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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精選16篇)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精選16篇)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精選16篇)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1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2

一、目的:

為了規範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後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於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徵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台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後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併審核並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於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鬥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並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後半小時內致電於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後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權限人批准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准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繫。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並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後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後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並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後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後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後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於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並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並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託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託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週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週公休假日(全薪):每週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週歲,男年滿22週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 週歲,男年齡25週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並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後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週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後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於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於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3

1.目的

為實現公司規範化管理,明確工作紀律,提高全員勞動生產率,實現公司"十二五"經濟發展目標,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工作制度

3.1正常工作時間

下午:14:00-18:00(17點50分至18點整理內務、打掃衞生)

3.2 公司根據工作、安全、文明建設、文化建設以及上級部門要求的工作內容的需要,所作出的時間安排,與當月績效、年度獎勵掛鈎。

3.3 考勤方式

3.3.1指紋機考勤

一日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班一次。

3.3.2 查崗考勤

上班期間實行不定時查崗,根據《上班中途查崗簽到表》記錄查崗情況。

3.4 指紋機考勤時間:

3.4.1上午:

7點50分開始考勤,7點50分至8點00分(含8點)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超過8點(不含8點)到8點05分期間指紋考勤者為遲到,超過8點05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4.2 下午:

13點50分開始考勤,13點50分至14點00分(含14點)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超過14點(不含14點)到14點05分期間指紋考勤者為遲到,超過14點05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17點50分至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為正常考勤,未至17點50分指紋考勤者為早退,超過18點10分指紋考勤者考勤無效。

3.5 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須在《公出記錄表》上註明公出時間、地點、公出人員、事由,返回後填寫返回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公出未按時填寫《公出記錄表》的,公出人員須電話報__部核實後填寫公出記錄。__部每月負責統計彙總《部門人員公出統計報表》,由公司經理審批後,次月2日前上報__公司人力資源部。

3.6 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打卡的員工,上班前(或下班後)要根據考勤機考勤時間到__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考勤表》。

3.7由於工作地點分散,員工不能正常參與公司指紋考勤的(倉庫、駐外機構等)人員,將不參加指紋考勤人員名單,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不參加公司指紋考勤人員的考勤由本公司負責,考勤表由公司經理簽字後於次月2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

4.考勤違紀界定

考勤違紀分為:遲到,早退,脱崗,曠工,上班時間玩遊戲,上班期間打麻將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部門員工考勤違紀與個人績效和部門績效工資掛鈎。管理程序如下:

4.1 遲到

當月遲到一次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並扣工資100元,以次計算。全年累計遲到達5次的,扣當事人全年獎金的50%;超過5次(不含5次),每增加一次的,增扣當事人全年獎金10%,以此累計,全年累計遲到達10次的,不再計發當事人獎金。

4.2 早退

早退按脱崗論處。因有急事離開工資崗位的,由公司經理批條,不計處罰。講假話哄領導批條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4.3 脱崗

上班期間中途查崗,非因公不在崗的,按脱崗處理。

本部門員工當月累計脱崗次數達到2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次的,每次增加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以此類推。

4.4 曠工

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缺勤者為曠工。每曠工半天為一次,曠工壹天為兩次,發生一次曠工的員工,取消當月考勤工資,並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50%,以次計算,以此累計。全年中發生兩次曠工的,並處予取消全年獎金50%;全年中發生三次曠工的,取消全年獎金。

部門人員當月累計曠工次數達到一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次數達到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5 上班時間玩遊戲、上網聊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

發現第一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200元,發現第二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的4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時間玩遊戲、上網聊天以及其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2%;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4%,以此類推。

4.6 上班期間打麻將

發現一次上班期間打麻將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0元,發現第二次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1000元,以此類推,累計計算。除經濟處罰外,將按有關規定給予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關係。

部門人員當月發生一次上班打麻將或打牌的,扣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10%;當月累計發生二次的,扣除部門當月績效工資的50%。

5.請假制度

有事請假應該於當天將請假條交公司經理,凡發生以下假項者不享有當月考勤工資。

5.1 病假

請假一天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50%,以此累計。請病假要有公司認可的公立醫院出具的證明。

5.2 事假

請假一天者扣當月效益日工資的100%,以此累計。計發獎金時,按天扣發100元/天。

5.3 產假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婦女權益保護法》待遇及相關規定待遇。

5.4 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

員工在探親假、婚假、喪假、年假期間沒有績效工資,可享受相關規定待遇。

6.批假權限

6.1 病假、事假:

3天以內由公司經理批准;3天以上經公司經理簽註意見,報__總公司分管領導批准。請假手續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2 其它假項由公司經理簽署意見後報__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資源部。

6.3所有假項都必須由本人書面書寫請假條,並按上述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前辦理文字請假手續的,須經公司經理同意,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審批手續方為有效假項;未按上述程序辦理請假的視為曠工。

7.加班

鼓勵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門,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__總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後報總經理審批。國家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經__總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後執行,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按崗位工資計算。

8.考勤統記

__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於次月6日前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4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5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准,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於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説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並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第十條

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兑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後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後應主動向行政部説明情況,並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6

