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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冊制定(精選11篇)

員工手冊制定(精選11篇)

員工手冊制定(精選11篇)

員工手冊制定 篇1

總 則

公司品質政策:全員參與品管 持續提升品質

滿足客户需求

公司環境政策:全員參與環保,監控有害物質,維護生態平衡

公司安全政策:安全至上,全員參與,災害為零

為了使員工瞭解本公司及清楚自已擁有的權利及必須承擔的義務,使員工有一個標準的行為規範,特制定本手冊。

本手冊由管理部人事科負責釋義!本手冊為內部文件,未經允許不得向外傳播,員工入職時必須仔細閲讀該手冊,並由人事科進行引導培訓,請愛惜本手冊。

目 錄

第一章 公司簡介

第二章 僱用制度

第三章 員工薪酬福利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五章 紀律處罰

第六章 宿舍管理

第七章 溝通管理

第八章 安全衞生

第九章 釋義

第一章

公司簡介

東莞採味軒食品有限公司是由深圳捷利寶實業有限公司投資20__年成立,公司是家專業生產高温肉製品為主的生產企業,擁有先進的生產設備及完善於的檢測設施;公司位於東莞大嶺山雞翅嶺管理區,工廠總佔地總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僱用制度

1.公司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招工、用工手續、聘請員工根據各工種需要,不受民族、性別、宗教信仰、政治地位、膚色限制,遵循公平自願的原則,視其對某一工作是否合適,以該工作的專業常識為標準進行考核,凡身體健康,履歷清楚,證件合格齊全,年滿18週歲,具備民事能力,通過考核符合錄用條件的,均可被錄用,同時在聘任時期,不得使用暴力。

2. 員工錄用條件

2.1按照公司要求提供了真實有效的離職證明、社會保險轉移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2員工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真實情況相符;

2.3員工經體檢身體健康、符合從事錄用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且體檢信息真實;

2.4員工符合錄用崗位職位描述的工作能力要求。

2.5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工作流程。

3. 應聘者按本公司要求填寫“個人資料表”,且保證所填寫資料、證書,以及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3.1任何資料之變更,員工必須及時通知管理部人事科修改。

3.2提供虛假資料或未及時向公司提交資料之員工,公司將以無償辭退處理;如涉及到相關法律責任時由員工自行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3發現員工有以下情況,將立即辭退,並無任何補償。

3.3.1當前陷於任何司法案件.

3.3.2曾在本廠服務後辭職未滿六個月或被辭退者(除總經理特批外)

4. 員工被錄用後,試用期三個月,10號(含)前入廠的,試用期從入廠當月算起,10號(不含)以後入廠的,試用期從入廠下月算起;試用期滿,由直接上級領導提交《轉正申請單》.

5. 新進人員一週內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公司將予以無償辭退;出勤未滿7個工作日之新進人員需離職者將視作自動離職,公司不予結算其薪資。

6. 報到程序: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的日期內報到,如無充分理由,逾期不予辦理,其程序包括:

6.1到管理部人事科報到,向人事科提供身份證原件、近期彩色寸照二張、學歷/技能證及健康證原件,以便辦理入職手續,人事科在檢查其相關證件是否真實有效後複印存檔,身份證及學歷/技能證原件歸還本人。

6.2簽定勞動合同(因員工個人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及時簽訂的,相應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及安排宿舍。

6.3參加新員工入職引導培訓(引導培訓為無薪),引導培訓將安排在報到的第一天,主要介紹公司概況、消防、安全、衞生知識、員工手冊,以及與公司有關的一些其它規章制度,新進員工必須經過職前培訓後方可上崗。

7.終止合同:員工若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不適合公司工作,公司將視情節之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罰,直至勸退、辭退。辭職員工離職當月未滿整月,不發全勤獎。

7.1試用期內,公司可辭退員工,員工也可辭職,辭職員工應提前三天申請,按正常辭職手續辦理。

7.2試用期內員工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即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可以立即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不作任何補償:

7.2.1提供虛假學歷證書、工作履歷及離職證明,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填寫內容不真實;

7.2.2試用期考核不合格;

7.2.3不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7.2.4工作態度消極、缺乏團隊合作精神;

7.2.5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7.2.6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7.3試用期後,公司員工辭職一律須提前30天或以未結算工資的20%替代通知期,故意違犯公司紀律或犯有嚴重過失者,可即時辭退,並無任何經濟補償,視情況賠償因過失造成的壞金額,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糾其刑事責任.

8. 辭職程序:

8.1申請人填寫《離職申請表》(一式二份)先後交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依次審核批准,實際離職日期以部門主管簽名日期起算。

8.2離職到期日上午10點前,辭職者持廠證、鑰匙、工作服/帽/鞋等到管理部人事科辦理離職手續.

8.3人事科整理及打印離職人員工時經離職人員簽字確認後開出《離職清單》.

8.4離職者持《離職清單》到本部門辦理工作及物品交接手續.

8.5離職者將個人行李搬到保安處,由值班保安對行李進行檢查並辦理退宿手續後簽名.

8.6當日下午16點前將各項已簽字完畢《離職清單》交人事科,由人事科開出《放行條》後在指定地點等待財務部結算工資,當日未能及時交《離職清單》人員,薪資結算於次日下午16點辦理.

8.7申請離職已獲批准人員需取消離職者,須在申請離職日未到期內向部門主管申請取消離職,經部門經理批准後由人事科取消其離職申請.

第三章

員工薪酬福利

1.公司員工的薪級實行職務給予制,按其所在職位,職責輕重給予薪資,試用期內薪資原則上從該職務最低級定薪,

2.員工薪資從報到工作之日起計算,每月15日發放上個月薪資,遇節假日提前一天發放,管理員薪資實行保密原則.

3.薪資結構:由基本工資、全勤獎、加班工資、獎金、其它補貼組成.

4.當月無遲到、曠工、請假(病假一天除外),每月均可享受80元全勤獎;高温/低温作業人員或公司確定的特殊工作人員可享有職務補貼.

5.公司免費為全體員工提供食宿及各類康娛設施.員工必須遵守相關規定,違返者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6.公休

6.1員工享有法定節假日:春節3天、元旦1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公司發給法定期間的全部工資。

6.2員工連續工作滿一年者,每年給予帶薪年假,以上年假中計算週日在內;員工連續工作滿二年者,每年均享受帶薪休假1天(8H),連續工作滿三年者,享受3天有薪休假(16H),依此類推,以享受5日為上限,以後不再增加。

6.3凡入職滿一年人員均享受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

6.4如因公司原因放假超過7日者,超過天數按半日薪資計算,扣除當月全勤獎。

7.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實際情況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

8.年終舉辦員工聚會。

第四章

考勤制度

1.每週正常六個工作日,每日工作八小時.

1.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00開始

1.2因生產任務或水電供應等異常情況,將視情況調整上/下班時間,適逢法定假日上班者,公司將按勞動法向勞動者支付上班工時工資.

1.3因待料原因放假,以放休處理,晚上需加班者扣除白天放假工時.

1.4因公力派外工作人員以正常上班工時計(除週日外),超過正常工作的工時除有特殊證明外,一律不計加班工時.

2.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均屬缺勤,凡當月缺勤均扣發全部全勤獎(病假二天提供證明除外).

2.1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包括加班)五分鐘(含)以上,30分鐘以內才上班者或未到下班時間提早30分鐘(含)內下班者,記警告一次;當月累計遲到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記警告一次並罰款20元/次。

2.2除週休日、法定節假日、公務出差,未能出勤上班又未辦妥請假手續者為曠工.

2.2.1曠工一律扣除該未上班時段三倍薪資.

2.2.2當月連續曠工3日(含)、月累計曠工7次、全年累計曠工15次者以自動離職處理,所有應發而未發之工資原則上一律不予發放(特殊情況提請總經理裁決)。

2.3請假規定

2.3.1因故不能出勤者,特殊情況外,須提前1日提出書面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離開.

2.3.2請假請假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

2.3.3若因遲到早退等私人原因,事後補寫請假申請單者,一律不準請假,當事人及籤核人記書面警告一次.

2.3.4病假可於發病當日請假,嚴重者可託人請假或電話請假(必須經部門主管口頭同意),請病假須提供鄉鎮級以上醫院醫生休假證明(連同付款憑證),病假一天(含)以內者免扣當月全勤獎,請假二天(含)以內者扣全勤獎1/2,二天以上的扣除當月全勤獎。

2.3.5事假一天(含)以內報請部門主管批准;請假一天以上,三天(含)以內報請部門經理批准;請假三天以上呈請總經理批准.

2.4婚假為3天(員工入本公司前登記結婚或再婚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婚假須提前一週向本部門申請),喪假為3天,喪假僅限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以上道路交通費由員工自理,返廠後必須遞交喪假證明.未交證明者一律以事假處理。

2.5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6哺乳假:不滿週歲嬰兒,每天兩次,每次30分鐘。

2.7工傷期間除全勤獎外的工資及一切福利、補貼按100%發放。

2.8任何請/休假不可自動延假,因特殊原因必須延假者應向本部門最高主管/總經理提出申請並經批准,否則按曠工處理。

2.9適逢星期天的請假均計入請假時間內。

3.打卡規定

3.1本廠除免考勤登記人員外(經批准的特殊工作人員),其餘人員上、下班(包括加班)時,須持本人考勤卡親自在指定地點刷卡,以記錄出勤。

3.2上班時間請假者須刷卡後下班;如有輪班用餐者,依用餐時間比照處理。

3.3因考勤機故障未刷上或未能準確或正確計時的,應填寫《未刷卡證明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交人事科給予籤卡,否則該段工時段以曠工論;無任何特殊情況下當月內最多可籤卡三次,超過三次不予記錄。

3.4因公務外出且不能當天下班前返回工廠刷卡者,須於次日填寫《未刷卡證明單》經上一級領導籤準後交人事科籤卡。

3.5嚴禁代人刷卡或託人刷卡,一經查獲依獎懲規定連帶處分。

4.加班工作

4.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公司將視情況安排加班.

4.2特殊規定外,加班工作報酬為平常工資的150%;法定有薪日被安排加班而又不能於近期內給予安排補休的,公司將支付平常工資的300%作為該工作加班之補償.

4.3無部門最高主管簽署之連班/直落加班申請,任何人不得在30分鐘內刷卡或刷連卡(即上、下班一起刷);中午直落加班者扣除用餐時間0.5H.

4.4當月加班時段內請假超過三次(含)則扣除當月全勤獎;加班時段無特殊原因曠工者,扣除加班申請時間段三倍薪資。

第五章

紀律處罰

為維護公司及廣大員工的共同利益,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公司對違紀員工,不論其職位高低,有絕對的公平、公正處置的權利。對犯有詆譭公司信譽、觸犯員工手冊,玩忽職守、危害公共利益的員工施以適當的處罰。

1.處罰

1.1不論何種違紀,根據《員工手冊》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處罰可以並處.

