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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規章制度表(精選3篇)

員工規章制度表(精選3篇)

員工規章制度表 篇1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員工規章制度表(精選3篇)

2.考勤範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衞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衞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

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説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衞。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 工 天 數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衞後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衞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温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温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 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温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温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衞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年2月9日修訂,**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員工規章制度表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考核目的

1. 促進部門各級人員的溝通和交流,增強部門凝聚力。

2. 促進部門建立獎罰分明、職務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的人事激勵約束機制。

第二條 考核原則

1. 公開、公正、全面、客觀原則

考核標準、考核程序、考核時間、考核方式在部門內部對全體員工公開,評估者要對被評估者進行準確而客觀的評價。

2. 簡便實用,易於操作的原則

要根據不同崗位(工種)的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標準,每一項考核要量化到具體內容,並且易於操作,不能過於繁瑣。考核採用百分制打分形式。

第三條 考核結果的應用

本部門考核各級員工成績的記錄應作為升職、升級、調動、退職、核薪等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考核主體及日期

第四條 考核主體

考核實施一般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與部門綜合管理處組織,被考核者的直屬上級進行評價。

第五條 考核週期

各職能經理實行季度考核,各職能主管與其他員工一般都實行月度考核和年度綜合考核。

第六條 考核日期

1. 每週綜合管理處統一彙報各處績效指標完成情況與問題分析。

2. 月度考核在每月

3. 季度考核在每年4月日、7月10月日以及次年1月

4. 半年度績效考核在每年7月 1月

5. 年度考核應在次年1月日以前完成。

第三章 考核內容及權重分配

第七條 考核內容的確定

1. 根據部門年度戰略要求,綜合管理處在部門管理層面、各處及各個崗位之間,將戰略目標從大到小層層分解,歸納出具體部門和各個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由此構成考核內容的一部分,即績效部分,作為考核的依據。

2. 根據公司發展對員工能力和工作態度的要求,綜合管理處選取的必備工作能力和態度指標作為考核的一部分。

第八條 考核內容的組成

考核內容主要由三部門組成。

第一部分,是根據關鍵業績指標確定的績效部分,主要是對相關職位的部門以及員工業績的考核、落實和量化。

第二部分,針對其無法量化的工作能力設定不同的等級或層次進行描述。

第三部分,針對工作中體現出的不同工作態度分等級進行描述。

各部分的具體內容如下表所示:

第四章 考核辦法及考核結果應用

第九條 下列人員不參加年底考核:

1. 入職未滿半年者;

2. 停薪留職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3. 已徵召入伍者;

4. 曾受留職察看處分者;

5. 中途離職者;

第十條 考核結果依成績分下列六等。

1. 一等:100分,考績在100分,列為一等,績效工資1級。

2. 二等:90-99分,考績在90分以上未滿100分者,列為二等,績效工資2級。

3. 三等:80-89分,考績在80分以上未滿89分者,列為三等,績效工資3級。

4. 四等:70-79分,考績在70分以上未滿79分者,列為四等,績效工資4級。

5. 五等:60-69分,考績在60分以上未滿69分者,列為四等,績效工資5級。

6. 六等:60分以下,考績未滿60分者列為五等,績效工資6級。

第十一條 受獎勵或懲戒者,考績應依下列規定增減其分數:

1. 記大功1次加10分,記功1次加5分,嘉獎1次加2分;

2. 記大過1次減10分,記過1次減5分,警告1次減2分。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一等:

1. 曾受過任何一種懲戒;

2. 遲到或早退累計扣分10分以上者;

3. 請假超過限定日數者;

4. 曠工1天以上者;

5. 六個月內出現安全事故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不得列入一等至三等:

1. 在年度內曾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2. 遲到或早退累計30次以上者;

3. 曠工兩日以上者。

第四章 獎懲規定

第十四條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根據其事由、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級、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及獎勵等,並記入考績記錄。

