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工手冊(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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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工手冊(精選10篇)
保安員工手冊 篇1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公司時,應遵守本制度規定,由保安負責管理。
第二節 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
第一條 保安職責
1、確保公司財產,人身安全管理。
2、加強進出廠區人員、車輛、貨物及攜帶物品管理。
第二條 保安工作要求
1、準時上班,做好各班次交接工作,堅決杜絕遲到、早退現象。
2、上班時間,保安必須穿工作裝,佩戴工作帽,總體做到衣着整潔、站立有型、建立威嚴、樹立形象。
3、值班保安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杜絕空崗、缺崗現象。
4、加強夜間巡邏,注意安全防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於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彙報當班隊長,由其處理,防止事故造成更大損失。
5、加強進出廠區管理登記,以備再次查閲,對於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解決。
6、維護公司公共設施管理,如:消防栓、滅火器、娛樂設施等公司財產。
7、維護保安室周邊環衞工作,確保保安室地面乾淨,枱面整潔,保安室無堆放任何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三節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一條 員工出入廠區,必須佩戴好廠證,並自覺接受保安工作人員檢查。
第二條 上班時間,員工出入廠區必須佩戴廠證,穿好工衣,總的要求要做到: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上班時間,員工因公務、請假等需要外出,必須出示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批准的《人員外出放行條》,到行政部辦理外出授權手續,同時當值保安登記後方可放行。
第四條因公事需進入公司者,應填寫《外來人員來訪登記》,領取及佩戴“來訪證”進入公司,離開時向當值保安交還“來訪證”,由當值保安在登記表上填寫出廠時間,存檔以備查閲。
第五條政府機關、客户如有必要進入公司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經劃定准許參觀的路線經行政部核准後通知各有關部門並派員引導參觀。陪同人員需佩戴“陪同證”,政府機關、客户人員需佩戴“參觀證”,否則不予進入車間。
第六條 參觀非經劃定准許參觀之區域者,需呈總經理批准。
第七條 參觀時間基本以上班時間為限,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准。
第四節 車輛出入管理
第一條 車輛憑相關部門批准的《派車單》離開廠區,保安憑單予以放行,否則追究當事人及當值保安人員責任。
第二條外來車輛經門口保安核查如需進入廠區時,需嚴格登記後進入。外來車輛空車出門,經保安查驗並簽註時間後出門,如有裝載物品,需提供相關部門核籤的《出貨單》、《物品放行條》等。
第三條 車輛進入廠區,保安工作人員要指引車輛按區域、依序、規範停放。
第五節 物品出入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出入公司物品清點管理,物品出入公司,保安有責權根據單據對物品進行清點,並履行登記,或將相關攜帶物品外出批准單存檔以備查閲。
第二條物品放行需要公司授權人核籤的《物品放行條》,相關人員填寫《物品放行條》時,需規範化,數量部分全部大寫,例如出貨11箱,需填寫:(壹拾壹整)箱。負責人簽字審核時,如發現未按規定填寫,則不允簽字,未按規定填寫的《物品放行條》保安室不允許放行,否則出現問題,當事人及負責人一併處分。
第三條 外來公司人員攜帶自備工具和物料入廠,由其填寫《來廠人員自備工具、物品清單》,經保安確認後方能進出,外出並嚴格核對檢查無誤後准予放行。
第六節 附則
出入公司廠門時,保安若發現有異常,保安隊長立即填寫《異常報告單》,交行政部處理。
保安員工手冊 篇21.0保安員守則
1.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法規和依法辦事。
2.服從領導,一切行動聽指揮。
3.新生領導,團結同事,努力工作。
4.密切聯繫羣眾,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平等待人。
5.遵守"六不準",即:不準假公濟私和包庇壞人;不準隱瞞和虛報情況,不準巫陷他人;不準利用工作之便,收取不正當收入、禮物等;不準罵人、打架;不準侵用公安職權,嚴守保安職責。
6.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各項治安防範工作,努力完成各項保安服務工作。
2.0凡新入職保安人員,必須由部門領導和人事部進行培訓(時間一週)之後,才能確定上崗.
