,首先要改善法制環境,強化全心為民的宗旨意識,立足有利於羣眾,方便於基層。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建立統一、開放、規範、有序的市場體系,絕不能人為的隨意提高市場準入條件,抬高市場準入門檻,摘一些部門保護和地方保護。要從源頭上把好關,通過立法,分清政府、部門、經濟組織的各自職責,營造出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內在要求的平等對待、公平競爭的法制環境,保證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國內和國際市場競爭,為我市促進經濟快速發展服好務。

(三)堅持"立、改、廢"相結合,維護法制的統一

改革開放二十年未,我國的政治、經濟形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政府的職能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革。原有的一些法規、規章,從現在來看,有的歷史任務已完成,有的甚至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障礙。因此,要與時俱進,堅持立修並重,在抓好新的立法項目同時,要注重對原來制定的法規、規章進行修訂。尤其妥對那些制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與世貿組織規則和國際慣例相違背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進行全面清理,該修改的要及時修改,該廢止的要堅決廢止,該完善的要儘快完善。

二、創新機制,完善程序,不斷提高立法質量

xx大報告把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列入我國法制建設重要議事日程,提到重要的戰略地位,我們應當總結經驗,探索規律,推進立法機制創新,不斷提高立法質量。

(一)要深入研究,把握規律

立法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特別是隨着形勢的不斷髮展變化,政府立法工作面臨着許多新課題和新挑戰。因此,妥順應新形勢的要求,改進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質量。要認真學習、貫徹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對立法項目要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制定具體計劃,並嚴格按程序運作,注意防止有章不循、主觀隨意的做法。尤其妥加強深入調查研究,對每個法規和規章草案涉及的主要制度和重大措施,特別是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機制要作深入探討和研究,不能就事論事,更不能為完成任務而敷衍塞責。要在深入調查研究上下其功夫,把典型調查和全面分析結合起來,把局部經驗和全局工作結合起來,準確把握內在規律,通過總結、實踐、研究、提煉、上升法規規章中來,指導和推動全面工作。

(二)要民主透明,科學立法

社會主義法制是從根木上保障人民羣眾合法利益的。因此,在立法實踐中,要創新立法機制,始終堅持走羣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保障人民羣眾有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起草、審查法規規章草案,要深入基層,貼近實際,反映民情,代表民意。要實行開門立法,增強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學性、公開性和透明性"要有組織、有計劃地舉辦一些立法調研會、聽證會、論證會,認真傾聽羣眾的意見和基層的呼聲。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智慧和作用,有些立法課題在起草階段可以先交給他們,讓他們拿方案、提措施。對涉及重大問題的,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應主動與專家學者共同調研,共同起草,羣策羣力,集思廣益,相互啟迪,相互借鑑,提高質量。也要注意選擇一些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通過報刊、網絡公開徵求意見,增強立法工作的透明度,真正把羣眾滿意不滿意、羣眾擁護不擁護、羣眾高興不高興,作為我們立法的出發點和歸宿,把維護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貫穿於立法的全過程。

(三)要完善立法程序,嚴把質量關

規範立法程序,嚴把起草、審修質量關,是加強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的有效途徑。政府部門在起草立法草案時,要深入調查研究,認莫傾聽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對涉及多個部門職能交又的問題,要主動做好溝通和交流,切實把好起草關。政府法制辦要進一步發揮政府領導的參謀助手作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加大協調力度,增強法律權威性。在審修時,要全面徵求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廣泛借鑑外地城市、國外的先進作法,努力尋求解決問題的新方法和新途徑,切實把好審修關。同時,立法中要主動爭取市人大會的支持與指導。起草法規,要主動邀請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法規工作室提前介入,組成精幹的起草工作專班,提高立法效率和立法質量;起草規章,要廣泛徵求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遇到問題,要及時向市人大會彙報,爭取支持與指導。

三、加強領導,優化隊伍,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政府立法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專業性都很強,在新的歷史時期,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層出不窮,市委、市人大會、市政府對立法工作非常重視,人民羣眾對地方出台法規政策要求很高。為此,必須加強領導,優化人員結構,提高立法隊伍素質,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一)要加強領導,強化立法責任

