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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主要內容: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6篇)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六、食品事故報告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責任人,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台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衞生管理,衞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衞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三、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衞生管理,衞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衞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保存。

四、食品貯存和銷售標籤標註管理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台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做好銷售標籤標註工作,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六、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七、食品市場的開辦者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管理責任制度

主要內容:

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市場開辦單位應當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許可證進行審查,確定相關許可證是否真實有效。對未取得相關許可證的,不得允許其入場經營。對取得相關許可證的入場食品經營者,市場開辦單位應當與其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市場開辦單位就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

八、食品市場開辦者定期檢查公共衞生和入場經營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主要內容:

市場開辦單位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並對檢查情況進行記錄。檢查和記錄的內容包括:食品經營者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許可證,經營內容是否與許可範圍一致;相關人員是否取得健康證明,是否受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是否建立和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經營條件和過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要求;經營的食品是否屬於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是否有其他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對檢查中發現的總是應督促入場經營者及時採取整改措施,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市場開辦單位應負責處理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的羣眾投訴,並主動向有關監管部門舉報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市場開辦單位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九、食品市場開辦者的賠償連帶責任制度

主要內容:

未履行規定義務,本市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本市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給消費者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的,市場開辦單位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可以要求市場開辦者承擔全部和部分民事責任,也可要求食品經營者承擔全部或部分民事責任。

十、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食品採購

經營單位採購食品,須按國家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採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1、禁止採購以下食品:

(1)禁止採購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清混有異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經獸醫衞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3)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規範規定的定型氣裝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二、貯存

1、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儲存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3、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

4、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堂的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 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

心温度不低於70度。

3、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不得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有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從業人員衞生要求

1、食堂從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 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3、食堂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症狀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愈後方可重新上崗。

4、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必須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加工食品時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剩飯剩菜的處理

1、食堂管理人員應精確預測就餐人數,合理安排當餐飯菜的數量,飯菜儘量少剩或不剩。

2、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食用。

3、對剩飯剩菜的保管、處理,要有專人負責,並作詳細記錄。

4、食堂負責人要嚴格對待剩飯剩菜的處理情況做好食堂衞生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六、食堂留樣要求的記錄

1、食堂對外供應的所有食品、成品應安排專人負責,進行留樣。

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克。

3、對留樣食品的時間、菜名等其他留樣情況進行詳細登記、造冊,負責人簽字。

4、留樣人員要切實重視食品流樣工作的重要性,對留樣的記錄情況,食堂負責人檢查、簽名,相關記錄至少保存12個月。

七、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堂應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證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洗衞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符合GBl4930.1《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衞生標準》和GBl4930.2《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消毒劑衞生標準》等有關條款和標準。

3、採用化學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觸面。

4、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持設施內定位存放且有明顯標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記錄工作,對消毒的器具數量及其它情況進行記錄,負責人簽字。

八、庫房衞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

2、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庫房的構造應以無毒,堅固的材料建成且易於維持整潔,庫房內應設置數量足夠的物品存放架,其結構及位置應能使儲藏的食品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釐米以上,以利於空氣流通及物品的搬運。

4、除冷庫處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或條件。

九、食品處理區(後堂)及餐廳的衞生要求

1、食品處理區地面應用無毒、無異味、不透水、不易積垢的材料鋪設且應平整、無裂縫。

2、粗加工、切配、餐具消毒等需經常沖洗場所,易潮濕場所的地面應易於清洗、防滑並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高度。

3、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洗、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

4、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需配植物性和動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5、涼菜專間內應當由專人加工製作,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6、涼菜操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更換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淨,消毒,工作時宜戴口罩。

7、生產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態。

8、餐廳內桌、椅、台等應保持清潔。

9、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一次,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切實搞好學校食品安全衞生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衞生的環境,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

1、設置學校食品衞生管理機構

2、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衞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衞生的監督檢查,對衞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並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衞生部門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4、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

二、學校食堂、飲食店食品衞生管理要求

(一)必須具備的條件:

1、食品加工人員必備的衞生條件:從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有健康證,並隨時保持個人衣帽、儀表整潔。

