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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精選5篇)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精選5篇)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

為規範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精選5篇)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温度應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裏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温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保存。

四、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後及時冷藏,並標註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製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

六、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後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後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乾淨。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淨。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衞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2

一、員工須持有效《健康證》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

二、養成良好個人衞生習慣,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髮勤更衣,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崗或返崗前必須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對食品咳嗽、打噴嚏等有礙食品衞生的行為。班前班後搞好各自崗位衞生工作。

三、天花板、牆壁、各種管道表面無破損、無油污、無黴點,通風良好。地面平整乾爽,無雜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的地面),下水道通暢。地面、溝渠、櫃內、櫃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蒼蠅及昆蟲活動。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應有蓋並蓋好,無破損無溢漏,桶蓋與外壁應保持清潔。

四、細加工員工,加工前應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或使用。加工後清洗枱面工用具,刮洗好後的砧板應豎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櫃內。

五、配菜員工,檢查已加工好的原料,不新鮮,有異味不得進行配菜。配菜碟要乾淨,配菜碟應與客人進餐用的餐具不同。

六、放入餐具保潔櫃內的消毒餐具要進行驗收,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應退回重新洗消。

七、烹調時注意原料的種類、性質、厚薄和數量,必須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應做到一洗(洗乾淨)、二浸(水中浸泡30分鐘)、三燙(開水燙後棄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殘留的農藥引起食物中毒。

八、配餐應在專用配餐間內進行,配餐間內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準存放任何雜物及私人物品。大型宴會、酒會時要留樣觀察72小時以上。

九、雪櫃(冰箱)要有專人負責,食品擺入有序,烹調間內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應的功能專間內雪櫃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與原料分開存放,並在櫃門上註明相應標識。半成品存放時注意加蓋封包。雪櫃內架、櫃內底、櫃門等各種應定期及時清洗保持潔淨,雪櫃內不得有異味。

十、所有工用具應保持潔淨,下班時定點擺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3

烹調加工是食品銷售前的最後一道工序,因此對環境衞生、加工場所、用具、容器都有較高的要求,具體規定如下。

一、餐廳應有專用烹調間,暫時不具備條件的,設置相對獨立的烹調區域。

二、為避免粉塵污染食品,中心規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統一使用燃氣灶具。爐灶上方要有排煙排氣設備,且與爐灶匹配合理,保持設備運轉良好,並與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枱(架)要美觀實用、擺放合理,符合烹調加工的需要,並且易於清掃和洗滌。配置兩個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於洗滌烹調用具和容器; 設有流水的專用從業人員洗手池,並有明顯標記,嚴格區別使用。

四、烹調用具和供餐用具要標誌明顯,定位存放,分開使用。配備足夠數量的保潔櫃,用以保存洗滌、消毒過的器具,防止鼠類、昆蟲造成二次污染。

五、配備的冷藏、冷凍設備,要求設備完好,運轉正常。其外部要有明顯的温度顯示裝置,櫃內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凍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櫃內清潔,結霜厚度不得超過1釐米;櫃內冷凍(冷藏)物品不得超過櫃內容積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時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水產品要分類擺放,不允許混放,更不允許直接疊壓擺放。

六、在入口處設置寬敞的更衣室,準備乾淨整潔的工作衣帽,供從業人員使用,從業人員必須更衣後方準進入烹調場所。

七、閒雜人員嚴禁進入烹調場所。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4

一、加工前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燒烤。

二、食品充分加熱,其中心温度不低於70攝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內生,烘烤食品受熱均勻。

三、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攝氏度或低於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

五、剩餘食品及原料應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衞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六、隔頓、隔夜、外購熟食回鍋燒透後再供應。

七、灶台、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應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千淨、灶上、下地面應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衞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九、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油煙機罩。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5

一、烹飪人員(廚師)要嚴格檢查待烹飪加工食品原料的衞生質量,發現有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絕不烹製。

二、加工食品時要充分加熱,燒熟煮透,不得只講食品顏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內生。菜餚着重體現菜品特色,感觀性強,做到可口易於消化。

食堂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食品一定要煮爛、煮透,確保食品衞生安全。

肉類食品烹調後應無血、無毛、無污物、無腥味、無異味,嚴防外熟內生。

三、烹調好的菜、加工後的熟製品必須使用清潔、經消毒過的菜盆、瓢、碗、盤等專用容器盛裝,並有序排放於熟食台。

烹調後的菜必須與食品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未經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應後剩餘的食品必須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成品、半成品與原料、生食品與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須經高温徹底加熱,在經過試嘗後、確認感觀無異樣、無異味後方可出售。

六、烹飪加工工作結束後,調料容器要加蓋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衝洗乾淨。隨時保持操作間清潔,無油垢。地面無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沖洗乾淨。

七、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衞生要求做好個人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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