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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強化責任機制,積極預防和減少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一)認真落實學校領導、教師值勤制度。學校領導、值班教師要堅持到學校門前維持交通秩序,以防止出現擁擠現象,確保學生安全通行,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大力推行放學路上互相照顧,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學生上下學必須靠右走人行道,禁止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並排騎車,橫穿馬路要停車觀察左右車輛行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通過。建立學生考勤制度,對缺勤學生要及時查清原因;必須嚴格遵守文教局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學、放學,禁止延長學生在校時間,如需個別學生留校晚走,必須提前與學生家長聯繫,並確保學生安全。

(四)引導學生不乘坐非客運車輛,不乘坐“黑車”、“病車”和超載車。要定期對本校學生乘車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無證無牌、報廢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的違規現象,要積極與公安、交通等部門溝通聯繫。乘車安全:乘公共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

(五)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不滿16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托車;不打傘騎車;不脱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

(六)建立惡劣天氣教師護送制度和停課、復課告知制度。遇到颱風、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教師要護送學生安全回家;因特殊天氣造成學校停課的,學校要儘早通知學生家長,並及時告知復課時間。

(七)大力加強上學放學途中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於做好中國小、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必要課時,採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途中安全教育,要運用主題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等手段,廣泛向學生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要主動與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聯繫,結合具體案例,開展上學放學途中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二、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週五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

三、學校要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學校門口實行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峯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進行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四、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中。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教職工,學生騎自行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七、學校要加大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主對接送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按時季檢,不準使用無證司機及車證不符司機。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八、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並定期接受保衞處的`安全教育。

九、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配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十、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安全管理工作在民辦學校同教學質量一樣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國小部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患於未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全體國小部師生共同遵守,保證安全。

1. 按時到校,嚴禁搭乘非客運車輛、非客運船隻。

2. 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拉打鬧,有序上下,靠右前行。

3. 學生來到學校進教室,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

4. 不準在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鬧,不得亂扔東西,不準從樓上往下扔棄東西,不準亂拋石頭、雜物,不準在樓梯扶手、斜坡上溜滑,桌凳壞了及時告訴老師。

5. 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按課堂紀律要求上課,不得做危險性動作,正確使用實驗儀器和體育器械。

6. 搞勞動衞生時,注意方式方法,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7. 學校舉行集會、升旗時必須有序排隊進場,按指定地點坐好或站好。

8. 不準攀爬圍牆、窗户、護欄、高坎等高物建築。經常要注意校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消除安全隱患。

9. 不準在宿舍裏打鬧,嚴禁在牀上跳來跳去,牀位壞了及時報告老師。

10. 嚴禁玩火、玩電,嚴禁亂動各種電器設備設施,不準到危險地方玩耍,不準進入建築工地,不準圍觀施工、維修。

11. 不準逞強,嚴禁打架傷人、結夥鬥毆,嚴禁彈弓、鞭炮、刀棍等兇器、危險物品上學。

12. 上學、回家要注意交通安全。排隊上下車,遵守乘車紀律,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法規;不準在路上追打玩鬧,橫過馬路要左右看看來往車輛,不滿十二週歲的學生嚴禁騎單車,不滿十八歲嚴禁騎摩托車。

13. 遇到惡劣天氣提高自身保護意識,暴雨或河水暴漲不得到江河邊玩耍,嚴禁到水庫、山塘、河川邊玩耍或游泳。

14. 學生有事、有病要向老師請假。

15. 注意飲食衞生,禁止吃零食,嚴禁吃黴爛、變質食品。如有食物中毒現象在校及時上報老師,在家及時告訴家長。

16. 保護好財產。較多現金,存放到老師處,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

17. 學生要記住家長與班主任老師電話;學生的看護人(監護人)電話號碼必須告訴班主任以便及時聯繫。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各課任教師要全面落實《課堂安全制度》、《學校活動課、體育課安全制度》、《學校實驗課安全制度》、《學生學習用品管理制度》,保障學生的課堂學習安全。

2、嚴格執行《學生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課任課教師必須清點學生到校情況,對未到校學生按《未到校學生處理程序》規定的辦法,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查明沒到校原因,進行相應處置。

3、學校或年段組織的跨班級學生活動和全校性活動,除制訂活動安排計劃外,必須制訂書面的較詳盡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按規定操作。