一、員工儀表儀容

<一>着裝

1、員工日常上班,須穿公司統一定製的工裝,一律佩帶司徽(左胸前);

2、參加商務活動以及重要會議,男員工穿西服套裝系領帶,夏季應穿襯衫系領帶;女員工宜根據不同場合,着職業套裝、套裙、時裝,但不宜太袒太露。

<二>儀表儀容

1、員工必須注意儀表儀容的美感,着裝乾淨整潔、言行舉止大方得體;

2、男員工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員工不得留怪異髮型,應保持清雅淡粧,打扮適度,工作時間不得戴重首飾;

3、坐時要上身挺直,不要彎曲,與他人談話時兩腿不得翹疊和晃動;

4、站時應挺胸、收腹,不得叉腰、抱肩和依靠他物;

5、行走時保持步伐輕盈,雙臂自然擺動;

6、員工上班期間應保持飽滿而愉悦的精神狀態。

二、員工行為規範

1、工作場所提倡講普通話,不得大聲喧譁;

2、提倡禮貌用語,早晨上班,與同事第一次相見應主動招呼“您早”或“您好”,下班互道“您辛苦了”、“再見”等用語;

3、對待上司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熱情,坦誠待人、團結協作,不拉幫結派、

黨同伐異;

4、商務活動中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保持良好的坐姿站勢,對待客人態度要禮貌、大方、熱情、穩重;

5、與人交談時要注意措辭分寸,謙虛謹慎,善於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

6、接轉電話,要先説:“您好”,外來電話,還需報公司名,語言要親切、簡練、有禮;

7、出席會議必須準時,因故不能按時到會或不能到會者,應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會上應關閉通訊工具,不喧譁、不竊竊私語、認真領會會議精神、做好會議記錄,保持會場清潔,會議結束後按序依次退場;

8、工作時嚴禁串崗或相互閒聊、不準看電影、打遊戲、吃零食,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9、不酗酒,遇特殊情況須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喝酒;

10、未經允許不得打印、複印個人資料,不得使用公司設備、工具幹私活、辦私事,不得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

11、不得將親友或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不得在值班時間留宿外來人員。

三、員工基本職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及本崗位所屬部門的各項管理細則;

2、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則,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

3、遵守職業道德,不貪污受賄,不得利用職務或工作之便將公司財物佔為己有或轉送他人,更不得向他人索取錢財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4、愛崗敬業,忠於職守,以積極的態度對待工作,不斷提高個人的道德修養和文化修養,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

5、處理工作要保持頭腦冷靜,服從上級指揮安排,不推諉、不扯皮、不頂撞上級;

6、按崗位描述及上級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和任務,並接受監督檢查,不得無故拒絕、拖延、敷衍或擅自終止上級安排的工作;

7、嚴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運作,確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的順暢高效;

9、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應立即投訴;

10、客户投訴時要及時上報或處理;

11、有根據自身崗位實際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義務;

12、未經批准,不得在外兼職工作,不得利用公司名義私自承攬公司同行業務;

1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衞生,及時清理辦公用品、辦公設備;

14、愛護公司一切財產,愛護各種辦公用具,節約水、電、辦公用品及公司財物;

15、積極學習,刻苦鑽研,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提高職業技能水平,積極參加培訓和考核;

16、創造和諧的工作環境,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發揚團隊精神,增強公司的凝聚力。

四、員工聘用

<一>基本政策

1、公司本着任人唯賢、人職匹配的原則進行招聘,實行人員聘用制;

2、招聘工作視崗位需要按流程進行,同等條件下本公司員工優先;

3、採取面試形式,對應聘人員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察,擇優錄取;

4、面試官篩選過程中不得因個人親疏、憑個人感情而定,不得因民族、性別、年齡等歧視應聘人員。

<二> 入職

1、應聘者通過面試、背景審查,經確認合格後,方可錄用;

2、新員工上班的第一天必須到公司人事部門報到,辦理入職手續,並將個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等證件的複印件及照片等交人事部存檔;

3、新員工在參加完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後,到公司人事部門領取《新員工分配介紹信》到用人部門正式上班。

4、業務培訓由各部門負責。

<三> 試用

1、新錄用人員一般有7天的試工期,在入職後7天內離職,沒有工資;試工期過後,直接進入試用期,試用期加試工期共為2個月;

2、試用期滿,員工應由自己提出並撰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人事部報有關領導審批,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可轉正;

3、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將給與轉正,成為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辭退;

4、員工試用期間的薪資按照公司《員工薪資管理規定》標準予以核定。

<四> 聘用的終止

1、試用期間,公司有權對員工態度及工作表現給予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辭退;

2、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公司可直接將員工辭退;

3、員工無故連續曠工2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3日或1年內無故曠工達5日的,視為自動離職,有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4、凡離職者,必須先填寫離職申請書,並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後,方可正式離職;公司予以辭退的除外;

5、未辦妥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損失金額從薪資中扣除;如薪資不足以抵扣時,介紹人負連帶責任或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五>個人資料

1、員工應將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個人學歷、工作變動情況等及時提供給公司人事部;

2、公司人事部負責員工資料的保管、更新及保密。

五、考勤管理

<一>作息時間

春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夏秋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二>員工考勤

