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員工手冊 >

員工手冊範本(精選12篇)

員工手冊範本(精選12篇)

員工手冊範本 篇1

員工手冊

員工手冊範本(精選12篇)

(簡化版)

起草部門:公司辦公室 時間:20xx年2月25日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四章 室內規範

第五章 行政規定

第六章 會議規定

第七章 安全規定

第八章 印信管理

第九章 檔案管理

第十章 財務規定

第十一章 用人制度

第十二章 培訓辦法

第十三章 機構設置

第十四章 業務規範

第十五章 報銷制度

第十六章 薪酬制度

第十七章 獎罰制度

第十八章 補充説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環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一條 工作時間採用大小周方式,大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小周採用週一至週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因季節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週日全天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如需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適時調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為加強公司規範管理以制度化,達成全年預期目標,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規章。現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以下規定。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週六(上午8:30---12:00)工作時間為五天半制。銷售部實施大小休制度。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每遲到、早退1分鐘扣除5元。

銷售人員外出辦事應和公司行政或銷售總監彙報方可外出。

銷售人員請假應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有銷售總監或總經理簽字,交由公司行政方可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銷售人員因臨時有事應電話告知銷售總監或總經理,待假若結束補填請假單交由公司行政。

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並當面交上級批覆。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説明,請假期滿報到後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後交辦公室存檔。

請假一日內(含一日)由直接上級批准。超過一日,需經直接上級簽字後報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一個月累計遲到三次,開除且不發放當月工資。

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發現一次扣除50元。

工作時間串崗聊天、流星與工作無關網頁者,發現一次扣除50元。

第十二條 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説明。

第四章 待客規範

第一條 辦公室行政人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

第二條 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單溝通後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

第三條 客人落座後,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後,應及時收拾整理。

第四條 辦公用品要注意經常維護,儘量避免人為損壞。

第五條 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打遊戲、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六條 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室大聲喧譁、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禁止在辦公室吸煙、喝酒、隨地吐痰。

第八條 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域整潔乾淨,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 行政規定

第一條 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後,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二條 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公司統一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助。

第三條 公司員工每個月進行一次述職,辦公室負責具體安排。

第四條 副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務執行人。辦公室協助執行。

第六章 會議規定

第一條 領導召開會議要改進作風、縮減時間、提高質量、注重實效。員工參加會議要準時到席、調整手機、禁止吸煙、做好筆記。

第二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會議的通知、組織、主持和會議筆記。

第三條 部門和小組會議由部門或小組負責人召集、主持和筆記。

第六章 安全規定

第一條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注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

第二條 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級囑託,時刻注意對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的防範。

第三條 公司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公司物品外帶或外借。

第四條 禁止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安裝、拆卸、維修公司辦公用品,特別是帶電產品。

第五條 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

第六條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

第八章 印信管理

第一條 財務部負責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嚴格保管,規範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帶。

第二條 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經財務部經理最後審核後加蓋公章。未經總經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隨意蓋章。

第三條 業務外出可攜帶空白合同。因業務急需可向副總申請領取空白蓋章合同。個人攜帶空白蓋章合同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 簽定空白蓋章合同時增訂條款,須及時向副總經理彙報。

第五條 空白蓋章合同簽定後,應及時送交財務部進一步核查,無誤後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九章 檔案管理

第一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規章制度、行政執行手續、會議筆記、人力資源資料、業務資料、工作報告、計劃、客户資料、來函來文、合同、活動影像等各種書面和音像資料。

第二條 檔案管理要分門別類,統一存放,避免損壞和丟失。

第三條 檔案借閲應嚴格按照閲讀權限和保密規定,未經副總經理同意不得隨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員借閲。 閲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閲讀當天交還保管。

第十章 財務規定

第一條 公司所有財務支出需直接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條 一般情況下大額款項可安排銀行轉帳。需要收、支現金時由財務部直接安排。

第三條 財務部經理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財務執行作出詳細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作為本制度附件頒佈執行。

第十一章 用人制度

第一條 公司的大門時刻向人才開放是公司人力資源建設的長期方針。公司將通過人力資源市場、媒體、網絡、專業人才推薦機構公開招賢納士,同時鼓勵員工隨時通過關係積極發現並引進人才。

第二條 新人進入公司後,需進行一週時間(連續七天)的觀察。觀察期結束後,一經錄用,一週觀察期計入第一個月試用期並補發工資。

第三條 所有新人一經錄用,需進入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進入正式聘用期,並簽定《勞動合同》。

第四條 新人試用期間表現突出可提前結束試用。進入正式聘用後,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條 公司隨時引進新人加盟,通過週期性的培養和選拔,以保證團隊競爭優勢快速提升。

第六條 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三十天向總經理遞交《辭職報告》,經總經理批准並安排工作交接後方可離職

第十二章 培訓辦法

第一條 公司要求人人獨當一面,重視團隊共同成長,通過堅持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

第二條 所有公司員工必須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種培訓。新人進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崗位專業培訓,隨後的培訓由各部門和公司統一安排。培訓要講求實效,長期堅持。

第十三章 業務規範

第一條 市場劃分:國內及國外,國內包括大陸全境含港澳台,國外是除港澳台外的其它國家。

第二條 人員分配:銷售總監協同銷售主管負責業務開發和客户維護。

第三條 銷售業務:銷售團隊內鼓勵大家相互PK,加強相互幫助、共同協作,共同成長。

第四條 銷售人員要每日登記工作情況,輸入電腦存檔。內容主要包括拜訪客户名稱、地址、聯繫電話、拜訪時間、交談情況和客户簡單分析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銷售總監和銷售主管負責日常抽查和具體情況詢問。

第七條 銷售人員要每週彙報一份業務報告: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週客户拜訪情況(客户名稱、地址、電話、接待人、負責人和簡要拜訪情況)、拜訪量統計、回訪量統計、本週拜訪重點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上週業務報告》在每週一上午9:00前上交銷售總監,每週二上午9:00前呈交總經理,後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八條 每月業務計劃: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月客户拜訪總量統計、回訪量統計、目標客户名單、重要意向客户名單、拜訪情況分析、個例分析和本月客户拜訪方向、新客户開發計劃、目標客户回訪計劃、意向客户簽約計劃及培訓要求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本月業務計劃》在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午9:00前上交銷售總監,當月第二個工作日上午9:00前呈交總經理,後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十條 日常業務例會:銷售部每週一為周例會時間,主要討論本週銷售計劃及銷售部門相關業務事宜,每週六上午十一點後為週末總結例會,主要討論下週工作計劃及本週客户跟進情況, 客户反饋信息等事宜。所有銷售部員工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公司。公司另有安排時遵照辦公室通知執行。

第十一條 業務培訓:公司重視員工培訓,重視團隊共同成長,堅持通過持續不斷和形式多樣的培訓,全面提高團隊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辦公室協助負責業務培訓的具體安排。

第十二條 業務合同管理:合同填寫後需經銷售總監和公司財務聯合審查,增加特殊條款需經總經理審查。然後由財務部蓋章。簽訂後交由辦公室存檔。

第十三條 業務資料建檔:所有業務拜訪資料、客户材料等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建檔保管。總經理有權隨時調閲。

第十四條 業務款收取:本人是個人主導業務收款的主要責任人。收取現金必須要由財務部經理委託的人員陪同。私吞業務款或有意致使業務外流,扣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並由本人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 業務爭議裁決:業務裁決要遵循先入為主、深入為重的公平和大局原則。裁決的具體辦法是以個人業務報告為依據,同一客户個人最先拜訪並連續跟蹤回訪兩次即可判定為個人業務。出現業務爭議需首先由直接上級進行裁決。

第十五章 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薪酬制度堅持按勞取酬、評功論賞,利潤分享、共同受益的原則,在充分保障個人利益的同時,也重視增加行政、後勤等其他服務人員的收入,以充分體現公司每個協作體系的利益平衡與和諧發展,維護團隊的團結協作與共同成長。

第二條 每月基本工資=基本保底工資+崗位績效工資+提成+獎金+加班費+全勤獎。不同崗位的工資和考核標準不同,具體按照公司書面通知執行。

第三條 所有人員達不到當月崗位績效要求實發基本保底工資。業務崗位績效考核與其當月基本任務掛鈎,連續第三個月完不成基本任務,實發當月50%基本保底工資,並由直接上級負責勸退。

第四條 員工試用期間無津貼,進入正式聘用後接受綜合考核享受津貼。每月綜合考核辦法由辦公室頒佈執行。

第五條 公司有權根據團隊和業務發展情況對提成制度進行調整, 財務部每月號間負責發放上月工資,並遵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扣繳個人所得税。

第十六章 業務招待及出差報銷管理制度

業務招待費用管理:

1、業務招待要強調必要性、目的性、正對性、經濟性和實效性原則,做到少花錢,多辦事,杜絕鋪張浪費。招待費用開支,實行嚴格控制,分級管理,事前報告,限額開支的管理辦法。

2、業務招待須由經辦人事前詳盡如實填寫《業務費用報銷單》,並按管理權由總經理審批。每次的業務招待費500元以上的需報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的業務招待費用不予報銷。

第二條 出差制度管理

1、出差實行事前計劃,書面報告,時候彙報,按管理權限審批,費用限額報銷的管理辦法。出差人員需要事前詳盡如實填寫《出差申請書》,出差人員憑領導審批的“出差申請書”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借款單由總經理批示後方可借款。

2、出差回公司一週內上交《出差報告書》報送總經理做出考評,對重大事情應開會商討。

3、對沒有辦理出差申請的,以違紀處理,其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經報總經理同意後方可,擅自停留者除費用自理外,按公司有關制度處分。

第三條 出差費用

1、採用包乾制:一類城市為:350元/天;二類、三類城市為:260元/天(包乾費用包括:每天發生的住宿,市內交通,生活補貼費用)。出行交通一般要求規定乘坐長途火車,輪船或省際,城際大巴(報銷票據必須是國際税務合法憑據),特殊業務處理需要乘坐航班的必須通過總經理批准。

2、公司到外地參加展會及公司組織的團隊活動,由公司統一提供食、宿、交通工具和到外地參加培訓學習的員工,(不發放補助)

第十七章 獎罰制度

第一條 遲到、早退第一次全勤獎扣除,第二次開始每次樂捐20元。

第二條 曠工半日罰款元,曠工一日按其當月實際工資罰款。

第三條 每月累計曠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辭退並扣發當月全部工資。

第四條 當月累計請假超過一日,停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

第五條 違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項規定,由直接主管負責面談。因違反制度造成個人和公司利益損害的應承擔全部責任。處罰由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六條 公司定期對優秀和具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優秀員工享受

第十八章 補充説明

第一條 本制度是公司於20xx年制度建設的過渡版本,由總經理籤 字批准後頒佈實施,辦公室負責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

第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須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逐步制訂具體的操作流程,報經副總經理批准後,作為本制度附件頒佈實施。

第四條 本制度執行期間,員工如有修改建議,可直接向辦公室説明。辦公室經過彙總後以書面形式呈報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對建議的適宜性、充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並作為參考資料用於制度修訂。

第五條 總經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約束。其他工作人員因公不能經常按本制度考勤約束,須報由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 總經理外出時由副總經理姚林林代行其職權。

20xx年2月25日

員工手冊範本 篇2

員工手冊

20xx年5月第一版

20xx年3月第一次修訂

20xx年3月第二次修訂

20xx年3月第三次修訂

20xx年6月第四次修訂

20xx年4月第五次修訂

20xx年12月第六次修訂

20xx年2月第七次修訂 《公司圖書管理制度》、《工裝管理制度》、《公司激勵制度》、《員工薪酬制定標準》、《20xx年年度目標設定與業績考評表》

目錄

第一章 歡迎詞

第二章 企業文化

第三章 作為企業的一份子

第四章 規章制度總則

第五章 行為準則規範

第一節 辦公環境

第二節 工作紀律

第三節 電話管理制度

第四節 傳真機、打印機、書籍、辦公用品管理

第五節 印籤、證件管理

第六節 電腦管理制度

第七節 着裝管理制度

第八節 保密制度

第九節 公司圖書管理制度

第十節 工裝管理制度

第六章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節 公文、合同、客户檔案管理

第二節 公司外發資料管理辦法

第三節 電腦中文件的管理制度

第四節 文件的格式説明

第五節 電子郵件管理制度

第七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二節 招聘與錄用

第三節 試用期管理辦法

第四節 員工的內部職位變動

第五節 人事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節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管理辦法

第七節 考勤管理辦法

第八章 財務制度

第一節 付款請求

第二節 工資、獎金與提成

第三節 費用報銷

第九章 公司激勵制度

第一節 獎勵辦法

第二節 績效考核規定

附1:《新員工入職培訓計劃》

附2:《員工離職手續清單》

附3:《企業組織架構&崗位職責》

附4:《員工薪酬制定標準》

附5:《20xx年年度目標設定與業績考評表》

第一章 歡迎詞

親愛的同事:

熱情並真誠得歡迎您加入北京XX有限公司!

本手冊旨在幫助您儘快熟悉和了解公司的情況,以便順利地開展工作。它將讓您更加方便和完整得了解到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本手冊作為指南,如果您在閲讀完後,對其中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您與您的經理或人事部聯繫,並且公司中的所有同事都會很高興為您服務。

公司員工手冊是公司將各項規章規範化、明朗化、制度化的文件,目的是使公司業務蒸蒸日上,員工有合理、健康的工作環境,發展與發揮個人的所長或潛能。同時,公司將依照環境需要、業務的發展方向以及員工的反饋,對該手冊作出適度調整,並通知所有員工。

您加入公司,是對我們工作的一種肯定。由於您的加入,我們有更大的信心去面臨未來的各種挑戰。希望您以此為家,讓我們同呼吸、共命運、共同努力來創造公司美好的明天!

總經理:

第二章 企業文化

【LOGO釋義】

¨ 標誌設計

¨ 標誌主體形象像是一座俯瞰的城市

¨ 灰色環城處上下左右

----------------------------------------------------------------------------------------------------------------------【核心價值觀】

忠於自我 關注本質 追求完美 創造卓越

【企業願景】

做醫院品牌生命力的締造者、維護者和傳承者

【企業使命】

提供專業高端服務 成就醫院卓越品牌

【企業經營管理理念】

業精於專,功於勤

【企業服務理念】

誠信為本 品質保障 專心專注 科學規範

【企業人才觀】

創造發展平台 盡情施展才華

第三章 作為企業的一份子

一. 必須具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審美取向。

二. 永遠不要説謊。我們喜歡為人誠實、對待客户誠實以及對消費者誠實的人。

三. 工作辛勤、坦誠、客觀、認真和正直的人在企業會受到所有人的喜愛。我們厭惡不思進取、辦事耍手腕、阿諛奉承、盛氣凌人、膽小怕事和浮誇炫耀的人。

四. 有強烈的求知慾和快速的學習能力。喜歡閲讀和思考,要博學,要讓你的每一個客户都覺得你是專家。堅持讀書,要永遠走在你周圍人的前面,追趕別人和被別人追趕會造就兩種不同的氣度。

五. 工作要有主動性。這和把工作準時做完不是一回事。這種主動性是卓越和平庸的分界線。

六. 學會做計劃,應該每日主動與你的上司溝通,不要等待他來追你。

七. 用你強烈的責任感用心深入細節。在我們所處的行業裏,用心做出來的東西,和不用心做出來的東西有着天壤之別。

八. 工作是實現自我的一種方式,透過一個人的工作方式和成果,是欣賞和了解這個人最好的辦法。

九. 保持工作環境和電腦中文件的整潔。它能反映出你是否嚴謹有序、有計劃和條理,亂七八糟的辦公室會產生一種懶散的氣氛,會搞丟或者不能在一手時間找到重要文件。

十. 應樂於分享經驗與學習成果,帶動團隊與公司的成長。信息公開化,資源共享。同時,公司資源也是公司財產的一部份,對外保密,任何人不能利用它謀取私利。

十一. 組織結構合理,分工合作,責任清晰,最佳排擋才能有最佳作品。

十二. 公司資源,尤其是你的時間和精力,不做無謂的耗費。

十三. 公司是一個目標一致的整體,全體同仁互相配合、眾志成城,不斷提升服務與產品的質量;使我們在品質上、價格上、時效上、盈利性上,處於同業領先地位。

企業的項目/市場/銷售人員

一. 在企業,優秀的客户經理首先是優秀的品牌形象管理專家。

二. 要善於並敢於表達自己。講清楚。讓客户聽懂,而不是自以為清楚就可以。在每一次溝通中,必須為了清晰表達要點而努力提高語言的精確度和無障礙程度。

三. 傾聽客户的看法。我們通常急於表達自己的看法,急迫希望客户接受,或者認為這是我們的專業而忽略聽客户的看法。聽客户沒有講出來的話,深入理解客户的意圖。

四. 贏得客户的尊重很重要。客户需要你的專業,你的判斷。如果你沒有觀點,他將會像對待垃圾一樣對待你。尊重一旦喪失,很難重新得回。如果你的同事和上司認為你得到客户的尊重,他們將很樂意幫助你。如果他們認為你對你的客户僅是一個消息傳遞員,他們對你的工作不會給予支持。