3.0領班負責全面工作,並負責事件的處理。副領班負責全場的消防檢查工作,每天檢查兩次,並協助領班工作。班員請假或換班,必須由領班審核報經理審批。非當班人員(休息除外)當值時暫離開崗位時,必須經本班領班工部門領導同意,並在當天交接本上記錄。如有違反,一律作曠工處理。
4.0工作時間,必須配帶胸卡。如有遺失要立即通知人事部按規定補辦,離職時交回人事部。
5.0制服穿着服裝要求穿着制服及佩戴腰帶、袖章,必須保持制服清潔,不得穿着制服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除工作需要外)。如有遺失或損毀,須負責按價賠償,離職時要將制服交回。
6.0探訪及電話使用
親友不得在工作崗位上作私人探訪,不經部門主管同意不得使用電話與外界聯繫,外來電話一般不予通傳。
7.0愛護財產
如蓄意或疏忽而損失財產,將根據損壞物品的價值扣除薪金以作補償,視情節輕重予一定罰款(人民幣50-100元),若有盜竊行為,立即開除並扣罰十天薪金,同時由於竊物遺失或損壞按價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
8.0失物及認領
遇有客人疏忽而遺失物件,拾得應即時原物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存檔及保管,及時通知失主認領。如拾失物不報當偷竊處理。
保安員工手冊 篇33.1目的
控制閒雜人員進入大廈,規範物品出入管理,接待業主投訴和報修,準確投遞報刊雜誌和準確、規範接轉電話。
3.2適用範圍
適用大廈人員和物品出入管理及接轉電話的禮節禮儀等。
3.3職責
3.3.1安全保衞部經理、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3.3.2保
安班長、門衞保安負責實施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3.4程序要點
3.4.1人員進出管理。
對熟悉的住户進入大廈時:
a)當值保安員立即起立,並主動問好;
b)待住户離開當值保安員崗位後,當值保安員方可坐下;
當陌生人進入小區時:
c)當值保安員立即起立,並説:“您好!請問您去哪一層?”
d)當來人説明是業主時,當值保安員應很禮貌的説:“不好意思,剛認識您,謝謝您的合作,請進!”
e)當來人説明是來訪者,當值人員應首先詢問其去哪一層、哪一户、探訪誰:
——如來人能準確説出去向,則應驗證後按《訪客出入登記表》嚴格登記完畢後允許來人進人大廈;
——如來人無法説出要訪的人姓名或房號時,當值人員應説:“對不起,請您與您的朋友聯繫好後,再來訪好嗎?”
——如來人不願登記或説不出要訪的人姓名及單元號碼且要強闖進入小區時,當值人員應立即通知當值班長或其他隊員前來協助處理。
門衞保安員在具體工作中,言行舉止應嚴格依照《員工手冊》的規定進行工作。
3.4.2物品出入管理。
業主、來訪者及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當值保安員應禮貌的拒絕物主將此類物品帶人大廈內。
門衞保安員應對施工人員帶入大廈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記工作。
業主、來訪者及施工人員攜帶物品離開大廈時,門衞保安員應禮貌檢查後辦理放行手續:
3.4.3接轉電話時,應先説“你好”並報清單位,然後客氣地詢問,接轉準確無誤,回答問題時不能直説“不知道”、“不曉得”等,應以積極的態度幫助客人或婉轉地回答問題。
3.4.5接到業主報修時,要準確記錄業主的姓名、房號,報修的時間、報修內容、業主的聯繫方式,及時填與報修單並呈保安班長或主管。
3.4.6接到業主投訴時,要準確記錄業主投訴的時間、內容,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呈轉總經理辦公室。
3.4.7報刊、雜誌等投遞。
報紙、平信儘可能地由郵遞員投入業主的信箱。
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雜誌要收發規定登記,在黑板上及時公佈,收發都要簽字。
快件、貨物門衞保安不受理,如受業主委託又不便推辭,要有專人保管並及時轉交,手續辦理同上。
3.4.8按規定時間列崗,列崗姿勢—跨立。
3.4.9門衞保安不得在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4.10每班下班前,當值保安員應收集所有記錄交班長,並由班長與下一班交接,由安保主管檢查後交安全保衞部存檔、保管,保管期限為一年。
3.4.11相關支持文件
a)《人員進出管理規定》
b)《物品搬入搬出大廈的管理規定》
c)《報刊、雜誌、郵件收發管理規定》
d)《首問負責制》
e)《業主投訴、報修規程》
4.0監控保安教程
4.1目的
及時發現火警、盜警,減少業主財產損失。
4.2適用範圍
電視監控、紅外線報警系統、消防自動報警系統操作。
4.3電視監控系統共安裝二十個攝像探頭,採用十六路顯示器,其中有四路晝夜自動切換。監控保安不得泄露開機號碼,嚴禁利用系統玩遊戲,嚴禁擅白關閉系統,自覺保養系統設備,未經部門經理許可,不得回放查閲,嚴禁當事人進入監控室。必須詳細記錄系統運行情況。
4.4紅外線報警系統每天19時佈防,7時30分撤防,佈防期間發生的誤報、實報都要記錄。
4.5消防自動報警系統操作、管理。
4.5.1任意一隻煙感報警,啟動本層、上一層和下一層聲光報警、事故疏散照明、消防廣播、東西送風閥、正壓送風機、排煙閥、排煙風機,消防電梯迫降首層,自動切斷任宅排煙風機。
4.5.2任意一隻煙感或手報、消火栓按鈕、水流指示器報警,啟動本層、上一層和下一層聲光報警及事故疏散照明。
4.5.3消火栓按鈕報警的同時,遠程啟動消防水泵。
保安員工手冊 篇4為了加強對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員工有一個安全、舒適的生產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保護公司的財產、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 公司大門安全管理規定
1、公司的大門警衞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