1.2處罰執行部門:行政人事或員工所在部門.

1.3員工在接到《員工處罰通知》後,如有異議,需在《員工處罰通知》上寫“上訴”並需在24小地內以書面形式解釋不能接受之理由向管理部經理申請.如不申請核查又拒籤者,處罰同樣生效並按處罰通知單上的處罰加罰一倍.

2.處罰的種類

2.1分罰款、書面警告、記小過、記大過、勸退、辭退。

2.2三次書面警告,等同於記一次小過。

2.3.三次小過等同於記一次大過。

2.4當年度三次記小過,予以辭退。

2.5當年度二次記不過,一次記大過,予以辭退。

2.6當年度二次記大過,予以辭退。

2.7記過説明:記小過的普工員工罰款50元,管理級員工罰款100元;記大過的普通員工罰款100元,管理級罰款200元。

2.8書面警告説明:書面警告書單一處罰時,需扣款20元/次;書面警告與罰款並處時,書面警告不作罰款依據。

2.9違返廠規情節嚴重者,解僱後永不錄用,違返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2.10獎勵可以功過互抵,後功可以抵前過,但前功不能抵後過

3.員工有以下不當違紀行為,將予以處罰。

3.1員工有以下不當違紀行為之一,予以罰款5元/次處理

3.1.1工作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妨礙他人工作,情節輕微者

3.1.2正常班人員24:00後未熄燈者

3.1.3塗寫牆壁、機械,有礙觀瞻者

3.1.4不按先後順序排隊打飯者,刷卡插隊者

3.1.5廠區及宿舍區用水電後不隨手關水、電者

3.1.6違反勞工安全、衞生規定,情節輕微,未發生損害者

3.1.7檢查或監督人員不認真執行職務者

3.1.8出入廠區拒絕保安人員查詢者

3.2員工有以下不當違紀行為之一,予以罰款10~50元處理.

3.2.1工作時間精神不振,打瞌睡、偷閒、怠工者

3.2.2無適當違抗上級主管合理指示,情節輕微者

3.2.3出入廠區或攜帶物品不配合保安人員檢查及公然侮辱、威脅,情節較輕者

3.2.4損壞工廠財產情節輕微者

3.2.5浪費工廠人力、物力、財力,致使工廠蒙受損失情節較輕者

3.2.6違反工廠各項規章命令,情節較輕者

3.2.7違反公共安全衞生規定

3.2.8上班時做與工作無關之事者

3.2.9對同事惡意攻訐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3.2.10非設備故障或原料不足原因,故意降低產量標準者

3.2.11未按作業流程作業,造成錯誤情節輕微者

3.2.12宿舍外亂扔垃圾、潑水者

3.3員工有以下不當違紀行為之一,予以罰款50元-100元處理.

3.3.1辱罵、威脅管理、質檢及保安人員,造成不良影響情節嚴重者

3.3.2未遵守公司物品放行制度,致使公司財務外流

3.3.3不服上級合理安排者

3.3.4在非吸煙區內吸煙者

3.3.5管理不善或防範疏忽致使工廠受損或釀成事故者

3.3.6品行不端或行為粗暴,屢勸不聽者

3.3.7未按指導書作業,嚴重影響生產或產品質量者

3.3.8拒絕服從主管人員之合理指揮、督導,工作態度散漫者

3.3.9非專業或指定人員使用有關設備,造成損失者

3.4員工有以下不當違紀行為之一,予以辭退處理.

3.4.1一年內違反規章制度,被記大過三次,未能依規定抵銷者

3.4.2利用社會不良分子解決公司內部問題者

3.4.3非法煸動或以強暴脅迫手段促使他人怠工、罷工或集體離職者

3.4.4營私舞弊、挪用公款者

3.4.5辦事不利、疏忽職守,致工廠受損有具體事實且情節嚴重者

3.4.6在工廠內酗酒,打架鬥毆,偷竊、賭博、妨礙風化情節嚴重者

3.4.7對工廠主管或其他人員實施暴力行為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

3.4.8惡意散佈不利工廠之謠言或挑拔勞資雙方感情者

3.5凡補辦ID卡扣罰25元/張.

3.6公司保留對於員工違反以上沒有包括的不當行為採取適當處罰的行政管理權利.

第六章

宿舍管理

1.宿舍由行政科統一管理,負責宿舍管理督導及安排。

1.1每間宿舍成員輪流值日,當日值日人員負責本宿舍內衞生、秩序。

1.2新進人員統一由行政科安排牀位;員工如需調換房號、牀位須親自向行政人員提出申請,行政人員視情形予以同意並更改員工住宿資料.

1.3申請人在未經同意調換所申請宿舍房號、牀位前,不得私自調換,違者予以10元/次罰款。

1.4需外宿人員需填寫《外宿申請單》經批准方可生效,外宿人員暫不提供其廠內住宿條件, 除夫妻雙方在本廠服務滿一年申請外宿獲批准的,公司經予補助元/人.

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予以 元/次罰款.

2.1入住人員不按規定服從管理部統一安排及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者.

2.2不節約水電,上班時間內未關緊水喉及燈.

2.3晚上23:00後在宿舍區放音樂或大聲喧譁妨礙他們休息者.

2.4在宿舍陽台上曬東西及往樓下扔垃圾、倒水等.

2.5不愛護公共環境及設施,在宿舍區域亂塗畫.

2.6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及使用高功率電器。

2.7住宿人員若違反有關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依行政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懲處、賠償或取消住宿權。

第七章

溝通管理

1.公司鼓勵員工的參與意識,歡迎員工對公司各項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範圍包包括:提高工作效益,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耗費,改善設備使用及一切有利於公司發展的其它建議,如建議一旦被公司接受採納,公司給予建議人適當的獎勵,以提高員工士氣.

2.員工對上司不滿或認為應該可以投訴均有投訴的權利.

3.建議與投訴均採用書面形式,投入公司專設的意見箱內,由行政科統一收集,分類整理後,交責任部門處理,並追蹤結案,並向總經理呈書面報告。

4.員工向公司建議或投訴,公司認為是積極的態度,信任的表示,公司將慎重考慮措施並加以改進.

第八章

安全衞生

1.嚴禁工作區域內吸煙 附:公司禁煙通知

自20__年1月18日起嚴禁在公司辦公區域、生產區域廠坪、一、二樓及電房、鍋爐房區域吸煙。違者一次罰款人民幣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三樓辦公室設會議室為吸煙區,其它室內嚴禁抽煙。如違反,按規定處罰!

2.非電氣作業人員不得裝拆修理電氣設備。

3.愛護公司公物,注重所有設備的定期維修保養,節約用水、用電、易耗品。

4.全體成員都應樹立公德意識,嚴格自律,尊重清潔工作人員的勞動成果,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愛護公共環境;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煙頭、雜物,如在公共場所發現有紙屑、雜物等,應隨時撿起放入垃圾桶,保持公司清潔。

5.安全衞生,全員參與,做好各項防火防盜防事故發生。

6.應急電話:火警:119 匪警:110

第九章

釋 義

1. 公司:東莞採味軒食品有限公司

2. 員工:泛指所有生產工人、品質員、組長、保安、司機、技術員、主管、經理等.

3. 其它各類規章制度另行公佈.

4. 本《員工手冊》自20__年1月18日開始生效.

5. 本《員工手冊》於進廠當天進行培訓,員工必須認真細閲,切實領會.

6. 本《員工手冊》未盡錄之處,公司保留解釋、修改和補充的權利。

員工手冊制定 篇2

一、致公司全體員工

每次增添新人,我們都非常高興。首先要祝賀我們的新員工,經過嚴格篩選,你們在激烈的競爭中脱穎而出,成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員。公司董事會向你們表示熱忱的歡迎,感謝你們選擇了公司,感謝你們將自己的青春年華和為事業奉獻的熱望託付給了公司。

同時,感謝已經在公司工作的廣大員工。你們中的許多人,為了公司的發展,兢兢業業,犧牲了很多個人的東西。正是由於眾多公司人員的團結進取、忘我付出、艱苦拼搏,我們公司才有創業以來的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直至發展到今天這樣的規模。正因為如此,公司每次在制定重大的發展戰略時,每一位領導都非常審慎、凝重。因為我們都很清楚,員工選擇我們公司,就是對公司的信任,就是把對生活、對事業和對人生理想的追求託付給了公司。公司只有不斷髮展,才能為我們廣大員工提供一個施展才能、實現人生價值的舞台,才能讓我們的員工找到自己理想的位置,獲得應有的報酬、榮譽和尊嚴。

如果我們把企業比作一艘船,那麼這艘船上承載的,就是員工的利益和追求;這艘船最根本的驅動力,就是我們的全體員工。從公司層面來講,我們一直強調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強調為員工的發展提供機會,創造舞台,並且已經開始着手建立一套科學公平的工作績效評價體系。通過建立動力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保障機制和選擇機制,達到人性化管理和理性化管理的完美結合。從另一個層面來講,企業與員工的關係是相互依存的:沒有全體員工的努力,企業就不可能持續發展;企業若不能持續發展,就不可能為員工提供發展的機會。我們將努力讓企業進一步發展,讓每一位員工都感到作為一個XX公司人的驕傲和自豪。同時,我們也要求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要時刻記住自己是一個XX公司人,你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你的每一件工作都直接關係着企業的盛衰存亡。每一個XX公司人都應該積極維護我們公司那種充滿活力、健康向上、積極進取、富有使命感和責任感的企業形象。

公司正在系統地進行經營變革,管理創新,重新整合我們的企業文化,每一位XX公司人都應當積極參與。只有參與才能更好理解,只有理解才能達致共識。公司的制度規範需要每個XX公司人自覺遵照執行。我們不能有任何違背公司利益(同樣也是員工利益)的言行,這也是一種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我們大家都希望、也一定會看到,在全體員工的努力推動下,公司將一步步接近我們的目標,而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會在公司這個朝氣蓬勃、不斷進取的現代化企業中,迅速成長!

過去的輝煌屬於大家,美好的明天讓我們共同去創造!

