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工廠規章制度範文4篇

工廠規章制度範文4篇

本文目錄工廠規章制度範文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車間工廠廠務公開規章制度工廠的規章制度

為了保障勞資雙方的合理利益,加強公司的治理工作,維護和保障正常生產,提高生產效益,結合我廠實際情況,要求每位應聘者必須具體瞭解和自覺遵守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

工廠規章制度範文4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現代化管理機制,使內部管理走向科學化、系統化、規範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違章可究,從而督導全體員工遵紀守法,共同維護、保障公眾生活及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訂本管理章程。

第二條 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領導下, 本廠最高領導權力屬於總經辦 , 並由以總經理為首的辦公室領導機構開展具體工作, 聘用職工解僱職工和開除職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條 凡屬本公司職員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關條款,同時享有本章程所規定的一切權益。

第四條 凡違犯本章程的職員,由有關部門依有關制度為準繩,按程序公正處理。

第五條 各部門可依據本章程有關指導原則,根據本部門實際具體情況,制訂相關的管理細則,報公司審核批准生效。

第六條 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條 對違犯本管理章程的行為者,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投訴的權力。

第八條 本章程由頒發之日起生效,凡與之相牴觸的舊條款,一律作廢。

第九條 本章程經公司擴大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公司總經理簽署生效,其解釋權及修改權歸本公司。

第十條 本章程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正式頒佈實施。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一條 員工守則是職員在公司從業期間,所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

第二條 努力學習科學知識,認真鑽研生產技能、工藝技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名現代化企業有用之才。

第三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優秀社會公民和企業員工。

第四條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和分工,樹立團結協作、積極奉獻、顧全大局的集體主義精神。

第五條 嚴禁參與煽動他人怠工、罷工、打架鬥毆及違犯廠規和任何危害社會安定的違法行為。

第六條 樹立關心、互助、團結、文明、禮貌、尊重同事工友的處世作風,嚴禁拉幫結派、損人利己、破壞公司集體凝聚力的各種不良言行。

第七條 熱愛公司、忠於公司、忠於事業,以廠為家,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貧”的正確創業觀念,反對“淘金”庸俗思想,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公司聲譽,積極為廠的各項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八條 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勤奮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對技術精益求精,按時、保質、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做公司出色員工。

第九條 加強個人品德、職業道德修養,嚴禁偷竊公司和同事的財物,以及聚眾賭博的一切道德品質敗壞的行為。

第十條 遵章守紀、服從大局。嚴禁任何人以個人理由抗拒、威脅、恐嚇、毆打執行公務人員。

第十一條 積極配合公司各項管理工作,出入車間大門和倉庫等公共區域都必須自覺規範佩戴工作證(廠牌),要自覺維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不亂吐亂扔,並服從執勤保安人員的檢查、監督,自覺維護公共區域整潔環境。

第十二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勤,自覺遵守簽到制度。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親友和外賓

第十三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嚴禁看報紙雜誌、閒談、竄崗、打鬧、大聲喧譁,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有事應長話短説,以免擾亂工作秩序。

第十四條 公司提倡勤儉節約,能源、用品及各種材料,不損壞公共財物、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 每天生產操作之前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後或下班後收好各種文件、資料、工具、零件、產品、關好門窗、水、電、氣源。按規定位置擺放工具及物品。每個星期三、五、日為清潔日,搞好個人及集體衞生,經主管檢查後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條 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不得藉故、拖延、敷衍、推委。嚴格按照安全規格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在廠員工必須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和調動,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領導商議,無理由不服從主管調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 各部門主管,必須注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與公司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熱情,團結協作精神。

第十九條 本廠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保守本廠經營祕密,維護本廠利益,未經領導書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廠所有祕密,否則作盜用和侵權行為論處,本廠將追究違反者的經濟責任。未經批准,不得帶外來人員到處參觀。

第二十條 任何員工在其上班時間及廠內出現突發性的個人疾病、非本職業引起的職業病、打架傷亡等非因工受傷均與本廠無關的疾病一律不負任何責任與費用. 本廠工人與外人打架, 在廠外偷竊等犯罪行為, 均屬刑事犯罪, 本廠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條有關規定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並做開除出廠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廠不有任何的歧視行為存在,即;

本廠在僱用、薪酬、升遷、訓練機會、解僱或退休事務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於種簇、社會階層、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取向、工會會員資格或政治關係的歧視行為。

本廠不可干涉員工遵奉信仰和風俗的權利,和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層、國籍、殘疾、性別取向和工會的信條、政治需要的權利。

本廠不可允許帶有強迫性、威脅性、凌辱性或剝削性的行為,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的接觸。

第三章 員工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採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為18:30-21:00。

第二條 本廠員工分計時和計件兩種, 如發現計時員工在主管未做登記的情況下幫計件員做事, 將計時與計件雙方皆須1天扣3天工資.