2、當班執勤應有分工,保證一人在室內電話機旁,執行室內公務,另外負責在廠區內遊動觀察,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體職責:
①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②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
③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④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睡覺等失職行為。 ⑤應熟記廠內各處的水、電、易燃品、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位置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時整修。
⑥應檢查、監督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有有效證件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是本廠所需物品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⑦應遵照巡邏路線夜間每兩小時巡邏工廠、車間、倉庫,並做好巡查記錄。 ⑧交接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入"交接記錄",做好存檔。
二、 人員管理
1、員工進廠區必須佩帶工作證、考勤卡,不佩帶者一律禁止入廠;
2、檢查、監督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打卡情況。
3、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查驗厂部開據的放行條後,方可放行。
4、親屬、朋友來廠找人一律在門衞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員電話通知所在單位在值班室會客,禁止私自進車間或辦公室找人。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律禁止入廠。
5、外來人員到工廠接洽業務,應在值班室辦理入廠登記手續,並電話聯繫有關部門接待人。經同意後,方可進入;離開時收回會客單。
6、因工作需要在廠內施工人員,經工廠領導批准辦理臨時工作證,方可入廠。工程結束後將臨時工作證全部收回。
7、來公司、工廠參觀訪問的人員,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後,由接待人發給參觀證,方可入公司或工廠。
8、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的職工,根據生產部所報送的加班人員名單核對相符後,准予進廠。公司人員假日、休息日進公司門衞負責登記出入時間。
9、廠內住宿人員,在工作時間外,憑工作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員,做好出入登記。
10、外來人員進入工廠,告知廠內嚴禁吸煙。
11、公司、工廠職工及外來人員嚴禁帶小孩入廠。
三、 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攜帶產品、模具、工具設備和相關資料出廠,否則門衞有權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須帶以上物品出廠時,需要出具主管部門及公司業務員審批的放行條,核查清楚後方可放行,放行條保存備查。
2、各外協廠交貨時所隨帶其廠物品的進出,在進廠時先由門衞值班人員查驗登記,在離廠時再經門衞值班人員根據原登記核對符合後給予放行。
3、離廠人員經值班人員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自寫明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主管處理。
4、廠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廠時,按下列規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厂部開據的放行條核查後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衞人員查驗後放行。
四、車輛管理
1、本廠所有車輛(汽車、機車)出廠在值班室按規定要求登記。
2、外來車輛進入工廠,隨車人員必須辦理登記,經值班人員檢查無可疑後方可放入。
3、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應注意進廠車輛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屬工廠生產業務的,憑業務部開據的放行單查驗無誤後放行;屬於快遞公司發送物品出廠,必須由主管業務員簽發的放行條,經核查後方可放行。
五、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2、保安應熟悉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①判斷情況若尚可控制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主管及通知相關部門。
②判斷事故無法控制,應急速報主管領導和上級領導。
③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援單位及本廠安全負責人。
3、夜間或休假時,近鄰廠區、街道發生災害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領導。
六、消防工作管理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定,每一名保安員都是義務消防員,應掌握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瞭解相關的消防知識。