4、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學生外出活動,嚴格實行《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組織人員必須制訂嚴密的安全保衞措施,事先對活動場地及活動線路進行考察,排除隱患。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中適時指導,全程監控,確保萬無一失。

5、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包乾區、教室或校外衞生打掃等勞動,只安排學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務,禁止學生爬窗擦玻璃。學生勞動時,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教育,勞動中按規定程序操作,且有教師監護。

6、走廊、樓梯等狹窄通道,是事故多發地帶。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上下樓梯和走廊活動的教育和規範行為指導。值日教師要隨時監控,對上下樓梯的規範行為和在走廊的不文明行為、激烈動作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每天課間操或學校有大型集會活動,值日教師要按學校規定,在相應的樓梯口進行疏導,嚴防擠壓事故發生。在樓梯口醒目處貼警示牌,嚴禁學生在樓梯滑扶手,任何教師發現此現象,都要及時制止,並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

7、嚴格執行《防溺水、游泳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防溺水教育,禁止學生私自到河水游泳。午睡時間,安排值日教師到河邊巡查,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8、嚴格執行靜校制度。學校把學生放學時間和靜校時間告知家長。靜校時間,學生不得進入校園。值日教師必須在學生全部離校後方可下班,不讓學生在校園內有失控時間。

9、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必須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不乘無牌無證和超載車輛。因家離校較遠,有必要騎車的,必須由家長申請,班主任批准,並報學校教導處備案。

10、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並告之相關教師。相關教師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國小體育器材室保管制度

一、體育器材室是體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場所,其主要管理者為總務主任和體育教研組長

1、運動場地及運動設施是開展好學校體育工作的保證,因此,設立專人負責場地的維護。佈局的調整,設施的更換,並保證羣體活動有場地器材並能順利開展。 2對室外體育設施每學年進行一到三次的檢修、油漆,做好檢修、更換工作,保證能服務與學校各種大型活動的開展及羣眾性課外體育鍛煉。 3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場內防止傷害場地的現象發生。

二、體育課安全防範措施的規定

1嚴格杜絕無老師輔助的放羊式體育活動的現象出現。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用好多種體育器械,上課衣着我校制定以下要求;1)上衣、褲子口袋裏不要裝鑰匙、小刀等堅硬、尖鋭鋒利的物品。 2)不要佩戴各種金屬的或玻璃的裝飾物3頭上不要戴各種髮卡。 4)儘量不要戴眼鏡。

5)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應當穿球鞋或一般膠底布鞋。

6)衣服要寬鬆合體,最好不穿鈕釦多、拉鎖多或者有金屬飾物的服裝。有條件的學生應該穿着運動服。

2體育課前學生認真做好準備運動,課後做好放鬆運動。帶有器材的體育課教學內容,老師一定要給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做好保護與幫助工作。3各班所任教師必須給自己的學生經常進行運動鍛鍊安全教育。學生在課外業餘鍛鍊時出現的運動創傷,由該任課教師負責處理,並承擔教師責任。

4新生由家長填寫學生身體情況表,交給學校以作體育運動時參考

三、運動會安全措施的規定

1學校組織的各種運動會均需先寫活動計劃和安全責任管理措施交學校審核訂正,方能實施。

2、運動會前期訓練器材的`發放必須要各班、班主任憑藉條從體育組將器材借出並口頭協議安全措施。訓練結束以後,按規定交還器材。訓練中出現的運動損傷均由借器材人負責。

3運動會中,設立會場器材專管人員。

四、社會實踐活動措施的規定

1學校依靠各部門配合,對周邊治安環境進行治理。

2通過校會、班會,每學期進行二至五次校內外安全教育(交通安全)3、將學校作息時間表和學生放假時間通知,印發到家長。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義務勞動、各項運會、長跑活動等都制定

體育器材賠償制度

1所有體育器材,因本身質量問題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損壞,免於賠償。

2在使用體育器材過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遺失的,按有關規定酌情賠償。

3在使用體育器材過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損壞或遺失的,按有關規定加倍賠償。

4在歸還體育器材時,如有損壞,視情節輕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級照價或加倍賠償。

5上課、訓練和比賽丟失的器材,任課教師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管理教師,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賠償

