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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精選25篇)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精選25篇)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

監督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精選25篇)

1、醫療廢物管理組織及崗位責任制。

2、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3、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和調查處理情況。

4、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防護。

5、監控部門組織的`醫療廢物管理培訓。

檢查:

1、醫療廢物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2、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暫時貯存處等人員的培訓。

3、醫療廢物管理的登記資料和記錄。

4、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安全防護措施。

5、預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考核

1、醫療廢物管理納入醫院綜合目標考核。

2、對發生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3、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傳染病傳播的可能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2

各村衞生室、衞生院各科室:

為加強醫療廢物管理,防止醫療廢物產生、收集、運送、處置等環節的壞境污染,保障人民羣眾和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等規定,按照縣衞生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請各醫療機構或相關科室認真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視,管理不到位、處置不當,流行社會及環境,不僅會造成環境危害,而且會成為疾病傳播的重要傳染源。為進一步加強我鄉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置等環節的管理,經院委會研究決定,成立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院長

副組長:

成員:

其中為醫療廢物管理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暫存、轉運和交接等日常工作。

職責:負責建立健醫療廢物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應急預案、工作

流程,人員管理,負責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工作,負責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暫存及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衞生個人安全防護、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監督檢查工作。

二、落實責任,規範管理

(一)綜合管理

各醫療機構及有關科室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收集、暫存、轉運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賬,做好台帳、轉移聯單、運送等記錄與交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台帳、轉移聯單等所有資料必須至少保存三年。

(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與暫存管理

各醫療機構及有關科室嚴格按照感染性、損傷性、藥物性、化學性、病理性五類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購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關要求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內部轉運工具、暫存場所(暫存間、暫存櫃或週轉箱)等。暫存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周。

(三)醫療廢物安全轉運與處置管理

各醫療機構及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均由市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轉運處置。衞生院負責接收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所產生的.醫療廢物,集中交由市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衞生院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轉運至暫存間暫存;各村衞生室及個體診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安全轉運至衞生院。各醫療機構轉運原則上1次/2天,交通不便偏遠的醫療機構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周/次。各轉運環節均須做好交接及相關記錄。

(四)醫療廢物處置人員的技能及職業防護

1、專業技能

認真履行崗位的職責,掌握醫療廢物有關衞生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瞭解醫療廢物對環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醫療廢物分類包裝標識、裝卸、搬運醫療廢物容器(包裝袋、利器盒等)、週轉箱(桶)的正確操作程序,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並及時報告。

2、職業防護

在醫療廢物處置(收集、轉運等)過程中,堅持使用個人衞生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堅持崗前、離崗體檢,在崗期間體檢2年/次,必要時進行預防性免疫接種。

三、醫療廢物處置登記及報表

1、各醫療廢物產生醫療機構和科室,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即:填寫《秭歸醫療廢物管理台帳》,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重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衞生院接收轄區內村衞生室醫療廢物應單獨建立《醫療廢物轉運交接管理台帳》。

2、衞生院對本單位及接收的醫療廢物交由市醫療廢物處置單位上門收運車輛時,如實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醫療廢物運送記錄卡》。

3、衞生院每年元月10日前向縣環保局申報登記醫療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填寫並上報相關記錄、報表。

四、嚴格執法,加強監督

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醫療機構或科室進行醫療廢物管理檢查與指導,每年不少於2次。對於不按規定進行分類收集、暫存、轉運、處置醫療廢物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處。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3

①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感染性廢物和損傷性廢物分別用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包裝物或容器物盛裝封閉,病理性廢物必須反腐處理後用黃色包裝物盛裝封閉。

②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籤上註明。

③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④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性廢物,必須首先在微生物實驗室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⑤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塵的醫療廢物必須使用雙層包裝物,並及時封閉。其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根據消毒要求進行嚴格消毒後才能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⑥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⑦盛裝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3/4時,必須進行緊實嚴密的封口。

