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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手冊範本怎麼編寫(精選3篇)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怎麼編寫(精選3篇)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怎麼編寫 篇1

生鮮超市員工手冊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怎麼編寫(精選3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公司的員工規範、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條 公司信念

2.1 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户及同事。

2.2 勤勉一對於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

2.3 誠實一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誇作風。

2.4 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2.5 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條 生效與解釋

3.1 本員工手冊自公佈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3.2 公司的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應通過布告欄內張貼通知的方式進行公佈。

3.3 本員工手冊印製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錄 用

第一條 錄用原則

1.1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

1.2 本公司採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

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

第二條 錄用條件

2.1 新聘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2.2 試用期滿考核

2.2.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前,由各部門主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2.2 試用人員試用合格,其工齡自試用起始之日起計算。

2.3 以下情況均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者;

判處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剝奪公民權力者;

通輯在案者;

經公司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未滿16週歲者;

有欺騙、隱瞞行為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虧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償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擔任課長及以上職務因任何原因離開本公司者;(經中國區總裁特批除外)

第三條 錄用程序

3.1 各部門主管可以根據本部門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協同人力資源部進行招聘。

3.2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實行體檢制度。

3.2.1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在試用期開始以前都必須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指定項目的體檢,並向人力資源部出示體檢證明。只有經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勞動合同被公司錄用。

3.2.2 公司指定的員工應當進行年度體檢,以保證公司的全面衞生質量。如員工患傳染病,將被調任其他職位或在治療期間暫停工作。

3.2.3 公司指定體檢的員工,可憑醫院體檢原始發票在試用期滿後向公司報銷其體檢費.

3.3 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下列手續:

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

遞交體檢合格證明書原件;

核對並遞交學歷證書原件;

核對並遞交身份證原件、當地政府規定的各類就業證件原件,各項社會保障的轉移手續;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張;

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

3.4 新錄用員工報到後,公司憑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證明與其簽署勞動合同書。在試用期滿之前,3.3條款所規定手續仍無法齊備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賠償。

3.5 所有員工個人情況如住址、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緊急情況通知人發生變化時,應於七日內通知人力資源部。

第四條 錄用禁忌

4.1 本公司實行親屬迴避制度。

4.1.1 凡在本公司有親屬關係的應當如實申報,否則將視為欺騙行為。

4.1.2 一般情況下員工的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僱傭,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可以僱傭。

4.1.3 如員工與公司另一名員工結婚,則管理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或工作地點。

4.2 公司是員工唯一的僱主。

4.2.1 員工在為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兼職或專職工作;未經批准,員工不得為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即使是無償的。

4.2.2 員工希望為其他個人、企業、各類機構臨時工作,應該獲得公司事先書面批准。公司有權隨時撤銷上述批准。

4.2.3 未經批准,職工首次接受其他報酬時,亦將被視為其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

第三章 服 務

第一條 服務原則

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1.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上向客户(公司外部及內部)表明:客户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

1.3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於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係

1.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第二條 遵循商業道德

2.1 公司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於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點、時間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

2.2 不論是銷售公司產品或提供服務,或是向供應商購買產品或服務,應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為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客户或客户代表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條 日常行為規範

3.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

3.1.1 禮貌地對待客户及來訪者;

3.1.2 與客人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

3.1.3 對客人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彙報;

3.1.4 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

3.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

3.2.1 員工必須身着制服進入工作現場,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熨燙平整;

3.2.2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並保持清潔,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塗指甲油;

3.2.3 男員工不得留鬍鬚;

3.2.4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佩帶的耳環兩側須一致;

3.2.5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並做缺勤處理;

3.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視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員工丟失姓名卡,必須立即向人力資源部報告;

3.3.3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姓名卡,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僱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

第四章 工 時

第一條 標準工時

1.1 員工平均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 由於公司的經營性質,週六和週日為正常工作日:

1.2.1 員工每週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1.2.2 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並通知員工;

1.3 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第二條 特殊工時

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司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三條 加班