第三條 公司薪酬發放採用隔月結算制,即當月月底發放上月工資, 一般情況下廠方及時發工資, 特殊情況需延時的, 最多不能超過15天。

第四條 每月加班時間平均不能會出36小時。工廠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給予:

月工資

—————————— = 加班薪酬 (元/小時)

30(天)×8(小時)

(計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貨緊急必須加班時,部門主管會提前通知員工加班,希望員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貫徹“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預防方針,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則。

第二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所使用的機械設備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訂出安全操作規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條 學徒應在師傅、新工應在組長的指導下,依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機電設備和危險工種。

第四條 作業員應嚴格學習、遵守本部門有關安全細則,並做好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機械安全性能正常穩定。

第五條 非機電操作人員,不準私自使用機電設備;非專業機電維修人員,嚴禁私自拆卸、安裝機電設備。

第六條 危險機電設備或工種,必須經培訓熟悉本崗位機電設備性能和本工種安全規程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七條 各機電操作者在作業前,要檢查機電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各種保險設施是否齊整牢固,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第八條 機電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並報部門負責人及時維修,禁止使用帶故障的機械設備。

第九條 嚴禁安排帶有妨礙安全性疾病的人員從事機電操作作業、酒後人員及過度疲勞者、精力不集中的狀況下操作機電設備。

第十條 嚴禁任何人或單位私自拆卸、破壞各種安全標識和其它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 各部門機電設備應制訂安全檢查制度,指定安全維護人員和實行安全監護責任人制度。

第十二條 安全監護人有權依章監督作業,對本安全區域內的違章作業人員不聽勸告者,監護人應向人事部申報執罰和當即中止違章者作業。

第十三條 安全監護責任人發現員工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安全監護責任人失職者,應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員工違犯本章有關條款,造成他人傷殘的視情節《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如發現有遺失情況,必須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經理部作處理措施:對所生產產品進行嚴格檢查及金屬檢測並對場地進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員工的招聘

第一條 各部門因生產需要增員時,應由部門組長口頭申請或者填寫《增員申請表》,報部門部門主管核定生產量情況批准後,再經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條 普通員工由人事部按規定核實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已便安排適當的工作,再進行技能測試。

第三條 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人員的招聘,除進行上述普工考試程序合格後,報總經理或經理面試批准。

第四條 年齡不滿 18 週歲的為童工,本廠不允許招請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請或使用童工。

第五條 凡來應聘人員須真實填寫應聘申請表,本廠會先對所填寫內容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才可錄用。

第二節 員工的錄用

第一條 凡被我廠聘請的職員工必須有本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年滿18週歲, 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張、清楚瞭解我廠的廠規並無任何異議後方可辦理入廠手續。

第二條 被錄用的員工,憑人事部的錄用通知書到人事部領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續

第三條 新錄用的員工一律採用試用制,普通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職員試用期為三個月,並簽訂試用合同

第四條 試用期滿合格者,員工可繼續留廠工作者,必須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

第五條 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未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特許,一律不準重新錄用。

第六條 辭職員工要求重新回廠工作的,由部門主管同意後,報公司或人事部批准,並按程序重新辦理入廠手續;從本廠辭工次數達兩次及兩次以上者一律不得錄用。

第三節 員工證件辦理

第一條 員工進廠後試用合同、勞務合同、廠牌、勞動保險、考勤卡等證件手續由人事部統一辦理。

第二條 員工廠牌、考勤丟失或損壞時,應即刻到人事部補辦。

第三條 員工故意損壞,丟失廠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費繳納對應卡工本費,並據情節嚴重程度相應處罰

第四節 員工培訓

第一條 凡經錄用的員工,統一由人事部發放此規章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必須根據情況對剛上班的員工進行崗位責任、安全規程、產品質量基礎知識進行嚴格的崗上輔導培訓,造就一支技術過硬、工人紀律觀念強的職工隊伍。