立法工作,涉及全局,影響深遠,政府各部門領導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全局意識,把立法工作作為木部門的重要任務,列入領導的重要議事日程。要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智領導配合抓、法制部門具體抓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根據木部門的起草任務,組織精幹的起草班子,井做到時間落實、責任落實、保障落實。在起草過程中,要把提高質量放在首位,端正立法指導思想,樹立立法為民的意識。同時,要轉變過去固有的思維模式,不要一提到加強管理,就想到行政審批。行政審批不是萬能的,對行政機關而吉,t並不是唯一的行政售理方式。另外,起草部門對立法項目規範的主要內容及確立的重大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要作深入細緻的調研、論證。要廣開起草過程中的民主渠道,廣泛聽取管理相對人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意見。對涉及關係全局的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深入調研,主動協調,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作出科學決策。除認真完成起草工作外,起草部門還應當積極配合法制辦做好立法項目送審後的審查修改工作。要強化立法工作責任制,堅持誰起草、誰負責;誰把關、誰主智、誰負責,做到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把好質量關。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對於立法中出現的問題,影響全局的,要追究當事人和領導人責任。

(二)要完善結構,提高立法水平

一個高素質的立法工作隊伍,是搞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的保證。要大力加強法制工作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教育幹部職工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奉獻意識,增強事業心、責任感。從事立法工作的同志,全面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現代法律、現代科技、經濟智理知識,不斷完善知識結構,努力使自己成為既講政治,又懂經濟、懂法律;既掌握中國的法律、法規,又熟悉外國法律法規和成功經驗;既精通各部門的專業知識,又熟悉相關部門業務的複合型人才。政府各部門要加強對政府立法人員的培訓,組織立法人員到外地學習考查,不斷開闊視野,提高立法水平。政府法制辦應多組織一些立法培訓、立法研討活動,主動為立法人員提供一些交流、探討的機會,不斷提高他們科學判斷事物發展規律的能力和應對複雜問題的統籌、協調、處理的能力及駕馭市場經濟、總攬全局的能力。

(三)要加強監督,提高立法質量

立法工作是一項艱苦而又細緻的工作,需要有默默奉獻、廉潔自律、求其務實的精神,因此,政府各部門從事立法工作的同志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甘於清貧,樂於奉獻。在立法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力求公正、公平,注意處理好法與利、法與義、法與情、法與杈的關係,深入研究,準確把關,依法協調,嚴格監管;同時要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監督機制,自覺接受羣眾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不斷增強立法工作的權威性,維護法律的尊嚴,提高立法質量。

同志們,黨的xx大為我們確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實現宏偉目標需要良好的法制環境,從事立法工作的同志們肩負的責任重大,任務光榮而又艱鉅。市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要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的監督指導下,與時俱進,團結拼搏,開拓進取,紮實工作,努力開創我市立法工作新局面。

人大立法工作會議講話(三):

同志們:

這次全市立法工作座談會,是市人大會決定召開的。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統一思想、部署工作、明確方法。統一思想,就是用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統一我們對地方立法工作的認識;部署工作,就是貫徹落實全國人大會立法工作會議、第十九次全國地方立法研討會以及省立法工作會議精神,安排部署本屆會的立法工作;明確方法,就是根據本屆會對地方立法工作的認識和把握,提出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具體措施,推動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入開展。

市人大會對開好這次會議非常重視,主任會議專門聽取了會議方案的彙報,樹國主任對如何開好這次會議提出了明確要求,做出了重要指示。剛才四位同志做了交流發言,就如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談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使我們很受啟發。

下面,我受樹國主任的委託,就全市的地方立法工作講幾點意見,供大家在工作中研究參考。

一、領會新要求,不斷深化對地方立法工作的認識

地方性法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發揮着重要作用。我市自1986年被賦予地方立法權以來,歷屆市人大會始終高度重視地方立法工作,共制定地方性法規135件,修訂89件次,廢止50件,現行有效的85件。這些地方性法規,為我市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為改革發展穩定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為推進長春又好又快發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

