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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冊標準範本(精選3篇)

員工手冊標準範本(精選3篇)

員工手冊標準範本 篇1

員工守則一:

員工手冊標準範本(精選3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總則

《員工手冊》是公司的基本法,是每個員工的行為規範。為了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正常有效地運作,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的順利發展。凡是本公司的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自覺遵守活用《員工手冊》。本《員工手冊》適用於公司的全體員工。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工作準則

第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產品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全體員工要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5、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的應向車間主任請假並批准後方可離開;

6、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場地及公司其它場地的環境衞生; 7、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8、員工應團結協作,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9、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11、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不得打罵普通員工,對於普通員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耐心教

育和耐心的培訓,及時掌握本部門員工思想動態,並耐心解決員工的各種問題;

12、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章 辦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發規定

1)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4)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閲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8)文件閲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閲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説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審核並總經理批准後辦理。

2)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四章 聘用制度

第一條、報到手續:

經核定錄用人員於報到日攜帶:一寸免冠照兩張,學歷證書及身份證複印件到人事科報到並辦理入職手續,且並保證資料屬實,否則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第二條、試用及轉正手續:

1、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七天(管理人員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由部門主管根據個人工作

表現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評分表》,試用期滿後由人事科依據部門主管提交的簽署意見,辦理該員工的轉正或辭退手續。

2、試用期內員工存在下列情況時,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1)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工作能力達不到公司要求的; (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包括各車間各項制度)的; (3)事假達三天以上、病假達五天以上或遲到三次以上的。

3、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4、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上班時間為上午:7:00—11:30下午:12:30—6:00。如有調整的以公佈的新工作時間為準。

第二條、考勤採用打卡方式,所有員工不得委託人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有發現雙方均扣20元/次。

第三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1、超過上班時間至十五分鐘內為遲到;

適用員工當月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二次扣10元/次;三次辭退;

正式員工當月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二次扣10元/次;三次及以上扣20元/次。 2、超過十五分鐘至一小時內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3、遲到、早退超過一小時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以曠工1天處理; 4、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均做曠工處理;

5、曠工(曠工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試用員工作辭退處理;正式員工扣50元/天。 6、累計月曠工2天以上,年曠工12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工資。

第四條、員工由於上班途中可能出現交通工具損壞等原因不能按時上班的,公司充分考慮員工的特殊

情況,在當月考勤審核時給予二次免於考核。 第五條、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或錯打、漏打的,必須由車間主任填寫《考勤簽發單》由本人交至人事部備檔並核准考勤卡。

第六條、因生產工序上的原因,需提前下班的員工由車間主任填寫《考勤簽發單》由本人交至人事科備檔並核准考勤卡後方可離開。

第七條、員工由於各種原因需要請假的,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申請報車間主任審批;如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及時向人事科或車間主任電話請假,並得到批准後一次不得超過一天(一般情況下不接受電話請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並提供相關有效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予以開除處理。

第八條、請假條必須本人填寫,請假三天以上需報總經理審批;事假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當天請假7小時或以上的按請假1天計算),當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第九條、在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由車間主任合理安排員工每月休息二天。

第十條、當月請假累計五天以上的員工,公司有權保留其上個月的工資並延後至員工正常上班天數滿

請假天數後發放。

第六章 解聘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辭職”、“停職”、“辭退”、“開除”四種。

第二條、由於本公司行業特殊性,凡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合同期內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辭職,如遇緊急情況需要本人請假辦理的,應提前申請,經公司批准後方可離開(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並要附上相關的證明);如員工執意要辭職的,公司將扣除工資的20%作為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員工需要辭職的,應提前30天(試用期人員提前3天)(管理人員、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需

提前三個月)到人事部填寫《辭職申請表》,由人事科審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憑人事科發出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相關移交手續。如離職者在未經公司批准或工作移交不清情況下,擅自離崗者給公司造成了生產、經營上的損失,公司根據損失程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如果這種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辭職者向公司支付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辭職者在履行本合同約定崗位(工種)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的一倍計算。(在公司生產任務緊急、生產任務繁忙時員工不得無正當理由提出辭職,否則公司有權不接受辭職。)

第四條、員工因情況緊急不能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的,應及時向車間主任提交《辭職申請表》並提

供相關需緊急辭職的證明(如回家車票、生病縣級醫院證明、直系親屬生病、死亡等相關證明),由人事科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憑人事科發出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如不能提供相關需緊急辭證明的:公司將扣除100元作為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公司均可作停職

處理。本公司員工於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如偵查處分訴或判決

無罪確定後,可予復職。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的員工,公司給予辭退或開除處理: 1、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