1、請假規定

(1)公司所有員工請假均實行先申請後批准的原則,未經上級批准或未在人事部備案的請假視為無效並按曠工處理;

(2)所有請假均需逐級審批,批准權限為兩天以內(包括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2天以上由副總批准,報人事部備案,部門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備案;

(3)緊急情況不能提前申請必須電話請示上級批准並通知人事部負責考勤員工,上班後第一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事前批准,併到人事部登記,如遇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請假當日上班前1小時電話通知本部門負責人和人事部門,未在8:30前登記者,請假無效,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請假時間最小單位為半天,超過半天少於1天者的視為請假1天,依次類推,請假扣款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管理制度員工守則相關文章:

2、考勤紀律

(1)遲到、早退

遲到、早退是指在規定上、下班時間未到崗位或私自離崗。

(2)遲到、早退的處罰

在一個自然月份裏,允許兩次遲到(夏季不晚於8:40,冬季不晚於9: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當天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罰款10元;

★當天遲到、早退10分鐘到20分鐘(含20分鐘)的罰款20元;

★當天遲到、早退20分鐘到30分鐘(含30分鐘)的罰款50元;

★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當月連續3次遲到或早退給予嚴重警告

處分加罰100元。

(3)曠工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

★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且未電話請假)或者未獲準不到崗為曠工;

★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被司法部門處理。

(4)曠工具體規定

★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因個人原因曠工半天者,扣除當日工資的

1.5倍;曠工1-2天者(含1、2天)扣除當日工資的2倍;曠工2-3天者(不含3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倍;無故曠工3天以上者(含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並且不發放任何補償費用;

★連續曠工3日視為自動離職,如因員工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需另外支付經濟賠償。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7

尊敬的各位領導:

您們好!

首先感謝領導能給我這次交流實習的機會,同時也非常榮幸能有這麼好的學習機會,在交流實習期間,讓我真正感受到了vk的熱情和主動,也讓我感覺到了作為安全管理員肩上所擔的責任之重。

以下我談一下交流的內容

一、控制中心的基礎業務知識。

1、接聽電話要及時,語言要温和。

2、居家報警反饋要及時專業。

3、居家維修要協調妥當。

4、各項質量記錄表格必須有備用檔案存放。

5、鑰匙借領用要如實登記,及時歸還,並做好相關記錄。

6、主動發現各鏡頭存在的問題,現場協調處理並及時彙報。

7、特別是交接班時的重要事項的交接與鑰匙的借用領用的交接。

8、安防系統的定時檢測與記錄。

9、突發事件及時彙報,做好相關記錄和轉接工作。

二、現場跟班作業:

學習別人的優點,來改正自己的缺點。

1、車輛出入口崗:

崗位禮儀,正規的交通手勢,主動禮貌的詢問方式。

嚴把物資放行關。

三核制度的落實。

收、發票據專業,用完一本及時上交。

異常車輛駛出,嚴格按照體系操作(駛出異常情況登記表)。

2、車場巡邏崗:

主幹道無違規停放車輛。

一車一位停放。

停放車輛認真檢查及時核實。

停車場設有簽到表,按規定時間簽到。

突發事件按照突發事件處理流程操作。

3、主壇固定崗:

主動熱情,服務禮儀到位。

主動上前詢問及核實、登記、跟進。

瞭解管區數户、控制人員進出。

崗台物品擺放井井有條,整齊明瞭。

4、樓內巡邏崗:

巡查時發現垃圾及時與保潔班聯繫。

巡邏時品質較高,主動性較強。

巡邏打更按規定時間操作。

三、內部管理

1、宿舍每週都有專人檢查獎罰分明。

2、被子疊得較好。鐵皮櫃子責任到。

3、宿舍設有意見板報。

4、利用5s相結合管理。

四、領導關懷

1、主辦親自領我去現場講解。

2、安排現場骨幹跟班處理問題。

3、參加經理溝通會。

4、參加班組周例會。

5、合理安排空閒時間參加業餘活動。

五、交流期間,發現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1、隊員現場工作狀況存在問題及隊員的思想有動搖。

2、隊員對飯堂伙食的反應。

3、隊員對崗位的調動頻繁及加班太多的抱怨。

4、隊員之間缺乏溝通及崗位配合意識差。

5、對每次例會沒有抓住重點。

6、交接班做的不是很全面,存在很多的漏洞。

六、個人表態:

通過此次交流實習,本人受益匪淺,為促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能順利開展,本人將以積極主動的心態,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法,以身作則,做好培訓工作、做好傳、幫、帶工作,使我們的安全隊伍能誠信、專業、高效的為我們的顧客提供服務,從而提升我們的顧客滿意度。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8

一、員工的招聘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招聘為主,招聘人員可分為酒店合同工和臨時工。

(二)招聘人員必須按擬定的用工條件、要求(如個人素質、管理能力、工種、業務和知識水平等),嚴格挑選,並經過相關部門面試認可。

二、招聘原則

(一)因事設職,因崗擇人;

(二)先店內,後店外;先本市,後外地;

(三)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

三、招聘條件

(一)學歷要求:

1、前廳、公關營銷、收銀一線人員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一般服務員須具有國中以上學歷。

