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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學校規章制度(精選15篇)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精選15篇)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精選15篇)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1

一、單位簡介

x市實驗x學校為x年9月經x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九年一貫制公辦學校,坐落在萬水河畔,毗鄰AAAA級旅遊勝地千山風景區,佔地面積5.46萬平方米,建築面積2.22萬平方米,於x年9月正式開學,現有國中12個班、國小18個班、910多名學生在校學習。x市實驗x學校是x區自主創辦的中國小校,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與遼寧省示範性高中一中聯合辦學,依託名校辦學,有效整合教育資源,致力於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招聘詳情

1、國中部6人:地理教師1人、歷史教師1人、語文教師2人、數學教師1人、物理教師1人。

2、國小部9人:國小班主任9名。

三、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要求教育部直屬的6所師範類大學全日制師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及以上(含20xx年應屆畢業生);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國中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英語教師應達到專業英語8級。

2、品行優秀,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強,全面發展。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x年11月(23)日:—:

2、筆試時間:x年11月(24)日:—:

3、報名地點: 東北師範大學。

4、應聘者所需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個人簡歷(須提供應聘者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複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及普通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5)加蓋學校、院系公章的《20xx年應屆畢業生推薦表》;

(6)加蓋院系公章的成績單一份複印件。

(二)資格審查。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考生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投遞簡歷等材料經畢業院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經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者參加筆試。

(三)考試

筆試時間為x年11月(24)日:—:,地點為東北師範大學(見現場大屏幕)。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內容注重教師職業素質與能力。筆試結束後,根據應聘者成績綜合彙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個別崗位筆試人數不足1:3比例,則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2、面試。報考教師崗位考生,面試採取模擬上課和現場答辯的方式。考生須按照指定教材(附件3)準備三節課,用A4紙打印所選課節並註明序號(1、2、3)提供給考官(禁止標註考生姓名等個人信息),現場抽籤選定其中一節課參加面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其中模擬上課不超過10分鐘,現場答辯不超過5分鐘。面試成績低於60分不予聘用。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確定擬聘人選。總成績權重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40% 試講成績×60%(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擬簽約應聘者名單

(五)聘用。簽約時,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就業協議書》等材料,由x區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簽訂就業協議。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業(20xx年9月1日前),並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以後,到簽約單位所屬x區組織人事部門報到。由x區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考生體檢、考核、公示,填寫《x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辦理事業單位正式聘用手續。在體檢、考核、公示中不合格的,取消該崗位聘用計劃。

若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甲方(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免費師範生若跨省就業需要交納違約金的,由畢業生自行承擔;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應聘者,經查實後,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五、管理及待遇

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見習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x區全額拔款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辦理轉正手續,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現行工資政策套改工資,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執行:

1、任教教師每月享受x區獎勵效績工資。

2、任教教師享受通勤、免費午餐等待遇,併為外地教師提供教師公寓。

六、聯繫方式

聯 系 人:王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x省x市x區科技路7號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2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幹部、幹事、教輔後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及市區,需離開本區及市區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准,學校備案,可以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移動電話必須保持暢通。

二、集體活動制度

1、集體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羣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集體活動必須嚴格考勤。未經批准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中層幹部由分管校長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必須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返校後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妥善安排並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集體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並彙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一定標準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50元、早退1次扣發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200元、提前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200元,曠工一天扣發300元。教職工集體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扣發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天扣發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事假每天扣發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定執行。

(4)尋釁鬧事、吵架鬥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定行政處理外,扣發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2:

淮陰中等專業學校教職工請假單

備註:

1、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

2、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必須提供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

4、教職工請假必須填寫此請假單,按上述規定經同意後交校長辦公室。

5、特殊情況必須及時補辦相關手續,否則無效。

6、此表可從學校網站上下載。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3

一、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在學校黨總支的領導下,廣大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一種組織形式。學校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令、法規,執行教育行政部門的條例決定、決議和指令,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係,維護和落實教職工的各項民主權利,協調學校內部矛盾,支持和監督行政領導的`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提高教職工政治、業務素質,提高教育質量而開展工作。

三、 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同意方為有效。

四、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教職工羣眾民主選舉,報學校黨總支審查批准產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權的教職工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代表名額可根據學校教職工總數確定合理比例,代表應包括學校黨政工團在內的各類人員,代表名額視學校規模可佔全校教職工總人數的1/4到1/3,其分配體現教師為主,具有羣眾性和代表性,教師一般不低於代表總人數的60﹪.代表產生後,編成代表隊(組)參加大會。根據需要可邀請領導幹部、教職工和其他人員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參加會議。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發言權,但不享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五、在一般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每五年一屆,每學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六、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學校工會委員會作為其閉會期間的常設工作機構。學校工會委員會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籌備工作,會議期間的會務工作。