二、公司簡介

XX公司的性質和行業屬性。

公司產學研概況。

XX公司技術、銷售概況。

XX公司擴大投資概況。

三、企業文化

企業宗旨:

企業理念:

管理理念:

經營理念:

質量理念:

發展理念:

企業吉祥物:

四、組織架構

五、員工行為準則

(一)基本準則

1、公司倡導“”的企業理念。

2、全體員工的一切工作行為,都須以“”為準則。

3、做每一件事、説每一句話之前,都應該先考慮一下是否符合我們企業的目標、宗旨和精神。

4、每位公司員工都應該為公司的整體利益而進取和自律。

(二)職責權限

1、員工除本職日常工作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2、員工未獲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任何獲取薪金的工作。

3、每位員工的工作必須對上級和下級負責,無下級的員工對手中的產品或服務負責。

4、員工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三)業務交往

1、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酬金或回扣,否則將構成受賄。

2、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不正當利益。

3、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4、員工的直系親屬從事可能會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業務時,員工應向公司申報,並提出職務上的迴避。

5、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給予的回扣和佣金,應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以衝抵成本。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處。

6、員工在公司以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7、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尤其是涉及以下四點的,應謝絕參加:

(1)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

(2)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3)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4)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8、所有員工都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各種經營管理信息,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及內部資料。機密文件和資料不得擅自複印,未經特許,不得帶出公司。

9、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他未予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及相關信息。

10、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11、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如交通工具、電子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

12、全體員工都有義務和權力對違反以上準則的行為向公司各級主管以至董事長投訴。

13、接受投訴的部門和員工,應當為投訴人嚴格保密,並及時做出處理和答覆。

六、員工行為規範

共同行為

1、每位公司員工都有義務、有責任遵守此行為規範。

上班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和生產部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制定的上班時間執行。

2、上班時,儀表以及衣着服飾應保持莊重、整潔、大方、得體。

3、根據員工提供的個人資料統一製作工卡。員工在上班時間應佩戴工卡。

4、上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離開公司外出,應向主管説明。

5、請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工作區域進食或在非吸煙區吸煙,不高聲喧譁。

6、使用電話應注意禮貌,語言要簡明扼要。

禮貌待人

1、禮貌待人是對企業職工的基本要求。

2、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誠實,熱情友好,説話親切和藹,舉止穩重大方,處事禮貌謹慎。

3、在任何地方,碰到領導、同事、熟人都要主動打招呼,要誠懇;走路靠右邊,遇見來客,要主動讓路;遇見來客詢問,要真誠接待,熱情引導。

4、找領導、同事彙報、聯繫工作,應事前預約,輕聲敲門,熱情打招呼。

5、交談中要尊重、耐心,眼睛看着對方,插話要在談話間斷時進行。講話要誠懇,表述清晰,表達明確,語言精煉,使對方明明白白。不吞吞吐吐、詞不達意。

6、工作或生活當中與人意見存在分歧時,儘量剋制自己的情緒,尊重對方,擺事實講道理。不武斷,不爭吵,不惡語傷人。

考勤與請假

7、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如不能正常上班,需辦理請假手續。

8、請假需填寫請假單(請病假需附醫院證明),由部門主管簽署意見,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單應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9、如因急事、急病或暫時無法通知單位的,應在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建議與溝通

10、公司重視信息溝通,強調資源共享,提倡用溝通來促進管理,融洽關係,增進理解。

11、公司鼓勵員工相互間積極公開的溝通交流,反對任何不負責任的私下傳言和背後議論。

12、如果員工認為問題不能得到解決,可依次向所在部門直接上司直至公司領導投訴。公司設立董事長信箱,以接受員工的合理化建議和書面投訴。本着對當事人負責的精神,原則上不受理匿名信件。

13、作為公司的一員,員工有義務和責任主動向公司提出有關業務、生產、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4、請經常留意公告欄上的信息。未經批准,禁止擅自張貼或更改公告欄上的通告。

獎勵和處分

15、公司積極提倡熱愛公司的行為,並將對以下行為予以獎勵:

(1)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的;

(2)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

(3)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的;

(4)為公司改進管理取得顯著成效的;

(5)建議得到公司重視並有直接或間接效益的。

16、獎勵分為年度特別獎和不定期獎,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等。年度特別獎包括:

(1)董事長特別獎;

(2)管理成就獎;

(3)科技創新獎;

(4)敬業精神獎;

(5)合理化建議獎。

17、有下列過失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認識態度等的不同,給予不同的處分或經濟處罰。

A、嚴重過失:

(1)盜竊公司財物,濫用或蓄意破壞公司財產;

(2)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3)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較大的經濟損失;

(4)塗改帳單,偽造帳目欺騙公司;

(5)利用工作職權,收受他人金錢或實物,造成惡劣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

(6)嚴重違法亂紀受刑事處分;

(7)蓄意煽動員工鬧事或怠工;

(8)盜竊同事財物;

(9)在公司內從事破壞活動、窺探公司業務祕密或泄漏任何不利於公司的機密消息。

B、重大過失:

(1)未經公司許可,在外從事兼職工作;

(2)工作輕率或疏忽,導致嚴重損害員工身心健康和工作積極性;

(3)故意填報不正確的個人資料;

(4)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從事私人工作;

(5)不服從上司的命令或拒絕接受工作調派;

(6)塗改請假單,呈交偽造的醫院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欺騙公司。

C、一般過失:

(1)無故遲到、缺勤、曠工、早退;

(2)在工作時間內或當班時醉酒或行為不檢,例如嬉戲,互相追逐或喧譁吵鬧;

(3)在非吸煙區內吸煙,隨地吐痰;

(4)對上司或同事作出不禮貌之舉動;

(5)不向人力資源部報告有關個人資料的變動。

18、對三種過失,除追究經濟損失外,將按照情節輕重做如下處理:

嚴重過失:開除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重大過失:初犯——通報批評、書面檢討

再犯——開除或辭退

一般過失:初犯——口頭警告

再犯——通報批評、書面檢討

三犯——開除或辭退

19、部門負責人在處理員工過失時,要本着實事求是、治病救人的原則,與當事員工一起分析過失的原因,並提出今後改正的方法。

20、部門負責人在處分犯有過失的員工時,要作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提出一份精簡、準確的事實報告,由其上一級部門主管簽署處理意見。該報告的正本由人力資源部備案,副本由當事者本人保存。

21、對違紀現象的檢查和處理,由人力資源部按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予以實施;如有異議,由審計督查委員會複議確定。

22、每一位員工,除必須遵守此行為規範外,還必須遵守企業制定的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七、部門主管以上員工行為規範

基本準則

1、部門主管以上員工對企業生產經營負有更大的責任,每一項職務行為和經營決策都將直接影響到上級、下級及企業整體,因此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責,對公司負責、對員工負責、對社會負責。

2、各級主管應模範執行員工行為準則和行為規範,遵守社會公德,做到廉潔、公平、進取。言行與職務相一致,為員工樹立良好的榜樣。

3、各級主管不僅在任職期間,而且在與公司約定的辭職後一定時間、範圍內,都不得利用任職期間所取得的公司資源和客户資料,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對原任職企業構成直接競爭的業務。

經營管理

4、各級主管必須堅持依法經營,就本企業資產的完整與安全對公司全面負責。

5、各級主管必須貫徹公司及其直接上級制定的經營方針,準確反映經營管理情況,及時提供數據報表,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經營任務。

6、各級主管理解和執行上級職能部門的指示時,如認為該指示有明顯不當,有責任及時指出,並提出自己的建議;如建議未獲採納而執行上級指示最終造成損失時,責任由其作出指示的上級承擔。

財務及考核管理

7、各級主管必須親自指導和監督涉及自身工作範圍中的財務及考核事宜,並在其職權範圍內對本企業財務經營成果和考核狀況全面負責。

8、各級主管必須遵守財經法規,遵從考核制度,完善本企業財務管理,提升考核體系。

9、各級主管應將本企業所有財務活動置於公司財務部及直接上級的監督之下。禁止迴避監督,私設帳外帳、小金庫;禁止向公司外機構或個人出借資金、提供擔保、抵押或者其他財務承諾。

10、各級主管不得私自利用公款進行股票投資或其它未經董事長批准的金融活動。

人事管理

11、企業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制定人事政策,決定對職員的錄用、晉升和獎懲。

12、各級主管對其下屬員工負有指導培訓、考核監督以及準確評價的責任。

13、各級主管應秉公處理各項人事調整,不得基於任何私人目的來處理下屬員工的錄用、晉升、獎懲等事項。

監督監察

14、各級主管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接受公司的監督。

15、各級主管應主動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其直接上級在職權範圍內進行的監督檢查。

16、各級主管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時,應迅速向其直接上級和公司企管辦乃至董事長報告。

(1)員工人身遭受嚴重傷害,或者被司法機關拘傳、拘留、逮捕、收審或者採取其他刑事強制措施的;

(2)企業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

(3)企業被政府部門批評、處罰以及採取其他不利措施的;

(4)企業被傳媒曝光或者出現其他嚴重公關危機的;

(5)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嚴重勞動糾紛的;

(6)其他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重大意外事件。

17、各級主管的行為規範執行情況,受全體公司員工的監督。全體員工也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各級主管當面提出或向上級部門反映責任人違反制度規範的錯誤行為。

八、培訓考核發展

培訓與發展

1、公司以向全體員工提供理想之終身職業為己任。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除以勤奮的工作獲得薪酬及其它福利以外,還可以享有相應的培訓及晉升的機會。

2、公司將適時地為員工提供培訓機會,通過一系列與工作實際相結合的培訓,來協助員工規劃未來的發展。

3、新員工入職培訓

為儘快熟悉環境、開展業務,新加入公司的員工必須履行入職手續。通過入職手續瞭解公司概況、經營理念、管理模式、XX公司人應有的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感以及其他內容。

4、在職培訓

在工作過程中,為使員工具備完成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態度,公司將開展一系列的培訓課程。

5、晉級培訓

員工在晉升為上一級職務之前,需要參加晉級培訓,學習企業管理的基礎知識,以轉換角色,擔當起管理責任。

6、專項短期培訓

為使中高層管理人員開拓思維,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時也為了加強企業內外交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機,選送中高級管理人員到有關專門機構、企業選擇專業課程進行短期培訓。

7、業務培訓

(1)公司除安排各級主管參加各類培訓外,還將不定期地為各業務崗位的員工安排相關專業的業務培訓。

(2)公司會在不同範圍內組織交流,具體形式包括實地考察、專題研討等,以便將成果提煉推廣,實現資源共享。

8、專題講座

公司將在不同時期根據不同業務的發展需求,邀請公司內外的專業人士就業務、管理的最新動態以及研究成果舉行專題講座,以不斷吸收新的知識、提高自身的綜合管理及業務水平。

雙向交流

9、為增強工作實感,公司的管理人員有可能被指定到一線生產崗位去學習鍛鍊1—2個月。

10、生產崗位負責人員,也有可能被指定到公司相應職能部門工作1一2個月,以便總結提煉豐富的實際操作經驗,以利於在公司範圍內形成廣泛交流,同時進一步系統瞭解公司的整體運作。

進修

11、公司除舉辦各種培訓班來提高員工素質外,在有利於工作的前提下,鼓勵員工到大專院校或專業培訓單位進修學習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專業,形式包括脱產進修和業餘進修等。