3、特殊崗位須具有相應的等級職稱。

4、國家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崗位,須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二)年齡要求:

1、一線管理人員35歲以下。

2、一般服務員18---25歲。

3、後勤員工可放寬至45歲。

4、如特殊崗位聘用離退休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身體要求:

1、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靈敏、無不良嗜好、雙眼視力良好。

2、身高:男 1.60米——1.80米 女:1.50米——1.70米。

3、無犯罪記錄。

四、招聘管理程序

(一)用工部門根據本部門已定人員編制及經營管理情況,部門經理有權向辦公室提出用人申請,並隨文附上錄用人員條件標準。用工部門必須提前十五天至一個月作好本部門的用工招聘計劃,及時向辦公室提出詳細的用人申請報告

(二)辦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員已定編制,對所有用工申請進行審核。如用工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超編,辦公室則應視情況呈總經理審批。辦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之日起一個星期內給用人部門做出必要的答覆。

(三)招聘工作必須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內部推薦或由酒店部門內部轉調的形式進行招聘,用工部門也可以採取此形式向辦公室推薦有關合適人選。

(四)按本酒店人事管理要求及用工部門需要,辦公室酌情安排有關部門對應聘人員實行文化和專業技能考核,並會同用工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

(五)招聘部門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必須由總經理親自面試並籤批後方可錄用。招聘部門主管以下員工,由辦公室與用工部門聯合進行面試,並寫出面試意見,合格後擇優錄取,辦公室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六)所有錄取的員工,必須經酒店辦公室和用工部門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和酒店基礎知識課程的訓練才能上崗工作。特殊情況的可考慮邊上崗邊培訓。

(七)新員工需經過一到三個月的試用,符合錄用條件者將會成為酒店正式員工,由所在部門做出鑑定,並報請辦公室辦理勞動合同。

五、招聘計劃制訂:

辦公室根據用人部門編制的計劃,作為招聘工作開展的依據,如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編制或減少編制需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准方可實施。

六、員工入職程序:

凡經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被錄用者,需按如下程序辦理入職手續:

(一)新員工需交物品:

1、交驗身份證原件,交身份證複印件1份;

2、交驗文憑原件,交文憑複印件1份;

3、交驗相應技能、資格證書原件,交複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張;

5、交齊服裝押金100元;

6、交健康證原件。

(二)新員工領取物品:

1、員工手冊

2、工號牌 ;

3、宿舍鑰匙;(住宿員工);

4、制服等;

(三)由辦公室組織進行三天的入店培訓(此三天無薪),培訓內容包括?員工手冊?、酒店常識、禮節禮貌、店規店紀等。由保安部配合培訓消防安全常識,然後交至部門。如特殊情況可先安排上崗後、再及時補充培訓。

七、試用與轉正

(一)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具體由用工部門根據新員工試用期間在遵守勞動紀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現,向辦公室建議轉正日期。新員工試用不滿1月,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轉正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批後呈總經理審批。

(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試用即行終止。新員工在試用期屆滿10天前,所在部門應當到辦公室領取《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後交辦公室。對於試用期表現出色的員工,辦公室在參考用工部門意見後,可提前通知其填寫《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相關部門審批後辦理轉正手續。

(三)員工轉正後享受酒店的各項福利待遇。

(四)員工在崗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員工手冊》有關內容及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要求參加酒店組織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八、勞動合同

員工轉正後,酒店與其鑑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作為人事檔案的主要組成部分,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九、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

對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命應當通過文件向董事會審批,並向酒店各部門公佈並頒發“任命書”,任期一般為一年。

人事變動規定

酒店各部門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涉及員工(包括管理人員)的調整晉升、降級、辭退等人事變動,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首先由主管部門通過提出。重要的人事變動必須呈報總經理批准,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一、員工的調整和晉升

(一)根據酒店管理需要可對酒店內部員工進行調整使用。部門經理或主管,可以根據部門工作的需要,對本部門員工(主要是同工種內的員工)進行必要的調整使用。

(二)跨工種、跨部門員工的調動,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先填妥人事調動表格,經調動雙方部門經理加署意見,交辦公室研究同意後,由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原則上,辦公室自接到部門提交的人事變動申請之日起,五天內向部門做出答覆。

(三)部門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調動,需經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調動,由辦公室審批即可。

(四)各部門內部的正常調動,只要不涉及員工職級和工資的,可由主管部門經理批准自行調動,並報辦公室備案。

(五)員工的晉升,由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六)晉升後一個月屬試用期,試用期滿後如勝任該職者,則由酒店按級別正式聘任。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的聘任由總經理簽署發文。有特殊貢獻或成績優異的員工的跳級晉升,需經總經理批准,辦公室按規定辦理晉升手續。

(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完成任務的情況,部門經理及主管有權對所管轄的員工做出評估,向辦公室提議調整該員工工資,辦公室呈總經理審批。

二、員工的離職、退職

員工在合同期內因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時,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部門批准交辦公室審核批准後方可生效。員工提出請求批准後,必須在准許的三十天後離職並辦理手續,提前申請是為了給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調整時間,否則辭職員工須交付相應的違約金,代替提前申請擅自離店行為的懲罰,申請離職員工在手續尚未辦妥之前,作為酒店之員工,工作要求及標準不變,否則有不利於工作者,酒店將嚴肅處理。