黨的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法治建設作出重大部署,先後圍繞法治建設做出系列重要論述。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不斷深化對地方立法工作的認識。

(一)要正確認識立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

在全國立法工作會議上,張德江委員長高度概括了立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他指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都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形勢的發展、改革的深化、人民的期待,既是立法工作面臨的新挑戰,也是新機遇。我們今天從事的立法工作,同過去相比,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標準更高了,任務更重了,責任更大了。我們必須緊跟時代前進步伐,絲毫不能放鬆、時刻不能懈怠,努力使我國的立法工作再上一個新台階。

(二)要正確認識新形勢下立法工作的目標任務

適應深入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是新時期我國立法工作總的目標任務。xx屆三中全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深化改革,從一定意義上説,就是要着力實現制度創新,不斷完善和發展各項制度,落實到立法上,就是要因時廢舊立新,不斷完善法律體系。要自覺將立法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謀劃,放在現代化建設“五位一體”總佈局中推進。

(三)要正確認識新形勢下做好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

張德江委員長提出,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注重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質量,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我們要努力把握好這個總體要求,在新的起點上不斷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切實提高立法質量,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與時俱進、發展完善。

(四)要正確認識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充分發揮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提出的關於法治建設的一個重要命題,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和實踐性,對於推動立法工作與時俱進,具有深遠意義。我們要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牢牢把握新形勢下立法工作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積極踐行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更加註重從法律制度上進行頂層設計,努力做到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協調同步。凡可以用立法推行或需要修改、廢止的,都要同步。努力使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相結合,使各項改革於法有據,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深化改革。

(五)要正確認識地方立法必須遵循的指導原則

全面深化改革,對地方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要全面把握立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堅持遵循以下幾個重要的指導原則:

一是要增強大局意識,圍繞中心、重點立法。堅持把立法工作放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去籌劃,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突出“發展”和“民生”兩個關鍵,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決策部署,圍繞重點領域來開展立法,力求用法規制度引導、促進和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是要增強特色意識,立足市情立法。要立足於市情實際,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區分輕重緩急,突出立法重點,注重各方面制度的協調發展,努力使制定的法規更符合我市深化改革的實際,具有地方特色,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

三是要增強問題意識,用問題引領立法。要密切關注改革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對需要上升為法規制度層面的,及時啟動立法,適時調整、規範和引導,使各項改革於法有據,避免盲目試錯,降低改革成本,分擔改革風險,從而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識,為改革決策提供強大的民意基礎和動力支持。

四是要增強民本意識,做到立法為民。以人為本,立法為民,是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根本宗旨,立法工作要堅持和貫徹黨的羣眾路線,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着力解決人民羣眾最關心的現實問題,從法律制度上充分體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五是要樹立體系意識,維護法制統一。尊重並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要確保在維護法制統一的前提下發揮地方性法規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無論是先行先試,還是制度創新,都要堅持法制統一原則。

二、增強責任感,認真落實會五年立法規劃

20xx年是本屆市人大會的起始年,為了統籌安排本屆任期內的立法工作,保證本屆人大會立法工作科學有序地進行,會根據立法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要求,在認真總結經驗、廣泛聽取意見、反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長春市第十四屆人大會五年立法規劃(20xx—20xx)》。這個立法規劃已經中共長春市委批准。我們要認真落實立法規劃,確保市委批准的立法規劃順利實施。

會五年立法規劃項目共有61件,其中比較成熟,擬提請會或者人代會審議通過的27件;需要抓緊工作,待成熟時提請審議的21件;立法條件尚不具備、需要調研論證的13件。這些立法規劃項目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推動經濟發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的法規。如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統計管理條例、郵政條例、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條例等。

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方面的法規。如殘疾人保障若干規定、社會救助條例、住房保障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條例、社區工作條例、養犬管理規定等。

三是促進資源節約,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法規。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條例、城市綠化條例、公園條例、水土保持條例、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等。