2、操作間必備的衞生條件:設施佈局合理,生熟分開,標誌明顯,餐具存放整齊,密閉保存。

3、食品採購、貯存必備的衞生條件:採購食品符合衞生標準,有檢驗證明,有冷藏冷凍設施,廚房有冰箱數台。庫房整潔通風,防鼠設施齊全,原料擺放整齊,標誌明顯,物品分類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符合規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劑符合衞生要求,定型包裝食品有廠名、品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無超過保存期或腐敗變質食物。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開使用,定位保潔。

5、餐具消毒:消毒設施必須監測合格、符合要求,並正常運轉,有專人負責餐飲具消毒並熟練掌握操作規程。

6、環境衞生:環境整潔衞生,有防鼠、防蠅、防塵設施。

7、餐廳衞生:餐廳店堂整潔衞生,擺放餐具符合衞生要求。

(二)加工過程的衞生要求:

1、嚴格杜絕用腐敗變質及其它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

2、粗加工過程中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必須分開存放。

3、用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潔。加工後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衞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沒有燒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製品食用前必須要充分加熱,加熱不徹底的嚴禁食用。

5、不得購買感觀異常或變質食物。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採購制度

1 根據“按需購進,擇優選購”的原則,依據市場動態,庫存結構及質量部門反饋的信息編制購貨計劃,報國珍專營店批准後執行.要建立供銷平衡,保證供應,避免脱銷或品種重複積壓以致過期失效造成損失。

2 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保健食品購進程序,確保從國珍專營店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 要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範圍和質量信譽,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時會同質量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現場考察,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註明購銷雙方的質量責任,並明確有效期。

4 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檔案.簽訂的購貨合同必須註明相應的質量條款。

5 質量管理部門要做好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工作.向供貨單位索取加蓋企業印章的,有效的《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説明書和樣品實樣,執行《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核制度》。

6 購進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購進記錄保存至超過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3年。

7 嚴禁採購以下保健食品:(1)無《衞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二、貯存制度

1 所有入庫保健食品都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核實產品的包裝,標籤和説明書與批准的內容相符後,方准入庫。

2 倉庫保管員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儲存於冷庫(温度2-10℃),需陰涼,涼暗儲存的儲存於陰涼庫(温度不高於20℃),可常温儲存的儲存於常温庫(温度0-30℃),各庫房均應有避光措施,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3 保健食品應離地,隔牆10cm放置,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誌的要求規範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倒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並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4 應保持庫區,貨架和出庫保健食品的清潔衞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應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倉庫的防曬,温濕度監測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對庫房的温濕度進行檢查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

6,應根據庫存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在該保健食品存放處放置“暫停發貨”牌,並填寫《質量問題報告表》,通知質管部複查並處理。

三、銷售制度

1 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衞生知識和產品知識培訓後方能上崗。

2 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3 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 衞生管理員負責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導營業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四、售後服務制度

1 公司應建立一支專業的售後服務隊伍,負責解答和處理顧客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注意事項以及質量問題的諮詢和投訴。

2 售後服務部應建立售後服務檔案,對顧客提出的意見和處理結果予以登記,定期彙總上報公司相關部門。

3 定期開展用户訪問,積極做好售後服務工作,及時向質量管理部門反饋客户質量查詢或投訴信息,並落實相關質量改進措施。

4 對消費者投訴的質量問題,應在接到信息後第一時間予以處理,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負責人,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5 營業場所內應設立顧客意見本,服務公約,服務電話和行業主管部門投訴電話,便於消費者監督。

6 對消費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應積極予以採納,並予以感謝。

7 制定便民服務措施,提供義務諮詢,免費送貨上門等服務提高顧客滿意度。

五、經營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1 公司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 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 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 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枱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 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 注意個人衞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 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衞生管理員,衞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六、倉庫衞生管理制度

1 倉庫劃分為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各區應放置明顯標誌。

2 所有入庫產品應分區,分類擺放在規定的區間,出入庫帳目應與貨位卡相符。

3 應根據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將保健食品分別離地整齊存放於常温庫,陰涼庫或冷藏庫,並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

4 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保健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 倉庫內應保持乾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淨完好,牆壁天花板無黴斑,無脱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黴,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6 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衞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衞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並作好記錄。

7 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灰塵。

8 倉庫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 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在區以上醫院體檢一次,體檢除常規項目外,應加做腸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轉氨酶,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 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後才可重新上崗。

4 公司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 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崗員工應着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髮,注意個人衞生。