2、保安科負責人應根據公司消防規劃落實具體的措施,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所有保安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3、所有保安人員都應遵循防火工作的“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及時發現和處理異常的聲響、亮光、異味、煙霧、車輛漏油等現象。
4、保安人員應積極參加、配合公司開展的各項安全防火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對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和保養。
5、一旦發生火警,除了門衞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員(包括下班人員)均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參加救火及維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七、獎勵與處罰
1、發現違章一次,扣罰5分,並酌情扣減當月績效工資。
2、月內累計違章四次,扣罰50分,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因違章造成一定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扣罰當月全部工資,直至開除。
4、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製品有限公司
保安員工手冊 篇51.目的: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守則.
2. 範圍:入居本廠所有保安人員.
3. 工作守則:
3.1 保安人員為工廠形象的代表,必須做到:
3.1.1 精神飽滿.
3.1.2 紀律嚴明.
3.1.3 禮貌待人.
3.1.4 反應迅速.
3.2 主要任務:
3.2.1 保障工廠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3.2.2 維護工廠各項規章制度.
3.2.3 維護廠區及宿舍正常秩序.
4. 保安職責:
4.1 共同職責:
4.1.1 值班時,應着制服,隨身攜帶對講機,保持通訊聯絡.
4.1.2 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着工衣.
4.1.3 上班時間,員工憑放行條外出,車輛憑派車單外出,無單者保安有權阻止其外出.
4.1.4 不準在保安室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4.1.5 不定時巡查廠區,對廠區物品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情的發生.
4.1.6 廠區及宿舍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行政部處理.
4.1.7 不定時巡察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質,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
4.1.8 保持保安室、公告欄、 打卡機及廠區大門的清潔衞生.
4.2 值班規定:
4.2.1 各崗位保安必須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4.2.2 熱情接待來訪人員,遇工廠董事、總經理及貴賓來廠時應敬禮問好.
4.2.3 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必須有相關人員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4.2.4 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説雜誌、酗酒及做其它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
4.2.5 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對因工作失職而對工廠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5. 門禁制度:
5.1 人員進出管理:
5.1.1 工廠員工進出廠區或宿舍應佩戴廠證,對未戴廠證者,不得入廠內,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保安應記下其姓名、部門、交人力資源部處理。
5.1.2 例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除經證實為加班人員外,應婉拒其進入工廠車間或辦公區域,並應將進入人員及進出時間數據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
5.1.3 員工上班時間因工作需要外出的應持放行條,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限制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解釋清楚並備案)。
5.1.4 員工在廠區和宿舍應自覺維護環境衞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以及進入廠區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5.1.5 被工廠除名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核准放行條後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帶有
本廠標誌的任何物品出廠。
5.1.6 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持有效證件登記後,發放訪客證進入前台會客室。
5.1.7 控訪人員留宿按<<宿舍管理規定>>執行.