2、能力不符合公司需要,調整或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有公司認為可以作辭退或開除的其他情況發生的。

第七條、員工連續曠工三天或超假無任何形式續假手續,以自動離廠處理。

第七章 獎罰制度

第一條、獎勵

1、有以下行為的員工,公司給予通報表揚並視情況給予20到300元的獎勵:

(1)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吃苦耐勞、服從安排並能在工作中起到榜樣作用的; (2)見義勇為、好人好事等能給公司帶來良好形象的; (3)任勞任怨、能經常超額完成工作的; (4)在評比和考核中被公司評為先進員工的; (5)對本崗位的工作有創新和好建議被公司採納的; (6)節儉費用、節省物料從而給公司降低生產成本的; (7)對公司的利益和發展有顯著貢獻的;

2、員工獎勵由車間主任提出,併到人事科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實批准後馬上給予獎勵;對於公司沒發現的獎勵行為,員工也可以自己跟公司提出申請。

第二條、處罰

1、有以下行為的,員工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並看情況處以20到300不等的處罰: (1)上班時消極怠工、閒聊、睡覺、聽音樂、串離崗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2)妨礙工作秩序,破壞安全設施、環境衞生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推脱扯皮、不聽從上級安排的; (4)浪費、損毀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擅自帶公司物品出廠區的; (5)嚴重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車間制度)的;

(6)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料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7)泄露公司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8)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主管知情不報者負連帶責任而

受懲處。

(9)有公司認定的可以給予處罰的其它行為。

第三條、員工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實並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四條、其他未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五條、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兩次作記功一次;記功兩次可發給一定數額資金;警告兩次作記

過一次,記過三次予以免職。同一年度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第八章 附 則

員工手冊標準範本 篇2

第一條、本《員工手冊》未盡事項以公司各制度細則為準,制度發生修改的以修改後制度為準。 第二條、本手冊的解釋、修訂和執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第三條、本手冊在員工離職時應交還公司辦公室。

第一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六天。其中: 冬季:

週一至週六:上午: 9: 00 - 18 : 00

夏季:

週一至週六:上午: 8: 30 - 20 : 30 二、考勤

1 、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10 元。 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2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3 、請假 ( 1 )病假

a 、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 30 分鐘內, 致電部門負責人。

b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

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 、出差

(1) 員工出差前報負責人批准,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 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負責人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 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第二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全體合夥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三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長話短説,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嚴禁將任何辦公用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用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

第四節 獎懲

一、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公司資料者 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 、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如發現有以上行為者,輕則處理點名批評或者口頭警告,屢教不改者處以50-500不等罰款。

第五節 員工權益

一、 勞動安全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2、在災害條件下堅守崗位的員工,當人身安全面臨危險時,應撤離至安全地帶。

3、保管公司財產的員工,接到預警信號後,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 權利保障:

1、員工享有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賦予的諮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公司對這些權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對下列情況,員工有權提出申(投)訴以得到公正待遇: (1)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 (2)對處理決定不服;

(3)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 (4) 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 3、申(投)訴方式:

(1)向公司合夥人直接提出申(投)訴; (2)可書面或面談兩種方式申(投)訴;

(3)《申(投)訴書》必須具名,否則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4)受理申(投)訴者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回饋。

員工手冊標準範本 篇3

第一章 僱聘規定 一、使用範圍

1、凡本公司所屬員工之管理,除法令及勞動協議另有規定者,悉依本手冊行之。 2、本手冊所稱"員工"係指受僱於本公司、從事工作、獲得報酬之男女員工而言。

3、本公司因實際業務需要,得延聘特約人員、定期協議人員,其管理辦法另以合同規定之。 二、試用期

1、試用期:新員工被錄用後,一律實行試用期,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

2、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

3、試用期薪資執行按公司制度標準,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試用期屆滿,經公司評估合格者,可轉為正式員工,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辭退。 5、正式員工薪資待遇按公司工資制度執行。a

三、合同的終止

1、試用期間以後,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至少22個工作日)提交書面通知。 2、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紀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與其解除雙方

的合同。

四、離職手續

1、凡離職者,必須先填寫離職申請書或上交辭職書,主管簽字後方可生效,否則視曠工處理。

2、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方可正式離職。 3、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如薪資不足以抵扣

時,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第二章 員工福利

1、在公司工作試用期屆滿,並經正式錄用者,公司購買社會保險,其繳納基數以公司為其最終繳納基數 為準。2、津貼與補貼:依公司規定給予。

3、外地員工符合條件,申請辦理居住證的,如滿足在本公司工作時間滿一年以上的條件,公司可提供相應協助;對於在本公司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重要員工,經總經理批准,可以特別辦理。