第三條 試用培訓期內的員工享有正式員工同等待遇。

第四條 在職員工必須按人事要求,參加各種培訓,促進企業管理不斷升級進步。

第五條 在職員工表現良好者,申請參加本廠技術工程培訓的(電焊工、油漆工、車牀工)等,經廠方批准後,在廠方提供帶薪金培訓條件下,必須雙方簽訂技術培訓、服務合同。

第五節 人員調動

第一條 公司因工作需要對人員進行調動時,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第二條 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的生產需要對所屬進行工種或班組調動,組長、員工必須服從安排,並報人事更改人事資料。

第三條 跨部門調動,必須填寫《人員調動申請表》,經雙方部門負責人同意,再報公司批准,呈人事部辦理調動手續。

第六節 考勤打卡規則

第一條 員工必須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第二條 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在《員工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離開時間和事由,並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主管人員外出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第三條 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要在《員工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天數和事由,部門主管簽名同意;部門主管需經廠級領導簽名同意。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第四條 每月底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情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第五條 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情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並經主管或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情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第六條 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總經理、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後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第七條 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責任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第八條 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況未打卡的,可由部門主管核實報人事部補籤卡,其餘未打卡者不準補卡(籤卡)。

第九條 補卡事宜一律需由籤卡部門或部門主管送人事部專職辦理,禁止任何非職能部門和個人代簽,違者除將代簽卡作廢外,人事部應對違章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教育批評。

第十條 工卡應保持整潔完好,禁止塗改、弄髒、蓋貼任何標識或摺疊。

第十一條 員工遲到或早退者給予書面警告,警告無效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凡無故曠工一天者,通知後仍未到崗,作警告、檢討教育處理,連續曠工十五天者通告後仍未到崗的作自動離廠處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崗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實行打卡制之日實施。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及修改,並由人事部負責安排檢查與考核。

第七節 請假規則

第一條 員工請假需經該部門主管批准後,再到人事部辦理簽章、放行手續,部門主管級請假需經公司領導批准,再到人事部辦理籤卡、放行手續;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經公司領導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條 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同樣可請七天以睥探親假。

第一條 任何人在上班期間請短假外出,必須經人事部相關程序和放行手續。

第一條 員工請病假,未提前提出請假,第二天可補假或電話請假。時間較長者須持醫生證明補假。

第一條 員工試用期滿合格轉正可請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門主管或公司領導協商,婚假期滿回廠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一條 在廠工作滿兩年的所有女性員工享有90天的產假。

第八節 員工投訴規則

第一條 員工在尊重事實的前提下,可用書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訴,任何人都有投訴的權利。

第二條 員工投訴書可直接遞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受理,也可交與公司領導。

第三條 接訴部門原則上二日作出調查處理答覆,對特大事件二日內無法落實,可以另議。

第四條 對濫用職權、損害公司集體利益、徇私儛弊、盜竊他人財務事件的舉報者,一經調查證明舉報屬實,由人事部向公司申報給予舉報人重罰。

第五條 接訴部門必須為投訴人進行保密,泄密的有關人員將由人事部或公司從嚴處理。

第九節 獎勵種類

1、書面通報表揚 2、頒發獎品、獎金 3、提級提薪

第十節 懲罰種類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批評或罰款 4、辭退或開除

第十一節 辭工制度

第一條 任何員工辭工需提前半月(15天)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如無特殊情況),詳寫辭工原因交到部門主管審批,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再交人事部備案,由人事部與當事人進行協商,適當安排時間辦理辭工手續。離廠時應上繳個人工具及鑰匙清點無誤後15日內結算個人全部工資,否則不予結算工資。

第二條 在廠工作未滿整年且公司為其購買保險的,請參照本章第十七節保險制度扣除相關費用。

第三條 員工在廠方接受辭工期間,仍需遵守廠紀和各項制度,否則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 如發現盜竊工廠財物或宿舍同事財物,立即無條件開除, 不計工資, 嚴重者送當地派出所處理

第五條 員工如受到第十節所規定的制度被開除或辭退的,由部門組長上報部門主管審批呈交人事部辦理離廠手續(結清所有工資)。

第六條 如有違反第十節所規定的制度主動要求辭職的,則按照第十一節第1條的規定,上繳個人工具及鑰匙清點無誤後,15內日結算個人全部工資

第十二節 解除勞動關係條款

第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條 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15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公司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兩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節 獎懲處理程序