5.1.8 凡來本廠聯繫業務的新老供貨商一律要熱情接待,並登記好姓名地址,進出時間和接見人,然後由當班保安通知接見人是否接見。
5.1.9 特約長期貨供貨商,需持送貨單,佩戴工廠為其辦理的訪客證,且登記好進出時間、單位(地址) ,姓名和收貨部門及收貨人,並在指定區域裝卸,卸完後不得在倉庫逗留。
5.1.10 月終來本廠結款的供貨商,須得到財務預約務必在一至二天內結清,結款時逐一進出,並登記好地址姓名、進出時間、結款人員一律從指定路線去前台等候,由保安隊長控制所有結款人員的一切動向。
5.1.11 沒有預約的國外訪客,須及時通知經理室,以確定身份,方可放行。
5.1.12 外來驗貨人員須通知業務、品質相關人員。
5.2 車輛進出管理:
5.2.1 本廠車輛外出,須公司司機或持籤核的《用車申請單》在保安室登記好方可放行。
5.2.2 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工廠物品由相關權責人員在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出門條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5.2.3 所有車輛進入廠區或宿舍後均應按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進出廠區和宿舍時,必須下車推行進出。
5.3 物品進出管理:
5.3.1 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區和宿舍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和登記。
5.3.2 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相關權責人員在放行條上簽字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5.3.3 來廠交貨的車輛,應先在保安室登記,並停車檢查,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如發現貨物中有違禁物品或兇器時應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
5.3.4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應由前台收取,前台下班後由保安代收代發,保安應及時做好收發工作,並例行登記。
5.3.5 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品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5.4 接聽電話的有關規定。
5.4.1 任何值班保安一律要文明禮貌接聽所有電話。
5.4.2 外部來電找人一定要快速準確接轉清楚,儘可能地找到相關人員,如被找人員不在,應儘快回覆對方,並記好對方所交待的一切事宜,以免造成時間上的損失。
5.4.3 非公事的一切外線,一律不許轉接(特殊情況下可代為通知)。
5.4.4 非公事所有保安不得撥打工廠的外線電話。
5.5 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5.5.1 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及車輛。
5.5.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5.5.3 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5.5.4 非洽談公務人員及車輛,或是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5.5 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保安員工手冊 篇6第一章 崗位職責
(一)總經理職責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決策,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調查瞭解保安服務市場行情,制定本公司的發展思路和決策,開拓市場,促進公司發展,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業務,承擔民事責任。
3、按照高效、精簡的原則,科學編制公司行政機構設置,選拔、聘任公司的中層領導幹部。
4、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組織實施年度經營計劃。
5、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隊伍管理。
6、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愛護員工,解決好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實際困難,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7、掌握和審籤本公司各項財務經費的開支,審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8、做好其他分管和應當總經理決定的事項。
9、完成上級主管行政機關交辦的工作。
(二)副總經理職責
1、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事務,配合總經理抓好公司的經營、管理,全力做好分管工作。
2、按照總經理和經理辦公會所確定的工作目標和要求,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檢查督促各部門貫徹執行,抓好落實。
3、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抓好隊伍的教育、培訓管理,負責查處員工違法違紀事件和各種事故。