12、參加各類形式的學習後,將結業(畢業)證、成績單及學籍檔案材料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並作為調配、選拔及任免的參考依據。

13、脱產進修的申請條件:在公司服務滿兩年以上。

14、脱產進修的審批程序:

(1)個人提出書面申請;

(2)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根據申請內容和工作需求籤署意見,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學習內容,簽署意見後,報董事長審批;

(3)獲得批准後與公司簽署進修協議。

15、脱產進修獲批准後的有關待遇:

(1)保留職務,逾期不歸,視為自動離職;

(2)進修期間的薪資及福利待遇,按照《進修協議》執行;

(3)脱產進修半年以上,進修期間原則上不予晉升職務和調整薪金;

(4)在進修結束後,憑結業(畢業)證,學習內容和學習成績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報董事長審批,學員可根據學習成績領取一定的進修資助。

16、業餘進修(包括攻讀學位、上崗培訓、職稱及其他資格證書考試、培訓等)申報程序:

(1)個人提出書面申請;

(2)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根據申請內容和工作需求籤署意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學習或培訓內容,報董事長審批。獲得批准後,與公司簽署進修協議。

17、業餘進修獲批准後的有關待遇:在進修結束後憑結業(畢業)證、資格證書等,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其學習成績後,經董事長批准,可報銷一定的進修費用。

考核評價

18、為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進和提高,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年將根據公司的目標和任務,對各部門的負責人和員工進行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將被鑑定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五個等級。

19、考核結果將與薪酬和職務升遷機會等相結合,並與年終獎金掛鈎。凡被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級者將失去加薪、晉升和評獎機會,並將被要求參加崗位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經培訓或進行崗位調整後仍連續兩次被評為“不稱職”者將有可能被公司辭退或要求下崗。

內部調動

20、工作調動將有利於發揮員工的潛質,如有需要,公司將可能根據員工能力和工作表現,調至公司內合適的部門及崗位工作。

21、公司內部調動是一種組織行為,必須經過正式批准正當手續。任何私人之間進行協議調動都是不允許的,違者將作自動離職處理。晉升機制

22、公司鼓勵員工敬業、協同、創新,併為工作敬業、進取創新、業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提供晉升和發展的機會。

23、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在“良好”以上或三年考核結果在“稱職”以上,將有機會獲得晉升,薪酬亦會相應增加。

九、入公司指引

報到程序

1、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錄用部門報到。報到程序包括:

(1)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登記手續,領取考勤卡、工作用品和資料等;

(2)與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2、加入公司時,員工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供身份證、相關學歷證明原件和免冠近照,特殊工種同時出具相關上崗證,並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

3、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3)婚姻狀況;

(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繫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4、公司保留審查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一經核實,公司保留開除的權力。

員工體檢

5、凡被聘的員工,須經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員工體檢,遵循職業病防治規範。對因病無法勝任崗位者,公司有權視其病情勸其停職治療或調換工作崗位。

試用與轉正

6、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依據。試用開始時,人力資源部和所在部門主管有責任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新進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章和規範。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具體工作崗位、領取工作用品、使用工作設備、用餐等等,儘可諮詢本部門負責人。

7、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試用期結束時間將會被順延;原則上請假時間不得超過一週。如超假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8、在此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申請,並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試用期員工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將會終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

9、試用期滿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出具是否錄用的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全員勞動合同制

10、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薪 金

11、員工薪金由基本工資、考核工資、補貼等。

12、公司將根據員工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確定工作崗位,並按工作崗位確定薪金級別。

13、具體標準按公司《工資管理辦法》精神執行。

福 利

14、公司將按照員工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15、休息日

休息日按各部門工作需要進行安排。

16、其它假期(婚假、喪假、病假、事假)

(1)公司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向直屬部門負責人請婚假,經人力資源部核實,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按X元/天計算。

(2)員工領取結婚證後,須於半年內申請有薪婚假,否則會喪失享有該假期的權力。

(3)喪假需本人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給予三天有薪喪假,按X元/天計算。

(4)其它假期需經部門主管同意核准後,人力資源部保留核查的權力。

17、宿舍與飯堂管理

員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宿舍和用膳,但必須遵守《宿舍管理規定》和《食堂管理規定》。

18、傷殘

(1)凡因工受傷,公司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員工因工受傷應立即送往公司指定的醫院治療,同時填寫《工傷事故報告表》報企管辦。

(3)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可改調其它部門工作的,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19、公司員工有機會參加公司為全體員工舉辦各類活動。

辭職與辭退

20、公司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辭職與辭退手續。

21、辭職獲批准或收到辭退通知後,當事人應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辭)職申請表》,辦理離職手續。

(1)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公司有關資料、文件、工作用品及其它公物;

(2)退還所借公司公款;

(3)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向企管辦辦理退房手續;

(4)如工作期限未滿合同規定,則須按合同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如培訓費用等。

22、從公司離職後,若重新進入公司工作,工齡將從最後一次進入公司時起計。

23、員工離職前,公司人力資源部可安排面談。

24、各級主管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時,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本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訂。

XX公司

XX年X月

特別提示

員工對本手冊有保存的義務,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員工對手冊內容的理解。

如保存並認真遵從本手冊各項規定,員工將獲得一定的褒獎。

XX公司

XX年X月

XX公司:

本人自願加入XX公司。

本人在收到本手冊後,將在一週內完成對本手冊的閲讀理解,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如有疑問,將及時諮詢直接主管或人力資源部。

簽收人簽字:

主管簽字:

年 月 日

員工手冊制定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促進公司各項經營活動正常、健康、有序的開展,本着公司與員工之間互惠互利、平等協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一般規定

一、公司經營管理者有權依照公司各項現行管理規定,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項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不得無故拒絕;

三、凡員工行為違反本《員工手冊》的規定,公司可視該行為情節輕重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四、本《員工手冊》載明的有關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聘用

第四條 公司根據發展需要聘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實際需求情況編制定崗定編報告和人員聘用方案,呈總經理批准後,負責執行內部調配工作或實施公開招聘。

第五條 員工的聘用分首次進公司的招聘和續聘等情形。

第六條 公司採取逐層聘用的方式聘用員工,即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由總經理決定聘用;部門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決定聘用。

第七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錄用或續聘:

一、《勞動法》規定不得僱傭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工作,後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審查認定學歷和工作履歷有故意欺騙行為者;

五、不符合公司規定的其他有關條件者。

第八條 首次進公司的招聘可採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託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時公司須組織實施筆試和麪試等考核錄用程序;委託中介方招聘時,相關擇錄標準和程序等事項按雙方約定執行。

第九條 公司對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均實行叁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勞動合同年限。試用期間,公司將指定人員幫助新員工儘快瞭解公司概括,熟悉將從事的業務工作,具體內容主要以本《員工手冊》為準。

第十條 員工試用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相應的,如果員工無法達到公司要求,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員工試用期滿,人力資源部將與試用部門負責人一起對員工進行考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由總經理考核),經有關程序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員工的續聘工作按本《員工手冊》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公司有權依工作需要安排員工的崗位、崗位等級、考核、獎懲、解僱等事項,公司員工應積極給予配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逐步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條 簽定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合法的原則。勞動合同的內容、條款、簽訂的程序,必須符合《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二、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公司與員工雙方必須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

三、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結合的原則。經過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既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又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分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為壹年(含試用期三個月)。

第十七條 連續服務期的要求

對經公司出資培訓後的員工,除經公司同意其離職外,必須遵守經培訓後連續為公司服務的期限要求:

一、參加境內學習培訓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服務期為1年;在6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連續服務期為3年。

二、參加境外學習培訓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服務期為3年;在6個月以上的,雙方另行約定。

三、公司為其出資攻讀大學本科的,連續服務期為4年;攻讀研究生的,連續服務期為5年。

四、如雙方簽有協議的,按協議規定確定連續服務期。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

一、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依法與員工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書。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員工在公司內的崗位等級,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三、簽定勞動合同後,可辦理勞動合同鑑定手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公司、員工可以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勞動合同變更後,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經協商未能就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一方或雙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有一方消失;

三、經仲裁和判決而終止;

四、由於不可抗力而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五、員工經批准離開公司;

六、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二十一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第二十條二、三、四、五款所列條件之一出現時;

二、員工個人要求終止勞動合同的;

三、公司與員工另有約定的條件出現。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並按本《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執行。

一、公司、員工應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及時協商是否續訂的有關事宜;

二、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在此之前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已不間斷地達到十年,或距員工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如員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對掌握公司重要商業祕密,或擔任某項重點工作的員工,公司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與其協商是否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同意續訂的,可續訂勞動合同。如員工不同意續訂,公司可將其調離原崗位,辦理工作交接,公司認為必要時,可進行離任審計。

四、勞動合同的續訂手續。公司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是否同意續訂。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後,員工應在十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員工未能按期予以書面答覆,即視其為不同意續訂,公司可按相關規定與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根據有關法規和本《員工手冊》的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均可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的;

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勞動合同期限內,在公司從事信託或固有業務、計算機、財務、機要保密、勞動工資等項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業祕密的;

2、擔任某項重點工作,工作未結束的;

3、與公司另有約定的;

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1)經常遲到、早退,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達10次的;

(2)連續曠工7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15天以上的;

(3)因員工本人的原因,給公司聲譽造成較壞影響的;

(4)拒不服從公司安排,不服從領導,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管理秩序的;

(5)採取不正當手段,索取虛假病假證明欺騙公司,經查證屬實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為他人或本人從事各種經營活動,獲取經濟收入的;

3、嚴重失職或違法違紀、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2)弄虛作假,為個人或小集團騙取經濟利益和榮譽,情節惡劣並查證屬實的;

(3)行賄、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不夠刑事處分的;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賭博、吸毒、賣淫、嫖娼、盜竊等,不夠刑事處分的;

4、泄露公司商業祕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內部資料為他人做證,造成公司經營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除第1項外,均屬於過錯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以上屬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公司連續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員工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不屬於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範圍的,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對因工負傷被確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手續

一、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經與公司協商同意,員工應在30天內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二、員工引用本《員工手冊》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條件,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解除手續;

三、公司提出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向員工出

出具書面通知,並在出具書面通知後及時為員工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公司、員工違反《勞動法》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賠償。具體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湖北省勞動合同管理試行辦法》辦理。

第二十六條 違反連續服務期的費用賠償

在公司規定和雙方約定的連續服務期內,因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償還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其賠償計算公式為:

F=(A-B)/A*C

其中F為違約賠償額,其中A為連續服務期限,B為連續服務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C為培訓費用之和。

