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

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關係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户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衞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一、食堂必須持有衞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衞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二、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處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並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三、衞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衞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四、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衞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衞生與安全。

五、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衞生監督部門報告。

六、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並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信息應包括髮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並做好記錄。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八、對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衞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採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黴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釐米、離牆10釐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宜設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要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乾燥。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衞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並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持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粘有明顯標誌(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類、水產類分櫃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櫃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並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過1釐米)、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庫房內吸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間衞生管理制度

1、配餐間按專間的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專用房屋、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備、專用洗手消毒設施),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

2、配餐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更換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工作時必須戴口罩。

3、空氣消毒裝置運轉正常,每日工作前後開紫外線燈30分對室內空氣進行消毒。

4、操作前應對配製食品進行檢查,凡有腐爛變質或其它感觀性狀異常,不得配製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枱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結束後,及時清理配餐間衞生,確保配餐枱無殘渣、湯汁,無油漬、污漬,地面清潔衞生,打開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3

為了保證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為我了守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衞生法》和《飲食業衞生五四制》,採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對腐爛變質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購進,保管員不予驗收,廚師不;加工製作,服務員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食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四、熱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塵、防蠅、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實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環境採用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的四定辦法,劃片分工,鈕負責,並做到:

1、食廳每天掃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圍環境10米內衞生清潔,無垃圾。

3、廚房操作間天天洗,內外保持光亮無煙塵,無蜘蛛網,無臭味。

4、水溝暢通,洗碗槽、洗菜池無雜物青苔。

5、定期用藥噴殺蒼蠅、滅鼠。

七、工作人員個人衞生必須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開餐前後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廢舊盒、袋饈食品出售,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吸煙,不面對他人或食品打噴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八、飲具衞生:每餐工作前要檢查飯桶、菜盆、碗碟、夾子等炊(用)具是否處理乾淨,用畢要洗刷乾淨,做到物歸原處。和麪機、菜櫃、餅櫃、冷藏機等無黴爛臭味。

九、魚、肉、菜加工必須做到:三鳥保證無毛、無臭味,魚腸肚除洗乾淨,菜先洗後切,保證無沙、無蟲、無爛黃葉、無雜物,加工好的魚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學院衞生部門及國家衞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食堂工作人員每學年初進行體檢一次,持健康合格證書上崗,平時發現有患傳染疾病的必須立即隔離治療。否則應予辭退。

十一為了更好地執行衞生管理條例,特作以下規定:

1、成立衞生檢查組,成員由中心正副主任、辦公室人員、餐廳經理及學生代表組成。

2、檢查組每月對各食堂進行衞生評比,做到平時檢查、週末抽查、月終評比相結合,每次檢查、抽查必須按各人的崗位責任及分片包乾打分。

3、評分辦法:採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標準,衞生管理條件共10條,每條佔10分,九十分以上者給予獎勵,不滿七十分者懲罰。

4、獎勵與處罰:獲集體獎者,獎200元,獲個人獎者,獎20元,集體被罰者,罰款200元,個人被罰者,罰款20元。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

為了進一步建立規範、有序的學校食堂衞生安全管理機制,預防食品中毒等突發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和食堂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狀況,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採購制度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必須定點採購。

二、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採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衞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採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裝卸食品輕拿輕放,講究衞生,食品不直接接觸地面,不在人行道、路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採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採購蔬菜,要向菜農瞭解農藥噴施情況;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採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並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對所有食品留樣和做好記錄。

六、採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採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衞生許可證》複印件。

2、採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採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並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採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採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餐廳、環境衞生保潔制度

一、明確食堂工作人員的衞生職責,每天做好食堂內外環境保潔工作。

二、有專人負責餐廳、環境衞生的打掃,保持廚房、餐廳內外清潔衞生,水溝暢通,洗手設備運轉正常。

三、採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的條件,廚房、餐廳、倉庫、涼菜等專用間視野內無、蒼蠅、老鼠。