3.1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3.1.1 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後方可確認。

3.1.2 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3.2.員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3.2.2 休息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2.3 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2.4 員工本月加班的,公司應於下月月底前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3個月內安排調休。

3.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遊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後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條 考核的類型

1.1 本公司員工的考核可分為考勤與考績。

1.2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1.3 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核發年終獎金及懲處的依據。

第二條 考勤制度

2.1 員工應每天打卡以記錄出勤時間。

2.1.1 員工在到達公司後或離開崗位前應着制服打卡。

2.1.2 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並扣除相應工資。

2.1.3 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較重違紀行為。

2.1.4 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前往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

2.1.5 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外出辦事而不能進公司的,應該事先填寫“外出工作時間表”並由部門主管簽字,回公司後應即將“外出工作時間表”交人力資源部確認。

2.2 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2.1 工作時間開始後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2.2 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2.2.3 工作時間開始後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2.2.4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即使累計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也以曠職半天論;

2.2.5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

2.2.6 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

2.2.7 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2.3 公司將根據考勤紀錄實行獎懲,具體辦法參考第十三章

2.4 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三條 考績制度

3.1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3.1.1 試用考核:由部門主管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予以正式錄用。

3.1.2 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主管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後,呈人力資源部總評。

3.2 考績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等。

3.3 考績可分為以下等級:

傑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組織、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標準;

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準;

需改善,尚有未達標準方面,但經努力可改進;

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後仍未改善;

3.4 考績結果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屬“不能勝任工作”。

3.5 考績工作由主管、經理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條 工資構成

1.1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獎金(其中出勤、表現、效益獎各佔1/3)、津貼構成。

1.2 公司根據員工的職位性質、職責範圍和個人表現確定員工的工資,員工的平均小時工資為其月基本工資除以167.4(員工平均每月工時)。

1.3 如果員工按時出勤,並能履行其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主管人員或其他上級的指示,則公司每年將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員工一定數額的獎金,是否給予獎金及獎金的具體數額將由部門主管決定。

第二條 工資支付

2.1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2.1.1 工資發放實行先做後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放。

2.1.2 公司發薪日為每月5-7日,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後。

2.2 公司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税,並代員工向政府税務部門繳納。

2.3 本公司員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詢問本公司其他員工的月薪所得,違反此規定的員工應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導致解聘。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條 社會保險

1.1 公司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第二條 醫療福利

2.1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當地有關政策執行。

2.3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2.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5員工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條 假期類別

1.1公司的假期分為法定節假、婚假、喪假、年休假、補休假、病假、產假和事假。

1.2 除長病假外,公司給假以“工作日”計。

第二條 請假規則

2.1 所有休假應事先獲得直接上級主管批准.

2.2 所有假別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 按請假核准權限獲批准後, 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存.

2.3 所有員工必須在休假完畢後立即至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第三條 法定節假日

3.1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3.2公司可要求員工於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並按照有關法律、本員工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四條 婚、喪假

4.1員工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符合計劃生育晚婚的(男員工晚於25歲,女員工晚於23歲,或晚於政府規定的年齡)員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1.1婚假工資照發,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結婚證明。

4.1.2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前或後1個月內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店長或區經理特批。

4.2 如員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公司將給予員工最長三天的喪假。

4.2.1 員工如需請喪假,須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

4.2.2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條 年休假、補休假

5.1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5.1.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後,每年享有一次連續6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間將支付基本工資、獎金和補貼。年休假允許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5.1.2普通員工需要年休,應當提前一週,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准後,方可休假;管理人員需年休,應當提前二週,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准後,方可休假。

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

5.1.4為保證公司的日常有效運營,部門主管將提前為每位員工計劃和安排休假日程。

5.1.5 員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況下, 不得以年休假為理由離開工作崗位。

5.2公司實行補休假制度

5.2.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後,每年享有6個工作日的補休假;

5.2.2員工請補休假需提前1周書面申請。

5.2.3補休假需在一年之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補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第六條 病假

6.1員工每月可以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果員工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