五. 少看連續劇,多看新聞和財經節目,培養自己觀察和審視問題的能力。

六. 要重視學習商務禮儀,着裝、握手、微笑、言談舉止,點滴之間流露出來的專業素養會為你贏得客户的尊重。

七. 不要以輕視和敵對的態度對待客户。要和客户交朋友,把自己當成是他們當中的一員,切身處地的為客户着想。但並不意味着你要一味的討好和遷就。

八. 不必總想着去攬那種很大很大的客户,因為一旦攬上了這樣的客户,你就不得不戰戰兢兢的過日子了。如果我們被嚇得失魂落魄,就失掉了提出坦率意見的勇氣。

九. 要重視每一個小單子和小客户,不然所謂專業精神將蕩然無存,你也就相應失去發展的機遇與品質。

十. 對待每個客户如同潛在客户,對待每個潛在客户如同現有客户。

十一. 時刻保持聰慧敏鋭的判斷力、堅韌不拔的毅力、專業專注的學習精神和追求卓越的進取心。

企業的設計隊伍

一. “要求自我”,在任何設計過程中的小細節,都應追求達到完美境界;

二. 永遠不要對自己作品感到滿足,比你強的人和公司就在周圍,他們隨時準備給予你狠狠一擊。你能做的只有:不斷提高自己,使生命力更加旺盛。

三. 好的設計師必須懂得生活,要以博學的方式,去閲覽整個世界,充實你的視界,懂得體驗世上一切美好時尚的東西,這樣才懂得如何去提升客户和產品的品位層次,瞭解受眾的心理,做出更好的設計。

四. 珍惜個人的名譽,它將勝於一切。設計作品的署名制將增加你的榮譽感和責任感。

五. 不要設計出人們沒有需要而且不實用的東西,但如果它的確是有需要又實用的東西,在設計時不要猶豫,讓它變得更美麗。

六. 我們要做的是為品牌樹起明確突出的個性,而且把這種個性堅持到底。在壓力面前堅持統一的風格,的確是很需要點勇氣的。胡亂更改你的設計是極其容易的事情,但是,榮譽和肯定只頒給對塑造協調一致的品牌形象有遠見而且能持之以恆的設計團隊。

七. 要有強烈的學習和創新精神,謙虛好學,不懂就問。不能不懂裝懂,一知半解。學習要有悟性,不能死記硬背、照貓畫虎。

八. 不要想快速形成個人風格已得到他人認同,設計者的基礎如果建設不穩,愈想快速建立風格,也愈被快速淘汰。當你為自己貼上標籤之後,想要逃脱就相當困難了。對客户來説也是不公平的。

九. 主動、創新,除非是你真心肯定的好作品,否則絕對不要提給客户。

十. 永遠記住,你是一個懂設計,愛設計的人。用設計吃飯,你比別人更有資格。

企業的管理人員

一. 不要背棄理想。做一個有理想的人,自然也會成就一個有理想的公司。

二. 在現實與理想面前,要學會平衡和忍讓。

三. 做遠景規劃與做回顧同樣重要,不切實際的臆想和急功近利的做法都是致命的。

四. 不盲目擴張,這樣可以做一些自己喜歡的客户的項目,也因此會做得更有質量,有了質量才會有更多的好客户。

五. 不要依賴任何人。小公司的體制是靠強壓和拼命才能鍛煉出來的,寄生和依賴智慧讓自己在風向有所變化的時候死得很慘。

六. 精通財務。要做到心中有數,但不可以成為守財奴。懂得投入,才會有產出,準確的投資與再投入是下一步發展的基石。

七. 不要在税務等方面動大腦筋,商業化與國家化進程的家甚至會讓你遇到更為嚴格的財務與經營審查,除非你永遠只想徘徊在下游。

八. 儘早建立一套客觀的,符合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否則你會在同樣的問題上浪費同樣的時間。

九. 不要以為自己是機器,別人就一定也是機器,和諧的工作頻率會造就和諧的工作環境,你公司的氣質將由此誕生。

十. 設計公司是有品格的,十年做小,一朝做大的時候,你所有的努力必將得到驗證。

第四章 規章制度總則

為規範公司的工作紀律,保障公司的經營管理健康、有序的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條例。

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的經營、管理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可視情節予以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可追究經濟賠償;涉嫌觸犯法律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行政處分、行政處理和追究經濟賠償可單獨執行,也可合併執行。

² 行政處分(通報批評、警告、撤職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分方式);

² 行政處理(辭退、除名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理方式)。

本總則適用於,但不限於下述違反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一條 不維護公司利益、不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 不嚴守甚至竊取公司機密;不保護公司知識產權;

第三條 不能保質保量完成職責範圍的各項工作;未盡職履行崗位職責和權限、失職、瀆職或濫用職權者;工作態度惡劣,工作質量低下,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者;

第四條 不服從領導安排;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公司組織調動和工作安排者;

第五條 從事非勞動合同約定工作者,包括在外兼職、獨資或合夥經營公司者;

第六條 利用公司資源牟取個人利益者,在採購或業務中私吞回扣者;在工作中,尤其是在尋價、報價、談判、合同簽訂、支付、結算、驗收、收發貨、索賠等關鍵環節違章操作,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直接責任者;

第七條 出差或休假、未經批准不按預定時間返回者;遲到、早退、無故曠工者。每月5次以上遲到、早退者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立即予以辭退或除名處理;

第八條 由於個人過失給公司造成各種形式的拖欠款的直接責任者;

第九條 在工作中,違規操作或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對公物貪污浪費、不珍惜愛護;利用公司財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打印、複印、打私人電話、幹私活;

第十條 工作時間從事工作無關之事,如睡覺、閒談、玩遊戲、上網聊天、聽音樂、看盤、在網上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東西、閲讀與工作無關的雜誌報紙等;

第十一條 擅自刻制或使用公章、法人章、;

第十二條 對同事採取恐嚇、脅迫、人身攻擊或詆譭名譽等行為者,以及造謠惑眾、 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第十三條 不維持工作場所的整潔衞生。

第五章 行為準則規範

第一節 辦公環境

第一條 維護辦公室的良好環境是每位員工的職責和義務;員工應自覺保持工作場所的整潔衞生,辦公物品擺放整齊,時刻保持乾淨、整潔、亮麗的環境;

第二條 員工可自備午餐,但必須至指定區用餐,辦公區域嚴禁用餐;用餐完畢後,應將垃圾立即倒入樓道內垃圾箱,並及時做好用餐環境的通風換氣工作;

第三條 每日清潔工作包括:9點上班之前務必開窗換氣、將個人工位擦拭乾淨、用潔廁劑清理坐便和馬桶;每日離開公司前整理個人桌面,倒掉個人桌面的垃圾盒和客廳、衞生間的垃圾桶;

第四條 每週清潔工作包括:掃地、拖地、用去污粉清理水池和坐便、用潔廁劑清理馬桶、擦拭所有工位和機器;每週五下班之前完成;

第五條 不允許在辦公場所的非指定區域吸煙。抽煙的唯一地點是小陽台,抽煙的同志每天務必倒煙灰缸,並及時做到吸煙區的換氣通風;

第六條 用完衞生間和廚房的水池後保持它和周邊環境的清潔和衞生;

第七條 坐便嚴禁蹲便或腳踏;用完坐便保持它的乾淨。

第二節 工作紀律

第一條 辦公場所務必保持安靜,禁止喧譁,同事間交談以不干擾他人為限,勿打瞌睡;

第二條 上班時間應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個人電話和聊天;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工作時間請勿閲讀與工作內容無關的書報雜誌;互聯網只限於因工作需要使用,不得下載任何遊戲、投資及股票類軟件;MSN、QQ等聊天軟件只限工作需要時使用,不得用於私人聊天;不得隨意漫遊互聯網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第四條 員工下班後及時離開公司,不得在公司逗留、聊天,做個人事情。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確保門、窗、電腦、燈、水、煤氣、空調、熱水器均關閉。

第三節 電話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員工在接打電話時,應禮貌親切、職業幹練、對答清晰、通話簡短而適度。並以飽滿的熱情去接聽電話。因為對方會通過你的語氣能感受到你的熱情,感受到公司的職業形象;

第二條 選擇通訊方式和時間要適當。選取通訊方式以他人方便為宜,在一般情況下,能夠撥打對方固定電話時,不撥打對方手機。撥打工作電話時,儘量不佔用他人的休息時間;

第三條 電話中表述問題應簡潔明瞭,如內容較多,應首先詢問對方是否方便。通話時保持語音語調的清晰和輕柔,語言和語氣應體現對對方的尊重。電話聽筒要輕拿輕放,掛斷電話應以長者和尊者為先;

第四條 接聽總機“84832676” :在電話鈴響兩聲內接起電話説“您好,企業”,瞭解對方來電意圖後迅速準確轉接到所找員工的座位。標準用語為:“。。。好的,這件事情由XX部門(人名)負責,我現在把您的電話轉接過去,請稍候;

第五條 對於不明身份的來電,應避免隨意告知領導和同事的相關信息;遇到打錯的電話,應客氣提醒對方,切忌簡單生硬;

第六條 接聽個人分機:在電話鈴響兩聲內接起電話説“您好,‘報上個人姓名’”;

第七條 如遇周圍同事不在座位上,當其電話響時要及時代接,儘量不要超過兩聲。並詢問對方是否需要留言,如要留言,請記下對方的姓名、單位、電話、事宜,然後告知對方會盡快轉告該同事與他聯繫;

第八條 不允許電話聊天,私人電話限制在3分鐘之內;原則上不允許撥打私人外地電話,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向主管請示,得到批准後需簡明扼要、儘快結束通話;

第九條 每月公司將根據集團電話之自動計費系統會對各分機電話的通話時間和費用情況作相關統計,如發現私人電話過多和個人私自撥打長途電話的情況,公司將予以警告;

第十條 使用手機短信功能處理公務時應注意署名,在接到短信後應及時回覆;

第十一條 上班時間如果外出,應時刻注意保持通訊暢通,公司電話應第一時間接通,不得欠費停機或關掉手機。

第四節 傳真機、打印機、書籍、辦公用品管理

第一條 公司提倡無紙辦公,員工需最大程度的使用網上鄰居、電子郵件等網上手段與公司內外溝通;

第二條 公司傳真應保證24小時暢通,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辦公成本,收傳真時應詳細詢問對方接收人姓名、傳真內容,內容不祥、或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傳真不予接收;嚴禁為個人目的使用公司傳真設備;

第三條 收到傳真後,應將傳真件及時遞交收件人,傳真未註明收件人的,根據其內容通知有關部門,務必儘快將傳真送達收件人;

第四條 沒有特殊情況不允許使用彩色噴墨打印機打印各類文件、規章制度和資料,更不允許將公司的辦公設備為個人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打印,用於公司內部的文件一律使用兩面打印、使用單黑打印,以主人翁的意識積極控制公司成本,不允許有任何浪費行為;

第五條 公用書籍、雜誌、報刊、資料只能在公司辦公區域內閲讀,非經主管批准,不得外帶出公司;如需借閲要提前登記,借閲的圖書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壞,要按時歸還,一次最多借閲2本;

第六條 全體員工對待一切公物需貫徹節約節儉的原則,珍惜愛護。個人使用的公物(包括電腦、通訊工具、文件櫃、辦公用品等)應由使用人妥善保管,如有遺失,照價賠償;如有損失,應由使用人負責及時聯繫有關部門維修。借用他人用品應做到借後必還,不損壞、不遺失。

第五節 印籤、證件管理

第一條 公司印籤(公章、法人章、)由專人負責保管,印籤保管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第二條 建立使用印籤/證件的登記手續,凡各種文件、證明或其他物品需要加蓋公司印籤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予使用。

第三條 加蓋公司印籤的各類文件在使用後應及時歸還公司負責人;作廢文件應第一時間銷燬。

第六節 電腦管理制度

第一條 電腦使用管理

1. 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電腦硬件和安裝軟件,拒絕使用來歷不明的軟件和光盤;因工作需要需安裝辦公軟件、更換或安裝電腦硬件時,必須向洪波申請後由專人進行操作;

2. 嚴禁安裝及使用遊戲軟件:包含網絡遊戲、單機版遊戲、WINDOWS自帶遊戲等;

3. 嚴禁下載黑客攻擊工具、病毒傳播軟件等;

4. 嚴禁登陸黃色或其他非法網站;

5. 嚴格按規定程序開啟和關閉電腦;

6. 嚴禁刪除/安裝個人電腦軟件:

(1) 包含修改IP地址、刪除系統軟件、刪除網管所安裝的辦公軟件等,

(2) 網絡管理員將不定期對電腦軟件安裝情況進行檢查,如有未經批准擅自安裝的情況將根據其可能對網絡或電腦造成的影響酌情給予50元~200元罰款的處罰。

7. 嚴禁打開電腦主機機箱、拆除鍵盤、鼠標、網線等硬件設備;

8. 不得下載任何遊戲、投資及股票類軟件;MSN、QQ等聊天軟件只限工作需要時使用,不得用於私人聊天;不得隨意漫遊互聯網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第二條 電腦維護

1. 公司由專人負責電腦系統的維護;

2. 電腦發生故障時,使用者作簡易處理仍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並將故障問題提交詳細書面説明;

3. 電腦維修過程中,首先確保對重要文件進行拷貝,做到不遺失;

4. 對重大電腦軟件、硬件損失事故,公司將列入專案處理,並追求事故原因;

5. 凡因個人使用不當所造成的電腦維護費用和損失,使用者將承擔一切責任並照價賠償。

第三條 電腦病毒的防治

1. 每台機器均安裝正版殺毒軟件,開機時務必開啟上毒軟件,並保證每週定期殺毒一次,每週病毒庫更新一次;及時關注電腦病毒防護情況和提示,避免電腦病毒侵襲;

2. 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攜軟件使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需引入使用的軟件,須首先防止病毒傳染;

3. 電腦出現病毒,應第一時間離開網上鄰居;操作人員不能殺除的,須立即報上級主管;

4. 建立雙備份制度,對重要資料除在電腦儲存外,還應及時刻錄光盤,以防遭病毒破壞而遺失。

第七節 着裝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樹立和保持企業作為優秀設計公司的良好形象,員工在上班時間應保持良好的職業形象。個人儀表應整潔得體。時刻保持飽滿、良好的精神狀態;

第二條 週一至週四着正裝、或淡雅的職業裝或商務休閒裝,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運動鞋,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週五如安排客户來訪或需外出拜訪客户,則應着職業裝;

第三條 男士不穿奇裝異服,不袒胸露背;女士衣着大方得體、端莊典雅,不允許在工作時間衣着暴露,不化濃粧、不擦抹濃烈香水;

第四條 在公司上班時可穿拖鞋,但不宜穿行走時響聲過大的鞋,腳步輕柔。

第八節 保密制度

第一條 公司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建立相關保密制度,對於涉及“知識產權”、“專利”、“商標”、“著作權”、“職務開發結果”、“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內容的工作,公司將有權要求員工與公司簽訂《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雙方將根據《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履行職責、承擔義務。雙方如有違約情況發生,將根據《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賠償由於該種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的數額將根據《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中有關條款執行。具體內容詳見《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

第二條 為了保護公司利益,防止商業祕密泄露事件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保密制度;

第三條 保密總則:

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以下作為公司內部資料,絕對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帶出公司或擴散:

1. 公司機構設置、內部分工、人事安排和職務任免事項;

2. 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

3. 準備公佈但尚未公佈的統計數字;

4. 銷售指標和規章制度;

5. 業務檔案、正式文件和內部參閲的各種資料;

6. 項目文件及設計方案;

7. 各種印章(含印模)和證件;

8. 客户資料及各類合同。

第五條 電腦數據的保密

1. 員工應主動保護公司機密、公司使用的系統軟件禁止私自拷貝和向外擴散;

2. 電腦網絡中,數據授權使用範圍不同,不得越權使用數據;

3. 未經允許不得刪除電腦中共享的數據。

第六條 其他保密條款

1. 各種經打印輸出的報表,應妥善保管,廢表應及時妥善銷燬;

