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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會議方案(通用4篇)

教育工作會議方案(通用4篇)

教育工作會議方案 篇1

一、時間地點:

教育工作會議方案(通用4篇)

x年2月19日(正月十二)上午

8:00報到,8:30準時在市人大禮堂開會。

二、參會人員:

1.教育局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全體同志;

2.市屬學校、局直單位任命的現職領導;

3.各教育組組長、成技校校長;

4.各國中、國小副校級以上在職領導,公辦幼兒園園長、教學點負責人;

5.部分民辦學校校(園)長;(實驗中學、新蕾學校、博文、興華、文華、河之畔、藍欣幼兒園、礦務局幼兒園、格林童話幼兒園、童之夢幼兒園、愛心幼兒園、小玲幼兒園 );

6.已認定的社會非學歷培訓機構負責人。

三、參會要求:

1.各教育組長負責通知、落實並組織本轄區所有單位的參會人員按時報到。

2.職教科負責通知非學歷培訓機構負責人按時報到。

3.各參會人員要統一着正裝,不得請假,按時參會。

4.會前逐人在報到處簽到,不得代簽,並按名條入座。

5.電教中心、教研室、活動中心、核算中心組織好本單位人員按時參會。

教育工作會議方案 篇2

一、會議時間

3月10日上午9點召開x年教育工作視頻會議,市教育局便民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設主會場,各鎮辦和市直學校設分會場,主會場會議時間一天,分會場會議時間上午半天。

二、參會人員

主會場參會人員:各鎮辦中心學校、市直學校、民辦學校校長,各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各鎮辦所屬國中、國小(含村小)校長。

分會場參會人員:各鎮辦中心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各鎮辦中國小和市直學校班子成員和中層幹部,轄區內所有幼兒園園長(含民辦幼兒園)。

三、會議要求

1.請主會場和分會場參會人員提前 15分鐘入場完畢,請獲獎單位負責人提前30分鐘到主會場按席卡入座(名單附後)。

2.鎮辦所屬學校校長由各中心學校負責通知;各分會場由各鎮辦中心學校或市直學校負責組織。

3.請各分會場安排專人於3月9日下午3:00集中調試設備,並於10日上午8:30前正常接收視頻。調試聯繫人: 聯繫電話:.

4.所有參會人員一般不得請假、代會,如有特殊情況經市教育局分管機關領導審批,報局辦公室備案。

5.會議統一安排鄉鎮參會人員生活。

教育工作會議方案 篇3

一、會議時間

2月16日、17日共二天。

二、會議地點

局五樓會議室、新一中學術報告廳

三、會議議程

(一)教育幹事、直屬學校校長工作彙報會

1、對象:局黨委成員(10)、機關股室長(20)、

教育幹事(12)、直屬學校校長(27)

2、時間:2月16日(星期四)

地點:局五樓會議室

上午:8:00——12:00幹事、校長工作彙報會

內容:x年工作總結、x年工作思路(限時6分鐘)

12:00全體與會人員教工之家就餐

下午:1:30——4:30參觀學校

對象:局黨委成員、教育幹事、鄉鎮中心完小校長、教育股股長、幼教股股長

路線:城西學區——石城白螺坳幼兒園——肥田幼兒園—大市國小——二小南校區——縣幼兒園

(二)全縣教育工作會議

1、對象:縣四大家分管領導;局黨委成員、全體機關幹部;教育幹事、輔導員、完小校長、公辦幼兒園園長;直屬學校中層以上幹部

2、時間:2月17日(星期五)8:00

3、地點:一中學術報告廳

4、會議議程

⒈縣領導講話

⒉x年秋季期末統考各科質量分析

⒊局分管領導安排工作

⒋簽訂責任狀(安全、計生、黨風廉政)

⒌龍局長工作報告

四、籌備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一)會務組

組長:趙繼剛

工作要求:

1、會議文件起草和責任狀製作(汪俊世、楊興國、汪谷香、陳徵懷)

2、龍局長工作報告及會議材料收集與編印(汪俊世、沈勝祥負責);

3、參會人員及會議票的分配、座位分佈圖、會議票的印製、會議人員清查(趙繼剛、楊勝華、陳振兵同志負責);

4、通知參會人員併發放座位票(張濤同志負責);

5、聯繫並佈置新一中會場,懸掛會標,張貼歡迎標語,安排主席台桌籤、主席台的茶水(吳麗玲同志負責);調試音響設備、多媒體(堯紅亮、陳應龍同志負責);

6、聯繫新聞報道及攝影(沈勝祥同志負責);

7、車輛安排(汪志宏負責)

(二)、後勤組

組長:廖嵐

工作要求:

1、統計鄉鎮與會代表就餐人數、聯繫新一中午餐(廖嵐、龐品同志負責);

2、做好教工之家就餐及四大家領導的接待工作(黃淑華同志負責);

(三)保衞組

組長:楊興國

成員:吳志偉、熊貴華

工作要求:

1、負責一中會場內外保衞工作;

2、協助一中做好與會代表的就餐工作;

教育工作會議方案 篇4

會議時間:

x年7月10日(星期五)全天

第一階段:8:30—12:00;第二階段:14:30—17:00

會議地點:

xx校區文匯樓C段二層會議廳

參會人員:

1.校黨政領導、黨委常委、校長助理;

2.機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院長(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副主任),分黨委書記、副書記,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祕書;

4.研究生教育督導委員會全體成員;

5.導師代表、研究生代表。

參會要求:

請各參會人員提前10分鐘進入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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