四是推進城市基礎建設,保障城市安全方面的法規。如地下空間管理條例、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條例、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條例、防震減災條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

五是推進教育衞生髮展,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法規。如精神衞生條例、學前教育管理條例、信息化促進條例、文化產業促進條例等。

六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加強人大自身建設方面的法規。如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人大會議事規則、主任會議議事規則、人事任免辦法等。

本着突出重點,急需先立的原則,會將城市綠化條例、防震減災條例、郵政條例、殘疾人保障若干規定、軌道交通條例、精神衞生條例納入20xx年立法計劃。同時,將大氣污染防治辦法、養犬管理規定、學前教育管理條例、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條例、水土保持條例、人民防空工程條例、信息化促進條例、志願服務事業促進條例、地下空間管理條例確定為20xx年的立法調研項目,為20xx的立法工作奠定基礎。

制定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工作,是立法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搞好立法計劃,是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的必然要求,是立法工作走向規範和成熟的重要標誌。其作用就在於使立法工作有目的、有步驟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立法工作的盲目性和無序性。20xx年7月23日長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4次主任會議通過的《長春市人大會地方性法規立項辦法》,對法規立項原則、條件、程序、項目調整等問題都做出了具體規定。按照規定,立法計劃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確定的,也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更改的。他雖然不是指令性計劃,可以根據實際做出必要的調整,但是他同樣具有嚴肅性,應當得到嚴格的遵守和執行。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近年來,我們出現過個別立法項目列入立法計劃後,又撤銷的情況,同時,也出現過追加立法計劃的情況。這説明,這樣的立法項目,事先調查研究不夠,準備工作不充分。需要今後特別加以注意。不是不可以變,而是應當儘量不變或者少變,否則,無論對立法項目的提出部門還是對有關專門委員會來説,也無論是對政府還是對人大會來説,都是不嚴肅的,立法的質量恐怕也難以保證。

會法工委要負責好會五年立法規劃的協調落實工作,按照程序每年制定立法計劃,協調和參與開展每年的立法調研工作。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要按照會五年立法規劃,協調、指導、幫助有關部門開展立法調研,及時將符合立項條件的立法項目列入年度立法計劃,並按時完成法規草案的起草工作,按時提請會會議審議。政府法制辦要充分發揮好職能作用,為政府和市人大會當好參謀助手,對會五年立法規劃從全局的角度抓好落實,要加強立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和溝通協調,保證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適時開展立法調研工作,適時將符合立項條件的立法項目列入年度立法計劃,按時完成法規草案的起草工作,按照序時進度廣泛徵求各方面對法規草案的意見,及時提請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按時提請市人大會會議審議。有立法任務的政府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立法工作,按照會五年立法規劃精心、適時開展立法調研,對列入年度立法計劃的立法項目,要切實做好法規起草、徵求意見、修改完善、提請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提請市人大會會議審議等各個重要環節的工作,確保落實。

三、樹立新理念,進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質量

提高立法質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恆主題。越是強調依法治國,越是要注重提高立法質量。我們要與時俱進,不斷樹立新理念,把提高立法質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使制定的法規能夠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更好協調利益關係,充分發揮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

(一)樹立對立法負責的理念,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

人大及其會是立法機關,理所當然要對立法負責,要在立法中充分發揮主導作用。這種主導作用,要體現在立法的立項、起草、審議、通過的全過程。

一是要在法規立項中發揮主導作用。法規項目立不立、什麼時間立、如何立,這種對立法時機、立法方向的把握,是立法的關鍵環節,也是立法主導性的第一道關口。我們要認真解決有時前期調研不充分、把關不嚴,從而被動接受立法項目、被動調整立法項目的問題。注意在項目的徵集、調研、論證、篩選、確定各個環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緊緊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從全面深化改革的現實需要出發,按照突出重點、急需先立、調研先行、立改廢並舉的要求,科學確定立法項目。編制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要加強調研論證,特別注重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民意,嚴把法規項目准入關。