第一條 由部門把事實的經過報人事部,人事部再對該部門呈報人事項進行調查審核。

第二條 屬第八、九節1、2項由人事部直接處理。

第三條 屬第八九節3、4、5項由人事部核實後呈報公司,按照公司指示執行。

第四條 違紀人接口頭批評後,頂撞主管的、態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傳欄公開通知批評,態度較為惡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報執罰違紀人。

第十四節 廠服管理規定

為規範公司廠服的管理,使其制定、發放、領用納入程序化管理軌道,確保提高此項工作的有效性與合理性,更好地樹立公司形象,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 公司廠服的面料、顏色、等級、樣式、數量、品種、發放的時間、範圍、條件所有標準由總經辦負責制訂,由人事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條 本廠建議所有員工着廠服上班,廠服由工廠統一發放:冬裝:兩件,夏裝:兩件提供給員工。

第三條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廠服款式,顏色等

第四條 發放標準:公司員工每人發放冬裝兩套,夏裝兩套;新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後才可領取廠服(臨時工均不發),發放夏裝2件、冬裝2件.

第五條 廠服領用程序

1、廠服發放由人事部人員負責,員工領取廠服須出示廠牌,並登記領取數量、類型、日期、領取人簽名;人事部人員需將記錄備案存檔。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裝廠服使用期限為一年,冬裝廠服使用期限為二年;按員工領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統一換款式將另行通知。

3、廠服使用期到期後,若員工需要再領取廠服,須填寫《廠服領用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審批後,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領取新的廠服

4、如在廠服使用期限內,如屬人為破損或丟失需填寫《廠服補領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核准後,並照人事公告價自行補買(費用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如因公破損可填寫《廠服補領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核准,總經理審批後,至人事部補領廠服

第六條 每年換髮廠服發放時間根據每年實際情況而定。

第七條 超額領取的廠服的成本費用均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八條 從領用日期算起,夏裝領用滿一年後可以領換一件新廠服,冬裝滿二年後可以換一件新廠服,換裝後不再扣除廠服成本費。但必須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請,並填寫廠服領用申請表。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不扣廠服費用:

工作服發放之日滿3個月後,員工離職,可帶走工衣,離職時不扣廠服費用。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離職扣回廠服費用:

1、入廠不滿一年的新員工,領取廠服之日起不滿3個月,如員工離職,廠服由員工帶走。扣回廠服費用。

2、人為損壞或丟失,爛工作服由員工帶走,扣回廠服費用。

3、試用期內的,把廠服帶走的,扣回廠服費用

第十一條 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須保持整潔,不得遺失或損壞,上班時間必須穿着廠服,假日可以不穿。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首次發放廠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及修改,並由人事部負責安排檢查與考核

第十五節 員工福利待遇

第一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補助用餐和住宿。餐補8元/天,住宿費、水、電費全免。

第二條 公司負責為員工購買企業員工綜合福利保障保險

第三條 法定假日公司放假,併發放節日禮品。

第四條 因工受傷的,公司承擔一切醫療費用。

第五條 工齡單方滿一年的員工結婚,雙方入廠滿三月合格轉正員工,結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六條 員工工作1-5年的可享有5天有薪假期,工作6-XX年的可享有7天有薪假期,工作11-20年的可享有10天有薪假期,按國家規定有薪假最低工資為580元/月。

第七條 廠方免費為員工提供體育娛樂器材和影視服務等。

第八條 在公司生產超標盈利的情況下組織員工外出旅遊。

第九條 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員工,可享受正式員工級工資待遇。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工廠規章制度範文(2) | 返回目錄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l、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温、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l、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l、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第四、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三、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四、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五、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彙總於公司,並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公佈。

六、每半年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開展考核。

七、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並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員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公司安全教育。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保衞處等其他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有:黨和國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公司的基本概況和重點部位分部情況及注意事項;一般安全知識和公司安全工作總則。

3、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經理主管負責,教育內容有:商城基本概況;重點部位、特殊設備、特殊工種及防護措施;各部門安全制度規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訓和危害。

4、班組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內容是:本部門運營工作及安全規章制度,各種安全事故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5、安全教育時間:公司安全教育一般為一週,部門安全教育為一天。

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由物業部組織實施。

二、全員教育

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組每天晨會時教育內容要緊密結合本崗位工作的具體情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崗位存在的問題及產生根源,擬定採取措施;上級安全運營文件、典型事故經驗教訓等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各自實際需要,不定期的進行。