⑧必須使用有警示標識的包裝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或增加一層包裝。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儲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後的一次性輸液器、輸血器(袋)、注射器應將針頭剪掉,針頭按損傷性廢物收集,一次性輸液器、輸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廢物收集。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4

1、工作人員着裝按照標準預防執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膠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個人防護,摘除手套後立即洗手。

2、清運垃圾時注意垃圾袋有無破損,防止利器損傷。發生利器損傷常規處理後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3、醫療廢物嚴格按五類放置,即感染性、損傷性、病理性、藥物性、化學性。作好交接記錄,按登記本逐項填寫,暫存時間不能超過2天,資料保存3年。

4、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做好防蠅、防鼠、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門口設明顯的警示標識。如遇傳染性醫療廢物泄漏、流失、擴散,立即報告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

5、垃圾運走後暫存點進行清洗消毒,牆壁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噴霧消毒,地面進行沖洗,每日紫外線燈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員下班後做好個人清潔工作,更衣後方可離開工作區。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5

一.醫療廢物管理由負責後勤的副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二.醫療廢物的收集、處理由總務科負責處理,院感科負責監督檢查,各科室科主任和護士長為科室醫療廢物的管理責任人,負責本科室醫療廢物的管理。

三.各科室對污物的收集要按分類收集和無害化處理的原則進行收集運送。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要按不同顏色的塑料袋(桶)分類收集。

四.醫療廢物要按照感染性、病理性廢物應放在標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塑料袋(桶)內,損傷性廢物應放在防刺的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容器內,由專人收集到醫院臨時焚燒物集中點,並做好交接登記手續。一般性的醫療廢物盛在黃底紅標識的.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處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籤上註明。

五.醫療廢物運送要封閉袋口,防止發生流失、泄漏和擴散,防止直接接觸工作人員身體。

六.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和生活垃圾混放。

七.醫療廢物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天,更不得在露天存放。每天(每次)運送廢物結束時,對容器和運送工具及場所要及時進行清洗消毒。

八.工作人員在收集、運送醫療廢物過程中要做好個人防護,防止醫療廢物對人體的傷害。一旦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應及時採取相應的消毒、登記、報告等措施。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6

為了更好地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如下培訓計劃:

1、要求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章和有關規範性的文件,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要求掌握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運送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衞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4、要求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買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7

①感染性醫療廢物、損傷性醫療廢物、病理性醫療廢物等需要焚燒的醫療廢物必須交迎園醫院由市廢物處理部門集中處置。

②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相關的廢物管理,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⑧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交嘉定區環保局指定的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置。

④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如細胞毒藥物,必須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區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置。

⑤放射性廢物必須按有關規定專人負責處理並有記錄。

⑥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傳染性的嘔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消毒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違者扣5000元的超勞補貼。因科室管理不當造成醫療廢物流失扣20__元的超勞補貼。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8

一、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醫療廢物分置於黃色塑料容器內,並認真檢查有無破損。

2、醫療廢物按照醫療廢物分類進行收集不能混裝。

3、隔離傳染病人生活垃圾歸在感染性廢物中,並用雙層黃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及容器外表面貼有警示標識和標籤(標籤上註明: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和備註)。

5、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物及時消毒後運送。

二、醫療廢物內部運送工作制度

1、運送人員在轉運前檢查包裝或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

2、運送人員每天在下午4:305:00用專用工具將醫療廢物運送至集中焚燒地點。

3、運送醫療廢物要防止滲漏、遺撒,運送人員做好自我防護。

4、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三、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工作制度

各科室與責任人交接醫療廢物時登記日期、種類、數量、經辦人簽名,登

記資料保存3年。

四、醫療廢物職業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教育職工提高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認識。

2、對從事收集、運送、處置等人員進行培訓。

3、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規章制度

4、掌握專業技術、安全防護、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緊急處理知識。

5、對從事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體檢,必要時進行免疫接種。

6、工作中被鋭器刺傷時,按鋭器刺傷處置要求進行處理。

五、醫療廢物暫存場所管理工作制度

1、醫療集中醫療廢物暫存地必須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處。

2、醫療廢物暫存處要要有嚴密和封閉措施,防止滲漏,避免陽光直射,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由專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專門管理人員按時對醫療廢物暫存處噴灑藥液,以防鼠、防蚊蠅、防蟑螂。並進行清潔消毒。