培訓費是指培訓期間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基本薪酬和福利、交通費、住宿費、教育培訓費、培訓考察費等。參加多次培訓的,本款所提C為多次培訓費用之和。

第二十七條 經濟補償

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應當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具體按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第二十八條 員工的經濟補償金,由公司按規定標準一次性發放給員工,有下列情況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員工在合同期內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員工因本《員工手冊》規定的過錯原因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其爭議的處理按《湖北省勞動合同管理試行辦法》辦理。

第三十條 人力資源部應做好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的簽定、續訂、變更、終止、解除管理制度,規範勞動合同檔案制度,按規定及時為員工辦理各項手續。

二、按照本《員工手冊》和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需擬定書面通知的,應按規定及時通知對方。

三、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公司應下達《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抄送失業保險等機構,按規定轉移員工的社會保險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有關合同期間發生的勞動糾紛或爭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調解並妥善解決。

第四章 員工培訓

第三十二條 公司培訓體系主要由新員工上崗前的職前培訓、員工在崗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三部分組成。

第三十三條 職前培訓目的

一、使每一位具備不同工作經歷、文化背景、思維方式的新員工儘快理解公司文化,經營目標、公司規章制度、熟悉工作環境,儘早融洽到員工隊伍中,更快地進入工作狀態;

二、使新員工儘早掌握工作要領和工作程序、方法,達到崗位所要求的業務水平。

第三十四條 職前培訓內容

一、講解公司創業史、現狀、經營範圍及奮鬥目標;

二、講解公司組織機構、企業文化,介紹公司人員;

三、講解各項辦公流程,學習各項規章制度;

四、介紹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設備;

五、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三十五條 在崗培訓和自我培訓

一、公司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和發展需要,建立員工在崗培訓的制度。通過學習培訓,提高、完善和充實員工的各項專業技能,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幹和更高的工作能力;減少工作中的失誤,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團隊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氛圍;

二、公司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持續提高專業知識,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自學或接受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公司將酌情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對學習成績優異併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包括薪資晉級、職位晉升等獎勵;

三、公司鼓勵並支持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與業務有關的各項在職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公司在制度上承認員工在社會上有資質的機構院校獲得的各種學歷、學位、資格和技能證書;公司將根據員工自我培訓取得的成績及為公司創造的經濟效益酌情給予鼓勵或獎勵。

第五章 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六條 員工享有的權利

一、員工正式錄用後,公司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享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書》規定的各項權利;

二、公司員工不因國籍,民族,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社會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視;

三、女性員工享有與男性員工平等的工作權利;

四、員工有獲得勞動安全、衞生和保護的權利。公司應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

五、公司員工有權按勞取酬,公司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員工本人,不得隨意剋扣或者無故拖欠;

六、公司員工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公司應結合自身和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員工享有的基本薪酬為基礎,為其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等福利;

七、公司員工有權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企業活動;

八、公司員工享有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三十七條 員工應履行的義務

一、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遵守各項管理細則;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則,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

三、嚴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運作,確保工作流程的順暢高效,對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處及時提出報告,確保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積極學習,刻苦鑽研,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提高職業技能水平,積極參加培訓和考核;

五、創造和諧的工作環境,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發揚團隊精神,增強公司的凝聚力。

六、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七、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二)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八、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九、其他公司規定員工必須履行的各項義務。

第六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八條 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

第三十九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上班有效打卡時間為7:00時至8:30時;下班有效打卡時間為17:00時至 21:00時。

第四十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規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四十一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四十二條 考勤事項的懲處辦法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工作紀律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請假及休假管理

第四十三條 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週六和週日屬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國家法定假日,休假天數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探親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與配偶不住在同一縣市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與父母都不在同一縣市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員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住在同一縣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具體探親假期為:

一、已婚員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三、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員工探親假的往返路費自行承擔,探親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五條 病假。員工因病、傷必須住院治療,須持醫院有關證明報經公司審批同意後方可休假。未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不享有獎金,工資扣除標準如下:

一、5天內(含5天):工資扣除額=基本薪酬×52%/22.5×請假天數;

二、5天至1個月(含1個月):基本薪酬×64%/22.5×請假天數;

三、1個月以上:工資扣除額=基本薪酬×76%/22.5×請假天數。

第四十六條 喪假。員工父母、配偶等直系親屬去世,可給予3天喪假。喪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七條 婚假。員工結婚可休假3天;晚婚可另增加一次性連續休假12天。婚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八條 產假。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生育,享有90天產假;晚育享有120天產假;無故超過規定假期者,按病假處理。女員工產假期間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九條 事假。員工因辦理私事請假,應書面提出請假申請,經公司審批同意後,可以請事假。請事假天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如下:

一、3天內(含3天):工資扣除額=基本薪酬×64%/22.5×請假天數;

二、3天以上:工資扣除額=基本薪酬×76%/22.5×請假天數。

第五十條 公休假。公司員工工齡滿5年的可申請享有公司提供的公休假。工齡滿5至20xx年的(不含20xx年,下同),公休假為5天;工齡滿10至20xx年的,公休假為7天;工齡滿15至20xx年的,公休假為10天;工齡超過20xx年的,公休假為14天。員工公休假期間享100%基本薪酬。員工已請探親假的,當年不再安排公休假。

第五十一條 員工的醫療期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享有醫療期。具體按勞動部《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辦理。

第五十二條 請假規定

一、員工申請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公休假均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呈報總經理審批,待批准休假後將書面申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員工休假完畢後,須到人力資源部報到,註銷假期。無故違反規定未辦理銷假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八章 薪酬及福利

第五十三條 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員工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按崗位等級取酬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並保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公司按照法律規定向政府指定的機構,為員工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統籌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三、員工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資係指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工資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五十五條 公司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崗位性質和等級,確定員工的工資待遇,並以此作為支付薪酬的依據。員工工資水平隨崗位和等級的變動而變動。

第五十六條 員工工資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項目由公司從員工工資中直接扣除:個人所得税;養老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失業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醫療保險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住房公積金中應由個人支付的部分;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規定應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七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不延緩工資支付時,應提前1日通知員工,並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第五十八條 員工從較低級崗位調整到較高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一般按較高級崗位的最低檔次執行;員工從較高級崗位調整到較低級崗位的,崗位等級工資一般按較低級崗位的最高檔次執行。

第五十九條 員工因調整崗位及等級,工資的調整自崗位或等級調整之日的下月起執行。

第六十條 員工試用期工資按其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六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在總經理領導下對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監督、管理和處理的職權。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薪酬發放明細的核定;財務部負責具體薪酬發放事宜。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嚴禁相互打聽工資水平。因相互打聽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終止勞動合同,開除出公司的處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六十三條 公司員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員透露公司薪酬結構和工資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終止勞動合同,開除出公司的處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四條 本《員工手冊》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六十五條 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員工手冊》的內容,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六十六條 本《員工手冊》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如公司原有的規章制度與本《員工手冊》相牴觸,按本《員工手冊》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本《員工手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手冊制定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市户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市户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9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xx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市户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温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衞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着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説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衞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第6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衞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衞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户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閲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牀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祕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員工手冊制定 篇5

1、具有儀容儀表及禮貌標準要求;

2、按照服務程序程序招待客人;

3、與同事合作,保證餐廳之運作;

4、按照“八廚菜單”及“飲品單”跟辦一切工作;

5、對餐廳內之餐牌及酒水牌有一定的認識;

6、服從上級之指令及分配工作,如對工作有疑問應先儘快完成,最後再發問;

7、協助傳菜員上菜;

8、嚴格按照上級制定的服務程序和工作標準,準時到崗、主動、微笑服務;

9、營業前準備一切用具並整理好服務工作台;

10、準備好餐枱擺設,保持餐廳衞生清潔;

11、負責客人就餐時各項服務工作及餐後的清潔衞生,客人離場後,注意檢查是否有遺留物品或煙火是否熄滅,確保一切安全;

12、負責將所有髒餐具送到洗滌間,分類擺放,及時補充餐具;

13、負責在客人結帳後轉台,並重新擺好餐具接待新客人就餐;

員工手冊制定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一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指紋考勤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4)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5)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以事假論處;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制;

(3)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説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4)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衞生清潔;

(5)除在指定場所、時間外,不允許飲食、吸煙。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13)員工着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男職員着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徑褲。女職員穿着要大方得體,不濃粧豔抹,不準單穿吊帶衫、

員工手冊制定 篇7

1、及時瞭解當天的餐桌預訂情況及餐廳服務任務單,並落實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臨時訂座。

3、負責來餐廳用餐客人的帶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儀容整潔,不擅離崗位。

5、根據不同對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們喜歡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關飲食、飯店設施方面的問題,收集有關意見,並及時向餐廳主管反映。

7、婉言謝絕非用餐客人進入餐廳參觀和衣着不整的客人進餐廳就餐。

8、保證地段衞生,做好一切準備。

9、在餐廳客滿時,禮貌地向客人解釋清楚。並熱情替客人聯繫或介紹到本酒店其他餐廳就餐。

服務員崗位職責:

1、按照規格標準,佈置餐廳和餐桌,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

2、確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潔、衞生、明亮、無缺口。桌布、餐巾乾淨、挺括、無破損、無污跡。

3、按服務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協助客人點菜,向客人介紹特色或時令菜點。

4、儀容整潔,不擅自離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種服務,及時收撤餐具,勤換煙盅。擅於推銷酒水飲料。

6、開餐後,搞好餐廳的清潔衞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內容,如:食品的製作方法等。

8、做好餐後收尾工作。

跑菜員崗位職責:

1、做好營業前潔淨餐具、用具的衞生入櫃工作,保證開餐時使用方便。

2、準備好開餐前各種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並主動配合廚師出菜前的工作。

3、瞭解菜式的特點、名稱和服務方式,根據前台的時間要求、準確、迅速地將各種菜餚送至前台。

4、瞭解結帳方式,妥善保管好訂單,以便複核。

5、協助前台服務員做好餐前準備、餐後服務和餐後收尾工作。

6、協助廚師長把好質量關,如裝盤造型、菜的冷熱程度等。

7、協助前台服務員,溝通前後台的信息。

員工手冊制定 篇8

(一)個人的儀表儀容

1)上崗時工作制服必須穿戴整齊,不能有灰塵、污跡、破洞,扣好鈕釦,不得挽袖,領口與袖口要保持乾淨。

2)工號牌要正確佩戴在統一的位置,保持其光亮無污損。

3)皮鞋要保持清潔、光亮、無污跡。男員工着深色褲,女員工着裙裝時須穿與膚色相同的襪子,襪子不得有破損,襪口不能低於裙口。

4)男員工頭髮不過領,不留大鬢角。女員工不留披肩發,髮型美觀、大方。保持頭髮清潔、不散亂、無頭屑、無異味。

5)經常保持面部清潔,男職工不留鬍鬚,女職工要化淡粧。不可用氣味濃烈的香水或潤膚油。

6)務必經常保持手的清潔。指甲短而乾淨,不塗指甲油。如有傷口、膿腫或潰瘍,必須包紮好。

7)工作時不準佩戴首飾。

8)員工上崗前和工作時禁止飲酒或食用有異味的食品。

9)上崗前調節好工作情緒,以飽滿的精神面貌迎候客人。

(二)服務程序和規範

1.開餐前準備

1)瞭解情況

(1)瞭解當日供應的飯菜品種,及當日的短缺品等。

(2)瞭解餐廳的預訂情況,對預訂的有關內容要清楚掌握。

(3)知道餐廳目前存在哪些問題,應怎樣解決才能在到服務標準和要求。

(4)瞭解自己的分工服務區域,以及服務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2)準備工作

(1)清潔整理擺設枱面;