三、日常教育

對職工進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貫徹營運權過程的經常性工作,由各部門、班組根據各自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結合營運工作等不同的階段和任務的輕重緩急,考慮不同季節的氣候變化,工作環境及人員變化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不斷培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範素質。

四、重大節假教育

公司每逢節假同期間,由各部門、班組負責人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出節假同期間的安全保護方案,確保營運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複審

凡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範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參加當地安全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複審。根據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門組織,對各種特種作業人員不定期的進行專業技術教育、培訓、審核。

六、對商户的安全教育

對商户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識由物業部門負責,市管人員必須對商户進行安全教育,做好防護措施。

七、事故教育

對發生事故和事故苗頭的責任人由其部門、班組負責,暫停其工作,對其進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訓),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場物業部門組織各級領導班子進行安全專項培訓,加強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意識。

九、公司結合市消防支隊在進行大型的滅火應急疏散演練,並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通過授課、觀看火災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培訓,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籤,由物業部和人事部(總經辦)共同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檔案,每次教育培訓必須要有記錄,並妥善保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服從公司安全保衞處的管理,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經營的關係,確保給商户提供一個安全經營的良好環境。

二、嚴格遵守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條款,各部門的簽約責任人即為各部門的安全責任人,對經營區的安全經營切實負起責任。對本單位的員工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於一次,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公司應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教育負責,制訂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經營的責任落實到人。

三、切實做好公司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本單位無隱患事故,無火災事故。自覺做到不擠佔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捲簾下嚴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滅火器材落實專人維護、管理,確保處於完好狀態。員工要掌握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強防火工作,嚴格對火種的管理。餐飲單位要教育、督促廚房間員工在操作時要掌握火候,人離灶台時必須關閉煤氣灶。餐飲單位必須每半年對油煙管道徹底清洗一次,確保不積油污,以消除火災隱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廚房問油鍋必須配備滅火毯。

五、市場所有工作人員及商户必須時刻注意消防安全,嚴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針對行業的特點,切實落實防火、防盜的責任制。

六、各單位嚴禁在禁煙區吸煙,不得亂拉亂接電源,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材。

七、嚴格對固體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設有專門倉庫儲存,專人負責,營業場所禁止存放。

八、經常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公司保衞處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認真對待並限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檢查出屬本部門內部整改的隱患,由責任人負責落實“三定”原則,組織整改和驗收

二、檢查出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整改的隱患,有責任人直接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繫,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研究,及時予以答覆和安排整改。

三、檢查發現的隱患因受條件的限制不能馬上整改時,由責任人採取臨時安全措施,落實人員監控,進行跟蹤檢查。

四、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失職,發生事故負直接責任,並予以追究和嚴肅處理:

1、檢查發現隱患後,責任人不組織整改或無正當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員不按責任人的要求進行整改。

3、職能部門接到隱患通知後不研究、不答覆、不安排整改。

五、對於發現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各級應立即報請領導批准,停止工作,進行整改。整改後應及時報請有關事故隱患主管負責人組織驗收。

六、對由於及時發現和報告重大隱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積極整改消除了重大隱患事故的,要給予部門或個人獎勵。對隱瞞事故隱患的,對重大事故隱患既不整改又不採取防範監控措施,導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視情況輕重,給予部門或個人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

l、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管理由專職安檢員負責,專職安檢員每日檢查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由專職消防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市場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市管人員定期巡查各商户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二、治安監控設備

1、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及時報告值班領導並按值班領導指示辦理。

2、對一般的設備故障,能自己調試解決的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3、保持設備的清潔衞生,每週對外置的監控探頭進行清潔擦拭一次,確保監控圖象效果,對監控探頭內出現的不衞生等影響使用效果時,不可擅自拆卸擦拭,報請專業人員處理。

4、堅持每季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5、監控室內要設置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斷掉電源開關,火勢較小時可使用滅火器,禁止使用水滅火,火勢較大失控時,通知消防部門滅火併及時撤離現場人員。

三、公司基礎設施

1、公司的電梯由省特種設備年檢中心每年檢測一次,消除隱患,使設備在正常狀態下運行。

2、公司所有電梯由廠家售後服務部負責同常的維護和保養,每月兩次定時維修保養,給設備定期補給設備所用“油、液’’