4、醫療廢物暫存地設有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緊張吸煙、禁止飲食”的警示標識。

5、嚴格禁止醫療服務與生產垃圾混放、轉讓或買賣。

6、暫存病理性廢物,儘可能採取低温或防腐貯存。

六、醫療廢物管理培訓制度

1、對全員進行醫療廢物相關知識培訓,提高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認識。

2、向個科室發放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方案》,通過對醫院感染管理網絡人員培訓再由網絡人員組織本科室學習。

3、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

4、組織保潔人員學習相關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護知識。並掌握鋭器傷後處理方法。

七、醫療廢物處理過程中發生事故報告制度

1、發生在醫療廢物流失、泄漏、護散和意外事故時,採取相應的緊急措施,並在48小時內向衞生局報告。

2、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12小時內向區衞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並按規定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2小時內向衞生局和疾控中心報告,並按規定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4、發生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證據證明傳染病的`事故有坑發生時,應當就《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輸液(血)器回收制度

1、 一次性注射器、輸液(血)器用後消毒供應室回收。

2、 消毒供應室應安排專人回收,專門地點盛放,並做好個人防護。

3、 各病區、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輸血器必須統一用黃色垃圾裝盛放,針頭等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存放在密閉的利器盒內。

4、 各科室回收的數量必須登記,由送、收人雙簽字,供應室應每月統計彙總數量。

5、 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儘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6、 對污染區消毒從最輕區域向最嚴重區域進行,並對所有使用過的工具進行消毒。

7、 參加處理工作人員做好安全防護。

8、 處理結束後,組織對事件起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鋭器傷後處置方法

1、 如不慎被鋭器刺傷,應立即採取相應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嚴格消毒處理,並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

2、 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鋭器刺傷,應在24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時進行血液乙肝標誌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月、1月、6月間隔。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9

一、根據衞生部、國家環保總局《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院產生的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並實行登記制度。

二、醫療廢物的回收登記工作由總務科指定的專職回收人員具體負責。

三、醫療廢物的回收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

四、登記應準確、及時,數量真實並認真填寫,項目齊全,籤全名。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應依照危險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六、醫療廢物專用《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保存時間為5年,不得隨意丟棄。以備環保部門和上級衞生部門檢查。

七、對每一批次醫療廢物交接的.數量和重量進行認真、準確的登記,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八、醫院感染管理科負責對醫療廢物的回收登記進行監管。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0

一、使用後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必須由取得當地衞生行政部門和環保部門頒發的衞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集中處置單位統一收集處置,不得出售給個體商販、廢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單位收集處理。

二、醫療一次性廢物應分類放置於防滲漏、防鋭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須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説明。由專人應用專用的轉運工具按照確定的時間、路線轉運到指定貯存地點。轉運工具和容器使用後應當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籤上註明。進行焚燒。

四、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五、使用過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和輸血器等物品必須就地進行消毒毀形。無回收價值的可放入專用收集袋直接焚燒。

六、鋭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用後必須穩妥安全地置入鋭器容器中進行焚燒。

七、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各科室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八、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強監督,定期檢查。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規範我院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衞生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我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一、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我院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二、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五、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六、醫療衞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七、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八、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後,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九、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十、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發生意外事故時應急預案》處理。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2

1. 所有醫務人員包括工勤人員都應當接受醫療廢物管理知識的培訓,以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

2. 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應掌握廢物管理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

3. 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 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 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3) 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衞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4) 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後的處理措施。

