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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加班管理規定(精選16篇)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精選16篇)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1

一、 對晚上加班的規定: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精選16篇)

1、 每週一、三、五晚上加班的規定不變。

2、 晚上加班由部門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書面提報《加班申請》交部門經

理審批後才可,《加班申請》需註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員名單、工作內容等。部門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通知當晚需要加班的人員或在部門公告。《加班申請》於第二天上午09:30交行政部備查。

3、 凡沒有經過書面申請並經部門經理批准,晚上擅自加班的,不計考勤。

4、 根據工作需要,凡要求加班而擅自不加班的,按曠工處罰;如安排晚上加班但

個人特殊原因無法加班的,要事先寫書面《請假條》交部門主管籤批,不允許口頭請假、事後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罰。部門主管要對人員加班監督到位。注:按廠規,曠工1小時處罰2小時工資。

5、 行政部每天要查核前一天晚上加班出勤情況,對加班曠工人員有權責直接作出

處罰。

二、 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要在公休日白天加班的,需提前一天由部門主管書面提

報《加班申請》交部門經理審批,《加班申請》需註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員名單、工作內容等。《加班申請》交行政部備查。凡沒有經過書面申請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而擅自加班的,不計考勤。

三、 因機加、安裝車間另有加班管理制度,本制度不再針對機加、安裝車間。

四、 以上規定從20xx 年8月起執行!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2

一、目的:

1.為規範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二、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2.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後,送交辦公室審核備案,由辦公室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後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後補填《加班申請單》,並註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後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於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於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於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時工作的;

(3)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

加班補償:

2.員工因工作任務繁忙,按規定支付加班補貼,加班費按每小時10元計。

3.下列人員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4.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3

為規範辦公區的工作秩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自覺遵守公司辦公時間(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二. 外出辦事,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三. 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崗、串崗,禁止網絡聊天、玩遊戲,禁止瀏覽黃、賭、毒網頁。

四. 儀表儀容整潔,保持精神飽滿。

1.工作時間統一穿工作服,打領帶,佩戴工作牌。

2.不得穿拖鞋上班。

五. 保持辦公區、文件櫃和辦公桌面整齊乾淨

1.辦公區除了定置擺放的文件櫃、桌椅等外,不能隨意擺放其他文件櫃或物品。

2.文件櫃內物品須擺放整齊有序,文件(夾)要標識清楚,櫃頂、旁不堆放其他雜物。

3.辦公桌面要保持整齊乾淨,除了擺放顯示器、電話機、文件盤、筆筒等常用的辦公用具外,其他非辦公物品及文件一律放在抽屜裏。

4.每天下班後,須將桌面收拾乾淨、桌椅擺放整齊,關閉電源。

六. 保持辦公區安靜

1.辦公區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嬉笑打鬧。

2.使用辦公電話注意言輕意賅,撥打長途時要使用IP電話,禁止用傳真機撥打長途電話。

3.電話鈴響二聲須及時接聽,桌面電話鈴聲音量須調至中低檔,個人通訊工具調至震動狀態,避免電話鈴聲干擾他人工作。

七.禮貌接待來訪、來電

1.接待來訪、來電態度和藹友善,文明用語;語言簡潔明確,音量適度,多講普通話。

2.外來人員到訪,必須經客服中心先與各部門或公司領導聯繫,經同意後到指定地點接見。

八. 維保環境衞生

1.辦公時間辦公區禁止吃零食、就餐。

2.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及各種不衞生的行為。

3.文明使用洗手間,不得亂寫亂畫。

九. 注意節約

1.愛護公物,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2.節約用水用電,離開辦公區或下班時務必關電腦,關閉桌面電源、辦公區照明燈和冷氣開關。

3.傳真機、打印機集中管理,推行無紙化辦公,一般情況不出文件,如需出文要雙面打印。

十. 加強安全防範意識

1.保管好企業文件,個人現金、證件等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一律不要存放辦公區。