7 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八、人員培訓制度

1 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 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總公司批准後下發實施.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3 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並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 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保健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台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後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 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後,留複印件存檔。

6 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

7 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進一步建立規範、有序的學校食堂衞生安全管理機制,預防食品中毒等突發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和食堂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狀況,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採購制度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必須定點採購。

二、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採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衞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採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裝卸食品輕拿輕放,講究衞生,食品不直接接觸地面,不在人行道、路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採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採購蔬菜,要向菜農瞭解農藥噴施情況;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採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並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對所有食品留樣和做好記錄。

六、採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採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衞生許可證》複印件。

2、採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採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並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衞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採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採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餐廳、環境衞生保潔制度

一、明確食堂工作人員的衞生職責,每天做好食堂內外環境保潔工作。

二、有專人負責餐廳、環境衞生的打掃,保持廚房、餐廳內外清潔衞生,水溝暢通,洗手設備運轉正常。

三、採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的條件,廚房、餐廳、倉庫、涼菜等專用間視野內無、蒼蠅、老鼠。

四、餐廳地面、牆壁、門窗、燈具、桌椅等清潔整齊,室內無有害昆蟲、老鼠。

五、加工用設施、設備和工具清潔,廚房地面無食物殘渣,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牆壁、天花板清潔工、無黴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結束後,全體食堂工作人員要將食堂工作區域(含餐廳的地面、枱面、和桌椅)打掃清理沖洗乾淨,不留一點殘渣,做到清潔衞生,防止蚊蟲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蓋,廢棄物容器密閉,外觀清潔,並有明顯標識,垃圾、廢棄物及時清除。

八、廢棄油脂、泔油脂水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每次長假,全體食堂工作人員提前1天上班,打掃清理食堂內外衞生,並將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進行消毒。

食堂設施、設備與環境衞生制度

1、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2、食堂的佈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3、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8㎡以上)。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製成的牆裙(1.5m以上)、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於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衞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 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黴、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牆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4、 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製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採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 2個以上的水池,並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並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5、 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6、 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7、 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8、 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並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有餐具用具專用洗刷設備(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設備(消毒櫃、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潔設施(碗櫃、碗櫥)。

二、餐具用具嚴格執行一洗、二衝、三消毒、四保潔制度。熱力消毒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程序進行;化學消毒按除渣→洗滌→消毒→清洗程序進行,並有三聯池(一洗、二消、三衝)。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鐘,電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鐘,紅外線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鐘。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識。消毒過的餐具用具放在專用的保潔櫃內或清潔櫥內。做好防蠅防塵。

五、餐具用具實行專人清洗消毒,並做好記錄,使用洗滌劑和消毒劑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衞生標準和要求,並專人負責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畢,廢棄物及時清理,做好洗消間的清洗衞生。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晨檢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二、建立員工健康檢查花名冊及檔案資料,員工《健康證》實行統一保管,並隨時接受衞生監督執法部門對從業人員的健康抽查。

三、嚴格控制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發現員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手部皮膚破損、燙傷、皮膚濕疹或化膿、疥瘡、咽喉疼痛等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者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檢查從業人員的穿戴是否規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六、檢查從業人員個人衞生:指甲(不留長、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制度

1、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衞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衞生知識培訓,進行《食品衞生法》、食品衞生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素質。

3、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對象、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4、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計劃,包括經常性教育和有計劃組織培訓,單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學習時間不少於20學時,食堂專職管理員不少於50學時,員工不少於15學時。

5、員工熟悉崗位衞生制度,經常抽查員工的衞生知識知曉情況,並作為考核、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

食堂人員個人衞生守則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當用自來水洗手。

二、堅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換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行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廚師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嘗味。

五、服務員穿整潔統一的工作服,廚房操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應梳理整齊並置於帽內。

食堂食品切配管理制度

一、切配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腐敗變質、不鮮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二、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盤等用具、容器用後洗刷乾淨,做到刀不生鏽,砧板不發黴,加工枱面、抹布乾淨。

三、切配過程生熟食品分開,生熟用具、容器分開,嚴防交叉污染。

四、切配水產品的刀、砧板,刮洗乾淨後再切配其他食品。

五、工作結束後,地面、枱面沖洗乾淨,廢棄物及時清除,做好切配場所的清潔衞生。

食堂食品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調食品燒熟煮透,中心温度達低於70℃以上,烹調後食品至食用不超過2小時。凡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後供應,熟製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三、調料符合衞生要求,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衞生,使用後加蓋。食品不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碗、盤、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開,烹調後的熟製品使用消毒過的餐具、容器盛裝。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過的布或餐巾、餐紙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發現顏色變深或有異味的油脂廢棄不用。

