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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為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設備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設備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設備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後、舊設備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設備由生產管理部、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設備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 設備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管理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部經理審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 ()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生產管理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後,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 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九條 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 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 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並審核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 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 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生產管理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 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台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複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調度,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信息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台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班組長、車間主任)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四十一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閲後,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調度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企業建立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設備台長、對生產設施設備進行規範化管理,保證生產設施的安全進行;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作,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

二、範圍

1.設施設備包括範圍:生產裝置設備、安全設施設備、特種設備設施、監視測量設施設備、辦公用品、交通運輸車輛、供電供熱供水通訊設施設備。

2.管理範圍:技術文件,台帳、計劃編制、購置驗收、安裝製造、安裝驗收、試車的方案編制,試車的運行管理包括:設備設施的檢維修、隱患整改、裝置設備的開停車方案和停修吹掃方案、壓力容器和工業管線維護管理;機泵設備管理;設備防腐管理;設備管道保温冷卻管理、起重設備管理;電器設備管理;通訊工具、設施管理;運輸設備、工具管理;安全設施及設施設備報廢處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門

設備動力科:主要管理範圍生產裝置設施設備公共工程,供氣供暖、供水設施設備、特種設備、起重設備;

安全環保科:主要管理範圍安全設施設備及消防設施設備;

技術質量科:管理範圍監視測量設備

辦公室:管理範圍辦公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

四、各部門管理內容

1.建立設施設備管理台帳

2.設施設備技術檔案

3.設施設備故障和維修紀錄

4.設施設備維修計劃

5.特種設備壓力容器檢測台帳及相關的資料整理、管理

6.生產設施、設備變更台帳和相關資料

7.建立監視與測量設備台帳和相關資料的整理與管理

五、管理標準及要求

1.設施設備的原始資料技術文件例如設備説明書、合格證等資料由公司檔案室收集存放複印件,其他部門需要借閲,可以複印;但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2.所有設施設備的台帳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並按照動態情況進行管理;台帳要求書寫清楚、字體端正;要求分別建立文字檔案和電子檔案,主要設備和關鍵裝置要建立維修動態紀錄檔案。

3.所有設備設施變更時,有使用部門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生產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類安全台帳。

六、設備設施購進計劃編制

1.公司所有設施設備的購進必須有計劃地進行,計劃編制由生產主管部門編制,新建的項目有項目提出單位編制設備設施計劃,計劃編制是要求將設備設施規格、型號、材質要求、安全要求、數量等寫清楚,將需用時間寫明白,報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轉供應部門採購

2.公司供應部當接到計劃時,應對所採購的設施設備的性能、材質、安全要求、供應商資質、價位、售後服務等情況彙總寫出書面報告,報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採購

七、設施設備購進後的驗收

所有設施設備進場後都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安裝和試車。驗收單位主要參加人員為設備使用管理單位(具體見本制度),設備管理部門、技術質量科、安全環保科等共同對購進設備的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外觀等進行驗收;對具有保質期的設備按照保質期進行跟蹤驗收

驗收單位對驗收情況寫出驗收報告,財務科根據驗收報告進行付款或者拒付;對驗收不合格的設備設施寫出書面整改書限期整改

八、設施設備的安裝及驗收

經對設施設備驗收工作之後準備安裝,安裝工作分幾類情況進行:

1.對於標準設備設施不需要安裝資質的普通設備設施由生產管理部安排設備動力科或者由供應商協同有關單位進行安裝調試,安裝前認真閲讀説明書,確保安裝正確

2.對於有特殊要求的設施設備例如行吊等有生產管理部聯繫有資質的承包商進行安裝,預先編制合格的安裝方案施工中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裝時需要辦理相關作業手續時,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環保科辦理,現場安全措施有安全環保科監督執行

3.安裝完畢由安裝施工單位寫出安裝完工報告書,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4.驗收時有安裝施工單位,設施設備使用單位,管理部門共同參加,生產管理部主持驗收工作,並寫出驗收報告,共同簽字,方可交付使用單位進行試車

5.外委加工設備設施同樣按以上各款執行

九、設施設備的試車試運行

1.當新增或者安裝的設施設備驗收後投入試運行,試車前編制試車方案,內容包括:1設施設備的開停車注意事項2設施設備所接觸得物料性質及危險性3應急情況的處理措施和預案4操作人員的具體要求

2.試運行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3.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方准許上崗操作。

4.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5.設備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試運行情況。

6.設備試運行結束後,有設備動力科、使用單位寫出試運行報告。

十、設施設備的檢修管理制度執行本制度包含的設備檢修管理制度十一、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按照具體的相關規程和制度執行

十二、設施設備的報廢拆除管理制度

1.設備年久陳舊或者工藝等原因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等申請報廢拆除,必須有使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生產、技術、設備等管理部門共同論證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拆除報廢,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設備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設備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2.報廢拆除的設備在得到批准後,拆除前必須做好安全風險分析報安全環保科批准,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國家相關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被拆除的設備設施應在管理台帳上予以註銷,並記錄入變更台帳

4.被拆除的設施設備應集中管理由生產管理部按照權限進行處理和保管

5.財務變更按照財務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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