七、大會主席團成員由籌備小組徵求各方面意見後提名,經黨總支審查同意,有教代會預備會議正式表決產生。主席團一般為5——8人,主持召開本屆教代會的大會。

八、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以下五項職權。

(一) 聽取和討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財務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 討論學校崗位責任制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章制度,並提出意見。

(三) 討論教職工的福利費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並提出意見。

(四) 監督學校各級領導,定期民主評議幹部。

(五) 收集、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提請(並監督)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九、 教職工(代表)大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十、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校長的指揮權威。校長要尊重和支持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為教代會正常活動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督。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4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責任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責任心與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准假後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繫不串崗,不閒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情況彙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週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範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必須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並報教務處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情況可例外,但返校後必須説明理由,並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准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説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籤,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5

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化工部及經貿辦《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是指: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固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晶,

第二條: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各專用場室,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並有領導具體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制。必須根據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性質,制定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條:銷燬、處理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危險物品,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徵得公安、環保部門的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四條: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庫房,應按規範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温、消除靜電等安全裝置與設施。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貯罐,必須採用合格的防爆燈具和防爆電器設備,經電力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亂接電源和違章、違規使用電

第五條:化學危險物品儲存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種的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分類存放,並不可超量儲存。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持道路暢通。

二)化學試劑危險物品保存時要避免混存。不同滅火性質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在同一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存炸藥不得與易爆物品同存一處;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三)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温處、低温處貯存,不能在露天貯存。

四)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的場所應安裝可靠的避雷設施,並定期進行避雷效果檢測,確保不發生因雷擊而引發火災和爆炸。

第六條:化學危險物品的保管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後憑證上崗。保管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防火責任制;

二)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規程,貯存前必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的登記制度,並定期進行檢查,作出詳細記錄;

四)為防止發生差錯,對爆炸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採取雙人收發、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運送、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公安保衞部門應定期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必須遵循下列要求

一)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二)貯存與使用要嚴格分開,嚴禁在貯存場所直接使用化學危險物品;

(三)科研、生產中使用保管化學危險物品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須有指導教師在場,學生不得單獨進行。

(四)使用化學危險物品必須有嚴格的數量控制,審批人、發料人、使用人。

第八條:嚴禁在化學危險物品保管使用場所吸煙或使用明火。如果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將化學危險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後,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發給用火證明,才能使用明火。

第九條:工作人員離開化學危險物品場所時,必須關閉所有電源,化學危險物品貯存的庫房內禁止有人居住。

第十條:在化學危險物品保管、使用,應該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與安全法規,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主管單位可申報給予表彰、獎勵,對於不負責任、違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損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給子處罰。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校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保護環境。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危險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劇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蝕物品等。

第三條 對管理、儲存和使用危險品的部門,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危險品的安全負直接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第四條 儲存危險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危險品應當儲存於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中,並且分類、分項存放,相互間保持相互的安全距離。

2、危險品倉庫的建築和設施,必須符合《化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靜電、避雷,應有良好的通風和相應的安全電器照明設施。

3、化學物品的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存放。

4、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落實保管責任制,責任到人。

5、危險品的領取,要經部門負責人的簽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

第五條 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做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脱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六條 各使用部門在處理廢棄危險品時,應委託具有合法處理資格的單位進行銷燬處理,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危險品。

第七條對於嚴格遵守危險品管理規定,保障安全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對於違反本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古衝國小

20xx年9月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7

為了加強對學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餘。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財會室每10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彙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主管財務校長審閲和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准。其預算執行情況,由財會室定期向主管財務校長彙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由分管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通知財會室執行。由財會室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並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範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縣教育局下達會計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每年11月底,由財會室提出《學校統籌經費管理方案》和《部門經費分配方案》,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准。財會室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範圍內,本着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財會室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財務室(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特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其《合同》分送財務室與檔案室存檔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籤後,由財會室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後,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並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校務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財會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後由分管校長審核,最後報校長審籤。

8、學校食堂、小賣部實行承包,獨立核算,學校統一管理。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 學校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一切收費都必需先獲得收費許可。《收費許可證》由學校財務部門依照規定到物價主管部門辦理。

2. 學校的收費項目必須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標準上報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後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標準執行。不得擅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標準、擴大範圍收費。

3. 學校收費實行年審制。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物價部門關於《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的通知要求,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手續。

4. 收費票據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學校收費必須使用由財政部門、税務部門領取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外自購、自制收據收費。

5. 收費收入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所收資金應及時足額解繳財政專户,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

6. 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9

為了紮實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促進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1、健全管理體制,明確職責分工,成立由校長為主要負責人的領導小組,形成由膳食委員會監督,層層把關、分工負責的運行機制。

