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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員工手冊案例(通用3篇)

標準員工手冊案例(通用3篇)

標準員工手冊案例 篇1

第一章:總則

標準員工手冊案例(通用3篇)

第一條: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理解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二條: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三條: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1、公司---即指xx公司;

2、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3、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4、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5、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6、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7、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8、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資料;

9、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10、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理解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11、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12、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13、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14、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第四條:一般規定

1、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2、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3、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4、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第二章:聘用

第五條: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1、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2、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3、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4、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歲的男女青年);

5、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第七條: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1、向行政人事部帶給有關證件;

2、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3、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4、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5、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6、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7、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第八條: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1、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3、職稱證(有職稱者);

4、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寸照片四張;

6、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7、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8、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第九條: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忙新員工理解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狀況、講解本職工作資料和要求,幫忙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到達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職責: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四、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職責。

第十四條: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狀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條: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9:00-12:30,13:30-18:00

週六,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狀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三、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狀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回到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狀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狀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務必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狀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狀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司齡3年以下(含3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司齡4-6年(含6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試用期員工;

2)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4)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5)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三、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必須主管以上職務職責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狀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潛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務必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試用期內員工離職狀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狀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三十條: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有對公司發展提出推薦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職責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狀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狀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持續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員工之住址;

2、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務必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三條: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四條: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持續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六條: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七條: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務必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職責;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帶給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能夠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2、以公司名義帶給擔保、證明;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兼職

1、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理解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狀況下,才能夠理解,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狀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交際應酬

1、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保密義務

1、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2、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3、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保護公司資產

1、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四、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帶給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公司以為員工帶給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職責。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能夠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能夠得到公司適時帶給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狀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潛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忙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善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務必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善;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獎懲

第六十八條: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申戒、警告:

2、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降級:

第六十九條:獎懲關係:

一、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1、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2、培養和舉薦人才;

3、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4、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5、改善管理成效顯著;

第七十二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1、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2、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3、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4、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第七十三條: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1、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2、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3、帶給研究之具體推薦,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4、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到達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5、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6、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第七十四條: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1、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2、改善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3、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4、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個性獎。年度個性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1、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2、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3、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5、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6、工作時間內喧譁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7、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8、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9、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10、破壞環境衞生者;

1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12、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13、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14、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15、在辦公室吸煙者;

16、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第七十六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2、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3、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4、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5、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職責者;

6、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7、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第七十七條: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2、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3、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5、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6、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7、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8、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9、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10、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1、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12、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13、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14、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15、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16、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17、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資料者;

第七十八條: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1、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2、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3、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4、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5、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6、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7、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8、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9、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帶給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賀儀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在公司服務10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能夠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且能夠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職責。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狀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職責。

6、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務必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用心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2、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3、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4、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5、按照業務管理規定貼合解僱條件者;

6、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7、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9、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10、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11、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12、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3、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14、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15、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16、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17、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18、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9、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20、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21、帶給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2、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23、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24、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25、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第九十三條: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滿;

3、員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資遣

第九十六條: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合理化推薦及申訴制度

一、意見調查

公司透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透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推薦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思考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取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務必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狀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能夠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職責人或職責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來源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透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能夠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潛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貼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個人工作潛力優秀;

2、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3、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4、到達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5、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潛力和培養潛能;

6、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7、工作績效顯著;

8、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理解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資料,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職責。

第一百零三條: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資料,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帶給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標準員工手冊案例 篇2

前 言

歡迎你成為公司的一員。

從現在開始,你的成長將與公司緊密聯繫在一起。公司將為你提供發展的機會與成長的空間,而你在這個空間裏,應儘可能地展示你的學識、才能及優秀的品質,以便能更快、更好地融入於這個大家庭中。

本《員工手冊》是公司全體員工的基本行為準則。每一位員工都應對《員工手冊》中所述內容熟記於心,並自覺遵照執行。

本《員工手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並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

本《員工手冊》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從業人員。

公司始終認為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是公司取得成功的關鍵。每位員工都應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責任和行為準則。公司竭誠希望全體員工熱愛公司、敬業愛崗、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克盡職守、勤奮務實,將公司的發展與個人的發展緊密聯繫在一起,這樣公司定會興旺發達、長盛不衰。

由於經營環境在不斷的變化,所以員工手冊中規定的政策也將需隨之相應改變。因此,員工手冊中的政策規定可以由公司根據情況隨時修訂。任何政策規定的變動都將及時通知您。

本《員工手冊》歸公司所有,僅供內部使用。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僱傭關係,都必須將此手冊歸還給公司。

員工守則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自覺執行《員工守則》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是每個員工應盡的義務和職責。

2、 員工應自覺服從指揮,做到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不得各行其事。

3、 員工必須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對所分配的工作或調動有意見,可向上級提出,但在上級未作出書面的決定前仍須服從。

4、 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一切為公司着想的思想,做到盡職盡責,忠於職守,堅持實事求是,主動協作,遇事不推諉不扯皮。

5、 各級管理人員應帶頭遵紀守法、秉公執法,不濫用職權、不假公濟私,不徇私情、不庇護、不支持違紀違法行為。

6、 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嚴格執行公司財務部的一切規定。

7、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自覺維護公司安全。

8、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者對處罰如有意見,可向上級提出申訴,在未得到回覆前應服從處罰。

9、 員工凡事應實事求是,不準無事生非、挑撥離間、不準起鬨、鬧事或停工和消極怠工、罷工。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作業規範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招聘

第一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向公司總經理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辦理招聘。

招聘流程: 初步判定→安排進行面談→辦公室面試(或總經理面試)→試用期考察→錄用

第二條:公司解僱或辭職員工原則上不再錄用。從公司辭職員工6個月以後可重新考慮其入職申請,但需原所在部門和辦公室評定為業務素質較高、表現優秀的員工,且申請入職崗位與原崗位相同,且經用工部門、辦公室和總經理核准後方可按正常招聘程序處理,特殊情況處理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為本公司員工: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七、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四條:應聘人員面試合格後,按照公司錄取通知確定的日期、地點、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應繳驗下列證件:

(1) 本人最近一寸證件照片四張;

(2) 學歷、職稱證件、身份證;(學歷、身份證正本核對後發還,職稱證件留存)

(3) 前服務單位離職證明。

(4) 應聘特殊工種的員工,必須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該工種崗位資格證書及其複印件(原件留存)。

第五條:經面試甄選合格之應聘人員,未於通知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拒絕接受本公司聘用,該通知則失其效力。

第六條: 員工入職時須在複印件上簽字確認與原件相符,並由辦公室與原件校完後退還給當事人。每位員工均有一份檔案存於辦公室,有關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動態均有記錄,是員工晉升、調資之重要依據。

第七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辦公室辦理試用手續。員工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及以上固定期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三到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給予轉正,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對考核未能達標者可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合同,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員工試用期轉正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評估成績審批。

第八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九條: 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赴所分配的部門,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

第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公司規定其它不得帶入生產、工作場所的物品進入公司工作場所。

五、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六、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七、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衞生。

八、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鬥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十、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一、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二、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效率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條: 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以後如有調整,以新公佈的工作時間為準):

一、行政人員工作時間:每週工作五天,即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時間,週六、週日休息;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

三、外出工作人員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四、生產人員:由項目部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工作時間,生產人員應嚴格遵守。

第四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曠工: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1、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30元;

3、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的,超出次數加倍處罰;

4、遲到6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處理,即扣除當日工資;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1、早退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罰10元;

