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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管理制度十篇

中學生管理制度十篇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大學生自主化管理力度,發動學生管理學生,加強學生自我教育。經教導處研究決定,制定以下制度規範和加大學生自主化管理。

中學生管理制度十篇

一、學生自主管理委員會

學生自主管理委員會由11人組成。主席1人,下設紀律部6人,衞生部4人。成員由每班的11名組長組成,每週輪流一個班,週週更換,負責本週全校的學生管理。學生自主管理委員會主要檢查教室及清潔區衞生、課間跑操及瘋狂英語、晚放學路隊及古詩詞朗誦。檢查時要頭戴小黃帽,手拿筆和本子,隨時做好詳細記錄。由教導處負責將檢查記錄每天進行一次彙總,每週於星期五第五節上課之前將彙總結果交教導處審核,審核後交值周老師進行算分彙總。學生自主管理委員會由教導處負責培訓,組織檢查。

二、年級志願者協會

各年級志願者協會由6名成員組成,分別由各年級六個班、每班1名志願者組成,負責本週本年級的學生管理。成員堅持週週更換。年級志願者協會主要負責檢查本年級學生的課間行為、教室衞生、儀容儀表、樓道秩序。志願者協會由年級安排專人負責籌建,由本年級的值周老師組織及指導學生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進行彙總,每週星期五第五節上課前將彙總表和年級排名上交該年級值周教師。年級主任負責協調志願者協會相關工作以保證其正常運轉。

三、值周員

學校每週的值周員分別由三個年級各一名老師組成。值周員主要檢查考核學生的主動撿拾、主動問好、自主學習、師生出勤及老師課前蹲班看守學生行為。值周員對以上五項內容的檢查記錄每週不能少於一頁,並保證各項內容都有記錄。主動問好採取統一的抽查方式,利用課間每次抽查一個年級,每次抽查班級最高分不得高於0.3分,原則上堅持一人得0.1分,兩人得0.2分,三人及三人以上都得0.3分。對主動撿拾垃圾學生每人次加0.1分,對自主學習有問題的學生或班級每次扣0.2分。對遲到學生每人次扣0.3分。對三提前到校在教室走動或站立長達2分鐘以上的老師視為看守學生行為,每次扣除班級0.2分。週五下午三名值周員依據檢查記錄進行準確算分彙總。

四、考核彙總

值周員負責三塊算分彙總,年紀志願者協會的檢查記錄原則上都按每次記錄0.1分加減分(年級主任可根據需要做適當調整)。各年級值周老師依據協會檢查記錄組織學生進行彙總算分並排出六個名次,第一得0.6分,第二得0.5分,依次類推第六得0.1分。對自主管理委員會記錄(總分為50分)和值周員記錄(總分為40分)算分時必須依據原始記錄準確核實。彙總不再要求排出16各名次,但必須客觀公正。彙總結束後值周員將算分結果與各項原始記錄一併上交教導處。

各班每週考核分別由學生自主管理委員會考核分、年紀志願者協會考核的名次分和值周員考核分三部分組成。各班的週考核分累計最終合成學期考核分,學期考核分與教導處附加分合計為班主任考核分。每學期第一名班主任得4分,第二名得3.95分,依次類推第18名得3.15分。班主任考核名次分與班級總成績名次分(班級總成績排名中七年級、八年級政治、歷史、地理、生物按60%摺合計入總成績,然後進行排名)合計為班主任全學期最終得分。班級總成績名次分年級第一得0.6分,第二得0.5分依次類推第六得0.1分。每學期班主任得分最高為4.6分,最低為3.25分。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2

一.學校對週末、節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縣一市學生實行個人申請、簽定協議、辦理留宿卡,按申請及協議、憑留宿卡留宿的管理制度。

