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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中整治城關及周邊地區違法建房動員大會上的講話

在集中整治城關及周邊地區違法建房動員大會上的講話

同志們:

在集中整治城關及周邊地區違法建房動員大會上的講話

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召開集中整治城關及周邊地區違法建房動員大會,主要是針對城關及周邊地區村民違法建房行為不斷蔓延的嚴峻形勢,動員各部門單位和廣大幹部羣眾進一步認清形勢,統一思想,集中力量,打一場拆違治亂攻堅戰,堅決遏制違法建房勢頭,有效規範村民建房秩序。下面,我先講四點意見。

一要堅決整治。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加大了控違拆違力度,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開展了幾次規模較大的集中拆違行動,共拆除違法建築40餘棟,全縣建房秩序得到規範。但是,近段時期以來,城關及周邊地區村民違法建房的勢頭有所蔓延,而且越來越突出。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整治城關及周邊地區村民違法建房專項行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一是現實形勢所逼。目前,城關及周邊地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違法建房現象,尤其是菜花坪鎮沿城南防洪堤、攸安連接線一帶,頂風作案、強行施工、違法搶建愈演愈烈,如不果斷整治、及時遏制,情況將更加惡劣,後果會不堪設想。二是法律政策所迫。國家對用地管理的政策越來越嚴,定期開展衞片執法檢查,而且加大了對違法用地行為的查處和幹部失職瀆職的追責力度。也就是説,對違法用地行為,政府不盡責、部門不履職、幹部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就要受到黨紀政法的嚴厲追責。三是城市發展所需。城市要提質發展,嚴格規劃控制、依法有序用地是保障。非法佔地、盲目建房嚴重擾亂了用地秩序,不必要的重複建設必將增加今後城市建設成本,嚴重影響城市建設步伐。因此,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廣大幹部羣眾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部署上來,痛下決心,鐵腕治違,堅決遏制違法建房蔓延勢頭。

二要全面整治。這次整治,就是要集中一個月時間、整合力量,對城關鎮及菜花坪鎮、蓮塘坳鎮、上雲橋鎮、鴨塘鋪鄉等周邊地區村民違法建房進行一次全面整治,重點整治菜花坪鎮沿城南防洪堤、攸安連接線一帶,確保一步到位,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城關鎮和周邊鄉鎮要對本轄區內村民違法建房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並對排查出來的違法建房情況進行分類建檔,做到底子清、分類清、情況明。二是分類查處整治。根據排查出來的情況,由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專門班子分組進行查處整治、規範行為。核查組要逐户上門核查違法建房户是否符合規劃、是否符合建房條件,對符合規劃和村民建房條件的,依法進行處罰並補辦相關手續。儲備組要加大對規劃控制區內的閒置地、依法拆除後的違法用地和其他可儲備土地的收儲力度,規範用地管理。三是依法強制拆除。對不符合規劃或不符合村民建房條件的房屋,對企業違法用地上的建(構)築物,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堅決依法強制拆除,真正做到“拆除一處、震懾一片、教育一方”,有效規範村民建房秩序。同時,嚴格依法查處非法出租、轉讓和買賣集體土地的行為,該追責的要追責,構成犯罪的要堅決追究刑事責任。

三要科學整治。開展集中整治城關及周邊地區違法建房專項行動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因此,整治工作務必堅持堵疏結合的原則,既要下定決心、強勢推進,又要科學組織、有序推進,使重點區域的違法建房得到徹底整治,不斷規範村民建房秩序。整治中,重點要把握好三個方面:第一,重在宣傳教育。在宣傳內容上,要大力宣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縣城總體規劃、區域控制性規劃和縣政府通告、村民建房管理辦法文件精神,讓羣眾清清楚楚地知道什麼地方可以建房、什麼情況可以建房、什麼地方嚴禁建房、建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在宣傳方式上,要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層層召開會議、媒體宣傳、設置固定宣傳欄等多種途徑,讓法律政策深入人心,讓程序方式户户皆知,讓羣眾充分感受到縣委、縣政府整治的決心和力度,形成強大的整治聲勢。第二,重在規劃安置。各鄉鎮要以村(居)委會為單位規劃建設相對集中的村居民建房集聚點,統一規劃、統一安排,逐步引導村居民向集聚點集居。今後縣城規劃控制區域內所有村居民建房原則上一律要進建房集聚點,嚴格控制城南防洪堤100米範圍內不得新建房屋,嚴格控制攸安連接線兩廂50米範圍內不得新建房屋,嚴格控制東城新區和工業園區紅線範圍內非安置區不得新建房屋。第三,重在規範管理。各相關部門單位和鄉鎮要堅持以整治為契機,不斷完善村民建房長效管理機制。目前,規劃部門已編制了東城新區、工業園區的村民建房安置區和沿河沿連接線村居民建房集聚點規劃,國土部門已經制定出台了縣城控制區範圍內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辦法,明確了村民建房的的原則、條件、程序和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做到“六個嚴禁”:嚴禁村居民在集聚點和安置區範圍外亂建房屋;嚴禁未經批准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房;嚴禁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非法出賣、出租、轉讓集體土地;嚴禁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及農民住宅;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租賃、承包等“以租代徵”形式使用農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嚴禁國家工作人員以權徇私、違規辦理審批手續。

四要依法整治。第一,嚴格程序。各有關部門單位及執法人員在開展集中整治中,特別是強制拆除行動,該下的執法文書堅決不能少,該走的法律程序堅決不能省,力求做到法律上有憑有據、程序上無懈可擊,切不可因“圖簡單、圖省事”而違反規定、程序亂整治。第二,注重方法。在整治過程中,既要堅持嚴格執法、強勢推進,更要注重思想教育、有情操作。各鄉鎮和村組黨員幹部要深入細緻地做好違法對象的思想工作,把道理講在前,把關心擺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導措施做在前,特別要注意保護羣眾的合法權益,充分考慮羣眾的合理要求,妥善解決羣眾的實際困難,最大限度地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減少衝突和不和諧因素。第三,強化問責。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導致轄區內違法建房情況嚴重的鄉鎮,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主要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失職、瀆職和縱容包庇,甚至以身試法的黨員幹部,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要嚴肅查處。要強化整治工作責任,對整治過程中領導不力、履行職責不力、不服從指揮調度的單位,要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對工作不出力、不作為的工作人員,要嚴肅處理;對強制拆除中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的違法建房户,公安部門要堅決果斷予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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