(一)辦理程序:

1、由員工本人向經理提出書面申請;

2、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必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並由部門填寫相關表格,經批准後備案(辦公室自收到申請之日起計算,三十天後准許離職);

3、根據辦公室開具的表格員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屬於酒店的財物歸還有關部門,並由接收人簽字;

4、辦公室確認交接並辦理離職手續;

5、員工持收據及辦公室開出的結算單到財務部結帳。

(二)裁員、辭退與除名處理:

1、酒店因業務變更或某些原因產生宂員、決定裁減時,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門及有關員工。

2、員工因違反酒店有關紀律及規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間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標準,部門可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意見,辦公室參照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規定做出處理。

3、員工因嚴重違反酒店有關紀律規定和國家有關法令,使用部門可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或除名處理。

4、辭退及除名的處理程序:各部門對被辭退或除名的員工,按《員工手冊》的具體規定做出書面意見,報辦公室審核後呈總經理批准,由辦公室按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辦法辦理。

員工工資、福利、考勤管理規定

一、員工工資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技能津貼、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等四部分構成。

(二)酒店必要時可根據營業狀況考慮按年度調整員工工資。

(三)酒店聘請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其工資標準可通過協商擬定(原則上不超過規定工資標準的範圍)。但擬定的工資標準必須由總經理簽署認可。受聘人員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確定。

(四)考勤和員工工資發放程序:

1、工資應嚴格按照員工的考勤計發。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準確作好有關記錄,隨時抽查員工的考勤情況。每月末,由各部門彙總後報辦公室複審。

2、辦公室按各部門上交的考勤彙總後,按國家和酒店有關的工資考勤管理規定進行審核。

3、辦公室做好全店員工工資表後,經辦公室經理審核並在總表上簽字,於每月六日前交財務部複審,最後呈送總經理籤批。

4、財務每月十五日按鑑批制好的《員工工資表》發放員工工資。

二、假期

(一)按照國務院規定,員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國際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春節三天)。

(二) 休假詳見酒店《員工手冊》假期規定。

(三) 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及慰唁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四)員工的病假須有區級以上醫院或由酒店指定的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和病假證明,並有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審批才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凡休病假者不發全勤獎金,具體由辦公室嚴格掌握。

1、酒店員工“急診”病假單在兩天以上者,酒店僅承認第一天病假有效,員工必須在第二天知會所屬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繼續休病假,否則一律當曠工處理。

2、若有特殊情況請假兩天以上者,須經本部門經理批准,未經批准一律當曠工處理。請假三天以上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辦公室統一辦理。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

3、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病假須報總經理批准。

4、申請各類假期,均需填寫“假期申請表”,按權限審批交辦公室統一辦理。

(五)除獲總經理批准外,年假不得積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當年受留用察看處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當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傷醫療期超過一個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從事酒店業工作的,按國家規定予以辭退。

(八)員工因工負傷,視傷勢送醫務室或有關醫院治療,並立即報部門經理、總監,及時填寫《工傷報告表格》,報辦公室審批備案。

(九)凡因工負傷或死亡之員工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和規定辦理。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9

1、嚴格執行“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畜禽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等有關標準。

2、引種來源、飲水質量、飼料質量、獸藥使用、防疫、環境衞生條件等方面應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3、嚴格執行生產區和生活區相隔離的原則。場內人員、動物和物品運轉採取單一流向、場西淨道和場東污道不交叉、防止污染和疫病傳播。

4、堅持“全進全出”原則。即、同一畜禽舍單元只飼養同一批次的畜禽,同批進,同批出。

5、免疫接種和疫病控制和撲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選擇適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發生疫病或懷疑發生疫病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免疫法》及時採取以下有效措施。

6、衞生消毒按照有關標準應制定合理的畜禽舍消毒程序和制度,並認真執行;畜禽舍清洗、消毒完畢後到進畜禽前空舍時間至少2周、關閉並有“謝絕參觀”標誌。進出車輛和所有進場人員必須進過消毒後才可進入,外來人員不能隨意進出生產區;工作人員須經健康檢查,進畜禽舍前必須更換乾淨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7、日常飼養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飲水、喂料、提供適宜的温度、光照,保證空氣質量,根據日齡、體重及時調整密度並分羣,以便飼養管理。

8、按照有關標準做好病,死畜禽的處理和畜禽場廢棄物處理,建立完善的生產記錄檔案,適時出欄、檢疫。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10

一、臨時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為使臨時人員的僱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二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員申請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期間在三個月以內),須僱用臨時人員從事時,應填具“人員增補申請書”註明工作內容、期間等呈經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門憑以招僱。

第三條 僱用限制

(一)年未滿16歲者不得僱用。

(二)經管財物、有價證券、倉儲、銷售及會計(除物品搬運、整理及報表抄寫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僱用。