6賠償辦法:由體育器材管理老師核填《損壞、遺失器材賠償單》,由損壞或遺失器材者簽名,經主管校長批准,由體育器材保管員收款後,上交學校財務科。

7器材室管理老師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因失職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本人負責。

8、對體育器材保管員要加強安全管理知識的教育,嚴格防範措施,經常檢查體育器材保管室的安全狀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體育器材使用制度

1、體育器材室由體育教師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體育器材的購置登記,器材應分類擺放整齊。

3上課前或體育隊訓練前,要預先取出使用器材,使用完畢,要收齊體育器材並放回原處。

4、使用過程中若有器材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並填好損壞、遺失登記表。

5、體育器材向外出借,須由分管領導同意,如器材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6、上課或訓練後,要搞好室內整潔工作,檢查器材放置,關好門窗。

體育器材安全使用教育制度

為了保障學生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的安全,促使學生快樂健康的開展有關體育活動,學校商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體育老師思想上首先應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高度重視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教育。

二、體育老師在上體育課、組織體育活動時,每一節課均應嚴格按學校教學常規要求施行教學,課前應整隊前往操場,活動前應做好活動的準備動作,並強調安全防範有關要求,活動中體育老師應自始至終在場指導、監管。

三、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活動之前,應認真檢查有關活動器材是否安全,嚴禁使用已損壞的可能導致學生意外傷害器材,如有器材被損應提前通知學校予以修理或更新。

四、根據我校實際,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開展有關體育活動時(冬季三項賽長跑、踢毽、跳繩),必須在校園內進行。舉行校園體育節,領導小組、各班主任必須加強學生的安全保衞工作,如開展其他校外體育活動須經校長室同意方可。五、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如發生意外傷害,體育老師應迅速向學校報告,並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國小體育器材報損制度

1、教師或學生使用體育器材,屬正常損壞的要及時填寫報廢單。

2、如是人為損壞的,要給予批評並視情況按原價或高出原價的數額賠償。

3、每學期清點器材一次,發現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時填寫報廢單。

4、器材報廢必須經過學校主管領導審核、簽字。每學期將報廢情況上報教育局電教站審批。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6

根據我校“學校教育要為學生一生髮展奠基”的辦學思想,為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健身,培養學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強勞動觀念,培養勞動技能,保證學生在勞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學生勞動制度。

1、勞動是教育大綱規定的,學生必修的課程之一,參加學校的勞動,完成老師交予的勞動任務是每個學生的職責和義務。每個學生必須明確勞動的意義,加強對勞動課程必要性的認識。

2、學生參加勞動完成勞動任務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和學校的規章進行,不重用濕布揩電器和電源插座,不得用身體任何部位接觸電源,及可能帶電的電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欄杆、窗台上搞衞生,不得站在課桌上搞衞生,確有特殊需要,要徵得老師同意,同時要在有切實安全的防護措施下才可進行,便亦要小心從事。

3、在勞動過程中,需要勞動工具的,則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具的可靠性,並按規定,安全使用勞動工具,對勞動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勞動任務時,不得影響它人的衞生與休息等,不得對他人造成損害。

5、在勞動過程中,出現不清楚的問題,必須及時詢間有關教師。

6、對勞動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説明,對已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報告。

7、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不能完成的勞動任務,學生有權向教師説明。教師在考慮學生的實際能力後,酌情減少其勞動量或減免其任務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保證學校全體住讀學生的安全,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人身安全紀律

l、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到校,安全離校。

2、嚴禁在校園內瘋跑、瘋打、互相推擠或進行其它可能會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活動,學生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

3、所有體育活動應在學校運動區域內進行,不得在非運動區進行打籃球、踢足球等體育活動。

4、不準從宿舍內或樓上拋擲任何物品,宿舍窗台不得放置花盆及其它重物,避免落下傷人。

5、未經學校批准,不能到各建築物的頂樓和空置的房間以及偏僻的場所活動。

6、嚴禁攜帶和使用任何違禁物品,不得把各類恐怖、易燃易爆、危險性物品(包括玩具)帶入宿舍,如管制刀具、化學藥品、化學試劑、煙花、爆竹等,違者將予以紀律處分。

7、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確需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學校研究批准後方後組織外出。