4、定期組織、收集、分析綜合各項業務工作和隊伍管理方面的情況,提出工作對策和建議,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宣傳工作。
5、協助總經理搞好公司機關的行政管理和車輛管理,負責車輛維修、文件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
6、完成總經理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當總經理臨時不在位的情況下,由總經理授權代行總經理職責。
(三)辦公室兼人力資源部職責
1、負責辦公室的接待工作。
2、負責各項會議及相關活動的組織,做好會議簽到及記錄,並對會議精神的傳達與貫徹情況進行檢查與督辦。
3、負責各類文字工作的起草、整理與規範及信息的收集、整理與反饋。
4、負責公司印章的使用與管理,認真落實登記制度。
5、負責公司辦公設備設施、辦公耗材的購置、貯存及發放管理。
6、協調處理公司各部門及員工之間的關係,構建團結和諧的戰鬥團體。
7、負責(督促)勞動合同的簽訂(續簽)工作,建立員工電子檔案。
8、負責各部門的工作績效考核與崗點督察檢查工作。
9、按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項事宜。
10、負責公司員工流入與流出管理,履行並規範各種管理手續程序,做好員工工資核對工作。
(四)辦公室兼人力資源部主任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日常辦公事務,當好領導的參謀,協助總經理搞好各部門之間的綜合協調,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督促和檢查,建立並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促進公司各項工作規範化管理。
2、負責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的督察和考核,做好員工考勤、工資的審核和員工的勞動保障工作,處理、解決好員工與公司的各種勞資糾紛。
3、負責公司的公文、資料、信息收集和宣傳報道工作,加強內外的聯繫與溝通,保證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
4、負責起草公司各類文件,做好文件資料的整理、歸檔、保存及各種文書的打印、報刊徵訂、分發工作。
5、負責公司來往文電的處理和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司會議、文件、決定的事項並進行催辦、督辦、查辦,狠抓落實。
6、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車輛的管理、維修、審核、燃油的發放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固定資產的統計管理。
7、做好對外聯絡宣傳和接待工作,促進公司與社會各界的廣泛合作和友好往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人事、辦公室內勤職責
1、在辦公室兼人力資源部主任的領導下,做好公司各種文檔、資料、保安服務合同、人事檔案、勞動合同、固定資產登記與保管工作。
2、做好勞動保險、員工福利、工資考勤審核、打印等工作。
3、做好公用物品發放與管理工作。
4、做好來人來訪接待及各種會議準備工作。
5、做好後勤保障和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6、負責公司各類文書、資料的傳閲、轉遞、歸檔與存檔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糾察隊職責
1、在公司和人事部的領導下,負責一線崗點執勤隊員的隊容風貌、勞動紀律、內務衞生等方面的糾察任務,認真搞好登記、簽字手續,發現好人好事要及時上報,有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糾正督促其改正。
2、採取普遍糾察與重點抽查的方式,每天必須抽查5--6個崗點,糾察中要認真履行職責,採取看、問、查的方法,全面瞭解各崗點執勤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每天糾察發現的問題,第二天及時反饋給相關的大隊長,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護衞部和公司領導。
3、詳細做好糾察情況記錄,搞好糾察情況綜合分析和通報制度,每週一小報,每月一份糾察情況綜合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糾察崗點個數及人數,好的崗點及突出的人物和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和整改的建議,起草糾察通報,表彰好的崗點人和事,通報突出的崗點及重點人和事。
4、督察隊員履行巡邏檢查職責時,必須按規定着保安制服,檢查記錄要真實,不得弄虛作假。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督察事項。
(七)財務部職責
1、負責審核財務憑證、登記總帳、資產負債明細帳、損益明細帳、固定資產明細帳、規範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可靠、完整。
2、月底編制財務報表。
3、開具服務發票,編制各部門收入明細表。
4、負責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劃撥,登記現金帳、銀行存款帳,保護單位資金和財產的安全、完整。
5、根據單據填制記帳憑證,向税務部門報税及申報發票。
(八)財務部經理職責