2. 員工調離公司時,不得將本公司的軟硬件及客户資料帶走。

3. 對外談判中應嚴格遵守對外談判守則和外事紀律,內外有別。特別要注意保守公司機密,嚴防被對方套取情況;

4. 涉及公司機構、人事變動和職務任免事項,未經正式批准任何人不得公開擴散;

5. 利用計算機網絡向其他單位或個人傳遞信息時,嚴禁將屬於公司的保密信息隨意傳遞、拷貝或擴散。

第九節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第一條 總則

1. 為規範公司圖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 本規定所稱圖書是指公司為滿足各部門工作需要而購置的圖書資料,包括各類工具書、期刊、雜誌及相關學術著作等。

3. 本公司圖書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規定辦理。

4. 本公司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並於每週清點一次。

第二條 圖書購置

1. 需購置圖書(雜誌)的品種和數量,應廣泛徵求有關部門的意見,由圖書管理員彙總,總經理審閲後審批。

2. 凡個人提出購買圖書資料的應先徵得本部門經理同意,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

3. 有關人員在購回圖書後,應及時送至圖書管理員處驗收歸檔,並由管理員簽字後,方可按照正常批示程序到財務報銷。

第三條 圖書保管

1. 新購圖書應按順序編號,將書名、出版社名稱、購買日期、數量、金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詳細登記於"本公司圖書登記總簿"並填制編號標籤貼於書籍處並在首頁蓋《圖書管理專用章》。

2. 圖書管理員對所保管的圖書資料,應做到防潮、防黴、防蛀;對損壞的圖書資料應及時修補,保證其完整性;對各類期刊要按年度裝訂成冊。

第四條 圖書借閲

1. 借書人以本公司員工為限。

2.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閲各類圖書,但必須按照本規定第五條規定辦理。

3. 專業性強的工具書和參考圖書,概不得外借。

4. 一般書報雜誌可隨意閲覽,閲畢應歸回原外,不得擅自攜出公司。

5. 員工所借之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參考時得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不得拒絕。

6. 公司員工在解僱、辭職時,須將所借圖書歸還。

第五條 借還書手續

1. 員工借閲圖書,應根據類別在對應存放處拿取,並在歸還時按照編號放回原處。

2. 所有公共書籍借閲時間不得超過一週,週五下班前務必歸還,如需續借,於下一週再領取

第六條 處罰

1. 員工借出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塗寫,如有破損或遺失等情況,一律照原圖書版本購賠或照原價加倍賠償。

2. 員工借書期限屆滿,經通知仍不還書者,或遇清點期而仍不還者,除未還書前得停止其借書權外, 並需每日繳納10元滯納金,直至歸還日。

第七條 附則

本規定20xx年12月21日實施。

第十節 工裝管理規定

第一條 員工工裝的購置由公司行政部統一數量後做出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

第二條 購置工裝的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工裝由個人妥善保管。

第三條 除以公司名義參加活動或外出辦事之外的時間不得穿着工裝,穿着工裝時必須保持工裝的乾淨、平整,如有破損、污漬或丟失由員工進行賠償。

第四條 員工離職時須把乾淨整潔的工裝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檢查是否符合回收標準。如不符合,員工需按折價賠償。

第六章 文件管理辦法

第一節 公文、合同、客户檔案管理

第五條 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遵循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第六條 合同、客户付款憑證等重要文件需及時交於公司負責人處統一保管,員工不得擅自留存、更不得擅自複印、掃描和其他任何形式的備份;

第七條 每個項目收尾時,必須將項目文件、客户資料等所有資料交於專人處統一保管,要安全保密,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如出現問題視情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節 公司外發資料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公司外發資料指印刷版本的公司資料和電子版本的公司介紹、項目建議書、報價等;

第二條 公司資料的使用規定

1) 公司會對所有能夠外發的文件進行不定期的更新,項目人員需按公司統一要求對外發送最新文件,不得外發任何其他版本和格式的資料;

2) 外發資料須經過公司審批,任何人不得隨意發送任何公司資料。

第三條 我方在對外提供資料時,須遵循以下流程:

第一步:初步接洽的客户,首先由前台登記對方單位、人名、職務及聯繫方式;

第二步:前台核實確認身份後,將《客户信息登記表》或《醫院導向系統應用導入前實施環境調查表》以傳真或郵件形式發給對方,請對方自行打印、填寫,併發回傳真;

我方接洽人員在發送傳真時需登記發送《客户信息登記表》紀錄;

第四步:前台收到對方發回的傳真後,根據項目類別和所屬區域轉交相應項目人員;

第五步:項目人員通過《企業醫院數據庫》檢索是否有交集並跟進聯繫,根據需要發送相關公司資料。

第四條 報價方案的使用規定

1) 目前公司對外公開報價有《醫院VI設計套餐報價單-北京企業)》、《醫院標識系統規劃設計報價單-北京企業)》、《醫院VI成品印刷報價單-北京企業)》等三個文件;其中《醫院VI成品印刷報價單-北京企業》僅發給老客户;

2) 若客户在收到套餐報價後,需定製個性化報價方案,項目負責人需填寫《醫院VI定製價格與內容明細-北京企業.》,在公司統一報價完畢後,再外發給客户;

3) 未經公司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報價。

第五條 資料的發送

1) 公司資料或者報價必須由指定的項目負責人通過公司指定郵箱發送,同時抄送至,且保存在郵件服務器上,具體規定見第五節《電子郵件管理制度》;禁用qq或msn發送報價及任何項目方案;

2) 公司資料、報價方案、項目方案、合同等文件的外發格式一律為格式,任何人不得外發任何其他格式的文件;

3) 郵件(傳真)發送成功後,項目負責人須於當日內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告知對方。

第三節 電腦中文件的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公司的重要文檔保存在本地硬盤的D、E分區上;

第二條 保持機器內部文件的整齊有序,員工個人必須建立清晰明確的文件管理系統,按照大項類別、客户名稱、項目名稱、文件類型等進行清晰的分類;

第三條 每月必須整理文件夾,及時清理不需要的過期文件和垃圾文件,保持文件的時效性;

第四條 每次項目最終完成,設計師需按項目名稱將設計文件進行光盤刻錄予以備份,並交由設計總監統一保管;保管時須按照序號整理光盤,時間、內容、命名準確清晰;

第五條 公司將派專人不定期對員工電腦中文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經提醒兩次以上不合格者酌情每次處於50元罰款。

第四節 文件的格式説明

第一條 文件頁面設置。統一規定為:“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釐米;行間距為單倍行距;頁腳採用公司統一規定(如下示意),不可自行添加或修改。

第二條 字體、大小。中文:宋體10號;英文:Arial 10號。

第三條 規範頁腳。

對外:

第四條 文件名稱的定義。

1. 文件名由5部分組成:客户名稱+項目名稱+文件內容+創建時間+創建人姓名;

2. 所有名稱、姓名也可以用統一規定的縮略名代替;

3. 公司內部文件需加“創建人姓名”,外發文件則不加;對內文件命名示意:《北大醫院VI項目總結20xx.6.1-Lisa》,對外文件命名示意:《北大醫院VI設計方案初稿20xx.6.1》;

第五條 公司外發的每類項目方案均有統一的文件模版,每次編寫文檔在模版中進行。格式不得任意變更。

第五節 電子郵件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件傳送、日常聯繫採用電子郵件方式,提倡無紙辦公;

第二條 定期刪除垃圾郵件,保存郵件到您的電腦上;(網管需要定期清理服務器數據,所以建議您使用OUTLOOK等軟件把郵件接收到本地電腦上);

第三條 發送電子郵件,發件人在主題和附言中應簡單明瞭寫清內容,留下發件人的姓名、單位,使用附件時應加以提醒;使用羣發時注意稱謂和內容的恰當得體;

第四條 郵件主題規範:

1. 外發郵件主題由4部分組成,客户名稱+項目名稱+郵件目的+“來自北京企業”;如:“吉林省中醫院畫冊設計項目中文文字請確認-來自北京企業”;

2. 內發郵件主題由2部分組成,郵件目的+發件人姓名;如:“赴吉林省中醫院差旅報銷申請Lisa”;

第五條 發送合同、報價等保密郵件時,發件人必須帶簽名模板,務必在個人簽名模板之下增加保密條款;

第六條 郵件簽名規範模板示意如下

第七條 員工收到電子郵件後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處理並回復,如遇到特殊問題不能給發件人準確地答覆,也必須告知對方已收到郵件,並儘快答覆;

第八條 如員工姓名在“收件人”一欄,必須回覆發件人;如員工姓名在“抄送人”一欄,不必一定回覆,可依據實際情況和信件內容酌情而定。

第七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是根據《勞動法》及政府有關政策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有關招聘、錄用、職務變更、離職等事項,悉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對本制度未盡事項,公司在國家有關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有可能進行修改、補充或廢除,屆時將通報全體員工。

第二節 招聘與錄用

第一條 公司錄用員工採取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擇優錄用;

第二條 招聘流程:

1. 用人部門提出職位空缺申請,並提交職位説明書由總經理審批;

2. 經總經理審批後,交由人事部招聘;

3. 人事部經過初步面試後,複試由申請部門進行;

4. 通過複試後,人事部核查該員工以往工作記錄,確認無誤後通知新員工入職,組織入職培訓。

第三節 試用期管理辦法

第一條 員工被聘用後,正常情況將有兩個月的試用期;

第二條 在試用期內,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及人事部將對該員工進行考核,以確定是否勝任本職工作,並對員工做出如下決定:

A:正式聘用 B:延長試用期 C:不予聘用

第三條 在試用期內,員工有權選擇本公司是否適合個人的發展,有權隨時提出辭職。

第四節 員工的內部職位變動

第一條 員工的內部職位變動包括:

A:升職 B:降職 C:崗位調整

第二條 員工發生內部職位變動時,人事部均要以公告形式通知全體同仁。

第五節 人事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員工入職時,須提供該員工的簡歷、身份證複印件、學歷複印件、一寸照片一張、《員工入職登記表》存放人事部;同時,該員工的《薪酬通知書》存入財務部;

第二條 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後,員工的檔案應由該員工辦理轉移手續。

第六節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管理辦法

第一條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按《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正後員工本人因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應提前一個月提出辭呈,經批准後,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未依規定擅自離職者,公司可扣其薪資,以示處罰;

第三條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須得到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

第四條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須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員工離職手續清單》,由本部門負責人和人事部共同辦理;

第五條 財務部依據員工離職手續清單為員工結算薪資,於最近發薪日一併發給離職員工。

第七節 考勤管理辦法

第一條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並執行法定假日及休假制度;

2.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的9:00-17:30(法定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假日除外);

3. 午餐時間為45分鐘,可在12:00-13:00之間選擇。

第二條 遲到

1. 每月遲到不得多於兩次(即:9:10-9:30之間),第三次起每次扣50元;

2. 遲到30分鐘以上(即:9:30之後),每次扣100元。

第三條 曠工

1. 未經請假無故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扣發半日工資;

2. 累計曠工4個小時(含)扣發一日全部工資;

3. 連續曠工一天扣發雙倍日工資,並給予書面警告;

4. 每月曠工超過兩天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除名處分。

5. 考勤管理、統計方法

公司採用指紋打卡機進行考勤記錄。員工早晚各打卡一次,作為當日出勤依據。如員工外出、出差需提前通知考勤管理員,考勤管理員負責登記記錄。月末最後一個工作日由考勤員依據打卡機記錄和外出、出差登記以及《請假申請單》三項數據統計當月考勤。

第四條 請假制度

1. 任何病、事假需提前一天直接向部門主管提交《請假申請單》,並將部門主管簽字後的《請假申請單》上交人事部方能休假。委託他人代請、短信請假均無效;

2. 有急事或急病時需及時電話通知人事部,並於事後第一時間補交《請假申請單》。委託他人代請、短信請假均無效;

3. 遇到塞車、路上發生緊急情況,要遲到者需及時向人事部負責人電話告知。委託他人代請、短信請假均無效。

第五條 病假

因病請假超過一天以上,扣發當日全部工資。並要求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或病假條,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事假

1. 用工作時間處理個人私事的,按事假處理;

2. 事假扣發當日全部工資;

3. 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6天,否則扣除結算當月的全部薪資。

第七條 年假

1. 根據員工司齡年限確定年休假期限;每年的休假限次年3月31日前使用,不能累計或者折現;可按應休假天數抵扣當年病假或事假;

2.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當年不得享受年休假:累計事假十天以上者;累計病假二十天以上者;產假休滿九十天者;

企業工齡一年

6天/年

連續休假不得

超過兩週

企業工齡二年

7天/年

企業工齡三年

8天/年

企業工齡四年

9天/年

企業工齡五~九年

10天/年

第八條 婚假

正式員工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條件的(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婚假10天;

員工在公司只可享受婚假一次。

第九條 產假

女員工(正式員工)產假九十天(含產前、產後兩部分)。

第十條 哺乳假

自小孩出生至一週歲,女員工(正式員工)每天享有一小時餵奶時間。此假不能累計不能折現。次假可選擇推遲一小時上班或提前一小時下班的方式來休。

第十一條 喪假

正式員工因直系親屬、岳父母、公婆喪亡者,可請喪假3天。

第十二條 加班

1. 公司不鼓勵員工加班;

2. 對於必須需要加班的同事,事先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

3. 加班時間一次超過8小時(含8小時)以上者,折假一天;

4. 加班時符合制度的車費、餐費可報銷。

第十三條 考勤表編制

公司由專人負責編制考勤表,考勤表內容包括:正常工作日、遲到、早退、礦工、年假、病假、事假、其他休假等,每月5日(遇節假日提前)將上月的考勤明細交財務部,以便核算工資。

第十四條 其他

1. 其他假期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

2. 員工續假,需要重新報批,否則視為曠工;

3. 年假、婚假、產假和喪假均只發放基本工資。

第八章 財務制度

第一節 付款請求

第一條 付款請求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採購物品或勞務向第三方支付貨款或勞務款時。應提前向公司申請,結算方式應儘量採用支票支付,如一次性付款金額超過(含)1,000元,以支票或轉賬方式支付,為確保如期領到款項,請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申請,特殊情況,可具體處理;如一次性付款金額低於1,000元,可以現金方式付款。無論採用何種方式付款,均應提供正規發票。

第二條 付款請求申請程序

1. 提前填好《付款請求》,請儘可能把內容填寫詳細,特別是“費用用途”一欄;

2. 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請總經理審批;

3. 附上支持單據,例如:報價單,發票,或第三方的付款請求等;

4. 財務部確認及現金/支票準備完畢後,通知申請人領取;

5. 申請人在得到通知後,與第三方聯絡結清款項事宜並提供發票;

6. 如果部門負責人或者總經理外出,可以採用電話口頭詢問、電子郵件等形式批准確認。但事後需要補籤。特殊情況,具體處理。

第二節 工資制度

第一條 每月工資於次月10日發放;當月15日之後入職的員工,工資於隔月10日連同次月工資一同發放。

第二條 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部分構成,不同級別/崗位的員工工資不同;

第三條 依照業務需要和員工個人的表現,公司有權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調整員工的職位,並根據職位變化相應調整員工的崗位工資;

第四條 試用期工作未滿3個工作日的,不予發放任何薪酬。

第三節 費用報銷

第一條 公司無論何種費用報銷,均應提供正規發票(經税務局認可,與實際情況相符),並經由相應權限的主管審核批准後,方能予以報銷。否則,未能提供正規發票,公司將不予報銷該項費用,由該申請人自行承擔費用。

第二條 報銷方法

1. 於每月25~30日將交通費、手機費及其它需要報銷的票據粘貼好,認真書寫《支出憑單》,經核實無誤,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連同本月工資一併發放;

2. 每月申報一次。當月內發生的費用,請儘量在其申報期內上報,不要滯後。

第三條 外勤交通費

1. 日常業務外出、採購、參加培訓、參觀等,均應儘量以公車、地鐵為主;如遇特殊緊急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應説明原因,並事先徵得主管同意。包括:臨時、緊急事件、採購、搬運重物或數量大的物品、提取大額現金或重要文件、偏遠地方,公共交通極不方便;

2. 公司所組織的各項活動,包括部門員工內部和與外來人員聯誼、交流活動,除通知可報銷的,往返車費一律自負;

3. 員工可報銷節假日加班超過4小時或工作日晚間加班超過21點的加班車費;

4. 員工因公外出統一在行政部領用公交卡並認真填寫登記表,如特殊緊急情況乘坐出租車,應在發票背面填寫清楚地點及所進行的業務,無塗改;