3、實行崗位操作持證上崗制度。

4、做好設備各種維修記錄,按使用説明進行定期保養。

第九、財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並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壞,保證在自己的工作範圍內不發生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準確填寫打印各項收費單、帳單和發票,及時準確收妥商户應付的費用,保證不錯收、漏收,做到不誤收假幣。

三、加強現金及內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隨意存放。錢箱抽屜要隨開隨關,交款時要裝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現金,及時存到銀行。

四、仔細查看支票和使用者的有關證明,萬元以上金額須經銀行證實,防止詐騙事故。

五、每日營業中的業務要當面點清,做到票款與帳單核對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錯,必須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並如實彙報,不得以長補短。

六、按照正確方法使用收銀機、打機、驗鈔機和電話等設備,注意控制好電源,專用電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設備、線路發生故障要及時報修。

七、嚴格執行消防規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親自清點現金、票證並送交到指定地點,離崗前要仔細檢查崗位環境,確保無火種,並保持必須電源,關掉其它無關電源,拔掉無用設備的插銷。

第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特種工上崗須持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二、人事部對應聘特種工人員相關證件要驗明真偽,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特種工證件到期要按規定到相關部門審核換證,嚴禁超期使用。

四、特種工上崗要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

五、特種工要按規定參加公司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

第十一、叉車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運行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職責

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

2、維修工負責叉車潤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時、500小時的保養。

3、使用部門負責叉車工的調度、管理。

4、設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外協維修以及監督管理。

5、人力資源部負責叉車工的技能培訓工作。

四、程序

1、叉車工要求

(1)叉車工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

(3)叉車工不準酒後駕車。

(4)叉車工駕車要穿着整齊,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

(5)叉車工不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食堂吃飯、出去買東西、幹私活、非規定工作範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

2、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貨叉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各油路系統所有管子、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發動機油、液壓油、柴油及冷卻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許範圍內,檢查電解液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後方可使用。

3、駕駛規定

(1)原則上規定專車專人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叉車不得開出廠門。

(2)啟動叉車前,先檢查制動踏板是否處於鎖定狀態,控制桿是否處於中位。

(3)啟動叉車時,應先進行預熱,等預熱指示燈滅了之後再啟動,啟動後,立即鬆開點火鑰匙。再次啟動應隔1分鐘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發電機起動約20秒鐘,平穩運行後,再開動叉車。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看清反觀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亮轉向燈,慢行並鳴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反觀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

(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若下斜坡坡度較大的,叉車應後退行駛並控制好車速。

(6)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門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濕、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駛或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或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嚴禁超載行駛、高速行駛,以保證行車安全。

(7)行車時,叉車工應拒絕他人上車,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先把貨叉降低至離地面100-300mm距離並熄火後才能離開叉車。

4、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若貨叉上的貨物很高,影響前進的視野,叉車應後退行駛;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高度的貨物。

(2)不要直接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易滑動之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3)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前傾。

(4)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貨叉上才可工作,不準直接站立在貨叉上作業。

(5)叉車工朝人推進貨物時,應鳴喇叭,等對方應聲,再慢慢推進,不準盲目朝人推進貨物。

(6)卸下的貨物應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嚴禁貨叉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貨叉下面嚴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在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後將控制桿放在中央位置,並鎖定製動踏板,拔出叉車點火鑰匙。

6、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定時定期進行保養。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報警燈亮、異常聲音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叉車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車工每週至少清洗叉車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機油、液壓油、柴油、電解液及冷卻液等應及時補充加足。具體參見附件《叉車保養規範》

7、叉車工及相關人員,若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每年對全體員工和商户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並對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進行重點培訓,提高安全消防意識。

四、對專職消防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工作人員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的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市場管理員每日對轄區內的商户進行防火巡查。檢查由物業部經理、消防安全責任人、市場管理人員組成。消防安全重點商户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物業部經理。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商户下發消防安全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市場管理人員和被檢查商户的門市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籤,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線路是否有亂接亂掛現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營業結束或下班後,關閉電閘、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清況;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狀況;

5、消防工作人員的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四、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落實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於2人,並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並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在控制室抽煙、會客、脱崗、睡崗和酒後上崗,嚴禁中途離開出現無人監控狀態,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制定火災發生後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八、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九、對消防控制室通訊器材、監控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協助技術人員做好維護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十、完成消防部門和上級領導佈置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市場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整。加強日常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保證設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消防人員應每日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場上的消防設施設備,商户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及公司辦公區的消防設施設備統一由物業部進行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2、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如有丟失、損壞,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及時補充。

