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存貨倉庫管理制度(通用3篇)

存貨倉庫管理制度(通用3篇)

存貨倉庫管理制度 篇1

為搞好危險化學品經營,防止和杜絕有關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局發放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存貨倉庫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

二、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採購或銷售危險化學品。

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四、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銷售沒有安全技術説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籤的危險化學品。

五、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工作職員,須經內部培訓方可上崗。經過培訓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識、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險品化學的安全操作規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儲存知識。不經培訓,不準上崗。

六、對危險化學品,要勤進快銷、限量庫存。對大包裝的要隨進隨銷、不留庫存,小包裝的分類存放。如酸與鹼分開、氧化劑與易燃品分開等。

七、對現有的化學危險品,要勤核對,勤檢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隨買貨隨核對檢查。如發現丟失短少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對使用和購買化學危險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數,並做好登記。對購買較危險的化學品的用户或個人要求出示有關證件或證明,詳細登記後,再出售給其商品。並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項。否則,不予出售。

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崗,禁止與經營行為無關的一切活動。

十、搞好崗位文明經營,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及上報。

十一、及時清理雜物、油污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十二、簽發檢修工單,嚴格執行有關規程、制度,做好用火點的監控工作。

十三、在有可能接觸劇毒品時,應該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必要時戴自給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帶橡膠手套。對有腐蝕性的化學危險品,搬運時輕挪輕放,並穿戴好防護用品。如濺到皮膚上,應快速用清水沖洗或及時到醫院治療。

存貨倉庫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對項目存貨的管理和控制,保證項目存貨安全完整,提高項目存貨使用和發放效率,保證合理確認存貨價值,防止並及時發現和糾正存貨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物資設備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公司及下屬項目在日常活動中對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資,只要包括各類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週轉材料、小型設備機具、五金配件等。

3、庫存物資內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職務應當分離,其中包括:

(1)物資入庫、出庫經辦者與審批者應分離。

(2)實物的驗收保管與採購應分離。

(3)審批發料的物資人員與存貨保管員應分離。

(4)存貨盤點應由保管、記賬及獨立於這些職務的其他人員共同進行。

(5)若某職位空缺或相關人員臨時外出,應指定替代人員或臨時人員負責,避免暫時的職務重疊。

二、驗收和保管

1、公司制定了項目管理手冊或相關管理辦法,對物資驗收入庫流程予以規範,包括貨物的質量驗收,數量核對等。

項目材料員等驗證人員根據採購合同/進場計劃等資料及驗收標準對進場物資質量、數量進行檢查,核對無誤後再送貨單(或驗收單)簽字確認,材料直接移交分包的還應由分包商材料員簽字確認。對按規定需複驗的物資由項目試驗員取樣複驗,出具複驗報告。驗證人員根據以上驗證結果填寫材料進廠檢驗記錄,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適當權限人員審核簽字。對於驗收合格後需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需由倉庫保管員根據供貨單/驗收單填制入庫單,經材料員或相關主管人員簽字確認。

材料員或倉庫保管員根據驗收單/入庫單及時登記材料收、發、存台賬,每月末彙總填報材料收、發、存報表或相關彙總表,適當權限人員審核無誤後簽字確認。

2、公司制定了物資管理規定或相關管理辦法,明確了甲供材料的驗收流程。項目材料員等驗證人員依據採購合同/進場計劃及驗收標準對進場物資進行驗收。如甲供材料直接調撥給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的人員需同時參與驗收,共同在收/調料單上簽字確認,材料員及時登記材料入庫台賬,由材料人員審核簽字。公司制定了項目管理手冊或相關管理辦法,對於物資驗收流程予以規範,明確了對不合格物資的控制要求。貨物驗收時,如與訂單不符或外觀不符合要求的由項目材料員當場退給供應商,如果在複檢後不合格的物資,由項目材料員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在產品標識上註明不合格產品,並及時與供應商協商退貨或換貨,同時經辦人員須填寫退、換貨記錄/不合格品處置記錄,適當權限人員審批確認。對不合格的物資,應單獨存放和記錄,避免與本單位存貨混淆使用。

3、擬入庫自制存貨,按公司《倉儲控制程序》及入庫檢驗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由質量控制處組織專人對其進行檢驗並予以標識,只有檢驗合格的產成品,生產部、倉儲處才可以作為存貨辦理入庫相關手續。

4、倉儲處必須定期對存貨進行檢查,加強存貨的日常保管工作。

(1)因業務需要項目與項目之間的存貨流動辦理物資調撥單。

(2)倉庫應按材料名稱及規格型號一物一卡準確標識,存卡應逐筆登記材料的收、發、存,各項內容應填寫齊全、準確。

(3)上架保管的材料,應做到分門類別按行次-層次-位置排序擺放,標誌明顯,易於存取和保管。

(4)物資存放,進出環節注意防止滲、漏、變質等浪費行為,並保持材料倉庫現場整潔整齊。

(5)易燃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牢固封閉,安全可靠,如有破損、殘缺、變形或物品分解變質等情況,應立即進行安全處理消除事故隱患,材料倉庫不能自行處理的應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6)經常巡視材料倉庫物資,注意防潮、變質等防護措施,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7)為保證材料物資的安全,材料倉庫人員應注意防火,防盜,並掌握基本消防知識,嚴禁有火險隱患存在,如明火、吸煙、非法用電、易燃與易爆品、燒焊維修火花等。