2.最後離開辦公區的員工需注意關燈、關空調、關風機、關窗、關門,並及時鎖門。

3.與公司業務無關人員不得在辦公區逗留。

4.節假、公休日需到公司處理業務的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和綜合部同意後,方可開門(做好記錄);到公司處理業務的員工要負責辦公區的文件、財物安全。

5.嚴禁泄漏公司商業機密,重要文件或資料要專人保管,涉及到機密的文稿要及時銷燬。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4

為了提高食堂管理的整體水平,規範員工就餐行為,營造良好就餐環境,做好醫院食堂後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一、就餐時間:

早餐時間:7:30— 8:20 午餐時間:11:30—12:30 晚餐時間:17:30—18:30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規定就餐,不得提前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遲、提前或者增加用餐人員,應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食堂做好相應準備。

三、非本院職工(住院患者及家屬除外),未經同意不得在本院食堂就餐,職工親屬就餐前需到院辦報備並按規定就餐。所有員工就餐必須在食堂完成(行政辦備案的除外),不得隨意打包。

四、取餐時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禮讓;用餐結束後,應將殘羹倒入垃圾桶內,同時將餐具放到食堂指定位置。

五、嚴禁工作人員在非就餐時間進入食堂。為保證餐廳秩序,非廚房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廚房。

六、要愛護食堂的公物和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員工對餐廳有意見和建議可向辦公室提出。辦公室整理後及時對好建議進行採納、改進。促進餐廳的健康運營,切實為員工做好後勤保障。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5

1、自20xx年3月1日起,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到食堂用餐一律免費。

2、公司提供免費用餐的範圍:在下午有上班的員工提供中餐,在晚上有上班的員工提供晚餐。

3、用餐員工必須服從人事行政部和食堂人員統一管理用餐,公司提供餐具,非食堂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將餐具帶離食堂。

4、不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公司不給予餐費補貼。

5、需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必須在規定定餐時間內在定餐機刷卡定餐。沒有刷卡定餐的員工如到食堂用餐,經查實每餐扣款10元。

6、凡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必須在就餐機上刷卡,通過就餐機刷卡後才能用餐,刷卡不通過的,食堂不給予分餐。

7、新員工或未辦理用餐手續的員工,都必須到人事行政部辦理用餐手續後,才能到食堂用餐。

8、員工到食堂用餐時,必須按先後順序排隊在就餐機刷卡打菜,每人每次只允許打一份菜,不得代他人刷卡或打菜,違者每次罰款10元。

9、員工沒有刷卡定餐和向食堂定餐的,食堂將沒有預備用餐份額。

10、分廠或工區人員需要到食堂用餐的,由所屬部門主管在規定訂餐時間內與人事行政部辦理定餐卡等用餐手續。

11、員工刷卡定餐後,沒有到食堂用餐,每餐罰款10元,公司將在工資中按定餐次數扣除相應金額。

12、已刷卡定餐的員工,因公事需要離廠不到食堂用餐的,必須及時通知人事行政部向食堂取消用餐,否則每餐按10元計算。

13、已刷卡定餐的員工,因公司原因通知不用上班或加班的,沒有到食堂用餐的,必須有部門主管證實,員工不需要支付餐費。

14、員工通宵加班,第二天中餐需要用餐的,必須在當晚下班時刷卡定餐,如沒有刷卡定餐的,視為第二天中餐不在食堂用餐。如有特殊情況沒有定餐,必須經公司同意,併到人事行政部辦理用餐手續後,才能到食堂用餐。如辦理手續後,沒有到食堂用餐的,每餐罰款10元。

15、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不能刷卡定餐,如有發現,每餐按10元計算,並在工資中按用餐次數扣除相應餐費金額。

16、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要到食堂用餐的,必須直接向食堂報餐,並用現金支付給食堂餐標。

17、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享有優先用餐,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必須等食堂先安排有定餐的員工的飯菜後,再安排給沒有定餐的員工,如果食堂沒有剩餘的飯菜,沒有定餐的員工自行安排用餐。食堂將不會重新安排飯菜。