2、早退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30元;

3、早退6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即扣除當日工資;

4、月累計三次早退者,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1、擅離職守者書面警告一次,並按曠工處理,即扣除當日工資;

2、擅離職守月累計超過三次者,予以立即辭退,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曠工,按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人事務等的;

3、超過批准的假期又沒有及時報上級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4、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息者;

5、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6、遲到60分鐘以上、早退60分鐘以上;

曠工處理:曠工即扣除本人所曠工月的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全月累計曠工五天或一年累計曠工達十天者,予以辭退,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培訓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簽到表》,由培訓組織部門向辦公室提供考勤情況;

二、外出參加培訓的學員,根據被批准的實際在外天數,由所在部門統計後報辦公室備案審查。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經預先通知而終止聘用關係,並不給予當事人任何經濟補償費。

(1) 在欺騙公司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致本公司誤信造成損失者;

(2) 違反勞動合同或本手冊規則經本公司認定情節重大者;

(3) 營私舞弊,收受賄賂,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害者;

(4) 對本公司各級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而使之受到傷害者;

(5) 故意損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經營機密者;

(6) 無故連續曠工3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6日以上者;

(7) 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責任者;

(8) 本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開除的情形。

第四章 工資與福利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員工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二條:員工的工資管理由公司辦公室、財務部具體負責,每月依據各人的考勤實績情況,由辦公室造冊報總經理批准發放。公司的發工資日為次月七日。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三條: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第四條:公司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用,並按規定在員工的工資中扣除員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五章 請假、休假

第一條: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時間,進行休息或休養。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二條:法定假日

一、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計11天,即:

1、元旦:1天,1月1日;

2、春節:7天,農曆臘月30、農曆正月七年級至初六;

3、清明節:1天;

4、“五一”國際勞動節:1天,5月1日;

5、端午節:1天;

6、中秋節: 1天

7、“十一”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由於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於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三條: 年休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第四條: 病假、事假

一、病假

1、員工病假,能提供醫院證明並經公司認可的,按下列規定的工資待遇處理:

(1)、月累計病假7天以內的: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此方式計算髮放:基本工資/月應出勤天數×病假天數×40%;

(2)、月病假累計超過7天以上,則超出7天的休病假期間工資不再發放。

2、不能提供醫院證明並經公司認可的按事假規定處理;

二、事假

1、員工事假,扣除所請事假的工資,請事假的時間單位天計;

2、員工因違反制度而被暫時停職、停工的,按事假處理。

3、試用期內的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

4、員工一次性請事假達到20天以上的,自批准之日起二年內將不再調整工資待遇,公司還將根據請假人職位需求的緊迫程度另行調配或招聘,請假人將有可能失去職位,特殊情況除外;

三、辦公室有權查驗員工請假的相關資料,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取消請假的所有待遇,並視情節嚴重程度另行處理。

第五條: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事前應提交《請假申請單》並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主管請假,返回公司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三、員工休年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至少提前一週與直接上級和辦公室協商同意後,妥善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四、審批權限:

1、請假1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2、請假2-3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辦公室(人事)批准;

3、請假3天以上或部門經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上的,逐級上報。

4、由公司總經理批准。

五、各類假期結束後,員工返回公司當天必須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

第六章 加班

第一條: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相關管理規定安排加班。

第二條:公司在工作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被指定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絕。

第三條: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七章 出差

第一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二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及時向主管敍職,並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八章 培訓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員工的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二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安全生產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並經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進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培訓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第三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

第四條:對於培訓中成績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五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記錄卡》上,《員工培訓記事表》由辦公室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六條:公司對員工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給予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後的學歷等支持。

第九章 調職

第一條: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二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並報公司辦公室辦理調動通知書。

第三條: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後,應及時辦妥移交手續,按時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十章 保密

第一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系統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二條:員工不得透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涉及公司聲譽的意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三條: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於消息的傳播。

第四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複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五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失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第六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阻止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第十一章 安全質量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關安全、衞生法規和政策管理安全衞生工作,建立整潔有序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

第二條:員工應遵守公司安全規章、安全操作程序、維護工作場所及生活環境的安全衞生,並防止盜竊、火災及其他災害。

第三條:加強對易發事故的起重作業、電線電器作業部位和工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責任制度,開展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查找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第四條:加強現場生產全過程(包括作業準備過程,輔助生產過程的交付服務過程)的產品質量管理。嚴格按工藝要求施工,發生產品質量事故,要堅持按照《許昌市市政實業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彙編》進行嚴肅處理。

第五條: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的處理,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對內或對外發布。

第六條:員工違反安全生產規定,依照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的懲罰規定處理。

第十二章 考核

第一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的考核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後正式錄用。

二、考核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 獎懲

第一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准,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現金或紀念品,同時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貢獻突出者,給予晉薪、晉職。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並給予200元以內的獎勵: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遵紀守法,聽從指揮,互相協作,事例突出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八、發現職責外的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並給予1000元以內的獎勵:

一、對生產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並晉薪或晉職:

一、研究發明,對公司有貢獻,並使綜合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較大者。

二、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三、熱情為用户服務,經常得到用户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四、開發新客户,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五、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副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批評: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核、批准,由辦公室執行,並下達通知,受記過者當月只發放基本生活費300元。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核批准後,由辦公室執行,降級者當月只發放基本生活費300元。

五、辭退: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上班時間,躺卧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二、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四、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五、不按穿着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六、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七、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八、在工作場所喧譁、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九、對同事惡意侮辱陷害、偽證,製造事端者。

十、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一、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物品材料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情節較輕者。

十二、公司另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罰款三次或批評超過二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二日者。

六、儀器、設備、車輛等;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工具,未經使用人同意或違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範,影響公司聲譽者。

八、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公司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於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四、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並追究當事人賠償經濟損失。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鬥毆者。

三、在工作場所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塗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或一年中記過三次者。

八、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五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吸食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十三、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五、參加非法組織者。

十六、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十七、其它違反法令、規則或規定情節嚴重者。?

第十四章 辭退

第一條: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對員工予以辭退,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條: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對員工予以辭退,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

第十四章 辭職

第一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提交書面“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准後,辦理手續。並視需要,給予《離職證明》。

第二條: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提出申請)。

第三條:如未書面通知公司或未到通知期限,自行離開公司者,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第四條:辭職程序

1、員工本人按規定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報告;

2、部門主管簽署意見;

3、主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

4、辦公室通知員工辦理辭職相關手續。

第十六章 其他

第一條: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總經辦。

第二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

公司《員工手冊》簽收單

本人謹此確認收到了《員工手冊》,並確認明白所有公司的規定及制度,本人將依從並遵守公司的規定及制度(包括公司適時對其之修改)。

標準員工手冊案例 篇3

員工手冊

20__年5月第一版

20__年3月第一次修訂

20__年3月第二次修訂

20__年3月第三次修訂

20__年6月第四次修訂

20__年4月第五次修訂

20__年12月第六次修訂

20__年2月第七次修訂 《公司圖書管理制度》、《工裝管理制度》、《公司激勵制度》、《員工薪酬制定標準》、《2020__年度目標設定與業績考評表》

目錄

第一章 歡迎詞

第二章 企業文化

第三章 作為企業的一份子

第四章 規章制度總則

第五章 行為準則規範

第一節 辦公環境

第二節 工作紀律

第三節 電話管理制度

第四節 傳真機、打印機、書籍、辦公用品管理

第五節 印籤、證件管理

第六節 電腦管理制度

第七節 着裝管理制度

第八節 保密制度

第九節 公司圖書管理制度

第十節 工裝管理制度

第六章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節 公文、合同、客户檔案管理

第二節 公司外發資料管理辦法

第三節 電腦中文件的管理制度

第四節 文件的格式説明

第五節 電子郵件管理制度

第七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二節 招聘與錄用

第三節 試用期管理辦法

第四節 員工的內部職位變動

第五節 人事檔案管理辦法

第六節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管理辦法

第七節 考勤管理辦法

第八章 財務制度

第一節 付款請求

第二節 工資、獎金與提成

第三節 費用報銷

第九章 公司激勵制度

第一節 獎勵辦法

第二節 績效考核規定

附1:《新員工入職培訓計劃》

附2:《員工離職手續清單》

附3:《企業組織架構&崗位職責》

附4:《員工薪酬制定標準》

附5:《2020__年度目標設定與業績考評表》

第一章 歡迎詞

親愛的同事:

熱情並真誠得歡迎您加入北京XX有限公司!