(三)僱用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四條 僱用

(一)人事部門招僱臨時人員,應填“臨時人員僱用核定表”呈經理核准後僱用。

(二)臨時人員到工時,人事部門應填“僱用資料表”一份留存備用。

第五條 投保

在廠區工作的臨時人員應由人事部門辦理勞保投保後,始得入廠工作。

第六條 管理

(一)臨時人員於工作期間可請公傷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喪假,其請假期間除公傷假外均不發給工資。

(二)臨時人員的考勤、出差比照編制內助理員辦理。

二、員工繳存印鑑卡規定

(一)凡本公司員工已於到職時應繳存印鑑卡三份經呈核後分存總務科、會計科及各該單位主管保管。

(二)員工於處理公務或支領款項時,均應使用與已繳存印鑑卡上的同一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

(三)會計科及各該單位主管,應負責核對各員工所使用印章是否相符。

(四)員工因印鑑遺失或其他原因申請更換時,均應另填蓋新印鑑卡三份,經呈核後連同原印鑑卡分存總務科、會計科及各該單位主管保管。

(五)員工於調職時原單位主管應將該員印鑑卡移交新單位主管保管。

(六)員工於離職生效日期起,即為印鑑停止使用日期。

(七)員工的印鑑得登記兩顆,限正楷正方形及扁形各一顆。正方形的大小規格為一平方釐米,扁形直0.4釐米,橫一釐米,姓名橫列。

(八)本規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三、員工守則(A)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 本公司工作時間,每週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採用輪班制,無法於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 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 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 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 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 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八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給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 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四、員工守則(B)

第一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時常鍛鍊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核准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六)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複印件)出廠。

(八)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及更衣室 、宿舍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危險。

(十一)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瞭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得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作息另行公佈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惟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第四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一日論處。

第五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事情,依下列規定處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

2.遲到每次扣100元,撥入福利金。

3.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超過15分鐘後,始打卡到工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並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才視為不早退。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應予解僱,不發給資遣費。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11

1、遵守考勤制度,上崗前檢查個人儀容儀表,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2、瞭解例會內容,及當天工作安排,熟記當天菜品酒水供應情況,急推、沽清與特色菜品等。

3、餐前檢查各區域的設施、照明系統,餐桌、餐椅是否損壞,硬件設施是否運轉正常。

4、值早班人員按單中數量領用補充本區域低值易耗品,以備開餐使用。

5、餐前整理檢查本區域枱面、餐具等衞生,並按標準把餐具擺放整齊。

6、按照所定工作崗位,面帶微笑,標準站姿熱情迎客,無論何時何地只要見到客人必須點頭微笑親切致意。

7、客到時,必須請客人出示導購卡,在餐中應將導購卡插在餐位的台卡上,不可隨意亂放;餐中不得將台卡拿下餐枱,必須放在相應的餐枱上。

8、餐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服務枱,始終保持正確的站姿。

9、客到後根據情況,為客人套放椅套,並做相應示意與提醒。

10、有針對性的運用推銷語言介紹建議客人點茶點酒。

11、餐中要求值台人員為客進行熱情周到、靈活的服務,具有良好的與客親情溝通意識以及員工之間相互協助的團隊意識。

A、無論餐中服務還是為客結賬,只要值台人員離開本區域,必須與鄰台人打招呼,並進行相應的工作交接(客情或菜品情況)

B、作為鄰台前來協助其值台的人員,在其回來後,一定要進行必要的交接,以免延誤時機或客情等

12、上菜前,要求先整理枱面擺撤菜盤,上菜必須報菜名。

13、能夠根據不同的情況,為客人提供分菜服務。

14、席間服務中,應先徵詢客人意見,再為客人撤換菜盤、骨碟等餐具。

15、餐中保持枱面整潔,桌面雜物(紙巾、殼、骨、刺等)應及時用夾子、托盤清理。

16、對客人勤問勤添酒水,有良好的酒水推銷意識。(抓住任何機會和永不放 棄最後的推銷機會)

17、餐中值台人員應勤巡台,加強眼神服務意識,觀察客人需求,對客人的需求必須有應答聲。(隨時與客人進行必要的眼神溝通,通過客人細微的動作或表情以發現客人的需求,並立即上前主動詢問或進行及時的服務)。

18、值台人員應保持良好的上菜劃單習慣,及時發現錯菜、漏菜以及所須催的菜品。

19、催菜應根據菜品情況和客人情況進行適時催菜,不可隨意下催菜單。

20、及時將放在服務枱上的菜品上桌,不可因上菜不及時,造成關於菜品温度或上菜速度的投訴。(要員工分清工作與服務的主次關係)

21、對於客人換台、換菜、退菜、餐中預定等需求,必須及時通知主管。

22、對突發事件和客人投訴能靈活應變,巧妙使用語言與溝通技巧,處理不了時,及時彙報上級。(應將投訴控制在最小範圍,壓至最低程度,儘量於第一時間、地點、接手人來處理解決,避免人員的轉換,時間的拖延,而使投訴的性質和發展惡劣化)

23、結賬時,核對菜單,並準確核加整單與導購卡上的菜品,唱收賬單,最後由負責結賬的值台人員和傳單員在導購卡上雙方簽字,將導購卡交於銀台。儘量由銀台人員(傳單員)來結賬。