18、不能浪費飯菜,不能將吃剩餘的飯菜倒在餐枱上,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元。

19、不隨地吐痰或亂丟食物等不良道德行為,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元。

20、不能有意或無意損壞食堂設施和餐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21、員工辦理定餐就餐卡時不需收取費用,員工必須自行保管好定餐就餐卡,如有丟失,補卡時收取工本費10元。

22、員工未經公司同意,不能將定餐就餐卡轉給他人使用,如私自將定餐就餐卡轉給他人使用的,每次用餐罰款20元,發生罰款的金額由持卡人負責支付。

23、員工在離職時必須將定餐就餐卡交還給人事行政部,如沒有交還的,將在工資中扣除費用金額10元。

24、員工未到就餐時間提前到食堂用餐的,視為早退取消全勤獎,並處罰每次10元。

三、辦理員工用餐須知

1、辦理用餐手續負責人:人事行政部 翁文全。

2、用餐地點:公司一樓食堂。

3、定餐時間:

中餐:上午9:30前。

晚餐:下午15:00前。

4、定餐地點:三樓前台。

5、用餐時間:

中餐 12:00

晚餐 17:30

四、人事行政部將定期進行檢查,如果食堂人員或員工違反以上規定的,公司將做出處理或處罰。

五、本規定於20xx年3月1日實施,20xx年2月15日修訂。

美星服飾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10日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6

1、及時清理抽屜、櫥、櫃、架子、書籍、文件、檔案、圖表、文具用品、牆上標語、報刊、雜誌等已經無用的物品

2、地面、桌子是否會顯得零亂

3、垃圾筒是否裝得太滿

4、辦公設備不會沾上污濁及灰塵

5、桌子、文件架、通路是否以劃線來隔開?

6、下班時桌面整理清潔

7、有無歸檔規則

8、是否按歸檔規則加以歸類

9、文件等有無實施定位化(顏色、標記)

10、需要之文件容易取出、歸位文件櫃是否明確管理責任者

11、辦公室牆角沒有蜘蛛網

12、桌面、櫃子上沒有灰塵

13、公告欄沒有過期的公告物品

14、飲水機是否乾淨

15、管路配線是否雜亂,電話線、電源線固定得當

16、抽屜內是否雜亂

17、下班垃圾均能清理

18、私有品是否整齊地放置於一處

19、報架上報紙整齊排放

20、是否遵照規定著裝

21、中午及下班後,設備電源關好

22、辦公設備,隨時保持正常狀態,無故障物

23、盆景擺放,沒有枯死或幹黃

24、是否有人員動向登記欄

25、有無文件傳閲的規則

26、當事人不在,接到電話時,是否以"留話備忘"來聯絡

27、會議室物品的定位擺設

28、工作態度是否良好(有無談天、説笑、看小説、打磕睡、吃東西)

29、接待賓客的禮儀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7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並經廣州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於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繫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

負責公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部

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台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等)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台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經理私章由法人或總監/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後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託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部經理審批後,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8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税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現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第一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税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作、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税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四條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六條 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七條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八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九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各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第十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十一條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第十二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脱黨處理。

第十四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每年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5%上繳中央。上繳中央的黨費應當於次年4月底前匯入中央組織部黨費賬户,不得少繳或拖延。

第十六條 鐵路、民航系統黨的關係在地方的黨委,每年按照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中國人民銀行的地市級分支機構和中央其他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黨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統黨員全年實交黨費總數的5%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其他派出機構和下發單位黨委不再向地方黨委上繳黨費。

二、黨費使用

第十七條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第十八條 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區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1)培訓黨員;(2)訂閲和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設備;(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二十條 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説了算。

第二十一條 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 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 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度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户,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户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 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黨的基層委員會和各級地方委員會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每年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七條 黨的地方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可以留存黨費。具體留存單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留存比例應當向基層傾斜。