本手冊旨在幫助您儘快熟悉和了解公司的情況,以便順利地開展工作。它將讓您更加方便和完整得了解到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本手冊作為指南,如果您在閲讀完後,對其中的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您與您的經理或人事部聯繫,並且公司中的所有同事都會很高興為您服務。

公司員工手冊是公司將各項規章規範化、明朗化、制度化的文件,目的是使公司業務蒸蒸日上,員工有合理、健康的工作環境,發展與發揮個人的所長或潛能。同時,公司將依照環境需要、業務的發展方向以及員工的反饋,對該手冊作出適度調整,並通知所有員工。

您加入公司,是對我們工作的一種肯定。由於您的加入,我們有更大的信心去面臨未來的各種挑戰。希望您以此為家,讓我們同呼吸、共命運、共同努力來創造公司美好的明天!

總經理:

第二章 企業文化

【LOGO釋義】

¨ 標誌設計

¨ 標誌主體形象像是一座俯瞰的城市

¨ 灰色環城處上下左右

------------------------------------------------------------【核心價值觀】

忠於自我 關注本質 追求完美 創造卓越

【企業願景】

做醫院品牌生命力的締造者、維護者和傳承者

【企業使命】

提供專業高端服務 成就醫院卓越品牌

【企業經營管理理念】

業精於專,功於勤

【企業服務理念】

誠信為本 品質保障 專心專注 科學規範

【企業人才觀】

創造發展平台 盡情施展才華

第三章 作為企業的一份子

一. 必須具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審美取向。

二. 永遠不要説謊。我們喜歡為人誠實、對待客户誠實以及對消費者誠實的人。

三. 工作辛勤、坦誠、客觀、認真和正直的人在企業會受到所有人的喜愛。我們厭惡不思進取、辦事耍手腕、阿諛奉承、盛氣凌人、膽小怕事和浮誇炫耀的人。

四. 有強烈的求知慾和快速的學習能力。喜歡閲讀和思考,要博學,要讓你的每一個客户都覺得你是專家。堅持讀書,要永遠走在你周圍人的前面,追趕別人和被別人追趕會造就兩種不同的氣度。

五. 工作要有主動性。這和把工作準時做完不是一回事。這種主動性是卓越和平庸的分界線。

六. 學會做計劃,應該每日主動與你的上司溝通,不要等待他來追你。

七. 用你強烈的責任感用心深入細節。在我們所處的行業裏,用心做出來的東西,和不用心做出來的東西有着天壤之別。

八. 工作是實現自我的一種方式,透過一個人的工作方式和成果,是欣賞和了解這個人最好的辦法。

九. 保持工作環境和電腦中文件的整潔。它能反映出你是否嚴謹有序、有計劃和條理,亂七八糟的辦公室會產生一種懶散的氣氛,會搞丟或者不能在一手時間找到重要文件。

十. 應樂於分享經驗與學習成果,帶動團隊與公司的成長。信息公開化,資源共享。同時,公司資源也是公司財產的一部份,對外保密,任何人不能利用它謀取私利。

十一. 組織結構合理,分工合作,責任清晰,最佳排擋才能有最佳作品。

十二. 公司資源,尤其是你的時間和精力,不做無謂的耗費。

十三. 公司是一個目標一致的整體,全體同仁互相配合、眾志成城,不斷提升服務與產品的質量;使我們在品質上、價格上、時效上、盈利性上,處於同業領先地位。

企業的項目/市場/銷售人員

一. 在企業,優秀的客户經理首先是優秀的品牌形象管理專家。

二. 要善於並敢於表達自己。講清楚。讓客户聽懂,而不是自以為清楚就可以。在每一次溝通中,必須為了清晰表達要點而努力提高語言的精確度和無障礙程度。

三. 傾聽客户的看法。我們通常急於表達自己的看法,急迫希望客户接受,或者認為這是我們的專業而忽略聽客户的看法。聽客户沒有講出來的話,深入理解客户的意圖。

四. 贏得客户的尊重很重要。客户需要你的專業,你的判斷。如果你沒有觀點,他將會像對待垃圾一樣對待你。尊重一旦喪失,很難重新得回。如果你的同事和上司認為你得到客户的尊重,他們將很樂意幫助你。如果他們認為你對你的客户僅是一個消息傳遞員,他們對你的工作不會給予支持。

五. 少看連續劇,多看新聞和財經節目,培養自己觀察和審視問題的能力。

六. 要重視學習商務禮儀,着裝、握手、微笑、言談舉止,點滴之間流露出來的專業素養會為你贏得客户的尊重。

七. 不要以輕視和敵對的態度對待客户。要和客户交朋友,把自己當成是他們當中的一員,切身處地的為客户着想。但並不意味着你要一味的討好和遷就。

八. 不必總想着去攬那種很大很大的客户,因為一旦攬上了這樣的客户,你就不得不戰戰兢兢的過日子了。如果我們被嚇得失魂落魄,就失掉了提出坦率意見的勇氣。

九. 要重視每一個小單子和小客户,不然所謂專業精神將蕩然無存,你也就相應失去發展的機遇與品質。

十. 對待每個客户如同潛在客户,對待每個潛在客户如同現有客户。

十一. 時刻保持聰慧敏鋭的判斷力、堅韌不拔的毅力、專業專注的學習精神和追求卓越的進取心。

企業的設計隊伍

一. “要求自我”,在任何設計過程中的小細節,都應追求達到完美境界;

二. 永遠不要對自己作品感到滿足,比你強的人和公司就在周圍,他們隨時準備給予你狠狠一擊。你能做的只有:不斷提高自己,使生命力更加旺盛。

三. 好的設計師必須懂得生活,要以博學的方式,去閲覽整個世界,充實你的視界,懂得體驗世上一切美好時尚的東西,這樣才懂得如何去提升客户和產品的品位層次,瞭解受眾的心理,做出更好的設計。

四. 珍惜個人的名譽,它將勝於一切。設計作品的署名制將增加你的榮譽感和責任感。

五. 不要設計出人們沒有需要而且不實用的東西,但如果它的確是有需要又實用的東西,在設計時不要猶豫,讓它變得更美麗。

六. 我們要做的是為品牌樹起明確突出的個性,而且把這種個性堅持到底。在壓力面前堅持統一的風格,的確是很需要點勇氣的。胡亂更改你的設計是極其容易的事情,但是,榮譽和肯定只頒給對塑造協調一致的品牌形象有遠見而且能持之以恆的設計團隊。