6.1.1一個日曆月中,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在扣除當月出勤獎後,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

6.1.2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6.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並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公司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予以審核歸檔。

第七條 產假

7.1女員工生育享有產假。

7.1.1單胎順產休產假90天,從預產期前十五天至預產期後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給假1天。

7.1.2 24歲以上分娩頭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給假3天。

7.1.3難產多胎等根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給假。

7.2所有女員工必須於孕後一個季度之內通知部門主管其懷孕狀況。

7.2.1休產假必須於預產期前十週向人力資源部申請,並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

7.2.2產假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

第八條 事假

8.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主管批准,人力資源部審核,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曠職處理。

8.2事假期間工資不發。

第九章 培 訓

第一條 培訓目的

1.1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並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範服務的要求。

第二條 上崗培訓

2.1上崗培訓是指員工到崗後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

2.2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

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

崗位應知應會;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門規章制度;

2.1.2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

2.2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

第三條 在崗培訓

3.1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籤訂培訓協議。

3.1.1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託有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公司外培訓。

3.1.2在崗培訓可採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範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對現有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

3.2.1對管理人員的統一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實施。

3.2.2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的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等。

3.2.3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專項申請,報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3.3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條 待崗培訓

4.1待崗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培訓。

4.1.1待崗培訓的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等。

4.1.2待崗培訓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4.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

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

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

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

4.3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

所在部門負責辦理呈批手續;

由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主管集體討論決定;

店長或區經理批准執行。

4.4員工待崗培訓期間待遇如下:

待崗期內,發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和津貼、補貼。

對延長待崗期三個月的,從延長期的當月起其基本工資逐月遞減20%,但最低額不低於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

待崗培訓員工不享有當年年休假。

4.5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公司將另行安排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與員工終止合同。

4.6 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後,若再次被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

第十章 調 動

第一條 調動種類與程序

1.1 調動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工作地點和職位級別的調整。

1.1.1 員工調動分為平行調動、晉升調動、降職調動和臨時調動。

1.1.2 普通員工的調動主要是店內調動;管理人員的調動,除店內調動外也可以是店與店之間的調動。

1.1.3 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以終止合同論。

1.2 任何調動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2.1 所有調動,都須經部門主管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調動視級別不同須經店長或區經理批准。

1.2.2 公司對於進行內部轉移的員工,給予相當於該員工在轉出單位當月月工資2倍的搬家津貼,由轉入單位承擔。

第二條 平行調動

2.1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

2.2員工的調動取決於以下(但不限於)情況:

部門工作量的增減;

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進行的職位輪換;

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工作急需;

新店開張;

其他原因;

第三條 晉升調動

3.1 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3.2 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

員工在原職位表現優秀;

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誠實、正直、態度積極;

3.3 晉升調動可通過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經2級批准,由經人力資源部的審核實施。

第四條 降職調動

4.1降職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4.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由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以降職。

4.1.1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4.1.2 由於組織結構調整,相應職位被取消,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4.2 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4.3 降職調動應當從嚴掌握。

4.4 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第五條 臨時調動

5.1 如果一個部門的人員臨時緊缺,經店長或區經理同意後,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調動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準。

5.2 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工資福利按新職位標準執行。

第十一章 安 全

第一條 安全規則

1.1 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1.2 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經保安部門允許,不得將非公司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1.4 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1.5 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1.6 員工在進行危險性工作或在危險地區工作,應佩帶公司提供的防護服、防護工具。

1.7 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説明;非工作執掌範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機動車(叉車)。

1.8 公司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1.9 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並服從統一調度。

1.10 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第二條 火情處理

2.1 當火警發生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

按動最近之火警報警器並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門主管;

通知總機,説出火警發生的地點及火勢大小;

呼喚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盡力將火撲滅;

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撲滅因漏電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現場所有的門窗關閉,並關閉所有的電器開關;

2.2 如火勢蔓延,應及時採取如下疏散措施:

疏散區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由專人負責其所在區域的疏散工作;