2、供餐辦法。根據學校具體情況採取學校以早點的方式和跑灶生午餐為學生供餐。

3、財務管理。營養改善計劃補助的資金與學校財務統一核算,分賬管理,專人負責,同時實行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向學生、家長公開賬務,節餘資金全額用於改善學生伙食,不得擠佔、挪用。

4、嚴格採取實名制制度。每學期初核實學生人數,並公示無誤後如實上報,不得多報、漏報。

5、加強監督保證安全運行,每學期安排數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檢查工作,加強對學生食堂的監督、檢查工作,保障學生膳食安全。

6、實行晨檢制度。每天早上在工作人員進入加工間時,對工作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檢查,發現有感冒等疾病者,應停止其工作,等康復後再恢復工作。

7、實行食品留樣制度。每餐應指定專人做好食品的留樣工作,並做好記錄。

8、全面落實責任。權責分明,凡參與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都要明確責任,對工作中推諉扯皮而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律要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10

1、全體師生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應自覺接受門衞和保安的管理,共同協助維護好校園安全;

2、外來人員來校,門衞必須先與相關人員電話或當面聯繫,確認後,必須憑表明身份的有效證件在傳達室辦理“來客登記”手續,方可入校,否則門衞不予接待,禁止進入校門;

3、外來人員找同一教師,一律少於等於2人,請教師向親朋、家長以及相關人員做好宣傳工作。如有不服勸阻現象,門衞必須立刻與總務處電話或當面聯繫,請示答覆;

4、外來人員找同一學生,一律少於等於2人,僅限學生直系親屬進入,請政教處向家長做好宣傳工作。如有不服勸阻現象,門衞必須立刻與總務處電話或當面聯繫,請示答覆;

5、學校往屆畢業生來校找老師,門衞必須先與相關教師電話或當面聯繫,確認後,必須憑表明身份的有效證件在傳達室辦理“來客登記”手續,出門時,必須持有相關教師的簽名的會客單才可以出門;

6、往屆畢業生嚴格禁止來校找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徵得政教處同意,由政教處負責接待;

7、教師親屬晚間接值班教師回家,一律少於等於2人,必須在傳達室等候,請教師向親屬做好宣傳工作。如有不服勸阻現象,門衞必須立刻與總務處電話或當面聯繫,請示答覆;

8、上課時間學生不允許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教導處書面批准;

9、上課期間學生不允許進、出校門,有特殊情況的須經政教處書面批准,傳達室並做好登記;

10、下午放學後非住校學生不準進校門,特殊情況須經政教處批准;

11、在校期間,住宿生一律不允許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的須經政教處書面批准,傳達室做好登記。晚自習後,一律不允許出校門;

12、放學或放假,家長接學生回家,只允許由一名直系親屬進校,如有機動車輛,則一律按順序整齊停放在外來車輛停放處;

13、校園內禁止騎車,出入校門應自覺下車,機動車輛要慢行。外來機動和非機動車輛必須按順序整齊停放在“外來車輛停放區”;

14、攜帶校內物品出校須持有“物品出門證”並經門衞檢查後方可放行。否則,門衞有權制止其出校門;

15、函電、報紙、雜誌及信件由傳達室人員簽收分發,其他人不得經手、翻動和借閲;

16、傳達室內、校門外的“愛心安全區”以及校內的校門附近區域嚴禁閒人逗留;

17、傳達室不得留外人住宿,不得在傳達室內喝酒、打牌、與外人閒談、做私活,不得把學校的公用設施、水電等借予外人使用;

18、在校園內禁止所有妨礙教學秩序和影響生活秩序的行為,如有上述行為,保安及時出警,處理問題。

上述制度,如因門衞或保安失職,視事件程度輕重,分別給與書面檢討、扣罰5~20分、辭退直至負法律責任。

牛山學校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11

為規範學校值班人員安排和學校值班人員的工作情況,特制訂學校值班制度篇

1、學校值班人員分成四類:門衞保安、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後勤人員。

2、學校需要值班的五種情景:平時、雙休日、暑期、節日、颱風等特殊時候。

3、平時值班人員有門衞保安、行政人員和教師。門衞全天候負責學校安全學校行政人員、負責校園內的安全和行為規範等情況、教師負責年級組和班級的安全等情況,學校行政人員需做好行政值日記錄,教師需做好年級值日記錄。

4、雙休日由保安值班。門衞保安人員必須經常巡視,完全遵照保安公司對保安的要求做好工作。

5、暑期由保安、行政人員和後勤人員值班。保安人員的值班要求與平時一樣。行政人員和後勤人員須遵守時間安排,做好來訪來電的接待工作,巡視校園,並做好詳細記錄。

6、節日由保安和行政人員值班。要求同暑期值班。

7、特殊時期全部人員值班。根據需要,必須住在學校的就必須住在學校,根據不同的情況制訂不同的值日方式。

泥城國小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12

一、行為準則

1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要保持室內的清潔衞生,不準在監控室內存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3嚴禁在監控室內吸煙、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

