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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倉庫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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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制度對於倉庫的收、發、存、管作了規定,以確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庫、不發出,儲存時不變質、不損壞、不丟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原料庫和成品庫及待處理品庫的管理.

3.職責

3.1原料倉管員負責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收、發、管工作

3.2成品倉管員負責成品的收、發、管工作以及被退回的貨物的前期驗收。

3.3待處理品倉管員負責待處理品的收、發、管工作。

4.入庫管理

4.1原材料、外協品、半成品的入庫

4.1.1原材料、外協品到公司後,由倉管員指定放置於倉庫待驗區內,大宗的貨物可以直接放在倉庫合格區內(左棧板上碼垛存放),但應做出“待驗”標識。然後,倉管員按《過程和產品的監視和測齲,孝序》的規定進行到貨驗證和報驗。 驗證的內容包括:品名、型號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或批號、保質期、數量、包裝狀況和合格證明等。經驗證合格的,倉管員提交《採購收料通知》報質管部檢驗;經驗證不合格的,通知採購部進行交涉或辦理退貨。

4.1.2庫管員接到質管部檢驗結論為“合格”的檢驗報告後,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並將待驗區內的貨物轉移到庫內合格區存放,已放在倉庫合格區的待驗品,應將“待驗”標識取下;接到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檢驗報告時,應按規定做出不合格標識,等待不合格品審理。接到《不合格品評審表》後按處置結論執行。

4.1.3採購部打印“採購收料通知單”交生產部庫管員作為收貨入庫憑證。

4.1.4半成品經檢驗合格後,檢驗結論為“合格”的產品生產部打印入庫單到半成品庫辦理半成品入庫手續。倉管員應核對豐成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日期,確認無誤後方可入庫。

4.2成品入庫

4.2.1檢驗結論為“合格”的產品,生產部打印《入庫單)到成品庫辦理成品入庫手續,在辦理入庫時,倉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等標識是否正確、規範以及外包裝是否乾淨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庫。

4.2.2成品入庫後應放置於倉庫合格區內。

4.3待處理品入庫

4.3.1成品庫倉管員負責退貨和超過保質期滯銷產品入庫工作;生產部負責半成品和準成品待處理入庫前期工作;庫管員應檢查核對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等是否屬實,對入庫單進行審核。

4.3.2產品入庫後,倉管員應及時審核,在賬上記錄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批號、生產日期、數量、保質期和入庫日期以及注意事項。並對《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規定做出標示。

4.3.3未經檢驗和試驗或經檢驗和試驗認為不含格的產品不得入庫。

4.3.4倉管員應妥善保序入庫產品的有關質量記錄(驗證記錄、原始質量證明、檢驗報告單等),每月將這些質量記錄按時間順序和產品的類別整理裝訂成冊、編號序檔並妥善保管。

5.儲存管理

5.1儲存產品的場地或庫房應地面平整,便於通風換氣,有防鼠、防蟲設施,以防止庫存產品損壞或變質。

5.2合理有效地利用庫房空間,劃分碼放區城。庫存產品應分類、分區存放,每批產品在明顯的位置做出產品標識,防止錯用、錯發。具體要求如下:

5.2.1庫存產品標識包括產品名稱或代號、型號、規格、批號、入庫日保質期,由倉管員用掛標牌的方法做出。若產品外包裝已有上述標識的,僅掛產品型號的標識牌即可。

5.2.2庫存產品存放應做到“三齊”“五距”:堆放齊、碼垛齊、排列齊。離燈、離柱、離牆大於50釐米,並與屋頂保持一定距離;垛與垛之間應有適當間隔。

5.2.3成品按型號、批號碼放,高度不得超過6層。

5.2.4原材料存放按屬性分類(防止串味),整齊碼放,紙箱包裝碼放高度不得超過規定層數;袋包裝和桶包裝碼放高度不宜過高,以防損壞產品。

5.2.5放置於貨架上的產品,要按上輕下重的原則放置,以保持貨架穩固。

5.2.6有冷藏、冷凍儲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儲藏於冰箱、冰櫃、冷庫或有空調的庫房。

6.發放管理規定

6.1生產部生產人員憑《配料單》和《領料單》到原料庫領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2原料庫庫員每天按《配料單》每罐原料的實際數量備料、發放。

6.3在備料時,如果發現計劃數量和實際發放數量不符時,庫管員應在《配料單》備註欄中填寫每罐實際發放的數量。

6.4實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倉管員每天備料、發料時在《配料單》上填寫該原料的批號,以達到可追溯的目的。

6.5技術部開發人員憑經部門經理審批的《出庫單》到原料庫領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6提取成品時必須有營業部打印的《出庫單》和《調撥單》。

6.7原料庫和成品庫的倉管員憑經審批的《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發放原材料、半成品或鹹品,發放時應做到。

6.7.1認真核對《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的各項內容,凡填寫不齊全、字跡不清晰、審批手續不完備的不得發放;

6.7.2發放時,應認真核對實物的品名、型號和數量,符合領料或出庫憑證要求的才能發放。

6.7.3發放完畢,倉管員應對《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進行審核,《配料單》交會計部,單據應妥善保管。

6.7.4發放時,若產品標識破損、字跡不清,應重新作出標識後發放。

6.7.5同一規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按“先進後出”的原則進行發放。

7.倉庫內部管理

7.1抽查

7.1.1成品庫的主管部門應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檢查賬、物、卡相符狀況,存放情況、標識情況。

7.1.2原料庫主管應抽查物料的倉儲情況、環境條件、有無錯放、混料及超期儲存、變質、損壞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2倉管員應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檢查和維護,發現變質、發黴或標識脱落等現象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及時處理。對有保質期的產品要防止失效。發放距保質期不到(含)一個月的原料前應報驗,檢驗合格後才能發放。距保質期不到(含)三個月的成品一般不發放(顧客同意的除外),但應及時報驗,根據了驗結果進行處理。若超過保質期,應及時報驗,並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規定處理。

7.3倉庫人員應進行經常性動態盤點,做到日清日結,保持賬、物相符,年中和年末應配合財務部搞好盤點工作。

7.4倉庫做到通風、防潮、清潔,無蒼蠅、老鼠。冷藏、冷凍庫温度應控制在規定範圍。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允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危險庫除外),並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許佔壓。

7.5對有毒有害及帶有腐蝕性的物品應分別儲存,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7.6退庫的成品應按品種、型號分別碼放並予以標示,經質管部檢驗為合格的辦理入庫,並儘快發出。經檢驗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評審處置意見辦理,並作出待處理標識。

7.7成品庫另劃待處理品區,存放退貨並予以標示,同時配合有關部門按程序做好退貨處理工作。

7.8原料庫根據生產計劃,做好查料、備料工作,嚴格按領料制度發放原料。根據生產計劃和庫存填報採購申請計劃,保證生產需要。

7.9對於噴粉產品要嚴格按照產品的儲序條件儲存,經常檢查並通風,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直接上級並與技術部聯繫,做到及時處理。

7.10凡打開包裝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應重新包裝,保證密封,不允許敞開存放。沒有標識的應做出標示。

7.11成品庫負責樣品的包裝、發放。樣品包裝上應有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品名、型號和生產日期。樣品應在生產後的三個月內發放。若要將超過三個月的產品做樣品發放,應報驗,經檢驗合格後才能做樣品發放。

7.12安全事項

7.12.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7.12.2下班檢查是否已鎖門、拉閘、斷電及是否序在其他不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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