(8)倉庫保管員每日下班前應認真檢查,關好水源、電源門窗方可離開,以確保材料倉庫材料物資安全。

(9)發料時,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料,先到先發,應先集中發同一批次的物料,發完後再發另一批次的物料,發貨時,同一生產批號所需原材料集中發出,集中放置。

(10)貴重物品、生產用關鍵備件、精密儀器和危險品的倉儲應當實行嚴格審批制度。

5、項管部必須對入庫的存貨建立存貨明細賬,詳細登記存貨類別、編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單位等內容,並定期與財務管理部就存貨品種、數量、金額等進行核對。

6、倉儲處必須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制定倉儲的總體計劃,並考慮工廠佈局、工藝流程、設備擺放等因素,相應制定人員分工、實物流動、信息傳遞等具體管理制度。

存貨的存放和管理應指定專人負責並進行分類編目,嚴格限制其他人員接觸存貨,入庫存貨應及時記入收發存登記薄或存貨卡片,並詳細標明存放地點。

7、建立和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入庫人員均需經過倉管員的同意,並經過登記之後,方可在倉管員的陪同下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庫房內吸煙。

8、公司內部除存貨管理部門及倉庫人員外,原則上不得進入倉庫,其他部門和人員在下列情況下可進入倉庫:

(1)開展存貨的.年度盤點、月度盤點和不定期盤點

(2)企業副總級以上管理人員對倉庫工作進行檢查

(3)倉儲部門經理對倉庫工作的開展進行指導

(4)財務部門工作人員根據賬實核對工作要求,需進行核對

9、除上一款的規定以外,其他所有人員進入倉庫需要批准。具體程序如下:

(1)擬進入倉庫現場的單位、部門或人員填寫企業統一印製的進庫申請單,對進庫時間、人員、主要事項等進行説明,並由申請單位、部門或人員予以蓋章或簽字。

(2)企業總經理對下列情況進入倉庫進行最終審批:非本單位人員進入倉庫;進入危險品、保密物品以及貴重物品存放倉庫的。

三、領用和發出

1、定期評估產成品的可銷售性和原材的可用性

2、存貨減值或盤點差異產生的存貨變動經審批後由財務部處理,管理當局複核並核准所有存貨價格或數量的賬務調整。

3、生產部門、基建維修信用材料,應當持有生產部門及其相關部門核准的領料單。倉管員需經批准的領料單,核對物資數量、品名、規格後發料。

如實行限額領料,對超出限額料的應當經過相關部門的領導特別授權。

4、對倉管人員由於違規發放材料造成材料報廢、黴變、大材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倉管人員除承擔全部損失外,還要接受行政處分。

5、月末要對現場未好用的物資,應及時退回倉庫,如果是下批生產仍需要用的物資,其物資實體可不退回倉庫,但應辦理退料入庫或紅字出庫手續,待下月月初重新開具"出庫單"便於財務如實核算成本。

6、物資出庫需倉管員按公司《存貨管理流程》和局《項目物資設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7、倉儲處應充分做好盤存前準備工作,具體盤存要求如下:

(1)將存盤工作所需用具和盤存表格預先做準備妥當。

(2)倉庫內物料應分別碼放,若因硬件設施造成倉庫無法分區,可在倉庫內或其他存放區域對物料實施區分並標示。

(3)存貨應有序擺放,應力求整齊、分類並置標示牌。

(4)盤存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存貨,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5)盤存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物資部盤存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應提前進行,材料不可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6)凡檢驗合格產品,物資部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當月最後一天應將所有檢驗合格產品辦理入庫手續。未檢驗的和未及時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部應説明原因,並計入在產品工成品。

(7)嚴格出、入庫管理;要日清、月結、定期盤點、賬物相符。

存貨倉庫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規範存貨管理,節約存貨管理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管理範圍

包括企業臨時出租房、週轉房以及在建工程、週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章 工程物資的管理

第3條 工程物資的採購

(1)工程物資的採購,根據工程計劃和預算,編制總體採購計劃,報企業領導審核後執行。

(2)每月初,有關部門根據年度計劃、上月工程物資的實際消耗情況、工程進度變化情況及合理的需要量制訂月度採購計劃,嚴禁無計劃盲目採購。

(3)工程物資的採購必須由專人負責,採購員應根據經審核過的計劃及採購清單實施採購。

第4條 工程物資的入庫

(1)工程物資購進後,必須認真驗收,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經檢驗質量合格、數量無誤後,方能辦理入庫手續。

(2)工程物資入庫驗收時,發現採購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由採購人員直接負責;驗收入庫後發現問題的,由保管員負責。