(2)清潔餐廳各部位的衞生;

(3)擦試各種餐、茶、酒具和用具;

(4)清點和更換台布、餐巾等;

(5)按接待規格和要求擺設枱面;

(6)疊出充足的口布花,以保證開餐中的使用;

(7)調置、填充好各種佐料;

(8)準備開茶所用物品。

2.就餐服務程序

1)客人走進餐廳,領位員應主動、熱情問候,問清用餐人數,安排餐位,為客人引位拉椅,遞上菜單或點心單。

2)餐廳服務員見領位員帶進客人後,要熱情問候,待客人坐定,遞上毛巾,鋪餐巾,撤筷套,詢問飲用何種飲料酒水。

3)客人確定酒水後,要儘快送上,併為客人斟倒。

4)向客人推薦一些小吃,供其飲酒,並送上佐料。

5)待客人看完菜單後,服務員應為其主動點菜,並藉此向客人推銷一些特式菜餚。介紹的同時,要善於體察客人的心理,揣摸其訂菜的標準、口味及特殊要求,為其提出恰當的建議。

6)客人訂單後,服務員迅速將菜單送至廚房,並將客人的特殊要求告訴廚師長,儘可能滿足客人要求。

7)上菜前,服務員要將餐桌上的用具擺位進行調整,留出足夠的空位,然後再送菜上台。

8)客只進食蝦、蟹等帶殼食物和其它需用手的食物時,服務員要在上食品的同時隨上洗手盅。

9)客人進餐後,服務員要留意食品的上台次序和時間的快慢,及時與廚房取得聯繫,並注意隨時撤換渣盤。

10)客人進餐中,服務員要隨時為客人添加酒水或飲料,直到客人示意不要為止。經常更換煙缸。

11)及時撤掉餐桌上的空盤,留出空位以便其它菜餚上台。

12)客人對食品有不滿意的地方,服務員應及時報告主管,菜取適當措施,以儘可能使客人滿意。

13)上湯或主食前,服務員要為客人提供分湯(飯)服務。

14)待客人用畢菜餚、主食後,服務員需撤走台上餐具,只留煙缸或酒杯即可。15)服務員主動推銷甜品,對常客或VIP客人,可贈送甜品。

16)甜品上台後,為客人換上新茶或添茶。

3.餐後的結束工作

1)客人用餐完畢後,經理、主管、領班、服務員要主動徵詢客人意見,詢問是否需要其他服務(打包食品、叫車等)。

2)客人要求結賬時,服務員應先過目,檢查無誤再交給客人結帳,並表示謝意。

3)客人起身時,主動為客人拉椅離座,表示感謝,歡迎再次光顧。檢查客人有無遺漏物品。

4)客人離開後,服務員要迅速撤台,並重新擺台以備再用。

(三)餐廳酒水的控制和管理

1)每日酒水的儲存量是固定的。

2)每日酒水由專人按需求數量填寫申領單;

3)經餐廳主管審核後,服務員憑訂單取酒水;

4)每晚由領班盤點酒櫃內存,並鎖好。

廚房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消除,爐灶油垢應經常清除,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他廚務或與人聊天。

3.油鍋起火時,立即用鍋蓋緊閉,使這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酵粉或食鹽傾入,使火焰熄滅,併除去熱源,關才爐火。

4.工作時切勿吸煙或隨便放置未熄煙蒂。

5.煙囱頂端應裝不鏽鋼的防護器,以防火星飛散。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筒鋼瓶、火柴等,不可放置於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應切實注意檢修。

8.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份燒乾起火,用電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個電器。

9.插座頭損壞或電線外部絕緣體破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現電線走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

10.使用煤氣爐、煤氣管線勿靠近電氣線路或電源或電源插座裝置,爐具及鋼瓶未經檢驗合格者,不可採用。

11.使用煤氣鋼瓶不可橫放,管線及開關不可有漏氣現象,遵照點火及熄火方法,點火之前忌多量煤氣噴出,熄火時關閉管制度龍頭,不可用口吹熄,以致忘記關閉,使煤氣匯溢室內,引起火災或中毒等事故。

12.煤氣火災滅火的方法:

(1)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2)斷絕煤氣之源;

(3)降低周圍温度;

(4)繼絕空氣供給。

13.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檢查電源及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確實關閉。

14.如果發生火災,應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滅火器撲滅。

15.平時注意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灌輸救災常識,實施救災編組,訓練正確地使用消防器材。滅火器及消防水栓要經常檢驗,以免失效。應儲備一些沙包,作為應急之需。另外,經常進行太平門、安全梯的安全檢查。

員工手冊制定 篇9

員工守則

1.、忠於職守,尊重領導、服從工作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搪塞的行為。

2.、愛護集體、關心集體,講求職業道德。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及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3.、廉潔奉公、嚴於律己,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索賄受賄等。

4.、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無關的物品及人員進入辦公場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盜。

5.、經手公司財產(包括貨款)必須按規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經手的財務單據憑證須真實、準確,不得偽造、篡改。

6.、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不得將公司有關財務經營狀況、技術資料、經營銷售、客户資料、公司機構等,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向外傳播、提供或交給無關人員,違者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7.、嚴格執行個人薪資保密工作,員工之間不得相互打聽詢問,對工資計算或發放如有異議,可直接向財務查詢。

8.、不得超越職權向客户做業務上和利益上的承諾,包括獎勵、補貼、損耗等。

9.、服務要細心、周到,對客户的合理要求要盡力滿足,對不能滿足的要作出解釋;耐心傾聽客户投訴,找出事情發生的原委,並迅速解決或向主管提出建議。

10、在公司內不得吵鬧、鬥毆、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影響團結或擾亂工作秩序;任何個人利益都必須服從公司集體利益,將個人努力融入集體奮鬥中;不言有損公司聲譽之語,不做有損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公司重視誠實、文明、相互幫助、有團隊精神、追求高標準和高效率的員工,作為公司企業文化的一部分,公司將以良好的工作氛圍和富有挑戰的激勵機制凝聚更多的傲博人。

一、從整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1. 公司鼓勵員工發揚開拓創新精神,能適應市場競爭的形勢,鋭意革新,敢於在強手如林的同行中創出一流的水平。

2. 公司鼓勵員工有積極進取的價值觀和人生觀,關心社會問題,關心公益事業。在公司和住所都要處理好與社區的關係,爭創最佳的社會形象。

3. 公司參與社會的公平競爭,以合理的價格,周到的服務,服務於社會。

4. 公司要求員工全力維護公司形象,愛護並宣揚公司名、公司徽標、公司商標、商品名、商品的包裝等。

二、從個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為公司朝氣激情的創業團隊中的一員,各位員工的儀表、儀容、談吐、舉止、行為,不再僅僅是個人文化素質的直觀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現。公眾的親疏,客户的取捨,將與每一位員工的個體形象息息相關。

1.、形象意識

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具備強烈的形象意識,從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個人形象。

2.、員工儀容儀表

員工衣着應當合乎企業形象及部門形象,原則上員工穿着及修飾應穩重大方,整齊清爽,乾淨利落。

3、社交、談吐

(1) 在交談中善於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不魯莽提問,不問及他人隱私,不要言語糾纏不清或語帶諷刺,更勿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2) 與客户交談誠懇、熱情、不卑不亢,語言流利、準確。業務之外,注意話題健康、客觀。採用迎送禮節,主動端茶送水。

(3) 與同行交談,注意措辭分寸,謙虛謹慎,維護公司形象,不互相傾軋,客觀正派,不涉及同行機密。

4、舉止、行為

(1) 遵守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時申請或通知部門主管,填報請假單。

(2) 辦公室內禁止吸煙,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精力飽滿,樂觀進取。

(3) 對待上司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熱情,處理工作保持頭腦冷靜,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務。

(4) 開誠佈公,坦誠待人,平等尊重,團結協作,不將個人喜好帶進工作中,不拉幫結派,黨同伐異。

(5) 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賓,不以貌取人,不盛氣凌人,與客人約見要準時,如另有客人來訪需等待時,應主動端茶道歉。

(6) 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聲呼叫他人。

(7) 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室,主動敲門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員招聘

1、人員任用流程

根據公司發展狀況,結合各部門業務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用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後,由行政後勤部聯繫招聘事宜。應聘人員在通過部門負責人的初試與考核後,經總經理複試,確認錄用人選。

2、新進員工報到時應提交資料

(1) 人事資料登記表及最近半身脱帽二寸照片二張;

(2) 最高學歷原件及複印件;

(3) 居民身份證及本人所在地户口複印件;

(4) 其它能證明本人經歷和成績的證件;

(5) 部分職位需提供擔保書;

(6) 人事部門要求的其它資料。

以上資料請在5個工作日內交人事部門。

3、試用期

所有應聘人員除總經理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期滿合格者,經部門負責人考評後報總經理批准,聘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工作表現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聘用。如有必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延長試用期,否則通知辦理離職手續。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4、正式錄用

試用期滿前,部門負責人要按員工表現做出評核,經總經理簽署,報人事後勤部正式錄用,轉為正式員工,簽訂聘用合同書。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

5. 聘用合同

合同期內,公司與員工都嚴格遵守合約。但下列情況將終止僱傭關係:

(1) 合同期滿,雙方不續訂勞動合同;

(2)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3) 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無法正常進行經營活動;

(4) 合同期內,員工不適合該崗位工作;

(5) 合同期內,員工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6)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管理制度,屢教不改;

(7) 員工擅自解除勞動合同;

(8) 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9)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二、薪酬

1、薪酬原則

公司員工的薪金髮放,實行職務給與制,按其所擔任的職位、職務的繁簡及責任的輕重,實行崗位工資發放制度。

2、薪資構成

(1) 內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獎金(獎金以公司月度銷售目標完成情況及貨款回收而定);

