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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公報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公報

黨的xx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文簡稱《決定》)。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xx屆四中全會決定公報範文,供大家參考!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公報
xx屆四中全會決定公報

為貫徹落實黨的作出的戰略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xx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我們黨高度重視法治建設。長期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治,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積極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取得歷史性成就。目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法治政府建設穩步推進,司法體制不斷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同時,必須清醒看到,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羣眾期待相比,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有的法律法規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現象較為突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比較嚴重,執法體制權責脱節、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仍然存在,執法司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象較為突出,羣眾對執法司法不公和腐敗問題反映強烈;部分社會成員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維權意識不強,一些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現象依然存在。這些問題,違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損害人民羣眾利益,妨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必須下大氣力加以解決。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和xx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繫、幸福所繫,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必須使人民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必須以規範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

——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範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必須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同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相適應,總結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新,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鑑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長期艱苦努力。全黨同志必須更加自覺地堅持依法治國、更加紮實地推進依法治國,努力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設法治中國不斷前進。

二、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

(一)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完善全國人大及其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禁止地方制髮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

將每年十二月四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體制。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黨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改建議,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憲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問題由全國人大會黨組向黨中央報告。

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發揮人大及其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建立由全國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參與起草綜合性、全局性、基礎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實踐經驗的專職比例。依法建立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顧問制度。

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制度建設,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制定程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由政府法制機構組織起草。

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由決策機關引入第三方評估,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協調決定,不能久拖不決。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和範圍,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

(三)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健全向下級人大徵詢立法意見機制,建立基層立法聯繫點制度,推進立法精細化。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徵求人大代表意見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會會議人數,更多發揮人大代表參與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制度。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探索委託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草案。

健全立法機關和社會公眾溝通機制,開展立法協商,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等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諮詢機制。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和公眾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

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

(四)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健全公民權利救濟渠道和方式。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必須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財產權的保護,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創新適應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國有、集體資產所有權、經營權和各類企業法人財產權的保護。國家保護企業以法人財產權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法律依據的要求。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立法。完善激勵創新的產權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發展規劃、投資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礦產資源、農業、財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反對壟斷,促進合理競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加強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以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核心,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羣眾自治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完善和發展基層民主制度,依法推進基層民主和行業自律,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完善選舉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堅決遏制和預防腐敗現象。完善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法律制度,把賄賂犯罪對象由財物擴大為財物和其他財產性利益。

建立健全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遵循文化發展規律、有利於激發文化創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經濟政策法定化,健全促進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的制度規範。制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表彰有突出貢獻的傑出人士。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網絡信息服務、網絡安全保護、網絡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範網絡行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法律制度建設。依法加強和規範公共服務,完善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衞生、食品安全、扶貧、慈善、社會救助和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社會組織立法,規範和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制定社區矯正法。

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抓緊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進公共安全法治化,構建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

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立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生態文明法律制度,強化生產者環境保護的法律責任,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產權法律制度,完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態補償和土壤、水、大氣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時上升為法律。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要及時修改和廢止。

xx屆四中全會精神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30日召開會議,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總結全黨深入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研究部署鞏固擴大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工作。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xx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

權威解讀黨的xx屆四中全會精神——依法治國:一座新的里程碑

黨的xx屆四中全會10月23日閉幕,全會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重大任務,作出了一系列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論斷、新部署。

受訪專家普遍認為,在依法治國方略提出20xx年之後,黨的中央全會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無疑為未來中國建設法治國家描繪出新的路線圖,掀開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嶄新一頁。

總目標與五大體系

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全會提出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這是一個全新的表述,是對依法治國理論的完善和昇華。

“如果説法律體系是一個靜態的概念,主要是從法律制度建設的角度、從立法的層面談,那麼法治體系就是一個動態的概念,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完整的系統性的體系,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實現了從制度到制度實踐的飛躍。”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封麗霞告訴記者。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副主任楊小軍説,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法治體系的提出是從全流程來抓實施,來保障法律的實施。

全會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馬懷德特別注意到,全會強調要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他認為,這説明我們黨充分意識到,依法治國從黨自身做起。將黨內法規體系視為法治建設的重要一環,作為五大體系之一,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尤其對保證依法執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也為執政黨在依法治國中的作用確立一個明確的座標。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原副院長甄小英表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實現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

甄小英表示,現代政黨的執政方式一定是要依法執政,治國理政一定是要建立法治國家。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大成果。領導現代社會的政黨,也必須不斷實現自身的現代化,克服人治,實現法治。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全會強調,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

“黨能不能夠守法,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之間關係能不能處理好,決定了依法治國的拓展空間和能達到的高度。”封麗霞説,全會堅定地表述,一方面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同時也要改進黨的領導。加強和改進不可偏廢。

我國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全會指出,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繫、幸福所繫,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

馬懷德説,應該明確的是,推進依法治國將加強黨的領導,不是削弱黨的領導。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在推進法治建設進程中,必須發揮帶頭作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

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受訪專家表示,“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法治建設的重要推進,是依法治國更深入、更透徹的體現。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遵守憲法不僅是公民的義務,而且是執政黨的執政理念,這是此次全會的一大亮點。

全會強調,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

“説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甄小英表示,過去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裏沒有法治建設成效這個指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有了政績考核這個指揮棒助力,必將極大地加速依法治國的進程。

六大任務的實施亮點

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這就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封麗霞説,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是全會的亮點之一。這抓住了依憲治國的關鍵。

封麗霞告訴記者,如果憲法監督制度不完善,很大程度上會危害憲法的權威,保證依憲執政很大程度上會流於形式。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全會指出,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馬懷德説,全會提出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在黨的文件中還是第一次,這一制度應該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

封麗霞認為,這個制度不但有針對性也有可操作性,是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保障。她説,全會提出的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以言壓法,以權壓法。

“現在社會各界都非常關注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的問題,只有保證司法機關獨立地開展工作,不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才能讓羣眾在司法過程中感到公平正義。”馬懷德説。

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全會提出,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甄小英表示,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就是要全民守法,全會對全民守法的強調就是要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杜絕選擇性守法。

“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的表述讓我眼前一亮,這是以前沒有提到過的。”封麗霞説,強化規則教育、法治教育從娃娃開始抓,從學校、家庭、單位,全方位推進,只有從源頭抓起,才能把依法治國落到實處。

黨的xx屆四中全會向國內外鮮明宣示,我們將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總抓手,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加速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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