8、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學校。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時,應履行請假手續。具體請假制度如下:

(1)臨時請假:請假一天或在家停留一晚的,家長到班主任處請假,並出示由家長寫的`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填寫放行條(一式4份)由班主任簽字認可,再交與年級,經年級組長批准後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時各交一份給生活教師、門衞,學生方可出校。

(2)請假2—3天,家長到班主任處請假,並出示由家長寫的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填寫放行條(一式4份)由班主任簽字認可,再交與年級,經年級組長批准後需交教育處主任簽字,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時各交一份給生活教師、門衞,學生方可出校。

(3)請假3天以上,家長到班主任處請假,並出示由家長寫的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填寫放行條(一式4份)由班主任簽字認可,再交與年級,經學校分管校長簽字批准後,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時各交一份給生活教師、門衞,學生方可出校。

(4)因特殊情況,學生在晚自習期間需請假外出,由家長到學校請假,並由值班教師簽字後,經值班領導批准,把生活老師留存條交生活老師後方可出校。

(5)學生在校期間因病需外出治療的,經校醫鑑定後,通知家長及班主任,學生不得私自外出就醫。如家長不在或未及時趕到學校,白天由校醫陪同、晚上由管理教師陪同外出就醫。

(6)午休因公請假的學生按《陽貴一中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的第二條第(一)點第8條履行請假手續。

9、嚴禁攀越圍牆、護欄、窗户或鐵門,嚴禁從各宿舍樓棟大門以外的任何地方進出宿舍,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0、非學校組織,嚴禁到學校後面山上玩賞或看書;嚴禁進入宿舍旁的水池內玩耍。一經發現,將予以紀律處分。

11、學生在校園內不得開惡意玩笑,不得進行危險性遊戲,不得隨意開關樓道的照明燈和應急燈。

12、使用熱水器洗澡時,必須先斷開電源後才能使用,嚴禁洗澡時嬉戲打鬧、嚴禁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洗,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3、在臨時停電或發生緊急情況時,學生應留在自己的寢室或座位上,並保持安靜,不得故意喧鬧,聽從值班老師、生活老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疏導,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4、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增強防火、防盜意識,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攜帶蠟燭、酒精燈、蚊香、火柴、磚塊、棍棒、繩索、仿真刀槍、火機、火機油、火機氣體、化學品等進入宿舍樓;禁止使用除枱燈和1000W之內(包括1000W)電吹風以外的任何電器,發現後一律沒收上交學校;禁止私接、亂接電源和室內插座,更嚴禁拔下電暖風機、熱水器插頭將專用插座挪作他用,違者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15、嚴禁隨意進入學校所有場所的配電房或動用學校所有場所配電房裏的設施設備,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16、不弔籃球架、足球門等非專業懸掛式體育器材,遵守各運動場地和場館的安全規定,安全活動。

17、遵守各實驗室、活動室、訓練室的安全規定,安全學習、安全活動、安全訓練。

18、遵守《學生住讀、走讀管理辦法》,不借用、偽造走讀證,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9、遵守《陽貴一中住讀學生週末、節假日留宿管理辦法》,有事外出需請假並按時返校,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二、財物安全紀律

l、學習及生活用品以節約、實用為標準,反對追求高檔、新潮。

2、學生到校學習不得攜帶手機、個人手提電腦、CD機、VCD機、遊戲機等電子電器產品等,確有特殊需要攜帶手提電腦的,須經學校批准。因學習需要的隨身聽等設施,以實用為主.

3、不帶不健康的書刊、光碟、玩具回校。

4、住宿生不得把學校規定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宿舍。

5、不得帶有腐蝕性、危險性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得帶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得帶影響他人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得帶有違學生身份的物品進入寢室。

6、個人所帶學習、生活必需品要妥善保管或隨身攜帶,重要物品要鎖好,鑰匙要隨身攜帶。備用的錢應存入銀行或校園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及校園卡、乘車卡。密碼要注意保密,存取錢時要防止密碼泄露。