二是要在法規起草過程中發揮主導作用。起草法規草案是立法最重要的環節,直接決定着法規的質量。我們要認真解決以往有時存在的重程序服務,輕實質介入的問題,在做好程序性服務工作的同時,更要實質介入法規草案的起草工作。要堅持提前介入,從法規的論證、起草環節入手,與政府法制辦和相關部門共同工作,全面瞭解和熟悉法規的主要內容、基本框架,跟蹤瞭解掌握法規起草進度、存在的重點、難點和突出問題,廣泛聽取意見。適時對法規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與起草部門共同研究法規制度設計的針對性、合法性和適當性。同時要防止部門強化權力、弱化或者推卸責任,避免因部門利益影響立法質量。。廣泛深入的調研是立法的基礎,我們要認真解決以往有時存在的聽取各方面意見不夠充分,過於依賴政府或者法規起草部門開展調查研究和徵求意見的問題,始終發揮人大及其會在調研過程中主導作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四是要在法規草案審議過程中發揮主導作用。會在審議階段,要緊緊圍繞提高立法質量,充分發揚民主,着力解決立法中涉及的重點難點問題,把握立法決策主導權。要通過引導委員深入審議、加大協調力度、做細做實基礎工作以及建立有效的審議制度等措施,進一步增強對法規實質性內容的決策能力和水平,發揮會審議和法制委員會統一審議作用,有效解決法規案中管理職責權限、管理與執法機制等方面的矛盾。對於法規案審議中遇到的分歧意見較大、影響立法進度的難點問題,既要加大徵求意見、調查研究和溝通協調力度,努力取得共識,又要勇於並善於在矛盾的焦點上“劃槓槓”,堅持原則、觀點明確。涉及重大制度改革或者存在明顯重大分歧意見時,主動向市委請示、彙報,所有法規二審前,都要將法規草案以及相關要點書面報送市委把關,確保法規質量。

五是要加強代表大會立法。在我市現行有效的85件地方性法規中,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只有2件。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法律法規案,不僅僅是程序上的要求,更是嚴格依法辦事的要求。加強代表大會立法,既有利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也有利於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推動解決立法重點難點問題,還有利於提升全社會對立法的關注度,從而促進更廣泛地凝聚社會共識。今後,會將根據需要進一步加強代表大會的立法工作。

(二)樹立精細化立法的理念,增強法規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實施情況表明,有些法律執行的效果不理想,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規定過於原則,需要層層配套,有的配套法規偏離立法精神或法律原意,導致法律執行效果大打折扣,影響法律的權威。提高立法質量,必須變粗放式立法為精細化立法,使法律規範更加明確具體。新一屆全國人大會在精細化立法方面,已經給我們做出了表率。去年以來,全國人大會制定的旅遊法、特種設備安全法,修改的商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都充分體現了精細化立法的理念,贏得了廣泛的好評。

本屆市人大會特別重視法規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問題,明確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規一定要管用、要有效,項目上是急需的或者必須的,內容上注重地方特色、注重解決實際問題,法規的主要條款能夠細化的一定細化,防止執行中出現歧義,防止照抄照搬上位法的現象。在今後的立法工作中,我們要切實把這些新的認識和理念落實好。

一是要增強法規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地方性法規多數是實施性的立法,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延伸、細化的補充。主要任務是依據本地實際情況,根據解決本地實際問題的需要,對上位法原則性規定予以細化,對上位法沒有充分考慮到的問題予以補充,確保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得到遵守和執行。我們應該在立法體例上有所改革,要防止立法“抄襲”和重複立法;要防止立法貪大求全、華而不實;不要“大而全”,而要“小而精”,需要幾條就制定幾條。我們還要完善立法技術,統一法規的體例、結構、用語,使規定更加準確、精煉、規範。我們要科學嚴密設計法規規範,對制度規定、行為規範和處罰幅度等進行細化,能具體就儘量具體,能明確就儘量明確。少一些原則性、宏觀性、綱要性的條款,多一些細化、量化的規定。

二是要強化地方特色,重視創制性立法。有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重要標誌。只有突出地方特色,地方性法規才有生命力,才能實現地方立法的初衷。地方立法必須從人民根本利益出發,敢於破除體制障礙,勇於觸及社會管理和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努力為深化改革留出空間,這就需要不斷探索完善創制性立法,在創制性立法上有所突破。