24、對於閉餐後和結完帳的客人的服務,值台人員不可忽視怠慢,必須善始 善終的保持優質的服務。

25、客人離開前主動提醒客人不要遺忘物品,如有發現客人遺忘、丟失物品應及時上報上交,不可私自藏匿,一旦發現給予開除。

26、餐中服務人員能適時、正確、充分的使用收碗車與樂百美進行快速翻枱;並在客人走後,按撤台程序,將不同種類、規格的餐具和器皿標準碼放。

27、按擺台標準補台,並將餐椅集中整齊碼放於指定位置。

28、輕拿輕放小件餐具物品於指定地點,本區域人員自行清洗、擦拭、歸位。

29、值台人員根據當餐使用情況,填寫低值易耗品領用單和餐具配備單。

30、區域指定人員於閉餐後換取布草,並準確填寫布草交接記錄。

31、值台人員於規定時間內將PDA集中送於指定的地方,不得延誤電腦更新。

32、閉餐後整理清潔區域、枱面等衞生,擦拭收碗車、樂百美車並放於指定地點,由領班檢查。

33、 檢查巡視區域有無隱患,關閉所有電源後,方可離崗。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1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13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1.要微笑,以發之內心的微笑為顧客服務;

2.要整潔,

3.要禮貌,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調查屬實給予解僱:

1.藉端聚眾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2.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5.竊取公物者。

6.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7.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8.在店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9.威脅店長及在職員工者。

10.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11.在店內賭博者。

12.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店內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誣控同事者。

15.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三.福利.培訓及請假

1.員工工資均按月支付,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2.新進員工工資,由店長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總經理核定。

3.新進員工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店內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4.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5.員工加工,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6.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課程,員工不得無故拒絕參加。

7.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8.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9.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10.員工出差,填寫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店長核准後,交總經理。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請示店長補準。

11.員工於星期例假日、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20xx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12.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規定予以解僱。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3日,子女得喪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四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13.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店長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店長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總經理核辦。

14.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須經店長核准。

15.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必須休養者,申報店長給予公傷假。

16.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17.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店長指定代理人,員工離開前應將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14

一.服務員的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1、 上班必須按規定着工作服,工作帽,統一發型。

2、 女服務員:上班不準濃粧豔抹,長髮要盤起,短髮不過肩,留海不超過眼睛,不準梳過於誇張的髮型

3、 男服務員:頭髮不準染髮,不留鬍鬚,勤修面。

4、 不準留長指甲,不得塗有色指甲油。不準用刺激性很強的香水。

5、 上班時間不準戴手鐲、耳環、項鍊等飾物。

6、 工作服要整潔,無油漬、無皺痕。

7、 上班前不準吃大蒜,大葱,檳榔等刺激性,帶異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過高的食物,飲料。

8、 不能當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觀的動作,如抓癢,摳鼻子,挖耳朵,梳頭髮,剔牙,大呵欠等,打噴涕應適當遮掩。

9、 檢查儀容,儀表應到衞生間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處。

10、 凡違反以上規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二.衞生工作制度

A、 個人衞生

1、 勤洗澡、勤換衣、勤洗頭髮、不能有頭屑、身體不能有異味。

2、 工作服要勤洗、勤換、不得有油漬、皺痕和異味。

3、 大、小便後手要洗淨、擦乾。

B、 區域衞生

1、 地面無雜物、桌椅按要求擺放整齊美觀。

2、 桌面無油漬、無塵灰,餐盤無破損、無油漬、無灰塵、無水滴、無茶漬,餐具必須清潔。

3、 工作台要乾淨、整齊、物品按要求擺放一致,托盤要乾淨、無污漬。

4、 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不能隨地吐痰。要隨手撿拾地面雜物,講究公共衞生。

5、 門窗、玻璃、牆壁要保持光亮,無灰塵、無油漬、無蜘蛛網。

6、 衞生間要保持乾淨、整潔、無異味,衞生工具擺放整齊。

7、 每天員工輪流值班,保持衞生清潔。每週一搞大掃除。

8、 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罰5——20元次。

三.勞動紀律

1、 提前十分鐘到崗,換好工作服,檢查好儀容、儀表。

2、上班時間站立規範,不得倚牆、靠椅,不準聚一起閒談,上班按規定時間在自己區域站立規範,面帶微笑迎接客人的到來。嚴禁以工作場地作為休息場所,違者一次罰款10—20元。

3、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動問好點頭致意,不能視而不見。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4、客人來了前台員工要説歡迎光臨。在服務過程中請使用禮貌用語,客人買單要致謝,客人離時要送客,“請慢走,歡迎再次光臨,違者一次罰款5—20元。

5、不準與客人爭吵,要記住客人永遠是對的,不準向客人索取物品與小費。若因態度問題導致客人不買單,給餐廳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6、拾到客人物品必須上交吧枱或上一級領導保管,並儘快與客人取得聯繫,不準私自留藏,佔為已有。一經發現,罰款20—200元並後果自負。

7、如遇客人較多時,不得私自離崗。離崗要上報領班(包括上洗手間),領班安排人員頂崗後,才能離開。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並罰款20元/每次。