4值班人員嚴禁酒後上崗、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堅持對系統設備的日常維護,保持系統設備的清潔;

6注意防潮、控制恆温,經常檢查各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二、管理準則

1要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並按要求填寫好值班日記,交接班時,須將當班

2情況和未盡事項交代給下一班;

3不得擅離崗位,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

4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5接值班電話時必須文明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向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或保衞處領導報告;

6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7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

8不得擅自複製、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9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10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

11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製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三、保密準則

1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經保衞人員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2未經保衞處領導批准,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置。

3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範圍、監控設備的佈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調用;

5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數據、資料、發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保存,並打印、分類裝訂成冊歸檔保存,未經領導批准不準泄露。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行,根據上級安全保衞工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證學校上下聯絡暢通,下情及時上達,上情及時下傳,及時掌握校內外動態,提高辦事效率,為學校發展服務。

2、值班工作的任務:

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確保週末、節假日、晚間有專職人員值班;負責上下公務電話聯繫;處理急文要電和突發事件;辦理重要內外活動報告、主要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報告;受理領導交辦事項。

3、值班工作處理問題的原則:

(1)嚴肅認真,迅速準確,實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屬應該辦理的,要及時辦理,較大的事項應及時向領導彙報。

(3)各種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突發事件,按照預案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記錄。對來往的電話、接待的公務、校內情況和領導交辦的事項等,要在《值班記錄》上認真記錄。記錄應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通順,字跡清晰。對來電的重要情節,應逐句核實。

(2)彙報請示。對上級機關的電話指示、通知應填寫《電話記錄》,並根據規定程序辦理。遇有突發性事件,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並按值班領導指示,抓緊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3)督促催辦。對重大、緊急事項的辦理情況,承辦部門要及時彙報辦理結果,值班人員也應督促催辦,並將瞭解的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5、值班工作人員守則:

(1)值班人員,採用專職和中層幹部輪流值班相結合,休息日和國定節假日白天由學校安排人員輪流值班,並有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熟悉學校日常工作,會熟練使用所配備的各種通訊工具和辦公自動化設備。

(3)承辦值班工作事項,必須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報告、有登記、有落實、有反饋,特別是對領導交辦的事項,要認真及時地辦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實處。

(4)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值班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離開值班崗位,應由其他值班人員替班,並報值班領導同意。

(5)工作要勤勤懇懇,埋頭苦幹,任勞任怨,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遇到突發事件,要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精神。

(6)對經辦的事要認真負責,一絲不苟。對受理的工作要迅速準確地完成,注重質量,講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積壓,不遺漏,避免差錯。

(7)處理重大突發事件,要反映靈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準確。

(8)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則,不準向無關人員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機密事項。

6、值班工作領導:

(1)為加強對值班工作的領導,學校要有一位領導分管值班室工作,並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實”(值班人員、時間、地點、電話和制度落實)。

(2)建立領導幹部值班制度。在節假日,領導值班應排出名單和值班地點、聯繫電話、傳呼或手機號碼。遇有突發事件,各級領導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認真進行應急處理,值班領導特別要堅守值班崗位,落實防範措施,組織搶險救災工作,保持上下聯繫,及時掌握全面情況。如發生通訊中斷,與上級失去聯絡時,應採取應急措施,主動派人及時向上級請示彙報。

(3)要從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值班幹部,讓他們參加必要的會議和閲讀有關文件,儘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實際困難,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並使值班人員既相對穩定,又及時交流。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14

一、學校必須成立“營養餐”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或總務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班主任老師、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領導小組對食堂的財務、經營情況、飯菜的質量、衞生安全、服務態度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每學期至少要召開1次會議,聽取學生、學生家長和教師提出的意見,並將合理化建議提交學校行政會研究落實。

二、學校食堂一律由學校集體管理,不準個人承包或變相承包。

三、學校食堂應遵循零利潤的原則,學生“營養餐”只能將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納入成本核算,燃料費、從業人員工資、廚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納入成本。做給學生的飯菜要確保數量和質量。

四、學校應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設立獨立的“營養餐”專賬,並納入學校財務核算。

五、學生“營養餐”補助款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或學生家長,應由學校統一管理,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支出。

六、學校應設立“營養餐”公示欄,將 “營養餐”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七、學校應加強飲食從業人員管理,定期進行業務知識、業務技能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培訓。

八、學校不準購買四季豆、野蘑菇、發芽的馬鈴薯給學生食用。

一律杜絕涼拌菜。

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

服從學校規章制度 篇15

為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衞生,培養全校師生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同一位置設置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置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房內,統一由學校安排指定運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總務處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到花圃填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7、建築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學校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蔘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物質保障。

3、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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