5. 員工報銷交通費用時,應根據實際乘車情況如實填寫報銷單據,如有偽造車程單據、私用公報等情況,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四條 公司電話費

由公司統一支付。員工可直接撥打座機電話。聯繫外地客户和業務時一律撥打IP(190)電話;員工不允許打私人長途電話,如遇特殊情況需向主管申請,獲批准後通話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第五條 手機話費

公司部分崗位的員工經過批准後,每月可以報銷部分手機話費。員工手機費報銷是公司業務的需要,是使公司領導、同事、客户與隨時能與該員工聯繫,在工作時間內,員工不應出現關機、不接電話、手機未衝值等情況,否則不予報銷。

第六條 郵寄費

公司日常業務需要郵寄時,國內郵件均應儘量以平信、印刷品、掛號信為主;有特殊情況需發特快專遞時,應經主管審批後,方能郵寄;國外信函一律經主管審批後,方能郵寄。如未經主管審批私自郵寄,將視同私人信件,公司不予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 書籍、雜誌、資料費

公司員工如業務需要購買書籍、資料等,須先經主管批准後才允許購買。購買後,交由公司登記並統一保管;如未經批准購買的,不予報銷該項費用。

第八條 交際應酬費

各部門交際應酬費、業務聯繫費、禮品費,先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再經總經理審核,如遇臨時情況未經審批就已經宴請,在事後徵得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同意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該費用。

第九條 加班費

員工經主管批准後的加班,週一至週五加班時間超過21點,公司可報銷交通費用,同時可報銷15元的加班餐費,均需提供正式發票。週六或週日加班可換取同等時間的倒休。

第十條 差旅費報銷手續

1. 出差人員應於出差返回3天內,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差旅票據按順序和類別粘貼整齊,在每張票據後面註明票據用途及時間,並附《出差申請單》。經本部門經理、財務出納與行政審核、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銷;

2. 財務部應在收到出差人員報銷單據後的7個工作日當中,及時審核報銷;

3. 實際出差任務、行程或時間與《出差申請單》中申請不一致的,由出差人員詳細説明情況,再予以報批。

第四節 差旅費用報銷

(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

第一條 全國按出差目的地分為三類地區:

l A類地區:京、滬、粵地區的省級城市

l B類地區:除京、滬、粵外的省級城市

l C類地區:A、B類地區對應的市、縣級城市

第二條 員工出差時“差旅補貼”包含餐費,實行包乾發放;“住宿標準”實行限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自理;“路程交通費用”實行實報實銷。具體標準為:

餐補(天)

住宿(天)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地鐵

公交

總經理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部門總監

A類地區100元;B、C類地區80元

A類地區300元;B、C類地區200元

普通艙

硬卧,

動車為二等座

普通艙

實報實銷

原則上不提倡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事前申請。

實報實銷

部門經理(主管)

A類地區90元;B、C類地區70元

A類地區200元;B、C類地區160元

——

其他員工

A類地區80元;B、C類地區60元

A類地區180元;B、C類地區150元

——

第三條 差旅補貼的三餐標準為:

【100元】(早)20、(中)40、(晚)40;【90元】(早)15、(中)35、(晚)40;【80元】(早)10、(中)30、(晚)40;【70元】(早)10、(中)30、(晚)30;【60元】(早)10、(中)25、(晚)25。

第四條 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9: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9:00-12:00之間出發的,可享受午餐和晚餐補助;12:00後出發的,則享受晚餐補助;

【返回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抵達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抵京的,可享受早餐補助;12:00後抵京的,可享受早餐和午餐補助;18:00後抵京的,則享受全天補助;

第五條 出差期間若需業務招待費等開支的,須事先向主管經理申請並有額度限制的批示;

第六條 住宿標準:原則上按照標準實施,若需要關係公司形象的出差(如商業談判、簽署合同等)需要入住三星級酒店及以上的,事前需要主管經理及CEO的特批。單次長時間出差(原則上30天以上)或多人次出差,而客户方不提供住宿的,應選擇最經濟的駐點,費用不超出100元/天,也可考慮在當地租房;

第七條 出差交通工具的選擇:原則上部門總監及以上職務的可乘坐飛機,且坐車時間在8小時以內的,應選擇火車或汽車作為交通工具。其餘員工出差應優先選擇乘坐火車或汽車;

第八條 乘坐飛機的特殊情況規定:(1)業務緊急,必須乘飛機;(2)路途長,乘火車時間超過30小時;(3)機票打折幅度大,折後機票價格(含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比火車硬卧下鋪票價不超過50元。遇以上特殊情況,須經主管經理及CEO批准方可;

第九條 機票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購買,若遇 特殊緊急情況需個人購票的,報銷時按打折後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加倍扣還,並作嚴肅處理;

第十條 若行政部門已訂好火車票或機票,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乘坐時,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十一條 如果出差期間由客户單位提供食宿的,不再給予報銷,不得自行安排,否則費用自理;如果客户單位只提供住宿,則仍然按標準報銷差旅補貼;

第十二條 如果出差期間未住酒店,而自己解決住宿的(如住在親戚、朋友或家裏),按住宿標準給予50%的獎勵,同時仍然享受差旅補貼;

第十三條 如果出差期間遇上當地因展會期間住宿費用上浮的,標準也相對應可以酌情上浮,但上浮標準不得超過原來的50%;

第十四條 公司統一組織去外地參加展會或活動,期間由公司統一安排食宿,如自行另外安 排食宿,費用自理;

第十五條 兩人同時出差去同一個地方的,同性別的要求住同一房間。如自行單獨住宿的,費用自理;

第十六條 員工乘出差之便,事先經主管經理及CEO批准就近回家探親或旅遊的,其繞道費等多開支部分由員工自理。員工出差期間,非因工作需要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第十七條 出差香港、中國台灣、國外等報銷標準依具體情況另行制定。

員工手冊範本 篇3

第一章 招聘和錄用

1.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增加用工時,依據職位説明書等填寫《用工申請表》,《用工申請表》須詳細填寫用工崗位、現有人數、申請人數和素質要求、用工時間等,並提前提前15天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報人力資源部招聘,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報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准後招聘,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的素質要求,確定是否從公司內部人事調整;否則須選擇適當的方式進行外部招聘。

招聘流程: 初步判定→安排進行面談或實際操作測試→人力資源部面試→總經理面試→錄用。

2.公司解僱或辭職員工原則上不再錄用。從公司辭職員工6個月以後可重新考慮其入職申請,但需原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評定為業務素質較高、表現優秀的員工,且申請入職崗位與原崗位相同,且經用工部門、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核准後方可按正常招聘程序處理,特殊情況處理須經總經理批准。

3.為了利於公司經營發展和管理,在招聘過程中,各級招聘員工須注意協調公司及相關部門、單位的員工來源構成,不允許有某省份、地區員工過多、比例失衡的情況,嚴禁有任人唯親、搞地方主義和派別的現象發生。

4.所有應聘員工在應聘時須呈交下列證明材料

(1) 填寫由公司統一的招聘表格(含個人簡歷)。

(2) 身份證、學歷證書、計生證複印件(原件備校)。

(3)應聘特殊工種的員工,必須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該工種崗位資格證書,複印件(原件備校)。

5.應聘員工在應試合格被正式錄用後,須在規定期限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簽到手續,超過規定期限的視作自動放棄。

6. 司機、保安、會計、出納、網管員、業務員等入職時須向公司提供户口薄原件和複印件。司機和財務員工入職時須向公司提供廣州市區或番禺區户口員工的擔保,並需要擔保人親筆簽訂擔保書。

7. 員工入職時須在複印件上簽字確認與原件相符,並由人力資源部與原件校完後退還給當事人。每位員工均有一份檔案存於人力資源部,有關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出勤率、品德行為、工作動態均有記錄,是員工晉升、調資之重要依據。

8.員工在簽定時,需簽訂《廉潔操守守則》、《員工商業祕密保密協議》,所簽署的檔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員工經人力資源部進行入職培訓後分配到各用工部門,為保證公平、公正,各部門不能指定要求某人到其部門工作。

10.員工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給予轉正;對考核未能達標者可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員工試用期轉正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評估成績審批.

員工手冊範本 篇4

目 錄

序言

公司簡介

組織架構圖

第一章勞動關係管理

第二章員工福利

第三章規章制度

第四章獎懲條例

第五章安全守則

第六章附件

序言

本《員工手冊》旨在為本公司在職或即將到職的員工提供有關我們公司概況、規章制度及員工福利等信息。每位員工都需要認真學習此手冊,以適應我們金斧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環境和公司文化。

此手冊並非有公司信息的唯一來源,每位員工都有義務熟悉公司及自己所在部門所規定的細則。此外,公司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及時調整員工手冊中的有關條文。

第一章、勞動關係管理

一、招聘原則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承諾於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於個人的能力和工作。

二、招聘程序

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後開展招聘計劃。

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絡發佈招聘信息,並同時將招聘信息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於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

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瞭解、並初步溝通後,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

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後,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

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

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後,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 、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複印件進行審核無誤後,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複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8、新錄用員工籤閲《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後,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

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並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偽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

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

11、應聘人員義務

(1) 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

(2) 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

三、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為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

1、 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須仔細閲讀合同內容並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四、試用期、轉正及續約

1、新錄用員工徐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特殊情況除外。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試用期結束後,部門主管姜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情況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核後決定其是否轉正。

3、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以下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接觸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1)偽造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者;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合者;

(3)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4)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試用期表現評估不合格者;

(5)拒絕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來臨時任務者;

(6)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7)非因工作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者;

(8)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為者;

(9)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情形者。

5、晉升/加薪

(1)普通員工的晉升/加薪,由部門主管填寫《人事通知表》,報總經辦審核,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晉升/加薪,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辦簽發;

6、工作崗位與職務調整

(1)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的表現,公司有權合理調動員工工作部門及崗位,員工調換部門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部門主管批准,報總經理審核後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需要調動其工作崗位並對其薪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拒不配合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3)員工個人提出調職或調換崗位,必須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一般不適用本調職條款,特殊情況除外。

7、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公司有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專門培訓的義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員工如實告知,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員工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8、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簽

(1)勞動合同期滿或其他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除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另外續訂勞動合同外,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9、辭職、辭退及離職手續

(1)辭職

a、試用期內,員工本人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提前七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公司,

否則以七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員工試用期七天以內離職或被辭退,公司不予以發放工資

b、試用期滿以後,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以30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部門主管應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瞭解辭職原因。對錶現較好,業績突出的員工要努力挽留。

辭職報告需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再層報總經辦,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2)辭退

員工因不服從工作分配及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立即辭退者,公司不予以任何補償。具體規定,參照員工手冊第一章第四款第3條、第四章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3條執行。

(3)辭職手續

辭職員工應填寫《辭職申請》報相關主管審批後,辦理好相關手續,清晰、完整移交工作:

a、物品移交: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工作服、員工手冊、勞動防護用品、鑰匙、設備、工具等,屬於自己領用的應歸還總經辦,屬於部門配備的應直接交部門主管。交接完畢後由部門主管和總經辦簽字確認。物品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b、資料交接:與工作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客户或其他與公司具有業務關係人員的名片、內部往來文件、傳真、合同、客户資料等;項目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版本、電子版圖紙、電腦程序、文本、圖紙和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須跟蹤的客户等)等方面的交接工作。公司會安排相關人員接替,交接完畢後由雙方簽字確認。

c、結清與公司發生的所有個人借款、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

員工在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將相關人員簽字的《員工離職單》報總經理審批,並傳達至總經辦後方可離職,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其他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財務部憑《員工離職單》與其當月考勤核算其工資,總經辦應在當月內為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和終止手續。

(4)辭退手續

公司辭退員工,應由部門主管向總經辦事先溝通並報總經理審批,辭退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由總經理直接傳令。

備註:辭退工作由總經辦負責執行,書面移交記錄在總經辦備案。

被辭退員工同樣清晰、完整移交工作:歸還所有公司財產、專用信息,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應用時結清,並獲得相關部門簽署移交證明。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4)離職(辭職、辭退或合同期滿)員工最後一期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提前。其在獲得最後工作月的薪金之前,必須確保:

a、相關表單已傳至總經辦;

b、所有工作、資料已經清晰、完整移交;

c、所有預付款和開支結算單都已經結清;

d、所有的電腦系統登錄號已被刪除,或密碼被修改;

e、所有公司資產等已經退還;

f、如果員工由於以下原因需要向公司作賠償,公司將暫時凍結薪金給有關員工,直至相關問題得到解決。如果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

1員工沒有完成工作或資產的移交;

2自動離職者;

3員工拒絕向公司償還因違背培訓契約而需償付的培訓費;

4重大瀆職、徇私舞弊或觸犯國家相關刑法的;

一、工作時間:

1、一週工作時間為六天,具體工作時間為:

5月份至9月份,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30

10月份至次年4月份:早上8:30—11:30,下午12:30—17:00

2、平面設計部每週日休息,財務部和總經辦員工可安排在週六或者週日輪休;

員工公休原則上應在當月內休完,如有特殊情況未休完的以加班計算,並參照本章第六款處理。

4、如有因安排不當而造成工作失誤或其他損失的,除對相關責任人作相應處罰外,部門負責人也應加倍處罰。

六、超時工作/加班

1、公司實施的是崗位責任制,原則上要求員工當日工作在當日內處理完畢,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內容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2、公司因特殊情況可適當安排員工加班。加班員工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如發現員工有弄虛作假行為,公司將予以記大過處分。

3、總經辦每月末將《加班申請表》進行統計,各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工作安排對加班員工給予相應調休。

當月加班調休應在次月底前完畢,過期不補。調休應提前申請(具體程序參照第五款),具體時長《加班申請表》為準。

七、薪資

本公司依照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按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河裏報酬和待遇。

1、 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公司按員工工作能力和工作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其勞動報酬及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員工的月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幾部分:月收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他。

2、公司所有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15號發放(節假日、雙休日及特殊請假則自然順延)。

3、公司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員工的考核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獎懲情況、崗位變化、職務調整等內容調整員工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本地當時最低工資標準。

4、員工個人薪資情況為公司的保密資料,任何員工不得與同事或公司外無關人員談論薪資問題。員工若對個人薪資存在疑問,必須由本人通過正式渠道向公司財務部或總經辦瞭解。

5、薪資由總經辦負責彙總及核算,經財務審核、總經理審批後由出納負責轉賬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户。

6、員工每月社保和其他福利個人應繳納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税從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7、員工每月津貼如按現金形式發放而涉及發票的,必須由本人提供。

第二章、員工福利

一.法定節假日

所有員工可享有下列國家規定的公眾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節: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1天(5月1日)

端午節: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與相應的補償,但加班人員必須提前申請(具體參照第一張第六款弟2、3條)。

二、病假

1、患慢性疾病的員工,應先向所屬部門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同時提供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等材料。病假申請經相關領導比準後,員工才能離崗休息。患急症的員工,應在就診的當天口頭通知公司相關領導,就診後3個工作日內補交書面請假申請、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急診掛號單等材料。

病假審批權限參照員工公出和事假。

2、員工如弄虛作假、未履行請假程序或請假未被批准即離崗休息、或假期滿後未續假或續假但未或獲批准而未復崗的,均按曠工論處並給予小記過一次。

3、凡因吵架、鬥毆引起的傷、病,一律不作病假處理。

4、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三天)不扣發崗位工資;超過三天的,病假工資按日崗位工資60%計算;超過15天的,病假工資按本地當時月最低工資的80%計算。

三、請假和曠工

員工一個月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其他)3天以上15天以下或曠工1天及以下者,當月所有津貼減半。累計請假15天以上或曠工1天以上者,當月所有津貼全部扣除。具體參照第三章第一款第2條、第3條和第4條執行。

四、婚假

凡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轉正後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持結婚證書原件申請有薪婚假。

1、 婚假3天(女未滿23週歲,男未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2、 晚婚假15天(女滿23週歲,男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婚假必須在結婚證書填發半年內使用,逾期無效。休婚假須提前30天申請,應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計或用其他方式代替。其中員工申請婚假的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

六、產假及護理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30天,7個月以上早產按第1條標準給假。

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申領。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

其中女員工產假的申請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並在預產期7個月前填寫

《請假單》交部門主管和總經理審批並送總經辦備案,女員工在預產期兩週前開始休假。產假包括公眾假期及法定假在內,且必須一次連續使用。

3、妻子年滿24週歲,分娩後的一個月內,男員工可享有七天有薪護理假,申請該假期須附相關出生證明。

七、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妻子)去世,給與三天喪假,工資照發。

2、員工的旁系親屬(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公婆、岳父母)去世、給與一天喪假,工資照發。