(2) 銷售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提成。銷售人員以月基本銷售定額、基本貨款回收率(回款額/銷售額)作為業績的考核標準,達到公司所定標準,才能有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多少由部門主管按當月工作表現評定。銷售提成依據銷售回款額計提。

3、薪資發放

僱員薪酬每月以30天計算,於次月10號發給。

4、薪資調整

公司可依個人績效、個人考績及公司營運狀況對員工薪資進行調整並按受聘前約定予以適當調薪。

5、年終雙薪

員工服務滿一年可得相當於當年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年終雙薪,服務少於一年的按比例發年終雙薪,發放年終雙薪的日期定為次年的春節前。

三、福利

(1)公司按規定為每位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

(2)公司為每位員工辦理的各項保險,應由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公司將在當月薪資中予以扣繳。

(3)生日賀金:員工生日的月份,經確認可獲100元的生日賀金。

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分為本人離職、公司辭退、協議遣散等形式。

2. 員工離職的手續辦理。

(1) 辦理程序:離職申請、核准申請、辦理移交、結清借支款項、離職。

(2) 離職申請:員工離職需提前三十日提出離職申請。

(3) 離職手續未辦理者,薪資不予發放。

(4) 離職員工薪資於辦妥離職手續後按規定日期發放。

3、公司辭退或協議遣散的手續辦理

(1) 辦理程序:辭退通知或遣散通知、辦理移交、結清借支款項、辭退或協議遣散;

(2) 遣散或辭退通知:公司提前發辭退通知或遣散通知;

(3) 辭退手續或協議遣散手續未辦理者,薪資不予發放;

(4) 辭退人員或協議遣散人員的薪資於辦妥公司一切手續後按規定日期發放。

4. 注意事項

(1) 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並填寫“離職申請書”,使公司能有一定的時間進行工作協調;

(2) 離職申請書應説明辭職原因及離職具體日期,並由該部門主管批示,經總經理核准簽字後,轉行政後勤部執行存檔;

(3) 須做好離職工作交接,與指定的交接人辦理交接手續。在批准離職當天,交還一切公司發給之用品,如有任何損壞,照價賠償;

(4) 離職人員憑總經理核准簽字後的“離職申請書”和交接人簽字的“離職交接單”到財務部結清應得的勞動報酬,正式離職;

(5) 由公司辭退的員工,在收到公司通知離職的當天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部結清勞動報酬後離職。

考勤管理

一、出勤

(1) 正常工作週期: 週一至週五。

(2) 正常上班時間: 上午:9:00-12:30 下午: 13:30-17:30

二、加班

(1) 公司不提倡加班,力求高效率工作,在正常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2) 由於特殊原因公司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接受工作任務的員工應該支持配合,不得藉故推辭;

(3) 員工需要申請加班的,需先請示主管上司,經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4) 加班補貼由主管上司視實際情況按公司獎懲條例報請給予獎勵。

三、上班登記制度

(1)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班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簽到。一經發現,將通報批評,累計三次違反本規定者,按曠工一天情況處理;

(2) 由考勤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考勤簽到的監督工作,並負責在公司時鐘顯示9:00時,在考勤登記表上註明標識。任何遲到人員應屬實登記到達公司的時間;

(3) 因外出工作原因,未能趕在9:00之前簽到的人員,在返回公司後,一定要即時補簽到,按實際到達公司的時間登記,並在“考勤表”的備註欄註明外出事由,交安排執行任務的負責人簽字;

(4) 上班準時到達公司後沒有簽到的員工,因考慮考勤表的功能作用及影響考勤管理,一律按簽到時的時鐘顯示時間登記。

四、外出規定

(1)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告知相關負責人,並説明外出的原因及預計返回的時間(並在外出登記本上登記),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2) 上班時間未經批准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按曠工處理。

五、請休假及薪資事宜

1、年休假

(1) 服務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給予年假5天;

(2) 服務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給予8天;

(3) 服務滿五年以上者,每年給予10天;

(4) 年休假應事先申請並經部門經理(以上)同意,方得休假,休假最小單位為半天,年休假應在當年度用完,如因業務之需經總經理批准,可延長半年。

2、帶薪病假

員工每年有五天的帶薪病假。但是必須出具醫院證明或得到上級主管的批准。

3、事假

員工確有需要請事假的,按規定籤批請假單後方可休假。若因突發事件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急速告知主管並請同事代為辦理。請事假將按基本工資/30天*事假天數扣減。

4、婚假(含節假日)

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結婚可享有三天的有薪婚假,若符合晚婚規定(男滿25歲,女滿23歲)的增加十天的有薪婚假,申請放婚假的有效期為取得結婚證的三個月內。

5、產假(含節假日)

符合計劃生育的轉正女員工按實際情況可享有下列的有薪產假。

(1) 員工順產假有90天(產前15天),鉗產加15天,難產加30天,晚育加15天;

(2) 男員工可享有10天的陪產假;

(3) 哺乳期一年內,每天可有一小時的哺乳時間。

6、計劃生育假(含節假日)

實行節育手術的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7、慰唁假(含節假日)

員工的直系親屬去世,該員工可獲三天有薪慰唁假,而嫡親去世可獲一天的有薪慰唁假。

8、公傷

員工因公受傷(有醫院鑑定證明),醫療期視作正常出勤,並按規定予以各種保障。

9、公眾假期

公司員工享有國家及政府規定的休假權利。

(1) 元月1日 1天

(2) 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 半天

(3) 5月1日(勞動節) 3天

(4) 國慶節 3天

(5) 春節 3天

獎勵與懲戒

1、獎懲原則:

行為表現優異,或有特殊貢獻者,給予獎勵。行為不符合規定,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者,給予處罰。

2、獎懲方法:

獎 勵 記嘉獎一次 獎勵獎金50元 年度考核加0.5分

記小功一次 獎勵獎金150元 年度考核加1.5分

記大功一次 獎勵獎金450元 年度考核加4.5分

懲 罰 記警告一次 扣當月薪資50元 年度考核減0.5分

記小過一次 扣當月薪資100元 年度考核減1.5分

記大過一次 扣當月薪資450元 年度考核減4.5分

以上功過,必須在同一考核年度互相抵消。

3、獎懲關係:

3.1 嘉獎三次等於小功一次。

3.2 小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大功三次可以考慮晉升。

3.3 警告三次記小過一次,小過三次記大過一次。

3.4 大過二次,視情節輕重予以降職或留用察看處分。

3.5 記大過三次予以開除。

4、獎懲流程:

4.1 獎懲建議人以郵件或書面形式告知相關部門經理,並依事實提出建議。獎懲建議人所提的獎懲建議,可以針對本人,也可針對其他同事。

4.2 建議人所屬主管籤核。

4.3 由行政後勤助理送單至主管副總經理和公司總經理對所建議事實進行會籤。

4.4 手續完成後,行政後勤部出公告,並登入該員工個人檔案,月末將獎懲資料轉財務部,財務部門根據獎懲金額撥入該員工薪資。如屬辭退、開除,則於當天辦理好離職手續,發放薪資(另見離職相關規定)。

5、獎勵實施細則:

5.1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嘉獎獎懲:

(1) 當月全勤(無遲到、早退、事假、病假)。

(2) 當月的月度評定被評為優秀。

(3) 工作勤奮,責任感強,工作業績突出。

(4) 積極改進工作方法,明顯提高工作效率。

(5) 管理有方,業務推廣成效顯著。

(6) 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或其它突出貢獻的行為。

5.2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小功獎勵:

(1) 參與配合公司諮詢項目併成功獲得資格審查。

(2) 對於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成效者。

(3) 預先制止或檢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屬實。

(4) 遇突發事件,積極配合解決,且處理得當。

5.3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大功或酌予獎金獎勵:

(1) 連續3個月度評定被評為優秀。

(2) 參與公司諮詢項目併成功獲得資格審查,並承擔主要角色。

(3) 研究創新或有其它特殊貢獻,使公司獲得重大利益。

(4) 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用確有成效者。

(5) 辦理重要業務時成績特優。

(6) 適時消除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失。

(7) 年底綜合評定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6、懲罰實施細則

6.1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警告處分:

(1) 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

(2) 當月的月度評定被評為差。

(3) 連續3個月度考評被評為一般。

(4) 工作怠惰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未造成損失。

(5) 工作疏忽或未依作業規定作業,影響業務正常運作或公司聲譽,情節輕微。

(6) 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或口角,不服規勸。

(7)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 行為不檢點,儀容不整或未按公司要求着裝,有損公司形象。

(9) 不聽從主管人員的工作安排及指揮。

(10)未經主管許可,上班時間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

(11) 督導下屬無力,致使工作不能按時完成。

(12)工作不力未盡職責,或積壓文件以致延誤工作時效。

(13)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集體性文體活動累計達2次以上。

6.2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記小過處分:

(1) 因工作疏忽或未依規定操作,致使機器設備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

(2) 嚴重影響工作場所秩序或同事士氣,不利於公司業務正常作業。

(3) 捏報請假事由,經查屬實。

(4) 對同事惡意攻擊、中傷或誣告製造事端。

(5) 當月無故曠工1次。

6.3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記大過、降職、留用察看處分:

(1) 未經准假而撤離職守,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2) 一個月內無故曠工兩天,或以不實理由、證明請假者。

(3) 散佈謠言或泄露公司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4) 遺失重要文件或物品,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5) 拒絕接受主管的工作安排或監督,情節嚴重。

(6) 督導下屬不力,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6.4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辭退處分:

(1) 試用不合格。

(2)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合理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3) 在應聘時偽造證件、相關證明資料或履歷。

(4) 確認患有精神異常,短期內(1年)無法痊癒。(5) 試用1個月後,仍然公開刊登個人求職資料或到人才市場進行應聘活動。

(6) 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或累計達三次。

6.5 員工如有下列表現者,予以開除處分:

(1) 利用職務之便招搖撞騙,嚴重損害公司聲譽或使公司利益蒙受重大損失。

(2) 故意泄露公司技術資料或業務機密,使公司遭受損失。

(3) 在工作時間內或工作場所兼營個人事業。

(4) 冒充主管簽名或編造、盜用公司印信。

(5) 恐嚇、侮辱主管或同仁,或以暴力威脅,情節嚴重。

(6) 煽動或組織罷工、怠工,或有罷工、怠工行為。

(7) 非法集會或聚眾要挾,妨礙工作秩序。

(8) 聚眾賭博,或酗酒鬧事,妨礙正常工作秩序。

(9) 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

(10)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或收受賄賂。

(11) 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

(12)工作中未經公司指派或許可,而往他處工作。

(13)觸犯法律,被公安機關拘留,拘傳或判處有期徒刑等刑事處罰。

(14)其它導致公司重大損失、情節嚴重之過失行為。

7、績效考核規定

7.1 員工獎懲列入每月及年度績效考核檔案表。

7.2 如有記小過處分者,當月績效不得評為優秀;