(5) 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3

(一)醫療廢物處理管理制度

一、由醫院辦公室、臨牀科室負責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潔人員定時收集,院內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線路進行運送,不能污染環境。集中收集後的生活垃圾應請環保部門及時運走,如無法及時運走的生活垃圾,必須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療室內的廢物筒應加蓋或置存放櫃內,分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廢棄物(如藥品外包裝、鹽水瓶、青黴素瓶等)可以當作生活垃圾處置。敷料、棉籤等放置黃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針頭等置於套有黃色垃圾袋的鋭器盒中,小心處理以免損傷。放射性廢物置紅色垃圾袋中。

四、臨牀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置黃色垃圾袋中,當裝滿3/4時紮緊袋口後放入專用醫療廢物暫存容器中,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應防滲漏,外表面粘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説明的標籤。科室內的醫院廢物暫存地應粘貼醫療廢物標誌。

五、廢棄後的注射器與輸液器的針頭等利器、被血液和體液污染的注射器與輸血器等應放入利器盒內,定時由保潔公司的專職人員運至醫療廢物暫存點,減少工作人員刺傷的發生。

六、清潔人員收醫療廢物時,應記錄,臨牀科室簽名認可。科室收集總量應與運出醫院的總量進行核對,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體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單、尿布、便盆等按醫療廢物處理。

八、病原體的培養基、菌種等高危廢棄物,應先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劑消毒後,再按醫療廢棄物處理。

九、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廢物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包裝袋,並及時密封。

十、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各類廢物不得取出。包裝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十一、禁止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將生活垃圾混入醫療廢物中,那按照醫療廢物進行處理。

十二、醫療廢物由醫院專人、定時、固定線路、密封容器進行收集、運送,不能污染環境。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十三、醫療廢物收集人員負責登記各部門醫療廢物的產生量(袋數),並請該部門人員確認。醫療廢物裝箱時,箱外要標明袋數,並加以登記。

十四、醫療廢物收集人員應做好必要的防護,如工作衣、手套等。應及時清運,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送至指定暫存地。

十五、醫院集中存放醫療廢物的房間必須上鎖,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應每天進行清洗、消毒,外牆粘貼有明顯的醫療廢棄物警示標識、“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和醫療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儲存容器應絕對密閉,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設施。

十七、廢棄的麻醉、精神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將醫療廢物自行外運、外賣,醫療廢物每天由廣州市無害化處置中心回收、焚燒,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十九、發生醫療廢物處理事故後,按照醫院制定的應急預案、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處置,在24小時內上報縣衞生局和環保局;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的,應當在12小時內報告,並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可能傳染病傳播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二)醫院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2、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我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發生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3、制定針對不同工種人員的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4、指導、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5、管理醫療廢物檔案資料。

6、分析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並組織解決。

(三)醫療廢物院內運輸管理規定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時30分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樓梯走道送至垃圾貯存間,並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垃圾貯存房。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鋭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四)醫療廢物集中存放場所管理規定

一、在一樓垃圾專用房間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有嚴密的封閉措施,加蓋、上鎖,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二、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ppm/L)對垃圾房的牆面及地面進行清潔和消毒,定期噴灑防蚊蠅、防蟑螂藥物。

五、設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五)醫療廢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運送人員收集各科醫療廢物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實行登記記錄。禁止工作人員及清潔工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三、運送人員將醫療廢物交於指定的垃圾處理公司時應進行交接點數,詳細記錄重量、袋數、時間並雙方簽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六)職業衞生安全防護要求

一、為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膠鞋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清創,對創面進行嚴格消毒處理,必要時進行血源性傳播疾病的檢查和隨訪,並上報院感科。

三、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鋭器刺傷,應在24h內注射乙肝免疫高價球蛋白,同進進行血液乙肝標誌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七)醫療廢物管理意外事件應急預案

一、立即報告院辦。

二、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範圍和嚴重程度。

三、組織醫院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成員儘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的區域和污染最嚴重的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五、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儘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六、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七、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衞生安全防護後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後,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應當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4

為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處應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2、要有嚴格的封閉措施,設專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認真執行各項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蠅、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4、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轉讓和買賣醫療廢物。