三是要接地氣,讓法規條文長根,牢牢紮根於現實生活。要加強和改進立法調研工作,結合立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的選擇調研方向,深入到情況複雜、矛盾突出的地方,直接聽取基層幹部和羣眾的意見。要不斷完善立法專題調研製度,設計好調研方案,採取召開相關管理者和管理相對人座談會、民意調查問卷、隨機訪談、實地察看等方式,多層次、多方位、多渠道地瞭解真情、實情,掌握翔實、可信的第一手材料,並形成調研報告,為會審議及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三)樹立立法為民的理念,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張德江委員長指出,提高立法質量根本途徑在於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本屆市人大會明確提出,要把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成果體現在立法工作中,真正解決好立法“為了誰”、“依靠誰”的問題,進一步擴大人民羣眾參與立法的途徑,使制定的法規符合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我們要牢固樹立立法為民的理念,堅持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

科學立法,就是要求立法準確反映和體現所調整社會關係的客觀規律,同時遵循法律體系的內在規律。科學立法的核心,在於立法要尊重和體現規律。一要樹立科學的立法理念。從法的功能角度明確政府管理邊界,有所立、有所不立,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二要運用科學的立法方式。把立法工作作為一項系統工程,統籌兼顧立法前、中、後三個環節,適應不同立法需求和任務,綜合運用制定、修改、廢止、解釋等多種形式,增強立法工作的協調性、及時性、系統性。三要完善科學的法規起草機制。涉及到多個部門職責的法規,由政府法制部門或人大專門委員會牽頭,組成法規起草班子進行起草;對一些理論性、專業性強的法規,可以吸收有關專家學者參加起草,也可委託大專院校、科研機構起草。四要以科學嚴謹的態度做好立法工作。要拓展調查研究的深度,把基層、羣眾和相關領域作為立法調研重點,注重多層次、多方位、多渠道調查瞭解情況,力求將事情的實際情況調查清楚,將問題的本質和規律把握準確,將解決問題的思路對策研究透徹。

民主立法,就是要求立法真正反映最廣大人民的共同意願、充分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民主權利。民主立法的核心,在於立法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進民主立法,一要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機關主導,有關部門參加,人大代表、專家學者、企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和人民羣眾共同參與的立法工作機制,使各方面的意見和關切得到充分表達,廣泛凝聚社會共識。二要拓展公民有序參與途徑。進一步健全完善法規草案徵求意見機制和公眾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對一些關係羣眾利益的法規草案,實行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制度,重視網絡民意表達,認真歸納整理分析,最大限度匯聚立法智慧。三要完善協商機制。廣泛聽取並認真對待各方面意見,包括不同意見,積極面對爭議,充分尊重、合理吸收各種建設性意見建議。對於立法中的重大問題、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加強溝通協商。

(四)樹立立改廢並重的理念,堅持維護法制統一

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改革不斷深化,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立法滯後問題。法規清理是維護法律體系內部和諧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徑,保證國家法律在地方的貫徹實施,及時清理、修訂地方性法規,將成為我們今後工作的重點。截止目前,我市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85件,其中修改過一次的有18件,修改過兩次的11件,修改過三次以上的6件,從未修改過的50件。可見法規清理的工作任務還是比較重的。

今年,會正在組織對本市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的範圍是公告施行五年以上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主要檢查其合法性、銜接性、實效性,對上位法有新規定的,或者現規定的內容已不符合改革發展新要求、已經失去適用效力的法規有計劃地進行清理。法工委已作出清理法規參考目錄,共計53件。這次法規清理活動是多年來會首次自主安排法規清理工作,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這項工作。

我們要通過堅持立、改、廢並重,維護上位法的權威,更好地使法規體現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願。通過加強對地方性法規的清理,進一步規範行政行為,為打造民主、公平競爭、正義、和諧、安全的社會法治環境提供立法支持和法制保障。