第二十八條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中央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是: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三十條 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黨組織收繳、使用和管理黨費的辦法,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參照本規定製定。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過去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9

一、對於一般性的公文處理和蓋章手續,一般應事先由村報帳會計審核把關,報村委會主任簽字批准到辦事處簽字登記後再蓋公章(如村委會主任外出不能簽字時,可委託其他兩委主要成員代簽);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着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規定執行。

二、涉及宅基地、計劃生育等重大事項的審批,由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後再蓋公章。

三、凡涉及集體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定經濟合同等村級重大事務需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並經村兩委會同意,再經辦事處黨工委集體研究決定後方可蓋章。

四、村委會公章要有專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須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經辦人等內容的登記備案。

五、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村委會公章保管人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公章,對不經批准擅自蓋章的,一旦出現問題由當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其進行予以撤換和處理。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10

為加強公車管理,保證行車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車僅限於公司公務活動。嚴禁公車用於婚喪嫁娶、旅遊等與公務無關的活動。

二、鑑於車輛狀況,公車原則上只限於XX市內行駛,嚴禁公車市外長途駕駛。

三、各部門因公務用車需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用車。

四、法定休息時間無公務時,公車應在本單位指定地點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駕駛人員要經常檢查車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並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六、車輛正常檢修,應事先報公司領導批准。

七、駕駛人員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後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八、員工個人一般不得擅自借用公車,不得利用公車學習駕駛技術。

九、公車的日常保養、修理、保險及税費辦理等事宜由綜合管理部具體負責。

十、本辦法由X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11

一、目的

為提高效率,對從事司機工作人員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保障公司經營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定義

本規定所指加班是指駕駛員在公司正常作息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或在週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公司假日完成額外的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司機職員。

四、管理規定

4.1公司為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節約公司資源為原則,行政部將嚴格控制晚 間車輛使用率。

4.2公司以人為本,要求所有駕駛人員必須在身體精神條件良好時可延長時 間,以降低安全隱患,保證出行安全。

4.3加班時間計算

4.3.1小車、貨車司機:早上8:30以前,晚上18:00以後,星期日和法定節假日計實際出車時間。

4.3.2大巴司機:保養計4H;星期日如有接送員工的,早上出車計4H,全天、出車計8H;星期日搞活動(非接送員工)按實際出勤時間計算加班;其它超出正常時間加班計實際出車時間;正常工作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根據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加班。

4.4司機不得自行安排休假,若有正當理由需休假的,需提前一天告知行政部專員,經司機隊長同意,報行政部經理批准。如有違反請假程序,公司將視作曠工行為,情況嚴重者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處理。

4.5因工作安排加班的司機人員不得有牴觸情緒,保質保量完成加班任務。

4.6大巴司機需每天打4次卡(上班--下班,上班--下班);若大巴需要到維修廠,加班時間應減回作息時間及就餐時間(一個月維修保養加班時間不超過小時,若超過按小時計算);若大巴送廠維修,當天沒有出車的不計加班。

4.7以下不屬於加班的情況:

a)就餐、作息時間不算入加班小時數內;

b)中途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時間;

4.8當司機被指派任務時,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推諉;若有正當理由,需提前報行政專員和司

機隊長另行安排。對作出的安排有問題或不合理,請先完成任務再向行政部經理投訴。

4.9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及時間”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處理。

4.10如晚上時間出車需陪同吃飯,需用車人或申請人簽名確認,並註明時間。

4.11《出車登記表》上需註明公里數和出車地點,必要時查公里數以確認是否有在外出時做私事。

4.12當油量不足時,被指派任務前,需在正常上班時間加油,除特殊情況(需在《出車登記表》上註明),否則一律不給予計加班及餐費。

4.13若遇急事,請立即通知行政部相關人員,讓行政部再作安排; 若來不及通知,請先根據事情的緊急情況而自行作出安排,並於當天或次日天內通知行政部相關人員,否則所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4.14 行政部委託保安部門衞對車輛的出入工廠進行管理,司機需服從門衞的管理及盤查。