二.地州及三縣一市學生均可選擇週末、節假日留宿或不留宿。

1.凡選擇週末、節假日留宿的學生必須每個週末或每次節假日都留宿學校,不得有時留宿有時不留宿。

2.凡選擇週末、節假日不留宿的學生不得臨時申請留宿學校。

三.週末、節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縣一市學生按照程序及要求辦理。

1.辦理程序:個人申請(寫清地區)—家長簽字—班主任審籤—家長或委託人(要有書面委託書)持申請書到宿管中心辦理並簽定協議、辦理留宿卡—留宿生效

2.辦理時間:高一、二每學期開學第一週,高三暑期上課第一週

3.辦理地點:宿舍管理中心(醫療站一樓)

4.辦理要求:

①家長親自到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若委託辦理必須有家長簽署的書面委託書。

②辦理時寫清班級、樓棟、寢室號、姓名、家庭地址及家長聯繫電話並確保其真實性。

四.留宿申請交宿管中心、留宿協議一經簽定,即視為家長同意學生週末及節假日留宿。

五.留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相關規定。

1.留宿學生只能申請在週末及節假日白天外出,不能申請在晚上外出。

2.留宿學生申請外出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3.需要在週末及節假日白天外出時,必須在外出前寫好申請,註明外出時間與返回時間,經班主任同意簽字後交宿舍管理中心,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離校放行條,憑此放行條出門。不提出申請,視為不外出。

4.外出學生申請外出時間必須在上午8:00——下午18:00之間。一旦申請外出必須按申請時間返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學生必須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或班主任電話告知本棟值班生活老師。不遵守學校相關管理及不按時返校者,取消留宿資格並按違紀學生處罰條例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5.留宿學生申請外出,安全自負。

6.留宿學生留宿期間注意安全,服從管理。

六.特殊情況晚上需要外出或偶爾不留宿時,必須由家長(或委託人,帶書面委託書,帶有效證件)持有效證件到值班管理老師處辦理接走學生手續,才能領走留宿學生。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3

一、依據:

1、本校《陽江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為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並使學生放學後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範: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儘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大學聯考結束並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範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並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大學聯考結束後由家長領回。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防止學生上下樓梯時出現擁擠現象。特作如下規定:

第1條為了切實保證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請全體教師和學生遵守執行本管理規定。

第2條學生平時上下樓的時候,應該靠樓梯右邊行走。學生集體上下樓梯的時候,嚴禁逆向上下(學生集體上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下樓梯;集體下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上樓梯)。

第3條學生上下樓梯應小心行走。嚴禁學生在樓梯上、轉彎處打鬧玩耍。嚴禁跑步下樓。

第4條各班級按學校作息時間實行錯時定位。樓梯安排如下: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5

高級中學學生食宿管理委員會職責

1.貫徹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宿舍管理工作,使全體同學做到文明就餐、文明住校。

2.積極接受校行政指導,不斷加強自身思想教育,提高自身素質。、

3.積極聽取同學、老師提出的意見與建議,做到認真聽取,仔細思考,及時彙報,積極採納。

4.辦好廣播,豐富同學們的住校生活。

5.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加強宿舍內務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設,做好星級宿舍的考核評估工作。

6.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的監督工作,幫助食堂改進飯菜質量。

7.做好同學與食堂、舍務處之間的協調工作。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 為規範學生組織的部門設置,明確其職權劃分和幹部配置,特根據《烏魯木齊市科信中學學委會章程》的相關規定製定本條例。

一、學生委員會

第二條 學生委員會由學代會選舉產生,簡稱學委會,委員人數應為班級人數的兩倍(高三除外),原則上每個班選舉兩個人。委員提前離職時由學委會決定替補人選,替補委員不得超過本屆當選委員人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條 學委會從委員中推選產生副主席兩名,主席由行政老師擔任,組成學委會主席團,主席負責全面工作,兩位副主席進行分工,主席團與當屆學委會任期相同都為一年一選。

第四條 學委會通過會議的形式行使職能,學委會應每月召開一次正式會議,一般為每月的第一週的適當時間,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後召開。學委會正式會議由主席團負責召集並主持,主席團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集臨時會議。非學委會委員的其他學生幹部可列席會議。

第五條 學委會主席團負責學委會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職權:

(一)代表學委會對政教處或團委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主持學委會的日常工作,對學委會的工作方針、活動計劃和重要工作事項做出具體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學委會會議,決定會議議程