四、餐廳地面、牆壁、門窗、燈具、桌椅等清潔整齊,室內無有害昆蟲、老鼠。

五、加工用設施、設備和工具清潔,廚房地面無食物殘渣,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牆壁、天花板清潔工、無黴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結束後,全體食堂工作人員要將食堂工作區域(含餐廳的地面、枱面、和桌椅)打掃清理沖洗乾淨,不留一點殘渣,做到清潔衞生,防止蚊蟲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蓋,廢棄物容器密閉,外觀清潔,並有明顯標識,垃圾、廢棄物及時清除。

八、廢棄油脂、泔油脂水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每次長假,全體食堂工作人員提前1天上班,打掃清理食堂內外衞生,並將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進行消毒。

食堂設施、設備與環境衞生制度

1、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2、食堂的佈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3、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8㎡以上)。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製成的牆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於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衞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 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黴、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牆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4、 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製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採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 2個以上的水池,並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並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5、 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6、 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7、 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8、 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有餐具用具專用洗刷設備(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設備(消毒櫃、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潔設施(碗櫃、碗櫥)。

二、餐具用具嚴格執行一洗、二衝、三消毒、四保潔制度。熱力消毒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程序進行;化學消毒按除渣→洗滌→消毒→清洗程序進行,並有三聯池(一洗、二消、三衝)。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鐘,電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鐘,紅外線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鐘。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識。消毒過的餐具用具放在專用的保潔櫃內或清潔櫥內。做好防蠅防塵。

五、餐具用具實行專人清洗消毒,並做好記錄,使用洗滌劑和消毒劑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衞生標準和要求,並專人負責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畢,廢棄物及時清理,做好洗消間的清洗衞生。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晨檢制度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5

一、保持環境整潔、有防蠅、防鼠、防塵和洗手設施。

二、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穿工作衣進出廁所,工作前便後要洗手

三、工作時不吸煙、不戴戒指、不塗指甲油,不留長指甲。

四、不銷售腐敗、變質、黴變、生塵、污穢不潔及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小包裝食品必須有生產日期、出場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和QS標準。

六、銷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須用食品夾,並堅持每天清洗消毒,銷售以腐食品必須放有冷藏設施,不賣散裝食品。嚴禁出售自制食品。

七、採購食品必須收取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沒有合格證的食品不準採購和銷售。

八、驗收食品要做好數量、質量、變質處理記錄,化驗記錄要妥善保存,以備考查。

九、食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隔牆離地,店內不得存放藥物、毒物和雜物。

十、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6

為了更好地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力度,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保護師生的身體健康及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責任,是指食品在採購、驗收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在執行食品安全工作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規範性文件,造成一定後果的行為需被追究的責任。食品在運輸、存儲、製作加工、銷售過程中的相關人員也適用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責任的追究形式分為通報批評、責令

做出檢查、誡勉、紀律處分。

三、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追究食品安全責任,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繩,客觀、公正、準確地認定過錯事實,恰當地追究責任。

(二)從嚴治政、有錯必糾原則。堅持有錯必糾、有錯必究,不姑息遷就任何過錯責任人。

(三)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追究食品安全責任,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

(四)食堂管理負責人對食品安全工作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

的責任:

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者授受他人隱瞞、謊報、緩報,阻礙他人報告,信息報送不及時的。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未採取積極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拒絕、阻礙、干涉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3、對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未及時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

4、在行政許可、認證、檢查、處罰等行政行為中不遵守法定條件和程序,甚至失職、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的。

5、其他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失職行為。

四、對責任人需被追究的責任,根據其行為的性質和後果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理或處分。

(一)情節輕微、損害和影響小的,或尚未造成損害後果的,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二)情節較重、損害和影響較大,責令責任人書面檢討,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三)情節嚴重、損害和影響重大,對責任人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四)故意違法執法、徇私舞弊、嚴重失職的,除情節惡劣、損害和影響極其重大已構成犯罪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對責任人按情節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五、對重大或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範、發生,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任人需追究責任的,應從重處理。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下同)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10人以上的;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國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二)較大事故是指食物中毒患者超過30人或1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學校公共餐飲場所和地區性或全省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產生重大影響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據實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當地有關部門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或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到報告或舉報的有關部門,必須立即組織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查處,或對不履行、不按規定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七、本制度由長春建築學院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7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8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等主輔食品必須定點採購。