3、商户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應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保證

滅火器材處於完好狀態。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業部組織對整個市場的滅火器材進行年檢,發現漏缺的滅火器及時增配。每月對室內外消火栓,消防井進行檢查、檢測、維護。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市場管理人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商户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物業部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公司報告。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責令商户停止經營,立即進行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商户,並落實整改。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後,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構。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房屋裝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場商户在重新裝修門市、倉庫之前,由門市負責人提前一週向物業部提出書面申請,並附帶設計好的裝修方案。

二、經物業部審批合格後,才可動工,同時簽訂“房屋裝修協議”,並且保證在不破壞房屋建築設施的基礎下裝修。交納裝修押金300元,如需動用明火,則需交納動用明火押金300元,兩項共計交納600元押金。裝修完畢後,由物業部驗收合格退還全部押金。

三、需要審核的方面有:用電情況,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電氣設備,裝修的位置是否對房屋的主體結構有影響,承重情況等進行檢查。

四、商户裝修期間所產生的建築垃圾由商户自行清理,否則扣除相應的垃圾處理費(所收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門市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填寫“動明火審批單”。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且自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經物業部審核通過後才可動工,並交納300元動用明火押金。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物業部申請,經審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四、對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電工和物業部市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並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五、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市場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着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配電室防火管理規定

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落實交接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重地。

二、線路、設備的鋪設和安裝必須符合《電氣設計技術規範》),嚴禁帶電維修作業和超負荷運行。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定時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報告,並認真處理和做好記錄。

四、嚴禁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內和變壓器周圍應保持清潔,嚴禁存放雜物。

五、室內應保持乾淨、清潔,夏天應有良好的通風散熱,並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設施。六、關好門窗,並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動物飛禽闖入室內。

七、配足配齊相應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維護保養,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應對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倉庫,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定期測温檢查。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合格的證明,出入庫進行登記。

三、貯存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分項儲存,並設置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徵、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應分庫存放。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庫)房等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五、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質的專人押運,並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

車間工廠廠務公開規章制度工廠規章制度範文(3) | 返回目錄

為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防止嫌疑腐敗,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產車間的廠務公開工作,根據《公司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車間廠務公開的項目

1、生產車間與公司總部及生產車間之間簽訂的承包合同兑現情況,每年公開一次;

2、年度生產經營指標及完成情況,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況,每季度公佈一次;

3、安全生產情況(包括各類事故、障礙)和勞動保護措施,每季度公佈一次;

4、車間管理費用開支情況,每季度公佈一次;

5、貫徹落實公司職代會決議,車間內部用工和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車間重要規章制度(包括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車間制定的工作計劃和完成情況及時公佈;

6、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況、獎罰原因和數額明細情況,每月公佈一次;

7、職工獎金福利分配、內部津貼補貼的發放情況及時公佈;

8、物資採購制度執行情況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廠家、責任人等,每季度公佈一次;

9、職工年度考核的辦法和結果,評優評先的程序、標準和結果,每年公佈一次;

10、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情況,每年公佈一次;

11、其他需要公開的項目按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內容及時公開。

二、車間廠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廠務公開欄進行公開並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2、召開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座談會或班組長會,報告廠務公開的項目內容。

三、車間廠務公開的有關要求

1、各車間黨支部要提高對廠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廠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執行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做好站車間廠務公開工作;

2、車間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車間廠務公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把好審核關,保證公開的內容客觀、真實。

3、公開時間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開的項目要及時、具體、清楚,讓職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徵求職工對車間廠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研究整改;

5、每年進行一次廠務公開的自查總結,並於12月20日前將本車間廠務公開工作總結報公司工會。

工廠的規章制度工廠規章制度範文(4) | 返回目錄

工廠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衞部門登記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 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衞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衞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 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 愛護宿舍衞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衞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 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 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 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衞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

工廠規章制度參考

第一章 總則

1. 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 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 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 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 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 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 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 如果還無法解決, 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 合同期定為一年, 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 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 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 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 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 如每月 1號發工資, 而1號是休息假期, 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 廠規守則

1. 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 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 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 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 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 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 不得越級呈報, 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 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 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 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 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 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 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 員工未經批准, 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 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 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閲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 講衞生, 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衞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 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 可到辦公室籤咭)