喪假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請假後七天內須提交死亡證明至總經辦備案。

注:員工婚假、產假、護理假及喪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常發放,其他津貼按本章第三款執行。

八、社會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對於寧波籍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寧波市社會保險,員工需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員工户籍在寧波大市範圍以外的,按寧波相關文件的規定,由公司申報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繳交,員工個人不繳費。

九、培訓

為了促進公司可持續化發展,幫助員工在實現公司目標的同時實現自己的事業規劃,公司將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員工培訓情況將記錄在案,作為績效考核和生殖的依據之一。

1、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員工應該獲得入職培訓以儘快認知公司與熟悉工作崗位。入職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業務部分,總經辦負責基本行政、人力資源政策和流程的告知。

2、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接受在職培訓,由在職部門經理或業務骨幹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3、公司安排的其他培訓

根據管理需要和員工發展的需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需要外部培訓或拓展培訓(具體參照相關制度)。

第三章 規章制度

一、考勤

1、出勤

(1)打卡:公司員工每天上下班須做電子考勤記錄(早晚兩次)。員工應親自打卡或者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忙打卡/簽到者,無論遲到,均按遲到(10分鐘以上)一次處理並罰款100元。

(2)因特殊情況忘記打卡/簽到的員工應在下一工作日向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説明情況,由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並註明原因。如有主管簽字卻未註明原因、或有註明原因而未經簽字確認的,同樣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主管人員所有的未打卡或簽到必須註明原因並由總經理簽字確定,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3)總經辦應定期檢查員工考勤記錄,如發現有未打卡/簽到並且無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的,如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不能確定其正常在崗的,一律以曠工論處。

對於下屬分公司員工考勤,總經辦應不定期以電話或現場檢查形式進行抽查,如有發現上班時間未在崗、也無因公外出情況的(以外出登記為準),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4)如因遲到或早退而謊報為打卡有異常或忘記簽到的員工,一經查實,以每次曠工1天處理。

(5)當月忘記打卡/簽到或打卡有異常累積不得超過三次。有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簽字確認,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沒超過一次按記小過一次處分並視為遲到(10分鐘以上)或早退。

2、公出、事假

(1)員工公出、事假應將相關領導所批的《公出審批單》或《請假單》報總經辦備案登記後方可外出。

a、 普通員工1天以內公出的,應在《部門外出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注:如有派車登記的(以登記名字為準)可不用另填外出登記

b、普通員工公出1天(含)以上3天以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辦備案:

c、普通員工3天(含)以上或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登記或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按警告一次處理;超過半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二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如有緊急/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填寫登記表、公出單或請假單的,應提前或在外出1上時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同意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記大過處理

事假工資按其具體請假天/時數和(崗位+績效)工資計算扣發

3、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規定和處理

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含)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a、1個月內以遲到/早退1次,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b、1個月內遲到/早退3次,或遲到10分以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c、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大過處分;

d、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如有員工在當月內同時有10分鐘以內和10分鐘(含)以上的遲到,則按照每2次10分鐘以內遲到,摺合成1次(10分鐘以上(含)遲到進行累計)

4、曠工

(1)曠工半天者,扣發1天基本工資、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2)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並給於記1次大過處分;

(3)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曠工半天及以上者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注:員工全勤獎説明

公司每月全勤獎(主管及以上人員200元,普通員工100元)已計入員工崗位工資,目的在於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益。經相關領導批准的員工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不扣除當月全勤獎。

5、考勤

(1)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理。

(2)總經理辦應在每週一對前一星期的員工考勤卡和《請假單》進行檢查,到月底將所有考勤進行統計記錄在《員工月考勤統計表》上,並由各個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審閲。

十、其它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它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六款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款規定處理。

二、工作牌

1、員工應妥善保管公司所發的工作牌,上班時間及公出均應佩戴工作牌。

2、工作牌若有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申報,併到總經辦按相關規定補辦(須交納成本費10元)。

3、離職時,應將所有證件交還總經辦,證件遺失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節約能源

1、節約能源是每位員工的義務。例如及時關掉電腦、空調、打印機、傳真以及照明設備的電源,節約用紙,儘可能利用網絡傳送文件,減少私人電話時間等等。

第四章、獎懲條例

一、獎懲類別: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三種。

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將城市間在嘉獎/警告的,由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報常務副總審批後生效(主管級人員報總經理審批)。獎罰事件在小功/小過或以上的,由總經理調查核實後,籤批《人事通知表》生效。

三、《人事通知表》生效後交由總經辦存檔。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張貼告示。

四、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户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服務質量好,多次受到客户表揚者;

5、當月無違紀、違規現象,工作積極努力獲部門主管及同事認可者;

6、為公司節約成本,合理利用電腦耗材、辦公用品,充分利用廢棄品,成績顯著者;

7、有良好團隊協作精神,受本部門和其他部門一致好評者。

五、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工作技能熟練,當月工作業績突出者;

2、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陳本確有成效者;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圓滿完成重大項目未出差錯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責外文體,予以報告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8、其他應給予記小功事蹟者。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一個季度內客户“很滿意”率達80%以上或現場服務態度好給公司帶來回頭客並簽單成功者;

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益者;

3、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4、舉報私自簽單,工隊幹私活以及其它營私舞弊之事,經查證核實者;

5、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事者;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未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違反工作秩序或環境衞生制度,破壞安全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未按規定佩戴工作證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1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對各級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第二次及以上加倍處罰);

8、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9、在工作時間內睡覺,躺卧休息或擅離工作崗位、串崗者;

10、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户或業務關係飲酒但無影響者;

11、上班時間騷擾同事者;

12、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13、浪費公物,情節輕重者;

14、其他應予以警告者。

八、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影響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累計達3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曠工半天者;

6、附和罷工,怠工者;

7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損害但影響不大的,初次罰款50元並作口頭警告並承擔損失的20%,第二次或以上記上過處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與客户預約時,無故不到或晚到,造成不良影響,遭客户投訴,經調查屬實的,第一次罰款50元並口頭警告,第二次或以上的記小過處理;

9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核人員審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相關責任人及審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0圖紙審核中,設計師犯相同錯誤三次的;

11因隱瞞不報引起施工無法進行造成損失的,除記小過以外另需要賠償全部損失;

12其他應予以小過者;

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撤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損失(遺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者;

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務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一定損失者;

9、一個月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上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

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

1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並視情節輕重承擔所有損失的20-50%作為賠償)

12、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户或業務關係飲酒造成不良影響但不嚴重者;

13、在收取客户訂金後不及時交到財務部,影響工程結算者;

14、簽訂合同時,因考慮不周造成損失,金額較小但給公司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客户隨意承諾權限範圍之外的事宜,引發經濟糾紛或嚴重後果的(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並視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15、因工作拖拉被客户認為效率低下引起跑單的,責任人及其直接上級分別記過;

16、圖紙審核中,設計師在圖紙中犯相同錯誤三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記一次大過處理;

17、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審核人員審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相關負責人及審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8、分段工程完工後項目經理未及時上報工人人工費,引起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而造成的不良影響者(項目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分別記過)。

19、工作不積極主動,得過且過,工作效率低下且上期無改進,經公司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另視情況予以降級,直到辭退)

2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是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除記大過一次外另需視情況賠償由此引起損失的30-50%,如有再犯出價被罰款外,個人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21、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者(另罰200元):

22、其他應予以大過者。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並記大過。如有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1、拒不聽從主官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衝突或無理取鬧,擾亂工作秩序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在公司鬧事妨礙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或重大侮辱猥褻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累計5次(含)以上、10分鐘以下累計達10次以上者。

10、1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含)以上、1年內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者;

11、盜竊同事或公司財務、挪用公款者;

1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4、利用職權或以下不正當手段謀權利者。

15、年度內累計三次記大過行為者。

16、有重大泄密行為,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者。

17、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謀權私利者;

18、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9、經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0、收買、賄賂其他人員,私下交易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或利用職務之便,貪污,營私舞弊者;

21、敲詐勒索、損害客户利益造成不良影響者;

22、由於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情節嚴重,造成極壞影響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3、無故剋扣工人工資,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者;

24、業務、設計、及工程部門人員相互串通接私活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5、在工作時間或利用公司資源製作私人業務或唆使其他同事共犯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6、未經公司許可,而到其他公司或個人處兼職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造謠生事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及財務受到損害者

(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29、聚眾要挾,妨礙工作秩序者;

30、其他應給予除名者;

十一、相關獎懲經副/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1、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20元,小攻獎勵100元,大功獎勵300元;

2、每警號一次,當月罰扣20元,小過罰扣100元,大過罰扣300元;

主管人員獎罰款加倍

3、員工如在當月內警告4次,小過2次;當月季度內警告6次,小過3次,大過2次;當年內警告過8次,小過5次,大過3次者,公司將予以立即開除。

第五章、安全守則

一、所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安全措施,工作是必須遵守安全守則。

1、時刻注意防火災、防盜竊、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

2、員工上下班前就認真檢查崗位水電設備、設施,即使將現金及重要票據、印章等鎖入保險箱內,關好門窗,消除一切隱患。如發生本人不能解決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或大廈保安。

3、員工必須留意任何危險的工作環境或工作事故,一有發現,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4、員工如發現可疑、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立即彙報主管或大廈保衞處,並且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設法制止。

5、員工應學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設備,熟悉緊急出口和通道。

注意:要小心與謹慎!任何員工在執行任務前,對安全方法有疑問時,應立即請示上級。

二、火警

當火患發生時,所有員工應遵照下列要點執行。

1、 立即撥打“119”告知正確的火患地點、燃燒物品、人員情況,並電話通知大廈物業處。如沒有太大的危險性,應試圖運用附近的滅火器撲滅火種。(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撲救)。

2、 保持鎮靜,不要製造恐慌,應協作其他同事由適當的安全路線離開,萬一火患無法控制,馬上離開現場,避到安全的距離外,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

注意:火患發生時,切勿使用電梯,所有員工應根據統一指示有序疏散,切勿擁擠以免發生踩踏事件。

第六章、附件

一、公司有權力根據國家法律及公司自身運營情況對《員工手冊》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二、《員工手冊》中未盡事項,可按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實施。

三、《員工手冊》若與公司其他管理措施或規章制度相牴觸時,以《員工手冊》為準。

四、《員工手冊》的解釋權屬寧波頂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總經辦。

五、《員工手冊》須妥善保管,不得遺失,遺失必須補領,遺失補領需交製作費50元。

六、新入職員在領用《員工手冊》後須仔細鑑閲(新入職員工在鑑閲後,公司將視其為已知曉《員工手冊》內所有內容)。

七、本《員工手冊》內所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內容自20xx年05月22日起開始實施。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五月二十二日

員工手冊範本 篇5

公司員工手冊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目錄

一、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3

二、聘用規定…………………………………………………………………………4

三、入職規定…………………………………………………………………………4

四、工資報酬…………………………………………………………………………5

五、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5

六、福利………………………………………………………………………………6

七、合同解除…………………………………………………………………………8

八、工作紀律…………………………………………………………………………9

九、財務管理…………………………………………………………………………11

十、獎罰規定…………………………………………………………………………13

標準企業員工手冊|公司員工手冊範本

一. 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

1.1客户原則

客户永遠是對的—名人員工在與客户交往時一定要牢牢切記!客户是名人的衣食父母,須絕對尊重,盡心服務。名人員工無論對待任何客户,必須耐心、友善、誠懇、負責任,珍惜客户的每一分錢。名人員工必須時刻保持危機感,齊心協力地用更好的服務全力爭取客户。

1.2實效原則

“做實效的網站”是名人網絡的公司的使命。名人的一切活動必須永遠圍繞做實效的事情這一標準進行;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深入名人員工心中;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成為名人員工的行為準則。

1.3敬業原則

敬業精神—敬業樂業是名人網絡人的必備素質。名人網絡人對人對事必須有責任感。名人網絡人對每一項業務必須充滿激情,激發智慧,勤奮工作,不斷創新,決不言輸,做到更好。

1.4團隊原則

團隊精神—協作、溝通、配合、協調一致地達成團隊的共同目標,團隊的利益高於一切,是名人網絡人的行為準則。名人所有員工都是名人大團隊中的一員,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維護團隊利益,為團隊的集體榮譽共同奮鬥不惜。

1.5文明原則

名人網絡人是文化人,有教養的、文明的人。名人特別強調誠實正直,尊重他人,心胸開闊,坦誠相處,互幫互助。名人倡導禮貌行為,待人接物,必具禮貌態度,用禮貌語言,採取禮貌行為。

1.6勤儉原則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名人網絡人應尊重人的智慧、愛惜財物、決不浪費。一點一滴的財力、物力、人力的浪費和損害公私財物都是可恥的行為。

1.7環境原則

名人網絡是每一位員工共有的事業空間,任何個人偏好或行為均不得影響他人的工作狀態、創作氣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損公共環境。工作時間聊天睡覺,室內吸煙,桌面亂扔亂放雜物等行為一律禁止。

1. 8事業原則

名人網絡人將互聯網業看作是一種事業,而不僅僅是當作一種職業。名人網絡人必須努力學習、相互吸取、取長補短、積極進取、不斷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

二. 聘用規定

2.1按本員工手冊中的條款和條件,公司聘用員工,員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的每一項內容(女員工須將個人的婚姻狀況、生育計劃如實反映,作為公司聘用安排的參考)並貼上照片,入職時連同身份證、學歷、有關職稱等複印件(交驗原件)及履歷交行政人事部處理存檔。

2.3員工受聘期間,分別按試用期和聘用合同規定領取薪金。

2.4員工應把全部工作時間和精力完全投入並努力履行其職責。

2.5公司根據需要分配各員工的工作並保留隨時調整的權利。

三. 入職規定

3.1培訓

3.1.1新員工入職時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員工入職培訓,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架構、制度、守則及一般工作程序的講解培訓;運營部負責公司運作流程的講解培訓。

3.1.2部門經理(或主管總監)負責部門的工作程序、作業操作規範及其職位描述的培訓。

3.1.3公司負責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在職專業技能培訓。

3.2試用轉正

3.2.1所有新員工,試用期最多為三個月,具體由公司視其工作表現或其實際需要而定。

3.2.2試用期滿考核

試用期結束時,試用期新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考核辦法辦理考核手續,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試用期滿考核辦理程序:試用新員工提出試用期滿考核申請,經總監同意籤批後→去行政人事部領取試用期考核表並認真填寫→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試→總監簽署考核意見→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行文書面通知結果。

3.2.3如果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須在三個月內通知試用人員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 工資報酬

4.1工資

4.1.1公司將按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規定支付給員工月薪。

4.1.2員工工資按月支付,發薪日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實際加班工時作為當月的工作業績和季度團隊獎歷分配的依據之一。

4.2.2員工加班超過晚上10∶00時,可另報銷回家單程的士車費,但不能與其他因公市內交通費填在同一張報銷單上。

辦理程序:填寫報銷單→部門總監簽字→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財務部會計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處報銷。

4.2.3專業部門員工加班,由品牌部統一填寫“加班單”,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説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4.3雙薪

4.3.1作為獎勵,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年終可享受雙薪。

4.3.2工齡六個月以上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職且當年12月31日在崗上班的員工,不足12個月者,則年終雙薪按實際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齡六個月以下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不享受當年雙薪。

4.3.4雙薪按員工年終當月的基本薪金計算,並以公曆年度為準,只計當年。

4.4所得税

4.4.1員工領取工資和獎金、各種補貼等其它報酬,有義務向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税。公司按照國家税法規定,代税務部門每月從個人薪金中,扣除該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款,由公司每月統一向税務局繳納。

4.5升職、加薪或降職

3.5.1在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的情況下,將從內部提升任何適合的人員至更重要的崗位。在考慮提升候選人時,主要考慮員工的敬業精神、專業能力、工作成績、團隊精神、行為操守、文化修養等。

4.5.2凡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根據敬業精神、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團隊精神、工作成績,公司考評和考核面試後,視其情況可以升職者升職,不能升職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資5-10%;或者降薪、降職。

3.5.3公司將定期對各職位員工進行職位考核,凡因敬業精神、專業能力不勝任或工作態度欠佳而不適應工作需要者,公司將進行適當調整以至降職使用。

4.6 團隊獎勵:

4.6.1 公司內組建幾個二級團隊,公司對二級團隊按季度實行與毛收入掛鈎的獎勵辦法。具體辦法按公司當時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4.6.2二級團隊內部員工的季度獎金分配,按照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業績進行分配。