5、醫療廢物分類管理、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

6、專職人員必須按制定時間、路線,並使用專用密閉運輸工具,收集、運輸醫療廢物。

7、從各醫療廢物產生點收集回的醫療廢物要分類放置於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容器內。

8、認真執行登記制度,收集醫療廢物及時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並保存登記資料至少三年。

9、收集的醫療廢物不能外流、泄漏、擴散,只能交給指定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焚燒處理。

10、將醫療廢物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時,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11、每次收集完畢,在暫存點及時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先用1000-20xx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沖洗乾淨。

12、當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後,及時對貯存點、設施進行消毒和清潔處理,先用高壓水沖洗,再用1000-20xxmg/l含氯消毒液噴灑或擦拭。

13、專職人員在收集或運送醫療廢物時,要穿防護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膠鞋。接觸醫療廢物後,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認真的洗淨雙手。

14、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鋭器刺傷,一旦發生刺傷要及時向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並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15、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即可向醫療廢物管理辦公室及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

16、因管理失誤,發生醫療廢物丟失、泄漏、擴散,要承擔相應責任,並根據情況給予罰款處理。

17、醫療垃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分別運送。醫療垃圾暫時貯存不能超過48小時。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5

一、醫療廢物的分類

1、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衞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2、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

二、醫療廢物包裝要求

損傷性醫療廢物放入利器盒,其他類別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包裝袋;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袋,並及時密封;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的包裝袋或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

三、醫療廢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裝袋或容器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2、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閉方式使包裝物或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3、包裝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

4、批量的含汞的體温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5、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並設立專門登記本、有專人負責。

6、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和中文標識,中文標識的內容應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生產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説明等。

7、五類醫療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籤上註明。

8、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温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9、醫院污物的分類收集:黑色袋裝生活垃圾,黃色袋裝醫療廢物,紅色袋裝放射垃圾。

四、醫療廢物登記要求

1、科室必須建立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制度,與廢物處置工作人員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廢物處置工作人員與醫院醫療廢物暫存點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3、醫療廢物暫存點建立醫療廢物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五、醫療廢物轉運要求

1、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醫療廢物暫存處。

2、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醫院垃圾暫存處。

3、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裝物或者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4、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鋭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每日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5、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要求

(1)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日。

(2)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温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3)醫療廢物暫存處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市環保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康衞公司)處置,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六、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易於清潔和消毒;避免陽光直射;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七、個人防護要求

1、運送醫療廢物的工作人員在收集、處理醫療廢物時要求穿隔離衣、戴帽子、口罩,穿長袖手套,穿膠鞋。

2、保潔公司對公司所屬員工進行健康檢查,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

八、人員培訓

1、醫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區必須對新進保潔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

2、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衞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4)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後的處理措施;

(5)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項

1、禁止醫療衞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保潔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並及時向所在科室、保潔公司、防保科報告。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關於《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要求,我院醫療廢物管理措施暫行如下:

1、生活垃圾與醫療廢物分開放置,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裝,由各病區工人送到生活垃圾區垃圾箱。

2、醫療廢物用有警示標誌的`黃色塑料袋,容器等盛裝,盛裝的醫療廢物只能達包裝的3/4,然後紮緊袋口,貼上標籤,註明廢物類別、科室、生產時間。如包裝袋有泄露,應立即外加一層塑料袋。專人交接、運送並登記、雙向簽字。

3、一次性輸液器、注射器用後按一次性醫療廢物收集、運送、有記錄、雙向簽名。各科針頭按損傷性廢物分類收集、運送至暫存點。

4、一次性各種塑料治療用品,用後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雙向簽名,運送至暫存點。

5、凡接觸體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的棉籤、棉球、敷料按感染性廢物,裝入黃色警示標識塑料袋內,扎口封閉。

6、手術切下的臟器、肢體、胎盤等,按病理性廢棄物分類收集,用雙層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塑料袋盛裝,由專人分別深埋或焚燒,並雙向簽名。