(五)樹立立行並重的理念,做好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工作

法的生命力在於實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從總體上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的問題就顯得更為突出。這也是廣大人民羣眾普遍關注、各方面反映較為強烈的問題。因此,我們要認真解決過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重立法、輕執行的問題,在繼續加強立法工作的同時,切實抓好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會決議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

一是要做好立法宣傳工作。我們要積極創新立法宣傳工作機制,針對法規草案立項、起草、審議、通過等不同階段,選準立法宣傳時機,增強立法宣傳的實效,妥善迴應社會關切。要加強法規通過後的宣傳,充分利用媒體和網站,採取新聞發佈會、答記者問、專訪、發表文章、編寫法規釋義等形式,對法規第一時間作出説明和解讀,使社會各方面正確理解立法的背景、目的和意義,準確把握法規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避免對法規誤讀誤導,為法規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是建立法律法規執行監督機制。會要進一步加強執法檢查工作,在做好對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執法檢查的同時,注意加強對地方性法規的執法檢查。對實施一年以上的法規,相關專門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要進行執法檢查,進一步推進法規的貫徹執行。對實施三年以上的法規要進行立法後評估。對上位法已發生變化,社會發展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的法規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會每年都要安排地方性法規的檢查、調研活動,執法部門要向會或者相關專門委員會做年度執法情況的專項報告。

三是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備案審查是人大及其會的一項重要職權。要着力促進這項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不斷提高實效。要防止有關部門以文件代替甚至改變法律法規,防止規章超越立法,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要督促糾正,必要時要予以撤銷,努力解決“法”出多門、政出多門的問題,保證法律體系科學和諧統一,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四、適應新形勢,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立法幹部隊伍

加強立法機關和立法幹部隊伍建設,着力培養高素質的立法工作人才,既是當前的緊迫需要,也是長遠的戰略任務。中央專門下發文件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機制,着力培養一批國家級立法工作領軍人才、專家級立法工作骨幹人才以及素質優良的立法工作專業人才。”全國人大會計劃用10 年左右時間,以全國人大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其他工作委員會及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為主體,打造法制人才高地,培養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特點突出、優勢明顯的立法工作人才隊伍。我們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立法幹部隊伍。

(一)打造高素質立法幹部隊伍是立法工作的要求

立法活動是國家重要政治活動,立法工作關係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大局。從事立法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作為立法工作者要對自己的責任始終保持清醒的認識,對待立法工作要高度重視、倍加珍惜。

首先,立法工作者的地位十分重要。法國哲學家盧梭曾經説過:“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是國家中的一個非凡人物。”其“非凡”並不是指他們能力非凡,而在於他們地位的“非凡”。我們必須知道,不是誰都有機會從事或者直接參與立法工作的,也不是每一個有機會從事或者直接參與立法工作的人天生就具有了與之相適應的素質和能力。既然我們自覺或者不自覺地取得了參與地方立法這樣“非凡”的地位,如果不具備與之相應的素質和能力,恐怕就辜負了人民羣眾對我們的委託與期待。

其次,立法工作者的責任特別重大。指出,不是所有的法都能治國,不是所有的法都能治好國。也有人説,一項錯誤的立法的災害性影響遠遠大於一次錯誤的行政行為和司法行為。因為相比較而言,執法者犯法,只是污染了水流,而立法者制定“惡法”,卻是污染了水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需要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需要立好法、立高質量的法、立管用的法,使法律制度有足夠的權威,能夠切實發揮作用。而這些正是我們立法工作者必須承擔起來的重大責任。

第三,立法工作者的素質對立法工作至關重要。我們常説,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然而,事實上,法律卻是由具體的人制定的,是由具體的立法機構起草、修改和審定的。因而立法者的素質決定着法律的生命力,立法者的法律經歷、法律學識、法律修養、法律意識影響着法律的制定。而我們中的許多人都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法律教育,如何使自己勝任立法工作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