六、工作結束後,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枱面洗刷清掃乾淨,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衞生。

食堂食品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間間使用前進行室內空氣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時。

二、員工進入配餐間進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間內不得存放任何雜物和個人用品。非配餐間員工不得擅自進入配餐間。

三、配餐所用的勺、盤、盆、碗、碟等餐具經消毒後使用,並做好餐具保潔。

四、配餐剩餘尚需使用的熟製品存放於專用冰箱內冷藏,冷藏時間不超過24小時。不加工經營賓客、員工、學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結束,及時處理配餐剩餘食品,並做好配餐間的清潔衞生。

學校食堂食品(涼菜)留樣制度

一、製售涼葷涼菜有明顯標誌的留樣專用冰箱,留樣冰箱實行專人負責。

二、建立涼菜留樣記錄,包括日期、餐次、當餐經營涼菜名稱、留樣涼菜名稱、留樣數量、留樣人等。

三、有專人負責涼菜留樣,用已消毒過的用具取樣,每種涼菜取樣不少於250g樣品,放入消毒過容器內蓋好或用食品級包裝袋密封后置於專用冰箱內冷藏。

四、涼菜留樣冷藏保存24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學校食品衞生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一、明確各部門、各工作人員食品衞生安全崗位職責。

二、分析事故發生原因,根據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各項制度,不同崗位職責,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根據事故情節不同的嚴重程度,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對有關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度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的防範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並立即向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教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衞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情況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協助衞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全校教職工齊心協力做好學生家長工作,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南寧市上堯國小飲用水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依據《食品衞生法》、《生活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認真執行有關衞生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堅持滅“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衞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衞生。

(二)電熱開水機提供師生飲用的開水須保證達到100℃。提供給師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60-70℃後存入保温桶,確保師生安全。

(三)飲用水管理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活動型肺結核以及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不得從事飲用水管理工作。

(四)注意安全、節約用電。當天工作、學習結束後必須關閉房間所有電源,包括飲水機電源。嚴禁學生自行拆卸飲水機,如有故障及時到總務處更換。

(五)學校應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並自覺接受當地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櫃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三、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籤,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並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現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範、標註不真實等情況的,應拒絕進貨,並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及時與食品上標註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繫查對,經查對情況不實的,拒絕進貨,並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櫃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櫃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現已過保質期、黴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立即撤櫃,不得對外銷售;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櫃,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積極參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台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台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台帳,台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衞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衞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羣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衞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温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製作單位:

簽字( 蓋章 ):

年 月 日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採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衞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衞生管理要求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衞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衞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衞生管理制度。

二、採購應建立食品採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採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採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衞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並存檔備案。採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誌。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於車輛衞生、食品衞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採用符合衞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衞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衞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採用冷藏車、保温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並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並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佈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温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櫃)、冷凍(庫)櫃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複清洗和消毒的材質製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衞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櫃)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温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籤明示的温度進行控制,超出温度、濕度規定應及時採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併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後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燬,並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台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設備與工具衞生要求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於保證食品衞生、易於清洗消毒、易於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於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櫃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三、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籤,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並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現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範、標註不真實等情況的,應拒絕進貨,並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及時與食品上標註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繫查對,經查對情況不實的,拒絕進貨,並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櫃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櫃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現已過保質期、黴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立即撤櫃,不得對外銷售;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櫃,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積極參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篇四: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一、本市場(超市、商場)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自我檢查管理制度,自覺履行食品質量管理職責。建立食品質量管理機構,配備檢測儀器,設立食品質量管理崗位,指定有業務水平的人員擔當食品質量管理工作。

二、根據季節變化、消費者投訴反映的熱點和相關行政部門要求,及時制定檢測工作計劃,調整和規範檢測的品種、數量、批次。

三、每日營業前對蔬菜、水發食品、醃製品、米、面、豆製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二氧化硫、亞硝酸鹽、殘留農藥等指標重點檢測。檢測品種、數量、項目、結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檢測資料妥善保存,檢測結果及時登記台帳,台帳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四、通過對食品質量進行常規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同時通知櫃枱暫停銷售,經確認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移交工商部門處理。