聽到廣播後應立即組織撤離火警現場;

撤離火警現場時,切勿搭乘電梯,必須從消防梯疏散;

2.3 員工應參加火警演習,熟記火警訊號、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滅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條 意外緊急事故

3.1 在緊急或意外情況下注意:

保持鎮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保安部門;

協助維護現場;

與同事鼎力合作,務使公司業務保持正常進行;

3.2 如果員工在公司內受傷或發生事故,應當注意:

在場的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

協助救護傷病者;

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3.3 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由其操作電梯緊急程序。

第四條 及時彙報

4.1 為了保障安全操作,員工應當向部門主管或安全部門彙報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事故隱患。

4.2 員工如果在公司內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向保安人員彙報,以便將其驅逐出商場。

第十二章 保 密

第一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1.1凡在本公司就職而產生的,而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等業務信息,如有關客户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商業祕密。

第二條 保密規則

2.1公司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則,否則視具體情況予以違紀處理:

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

不得將公司文件用於不屬於公司業務之用途;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怎麼編寫 篇2

星級酒店員工手冊

第一章 勞動條例

一、 招聘

酒店以任人唯賢為基本原則,凡有志於酒店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酒店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酒店將通過考核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 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三、 勞動合同

凡被正式錄用者,酒店將簽訂聘用合同,通常為二年。

四、 個人檔案

A 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交出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B 對於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人事部門。

五、 工作時間

A 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酒店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B 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 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 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酒店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 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後擔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酒店批准方可離崗。

九、 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酒店規定程序,獲准後,酒店將退還保證金併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酒店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A 不遵守勞動紀律,玩忽職守,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B 曠工3天以上,偽造病假、事假。

C 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酒店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

第二章 有關權益

一、 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酒店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並於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人事部、總經理批准。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二、 業餘學校學習:

A 目的

酒店採用報銷學費的方法來鼓勵員工參加外語學習或與工作有關的業餘學習,以便他們提高與賓客的會話技能或為擔負起更大的責任、獲得更好職位作準備。

B 執行方法:

*不能佔用工作時間。部門主管在編制上班時間表時,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應適當照顧員工的學習時間。

*申請人必須報名前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批准。

*要求報銷學費的員工應在學習結束後三個月內把學費收據、結業證書或有關證件呈交人事審核。

*選擇課程範圍:

1、 任何得到承認的電大、夜大。

2、 商校、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專業團體或類似團體主辦的符合本方案的文化或職業課程。

3、 培訓部認可的函授學校。

C 報銷:

*學費報銷金額最高不超過150元/學年。

*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上的員工或報銷150年。

*考試成績在60-79分的員工可報銷75元。

*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予報銷。

*受到嚴重違紀處分、停職、請長病假或曠工的員工一律不予報銷。

三、 員工餐廳:

1、每個工作日酒店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准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為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人事部門經理統籌制訂。

4、 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人事部另外發給餐券。

5、 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6、 餐券不得轉讓,不退錢,過期作廢。送、借餐券給別人的,將受到失職處分。

第三章 員工守則

一、 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説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 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 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 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 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 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部門處理。

六、 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4級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5%效益工資。

4、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則應由部門主管報總經理批准。

7、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8、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 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人事部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

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人事部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人事部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並把鑰匙交回人事部,不及時交還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 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不負重情況下不得使用服務電梯,禁止使用客用電梯。

2、後台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方能離店。

九、 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保安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衞,由保安部存案。

十、 電梯故障:

當電梯出故障,客人關在梯內時,一般來説,裏面的客人會按警鈴。當前廳主管/行李員聽到鈴聲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工程部,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設法解救電梯內客人。

(2)和關在裏面和客人談話,問清楚以下事項:

A 關電梯裏多少人;

B 如可能,問一下姓名;

C 有無消息要帶給(領隊/隊裏的成員)同伴。

*值班人員無法解救客人,立即通知總工程師。

第四章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裏。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志願消防委員會:

包括下列人員:

1、 副總經理;2、安全部經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經理;6、前廳部經理;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並採取下列措施:

1、 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並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 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繫,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採取下列措施:

1、 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2、 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 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四、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後,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

酒店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 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 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 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並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4、 電梯將停止使用,消防隊來到後,由他們接替指揮滅火,直到火滅。

五、疏散:

由酒店總經理髮布決定疏散,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組織實施。

1、 客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並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 阻止任何人使用電梯。

3、 客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築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4、 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並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後離開現場。

第五章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職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人事部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丙三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並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會受到三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職停薪處分時將被辭退。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會受到三至五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停職停薪處分將會被辭退。

5、 凡犯丙類失職,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停職停薪、辭職警告直到辭退。

6、 員工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停職停薪處分時其當月50%的效益工資將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停職處分的員工在停職期間不得進入酒店,對員工的停職、解除合同、開除處分,應由部分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經總經理批准。

甲類失職

1、 上班遲到;

2、 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 儀表不整潔;

A 留長髮;

B 手髒;

C 站立姿勢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褲腳捲起;

F 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 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

5、 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 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 培訓課曠課;

8、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 進入酒店舞廳、酒吧或其它客用公共場所;

10、 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培訓或工作需要例外);

11、 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

12、 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 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廁所;

14、 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 使用客用電梯(經同意例外)、客用設備;

16、 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

17、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8、 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9、 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 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打卡和替別人打卡;

2、 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 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 隱瞞事故;

5、 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 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 上班時打瞌睡;

8、 塗改工卡;

9、 違反安全規定;

10、 在酒店內喝酒;

11、 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 説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 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 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 在除了員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 不報告財產短缺;

17、 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 不遵守消防規定;

19、 損壞公物;

20、 工作表現並差或工作效能差;

21、 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 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

23、 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丙類失職

1、 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

2、 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 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

4、 作不道理交易;

5、 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6、 私換外匯;

7、 調戲或欺侮他人;

8、 行賄;

9、 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0、 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11、 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12、 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13、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14、 故意損壞告示欄或公共財物或他人物品;

15、 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16、 曠工。

第六章 其它

一、員工告示欄:

各部門在顯著的位置集中設有告示欄,在告示欄上將張貼大家感興趣的最新信息、酒店新聞和通知、體育活動、規章制度、安全事項和備忘錄等。告示欄是傳播信息的重要媒介,員工應經常觀看。一般情況下,酒店只授權人事部、安全部簽發、張貼。

二、員工建議:

員工如有任何有助於改善服務,加強安全;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改進員工和公共關係的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形式遞交給人事部。人事部歡迎你的建議,並會對建議進行仔細研究。一旦採納,有關員工將會得到酒店的獎勵。

第七章 修 訂

酒店員工手冊的修訂可按照業務需要,修訂或更新內容。

如果本手冊中有任何與酒店正式公告相異之處,以酒店正式公告為準。

4、 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人事部另外發給餐券。

5、 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6、 餐券不得轉讓,不退錢,過期作廢。送、借餐券給別人的,將受到失職處分。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怎麼編寫 篇3

網絡公司員工手冊

員工守則

1、忠於職守,尊重領導、服從工作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搪塞的行為。

2、愛護集體、關心集體,講求職業道德。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及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3、廉潔奉公、嚴於律己,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索賄等。

4、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無關的物品及人員進入辦公場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盜。

5、經手公司財產(包括貨款)必須按規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經手的財務單據憑證須真實、準確,不得偽造、篡改。

6、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不得將公司有關財務經營狀況、技術資料、經營銷售、客户資料、公司機構等,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向外傳播、提供或交給無關人員,違者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7、嚴格執行個人薪資保密工作,員工之間不得相互打聽詢問,對工資計算或發放如有異議,可直接向財務查詢。