七. 要有強烈的學習和創新精神,謙虛好學,不懂就問。不能不懂裝懂,一知半解。學習要有悟性,不能死記硬背、照貓畫虎。

八. 不要想快速形成個人風格已得到他人認同,設計者的基礎如果建設不穩,愈想快速建立風格,也愈被快速淘汰。當你為自己貼上標籤之後,想要逃脱就相當困難了。對客户來説也是不公平的。

九. 主動、創新,除非是你真心肯定的好作品,否則絕對不要提給客户。

十. 永遠記住,你是一個懂設計,愛設計的人。用設計吃飯,你比別人更有資格。

企業的管理人員

一. 不要背棄理想。做一個有理想的人,自然也會成就一個有理想的公司。

二. 在現實與理想面前,要學會平衡和忍讓。

三. 做遠景規劃與做回顧同樣重要,不切實際的臆想和急功近利的做法都是致命的。

四. 不盲目擴張,這樣可以做一些自己喜歡的客户的項目,也因此會做得更有質量,有了質量才會有更多的好客户。

五. 不要依賴任何人。小公司的體制是靠強壓和拼命才能鍛煉出來的,寄生和依賴智慧讓自己在風向有所變化的時候死得很慘。

六. 精通財務。要做到心中有數,但不可以成為守財奴。懂得投入,才會有產出,準確的投資與再投入是下一步發展的基石。

七. 不要在税務等方面動大腦筋,商業化與國家化進程的家甚至會讓你遇到更為嚴格的財務與經營審查,除非你永遠只想徘徊在下游。

八. 儘早建立一套客觀的,符合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否則你會在同樣的問題上浪費同樣的時間。

九. 不要以為自己是機器,別人就一定也是機器,和諧的工作頻率會造就和諧的工作環境,你公司的氣質將由此誕生。

十. 設計公司是有品格的,十年做小,一朝做大的時候,你所有的努力必將得到驗證。

第四章 規章制度總則

為規範公司的工作紀律,保障公司的經營管理健康、有序的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條例。

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的經營、管理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可視情節予以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可追究經濟賠償;涉嫌觸犯法律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行政處分、行政處理和追究經濟賠償可單獨執行,也可合併執行。

² 行政處分(通報批評、警告、撤職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分方式);

² 行政處理(辭退、除名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理方式)。

本總則適用於,但不限於下述違反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一條 不維護公司利益、不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 不嚴守甚至竊取公司機密;不保護公司知識產權;

第三條 不能保質保量完成職責範圍的各項工作;未盡職履行崗位職責和權限、失職、瀆職或濫用職權者;工作態度惡劣,工作質量低下,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者;

第四條 不服從領導安排;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公司組織調動和工作安排者;

第五條 從事非勞動合同約定工作者,包括在外兼職、獨資或合夥經營公司者;

第六條 利用公司資源牟取個人利益者,在採購或業務中私吞回扣者;在工作中,尤其是在尋價、報價、談判、合同簽訂、支付、結算、驗收、收發貨、索賠等關鍵環節違章操作,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直接責任者;

第七條 出差或休假、未經批准不按預定時間返回者;遲到、早退、無故曠工者。每月5次以上遲到、早退者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立即予以辭退或除名處理;

第八條 由於個人過失給公司造成各種形式的拖欠款的直接責任者;

第九條 在工作中,違規操作或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對公物貪污浪費、不珍惜愛護;利用公司財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打印、複印、打私人電話、幹私活;

第十條 工作時間從事工作無關之事,如睡覺、閒談、玩遊戲、上網聊天、聽音樂、看盤、在網上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東西、閲讀與工作無關的雜誌報紙等;

第十一條 擅自刻制或使用公章、法人章、;

第十二條 對同事採取恐嚇、脅迫、暴力、人身攻擊或詆譭名譽等行為者,以及造謠惑眾、 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第十三條 不維持工作場所的整潔衞生。

第五章 行為準則規範

第一節 辦公環境

第一條 維護辦公室的良好環境是每位員工的職責和義務;員工應自覺保持工作場所的整潔衞生,辦公物品擺放整齊,時刻保持乾淨、整潔、亮麗的環境;

第二條 員工可自備午餐,但必須至指定區用餐,辦公區域嚴禁用餐;用餐完畢後,應將垃圾立即倒入樓道內垃圾箱,並及時做好用餐環境的通風換氣工作;

第三條 每日清潔工作包括:9點上班之前務必開窗換氣、將個人工位擦拭乾淨、用潔廁劑清理坐便和馬桶;每日離開公司前整理個人桌面,倒掉個人桌面的垃圾盒和客廳、衞生間的垃圾桶;

第四條 每週清潔工作包括:掃地、拖地、用去污粉清理水池和坐便、用潔廁劑清理馬桶、擦拭所有工位和機器;每週五下班之前完成;

第五條 不允許在辦公場所的非指定區域吸煙。抽煙的唯一地點是小陽台,抽煙的同志每天務必倒煙灰缸,並及時做到吸煙區的換氣通風;

第六條 用完衞生間和廚房的水池後保持它和周邊環境的清潔和衞生;

第七條 坐便嚴禁蹲便或腳踏;用完坐便保持它的乾淨。

第二節 工作紀律

第一條 辦公場所務必保持安靜,禁止喧譁,同事間交談以不干擾他人為限,勿打瞌睡;

第二條 上班時間應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個人電話和聊天;

第三條 工作時間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工作時間請勿閲讀與工作內容無關的書報雜誌;互聯網只限於因工作需要使用,不得下載任何遊戲、投資及股票類軟件;MSN、QQ等聊天軟件只限工作需要時使用,不得用於私人聊天;不得隨意漫遊互聯網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第四條 員工下班後及時離開公司,不得在公司逗留、聊天,做個人事情。最後離開公司的員工應確保門、窗、電腦、燈、水、煤氣、空調、熱水器均關閉。

第三節 電話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員工在接打電話時,應禮貌親切、職業幹練、對答清晰、通話簡短而適度。並以飽滿的熱情去接聽電話。因為對方會通過你的語氣能感受到你的熱情,感受到公司的職業形象;

第二條 選擇通訊方式和時間要適當。選取通訊方式以他人方便為宜,在一般情況下,能夠撥打對方固定電話時,不撥打對方手機。撥打工作電話時,儘量不佔用他人的休息時間;

第三條 電話中表述問題應簡潔明瞭,如內容較多,應首先詢問對方是否方便。通話時保持語音語調的清晰和輕柔,語言和語氣應體現對對方的尊重。電話聽筒要輕拿輕放,掛斷電話應以長者和尊者為先;

第四條 接聽總機“84832676” :在電話鈴響兩聲內接起電話説“您好,企業”,瞭解對方來電意圖後迅速準確轉接到所找員工的座位。標準用語為:“。。。好的,這件事情由XX部門(人名)負責,我現在把您的電話轉接過去,請稍候;

第五條 對於不明身份的來電,應避免隨意告知領導和同事的相關信息;遇到打錯的電話,應客氣提醒對方,切忌簡單生硬;

第六條 接聽個人分機:在電話鈴響兩聲內接起電話説“您好,‘報上個人姓名’”;

第七條 如遇周圍同事不在座位上,當其電話響時要及時代接,儘量不要超過兩聲。並詢問對方是否需要留言,如要留言,請記下對方的姓名、單位、電話、事宜,然後告知對方會盡快轉告該同事與他聯繫;