1、依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政策、制度的規定,提出本公司財務決策建議,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以確保資金的有效運用。
2、負責本公司勞務費及其他費用回收及支出的帳目現金管理,嚴把票據合格關,負責各種單據的審核和各種報銷的審驗,票據要合法合規,報銷要符合公司的規定。
3、負責制定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嚴格財務帳目管理,各種財務報表要及時準確,帳目要規範有序。
4、負責各種財務數據的統計上報,做到詳細、準確、無差錯。
5、負責員工工資的核算與發放準確無差錯。
6、做好公司年度預算決算工作,按照有關法規,負責處理公司與工商、税務事宜,交納應交款項,力求正確無誤,避免遭受無謂損失。
7、嚴格執行公司財務制度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本公司所有經費支出實行“先報告,後審批,再列支,不得超支”的原則。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經營部職責
1、本着“合法經營,信守合同”的原則,負責警用裝備器材、消防器材(以下簡稱器材)等相關器材的經營銷售工作,包括:
①器材銷售合同洽談和合同管理。
②器材銷售門市部的日常管理。
③器材銷售後的售後服務管理。
2、負責器材的採購及庫房的管理工作。
3、完成其它服務性工作。
(十)經營部經理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技防市場開發、產品的銷售等工作,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2、誠實守信,合法經營,依法納税,遵紀守法。
3、組織市場調查,廣闢信息渠道,擴大業務範圍。
4、提高服務質量、做好售後服務工作。
5、嚴格財務制度和商品管理,定期盤點庫存物品,做到帳目與實物相符,嚴防資金和物品流失。
6、嚴格規範經營活動中各種行為,嚴禁違規,禁止套開票據,嚴禁損公肥私,以次充好,坑害顧客或以公司名義從事個人經營活動。
7、根據經營效益情況,核發員工的工資、獎金等福利待遇。
8、嚴格控制和掌握進貨渠道、資金、數量,確保物源的質量,不得參與傳銷等違法經營活動。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保安員工手冊 篇7一.崗位職責
1.保證店面正常經營;
2.負責店面人員、財產、商品的安全;
3.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和操作;
4.負責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聯繫,
二.主要工作:
1.負責商場人員、商品、物品的安全,負責維護商場的治安秩序,處理突發事件;
2.負責商場稽查,防止偷竊並對盜竊行為依照公司規定處置;
3.負責安全員、消防員、稽核員的工作指導和員工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定期進行考核;
4.負責上級領導、外賓來公司時護接、護送,保證安全;
5.協調政府各治安部門和相關治安部門的業務關係,協調與公司各部門之間的關係,確保商場安全;
6.指導領班、組長工作,負責他們的考勤,督導領班對其員工的考勤,組織實施應急措施;
7.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負責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實施超市商業營運規範的消防管理規定,指導各用户制定相關的消防制度,發現隱患及時與當地有關保安、消防負責人聯繫,共同制定整改措施並報告行政部經理;
8.負責商場消防設備(噴淋、煙感、通風閥、消防栓.乾粉滅火器.自動監控)的檢查完善,隨時保持良好運行狀態。協助工程部對消防泵、管道、水箱、消防電梯的檢查維護;
9.負責消防器材的配製、檢查,負責應急方案的制定實施,負責義務消防隊員的專業培訓和定期演練;
10.負責疏導店前交通,保證通道暢通。
三.輔助工作:
1.負責警員警械的檢查、更換;
2.負責消防員工的管理教育;
3.負責員工的業務培訓,定期組織業務知識學習(含對外學習班)定期進行消防知識考核;
4.收集、整理、保存商場的稽核和消防檔案的資料;
5.防止購物車輛的丟失和損壞。
保安員工手冊 篇8一、防止非營業時間客人及非工作人員進入商場,並負責檢查進出人員所帶的物品,負責商場安全;
二、在營業時間應注意進出人員的動態,發現可疑情況可進行有禮貌盤問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三、可勸阻衣冠不整或可疑人物進入商場;
四、嚴格控制違禁品和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工具、材料進入商場;
五、對搬遷的業主/租户,按照有關規定認真核準有關證件後放行;
六、保護植物及裝飾品完好,嚴防破壞;
七、檢查保護公共場所的設施,各層、各單位門窗不受破壞,不被盜竊;
八、檢查各層消防器材情況,如有丟失,破損及時上報;
九、檢查各裝修單位的消防及治安情況,對施工單位的違章行為進行勸阻、糾正、 制止;檢查施工,裝修人員證件,防止各種破壞及盜竊行為發生;
十、檢查所管轄各層的治安情況,發現可疑人員或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十一、勸阻、制止兒童在扶手欄杆、扶梯或電梯上玩耍;
十二、勸阻、制止兒童在商場內追逐、玩鬧;
十三、禁止在商場公共場所就座睡覺進行飲食或不雅行為,指定區域除外;
十四、檢查各層衞生間、電梯廳、走火通道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十五、留意對講機呼叫情況,與其他崗位保持聯繫,防止各種治安、消防事故發生;
十六、服務熱情周到,文明執勤,有求必應,有問必答,切不可推搪或答"不知道";
十七、保護良好形象和精神狀態,注意儀容儀表、禮節禮貌;