13. 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 如果出現故障, 應立即切斷電源, 請機修工來修理或

2. 主管, 不能私自亂動。

3. 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 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 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4. 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5. 遵守財務制度, 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6. 遵紀守法, 文明用語, 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7. 嚴禁煙火, 不準在車間內抽煙: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 嚴禁留客住宿。

8. 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 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 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9. 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 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後果, 一切責任自負。

10. 保持車台整潔, 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台、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11. 所有工序均要清楚上自己的工號。 不籤工號者, 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 如有自行塗改, 故意製造亂飛, 將作嚴肅處理。 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 僱用、調動

1. 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 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 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 試用期間, 經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 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 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 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 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 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 應於接到通知後, 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 並繳驗下列資料:

4-1. 人事資料卡。

4-2. 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

4.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 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 不法毀損公物者。

5-3. 擅自越權處理事務, 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 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5. 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 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 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 終止勞動契約。

7-1. 歇業或轉讓時。

7-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 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 員工欲終止契約時, 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 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

1. 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 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 工作時間: 早上8:30 到12:00

中午12:00 到17:00

晚上19:00起至22:00 (加班)

3. 遲到

2-1. 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2. 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工者, 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 早退

3-1.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 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 請假

4-1. 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 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 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 工資

1. 本規則所稱工資, 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 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 每月發給。

3. 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 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 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 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 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 津貼。

4-3. 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 全勤獎: (i) 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 全月沒請假會發給$30.-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第六章

1、①.新進員工招聘的基本條件:男女不限,籍貫不限,國中以上文化,年齡18~35週歲,誠實守信,能夠吃苦耐勞。 新員工應聘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張,經面試合格後將身份證暫押於生產綜合部事務科,公司安排7天的學徒期,學徒期間不計工資

②.學徒期滿後,由本人填寫《職工登記表》,事務科將暫押身份證辦理暫住證後交還於員工本人,公司即安排其3個月的上崗操作考核期,考核期間實行計件工資制(可當面協商)。

③.新員工試用期滿後,公司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為1年(特殊工種的合同期限可以延長),合同期滿,雙方根據意願可以續簽。

4、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規定統一着裝,不得着奇裝異服、拖鞋、背心等進入廠區,男員工不得留長髮,女員工不得化濃粧;不得言語粗魯,打架鬥毆。

5、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熟練掌握兩個崗位工種以上的操作技術,嚴格執行產品工藝文件不斷提高崗位操作水平。

6、新員工一經錄用,應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個人衞生及勞動防護,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操作。

7、所有崗位操作工一律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計件工資制(特殊崗位除外)。新員工第一、二個月內可暫支生活費,具體事宜參照《關於員工暫支生活費的規定》。

8、所有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故需要提出辭職申請的,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工段或車間的直接領導遞交《辭職書》⑤,《辭職書》經工段及部門領導批准後,可以在批准離廠日到事務科辦理資料、工具、宿舍財物⑥等移交手續及水電費清算,經事務科籤批後,再按順序到勞資統計科、公司辦公室、財務部辦理離廠手續。

9、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辭職的,屬於違約行為,公司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的規定給予相當於其1個月工資的違約處罰金⑦。員工連續無故曠工超過3天的視為自動離職,其處理方法同上。員工因故被公司辭退的,根據情況處理⑧。

10、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緊急或意外等任何原因需要請假並暫支工資的,在獲得部門領導的籤批後,可將扣除一個月預留工資後的剩餘工資結清,如超假3天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得批准仍未到崗者,視違約行為。

11、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應服從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內部崗位調動,自覺參加公司統一安排的勞動。如在公司非常時期故意刁難提出辭職或不服從管理,在職工中造謠聲勢,搞小集團,聚眾鬧事,罷工、怠工,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員工,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12、員工因故需要請假的,應提前向所在工段或部門的直接主管領導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未經批准擅自休假的,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按自動離廠處理。春節期間,未按規定放假時間而提前離廠或拖延返崗的,按曠工30元/天的規定處罰,連續超過3天的視為自動離職,視違約行為給予處理處罰。

13、員工請假期間沒有工資。

14、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應愛崗敬業,自覺維護公司形象,保守公司商業及技術祕密。

15、員工在合同履行期間,其表現突出,為公司做出一定貢獻的,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質獎勵;表現惡劣,為公司造成一定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公司將給予嚴肅的處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zgwxx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