4.6.3員工的試用期無獎金,不參加團隊獎歷的分配,試用期滿轉正以後期間,可以參加團隊獎勵的分配。

4.6.4季度末以前離職的員工,不再參加當季度團隊獎勵的分配。

五. 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時間

5.1.1公司現行工作時間周工作制,每週工作六天,從週一至週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8∶30-12∶00,14∶30-18∶00。(冬季與夏季之間工時相差不超過半個小時)

5.2法定假日

5.2.1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當前執行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定發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員工有權請病假、事假,請假手續參看本員工手冊第8.1.7、8.1.8條規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3.3產假:產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兩年以上可享受帶薪產假(只享受基本工資);工齡兩年以下的,產假為無薪假期。產假期及以後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

5.3.5以上5.3條的各種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內。

六. 福利

6.1辦理調入徐州

6.1.1 在公司連續工作二年以上,各方面表現出色,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員工,個人提出辦理調動的書面申請。

6.1.2經公司審查屬實後,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6.2旅遊

6.2.1旅遊: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海南旅遊機會(全程五天,包簽證、住宿及來回交通費)。①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半以上;②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創作部指導助理以上,其它部門經理以上職務:在公司連續工作兩年以上;③其它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6.2.2符合海南旅條件的員工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安排,行政人事部與該員工部門總監和該員工溝通後,協調好工作,妥善安排好出遊時間,保證海南旅順利進行。只能出遊海南,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

6.3帶薪假期

6.3.1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不分職務),從第二年起,可享受連續一週(包括公休假日在內)帶薪假期(簡稱年假)。休假安排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6.3.2休假時間的安排必須以服從工作需要為原則。

6.3.3休假要在自身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提前半個月向公司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

6.3.4年假一般應安排在公司春節前後放長假期間一次使用。

6.3.5當年已參加公司安排海南遊的,不得重複享受帶薪假期。

6.3.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積,當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日基本工資計算補發工資。

6.4醫療保險

6.4.1員工(不分職務)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深府[1996]122號《徐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備查)。如政府有調整,按調整的新辦法執行。

6.4.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高限額4500元。

6.4.3具有徐州市常住户口的員工的綜合醫療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交,員工個人承擔繳交2%,總共9%。個人繳交部份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局。

6.4.4具有徐州市暫住户口的員工住院醫療保險費由公司按其月工資額的2%繳交,個人不負擔。

6.5基本養老保險

6.5.1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福利。參保辦法現按徐府(1996)123號《徐州市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規定》在行政人事部查)。

6.5.2員工轉正後,由公司統一為員工繳交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繳費月工資最限額4500元。

6.5.3持有徐州市常住户口的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14%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5%,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5.4持有徐州市暫住户口的員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其月工資額的7%由公司承擔繳納;員工個人承擔繳交月工資額的3%,共計19%。個人繳交部分在工資內扣除,由公司統一繳交徐州市社會保險局。

6.6午餐補貼

6.6.1員工在本公司任職期間,分月按實際上班工作日期發放中餐補貼。

6.6.2每位員工在徐州上班的每個工作日午餐補貼標準為人民幣4元。

6.7晚餐補貼

6.7.1員工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加班時間超過下8時以後,每次晚餐補貼人民幣10元。

6.7.2專業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品牌部填寫的加班和行政部實際考勤都同時具備的情況單按月發放,行政、財務部門員工晚餐補貼根據主管副總經理簽字的加班單按月發放。

6.8住房補貼

6.8.1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住房補貼。

6.8.2住房補貼標準如下:

主管或部門總監助理以上、其他部門經理以上:人民幣200元/月

員工:人民幣100元/月

6.9辦理暫住證

6.9.1 凡徐州市以外户口的員工,由公司統一辦理暫住證.

6.9.2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半年以上,再次辦理暫住證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不滿半年的員工,需由公司辦理暫住證費用自理。

七. 合同解除

7.1合同解除程序(公司稱甲方,員工稱乙方)

7.1.1甲方辭退乙方,須由乙方所在部門的主管總監填寫辭退審批表交總經理簽字,然後由該部門主管總監會同行政部、財務部與乙方辦理離職前的交接手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1.2乙方辭職,須填寫辭職審批表,向本部主管總監提出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由本部主管總監籤意見轉交總經理審批簽字,然後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期限內,由該部門主管總監安排乙方與有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交接清楚總監簽字後,乙方向行政部、財務部交還財物,最後行政部經理根據簽名齊全的審批表,再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7.2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7.2.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7.2.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生產的;

7.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商業機密,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2.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5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7.3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7.3.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2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7.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甲方。

7.5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7.5.1試用期內,但工作不滿15個工作日者不予結算工資;

7.5.2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合法權益。

7.6經濟賠償、補償

7.6.1按照7.3、7.5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發放給乙方: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該員工半個月的基本工資。

7.6.2乙方違反本手冊規定,擅自離職造成甲方損失的,必須賠償損失。

八.工作紀律

8.1考勤管理規範

8.1.1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先親自打卡報到,下班時打好卡方可離開。

8.1.2員工須自覺遵守打卡考勤規定,嚴禁委託他人打卡。

.凡屬昨天下班未打卡的員工,行政人事部將用專冊登記並通知該員工處理下班未打卡的原因,由該員工送其總監簽字證明。如該員工在一個工作日內未處理昨日下班未打卡的問題,將對該員工的下班未打卡作為漏打卡處罰處理。

8.1.4加班: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填寫“加班單”,由部門總監簽字。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説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8.1.5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公告欄上填寫去向表。員工上班後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總監報告去向,經批准,交待手頭工作,並向行政部遞交籤批後的請假手續。方可外出,否則作曠工處理。主管總監以上職務因私事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去向,經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

8.1.6.病假:員工請病假,須在當日一上班即向部門總監請假,同時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後向行政部補交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登記考勤。員工可享受每月2天的帶薪病假(以月為準)。請病假不能提交區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的,按事假處理。若員工連續病假超過30天,公司將不再保留其任職崗位之工作,該員工將被視為自動辭職。

8.1.7.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總監簽字同意,交待清楚手頭工作,可請事假兩天。兩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內需經總經理書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 將被視為該員工自動辭職。員工應將經批准簽字後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經理登記考勤,方可離開。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事假無薪。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的超假期按曠工處理。

8.1.9.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七天者,解除勞動合同。

8.2禮儀管理規範

8.2.1員工應着公司統一製作的工作服上班。員工上班時間佩帶公司胸牌。胸牌要佩帶在左胞上方位置。員工上班不得穿拖鞋、短褲。員工要愛護和妥善保管胸牌,丟失要賠償工本費10元/枝。佩帶胸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檢查管理。行政人事部發現員工未佩帶胸牌第一次給予提醒警告並記錄在案,督促其立即佩帶。若不及時佩帶或第二次發現未佩帶胸牌,記錄在冊並由該員工簽字,紀錄在員工的日常考核成績中。

8.2.2員工工作服由公司統一製作,按成本價在員工工資中分二月扣出。凡在公司連續工齡滿半年以上的退給工作服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再退給其工作服另一半的價款。連續工齡不滿半年解除合同者不退工作服價款。

8.2.3個人儀表端莊。男性需儀容整潔及注意個人衞生;女性要求化淡粧,服裝儀容大方得體。

8.2.4個人電話禮儀

電話鈴響應立即接聽,以不超過三聲為原則。

拿起話筒應先講“你好,名人網絡”再報自己姓名。

講電話時,聲音應温和清晰,切勿嬉戲及高聲談笑。

打電話前,應先整理談話內容,接聽電話時,應記錄來電重點及覆誦,力求事半功倍,減少電話佔用時間(注意長話短説,節約開支)。

當撥錯電話時,勿馬上將電話掛掉,應向對方説聲“對不起”後,再掛掉電話重撥。

通話結束時,應等對方掛完電話後,再輕輕放下聽筒。

8.2.5代接電話禮儀

部門同事不在而其電話鈴響時,應立即代為接聽,並留下對方的姓名電話號碼及留言,待其本人回來時,如實轉達。

凡接到非自己承辦事務的電話時,必須在辨別其性質後,婉轉告訴對方,並立即將電話轉接至承辦部門或人員,同時向承辦人説明事由後,方可放下聽筒。

當有事外出或離開位子時,須先告知同事,如有來電或訪客時,代為留言或處理。

8.3環境管理規範

8.3.1員工應自覺將各自位置衞生搞好。

8.3.2員工須自備茶杯,不準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節約開支。

8.3.3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抽煙,需抽煙請到消防樓梯間。

8.3.4不得在牆壁及屏風圍板上張貼紙張。

8.3.5不得在公司公眾環境亂丟雜物。

8.3.6員工餐後一次性飯盒請自覺放在樓梯間垃圾回收桶內。

8.4秩序管理規範

8.4.1接待外單位人員應在公司接待室或會議室,洽談室內接待。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讓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場地。

8.4.2員工工作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應儘量簡短,小聲,以免影響業務電話的正常流通和工作環境的安靜。

8.4.3員工使用公司公用設施或服務(如長途電話、傳真、會客室、會議室、圖書資料、打字、手提電腦、投影儀、數碼像機、攝像機等),應遵守行政部門規定,使用前辦理申請手續,使用後及時清理或歸還。

8.4.4員工因公接待使用會議室、會客室、洽談室後,使用人員應立即清理室內衞生,保持室內整潔,以便接待其他客户使用。

8.4.5養成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員工下班時應關閉自己已不使用的電腦、電源;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檢查電腦、電燈、空調排風扇等是否關閉,鎖好大門方可離開。

8.4.6員工需用辦公用品,統一到行政部按規定登記領用,注意愛惜節約,不得損毀和浪費。

8.5行為規範

8.5.1員工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作奉公守法的公民。

8.5.2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辦公範圍內喧鬧、聊天。不得無故串崗。

8.5.3工作時間員工不得睡覺、吃東西。不得打牌、不得用公司的電腦打遊戲、觀看業務資料以外的其它影喋。

8.5.4員工講話要使用禮貌用語,對內、外均不得講粗話,使用污衊性字眼。

8.5.5員工不得在公司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利用公司文具、通訊、電腦等設施和用品謀取個人便利。

8.5.6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貪污或收受回佣。

8.5.7員工受聘期間,不得在外兼職或炒單。

8.5.8員工不得對外口頭泄露公司內部情況、經營機密或未經許可向外單位人員提供本公司業務資料及電腦軟件。

8.5.9員工薪酬保密,員工個人不得向他人通報收入情況,公司只接受個人本身薪酬之查詢。

8.6安全管理規範

8.6.1公司全體員工都要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是每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公司內共同創造出一個安全,祥和安定的工作環境。

8.6.2防盜、防竊

外來人員的管理。來訪的客户,行政人事部和有關業務部人員要及時作好接待工作,及時作出妥善的安排。各類維修服務的人員進入公司,行政部要安排佩帶公司統一的標識牌。員工私人的客人來訪,請在接待處或會議室接待。

謝絕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進入公司工作場地,行政部要把好入口關,其餘員工也要及時協助制止推銷人員和送餐人員 進入公司工作場地。

中午午休時間,行政人事部要安排好前台值班人員,做好防範工作,認真執行好以上同點規定。

下午下班以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要關好公司的大門,進出使用按鍵鎖。完工離開公司時,關閉所有電腦電源和電燈及其他電器電源,鎖好大門,方可離開,以防偷盜事件發生。

員工要保管好公司財物和私人的用品。手機要隨身帶,不要亂丟亂放,貴重物品要鎖好,以防丟失。

8.6.3消防管理

公司按規定統一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由行政人事部按公司區域分配到各部門負責管理。行政人事部每月負責檢查一次滅火器的管理情況。公司員工都應學會滅火器的使用辦法。

員工在公司辦公範圍內不能吸煙。如因接待客户需要,在會議室吸煙,煙灰和煙頭應丟煙灰缸內,並用水熄滅。

8.7保密制度

8.7.1 定義

公司祕密是指一切關係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所有公司職員都有義務和責任保守公司祕密。

8.7.2公司祕密的範圍

公司經營、發展戰略中的祕密事項。

公司就經營發展作出的重大決策中的祕密義務的事項。

公司對外活動中的祕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維護公司安全和侵犯公司利益的經濟犯罪中的祕密事項。

其他公司祕密(如高級領導的合同等。

8.7.3 密級分類

絕密: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大利益關係的情況,主要包括:

公司股份構成、策劃方案、成本、利潤率、投資情況及其載體、來源及價格。

總體發展戰略、營銷策略、商務談判內容及材料,正式合同和協議書。

公司其他重大決策。

機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重要利益關係的事項。主要包括:

尚未確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調整及安排情況。

公司與外部高層人士、同業人員來往情況及其載體。

公司薪金制度,財務專用印籤、密碼、月、季年度銷售利潤情況及其載體,微機開啟密碼、軟盤內容及存放位置。

公司重要領導住所、及電話號碼。

獲得競爭對方情況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應對策。

祕密:與本公司生存、經營、人事有較大利益關係的情況。

客户層次調查情況,市場潛力調查預測情況及其載體。

廣告企劃方案,營銷企劃方案。

廣告年度、季度提資情況、廣告、刊、布形式及地域。

8.7.4 各密級內容知曉範圍

絕密級 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與絕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機密級 公司主管(經理)以上幹部,與機密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祕密級 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幹部,與祕密內容直接關係的工作人員。

8.7.5 保密措施

保密工作在董事會直接領導下,由董事長(辦)實施,制定相應制度、規定、

對保密以下進行檢查、督導、具體核實。

公司員工必須有保密意識,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説的不説。

嚴禁在公司電話、傳真機上交談,傳遞保密事項。

保密事項之載體要由專人保管,不得讓無關人員查閲,不得交由他人代管。

涉及保密內容材料的發放,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簽字,且限在保密員之間進行,並將發放情況詳細登記。

借閲保密事項載體必須經借閲方,提供領導簽字批准,保密員登記,借閲人員不得摘抄、複印,向無關人員透露,確需摘抄、複印時,要經提供方領導簽字。

保密事項內容,不得在辦公室內懸掛張貼。

8.7.6 獎罰

公司所有員工有權對違反保密制度的行為予以抵制、舉報。

公司所有員工不得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進行打擊、報復、刁難。

公司對上述抵制舉報行為將視情況予以表彰,獎勵,獎勵為物質獎勵、精神獎勵、申請有關部門處理。

九.財務管理

9.1借支規定

9.1.1因工作需要借支須填寫借支單,經主管總監簽字,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借支。

9.1.2公司不批准私人借支。

9.1.3借支時間一般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應事先説明。

9.2報銷規定

9.2.1一般報銷規定:

各類報銷單均須在取得正式發票的前提下,由經手人填寫清楚用途,並有經手人和部門總監的簽名,送至財務部審核簽名後,方能送至總經理室籤批。有正式發票、經手人、管總監、財務部、總經理簽名並寫清用途的報銷單方可報銷。

報銷時間不得超過賬目發生後的八天,特殊情況須作説明。

總經理籤批報銷單時間為每週三、五下午5:00-6:00,財務報銷時間為每天下午4:00-6:00

9.2.2 購買設備、物品的報銷:

技術部設計資料圖書、光盤的購買計劃按公司的月控制額執行,其他設備物品的購買要事先申報公司購置計劃。

各部門需購買設備物品,經辦人須事先填寫購買申請單,經主管總監簽名,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支購買。報賬時須提供申請單作為依據,按9.2.1程序辦理報賬。

9.2.3 交通費報銷:

外出工作車費報銷以專線公車票價為標準,因特殊情況需乘坐的士的,事先應填寫《乘坐的士申請表》,經主管總監和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9.2.4 應酬報銷:

因業務需要請客應酬,各部門或個人須事先填寫應酬費申請單,並請示總經理批准,作為報銷單據。

請客應酬的基本開支標準和參加陪客人員的控制:外地客户來深需請客應酬的,由總經理帶隊三人以上,有公司由總經理或總監總共不超過5人作陪,人均開銷標準控制在100元以內。總經理職務以下人員帶隊三人以上的客人由本公司總監帶2人蔘加作陪,人均開銷控制在80元以內。外地客人三人以下由總監按排2人作陪,人均開銷在控制在80元以內。

本地客户來公司一般安排工作餐,工作費用人均控制在10元。品牌部負責安排好,填寫報銷單,總監簽字,總經理批准報銷。

9.3媒介購買支款規定

9.3.1媒介部根據品牌部AE下達的媒介購買任務單,由AE提供的公司與客户簽定的合同或確認書複印件,經財務確認已收到客户廣告發布款後,填寫媒介購買確認書,經AE、媒介執行、客户總監簽字,媒介員填寫好支票領用單,將以上資料一併報送總經理簽字批准。