7、各班教室和宿舍個人小抽屜鎖匙要專人專管,不得讓其他同學私自配製,更不能放置在所謂“隱蔽”的地方,隨意可取。

8、遇到體育、音樂、實驗、課間操、電腦、勞動等課需集體離開或放學,各班應該注意關好門窗、電器。

9、學生遇到失竊,應馬上報告班主任,並及時將失竊情況書面報告教育處。

10、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拿用他人物品。

11、非本寢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離開寢室時,最後離開的同學應將水電關好、門鎖好後才能離開。

12、洗好的衣服晾曬在室外的指定地點,下午18:30前應收回寢室。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開學前與建築承包商肖玉成一起現場落實的施工地封閉設置是否完好,(如:電線架空、固定;鋼筋分類堆放,材料取運應該避開學生路徑高峯時段等),發現問題立即協調解決。

2、進校門與到食堂間路段,每天各排一名值周教師監管學生的進出,維護學生安全通行。

3、每週升旗時間後,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班主任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學生通過施工場地的安全演練。

4、各班要隨時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日放學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過往工地的注意事項。

5、行政值周、值周教師要隨時留心和檢查封閉設置的完好性,發現問題立即向學校報告。

6、經常與承包商溝通,要求建築工人在材料取用、車輛開動、停放地的選擇等方面都要考慮到有利於行人安全,特別是學生安全。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住宿生管理是學校學生管理的重要方面,為了使我校住宿生管理上檔次,促使住宿生以校為家,自覺遵守住宿生規章制度,以更好體現我校管理嚴的特色,隨時能接受參觀和檢查,住宿生將開展以起牀早鍛鍊、環境衞生、就寢和遵紀守規為內容的的四項競賽。競賽實行以宿管員檢查為主,校生輔組、學生生活部突擊檢查為輔相結合的辦法,對各班、各寢室以及每個住宿同學的住校表現進行檢查評估,一週公佈成績,期中、期末小結。要把考核結果同各班級、個人和學期考評掛鈎。四項競賽各項要求是住宿生制度的.主要部分,必須認真學習,自覺執行。

一、住校生四項競賽各項要求、扣分標準和有關説明。

(一)起牀早鍛鍊。

1、要求:

①起牀鈴響前不談話、不提前起牀、不出寢室;起牀鈴一響,立即起牀,15分鐘內洗面刷牙,整理物品,摺疊被褥。

②早鍛鍊鈴響後,迅速到操場的指定位置排隊伍,做到隊列整齊,精神飽滿,動作準確到位,不遲到或無故缺操。因病不能出席者,應事先向宿舍值班老師請假,並填請假單。

2、扣分標準:

①超規定提前起牀或起牀鈴響前寢室內談話聲較響扣1-2分。

②起牀鈴響前提前出寢室,起牀鈴響後懶牀1人扣1分。(3分封頂)

③早鍛鍊遲到扣1分,無故缺席者扣2分,早鍛鍊紀律、質量不好扣1-2分。

(3)有關説明:

①起牀鈴響前15分鐘起牀作為提前起牀,起牀鈴響後2分鐘還睡在牀上作懶牀處理。輪到值日和值周的同學可以不參加早鍛鍊但也不準懶牀,不準在早鍛鍊結束之前買早點。

②早鍛鍊請假須填寫請假單,宿舍值班老師籤具意見,然後本人將請假單交值周班。不辦請假手續不管什麼原因均作缺勤處理。

(二)環境衞生。

1.要求:

(1)各寢室排定值周表、做到一日三掃,週五中午大掃除。平時注意保潔。要求地面清潔,門窗乾淨,牆上無腳印、污跡,垃圾及時清除。(包括衞生間)

(2)寢室環境要整潔,物品安放統一整齊,做到:

①被子按要求折成方塊,封口對門,枕頭放在另一頭,不壓在被上。牀單拉平,無明顯皺狀。

②鞋子在牀下離牀口20釐米處,鞋跟統一朝外,居中,排成一直線;蚊帳撩起,不拖落帳角。

③箱子貼靠櫃靠門一側,包放另一側。熱水瓶放在指定位置,牙刷牙膏放入面盆內,面盆放在面盆架上,毛巾按標準擺放;掃帚、畚斗放在室內,值周輪流表統一貼在門正中位置。

④講究衞生,不從樓上向下吐痰、倒水、亂扔果殼、紙屑。不在寢室內亂貼圖片。不將浸有衣服的面盆隨便亂放,文明使用廁所,不將不該扔的雜物扔在水槽中,以防管道堵塞。雙休日,更要注意保潔。