(二)會要切實加強立法幹部隊伍建設

多年來,市人大會一直非常重視立法幹部隊伍建設問題,特別是換屆以來,會進一步加強了包括法制委、法工委在內的各專門委員會和會辦事機構的建設,調整人員,充實了新的骨幹力量,及時建立了由181位法學專家、行業專家及富有地方立法工作經驗的工作者組成的立法專家庫,並從中選聘出18位立法顧問,今年,又適時將51位專家充實進立法專家庫,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省市人大會法工委還與吉林大學聯合組建了立法研究中心,並於去年11月23日正式成立,為加強地方立法理論研究和立法人才隊伍建設提供了新的平台。現在,我們已經初步建立了一支專兼職結合,具有良好素養,能夠基本適應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需要的立法幹部隊伍。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突出地表現在立法工作隊伍偏弱,人員編制還不能適應立法工作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下一步,會要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勤政廉潔的目標,高度重視、進一步抓好立法幹部隊伍的建設。要通過培訓進修、基層調研、掛職鍛鍊、理論研討、出國考察等多種途徑,創造有利條件,大力提升立法工作隊伍的政治水平、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要全面規劃立法工作隊伍建設,主動向市委報告立法工作隊伍建設情況,在市委的領導下,加強立法工作機構建設,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要完善立法工作人才選拔任用、激勵保障等機制,為優秀立法工作人才脱穎而出創造有利制度環境,對於隊伍中政治堅定、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的優秀人才要及時予以重用。

(三)努力爭做合格的立法工作者

我們每一位立法工作者都要樹立起強烈的責任意識,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以永不自滿的進取精神,以臨淵履冰的態度,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不辱使命,做一名合格的立法工作者。

一是要政治過硬。立法是基本的政治活動,每一部法、每一項制度都與一定時期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發展的基本格局密切相關。堅定的政治立場、過硬的政治素質始終是對立法工作者第一位的要求。因此,立法工作者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遠大理想,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緊緊圍繞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宏偉目標,始終從政治高度思考和把握立法工作。要牢固樹立黨的觀念,自覺堅持黨的領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準確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意圖,善於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轉變為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法律規範。要牢固樹立黨的宗旨觀念,每制定一部法規,每廢立一項制度,每修改一個條款,都要把它放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上來觀察,放到維護人民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局上來思考,放到法律體系統一科學和諧上來審視,立足於解決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統籌不同利益訴求,維護公平正義。

二是要立足實際。立法是一項實踐性很強的工作,它深深根植於實踐的土壤之中,與經濟發展緊密相連,與社會生活息息相關。如果沒有豐富的社會經驗,沒有對國情、民情全面、正確的把握,所制定出來的法律就會與現實脱節,就會成為一紙空文。所以,有人説“法律的生命從來就不是邏輯,而是經驗”。要對法律有一個正確的認識,立法工作者就必須深入到生活中去,時刻注意從鮮活的社會實踐中汲取營養,考察與法律相關的經濟、政治、文化、宗教等各方面的內容,積累豐富的社會經驗,還要與人民羣眾多接觸,瞭解人民羣眾的訴求,以更加寬廣的視野看待立法工作,以更加務實的作風推進立法工作。

三是要精通業務。立法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領域,良好的專業素養對於立法工作至關重要,沒有足夠的專業水準,則難以勝任這項工作。而一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面對現代社會的立法工作,任何人都可能會在許多時候感到能力不足。要努力鑽研業務,勤學善思,廣博地學習政治理論、法律知識、行政管理、市場經濟、科技、歷史等各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斷更新知識結構,自覺提高業務素質,具備較高的政策、理論和法律水平,為立法工作打牢專業功底、提升理論素養。要學以致用,善於將所學知識運用於立法實踐,將所學知識轉化為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常學不懈,常學常新。

多年來,市人大會的立法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全體立法顧問、立法專家等專業人才的鼎力幫助,得到了全體市人大代表和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得到了各 縣市區人大會的密切配合,更得到了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法工委的悉心指導。在此,我代表會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同志們,進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成五年立法規劃的新任務擺在我們面前。讓我們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嚴謹務實的工作作風,在新的起點上不斷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為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我市民主法制建設,開創長春改革發展的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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