8、 不準在餐廳內奔跑,不準在大吼大叫、大聲説話,違者視情節輕重罰5—10元。

9、 不得罷工,或三五聚集鬧事,嚴禁向外界人員透露餐廳的商業機密或抵毀餐廳形象,違者開除處理。

10、 員工必須參加班前會及平常的業務培訓,違者一次罰款5元。

11、在工作中隨時服從,工作完後再提出見解,不得當眾與領導爭辯,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並在班會上作書面檢討。

12、 上班時間不準吃東西,更不準私自吃、用餐廳或客人的食物,違者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13、熟悉業務知識,瞭解餐廳供應的食品及飲品、熟記餐單,如因業務不熟,造成客人不滿情緒的,視情節輕重,初次罰款5—50元。

14、 不許利用職務之便少記客人所用食品,一經發現罰款50—100元。

四.物品管理制度

1、 餐廳所有設備設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餐廳物品者,罰款50—100元/次。

2、 服務員不能隨意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後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風扇,違者罰款5—20元。 3、每天必須檢查空調、燈光、衞生間下水道、廚房設備、收銀機開關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4、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5、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6、 餐廳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7、 若有發現故意損壞餐廳設備、設施者,作重罰開除處理。

8、 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9、 每月盤點一次工作用具、傢俬及餐廳各種設備設施。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

五.員工的崗位職責與獎罰制度

1、做好每日開餐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好餐廳所需物品是否齊全。如不齊全,應馬上做好補充工作。

2、 完成好上級安排的一切任務。

3、 堅決把好食品衞生關,做到變味、變質食品不上餐桌,違者罰款50—100元。

4、 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5、 按規定着裝,化淡粧。為客人服務時應彬彬有禮,熱情大方,態度程度和謁可親,面帶微笑,使用禮貌用語。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生產相關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

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於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

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組的出勤情況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准並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

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

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並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八條

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准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九條

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幹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

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脱崗指打卡後脱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

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好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櫃,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

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三條

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

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

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並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

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七條

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

在工作前仔細閲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二十條

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儀表儀器、電腦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

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

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 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之環境衞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五條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衞生整潔,工作台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六條

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設備衞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條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需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第二十九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 員工考核

第三十條 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 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自___年9月1日起施行。

員工考勤管理手冊員工手冊 篇16

1、嚴格執行上、下班簽名制度,着工裝簽名,並嚴格簽署上下班具體時間。

2、工休按店內輪休制執行,臨時事假須上班時間前請示店長或經理批准;請假須真實反映情況;請假一天以上須書面申請經理批准,超過批准期限視為曠工。

3、工作時間須束髮,穿着工作服,整齊清潔,佩戴工作牌,淡粧,劉海不得長過眉毛,不能留長指甲,做護理時戴口罩,上班時間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飾。

4、努力培養和提高專業接待素質,按規定禮儀禮貌用語,微笑、親切接待顧客,主動問候顧客,接待廳內見到顧客須起立,主動為顧客開門。為客人換鞋、鋪牀,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門不能少於三步。不能在上班時間把個人消極情緒帶入店內,影響同事和顧客。

5、尊重顧客。虛心聽取意見和建議,並按情況及時包饋給店長或經理,無論如何不準與顧客發生爭吵。

6、美容師之間互相尊重、關心和照顧,禮貌用語,嚴禁在營業場院所內講髒話,爭吵、打鬧、發脾氣,摔物品等言行。

7、服務工作安排,工作積極主動,主動聯繫及預約顧客,工作不拈輕怕重,挑三儉四,自覺服務工作安排。不經店長或經理同意,不能隨意調班,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不能在店內從事工作業務無關的事情。

9、給顧客作護理時,溝通顧客應輕聲細語,美容師之間不允許相互開玩笑取樂,喧譁、議論事情。無論上、下班時間,均不能躺在美容牀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覺(特殊情況須請示店長同意)

10、自覺維護本店的形象、聲譽,積極提供有利於本店發展的方式方法。不準在店內議論他人是非或與顧客議論本店內部是非。

11、節約用水用電,杜絕浪費行為。做護理不準偷工減料或鋪張浪費。

12、嚴格執行衞生清潔制度。

13、上班時間手機調到震動狀態,給顧客做護理時不準接私人電話,電話內容由他人代為轉告或改時間打入,接聽時間不準超過3分鐘,顧客預約電話請他人代為登記。

14、每天早、晚班必須交接班,清點貨品及營業款。

15、當班時間必須按規定填定各類報表。

16、不能利用上班時間從事個人護理,從事個人護理按有關規定現金結帳。美容師個人購買產品僅供本人使用,嚴禁利用職務之便損害本店的利益。

17、正規合理的使用美容儀器,愛護美容院設備,產品根據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8、嚴格保密顧客資料。未經店裏(經理)同意,不準私自借用店內資料、物品,不準對外泄漏本店內技術、管理資料及具體經營數據。

19、業務經理(店長)對屬下美容師有絕對領導權和管理權,美容師必須服從安排。

20、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不得吃零食、吸煙、渴酒、大聲喧譁、追逐、打鬧、私會顧客和家人。

21、不得向顧客索要小費,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濟私,謀取私利。

22、每週三上午10∶00~11∶00本店例會(11∶00前不預約客人),全體員工須準時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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