⑤衣服放在靠牆壁一側,或疊好的衣服放在枕頭內側。

⑥及時關好門窗。

2.扣分標準:

有以下違規情況根據違反項目多少和性質扣1-3分(可按牀位落實到人的落實到人,並扣寢室分)。

(1)寢室地面不乾淨,有雜物、紙屑,牆上有蜘蛛網或門窗櫃子箱子上有灰塵,牆上有腳印等污跡扣1-2分。

(2)被子折得不規範,未成方塊,牀單未拉平;蚊帳未撩起,鞋、熱水瓶、茶杯(包括牙刷、牙膏、面盆)未按指定地方安放或放得不整齊,扣1-2分。

(3)衣服亂掛,牀上未疊衣服,窗台上放物品,扣1分。

(4)垃圾未及時清除,扣2分。

(5)在寢室內用餐,扣3分。

(6)門窗未及時關好,扣2分。

3.有關説明:

(1)每天值周生將垃圾倒在宿舍樓指定的垃圾筐內,然後由管理員負責清除。

(2)寢室可有適當美化,但不能亂掛亂貼,應統一協調。

(3)值周生一人做一星期,週一至週日。

(4)夜自修結束後,嚴禁將快餐盒、西瓜、甘蔗等容易產生大量垃圾(主要是瓜皮果殼、食品包裝)的食品帶入寢室,但允許在寢室內吃自備的快餐面等,但要特別注意保潔。

(三)就寢。

1.要求:

(1)就寢預備鈴響之前,做好所有就寢的準備工作,不得在寢室樓道追逐、喧鬧。

(2)就寢鈴響,應立即熄燈就寢,不得再講話、看書、聽收錄機、洗衣服等,不準隨意使用手電、蠟燭等照明用具,特殊情況須經生活指導老師同意。

(3)不能拼鋪、調牀,特殊情況須經生活指導老師同意。

2.扣標準:

(1)就寢預備鈴響過後寢室裏還是比較喧鬧,扣1-2分。

(2)就寢正式鈴響過後,尚有同學未進寢室或在寢室但未上牀就寢的1人扣1分,(一次檢查扣滿3分封頂)。

(3)就寢之後,偷偷在看書或在做其他事扣1-2分。

(4)就寢之後,寢室有講話甚至嬉鬧聲,根據情況扣1-2分。

(5)拼鋪或調牀,扣1分。

(四)遵紀守規。

1.要求:

(1)認真參加住宿生集會,自覺遵守紀律,積極參與學生會生活部組織的各種娛樂活動。

(2)非規定時間不進入寢室,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或學生處生輔組同意,並填寫進出寢室證明單。

(3)在校期間,非規定時間不外出逛街。

(4)宿舍內不得大喊大叫,奔跑跳躍,不得跳舞排節目,唱歌、播放音樂也要注意時間,不影響他人休息。

(5)按規定時間用餐,不把飯菜帶入寢室。

(6)晚上不允許同學朋友在校內留宿,父母親來看望原則上須在校外解決住宿,特殊情況須經生活指導老師同意,憑證明,先登記後住宿,借鋪或使用生活用品須證得同學本人同意。

(7)有困難相互幫助,有病大家關心照顧,學生有病或發生其他嚴重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老師彙報。

(8)愛護公共財物,愛護寢室設施。寢室牆上不能亂塗亂貼,不能亂拆、亂拿、亂釘釘子,嚴禁撞門、撬門、踢門、砸鎖,遇特殊情況,要作應急處理須經生輔教師同意,不準在寢舍樓踢足球,打籃球等。損害公物按規定賠償。

(9)做好防火、防盜和安全工作。嚴禁在寢室亂拉私接電線,使用電器;

嚴禁點燃蠟燭,使用明火;離開寢室要關好門,上好鎖,寢室鑰匙不要擅自配製;離校和調換寢室要將鑰匙主動交出;錢包要妥善保管;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發現外人進入宿舍區推銷商品,要報告不購買;晚上遲歸,嚴禁翻牆進校。