4.15 如有緊急情況用車,請電話報請行政部經理批核。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12

為了控制公司文件發放的適當範圍、作廢文件的及時回收,確保各部門、車間所使用的公司文件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1、文件的發放:

(1)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辦公室以本部門名義形成且在本部門管轄範圍內發放的文件,各自安排發放和回收。需要在公司各橫向關聯部門之間發放實施的文件,由辦公室安排專人統一發放和回收。

(2)各部門需辦公室安排發放文件時,必須將文件打印並複印好,由部經理書面寫明發放範圍、發放時間並簽名後送綜合管理部,由辦公室主任安排文件發放人予以發放。

(3)任何文件,發放人須建立“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發放到各部門的所有文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接收。如部門負責人不在,由部門在場人員簽名代收。代收人必須負責及時將文件轉給部門負責人。需個人接收的文件由部門內部建立“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並由個人親自簽字接收。

(4)需發放到正科長以下管理、輔助人員和職工的文件(包括學習材料等),發放人只需發放到相關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再由正科長級管理人員安排發放到相關個人。

2、文件的更改: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的個別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後不影響整個文件版面的整潔美觀,由原編制形成的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數據性或原則性的須報直屬部經理簽字認可),連同編制形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送原發放人,由原發放人根據原發放範圍及存檔予以更改。

(2)文件發放人根據更改字數多少和繁簡情況,可到現場為原件人更改,也可以收回後予以更改,再返還給原收件人。但在更改時必須用雙線劃掉原字句,在劃掉的字句對應上方行距空間寫上新字句,並在更改處蓋上原編制形成部門負責人的私章。

3、文件的換頁: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單頁大面積修改,需換頁的,由原編制形成將需修改頁面進行修改並打印、複印好,由其部門負責人書面寫明換頁情況(屬數據性、原則性修改須部經理簽字認可)送原文件發放人,由原文件發放人根據原發放範圍予以換頁。

(2)所有需換頁的文件,由文件發放人統一換頁並註明執行時間,將原頁銷燬。

4、文件的回收、作廢:

(1)因公司制度彙總、部門調整、規劃變化等原因,造成原文件內容與新文件內容重複、衝突而失效的,由彙總部門或新文件編制形成部門負責人,安排原發放人予以回收。

(2)文件發放人在回收文件時,必須持“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由原接收人在登記表相關欄內簽名後回交。

(3)每年12月下旬,由辦公室通知各部門,對本年度平時未統一回收的文件、報表等無效材料清理回收一次。

(4)所有回收的文件均於回收當日送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統一安排銷燬。

5、其它規定:

(1)任何部門以公司名義形成的文件討論稿或正式稿,必須發放到董事長兼總經理、財務部經理、生產部經理、營銷部經理、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他相關聯人員,以便了解公司政策方向,根據公司各方面情況系統地進行修改,確保接口部門的相互配合。

(2)無論部門或公司發放的文件在發放前都必須在檔案室存檔備案。

(3)任何文件相關部門負責人接收後必須領學或傳達應執行的員工,認為有必要複印下發到相關員工時,須向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由原發放部門複印按發放程序予以發放。不得私自複印下發,避免文件使用範圍失控,造成有效和無效版本的混淆。

(4)所有換頁或作廢文件屬存檔的或相關部門需留存備查證明的,發放人只需蓋上作廢章即可,不予收回,但檔案管理員必須在“作廢文件”檔案欄目登記註明,妥善保管,以便備查。

(5)發放文件屬討論稿的,討論人組織討論結束後須按時交文件編制形成部門。

(6)文件發放人必須將已使用的“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按季度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以便備查或回收時使用。保存期限為三年。

6、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將公司文件私自提供給公司以外人員。則除承擔50元罰款外,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負責。

7、本規定各條款如有違犯,對責任人每次罰款50元,由其直接領導開通用罰款單收繳。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13