第八條 不允許電話聊天,私人電話限制在3分鐘之內;原則上不允許撥打私人外地電話,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向主管請示,得到批准後需簡明扼要、儘快結束通話;

第九條 每月公司將根據集團電話之自動計費系統會對各分機電話的通話時間和費用情況作相關統計,如發現私人電話過多和個人私自撥打長途電話的情況,公司將予以警告;

第十條 使用手機短信功能處理公務時應注意署名,在接到短信後應及時回覆;

第十一條 上班時間如果外出,應時刻注意保持通訊暢通,公司電話應第一時間接通,不得欠費停機或關掉手機。

第四節 傳真機、打印機、書籍、辦公用品管理

第一條 公司提倡無紙辦公,員工需最大程度的使用網上鄰居、電子郵件等網上手段與公司內外溝通;

第二條 公司傳真應保證24小時暢通,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辦公成本,收傳真時應詳細詢問對方接收人姓名、傳真內容,內容不祥、或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傳真不予接收;嚴禁為個人目的使用公司傳真設備;

第三條 收到傳真後,應將傳真件及時遞交收件人,傳真未註明收件人的,根據其內容通知有關部門,務必儘快將傳真送達收件人;

第四條 沒有特殊情況不允許使用彩色噴墨打印機打印各類文件、規章制度和資料,更不允許將公司的辦公設備為個人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打印,用於公司內部的文件一律使用兩面打印、使用單黑打印,以主人翁的意識積極控制公司成本,不允許有任何浪費行為;

第五條 公用書籍、雜誌、報刊、資料只能在公司辦公區域內閲讀,非經主管批准,不得外帶出公司;如需借閲要提前登記,借閲的圖書資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壞,要按時歸還,一次最多借閲2本;

第六條 全體員工對待一切公物需貫徹節約節儉的原則,珍惜愛護。個人使用的公物(包括電腦、通訊工具、文件櫃、辦公用品等)應由使用人妥善保管,如有遺失,照價賠償;如有損失,應由使用人負責及時聯繫有關部門維修。借用他人用品應做到借後必還,不損壞、不遺失。

第五節 印籤、證件管理

第一條 公司印籤(公章、法人章、)由專人負責保管,印籤保管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第二條 建立使用印籤/證件的登記手續,凡各種文件、證明或其他物品需要加蓋公司印籤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予使用。

第三條 加蓋公司印籤的各類文件在使用後應及時歸還公司負責人;作廢文件應第一時間銷燬。

第六節 電腦管理制度

第一條 電腦使用管理

1. 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電腦硬件和安裝軟件,拒絕使用來歷不明的軟件和光盤;因工作需要需安裝辦公軟件、更換或安裝電腦硬件時,必須向洪波申請後由專人進行操作;

2. 嚴禁安裝及使用遊戲軟件:包含網絡遊戲、單機版遊戲、WINDOWS自帶遊戲等;

3. 嚴禁下載黑客攻擊工具、病毒傳播軟件等;

4. 嚴禁登陸黃色或其他非法網站;

5. 嚴格按規定程序開啟和關閉電腦;

6. 嚴禁刪除/安裝個人電腦軟件:

(1) 包含修改IP地址、刪除系統軟件、刪除網管所安裝的辦公軟件等,

(2) 網絡管理員將不定期對電腦軟件安裝情況進行檢查,如有未經批准擅自安裝的情況將根據其可能對網絡或電腦造成的影響酌情給予50元~200元罰款的處罰。

7. 嚴禁打開電腦主機機箱、拆除鍵盤、鼠標、網線等硬件設備;

8. 不得下載任何遊戲、投資及股票類軟件;MSN、QQ等聊天軟件只限工作需要時使用,不得用於私人聊天;不得隨意漫遊互聯網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第二條 電腦維護

1. 公司由專人負責電腦系統的維護;

2. 電腦發生故障時,使用者作簡易處理仍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並將故障問題提交詳細書面説明;

3. 電腦維修過程中,首先確保對重要文件進行拷貝,做到不遺失;

4. 對重大電腦軟件、硬件損失事故,公司將列入專案處理,並追求事故原因;

5. 凡因個人使用不當所造成的電腦維護費用和損失,使用者將承擔一切責任並照價賠償。

第三條 電腦病毒的防治

1. 每台機器均安裝正版殺毒軟件,開機時務必開啟上毒軟件,並保證每週定期殺毒一次,每週病毒庫更新一次;及時關注電腦病毒防護情況和提示,避免電腦病毒侵襲;

2. 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攜軟件使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需引入使用的軟件,須首先防止病毒傳染;

3. 電腦出現病毒,應第一時間離開網上鄰居;操作人員不能殺除的,須立即報上級主管;

4. 建立雙備份制度,對重要資料除在電腦儲存外,還應及時刻錄光盤,以防遭病毒破壞而遺失。

第七節 着裝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樹立和保持企業作為優秀設計公司的良好形象,員工在上班時間應保持良好的職業形象。個人儀表應整潔得體。時刻保持飽滿、良好的精神狀態;

第二條 週一至週四着正裝、或淡雅的職業裝或商務休閒裝,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運動鞋,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週五如安排客户來訪或需外出拜訪客户,則應着職業裝;

第三條 男士不穿奇裝異服,不袒胸露背;女士衣着大方得體、端莊典雅,不允許在工作時間衣着暴露,不化濃粧、不擦抹濃烈香水;

第四條 在公司上班時可穿拖鞋,但不宜穿行走時響聲過大的鞋,腳步輕柔。

第八節 保密制度

第一條 公司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建立相關保密制度,對於涉及“知識產權”、“專利”、“商標”、“著作權”、“職務開發結果”、“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內容的工作,公司將有權要求員工與公司簽訂《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雙方將根據《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履行職責、承擔義務。雙方如有違約情況發生,將根據《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賠償由於該種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的數額將根據《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中有關條款執行。具體內容詳見《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

第二條 為了保護公司利益,防止商業祕密泄露事件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保密制度;

第三條 保密總則:

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以下作為公司內部資料,絕對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帶出公司或擴散:

1. 公司機構設置、內部分工、人事安排和職務任免事項;

2. 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

3. 準備公佈但尚未公佈的統計數字;

4. 銷售指標和規章制度;

5. 業務檔案、正式文件和內部參閲的各種資料;

6. 項目文件及設計方案;

7. 各種印章(含印模)和證件;

8. 客户資料及各類合同。

第五條 電腦數據的保密

1. 員工應主動保護公司機密、公司使用的系統軟件禁止私自拷貝和向外擴散;

2. 電腦網絡中,數據授權使用範圍不同,不得越權使用數據;

3. 未經允許不得刪除電腦中共享的數據。

第六條 其他保密條款

1. 各種經打印輸出的報表,應妥善保管,廢表應及時妥善銷燬;

2. 員工調離公司時,不得將本公司的軟硬件及客户資料帶走。

3. 對外談判中應嚴格遵守對外談判守則和外事紀律,內外有別。特別要注意保守公司機密,嚴防被對方套取情況;

4. 涉及公司機構、人事變動和職務任免事項,未經正式批准任何人不得公開擴散;

5. 利用計算機網絡向其他單位或個人傳遞信息時,嚴禁將屬於公司的保密信息隨意傳遞、拷貝或擴散。

第九節 公司圖書管理規定

第一條 總則

1. 為規範公司圖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 本規定所稱圖書是指公司為滿足各部門工作需要而購置的圖書資料,包括各類工具書、期刊、雜誌及相關學術著作等。