第三章 工作紀律及扣罰

1、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本公司職員應按規定之上下班時間簽到(退),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退),違者本人與代簽到(退)者各扣罰50元,如因特殊情況未簽到(退)者應向人事主管提出説明,否則按照出勤細則相關內容處理;

3、報告不實、貽誤公務、瞞騙主管者,第一次警告扣罰50元,第二次記過扣罰100元,第三次扣罰200元並予以辭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經理以上幹部罰款加一倍);

4、當面頂撞上級主管,有不尊重行為者,第一次警告扣罰50元,第二次記過扣罰100元,第三次扣罰200元並予以辭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經理以上幹部罰款加一倍); 5、對公司財產、公務不予愛護,造成損壞者,視損壞情況進行處罰;

6、公司人員因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户當面發生衝突,遭客人投訴者,第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並予以辭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經理以上幹部罰款加一倍);

7、泄露公司內部重要資料,如:客户資料檔案、內部培訓資料等,以及泄露公司內部文件或機密者(如文件上有“密”字或“機密”字樣)等資料者,一經查證屬實,即予以辭退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如造成公司損失的,應賠償公司相應損失;

8、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第一次警告並扣罰50元,第二次記過扣罰100元,第三次扣罰200元;

9、在職期間,無論是否上班時間,如有發生打架鬥毆、偷竊等觸犯法律的行為,一律予以辭退依法解除

勞動合同,如造成公司損失的,應賠償公司相應損失;

10、員工上班時間,發生爭執打架、當事者均予以辭退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互相謾罵者,當事者第一

次警告扣罰50元,第二次記過扣罰100元,第三次扣罰200元並予以辭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1、發生監守自盜、貪污舞弊或教唆縱容他人舞弊者,且因此而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失的,一律以十倍進行賠償,並予以辭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者送交部門立案處理;

12、隱瞞他人或所屬員工之不正當行為者,瀆職、失職等情況者,記過一次扣罰100元,第二次扣罰20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經理以上幹部罰款加一倍); 13、有不良嗜好者,如吸毒等一經發現,予以辭退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4、因本身由於工作疏忽,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者,依情節嚴重進行處罰;

15、主管交辦的事項,無認真對待,馬虎進行,造成完成效果不理想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警告扣罰50元,第三次記過扣罰100元,三次以上的,公司有權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經理以上幹部罰款加一倍);

16、員工在公司未滿試用期而離職者,所印製的名片及其他相關公司證件等應交還公司,製作費用歸個人承擔;

17、員工在公司因過錯被辭退者工資當天結清,主動辭職者工資按公司的規定日發給,所有離職者應辦理離職手續;

18、禁止泄露公司機密,禁止泄露財務機密(包括並不限於員工薪資),禁止泄露未決定事宜,禁止泄露公司經營狀況,違者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如造成公司損失的,應賠償公司相應損失; 19、當月累計三次扣罰者,予以辭退並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以上所扣款項充作公司福利金);

20、以上獎懲金額均由公司財務部門出具相關單據,列明原因,並由相關員工簽字確認並歸檔。拒不簽字的,在兩名以上員工簽字見證後歸檔。

第四章 考勤制度 一、考勤辦法

1、公司員工除當日出差無法本人簽到(退)外,一律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下午下班簽退制。

2、簽到(退)必須本人親自執行,不得代簽。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簽到者,視為遲到;超過31分鐘,沒有電話通知人事告知原因,視為曠工。遲到、早退、曠工者分別按公司制度予以處罰。

二、請假程序和辦法

1、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經相關主管審批後准假。臨時請假需電話通知人事,並經相關主管同意後准假,之後需補填請假單經相關主管同意簽名後生效。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 2、任何假別請假天數在3天以上(含3天),均須經總經理核准後始生效。

3、除帶薪假期(以天為計算單位),其他請假類別計算單位: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 4、標準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三、 休假種類和假期待遇

1、病假:員工因病請假,需出示區、市級醫院證明,一月五天以內,扣發假日工資的50%,超過五日者,按病假時間,工資全額扣發,無法提供有效病假證明,作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因事請假,必須先經主管批准,並按公司制度扣發當日工資。