(四)督促、領導下屬各部門的工作,接受下屬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五)考察、選拔下屬各部門幹部的候選人,擬定任免意見,提交學委會會議決定;

(六)其他由學校有關部門或學委會委託的工作職權。

第八條 學委會主席團的成員必須努力瞭解我校與學生工作的有關事項,認真督察下屬幹部的工作情況,對學委會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實際的考慮,多聽取老師、下屬幹部、廣大學生的意見,主席團成員之間和主席團成員與主管老師之間應根據需要經常進行討論和交換意見,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職能。

第九條 學委會主席團的成員必須接受主管老師和學委會全體委員的監督,恪盡職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依照規定行使職權,若受到主管老師或學委會過二分之一委員的不信任則可罷免,罷免可由主管老師或三分之一學委會委員聯名提出。

二、下屬部門

第十條 紀檢部:負責配合政教處進行學校各項學生紀律的檢查工作,主要包括學生考勤、儀表、晚自習紀律等檢查。對內監察各部門工作是否符合校規校紀和學委會規章制度,向主席團報告。聯繫各班紀律委員。

第十一條 衞生部:負責校園衞生的檢查管理,督促校園衞生保持工作,對校園衞生向學校提意見。並代管衞生監督團、環保回收站的工作。聯繫各班勞動委員。

第十二條 體育部:負責學校的兩操管理,參與學校體育活動的策劃、組織等工作。聯繫各班體育委員。

第十三條 生活部:負責對住校生的紀律、衞生的日常檢查管理,維護良好的寢室住宿環境,解決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問題。向學校報告寢室存在的問題。聯繫各寢室寢室長。 第十四條 信息處理部:負責綜合處理各班或學校有關部門與學委會的信息交互工作,對信息交互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向各部門提出意見,必要時向主席團報告,聯繫各部門。

第十五條 宣傳部:負責學委會各項工作、活動的宣傳方案策劃和執行。負責公開欄信息的審核發佈。日常負責學校廣播站的運營,對有關的通知進行播放,並製作適宜校園的廣播節目。負責校報的編輯印發。並接受委託代管國旗班、主持團、記者團。聯繫各班宣傳委員。

第十六條 電影院:負責豐富學生的週末娛樂生活,利用學校階梯教室的設備,播放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的電影,同時收取一定的電影門票,擴大為學生組織的經費來源。

第十七條 各部門配置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到兩名,特殊情況副職多配須經主席團批准。各部門幹部候選人應由本部門現任的部長、副部長初步考核,報主席團考察後做出任免意見,由學委會會議決定。任期由學委會視需要決定。

各部部長主持本部門全面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各部門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條例。部長臨時缺位時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時間不得超過一週,超過一週須向主席團請假,由主席團決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為副部長或資深成員。各部門須定期向主席團報告工作,並隨時請示重要問題。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會議由部長召集,討論部署本部門的工作,部門會議應邀請其他部門幹部列席會議。各部門分工明確,也許要全力配合、協調一致。部門之間的工作調動可由部長協商進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崗位外,均可申請調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四、補充説明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由主席團監督實施,需修改時,應由主席團指示辦公室擬定,經主席團審議後報學委會會議批准修改,並報團委備案。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7

一、請假原則

本着以學習為主的思想,望全體同學謹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請假則不請假”的原則,珍惜能在學校學習的每一分時間!

二、請假步驟

1、學生有事需請假,先電話致家長要求家長來接;

2、寫好請假條,待家長來之後,到班主任處請假;

3、班主任斟酌請假理由,若確需請假,准予請假;

4、學生待家長來之後,搬凳子到班主任處,並取請假條到值班室籤條,與家長一起回家;

5、假滿後,家長致電班主任告之學生返校時間,學生返校;

6、學生返校後,到班主任處銷假,並搬回凳子;

三、請假紀律

1、請假一次,返校後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學生無按班級規定程序請假,按情況嚴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視作曠課處理或作其他處理;

3、若父母確實比較忙沒有時間來校接學生,電話致班主任由其他親屬來接學生回家,若感覺請假不值得有人來接,則説明此假可請可不請,則班主任將不準假;