3. 本公司圖書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規定辦理。

4. 本公司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並於每週清點一次。

第二條 圖書購置

1. 需購置圖書(雜誌)的品種和數量,應廣泛徵求有關部門的意見,由圖書管理員彙總,總經理審閲後審批。

2. 凡個人提出購買圖書資料的應先徵得本部門經理同意,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

3. 有關人員在購回圖書後,應及時送至圖書管理員處驗收歸檔,並由管理員簽字後,方可按照正常批示程序到財務報銷。

第三條 圖書保管

1. 新購圖書應按順序編號,將書名、出版社名稱、購買日期、數量、金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詳細登記於"本公司圖書登記總簿"並填制編號標籤貼於書籍處並在首頁蓋《圖書管理專用章》。

2. 圖書管理員對所保管的圖書資料,應做到防潮、防黴、防蛀;對損壞的圖書資料應及時修補,保證其完整性;對各類期刊要按年度裝訂成冊。

第四條 圖書借閲

1. 借書人以本公司員工為限。

2.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閲各類圖書,但必須按照本規定第五條規定辦理。

3. 專業性強的工具書和參考圖書,概不得外借。

4. 一般書報雜誌可隨意閲覽,閲畢應歸回原外,不得擅自攜出公司。

5. 員工所借之圖書,如遇清點或公務上需參考時得隨時通知收回,借書人不得拒絕。

6. 公司員工在解僱、辭職時,須將所借圖書歸還。

第五條 借還書手續

1. 員工借閲圖書,應根據類別在對應存放處拿取,並在歸還時按照編號放回原處。

2. 所有公共書籍借閲時間不得超過一週,週五下班前務必歸還,如需續借,於下一週再領取

第六條 處罰

1. 員工借出圖書不得批改、圈點、畫線、折角、塗寫,如有破損或遺失等情況,一律照原圖書版本購賠或照原價加倍賠償。

2. 員工借書期限屆滿,經通知仍不還書者,或遇清點期而仍不還者,除未還書前得停止其借書權外, 並需每日繳納10元滯納金,直至歸還日。

第七條 附則

本規定20__年12月21日實施。

第十節 工裝管理規定

第一條 員工工裝的購置由公司行政部統一數量後做出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

第二條 購置工裝的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工裝由個人妥善保管。

第三條 除以公司名義參加活動或外出辦事之外的時間不得穿着工裝,穿着工裝時必須保持工裝的乾淨、平整,如有破損、污漬或丟失由員工進行賠償。

第四條 員工離職時須把乾淨整潔的工裝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檢查是否符合回收標準。如不符合,員工需按折價賠償。

第六章 文件管理辦法

第一節 公文、合同、客户檔案管理

第五條 公司的檔案管理工作遵循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第六條 合同、客户付款憑證等重要文件需及時交於公司負責人處統一保管,員工不得擅自留存、更不得擅自複印、掃描和其他任何形式的備份;

第七條 每個項目收尾時,必須將項目文件、客户資料等所有資料交於專人處統一保管,要安全保密,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如出現問題視情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二節 公司外發資料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公司外發資料指印刷版本的公司資料和電子版本的公司介紹、項目建議書、報價等;

第二條 公司資料的使用規定

1) 公司會對所有能夠外發的文件進行不定期的更新,項目人員需按公司統一要求對外發送最新文件,不得外發任何其他版本和格式的資料;

2) 外發資料須經過公司審批,任何人不得隨意發送任何公司資料。

第三條 我方在對外提供資料時,須遵循以下流程:

第一步:初步接洽的客户,首先由前台登記對方單位、人名、職務及聯繫方式;

第二步:前台核實確認身份後,將《客户信息登記表》或《醫院導向系統應用導入前實施環境調查表》以傳真或郵件形式發給對方,請對方自行打印、填寫,併發回傳真;

我方接洽人員在發送傳真時需登記發送《客户信息登記表》紀錄;

第四步:前台收到對方發回的傳真後,根據項目類別和所屬區域轉交相應項目人員;

第五步:項目人員通過《企業醫院數據庫》檢索是否有交集並跟進聯繫,根據需要發送相關公司資料。

第四條 報價方案的使用規定

1) 目前公司對外公開報價有《醫院VI設計套餐報價單-北京企業)》、《醫院標識系統規劃設計報價單-北京企業)》、《醫院VI成品印刷報價單-北京企業)》等三個文件;其中《醫院VI成品印刷報價單-北京企業》僅發給老客户;

2) 若客户在收到套餐報價後,需定製個性化報價方案,項目負責人需填寫《醫院VI定製價格與內容明細-北京企業.》,在公司統一報價完畢後,再外發給客户;

3) 未經公司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報價。

第五條 資料的發送

1) 公司資料或者報價必須由指定的項目負責人通過公司指定郵箱發送,同時抄送至,且保存在郵件服務器上,具體規定見第五節《電子郵件管理制度》;禁用qq或msn發送報價及任何項目方案;

2) 公司資料、報價方案、項目方案、合同等文件的外發格式一律為格式,任何人不得外發任何其他格式的文件;

3) 郵件(傳真)發送成功後,項目負責人須於當日內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告知對方。

第三節 電腦中文件的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公司的重要文檔保存在本地硬盤的D、E分區上;

第二條 保持機器內部文件的整齊有序,員工個人必須建立清晰明確的文件管理系統,按照大項類別、客户名稱、項目名稱、文件類型等進行清晰的分類;

第三條 每月必須整理文件夾,及時清理不需要的過期文件和垃圾文件,保持文件的時效性;

第四條 每次項目最終完成,設計師需按項目名稱將設計文件進行光盤刻錄予以備份,並交由設計總監統一保管;保管時須按照序號整理光盤,時間、內容、命名準確清晰;

第五條 公司將派專人不定期對員工電腦中文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經提醒兩次以上不合格者酌情每次處於50元罰款。

第四節 文件的格式説明

第一條 文件頁面設置。統一規定為:“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釐米;行間距為單倍行距;頁腳採用公司統一規定(如下示意),不可自行添加或修改。

第二條 字體、大小。中文:宋體10號;英文:Arial 10號。

第三條 規範頁腳。

對外:

第四條 文件名稱的定義。

1. 文件名由5部分組成:客户名稱+項目名稱+文件內容+創建時間+創建人姓名;

2. 所有名稱、姓名也可以用統一規定的縮略名代替;

3. 公司內部文件需加“創建人姓名”,外發文件則不加;對內文件命名示意:《北大醫院VI項目總結20__.6.1-Lisa》,對外文件命名示意:《北大醫院VI設計方案初稿20__.6.1》;

第五條 公司外發的每類項目方案均有統一的文件模版,每次編寫文檔在模版中進行。格式不得任意變更。

第五節 電子郵件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文件傳送、日常聯繫採用電子郵件方式,提倡無紙辦公;

第二條 定期刪除垃圾郵件,保存郵件到您的電腦上;(網管需要定期清理服務器數據,所以建議您使用OUTLOOK等軟件把郵件接收到本地電腦上);

第三條 發送電子郵件,發件人在主題和附言中應簡單明瞭寫清內容,留下發件人的姓名、單位,使用附件時應加以提醒;使用羣發時注意稱謂和內容的恰當得體;

第四條 郵件主題規範:

1. 外發郵件主題由4部分組成,客户名稱+項目名稱+郵件目的+“來自北京企業”;如:“吉林省中醫院畫冊設計項目中文文字請確認-來自北京企業”;

2. 內發郵件主題由2部分組成,郵件目的+發件人姓名;如:“赴吉林省中醫院差旅報銷申請Lisa”;

第五條 發送合同、報價等保密郵件時,發件人必須帶簽名模板,務必在個人簽名模板之下增加保密條款;

第六條 郵件簽名規範模板示意如下

第七條 員工收到電子郵件後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處理並回復,如遇到特殊問題不能給發件人準確地答覆,也必須告知對方已收到郵件,並儘快答覆;

第八條 如員工姓名在“收件人”一欄,必須回覆發件人;如員工姓名在“抄送人”一欄,不必一定回覆,可依據實際情況和信件內容酌情而定。

第七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是根據《勞動法》及政府有關政策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有關招聘、錄用、職務變更、離職等事項,悉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對本制度未盡事項,公司在國家有關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有可能進行修改、補充或廢除,屆時將通報全體員工。

第二節 招聘與錄用

第一條 公司錄用員工採取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擇優錄用;

第二條 招聘流程:

1. 用人部門提出職位空缺申請,並提交職位説明書由總經理審批;

2. 經總經理審批後,交由人事部招聘;

3. 人事部經過初步面試後,複試由申請部門進行;

4. 通過複試後,人事部核查該員工以往工作記錄,確認無誤後通知新員工入職,組織入職培訓。

第三節 試用期管理辦法

第一條 員工被聘用後,正常情況將有兩個月的試用期;

第二條 在試用期內,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及人事部將對該員工進行考核,以確定是否勝任本職工作,並對員工做出如下決定:

A:正式聘用 B:延長試用期 C:不予聘用

第三條 在試用期內,員工有權選擇本公司是否適合個人的發展,有權隨時提出辭職。

第四節 員工的內部職位變動

第一條 員工的內部職位變動包括:

A:升職 B:降職 C:崗位調整

第二條 員工發生內部職位變動時,人事部均要以公告形式通知全體同仁。

第五節 人事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員工入職時,須提供該員工的簡歷、身份證複印件、學歷複印件、一寸照片一張、《員工入職登記表》存放人事部;同時,該員工的《薪酬通知書》存入財務部;

第二條 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後,員工的檔案應由該員工辦理轉移手續。

第六節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管理辦法

第一條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按《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的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正後員工本人因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應提前一個月提出辭呈,經批准後,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未依規定擅自離職者,公司可扣其薪資,以示處罰;

第三條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須得到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

第四條 員工的解聘、辭退和辭職須及時辦理移交手續,填寫《員工離職手續清單》,由本部門負責人和人事部共同辦理;

第五條 財務部依據員工離職手續清單為員工結算薪資,於最近發薪日一併發給離職員工。

第七節 考勤管理辦法

第一條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並執行法定假日及休假制度;

2.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的9:00-17:30(法定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假日除外);

3. 午餐時間為45分鐘,可在12:00-13:00之間選擇。

第二條 遲到

1. 每月遲到不得多於兩次(即:9:10-9:30之間),第三次起每次扣50元;

2. 遲到30分鐘以上(即:9:30之後),每次扣100元。

第三條 曠工

1. 未經請假無故不來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扣發半日工資;

2. 累計曠工4個小時(含)扣發一日全部工資;

3. 連續曠工一天扣發雙倍日工資,並給予書面警告;

4. 每月曠工超過兩天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除名處分。

5. 考勤管理、統計方法

公司採用指紋打卡機進行考勤記錄。員工早晚各打卡一次,作為當日出勤依據。如員工外出、出差需提前通知考勤管理員,考勤管理員負責登記記錄。月末最後一個工作日由考勤員依據打卡機記錄和外出、出差登記以及《請假申請單》三項數據統計當月考勤。

第四條 請假制度

1. 任何病、事假需提前一天直接向部門主管提交《請假申請單》,並將部門主管簽字後的《請假申請單》上交人事部方能休假。委託他人代請、短信請假均無效;

2. 有急事或急病時需及時電話通知人事部,並於事後第一時間補交《請假申請單》。委託他人代請、短信請假均無效;

3. 遇到塞車、路上發生緊急情況,要遲到者需及時向人事部負責人電話告知。委託他人代請、短信請假均無效。

第五條 病假

因病請假超過一天以上,扣發當日全部工資。並要求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或病假條,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事假

1. 用工作時間處理個人私事的,按事假處理;

2. 事假扣發當日全部工資;

3. 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6天,否則扣除結算當月的全部薪資。

第七條 年假

1. 根據員工司齡年限確定年休假期限;每年的休假限次年3月31日前使用,不能累計或者折現;可按應休假天數抵扣當年病假或事假;

2.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當年不得享受年休假:累計事假十天以上者;累計病假二十天以上者;產假休滿九十天者;

企業工齡一年

6天/年

連續休假不得

超過兩週

企業工齡二年

7天/年

企業工齡三年

8天/年

企業工齡四年

9天/年

企業工齡五~九年

10天/年

第八條 婚假

正式員工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條件的(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婚假10天;

員工在公司只可享受婚假一次。

第九條 產假

女員工(正式員工)產假九十天(含產前、產後兩部分)。

第十條 哺乳假

自小孩出生至一週歲,女員工(正式員工)每天享有一小時餵奶時間。此假不能累計不能折現。次假可選擇推遲一小時上班或提前一小時下班的方式來休。

第十一條 喪假

正式員工因直系親屬、岳父母、公婆喪亡者,可請喪假3天。

第十二條 加班

1. 公司不鼓勵員工加班;

2. 對於必須需要加班的同事,事先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

3. 加班時間一次超過8小時(含8小時)以上者,折假一天;

4. 加班時符合制度的車費、餐費可報銷。

第十三條 考勤表編制

公司由專人負責編制考勤表,考勤表內容包括:正常工作日、遲到、早退、礦工、年假、病假、事假、其他休假等,每月5日(遇節假日提前)將上月的考勤明細交財務部,以便核算工資。

第十四條 其他

1. 其他假期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

2. 員工續假,需要重新報批,否則視為曠工;

3. 年假、婚假、產假和喪假均只發放基本工資。

第八章 財務制度

第一節 付款請求

第一條 付款請求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採購物品或勞務向第三方支付貨款或勞務款時。應提前向公司申請,結算方式應儘量採用支票支付,如一次性付款金額超過(含)1,000元,以支票或轉賬方式支付,為確保如期領到款項,請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申請,特殊情況,可具體處理;如一次性付款金額低於1,000元,可以現金方式付款。無論採用何種方式付款,均應提供正規發票。

第二條 付款請求申請程序

1. 提前填好《付款請求》,請儘可能把內容填寫詳細,特別是“費用用途”一欄;

2. 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請總經理審批;

3. 附上支持單據,例如:報價單,發票,或第三方的付款請求等;

4. 財務部確認及現金/支票準備完畢後,通知申請人領取;

5. 申請人在得到通知後,與第三方聯絡結清款項事宜並提供發票;

6. 如果部門負責人或者總經理外出,可以採用電話口頭詢問、電子郵件等形式批准確認。但事後需要補籤。特殊情況,具體處理。

第二節 工資制度

第一條 每月工資於次月10日發放;當月15日之後入職的員工,工資於隔月10日連同次月工資一同發放。

第二條 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部分構成,不同級別/崗位的員工工資不同;