十八、完成上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保安員工手冊 篇91、服從領導命令,盡職盡責,一切行動聽從指揮。
2、上崗着裝整齊,精神振作,以禮待人。
3、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不貪污受賄,不徇私舞弊,不包庇壞人。
4、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平等待人。
5、遵守和維護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訓練和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
6、熟悉崗位職責,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的工作。認真檢查設備設施,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隱患,並及時報告上級。
7、愛護公共財物,對崗位一切設施設備不得隨意使用。
8、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及值班制度,對崗位發生的各種情況認真處理,並做好詳細的書面記載。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時交接班。
10、禮貌接待來訪人員,並做好登記。
11、遇有緊急、突發性事件,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12、認真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保安員工手冊 篇10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公司時,應遵守本制度規定,由保安負責管理。
第二節 保安職責及工作要求
第一條 保安職責
1、確保公司財產,人身安全管理。
2、加強進出廠區人員、車輛、貨物及攜帶物品管理。
第二條 保安工作要求
1、準時上班,做好各班次交接工作,堅決杜絕遲到、早退現象。
2、上班時間,保安必須穿工作裝,佩戴工作帽,總體做到衣着整潔、站立有型、建立威嚴、樹立形象。
3、值班保安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杜絕空崗、缺崗現象。
4、加強夜間巡邏,注意安全防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於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彙報當班隊長,由其處理,防止事故造成更大損失。
5、加強進出廠區管理登記,以備再次查閲,對於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解決。
6、維護公司公共設施管理,如:消防栓、滅火器、娛樂設施等公司財產。
7、維護保安室周邊環衞工作,確保保安室地面乾淨,枱面整潔,保安室無堆放任何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三節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一條 員工出入廠區,必須佩戴好廠證,並自覺接受保安工作人員檢查。
第二條 上班時間,員工出入廠區必須佩戴廠證,穿好工衣,總的要求要做到: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上班時間,員工因公務、請假等需要外出,必須出示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批准的《人員外出放行條》,到行政部辦理外出授權手續,同時當值保安登記後方可放行。
第四條 因公事需進入公司者,應填寫《外來人員來訪登記》,領取及佩戴“來訪證”進入公司,離開時向當值保安交還“來訪證”,由當值保安在登記表上填寫出廠時間,存檔以備查閲。
第五條 政府機關、客户如有必要進入公司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經劃定准許參觀的路線經行政部核准後通知各有關部門並派員引導參觀。陪同人員需佩戴“陪同證”,政府機關、客户人員需佩戴“參觀證”,否則不予進入車間。
第六條 參觀非經劃定准許參觀之區域者,需呈總經理批准。
第七條 參觀時間基本以上班時間為限,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准。
第四節 車輛出入管理
第一條 車輛憑相關部門批准的《派車單》離開廠區,保安憑單予以放行,否則追究當事人及當值保安人員責任。
第二條 外來車輛經門口保安核查如需進入廠區時,需嚴格登記後進入。外來車輛空車出門,經保安查驗並簽註時間後出門,如有裝載物品,需提供相關部門核籤的《出貨單》、《物品放行條》等。
第三條 車輛進入廠區,保安工作人員要指引車輛按區域、依序、規範停放。
第五節 物品出入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出入公司物品清點管理,物品出入公司,保安有責權根據單據對物品進行清點,並履行登記,或將相關攜帶物品外出批准單存檔以備查閲。
第二條 物品放行需要公司授權人核籤的《物品放行條》,相關人員填寫《物品放行條》時,需規範化,數量部分全部大寫,例如出貨11箱,需填寫:(壹拾壹整)箱。負責人簽字審核時,如發現未按規定填寫,則不允簽字,未按規定填寫的《物品放行條》保安室不允許放行,否則出現問題,當事人及負責人一併處分。
第三條 外來公司人員攜帶自備工具和物料入廠,由其填寫《來廠人員自備工具、物品清單》,經保安確認後方能進出,外出並嚴格核對檢查無誤後准予放行。
第六節 附則
出入公司廠門時,保安若發現有異常,保安隊長立即填寫《異常報告單》,交行政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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