4、對於請假頻繁的學生,班主任將作另外處理;

四、班主任寄語

望全體同學用清晰的頭腦認準自個所處的時間階段,科學定位;再回頭時,可以問心無愧的告之自己,不虛此行!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8

學生應養成良好的閲讀習慣,提高閲讀能力,從閲讀中獲取精神滋養與智能提升。為規範課外讀物進校園,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我校園,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課外讀物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1.學校嚴格按照《中國小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採購規範的課外讀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進校銷售課外讀物(含數字出版產品),禁止任何人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

2.學校每學年參照《教育部推薦新課標中國小課外閲讀書目》向學生推薦課外讀物,建立圖書館,設立班級讀書角,優化校園閲讀環境,開展形式多樣的閲讀活動,提高閲讀興趣,培養良好閲讀習慣。

3.學校對學生攜帶進入校園的讀物進行管理,發現問題讀物及時處置,消除不良影響。

4.家長應在正規渠道購買課外讀物,重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購買符合孩子認知發展水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積極向上的正版書籍,對於不適當的書籍要及時禁止閲讀。

5.保證孩子每天課外閲讀時間不少於30分鐘,倡導親子閲讀,教育孩子愛護圖書。

課外讀物領導小組:

組長:王勝(校長)

副組長:陳國強(分管校長)李瑞蘭(語文教研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9

1、上課預備鈴響後,學生停止講話,禁止走動,書本和文具放在課桌的左(右)上角,端坐座位上,靜候老師上課。

2、上課鈴響後,班長喊“起立”,老師親切地招呼“同學們好”,同學們一起有禮貌地應答“老師好”,老師微笑着説“請坐下”,學生方可坐下。

3、嚴格執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不帶手機、MP3等進課堂,課上不喝茶,不吃零食,不做小動作,不隨便講話,不妨礙他人學習,不擅自離開座位。

4、課上集中注意力,專心聽講,勤于思考,積極參加討論,勇於發表見解。

5、認真獨立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要求書寫工整,不抄襲,真正做到“堂堂清”。

6、尊重老師,服從老師的教導,不得在課堂上與老師頂撞。

7、認真做好眼保健操,要求動作準確,真正達到保健的目的.。

8、成績優異的學生在課堂上經老師批准後,可以超前自學,看與本科目相關的其他競賽類書籍,但不得講話或幹其他影響別人學習的事情。

9、下課鈴響後,班長喊“起立”,教師親切地招呼“同學們再見”,同學們齊呼“老師再見”,儘量讓老師先走出教室。

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提升學生通瘍儀和人文素養,維護校園安全安寧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學生在校正確使用手機(移動電話),依據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管理規定。

1、學校不鼓勵學生在校使用手機,若有學生攜帶手機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規定。

2、每位學生自覺保管自己財物,如有手機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3、學生在校使用手機,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運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這時間段內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學後至晚上就寢預備鈴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隊打早餐、打中餐時、星期天的晚自習及晚寢睡覺時間不能使用。

4、學生在校內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攜帶手機,即手機不能外露於校服、班服、便服、揹包等。

5、學生在校內給手機充電時,必須在自己宿舍內並用自己所購買的.電卡充電,在學校規定的可使用手機的時間段充電,中午放學後或晚上睡覺時只能用座充充電,充電時應該做到有人看管充電器物,以防手機丟失並注意用電安全。

6、上課(含室外課、實習課)、自習課、午休、晚寢及各項一律關機,嚴禁接、撥(含遊戲軟件、簡迅、上網等);上述以外時間可開機,將手機調整成震動,且使用時音量儘量放輕,不可影響他人。

7、考試期間應遵守考場規範,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8、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不要邊走邊講,未經允許不能在辦公場所使用,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移動電話)時,不能聲喧譁與口出穢言,並注意使用電話禮儀。

9、嚴禁使用手機(移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繫工具。

10、全體教師均負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的責任,如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交由該班班主任或學生科處理,學期末放假之時方可領回手機,並視情況按《學生管理手冊》處理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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