第三條 依照業務需要和員工個人的表現,公司有權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調整員工的職位,並根據職位變化相應調整員工的崗位工資;

第四條 試用期工作未滿3個工作日的,不予發放任何薪酬。

第三節 費用報銷

第一條 公司無論何種費用報銷,均應提供正規發票(經税務局認可,與實際情況相符),並經由相應權限的主管審核批准後,方能予以報銷。否則,未能提供正規發票,公司將不予報銷該項費用,由該申請人自行承擔費用。

第二條 報銷方法

1. 於每月25~30日將交通費、手機費及其它需要報銷的票據粘貼好,認真書寫《支出憑單》,經核實無誤,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連同本月工資一併發放;

2. 每月申報一次。當月內發生的費用,請儘量在其申報期內上報,不要滯後。

第三條 外勤交通費

1. 日常業務外出、採購、參加培訓、參觀等,均應儘量以公車、地鐵為主;如遇特殊緊急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應説明原因,並事先徵得主管同意。包括:臨時、緊急事件、採購、搬運重物或數量大的物品、提取大額現金或重要文件、偏遠地方,公共交通極不方便;

2. 公司所組織的各項活動,包括部門員工內部和與外來人員聯誼、交流活動,除通知可報銷的,往返車費一律自負;

3. 員工可報銷節假日加班超過4小時或工作日晚間加班超過21點的加班車費;

4. 員工因公外出統一在行政部領用公交卡並認真填寫登記表,如特殊緊急情況乘坐出租車,應在發票背面填寫清楚地點及所進行的業務,無塗改;

5. 員工報銷交通費用時,應根據實際乘車情況如實填寫報銷單據,如有偽造車程單據、私用公報等情況,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四條 公司電話費

由公司統一支付。員工可直接撥打座機電話。聯繫外地客户和業務時一律撥打IP(190)電話;員工不允許打私人長途電話,如遇特殊情況需向主管申請,獲批准後通話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第五條 手機話費

公司部分崗位的員工經過批准後,每月可以報銷部分手機話費。員工手機費報銷是公司業務的需要,是使公司領導、同事、客户與隨時能與該員工聯繫,在工作時間內,員工不應出現關機、不接電話、手機未衝值等情況,否則不予報銷。

第六條 郵寄費

公司日常業務需要郵寄時,國內郵件均應儘量以平信、印刷品、掛號信為主;有特殊情況需發特快專遞時,應經主管審批後,方能郵寄;國外信函一律經主管審批後,方能郵寄。如未經主管審批私自郵寄,將視同私人信件,公司不予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 書籍、雜誌、資料費

公司員工如業務需要購買書籍、資料等,須先經主管批准後才允許購買。購買後,交由公司登記並統一保管;如未經批准購買的,不予報銷該項費用。

第八條 交際應酬費

各部門交際應酬費、業務聯繫費、禮品費,先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再經總經理審核,如遇臨時情況未經審批就已經宴請,在事後徵得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同意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該費用。

第九條 加班費

員工經主管批准後的加班,週一至週五加班時間超過21點,公司可報銷交通費用,同時可報銷15元的加班餐費,均需提供正式發票。週六或週日加班可換取同等時間的倒休。

第十條 差旅費報銷手續

1. 出差人員應於出差返回3天內,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差旅票據按順序和類別粘貼整齊,在每張票據後面註明票據用途及時間,並附《出差申請單》。經本部門經理、財務出納與行政審核、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銷;

2. 財務部應在收到出差人員報銷單據後的7個工作日當中,及時審核報銷;

3. 實際出差任務、行程或時間與《出差申請單》中申請不一致的,由出差人員詳細説明情況,再予以報批。

第四節 差旅費用報銷

(自20__年6月1日起執行)

第一條 全國按出差目的地分為三類地區:

l A類地區:京、滬、粵地區的省級城市

l B類地區:除京、滬、粵外的省級城市

l C類地區:A、B類地區對應的市、縣級城市

第二條 員工出差時“差旅補貼”包含餐費,實行包乾發放;“住宿標準”實行限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自理;“路程交通費用”實行實報實銷。具體標準為:

餐補(天)

住宿(天)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地鐵

公交

總經理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實報實銷

部門總監

A類地區100元;B、C類地區80元

A類地區300元;B、C類地區200元

普通艙

硬卧,

動車為二等座

普通艙

實報實銷

原則上不提倡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事前申請。

實報實銷

部門經理(主管)

A類地區90元;B、C類地區70元

A類地區200元;B、C類地區160元

——

其他員工

A類地區80元;B、C類地區60元

A類地區180元;B、C類地區150元

——

第三條 差旅補貼的三餐標準為:

【100元】(早)20、(中)40、(晚)40;【90元】(早)15、(中)35、(晚)40;【80元】(早)10、(中)30、(晚)40;【70元】(早)10、(中)30、(晚)30;【60元】(早)10、(中)25、(晚)25。

第四條 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9: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9:00-12:00之間出發的,可享受午餐和晚餐補助;12:00後出發的,則享受晚餐補助;

【返回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抵達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抵京的,可享受早餐補助;12:00後抵京的,可享受早餐和午餐補助;18:00後抵京的,則享受全天補助;

第五條 出差期間若需業務招待費等開支的,須事先向主管經理申請並有額度限制的批示;

第六條 住宿標準:原則上按照標準實施,若需要關係公司形象的出差(如商業談判、簽署合同等)需要入住三星級酒店及以上的,事前需要主管經理及CEO的特批。單次長時間出差(原則上30天以上)或多人次出差,而客户方不提供住宿的,應選擇最經濟的駐點,費用不超出100元/天,也可考慮在當地租房;

第七條 出差交通工具的選擇:原則上部門總監及以上職務的可乘坐飛機,且坐車時間在8小時以內的,應選擇火車或汽車作為交通工具。其餘員工出差應優先選擇乘坐火車或汽車;

第八條 乘坐飛機的特殊情況規定:(1)業務緊急,必須乘飛機;(2)路途長,乘火車時間超過30小時;(3)機票打折幅度大,折後機票價格(含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比火車硬卧下鋪票價不超過50元。遇以上特殊情況,須經主管經理及CEO批准方可;

第九條 機票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購買,若遇 特殊緊急情況需個人購票的,報銷時按打折後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加倍扣還,並作嚴肅處理;

第十條 若行政部門已訂好火車票或機票,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乘坐時,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十一條 如果出差期間由客户單位提供食宿的,不再給予報銷,不得自行安排,否則費用自理;如果客户單位只提供住宿,則仍然按標準報銷差旅補貼;

第十二條 如果出差期間未住酒店,而自己解決住宿的(如住在親戚、朋友或家裏),按住宿標準給予50%的獎勵,同時仍然享受差旅補貼;

第十三條 如果出差期間遇上當地因展會期間住宿費用上浮的,標準也相對應可以酌情上浮,但上浮標準不得超過原來的50%;

第十四條 公司統一組織去外地參加展會或活動,期間由公司統一安排食宿,如自行另外安 排食宿,費用自理;

第十五條 兩人同時出差去同一個地方的,同性別的要求住同一房間。如自行單獨住宿的,費用自理;

第十六條 員工乘出差之便,事先經主管經理及CEO批准就近回家探親或旅遊的,其繞道費等多開支部分由員工自理。員工出差期間,非因工作需要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第十七條 出差香港、中國台灣、國外等報銷標準依具體情況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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