8、不得超越職權向客户做業務上和利益上的承諾,包括獎勵、補貼、損耗等。

9、服務要細心、周到,對客户的合理要求要盡力滿足,對不能滿足的要作出解釋;耐心傾聽客户投訴,找出事情發生的原委,並迅速解決或向主管提出建議。

10、在公司內不得吵鬧、鬥毆、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影響團結或擾亂工作秩序;任何個人利益都必須服從公司集體利益,將個人努力融入集體奮鬥中;不言有損公司聲譽之語,不做有損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一、從整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1公司鼓勵員工發揚開拓創新精神,能適應市場競爭的形勢,鋭意革新,敢於在強手如林的同行中創出一流的水平。

2公司鼓勵員工有積極進取的價值觀和人生觀,關心社會問題,關心公益事業。在公司和住所都要處理好與社區的關係,爭創最佳的社會形象。

3公司參與社會的公平競爭,以合理的價格,周到的服務,服務於社會。

4公司要求員工全力維護公司形象,愛護並宣揚公司名、公司徽標、公司商標、商品名、商品的包裝等。

二、從個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為公司朝氣激情的創業團隊中的一員,各位員工的儀表、儀容、談吐、舉止、行為,不再僅僅是個人文化素質的直觀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現。公眾的親疏,客户的取捨,將與每一位員工的個體形象息息相關。

1、形象意識

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具備強烈的形象意識,從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個人形象。

2、員工儀容儀表

員工衣着應當合乎企業形象及部門形象,原則上員工穿着及修飾應穩重大方,整齊清爽,乾淨利落。

3、社交、談吐

(1)在交談中善於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不魯莽提問,不問及他人隱私,不要言語糾纏不清或語帶諷刺,更勿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2)與客户交談誠懇、熱情、不卑不亢,語言流利、準確。業務之外,注意話題健康、客觀。採用迎送禮節,主動端茶送水。

(3)與同行交談,注意措辭分寸,謙虛謹慎,維護公司形象,不互相傾軋,客觀正派,不涉及同行機密。

4、舉止、行為

(1)遵守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時申請或通知部門主管,填報請假單。

(2)辦公室內禁止吸煙,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精力飽滿,樂觀進取。

(3)對待上司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熱情,處理工作保持頭腦冷靜,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務。

(4)開誠佈公,坦誠待人,平等尊重,團結協作,不將個人喜好帶進工作中,不拉幫結派,黨同伐異。

(5)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賓,不以貌取人,不盛氣凌人,與客人約見要準時,如另有客人來訪需等待時,應主動端茶道歉。

(6)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聲呼叫他人。

(7)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室,主動敲門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員招聘

1、人員任用流程

根據公司發展狀況,結合各部門業務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用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後,由行政後勤部聯繫招聘事宜。應聘人員在通過部門負責人的初試與考核後,經總經理複試,確認錄用人選。

2、新進員工報到時應提交資料

(1) 人事資料登記表及最近半身脱帽二寸照片二張;

(2) 最高學歷原件及複印件;

(3) 居民身份證及本人所在地户口複印件;

(4) 其它能證明本人經歷和成績的證件;

(5) 部分職位需提供擔保書;

(6) 人事部門要求的其它資料。

以上資料請在5個工作日內交人事部門。

3、試用期

所有應聘人員除總經理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期滿合格者,經部門負責人考評後報總經理批准,聘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工作表現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聘用。如有必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延長試用期,否則通知辦理離職手續。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4、正式錄用

試用期滿前,部門負責人要按員工表現做出評核,經總經理簽署,報人事後勤部正式錄用,轉為正式員工,簽訂聘用合同書。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

5 聘用合同

合同期內,公司與員工都嚴格遵守合約。但下列情況將終止僱傭關係:

(1) 合同期滿,雙方不續訂勞動合同;

(2)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3) 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無法正常進行經營活動;

(4) 合同期內,員工不適合該崗位工作;

(5) 合同期內,員工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6)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管理制度,屢教不改;

(7) 員工擅自解除勞動合同;

(8) 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9)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二、薪酬

1、薪酬原則

公司員工的薪金髮放,實行職務給與制,按其所擔任的職位、職務的繁簡及責任的輕重,實行崗位工資發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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