五、對經抽檢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協助工商部門追查進貨源頭。對已經銷售的食品,應迅速採取措施召回。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場內儀器進行抽樣檢驗、質量判定,公佈食品質量信息,指導消費。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食品經營店負責人 :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管理,查驗並檢查食品的安全性。

第二條 食品經營人員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消化道傳染病和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三條 進貨時向供貨人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查驗其是否合法、有效。同時索取進貨單據,並保存進貨單據至少2年。

第四條 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錄進貨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對批發的食品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如實記錄所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五條 經常檢查食品是否污染、變質、是否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

第六條 購進食品時:

(一)不從無主體資質的供貨單位或個人進貨;

(二)不購進食品質量資質證明不齊全的食品;

(三)不購進質量不合格食品和有問題的食品;

(四)不購進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劣質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五)不購進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並承諾不銷售上述食品。

第七條 保持店鋪內外清潔、衞生。不與非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第八條 發現不合格食品時,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做好登記,並通知相關供貨人和消費者。

第九條 所銷售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對涉嫌食品下架、登記,通知供貨人,並主動配合職能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經營者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 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防止“病從口入”,保障就餐者的

身體健康。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體檢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凡有傳染病者堅決予以辭退。

二、 進入食堂的各種原料,全部實行定點採購,確保食品質量。

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即不買腐爛變質原料;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原料;加工人員不用腐爛變質原料;售食品人員不賣腐爛變質食品。

1、 成品存放實施“四隔離”;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品、藥品隔離;食物與天然冰隔離。

2、 用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

3、 環境衞生採取“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負責。

4、 個人衞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勤換工作服。

5、 定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實行“五隔離”;即主食與副食,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食品與雜食,食品與鼠藥、農藥隔離。

三、 放置食品的櫥櫃、貨架應當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當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應當分類、隔牆、離地存放,並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四、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淨;蔬菜與肉類、水產類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五、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盤、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並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六、 沖洗灶具、地面、清洗水池,每星期大掃除一次,防塵、防蠅、防鼠設施齊全,食堂無污染、無雜物雜物。

七、 經常對從業人員進行營養、衞生、職業道德和法制紀律教育,努力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水平,樹立愛崗敬業精神。

八、 學校相關領導要經常檢查飯菜質量,抓好衞生制度落實。保證學生就好餐。嚴禁閒雜生人進入食堂。

九、 學校行政人員每天檢查食堂管理、環境衞生、個人衞生、後勤服務等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改進工作。每天有人組織學生有序安全地就餐。

十、 如發現食物中毒事故,及時上報領導,採取積極措施,並保護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分調查和處理。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制定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經營設備和工具清單

烤箱2個

冰櫃2個

展示櫃1個

櫃枱1個

燃氣灶3個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經營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食品經營範圍與證照要求:

1、我單位申請許可經營範圍為食品流通許可範圍為;

2、我單位保證僅在食品流通許可部門核准的許可範圍及第一條所列的食品範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若本單位經營場所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時,將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將依法辦理;

4、如若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涉及食品生產或餐飲服務的,本單位保證在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及增加經營範圍後,方始經營。

二、本單位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淨,保持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8、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9、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安全、無害;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單位不得經營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3、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6、未經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

標籤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衞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並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衞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衞生和周圍環境衞生。

七、對損壞的衞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食品採購管理制度

一、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採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採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採購腐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採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製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製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採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採購人員應記錄採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衞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衞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髮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着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衞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衞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1、低温貯存1)冷藏貯存:0℃-10℃條件下貯存2)冷凍貯存:0℃-29℃條件下貯存

2、常温貯存: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衞生(2)通風乾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衞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温冷庫温度控制在4℃-0℃。低温冷庫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衞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或衞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應用範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規定的品種。

2、不得因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餐飲經營單位加工經營食品為現售模式,儘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範圍內使用。

3、採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等食品添加劑包裝簽上應註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定。

4、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並登記台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須取得省級質監部門發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證。

5、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離棄信用油脂、工業用料等非信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6、麪點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鬆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7、餐飲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國。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櫃、定位存放、並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信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各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品採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採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採購食品的,宜簽訂採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台賬(採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於2年。

5、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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