二、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各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採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採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並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採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採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衞生許可證》複印件。

2、採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採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並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採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採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9

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場內(店內)的食品及出租櫃枱進行日常檢查。

二、食品安全員定期要對店內環境和條件、庫存食品、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籤規範、從業人員健康證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和臨近保質期食品,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下架,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予以改正,並做好登記。

三、食品安全員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環境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行為,並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四、檢查的內容

(一)經營環境,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和貯存場所,是否保持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

(二)經營條件,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備或者設施,銷售冷藏、冷凍食品的,是否配備與銷售品種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並符合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濕度和環境等特殊要求;

(三)經營行為,檢查是否銷售禁止銷售的食品,採購食品是否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保存的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四)標籤標識,檢查場內銷售的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籤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1、銷售未包裝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攤位(櫃枱)明顯位置如實公佈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

2、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以及省級以上農業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包裝銷售,並標註相應標誌和發證機構,鮮活畜、禽、水產品等除外;

3、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者標籤是否載明原產地,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進口鮮凍肉類產品的包裝是否標明產品名稱、原產國(地區)、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以及企業註冊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是否以中文標明規格、產地、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温度等內容;

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4、散裝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貼標籤,銷售人員和場地是否落實“兩罩一套一帽”;

(五)證明文件,檢查是否持有所銷售食品來源可靠的證明文件,包括: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按規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是否有檢疫合格證明、肉類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進口食用農產品是否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六)倉儲情況,檢查是否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是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產地、貯存日期、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名稱或者姓名、聯繫方式等內容,並在貯存場所保存記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五、檢查實行廠場掛鈎、場地掛鈎的銷售者是否定期對屠宰廠(場)和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進行實地考察,瞭解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以及相關信息,是否查驗種植養殖基地食用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票據等。

六、對羣眾舉報或媒體披露的涉嫌存在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的,要立即組織檢查,發現問題的,要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七、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表,檢查中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一般問題的要要求銷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符合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要求等)。

二、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1次,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廢棄物放置場所不得有不良氣味或有害氣體溢出,應防止有害昆蟲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誌的容器內,定期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處理。

五、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加工經營場所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殺滅方法應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為原則。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國家和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是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的重要方法,是指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食安委)聘用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依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檢查計劃,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的檢查。

第三條各級食安委領導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食安辦)具體負責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制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由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實施。

第四條縣(市)、區級及以上食安委聘任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縣(市)、區食安委在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聘任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協助對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應確保在村民組(居住小區)中有一名以上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或助理檢查員。具體情況由各級食品安全委確定。

第五條各級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由市食安委統一製作聘書,統一編號。聘書標註檢查區域及檢查工作範圍。

第六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關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三)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專業和法律知識;

(四)經過食品安全檢查崗位培訓,並考試合格。

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關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

(三)經過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培訓,並考試合格。

第七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的培訓和資格考試內容由市食安辦統一確定,各縣(市)、區分別落實。聘任人員的管理採取“誰聘任,誰負責”的原則,聘任人員的有關情況要向上級食品安全辦備案。

第八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的權利:

(一)接受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二)正常工作檢查活動和人身安全應受到保護,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撓和侵犯;

(三)受到表彰或獎勵。

第九條各級食安辦定期對所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的業務水平、法律知識和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建議原聘任機關解聘:

(一)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二)不接受指定的業務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

(三)在食品安全檢查工作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

第十條食品安全檢查工作內容分為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檢查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檢查兩部分。

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員檢查內容:

(一)按照《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的要求,檢查相關工作的完成情況;

(二)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滿意度進行調查和評估;

(三)對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

(四)各級食品安全委要求檢查的其他內容。

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檢查員檢查內容:

(一)本區域落實《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的情況;

(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資質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環境衞生是否符合要求;

(三)區域內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方式和相關渠道設置落實情況;

(四)對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滿意度進行了解;

(五)各級食安委要求檢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食品安全工作檢查方式主要採取明查和暗訪的方式。

(一)明查時,應出示聘書,進行檢查告知,檢查內容要有記錄,並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食安辦。

(二)暗訪時,暗訪的檢查內容要有檢查記錄,並及時上報本級和上級食安辦。

食品安全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也可以通過隨機抽查問卷、走訪管理相對人和業務測試等各種方式瞭解民情民意,保障食品安全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二條各級食安辦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的檢查結果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食安辦,並在區域內予以通報。各級食安委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的檢查結果作為考核評價一個區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標。

第十三條各級食安辦應將本制度告知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及相關部門。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2

1.保證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符合衞生和安全要求。

2.採購食品及其原料,按規定向供貨單位索取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

3.不使用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滌劑、消毒劑。

4.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發生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所在地的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5.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工作期間若患上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應向所在單位領導或者有關負責人反映,及時診治,在治療過程中不得參加接觸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工作期間若患上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應向所在單位領導或者有關負責人反映,及時診治,在治療過程中不得參加接觸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採購和使用新鮮、良好的原料保證食品安全。

8.杜絕採購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淨,並且要求蔬菜應當與肉類、水產品類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10.食堂不供應小水產和改刀菜。加工後的熟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過2小時,當天加工當天食用,管理好滅鼠等有害藥品,以防誤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須能按照從粗加工、烹飪、保存到設備洗滌區等傳送點有次序地傳送。

12.熟食間應有紫外線燈,每天消毒30分鐘。

13.加工食品的設備應保持良好的狀態,並經常保潔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飲具所用的洗滌劑的、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的衞生標準和要求。

14.保持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蒼蠅、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對食品污染。

15.向供貨方索取該批食品的衞生檢驗合格證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16.採購食品時應對食品進行感官檢查:包裝是否完善,標識內容是否齊全,如是否有生產日期、保質期。

17.採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以保證食品新鮮和衞生,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18.如受到污染收貨方應拒絕接收送來的食品。

19.嚴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分開保藏,避免交叉污染。

20.保持冰箱內的整潔,經常擦洗外表。

21.密封間必須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消毒,非密封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並有明顯標誌。

22.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23.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的食品與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食品採購及保管制度

1、食堂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食堂物資的驗收、出入、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認真做好出入庫登記。嚴禁採購腐敗、變質、過期及標識不全的食品。

2、食堂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並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食堂管理人員每週對食堂內的物資進行檢查,對地面、貨架、門窗、牆壁進行全面清潔。發現變質、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4、入庫幹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牆(大於30釐米)、離地(大於20釐米),整齊存放,並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檢查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質期),按照“先進先出”發放原則予以發放。

5、食堂內所有的貨架、貨墩、貨櫃都必須貼上標籤,在標籤上註明品名及規格,並在進出標籤備註欄上註明進貨批次、數量、日期及發貨的數量、日期。

6、嚴格控制食堂內的温度,隨時對食堂內的温度進行檢查,保證通風良好,防止因温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黴變。

7、食堂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食堂內存放私人物品及從事與食堂貯藏無關的活動。

8、採購食品時必須向商家索要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案存檔。

9、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有產品説明書和產品標識,標出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10、運輸包裝、容器應符合衞生要求,運輸車輛應專用清潔,不得與有毒物、污物混運,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劑存放在固定場所或櫥櫃並上鎖,包裝上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專人保管。添加劑的使用須由專門製作加工人員操作,嚴禁其他人員擅自取用,對其使用種類及數量須由專人記錄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温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温度範圍的要求,冰箱(櫃)宜設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以便於對其內部温度的監測。

13、食品冷藏、冷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應有明顯區分標誌。

14、食品在冰箱(櫃)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使用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15、用於冷藏、冷凍食品的冰箱(櫃),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其温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衞生。