9.3.2財務部根據總經理籤批的支票領用單及其附件,審核其價格無誤,審批程序符合規定時,方可開出支票。

9.3.3媒介部持支票購買媒體後,要取得媒體的正式發票,於當日內送交財務部查收。

9.4出差規定

9.4.1本規定適合員工因公遠程出差使用。遠程出差指超出深圳市範圍以外,且當日不能返回。

9.4.2出差人員的交通費標準:員工因公遠程出差,原則上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及火車硬卧、輪船二等倉位以下。如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的,須事先向主管總監申請,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9.4.3出差人員的住宿標準:

國外出差住宿標準另行規定。

在一般情況下,選擇三星級及三星以下賓館。

同性別二人以上一起出差,應合住房間,住宿費標準為上述一人費用增加30%。

住宿費憑發票報銷,超出本職位標準部分自理。

表中直轄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經濟特區是指深圳、珠海。

省會是指各省自治區首府城市,沿海城市是指大連、鹹臨、秦皇島、煙台、連雲港、青島、温州、泉州、北海、湛江。

9.4.4出差人員的餐費標準:

出差到各地,在公司或接待方提供午餐和晚餐的情況下,應主動扣除餐貼。

在外地一固定地方連續出差超過15天以上者,不分職務每天餐費補貼30元。

餐費補貼由本人填寫支付證明單,按財務規定程序批准後報銷。

十.獎罰規定

10.1員工工作效率、工作態度、工作質量等表現突出,可獲榮譽和物質獎勵。

10.1.1對公司管理及業務運作有合理化建議,並經實施有顯著成功。

10.1.2工作投入,在本職崗位上有出色表現。

10.1.3愛護公司,為公司開源節流作出顯著貢獻。

10.1.4工作細緻,發現自身崗位以外的差錯,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0.2員工工作表現和行為不能達到公司要求,將受到處分和罰款。

10.2.1違反本員工手冊的管理規定,被處以黃牌警告者。(三次蘭牌警告,記黃牌警告一次,黃牌警告一次者給予口頭嚴重警告處分,累積兩次者取消本年度的升職機會,三次以上者給予辭退。)

10.2.2違反操作規程,責任心差造成不良後果。

10.2.3不聽從主管領導的工作安排。

10.2.4業務學習不認真,本職工作不努力。

十一. 解釋權

本手冊自x年x月x日起執行。

本手冊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員工手冊範本 篇6

孕嬰店員工手冊

一、店面人員配備

1、店長1 名

2、銷售主管1 名

3、收銀員2 名

4、商務1 名

5、店面營業員若干名

二、店面人員職責:

1、店長工作職責

店長是店面的靈魂,主要負責連鎖店面的日常管理(人、財、物)、組織、激勵、培訓工作,全面負責店內員工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員工管理

對員工日常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包括遲到、早退、儀容儀表、待客禮儀、衞生等的全面管理;

a、幫助員工做好正確的職業規劃、職業定位,幫助員工快速成長,為其創造晉升條件;

b、做好員工的激勵工作,根據店面管理及考核制度,對員工工作進行準確評估,以鼓勵先進,形成比、學、趕、幫、超的工作氛圍;

c、經常與員工溝通,協調人際關係,努力創造積極、愉快的工作氛圍。

(2)店務管理

對店內設備、貨品、賬目、安全措施等進行全面管理,具體為;

a、設備管理――對店內各種電器、收銀機等設備的運作和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有問題及時解決;

b、賬目管理――做到帳目清晰,錢賬相符;

c、貨品管理――認真做好產品的銷售統計工作,保障合理庫存,對各類贈品的領用嚴格把關,確保無破損、丟貨現象;

d、安全管理――對門窗、電器開關進行檢查後關店,消除安全隱患;

e、每日工作做到日清日結,日結日高。

2、銷售主管

負責與客户信息溝通,維護和服務客户,處理客户反饋, 開發市場, 監控貨款, 指導和考核下屬工作,協助店長做好店面的各項管理工作。

(1)銷售管理

根據店面的實際情況做好店內的業績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為:

a、根據店面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月、周、日銷售計劃及制定銷售目標;

b、根據銷售計劃,制定相適應當的促銷方案,並報股東會及代理商批准;

c、根據方案,實施銷售計劃及促銷方案,結束後對以上兩種方案進行最終總結,根據員工表現情況進行獎勵。

d、對員工銷售能力的管理,及時對員工在工作中出現的銷售問題進行培訓及解決;

(2)會員管理

對店內的顧客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提高顧客對店面品牌的認知度,具體為;

a、根據店內會員管理制度,督促員工做好顧客信息的錄入工作,確保會員信息真實準確;

b、經常對顧客檔案進行分析整理,將顧客進行等級區分,督促客服做好顧客的回訪工作;

c、定期作顧客消費記錄查詢及分析,分析顧客的忠誠度、購買產品情況、到店情況等,針對不同顧客做針對性會員促銷活動;

d、會員顧客的信息管理:給會員發生日、節日等各種問候、回訪及促銷信息,維護會員對品牌的忠誠度,從而提高會員到店次數,增加到店人數;

(3)培訓管理

對新進員工及老員工做好日常的培訓工作,幫助新老員工提高專業技能,具體為:

a、根據店面新老員工的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

b、培訓計劃應充分考慮:店面企業文化、專業知識、產品知識、服務禮儀、銷售技巧、顧客反對意見及疑議等。

c、根據店內銷售存在的問題進行鍼對性培訓,實際解決店內問題,從而提高店面業績;

3、收銀員

(1)崗位職責

1.快速、準確地收取貨款

2.為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回答顧客諮詢

3.嚴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則

4.店面財產(收銀機、驗鈔機、收銀台、電腦等)的保養

5.負責收銀區前台的清潔衞生

(2)主要工作

1.確保收銀動作的規範化、標準化,提高收銀速度和準確性

2.及時將貨款存到銀行,及時作出差異報告

3.保證前台區域的清潔衞生

4.對商業資料的保密

5.各種票據和文件的收集、保管和傳遞

6.確保現金的安全

7.保證充足的零用金

8.確保顧客所購的每一件商品均已收銀,不得遺漏

9.及時拾零,避免影響正常收銀,並將商品存在的問題作好記錄

10.識別偽鈔

11.嚴格遵循禮貌規範用語

(3)輔助工作

1.協助做好顧客服務

2.協助盤點和前區商品的理貨、補貨

3.提高警惕,注意防盜

4、商務採購

1、及時瞭解各店面商品的需求及各種商品的市場供應情況,掌握店面對各種商品採購成本及採購資金控制要求,熟悉各種商品採購計劃。

2、店面急用的物品要優質採購,根據店面庫存貨情況,定出採購計劃,對定型、常用商品按庫存規定及時辦理,與店長經常溝通,防止商品積壓,做好商品銷售的週期性計劃工作。

3、採購商品應做到價廉物美、擇優錄取。時鮮、季節性商品要做到提前採購,不得耽誤銷售。

4、採購商品應嚴格把好質量關,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要堅決拒收,根據銷售動向和市場信息,積極爭取定購貨源,根據“ 暢銷多進、滯銷不進” 的原則,保證貨源充足。

5、經常瞭解商品銷售情況,以銷定購。積極組織適銷對路的貨源,防止盲目進貨。儘量避免積壓商品,提高資金週轉率。及時瞭解庫存情況,對庫存商品要做到“ 瞭如指掌” 和“ 心中有數” ,有計劃、有步驟地安排好日常工作。

6、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水平,接待來訪業務要熱情有禮,外出採購時要注意維護店面的禮儀、利益和聲譽,不謀私利。

7、嚴格遵守財務制度、遵紀守法、不索賄、,在平等互利下開展業務活動。購進物資要儘量做到單據(發票) 隨貨同行,交倉管員驗收,報賬手續要及時,不得隨意拖賬掛賬。

5、營業員

營業員是連鎖店的基層工作人員,其儀容儀表代表了店面形象,其言談舉止處處顯示了品牌及服務理念,具體工作職能為:

(1)嚴格遵守店面員工日常工作規範;

(2)努力學習專業及產品知識,全面提高專業技能及嫻熟應用銷售技巧;

(3)深入領會店面的服務理念,做好顧客的服務接待(售前、售中、售後)工作;

(4)服從店長工作安排,完成店長下達的銷售指標;

(5)做好店內商品的整理及監控工作,防止偷盜,避免店內商品丟失破損。

孕嬰用品店店面工作流程

店長一日工作流程

(一)營業前

1)組織晨會及交接-班會議的召開:

a、人員狀況確認(出勤、休假、輪班、服裝、儀容儀表及精神狀況);

b、傳達店面重要文件及通知;

c、上一班營業狀況確認、分析;

d、針對營業問題,指示有關人員改善;

e、分配當日工作計劃。

2)店內狀況確認:

a、店面、展櫃、試用裝及試贈品的衞生清潔情況;

b、店內貨品的陳列、補貨、促銷、訂貨等;

c、電器、燈光、宣傳資料等準備情況;

d、暢銷貨品的儲備及展示確認。

(二)營業期間

A、無顧客時的工作(有序的安排好員工的工作及其他準備工作,時刻為銷售做好準備!)

1)記錄當天晨會及交接-班會議日誌;

2)顧客資料的整理、錄入及POS 系統會員的分析管理;

3)時刻檢查貨架上有無空缺商品,如有提醒店員及時補上

4)監督店員的工作情況,錯誤地方及時糾正;

5)監督促銷活動的實施和進展,提醒店員及時向顧客做好宣傳和介紹;

6)對新員工作出相應的指導和培訓;

7)安排老員工對專業知識的鞏固學習;

8)安排員工輪流在店面周圍發宣傳單,吸引顧客到店(針對人流量少的時候);

9)贈品的合理贈送,時刻維護顧客服務;

10)接收貨品,準備清點並及時入庫,與電腦POS 核對;

11)時刻維持店內的衞生狀況;

12)合理及時的安排送貨上門的服務;

13)排員工輪流用餐。

B、有顧客時的工作(時刻圍繞銷售,做好細節工作,提高業績!)

1)準備記錄進店面的每一位顧客,提供店面到店人數水平值;

2)隨時幫助後進員工的銷售,提高後進員工的銷售能力;

3)激勵和跟蹤所有員工對自已銷售目標的完成,及時調整銷售計劃;

4)緊盯每一個員工的成交能力,隨時分析店面成交率及店面單筆成交金額的水平值;

5)時刻關注目前銷售與計劃的差距,將情況告知員工,激勵員工再接再勵,為店面總業績目標的達成時刻努力;

6)處理營業中顧客投訴;

7)服務禮儀規範時刻監督提醒。

8)空缺商品再次檢查並補貨,提醒店員,嚴格防範貨品丟失;

(三)營業結束

1)各項營業報表的填寫,分析完成銷售計劃的情況並列出明日銷售計劃及目標;

2)叮囑收銀員及時將貨款存到銀行;

3)安排衞生的打掃;

4)收回店外物品;

5)關閉照明、燈箱、電器;

6)簽退,離開賣場。

營業員一日工作流程

(營業員工作人員應提前10 分鐘到達店內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一)營業前

1)參加晨會及交接-班會議:

a、向店長彙報前上一班的銷售業績以及重要信息反饋;

b、聽從店長分配當日工作計劃;

2)檢查準備商品:

a、復點過夜的商品

參加完晨會及交接班會議後,營業員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據商品平時的擺放規律,將過夜商品進行過目清點和檢查。不論實行的是正常的出勤還是兩班倒,營業員對隔夜後的商品都要進行復點,以明確各自所負的責任;在復點商品時,如果發現疑問或問題,應及時地向店長彙報,請示處理。

b、補充商品

在復點商品的過程中,根據銷售規律和市場變化,對款式品種缺少的或是貨架出樣數量不足的商品,要儘快地補充,做到庫有櫃有。續補的數量要在考慮貨架商品容量的基礎上,儘量保證當天的銷量。

c、檢查商品標籤

在復點的同時,營業員還要對商品價格進行逐個檢查。對於附帶價格標籤的商品,應檢查價簽有無脱落、模糊不清、移放錯位的情況。有脱落現象的要重新制作,模糊不清的要及時更換,錯位的要及時糾正。

d、輔助工具與促銷用品的檢查準備

營業時銷售工具和促銷用品的準備,是營業前準備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沒有完備的工具和用品,要做好營業工作和提高服務質量是不可能的。促銷員事先要將工具與促銷品放在固定的位置,並養成使用後歸放原位的習慣;隨時留意工具與促銷品是否完好,如有污損破裂現象,要及時地向店長換領。

e、做好店內與商品的清潔整理工作

店內的地面、貨架、商品以及每個衞生死角都必須清理乾淨。

(二)營業期間

A、無顧客(以做臨時工作和學習為主,並時刻做好服務的準備!)

1)做好顧客資料登記工作;

2)櫃枱空缺產品及時申補;

3)維護營業區衞生;

4)將工作日誌記錄完整;

5)對銷售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討論總結,以便為下一個顧客做好更完善的服務。

B、有顧客(所有準備的結果是為了有更高的業績)

1)積極地根據顧客需求介紹產品,並講清會員可享受的優惠服務;

2)時刻明確自己的銷售目標,瞭解完成計劃的情況,對未完成的銷售任務進行合理分析和調整;

3)隨時瞭解自己接待顧客的成交率,及時分析並努力提高;

4)店面促銷活動及時告知顧客,促進每單銷售的達成;

5)將銷售過程中顧客未成交的原因及時分析,並告之店長,為提高員工銷售總結好經驗。

C、交接班

1)晚班接班的人沒到,早班不允許下班;

2)早班人員要將工作日誌的內容傳達給晚班人員;

3)晚班接-班人員必須將貨品認真清點,如有短少或毀損應立即向店長彙報;

4)做好顧客的銷售服務工作,未接待完顧客不許下班,切忌因交接班對顧客服務怠慢,造成顧客不滿情緒。

(三)營業結束

1)各項工作數據地整理、上報;

2)櫃枱貨品整理;

3)打掃衞生包乾區;

4)收回店外物品;

5)關閉照明、電器;

6)簽退,離開賣場。

員工手冊範本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 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 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 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 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 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 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 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 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 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 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 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 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 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證;

二、 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 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 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 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 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 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 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 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 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 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 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 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 9:00-12:30 13:30-18:00

週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 鍾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 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 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 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 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 司齡7-20xx年(含20xx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 司齡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 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 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 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 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 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 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 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 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 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 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 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 員工之住址;

2、 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 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 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 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 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 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 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 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 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 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三條 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 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保持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 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 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 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 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 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 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 兼職

1、 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 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 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 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 交際應酬

1、 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 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3、 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 保護公司資產

1、 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 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 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 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 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 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 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 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 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 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 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 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 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 獎懲

第六十八條 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 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 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 申戒、 警告:

2、 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 降級:

第六十九條 獎懲關係:

一、 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 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 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 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 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 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衞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譁 、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 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 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 賀儀 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 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20xx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務20xx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 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 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 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 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 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 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 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 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 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 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 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 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 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 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 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 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 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 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 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 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 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 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 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 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 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 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 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 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毒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 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9、 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 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 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 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 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 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 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17、 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 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 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20、 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21、 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 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24、 提供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 按照業務管理規定符合解僱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 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 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 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 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滿;

3、 員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 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 資遣

第九十六條 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 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 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 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 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 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 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 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員工手冊範本 篇8

水果店員工守則4

1、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3、上班第一時間打掃店裏衞生,必須做到整潔乾淨,如:(冰箱、冰櫃、收銀台、地板等)隨時補貨,做到貨架豐滿,並查看商品日期。

4、上班時間不得睡覺,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不披長髮,不紅粧豔抹,不和顧客開玩笑。

5、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

6、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本店形象,透露本店機密。

7、認真聽取每位顧客的建議和投訴。

8、偷盜本店財物者交於部門處理。

9、熱情接待每位顧客,做好熱情、熱愛的服務。儘快瞭解店內的食品擺放,以便更好的為顧客服務,如“您好,歡迎光臨”、“謝謝光臨,請慢走”的口頭語和顧客打招呼,禁止和顧客爭吵,説髒話、粗話。

10、員工獎罰規定

獎:全勤每月100元,衞生乾淨每月100元

罰:透露店裏機密將扣除本月的工資

私下使用本店電話者扣罰20元

11、應聘條件:

①需交身份證複印件;

②所有應聘者試用期3-4天。

③試用期間必須遵守本店規章制度;

④新員工不得進收銀台。

店裏宗旨:以食品安全為保障,以信譽經營為理念,以服務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員工手冊範本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市户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市户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9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xx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市户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温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衞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着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説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衞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第6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衞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衞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户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閲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牀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祕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員工手冊範本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理解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二條: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1、公司---即指xx公司;