3、喪假:在公司任職一年的員工,倘若直系親屬去世或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去世,需要員工料理喪事的,得提出喪假申請,但必須出具醫院相關的死亡證明;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配偶方父母死亡時,準有薪喪假(標準工資)三天;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時,準有薪喪假(標準工資)三天。 4、年假:在公司任職滿一年者,可以享受七天有薪(標準工資)年假,年假天數依員工年資調整:工作滿一年以上至五年,年假七天;工作滿五年以上至七年,年假八天;工作滿七年以上至十年,年假九天;工作滿十年以上,年假十天;員工申請年假必須提前二週提出,年假必須在當年度用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度,員工自行放棄年假的情況下,公司將不進行經濟形式補償。

5、婚假:公司員工,可以享受五天有薪(標準工資)婚假,婚假必須提前向主管申請並附上結婚證書複印件。婚假請假日期以登記註冊結婚日為準,如超過結婚登記日期一個月,則不得享有婚假待遇;員工在試用期或在進入本公司服務前已註冊結婚者,不得享受有薪婚假。

6、產假:女性員工產假為90天(標準工資),包括15天的預產假,晚育增加15天(年滿23週歲生育為晚育),難產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員工如違反國家關於計劃生育的規定,不得申請產假;懷孕女員工流產的依據證明四個月內流產的,可獲得15天休假,孕期四個月以上流產的,可獲得42天休假;產假計算含例假日在內(包括法定節假日),且為連續休假,不得分開計算;申請產假需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等。

四、 遲到/早退/曠工處理辦法

遲到/早退的次數加起來每三次扣當月工資100元。每曠工一次扣當日工資,曠工三次扣七日工資,曠工超過三次公司自動與該員工終止勞動合同。

第五章 工資、津貼和獎金制度

一、發放辦法

1、員工的工資、津貼及獎金屬保密範圍。甲方承諾每月10日為發薪日,遇節假日時順延。

工資構成(税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綜合津貼+加班工資(若有)+績效獎金(若有)+其它加給(若有)

2、薪資明細單部份條目概念:

1)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綜合津貼;2)浮動工資:加班工資、績效獎金、其它加給;3)加班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為基數(如:>/=1400,70%計算加班工資基數);4) 績效獎金:公司根據經濟效益和員工的表現給予獎金,獎金制度及發放標準以公司公佈的獎金分配製度為準;5)公司繳付: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綜保(公司繳納部份);6)工資總額:(固定工資+浮動工資)/當月;7)實發工資:工資總額–請假扣款–其它扣款–個人税–代扣代繳:社保/綜保(個人支付部份)„„。

3、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於每月10日發給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和津貼,工資中按照國家法律規定需由乙方個人承擔的養

老保險、醫療保險、待業保險、公積金及所得税部份,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統一代扣代繳。 5、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或綜合保險。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社會保險無法辦理,甲方

不承擔責任。

二、薪資管理

1、新進人員於報到日起薪,但工作不滿5日離職者,薪資不予發放。

2、新進人員第一個月工資、離職人員最後一個月工資,將根據其實際出勤天數計算髮放。

3、員工因個人原因中途離開公司時,未付的薪資(包括工資、津貼、補給、獎金等),將在員工離職手續辦

理完畢後,於次月發薪日發放。

4、根據國家及公司有關規定,以下費用從員工每月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税;2)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公積金)或綜合保險費中,按規定應由個人承擔的部份;3)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資、離職員工違約金、賠償金等);4)其它應由個人支付、但公司已預支的費用;5)請假扣款 5、薪資保密:員工不得私下或公開相互討論薪資,若個人對薪資有疑義時, 可以部門主管或行政人事部詢問,違反薪資保密原則的員工,公司有權進行處置。

三、加班補/調休、差旅費及獎金辦法

公司不鼓勵員工加班,若因故需要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主管同意加班後生效,加班以”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不足1小時者,不作加班計算;每日加班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員工加班每月累計不超過36小時。

1、公司以補/調休假的方式對加班員工予以補償。員工連續加班4個小時的,可補/調休半天;連續加班8

小時的,補/調休1天,以此類推。補/調休員工須在預定補休日前,提前3天以上填寫補/調休單,並經權責相關主管同意審批後,始得補/調休;員工補/調休在2個月內有效,逾期未補/調休者,視為自動放棄。

2、無法排補/調休的員工, 經權責相關主管同意後公司給予計算加班費,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

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高於1400元,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70%計算加班工資基數;工作日加班按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公休日加班按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 法定節假日加班按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

3、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因公出差已支領差旅費用者,不得報支加班費。

4、公司根據經濟效益和員工的表現給予獎金,獎金制度及發放標準以公司公佈的獎金分配製度為準。 5、因公出差的差旅預支/報銷規定,以公司公佈的差旅費用報銷規定為準。

第六章 附言

1、本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2、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3、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此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4、本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5、本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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