一、 目的:為了規範公司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收發操作,提高信息傳遞、處理效率,確保郵件安全,制定《郵件收發管理制度》。以下簡稱《郵件收發制度》

二、 適用範圍: 《郵件收發制度》適用於凡經郵政/快遞渠道送達本公司內所有單位(個人)的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的管理。

三、 職責: 公司保安負責郵件的簽收、送達及管理。

1、每日郵件/快遞和常規郵件/快遞的收發工作由值班保安負責。

2、在保安室放置3天以上沒有人領取或無法送達的特殊郵件/快遞由保安室交綜合辦公室處理。

四、 收發程序

1、值班保安負責簽收送達的郵件/快遞,並檢查有無開封、損壞現象,收件單位/個人名稱是否明確,發現異常現象要郵遞員簽字證明,並獲得準確的聯繫方式和地址;損壞嚴重的要通知收件單位/個人到場處理。

2、非公郵件/快遞應由保安公示並告知收件人簽收。

3、匯票/發票一律由收件人簽收。

4、保安對送達的公函性的郵件/快遞簽收後應及時送到綜合辦公室。其中副總級以上的公司領導的郵件/快遞直接送達本人辦公室,由本人確認後簽收。

五、附則

1、已經與本公司解除一切關係員工或單位的郵件/快遞在保安室保存期限為三個月,具有重大價值的要送到辦公室。保存期限已滿三個月的報請綜合辦主任或更高職位人員處理,不得長期存放,不得擅自處理。

2、未經授權許可,所有人員不得接收非本單位(個人)郵件/快遞,不能開看,違者視情處罰。

3、報紙不在登記簽收之內,直接由值班保安按規定分發。

4、《郵件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以前相關制度不再執行。

5、《郵件管理制度》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浙江中煤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九日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14

為正確合理使用空調設備,落實節能降耗措施,現對空調的啟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 空調的使用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限於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辦公室在夏季室內最高氣温達到30℃以上,方可開啟空調製冷,製冷温度設置不應低於26℃,其餘時間(晚間、陰雨天等)不得開啟空調;冬季室外氣温達到0℃以下的,方可開啟空調製熱,室內温度不得高於18℃。

4、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應即刻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5、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6、為了保持空氣清新及個人和他人的健康,不得在辦公室開空調期間吸煙。

二、 空調的責任管理

1、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由部門指定現場責任人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

2、空調的清潔由各部門自行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由行政部門負責。

3、 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現場責任人應及時向公司行政部報告,由公司行政部統一聯繫維修。

三、 空調使用注意事項

1、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開關,也不得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更不得讓部門以外其他任何人員進入辦公區域開啟空調(專職維修人員除外)。

2、空調需要按照使用説明規定進行操作,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門報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3、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因為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設備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四、違規責任

1、 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3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區域)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30元/次。

3、 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4、凡空調遙控器保管不當,導致違反本制度規定開啟空調的,除按上述對應條款處罰外,同時給與遙控器保管人罰款30元/次。

5、凡空調遙控器造成丟失或損壞的,由遙控器保管人照價賠償,賠償金額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6、 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賠償的責任,行政部將視設備損壞情況會同設備保養部對故意損壞者做出相應的處理,並處以罰款。

7、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15

1、為確保宿舍安全,對宿舍鑰匙發放與保管作如下規定:宿舍住宿人員三人一把門鎖鑰匙,其餘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保險櫃鑰匙全部由住宿個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員工登記住宿後領取鑰匙,員工辦理離職時,根據鑰匙使用登記交還全部鑰匙(押金4元)。

3、員工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於本人保管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值班室。由宿舍辦公室統一配製,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4、員工離職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還的鑰匙和所有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5元。

5、無特殊情況,各宿舍值班室備用鑰匙不外借,必須借用值班室備用鑰匙的,需憑藉申請人使用的有限證件登記,然後再經商户領導確認為借用鑰匙宿舍的住宿人員後才予以辦理。

天津市金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篇16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學生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説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學生科,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學生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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