(3)工程物資驗收時發現短缺、毀損等數量、質量上的問題時,應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其中應由運輸部門負責的,要填制《工程物資短缺毀損清單》,由運輸部門鑑證後,連同工程物資一併送交倉庫。對於數量尚未點清、驗質尚無結果的工程物資應單獨保管,不得領用。

(4)工程物資經驗收後,保管員應填制《收料單》,一式三聯,第一聯材料採購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資採購計劃的執行情況,第二聯隨同發票送交財務管理部門報賬,第三聯倉庫留存。

(5)採購人員向財務管理部門報賬時,原始單據和入庫手續必須齊全,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賬。

第5條 工程物資的領用

(1)工程物資的領用必須按《領料單》的要求嚴格填寫,《領料單》如有缺項,保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倉庫材料核算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並通知領用人補填完整。

(2)領料批准的權限按各級領導的審批權規定辦理。

第6條 工程物資的庫存管理

(1)倉庫必須建立收、發、退料責任制,嚴格執行驗收,規範計量工具、量尺過磅、點數、估堆、驗質、上架、入庫、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證相符。

(2)建立工程物資管理台賬,進行數量、金額核算,設立核算人員,認真填寫收、發、退料憑證,做到真實可靠。

(3)倉庫根據收、發、退料單登記材料明細賬,並於月底報送財務管理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核對無誤。

第7條 工程物資的盤點清查制度

(1)為了不影響財務核算工作,倉庫應在每月25日結賬,編報《工程物資變動表》、《支出清單》並附收、發、退料憑單及時送交財務管理部門。每月25日結賬時,要做好收、支、結存的盤點工作,核對庫存數,從量上查明盤盈、盤虧數,報送財務管理部門。

(2)建立工程物資定期清查制度,採用實地盤點的方法,用點數、過磅或測量等方法點清數量。盤點後,編制《庫存物資盤點表》,將倉庫工程物資卡片所列的結存數和盤點的實有數核對,對於賬實不符的材料,應切實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工程物資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財務必須認真做好原始憑證的審核工作,合理組織工程物資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做到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保證賬、卡、物、資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資的索賠工作。

第8條 工程物資的稽核

(1)財務管理部應設置專職的審計人員(在企業的中、遠期規劃中,視企業的發展狀況,成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對工程物資業務進行核查,對工程物資資金的.利用效益進行分析。

(2)審計人員應參與工程物資的盤點,現場觀察存貨的流動與控制。在調查過程中,還應聽取生產技術人員、工程師及有關專家的意見。因為有些工程物資的專業技術性強,不瞭解這些情況,就很難對工程物資的內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斷。

(3)工程物資資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過對材料會計核算反映的存貨資金使用情況的計算、檢查、分析(如計算工程物資週轉率、週轉天數等指標),以加強工程物資的管理,合理使用資金,加速資金週轉,提高資金利用率。

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9條 根據企業的情況,規定××元以下、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週轉材料等,為低值易耗品。

第10條 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根據需要填寫購買《申請單》,經有關部門審核,企業領導批准後,方能選購。一次性購買低值易耗品金額在五萬元以下的,由申請部門的部門經理同意、歸口管理部門審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一次性購買低值易耗品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由申請部門的部門經理同意、歸口管理部門審核,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及企業總經理雙籤批准。

第11條 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實行歸口管理,計算機類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資源部管理,其他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管理。

第12條 各歸口管理部門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應進行以下工作:

(1)參與供應商的選擇評價;

(2)參與品種、型號、規格、價格的選擇;

(3)負責驗收;

(4)提出轉移、報廢處理意見及參與清理;

(5)參與組織資產清查等。

第13條 非生產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統一購買。

第14條 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第15條 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賬的依據。

第16條 各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歸口管理部門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門在用低值易耗品。

第17條 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並及時按照制度辦理憑證,進行會計處理,按各使用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賬(包括數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並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第18條 企業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入庫殘料按照規定做價。由於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的,還要註明應由員工賠償的金額和員工姓名及簽章,財務部門應根據《報廢單》進行查審核對,並計算報廢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攤銷額和應補提的攤銷額。

第19條 所有離職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員應監督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四章 存貨盤點和核算

第20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賬面記錄不符,應當於查明原因後,按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賬前處理完畢。

第21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衝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企業賠款和殘料價值後,應當相應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其中,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22條 財務管理部應於每財年末對比存貨的賬面價值和現行市價,若賬面價值低於現行市價,則應計提存貨跌價損失準備。

第23條 及時辦理竣工決算,正確核算完工產品成本,確保回款的及時性,隨時掌握產成品狀況。

第24條 出租開發的房屋、建築物按竣工決算成本入賬,在使用期限內分期進行攤銷。建立出租開發產品台賬或卡片賬,定期進行盤點,至少每年一次,評估出租開發產品的使用狀況,正確、及時掌握資產的現實價值。

第25條 對工程支出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準確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第26條 預算內工程支出由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准,預算外工程支出由總經理會同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 附則

第27條 本制度由財務管理部負責制定並提出修改意見。

第28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第29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財務管理部。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yeqr7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