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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精選3篇)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精選3篇)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1

1、 採取分級管理制度,財務室負責管理全園財產,各組室管理所屬的財產,教師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精選3篇)

2、 幼兒園購置的一切財產必須登記註冊,一切固定財產和耐用物品必須具體落實到各部門、班組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妥善使用。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3、 各部門清購物品,需提前兩天填好清夠購單,經院長批准後由事務人員負責採購。

4、 購物必須兩人以上,採購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須有發票、收據,並要有經手人員驗收方能入庫或分發。然後由院長簽名後到會計師報銷。

5、 要有計劃購物物品,不浪費,不積壓,建立採購裝木,定期合適,帳物要相符。

6、 領物用品必須登記簽名,如有損壞(質量問題)能修復的儘量修復再用,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復的應以原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為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7、 由於財產保管人還兼有其他工作,為提高工作效率,每週二、五上午集中領物。

8、 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並養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9、 幼兒園物品外借須有借用人借條和單位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向財務室借取,並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10、 所有物品必須節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2

幼兒園的財產是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計劃完成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園內各部門都要管理好,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作用,建立財產保管制度,以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

一、財產管理形式

1、採用分級管理制度,倉庫管理員負責管理全園財產。

2、各組、部門管理所屬的財產。

3、教室財產由班主任老師負責保管、睡房由保育員負責,以及各部門負責人。

二、各種物品領用制度

1、園內各類財產統一由事務處管理,領用(借用)物品必須登記,如有各組調動要辦理財產移交手續方能離園。

2、領用物品如有自然壞(質量問題)應本着勤儉節約的精神,能修復再用的一律不予領新的,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的應以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為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加價賠償。

3、克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並養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三、物品的請購、採購、驗收的規定

1、各部門請購教學用品,需事先提出,經領導批准後,由倉庫管理員外出採購。

2、財產保管人員必須憑發票及實物驗收後入帳。

3、個人領用(借用)的物品必須在有關的領用卡及帳冊上簽收。

4、所有物品必須有計劃節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四、財產、物品外借的規定

1、幼兒園的一切財產、物品的外借必須憑藉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向倉庫管理員借取,並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員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2、幼兒園財產出門必須要有出門條,如無出門條,門衞人員有阻止的權力。

五、對貴重儀器、物品的管理規定

1、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2、使用時一定要按照其説明書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時交接清楚,辦理手續。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3

幼兒園的財產物品是保證幼兒園教學計劃完成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園內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財產,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作用,建立財產保管制度,以保證幼兒園的教學順利進行,並要防止物品的積壓、浪費和損失。

一、班級財產管理

1、幼兒園班級財產管理責任人為各班班長。

2、分配各班使用的財產、物資每學期開學初登記一次,期末結束前,副班長及保育員要協同班長清點班務財產並做好登記。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上交幼兒園後勤園長處,一份班級留存。如發生班長更換,新班長鬚按照登記表清點物品驗收,內容及數目相符在交接欄內簽名,以示班級財產物資交接清楚。

3、各班的錄音機、DVD跟班長,班長換班則隨班換走,但也須填寫在登記表上。

4、各班保管使用的財產、物資,非本班人員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該班的班長借用,定期歸還,如有損壞負責賠償。

5、班務財產在使用期間有損壞、遺失,由班長向後勤組長報告,屬合理損耗的准予註銷並根據需要重新補發,登記入冊。如無需要不補發。

如屬不合理遺失或損壞,視情節輕重負責修理或賠償

6、各班如須購置新物品,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每一週制定出本班一學期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報經園長審批後,由後勤組統一購買。

7、如需購買急用物品時,必須先寫一份申請報告,經園長批准後,才由本園派出專人購買或者本班老師自行購買,購買物品票據需齊全,交由後勤園長審核後方能報銷。

二、園務財產管理

1、園內所有固定財產由後勤組直接負責管理,保管員每學期清點核對一次,並做好記錄。

2、保管員將園務財產分類註冊管理,做好出庫和入庫的登記。教職工在不浪費的前提下按需領取物品,領取物品必須進行登記。

3、凡園內公共活動場地、會議室、電腦室、多功能室等所陳設的體育器械、電器設備、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員立冊登記、管理,這些物資未經後勤園長同意不得擅自搬動和挪作班級使用,違反者,幼兒園有權追究責任,對毀壞、遺失者要處理並賠償。

4、放置體育器材室內的體育活動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級資源共享的體育器械,各班級因活動需要移動使用後,要負責清點分類放回存放地點。如有損壞應向保管員報告及時檢修。保健醫生和後勤園長負責監督和檢查班級户外活動體育器械使用情況。

5、如教師發現物品毀、損、錯、漏要報告保管員,檢查原因,各班級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記,定期退還。遺失或損壞,視情節輕重負責修理或賠償。

6、幼兒園固定資產未經園長批准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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