(10)尊重老師和管理人員,服從管理,支持和配合管理工作。

(11)講文明,守紀律,不從樓上向下倒水、丟東西、不在寢室內打撲克;嚴禁吸煙、喝酒、賭博。

(12)放假離校前要做好寢室的衞生工作,不亂棄廢物,不拋灑紙屑,不有意損壞公物,認真及時辦妥離校手續,無特殊原因,不滯留學校,因故延遲須經學生處生輔組同意。

2.扣分標準:

(1)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扣1分。

①集會時紀律不夠好,集隊動作慢,開會遲到或隨便講話。(根據遲到人數和紀律情況)扣除1-3分。

②非規定時間進入寢室且沒有辦理手續。

③宿舍區內大喊大叫或進行其他活動影響他人休息,指出後不及時加以注意和改正。

④把飯菜帶入寢室。

⑤同學之間爭吵。

⑥亂貼、亂搬、亂釘釘子。

⑦不服從值周班和管理員管理,態度不好。

⑧寢室內打撲克(1人扣1分,收交撲克牌)。

⑨不講衞生亂拋亂扔,亂吐。

⑩把桌、椅帶入寢室。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2分;

①未經學校同意讓父母或本校非住校生在寢室住的。

②踢門、撞門,但未造成損壞的;

③在宿舍內玩球。

④亂拉電線擅自使用電器。

⑤在寢室點蠟燭、燃明火,熄燈後打手電筒在被窩裏看書。 ⑥擅自調牀位和寢室。

(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3-5,分並給予紀律處分:

①徹夜不歸,在外住宿。

②未經生活指導老師同意,將社會青年帶入學校住宿。 ③故意破壞公物性質惡劣。

④翻牆進校。

⑤抽煙、喝酒、賭博。

3.有關説明:

(1)全體住校生集合班級為單位集隊。

(2)損壞公物要及時賠償,凡隱瞞責任人或查不清責任人,寢室內損壞物品的賠償費用,由全室人員共同承擔。

二、寢室長、值日生工作職責

1、寢室長

(1)傳達生活指導老師學生會生活部的有關指示和要求,負責做好本寢室的各項管理工作。

(2)開學初排出值日輪流表,督促同學完成規定的任務。

(3)以身作則,起好帶頭作用,帶動全寢室同學遵紀守規,及時指出有關問題。

(4)每晚就寢前清點人數,並及時做好登記工作。

2、值日生:

1)做好寢室衞生保潔工作,對寢室內務進行檢查監督。

2)督促本寢室同學遵守住校生常規制度,擔任監察員。

有關説明:

(1)寢室長由本寢室同學推選產生,剛進校時可由班主任老師臨時指定。

(2)輪到值日,工作一週,如請假回家,自己請好代替人。

三、學生用餐規則

1.學生應自覺遵守食堂的各項規定,按時進食堂用餐。

2.依次排隊打飯,不得插隊。

3.講究文明,不得在食堂內大聲喧譁和敲打碗筷,男生不得赤背進入飯堂。

4.愛惜糧食,注意節約,講究衞生,注意食堂整潔,主動將剩菜飯倒入水缸(桶)內。

5.愛護食堂內的的設備和用具,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6.食堂內不得進行體育活動。

四、寢室管理制度

1、建立由學校政教處、行政值日、值周老師、寢室長、門衞組成的管理網絡,各盡其責,實施各項生活細則。

2、對住宿生進行住宿點名制度,請假制度,就寢制度,出入生活樓制度,衞生值日製度,制度的實施與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相結合,進行必要的評估與考核。

3、住宿樓開展創文明寢室,文明住宿生活動,一週一次評比,文明寢室由行政班子及值周教師評定,上報政教處,校報公佈;文明住宿生由寢室長評定,室內公佈,對連續三次獲文明寢室的寢室及寢室長給予物質與精神獎勵。

4、各室內務必須整潔,物品應嚴格要求擺放,嚴禁亂攤亂放。

5、各室須張貼兩表兩規定,即,每週文明住宿生評定表,值日輪流表,住宿生守則和寢室內務要求,以便監督與實施。

6、各寢室實行一日三掃制,分別在早自修、中午午自修、晚自修前15分鐘前打掃衞生,且有一名學生守候檢查。

五、責任追究

政教處、值周組、班主任要堅持始終如一落實本制度,政教處為第一責任人,值周老師、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台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上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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