2、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3、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4、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5、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6、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7、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8、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資料;

9、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10、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理解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11、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12、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13、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14、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第四條:一般規定

1、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2、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3、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4、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1、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2、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3、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4、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歲的男女青年);

5、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1、向行政人事部帶給有關證件;

2、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3、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4、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5、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6、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7、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1、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3、職稱證(有職稱者);

4、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寸照片四張;

6、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7、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8、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第九條: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忙新員工理解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狀況、講解本職工作資料和要求,幫忙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到達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職責: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四、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職責。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狀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9:00-12:30,13:30-18:00

週六,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狀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三、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狀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回到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狀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狀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務必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狀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狀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司齡3年以下(含3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司齡4-6年(含6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司齡7-20xx年(含20xx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司齡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試用期員工;

2)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4)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5)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三、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必須主管以上職務職責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狀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潛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務必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狀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狀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三十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推薦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職責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狀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狀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持續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務必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三條: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四條: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持續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六條: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七條: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務必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職責;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帶給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能夠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2、以公司名義帶給擔保、證明;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兼職

1、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理解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狀況下,才能夠理解,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狀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交際應酬

1、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保密義務

1、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2、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3、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保護公司資產

1、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四、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帶給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公司以為員工帶給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職責。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能夠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能夠得到公司適時帶給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狀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潛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忙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善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務必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善;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獎懲

第六十八條: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申戒、警告:

2、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降級:

第六十九條:獎懲關係:

一、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1、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2、培養和舉薦人才;

3、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4、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5、改善管理成效顯著;

第七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1、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2、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3、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4、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第七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1、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2、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3、帶給研究之具體推薦,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4、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到達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5、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6、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1、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2、改善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3、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4、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個性獎。年度個性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1、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2、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3、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5、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6、工作時間內喧譁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7、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8、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9、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10、破壞環境衞生者;

1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12、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13、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14、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15、在辦公室吸煙者;

16、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第七十六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2、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3、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4、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5、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職責者;

6、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7、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第七十七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2、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3、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5、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6、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7、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8、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9、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10、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1、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12、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13、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14、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15、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16、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17、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資料者;

第七十八條: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1、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2、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3、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4、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5、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6、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7、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8、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9、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帶給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賀儀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20xx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在公司服務20xx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能夠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且能夠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職責。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狀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職責。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務必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用心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2、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3、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4、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5、按照業務管理規定貼合解僱條件者;

6、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7、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毒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9、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10、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11、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12、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3、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14、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15、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16、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17、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18、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9、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20、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21、帶給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2、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23、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24、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25、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第九十三條: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滿;

3、員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資遣

第九十六條: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合理化推薦及申訴制度

一、意見調查

公司透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透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推薦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思考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取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務必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狀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能夠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職責人或職責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來源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透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能夠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潛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貼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個人工作潛力優秀;

2、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3、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4、到達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5、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潛力和培養潛能;

6、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7、工作績效顯著;

8、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理解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資料,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職責。

第一百零三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資料,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帶給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員工手冊範本 篇11

收銀員是顧客對超市服務行為最直接感受的來源,收銀員的熱情程度、工作態度、為顧客解決問題的程度都是顧客直接感受到的超市的形象。

收銀員職責:

一、給顧客優質高效熱情的服務:代表良好的重慶工商職業學院超市營銷實訓室形象。

二、收銀員在結算時須唱收唱付(不要將錢扔給顧客,應將錢和小票一起交給顧客):

1、唱收唱付,收顧客錢款時,要唱票 “您的商品多少錢”,“收您多少錢”找零錢時唱票 “找您多少錢”。

2、對顧客要保持親切友善的笑容。

3、耐心的回答顧客的提問、解決顧客問題。

4、在營業高峯時間,聽從當日值班店長(助理)安排其它工作。.例如:查價格,清理手推車,兑換零用金。

三、確保商品正確銷售:

1、超市在促銷活動中所發的廣告或贈品確認後放入袋內。

2、裝袋時避免不是同一位顧客的商品放在同一購物袋中的現象。

3、正確掃描條碼,正確找零。

4、提醒顧客帶走所有商品,防止遺忘在收銀台上的事情發生。

四、保持收銀台時刻整潔乾淨:保證收銀台無除顧客商品外其他雜物。

五、仔細檢查特殊商品:如值班收銀台上的吸管、紙巾、口香糖、熱櫃裏的飲品是否有缺貨的情況,如有缺貨情況,在非營業高峯期迅速補齊貨品。

工作班次及工作流程:

1. 早一班(7:30~10:20)值班員工在店長(助理)開門後進入超市營銷實訓室辦公室,刷指紋簽到——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證——於7:30準時打開賣場大門——將飲水機裝滿飲水後搬至微企創業實訓點大門右側——將歡迎光臨地毯放置於進門處表示迎接顧客——將賣場內大型雜物處理掉,收銀台整理整潔——在店長(助理)處領取零錢,記清所領金額——打開收銀機(如插線板沒開應先開插線板),點擊收銀系統,登錄自己個人賬號——開錢箱,按照大面額在左小面額在右原則將零錢置於pos機錢箱內——(pos機1號收銀員開啟音響,放輕柔音樂表示正式營業)——開始收銀。

2. 早二班(10:20~12:15)打指紋簽到——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證——與上一班收銀員共同確認早一班收銀金額無誤後,留下零錢(請準確確認,一旦出現錯誤將由兩人共同承擔責任)——開始收銀

3. 中午值班(12:15-13:30)

由早二班留下一名員工值班或者兩名員工輪換(值班員工注意保重身體)保證中值期間至少一台pos機有員工值班。

4. 中班(13:30-17:30)打指紋簽到——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證——與上一班收銀員共同確認早一班收銀金額無誤後,留下零錢(請準確確認,一旦出現錯誤將由兩人共同承擔責任)——開始收銀

5. 晚班(17:30-20:45)打指紋簽到——打指紋簽到——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證——與上一班收銀員共同確認早一班收銀金額無誤後,留下零錢(請準確確認,一旦出現錯誤將由兩人共同承擔責任)——開始收銀——當天最後一班收銀結束後,晚班工作人員打掃賣場及超市營銷實訓室辦公室清潔,並講飲水機、歡迎地毯放回賣場內部,待店長/助理關上賣場大門後,方可結束工作。

收銀流程:

(1)顧客走至收銀台付款時首先對每位顧客輕聲面帶微笑講出歡迎用語:”你好,歡迎光臨。”同時接過顧客手中準備付款的商品。

(2)掃描商品條碼,確認無誤後,念出應收金額,如:”一共12元謝謝。”接過顧客付的現金。

(3)顧客付錢後念出找零金額,如:”收您20元,找您8元,謝謝。”同時遞上找零金額及小票。

(4)顧客拿取已付款商品離開時應講出:”歡迎再次光臨。”

收銀流程細則:

先掃描順着條形碼方向掃描商品,如果無條形碼的商品(如紙巾、早點、文具),則按照櫃枱所貼資料條掃描條碼或輸入相應的貨品代號。如果是多次掃描失敗的商品,則在收銀機輸入該商品後六位的貨品條碼按“Ente”結束。

(1) 在每位顧客的選中的商品掃描完成確認無誤後,向顧客報出收銀機顯示的合計應付款金額,敲擊鍵盤最右側的“+”鍵而後鍵入“Enter”,等待顧客付款,顧客付款後在付款金額欄內輸入金額按“Enter”結束,等待錢箱彈出,取出屏幕顯示應找零數量的現金,撕下小票,合併交付於顧客,結束本單。

(2) 如顧客選擇校園一卡通方式付款,則在屏幕顯示的方框內輸入顧客消費額,並用鼠標點擊屏幕左下方的“收款方式”選擇“一卡通”,在校園一卡通刷卡器上輸入金額,敲擊結賬,待顧客將卡置於刷卡器上,刷卡器發出“滴滴”提示音表示成功刷卡後,在pos機上按敲擊“Enter”結束本單。

(3) 如顧客選擇校園卡與現金結合的方式付款,則在屏幕右側方框內輸入現金金額,校園卡需刷卡金額,收取顧客應付現金後,在校園一卡通刷卡器上輸入金額,敲擊結賬,待顧客將卡置於刷卡器上,刷卡器發出“滴滴”提示音表示成功刷卡後,在pos機上按敲擊“Enter”結束本單。

(4) 如果顧客在小票打出前要求退回此前已輸入在收銀機的商品,則按鍵盤最右列“-”再“Enter”,輸入所退商品在購物列表中所在的行數。如果小票已打出則依次按出“1”“6”“Enter”,再在上面的方框內輸入小票編號,在下面的方框內輸貨品代號。

Ps:(1)如若出現收銀機硬件問題無法正常操作,導致無法開展收銀工作時:

首先應告知顧客具體原因,在顧客接受解釋的情況推薦顧客至另一台POS機結賬,然後自行查看收銀機問題發生原因,在自身無法修繕的情況下告知店長(助理)及時解決問題。

(2)商品無條碼問題、庫存不足等數據問題:應及時告知顧客並向顧客提出解決辦法(換一種商品、等解決問題後再購買等解決方式),在顧客理解的情況下完成收銀, 並在收銀高峯期結束後將問題反饋至店長(助理)及時解決問題。

(3)顧客要的產品本超市沒有等產品問題時:應向顧客道歉,委婉解釋原因,記錄下欠缺商品,及時告知店長(助理)解決問題。

交接班注意事項:

(1) 做交班準備前必須保證下班員工已經到賣場,首先交pos2,然後交pos1,分開時間段交接班,。

(2) 交班的收銀員與當班收銀員須共同清點好所收現金、所刷校園卡金額,確認無誤後到辦公室簽字,交大額紙幣至值班店長(助理)處,將金額填寫至超市營銷實訓室賬簿,簽上本人名字,店長(助理)簽名確認後方可離開。

(3) 在填表後,將所填表格交由店長/助理審核。在交接班人員、店長/店長助理簽字後,交班收銀員方可離開。

(4) 在不可逆特殊情況下,有可能出現要求代班,繼續上班或臨時性要求到場的情況,請所有員工理解工作,服從當班店長(助理)安排。

收銀員工作考核標準:

1、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遵守考勤制度,超市的收銀工作能夠無誤完成;

2、嚴格按照規定穿着工服,保持個人儀表儀容的整潔大方。以良好的儀表、儀容,飽滿的精神向客人提供準確、快捷、禮貌的優質服務;

3、按時到崗,備足營業用零鈔、發票做好營業前的準備及清潔工作。保持收銀台的整齊、乾淨,保證收銀台臨時性需求商品的貨品擺放量足夠。

4、掌握現金、一卡通、掛帳等結帳程序;準確打印台號的各項收費帳單,熟記特殊商品價格及電腦號碼賬號等有關收銀程序;

5、收銀員在操作過程中,如遇錯單作廢必須由店長/助理簽字方能認可,否則一切損失由承接責任人承擔。

6、嚴格遵守財務制度,每天的大額現金(100元整)收入在交班時必須及時上交至店長(助理)處,特殊情況需向店長(助理)彙報,做到款帳相符;

7、週轉備用金必須每班核對,具有表格記錄,每天的營業收入現金未經店長(助理)批准,不得以任何藉口借出給任何人,或私自挪用;

8、收銀員不得在收銀工作中挪用現金,除校方、院辦等可記賬單位外私自給予其他個人或單位記賬行為,損害超市利益,如經發現給予開除並賠償經濟損失。

9、收銀員不得在上班時間中途離開崗位。如必須暫離崗位,要經過經店長(助理)同意,應注意錢款安全,隨時鎖好抽屜和錢櫃,;

10、嚴禁在收銀台存放酒水或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嚴禁在賣場吃東西。

11、在收款中做到快、準、禮貌,不錯收、漏收客人款項,對簽單及掛帳者,必須依據充足方可;

12、熟練掌握面額現鈔的鑑偽技術及驗鈔機的使用方法,防止偽鈔收入;認真識別現金真偽,發現假鈔應立即退還該顧客解釋並調換其他現鈔。

13、收銀員應嚴格遵守財務保密制度,不得向無關人員和外界泄露超市的營業收入情況、資料、程序及有關數據;必須嚴格按指定的收銀折扣、管理人員店長(助理)簽字權限操作(如有超出及時提醒),否則給超市帶來的經擠損失由收銀員賠償。

14、熟練掌握收銀、輸單、操作過程及退單、掛單的程序,每班負責填寫營業日報表,做到及時上交;

15、不得在收銀台前與任何人閒談,非工作人員不許進入收銀台;不得使用電腦做其它與收銀無關的工作;

16、認真填寫營業後的交款單據,須做到帳物相符。

17、收銀員在營業結束後,應認真核對好當日營業收入款,必須認真核對報表數與實收數是否一致,如出現短(長)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如屬收銀員自身造成短款,由當日收銀員全額賠償,屬其他原因造成的或未查明原因的,報當班店長(助理)處,經店長(助理)查明後處理.

18、準確、快速地做好收銀結算工作。嚴格按照各項操作規程辦事,在收款時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要敢於制止和揭發,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

19、愛護及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如電腦、打票機、計算器、驗鈔機等),並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20、積極完成店長(助理)分配的其他工作。

員工手冊範本 篇12

1.凡在專櫃睡崗、趴崗、擅自脱崗超過10分鐘以上遭投述的,罰款50。

2.上廁所往煙酒櫃打電話,10分鐘以後沒回,或前台不知道的,罰款5元。

3.專櫃會客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元。

4.不允許吃休閒食品,(非就餐時間不能吃東西,喝飲料等),不允許打內線電話聊天超過5分鐘。違者罰款5元。

5.在專櫃收銀台收款,馬甲袋能裝下的商品必須按照規定封緊口,釘上購物小票.凡不按照規流程正確打包方法打包的,罰在專櫃無償加班打包,直到學會打包封口為止。

6.在收銀前台顧客不多的情況下,凡是在超市內部專櫃交過款的商品,收銀員不檢查核對並籤工號的,罰當事收銀員無償加班,在前台來巡視,直到抓住下一位不檢查的收銀員為止.抓不住就一直無償加班。

7.收銀員每天按時上下班,遲到10分鐘之內者,罰款5元;遲到10——20分鐘者罰款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並處20元罰款。

8.收銀員請事假應提前一天請(含病假),不準代替請假或電話請假,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出勤者,按曠工處理並處20元罰款。

9.工作馬虎大意漏解磁者,罰款10元(軟磁5元.硬磁10元)。

10.在收款中,不用禮貌用語遭顧客不滿投訴者,罰款10元。

11.在收銀中,與顧客發生爭吵.頂撞辱罵顧客或服務態度惡劣者,罰款50元,嚴重者予以開除。

12.隨便讓他人操作收銀機者罰款10元。

13.上班時間購物者(吃飯時間除外),處以所購商品價值雙倍罰款。

14.擅自離開款台,造成相鄰兩款台空台;罰款20元。

15.凡屬無意漏刷商品者,按商品原價對公司進行賠償,並處20元罰款;屬有意者,一經查實按內盜處理。

16.收銀員無條件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專心工作,不準拉幫結派,搬弄是非;無故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者,一經查實罰款50元。

17.收銀員不準為親朋好友結帳,一經發現按內盜處理。

18.收銀員不準私自購買或利用職務之便私藏驚爆價商品,一經發現,還沒對公司造成嚴重後果者,罰款50元並通報批評,嚴重者予以開除。

19.收銀員利用職務之變,私借會員卡給顧客購物優惠的,或私自為自己會員卡積分的,私自以貴賓卡作弊,一經發現,罰款100元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0.超市主管或領班利用職務之變,私自用貴賓卡走團購優惠商品者罰款100元,款項重大者予以開除。

21.超市內部專櫃,顧客必須攜帶實物到款台結帳併為其立刻打包,不允許促銷員私自念店內碼空結帳,否則出現結帳款額與商品不對時,收銀員視同內盜處理。

22.週一至週五吃飯30分鐘,節假日,週六,週日吃飯20分鐘,特殊情況領班另行安排,規定時間不回者罰款5元

獎勵規定

1.在公司組織的各項技能評比獎勵規定,競賽活動中成績優異者。

2.對公司經營管理,服務質量和增收節支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在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取得顯著;

3.發現重大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者;

4.員工行為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5.全年出全勤無遲到無事假病假者,工作兢兢業業,服務態度熱情無客訴者;以上獎勵採表揚,授予榮譽稱號,記功等形式,並結合一定的物資獎勵。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yuangong/on8ev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