7.3 如有記大過處分者,當月績效不得評為合格﹔

7.4 如有受開除處分者,當月無須進行績效考核﹔

7.5 年度內累計小過三次者,年度績效不得評為優秀﹔

7.6 年度內累計大過二次者,年度績效不得評為合格。

保密規定

1、嚴禁對外泄漏薪資結構、操作規範、對外訂單、採購訂單及其它公司文件。

2、本手冊所稱“商業祕密”,是指包含各種相關之技術、發明、創作材料、人事、財務、營銷計劃、客户資料、經營策略等。不論是口頭、書面等形式,凡經本公司公佈應保密或未公佈但依一般商業觀念,可判斷為機密文件的信息、物品等。

3、入職員工應保證於任職期間或離職後三年內均嚴守保密義務,決不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或持有本公司的商業祕密。更不得自行利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非法利用本公司的商業祕密,以及從事與本公司相似的競爭行為或其它與本公司利益衝突的行為。

4、無論有意或無意造成公司資料外泄者,均將受到公司懲罰。

5、有意泄漏公司機密造成公司損失者,公司將保留起訴權利。

手冊約定

1、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規則之一切內容,任何人不得以未知為由而免除責任;

2、管理規則不盡之處,將隨時修訂;

3、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傲博網絡技術開發公司

4、每個員工持有的手冊,離職時須歸還公司。

員工手冊制定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公司的員工規範、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條 公司信念

2.1 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户及同事。

2.2 勤勉一對於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

2.3 誠實一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誇作風。

2.4 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2.5 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條 生效與解釋

3.1 本員工手冊自公佈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3.2 公司的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應通過布告欄內張貼通知的方式進行公佈。

3.3 本員工手冊印製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錄 用

第一條 錄用原則

1.1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

1.2 本公司採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

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

第二條 錄用條件

2.1 新聘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2.2 試用期滿考核

2.2.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前,由各部門主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2.2 試用人員試用合格,其工齡自試用起始之日起計算。

2.3 以下情況均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者;

。判處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剝奪公民權力者;

。通輯在案者;

。經公司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未滿16週歲者;

。有欺騙、隱瞞行為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虧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償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擔任課長及以上職務因任何原因離開本公司者;(經中國區總裁特批除外)

第三條 錄用程序

3.1 各部門主管可以根據本部門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協同人力資源部進行招聘。

3.2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實行體檢制度。

3.2.1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在試用期開始以前都必須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指定項目的體檢,並向人力資源部出示體檢證明。只有經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勞動合同被公司錄用。

3.2.2 公司指定的員工應當進行年度體檢,以保證公司的全面衞生質量。如員工患傳染病,將被調任其他職位或在治療期間暫停工作。

3.2.3 公司指定體檢的員工,可憑醫院體檢原始發票在試用期滿後向公司報銷其體檢費.

3.3 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下列手續:

。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

。遞交體檢合格證明書原件;

。核對並遞交學歷證書原件;

。核對並遞交身份證原件、當地政府規定的各類就業證件原件,各項社會保障的轉移手續;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張;

。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

3.4

新錄用員工報到後,公司憑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證明與其簽署勞動合同書。在試用期滿之前,3.3條款所規定手續仍無法齊備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賠償。

3.5 所有員工個人情況如住址、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緊急情況通知人發生變化時,應於七日內通知人力資源部。

第四條 錄用禁忌

4.1 本公司實行親屬迴避制度。

4.1.1 凡在本公司有親屬關係的應當如實申報,否則將視為欺騙行為。

4.1.2 一般情況下員工的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僱傭,但在特

殊情況下,經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可以僱傭。

4.1.3 如員工與公司另一名員工結婚,則管理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或工作地點。

4.2 公司是員工唯一的僱主。

4.2.1 員工在為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兼職或專職工作;未經批准,員工不得為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即使是無償的。

4.2.2 員工希望為其他個人、企業、各類機構臨時工作,應該獲得公司事先書面批准。公司有權隨時撤銷上述批准。

4.2.3 未經批准,職工首次接受其他報酬時,亦將被視為其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

第三章 服 務

第一條 服務原則

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1.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上向客户(公司外部及內部)表明:客户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

1.3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於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係

1.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第二條 遵循商業道德

2.1 公司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於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點、時間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

2.2

不論是銷售公司產品或提供服務,或是向供應商購買產品或服務,應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為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客户或客户代表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條 日常行為規範

3.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

3.1.1 禮貌地對待客户及來訪者;

3.1.2 與客人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

3.1.3 對客人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彙報;

3.1.4 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

3.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

3.2.1 員工必須身着制服進入工作現場,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熨燙平整;

3.2.2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並保持清潔,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塗指甲油;

3.2.3 男員工不得留鬍鬚;

3.2.4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佩帶的耳環兩側須一致;

3.2.5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並做缺勤處理;

3.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視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員工丟失姓名卡,必須立即向人力資源部報告;

3.3.3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姓名卡,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僱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

第四章 工 時

第一條 標準工時

1.1 員工平均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 由於公司的經營性質,週六和週日為正常工作日:

1.2.1 員工每週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1.2.2 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並通知員工;

1.3 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第二條 特殊工時

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司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三條 加班

3.1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3.1.1 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後方可確認。

3.1.2 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3.2.員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3.2.2 休息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2.3 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2.4 員工本月加班的,公司應於下月月底前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3個月內安排調休。

3.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遊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後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條 考核的類型

1.1 本公司員工的考核可分為考勤與考績。

1.2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1.3 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核發年終獎金及懲處的依據。

第二條 考勤制度

2.1 員工應每天打卡以記錄出勤時間。

2.1.1 員工在到達公司後或離開崗位前應着制服打卡。

2.1.2 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並扣除相應工資。

2.1.3 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較重違紀行為。

2.1.4 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前往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

2.1.5 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外出辦事而不能進公司的,應該事先填寫“外出工作時間表”並由部門主管簽字,回公司後應即將“外出工作時間表”交人力資源部確認。

2.2 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2.1 工作時間開始後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2.2 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2.2.3 工作時間開始後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2.2.4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即使累計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也以曠職半天論;

2.2.5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

2.2.6 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

2.2.7 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2.3 公司將根據考勤紀錄實行獎懲,具體辦法參考第十三章

2.4 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三條 考績制度

3.1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3.1.1 試用考核:由部門主管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予以正式錄用。

3.1.2 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主管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後,呈人力資源部總評。

3.2 考績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等。

3.3 考績可分為以下等級:

。傑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組織、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標準;

。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準;

。需改善,尚有未達標準方面,但經努力可改進;

。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後仍未改善;

3.4 考績結果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屬“不能勝任工作”。

3.5 考績工作由主管、經理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條 工資構成

1.1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獎金(其中出勤、表現、效益獎各佔1/3)、津貼構成。

1.2 公司根據員工的職位性質、職責範圍和個人表現確定員工的工資,員工的平均小時工資為其月基本工資除以167.4(員工平均每月工時)。

1.3

如果員工按時出勤,並能履行其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主管人員或其他上級的指示,則公司每年將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員工一定數額的獎金,是否給予獎金及獎金的具體數額將由部門主管決定。

第二條 工資支付

2.1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2.1.1 工資發放實行先做後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放。

2.1.2 公司發薪日為每月5-7日,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後。

2.2 公司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税,並代員工向政府税務部門繳納。

2.3 本公司員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詢問本公司其他員工的月薪所得,違反此規定的員工應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導致解聘。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條 社會保險

1.1 公司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第二條 醫療福利

2.1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當地有關政策執行。

2.3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2.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5員工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條 假期類別

1.1公司的假期分為法定節假、婚假、喪假、年休假、補休假、病假、產假和事假。

1.2 除長病假外,公司給假以“工作日”計。

第二條 請假規則

2.1 所有休假應事先獲得直接上級主管批准.

2.2 所有假別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 按請假核准權限獲批准後, 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存.

2.3 所有員工必須在休假完畢後立即至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第三條 法定節假日

3.1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3.2公司可要求員工於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並按照有關法律、本員工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四條 婚、喪假

4.1員工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符合計劃生育晚婚的(男員工晚於25歲,女員工晚於23歲,或晚於政府規定的年齡)員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1.1婚假工資照發,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結婚證明。

4.1.2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前或後1個月內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店長或區經理特批。

4.2 如員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公司將給予員工最長三天的喪假。

4.2.1 員工如需請喪假,須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

4.2.2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條 年休假、補休假

5.1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5.1.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後,每年享有一次連續6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間將支付基本工資、獎金和補貼。年休假允許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5.1.2普通員工需要年休,應當提前一週,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准後,方可休假;管理人員需年休,應當提前二週,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准後,方可休假。

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

5.1.4為保證公司的日常有效運營,部門主管將提前為每位員工計劃和安排休假日程。

5.1.5 員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況下, 不得以年休假為理由離開工作崗位。

5.2公司實行補休假制度

5.2.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後,每年享有6個工作日的補休假;

5.2.2員工請補休假需提前1周書面申請。

5.2.3補休假需在一年之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補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第六條 病假

6.1員工每月可以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果員工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

6.1.1一個日曆月中,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在扣除當月出勤獎後,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

6.1.2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6.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並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公司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予以審核歸檔。

第七條 產假

7.1女員工生育享有產假。

7.1.1單胎順產休產假90天,從預產期前十五天至預產期後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給假1天。

7.1.2 24歲以上分娩頭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給假3天。

7.1.3難產多胎等根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給假。

7.2所有女員工必須於孕後一個季度之內通知部門主管其懷孕狀況。

7.2.1休產假必須於預產期前十週向人力資源部申請,並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

7.2.2產假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

第八條 事假

8.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主管批准,人力資源部審核,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曠職處理。

8.2事假期間工資不發

員工手冊制定 篇11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所屬部門的管理實施細則。

2、熱愛公司,熱愛本職工作,關心並積極參與公司的各項管理。

3、樹立全局觀念,服從指揮,主動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共同搞好相關工作。

4、遵守社會公德,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禮貌待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守公司商業機密,愛惜公司財物,自覺維護公司信譽及利益。

6、不營私舞弊,不濫用職權,不拉幫結派,自覺維護公司的團結穩定及良性運作。

7、恪守職責,不越權行事,如遇緊急情況,妥善處理後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8、實事求是,不搞形式主義;堅持原則,不利用工作之便謀私利。

9、不得將公司物品擅自帶出公司,不得將公司資料據為己有,對內封鎖,對外泄露。

10、不任意翻閲、複製不屬於本職範圍的文件、函電。

11、工作時間要精神飽滿,穿着得體,談吐文明,舉止莊重。

12、嚴格要求自己,積極進取,努力鑽研業務,與公司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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