7、污水處理站每天按時按量投放消毒劑,並做好記錄。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7

一、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應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於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容器內。不得與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廢物放置於黃色塑料袋內,生活垃圾放置黑色塑料袋內,有傳染性的廢物放置雙層黃色塑料袋內,利器放置於利器盒內,裝滿3/4時應封袋和封口,專人回收後集中處置。

二、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胎盤等高度污染的病理性廢物,應放置於雙層黃色塑料袋內用密閉容器運送。

三、特殊感染病人使用後的醫療廢物及生活垃圾,應放置於雙層黃色塑料袋內,專人密閉回收。

四、針頭、刀片等利器使用後必須穩妥地置於利器盒內,不得與其它醫療廢物混放,利器盒禁止重複使用。禁止將使用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

五、使用後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使用後立即毀型,放置於黃色塑料袋內密閉存放,針頭放置於利器盒,3/4滿扎封袋、封口,由專人回收集中處置。嚴禁盜賣和隨意丟棄。

六、使用後的一次性採血、穿刺用注射器等,應連同針頭一起放置於利器盒內。3/4滿時封口,由專人回收後集中處置。

七、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由專門機構處理。

八、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温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由專門機構處理。

九、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後,再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十、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做到不泄露、不擴散、不污染環境。

十一、建立醫療廢物分類登記、交接制度,科室與專職收集人員雙方簽字,資料保存3年。

十二、收集和運送醫療廢物專職人員應加強個人防護,穿工作服、帶口罩、帽子、厚質手套等,必要時穿膠靴、戴防護眼鏡。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8

(1)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蔘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廢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排瀉物污染的棉球棉籤、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一次性醫療物品、廢棄的被服、被隔離收治的傳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菌種、廢棄的醫學標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方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等科室所使用後的棉球、棉籤、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感染性醫療垃圾、傳染病區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專用的黃色塑料袋存放。

——損傷性廢物:包括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玻璃試管等。管理方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將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放入專用的利器盒中。

——藥物性廢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管理方法:藥劑科、病區、門診等科室如有上述藥物性廢物一律用黃色塑料袋存放。 醫務人員、行政辦公室、醫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醫療廢物前,仔細檢查塑料袋有無破損、滲漏,存放的醫療廢物只能到達塑料袋的3/4後必須進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內的.所有醫療廢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區必須按照醫院規定的時間和道路運送醫療廢物、垃圾至醫院指定的暫存點。

(5)存放垃圾的容器、運送垃圾的車輛每日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 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6)對一次性醫療廢物,由專人進行回收,做好交接、數量登記,交科室當班人員簽名。

(7)醫院醫療廢物一律由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進行處置。醫療廢物暫存區域禁止吸煙、飲食,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定期用含氯消毒劑1500/l或0.5%過氧乙酸進行消毒和清潔。

(8)各科室不得私自處理上述任何污染廢物,如發現有違規者,由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後勤保障制度(通訊、車輛、設備、藥品、物資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長為組長的物資保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通訊、車輛、醫療設備、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方案和分配方案的制定,溝通與屬地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繫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設備、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根本情況,瞭解相關的供求狀況,多渠道組織資源。

〔3〕、對局部採購困難的藥品,制定採購預案,疏通供應渠道,確保藥品的供應。

〔4〕、對緊急需求的物資、藥品、設備提出調配的方案,並負責落實。

〔5〕、必須保持車輛24小時處於待命狀態,不得用於非救援工作,駕駛員必須做好出車前、途中、完成任務後的車輛自檢自查工作;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常規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設備、急救藥品和器材使用要紀錄完整。

〔6〕、物資保障成員要保障通訊暢通,不得因通訊因素影響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19

一、運送人員每天下午4:00--5:00時從各科室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從高樓層到低樓層的路線從南側樓梯走道送至醫療廢物暫存間,並鎖好門窗。

二、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廢物暫存間。

三、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四、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鋭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六、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濃度>1000mg/L)對運送工具(推車及容器)進行擦拭或浸泡,運用醫療廢物的專用車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20

1、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法定代表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行為發生。