二、食品加工烹調製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員更衣、洗手後,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認真驗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後,分類存放,按存放時間進行先後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類原料,應根據菜品及烹調的具體來定。對蔬菜原料進行撿摘剝削等加工處理;對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時浸入水中,瀝乾水分,存於相應盛器內。

5、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污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工後嚴禁落地存放。冷凍食品應解凍後進行粗加工,加工時避免損傷鮮活水產品肉質。

6、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乾淨、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後無血、無毛,魚類清洗後無鱗、鰓、內臟,保持清潔衞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污染。

7、配備有蓋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後垃圾日產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點隨時保持乾淨整潔,定期進行消毒殺菌。

8、烹製前,必須對烹製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製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餘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後應徹底加熱煮透方可供應。

11、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枱面清潔整理乾淨,地面清掃拖淨。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4

食堂衞生安全管理十必須、十不準:

1、必須做到:炊具不鏽鋼化,牆壁瓷磚化,燃料無煙化(或安裝有效的除塵設備)。地面用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於清洗和排水。配備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垃圾容器化、袋裝化。不準食堂加工操作間最小使用面積小於8平方米。

2、必須做到:餐飲具有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最好採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飲具,若採用化學消毒的具備四個以上水池,並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設備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淨、消毒,並儲存在餐炊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開存放,並有標記。不準製作冷葷、涼菜。

3、必須做到:各食堂的採購員到持有衞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校外購買成品食品,要進行驗收。食品貯存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每天檢查,及時銷燬變質和超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處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不準採購以下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4、必須做到:對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製加工大塊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於70℃,熟製品、原料、半成品分開隔離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準加工和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品。

5、必須做到:配餐間每天進行空氣消毒,專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間工作人員不準擅自進入配餐間;加工葷素菜食的用具、容器專用,用前消毒,用後洗淨,每餐的各種主副食各取100克樣品加註標籤後留置於指定的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備查驗。食堂剩餘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

不準在食品烹飪後至出售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6、必須做到:食堂炊管人員熟知食品衞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開學前,炊管人員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或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病症時,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和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食堂炊管人員嚴格按照衞生“五四”制要求,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搞好個人衞生。

不準無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上崗。

7、必須做到:各校、園成立食品安全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衞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的檢查監督工作。要把食品衞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張貼上牆,接受就餐者的監督。還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不準開辦未取得區衞生行政部門頒發《衞生許可證》的食堂或餐飲經營攤點。

8、必須做到:通過櫥窗、板報、開座談會等各種形式加強對教師、學生的飲食衞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

不準學生購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須做到:對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

(2)協助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不準非食堂從業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原料存放間,以確保學生用餐的衞生與安全。

10、必須做到:嚴格執行食物中毒和傳染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應立即向區衞生行政部門和區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不準瞞報、誤報、遲報已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按《食品衞生法》進行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由法律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的防範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並立即向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醫務室或食堂,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四、根據病人的情況需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的,協助衞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根據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做好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工作是加強學校衞生防疫與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要充分認識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建立學校衞生防疫與食品衞生安全工作責任制。對未履行報告人職責,造成疫情擴散和危害進一步加大追究其責任。

二、報告的時限和要求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學校的責任報告單位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任報告人是機構指定信息的信息報送員。

當發生學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學生異常增加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該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當地衞生疾控部門;一旦確定認為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及時填寫相關報告卡。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發現食物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校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報出相關信息。

(5)、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範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提供留樣食物,以便檢驗。

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於6小時內上報衞生部,並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衞生行政部門。

(1)、初次報告。學校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後,在第一時間(事發後2小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衞生主管部門進行初次報告。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後,可直接報告省教育廳值班室和體衞藝處。

(2)、進程報告。在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衞生時間處置中,學校應當每天將事件變化情況報告主管教育部門。

(3)結案報告。事件處置結束後,應在一週內將事件處理結果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直至省教育廳。

三、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制定適合本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本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按照學校制定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w7nzk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