2、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進行消毒和毀形處理;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於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説明的防滲漏、防鋭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3、對每天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4、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不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5、不隨意丟棄醫療廢物;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不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6、認真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7、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及時採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21

1、成立管理小組,相關專人(兼職)人員負責收集和處理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2、相關科室建立醫療廢物管理情況登記表。登記核對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衞生醫療用品使用後立即毀形。

4、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經消毒後統一由石家莊市焚化站回收進行無害化處理,在運送、貯存、處置過程中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5、除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醫療廢物外,能夠焚燒的及時焚燒,不能焚燒的消毒後集中填埋。

6、醫療廢物收集、貯存和運送的專用工具、容器要防滲漏、防遺撒、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標識。

7、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採取有效的職業衞生防護措施。

8、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物,在處置前應當就地消毒。

9、產生的'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實驗室的廢物處置按《實驗室廢物處理操作規程》執行。醫療廢物收集、轉運、暫存管理制度。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22

一、醫院成立醫療廢物管理小組,負責貫徹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設專職工作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醫院產生的廢物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兩類,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損傷性廢物和放射性廢物。

三、嚴格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分類,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裝,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損傷性廢物用利器盒包裝,放射性廢物用紅色垃圾袋包裝,同時設有警示標識和記錄標籤。

四、隔離的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袋,並及時密封。如包裝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

五、各科室按要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按規定的線路和時間運送醫療廢物。運送的醫療廢物必須密封包紮,確保無破損、滲漏。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均統一運送醫療垃圾中轉站集中存放,並進行交接登記。

六、醫院設立垃圾中轉站,中轉站為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蠅、防盜功能,設專人負責。所有垃圾日產日清,醫療廢物交具環保資質的垃圾焚化廠作無害化處理。設有醫療廢物交接登記聯單和記錄。

七、任何人都不得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八、醫院對新上崗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的崗前培訓,定期對在職工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知識進行培訓。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23

一、嚴格執行《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髮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瞭解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流程。

二、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 各類醫療廢物不能混合收集, 不得超過包裝袋容量的3/4滿, 並註明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 做好交接登記工作。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每日對盛裝容器進行清洗、消毒。

三、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四、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藥檢局處理。

五、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温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 應交設備科送泉州市技術監督局統一處理。

六、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 應當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七、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 並及時密封。

八、嚴禁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24

1.各科室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使用有蓋容器,並按分類貼有標識。如:“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

2.醫療廢物應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分類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護士長負責,門診、輔助科室應指定科室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

4.損傷性廢物應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垃圾袋。

5.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認真檢查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確保無破損。

6.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黃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7.運出科室的醫療廢物應按照規定進行檢查,發現密封不嚴、容器破損等情況應立即重新封裝並做相應的消毒處理。

8.嚴禁使用沒有醫療廢物標識的包裝容器。黃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應有標識,標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説明等。

9.醫療廢物儲存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嚴禁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黃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將破損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破損後的包裝容器應與醫療廢物一同處置。

12.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後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13.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包括生活垃圾)應當使用雙層黃色垃圾袋,並及時密封;

14.醫療廢物的收集桶應每日清掃,定期消毒,保持環境整齊。

15.醫療廢物每日收集並存儲在存儲間。

16.醫療廢物每日存儲要有登記,記錄內容包括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交接雙方簽字。記錄應保留三年。

醫療廢物管理管理制度 篇25

為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療廢物管理,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

二、醫療廢物管理監控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儲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落實情況。

2.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儲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衞生安全防護工作。

3.負責組織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4.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工作。

5.負責有關醫療廢物登記和檔案資料管理。

6.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

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負責督導醫療廢物處置相關工作。

四、負責人負責科室醫療廢物管理、分類收集、運送交接、交接登記。不得使醫療廢物外流、泄漏。如發現醫療廢物外流、泄漏,按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對科室和當事人進行處罰。

五、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人員,負責醫療廢物接收、交接登記。認真填寫與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轉移聯單,並負責保存。負責暫存處物品和場所的消毒隔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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