1. 對本部門業務或技術有特殊貢獻或創新,並經採用而獲顯著績效者。

2. 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險搶救,保全本部門或公司重大利益或他人生命者。

3. 能對危害本公司產業或設備的因素防患於未然,或對其危害因素進行防護消滅,因而避

免損害者。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情節輕重程度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警告、降級等處罰,並記入考績記錄。

1. 行為不撿、屢教不改或破壞集團及部門紀律情節重大者。

2. 遇特殊危急事變,畏難逃避或救護失時,導致本部門產業或人員利益蒙受重大損害者。

3. 對可預見的災害疏於覺察或臨時急救措施失當,導致本部門遭受損害者。

4. 對本部門的重大危害,因徇私不顧或隱匿不報而怠誤時機,導致本部門遭受損害者。 第十六條 綜合管理處應於每年1月 日前將各級職員年度考勤及獎懲資料填妥。

第五章 考核申訴

第十七條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存在異議,可在考核結果公佈後兩日內向綜合管理處提出申訴請求。

第十八條 綜合管理處根據申訴事項核准申訴事宜,在收到申訴請求三日內給予申訴者明確答覆。

第六章 其它規定

第十九條 各級員工考核成績的記錄均由綜合管理處保存,除經理級以上人員,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閲。

第二十條 考績人員須嚴守祕密,並以公正、客觀的立場評議,不得泄露或徇私舞弊,違者分別懲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物流部制定,經總監及分管領導審批簽字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物流部綜合管理處。

員工規章制度表 篇3

酒店員工晉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使酒店人才管理到達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用心性和主動性,並在酒店內部構成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 規範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酒店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一) 德能和業績並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思考員工的個人素質、潛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二) 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幹者,能夠越級晉升。

(三) 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能夠沿一條通道晉升,也能夠隨着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四) 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五) 先內後外的原則。職位空缺時,首先思考內部人員,在沒有適宜人選時,思考外部招聘。

(六) 部門與行政部雙重考核的原則。

四、 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 在職工作表現優良

(三) 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技能或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和資歷

(四) 具有較好的溝通和適應潛力

(五) 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六) 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五、 晉升核定權限:

(一) 高層(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長提議,經集團董事會核定;

(二) 部門總監由分管副總經理初審、提議,經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三) 中層(包括:部門正副經理)由主管副總初審、提議,總經理辦公會核定;

(四) 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初審、提議,主管副總核定;

(五) 基層(領班)由部門主管提議,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共同按規定程序考核,行政總監批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高層的晉升工作由集團行政部負責組織。部門總監(含)以下的員工晉升工作由酒店行政部組織、並負職責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佈等業務運作。各用人部門負責向行政部推薦貼合晉升條件的員工,並配合行政部進行晉級員工的具體考核工作。

第二章 員工的晉升通道

一、 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領班或文員→部門主管→部門經理或副經理→部門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 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取或酒店安排的第一份工作不必須是最適宜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能夠在公司內重新選取安排,如客房到前廳,再晉升為某一管理職位;

第三章 員工晉升管理

一、 晉升時機:

(一) 根據酒店及部門經營管理的需要,對貼合某管理崗位的員工或部門申請晉升的員工由行政部組織,由相關領導對該員工的晉升進行考核。

(二) 某管理崗位職務出現空缺時,若已有具備晉升條件的適當人選,可依本辦法按程序辦理晉升。

二、晉升程序

(一) 主管以上人員的晉升由行政部組織,高層或董事會審定

1。 確定擬提升職位

2。 推薦適宜人選

3。 晉升考核

由擬提升崗位的主管上級負責對當事人進行晉升考核,考核資料主要包括:

(1) 現工作崗位的表現、業績;

(2) 是否貼合擬任職崗位的條件;

(3) 管理方面的潛質;

(4) 職業規劃是否與酒店發展吻合;

(5) 職業素養是否到達新崗位的要求;

4。 決定人選

經相關領導考核,批准後決定是否晉級;並由對應的領導簽發任命通知,由行政部下發各部門。

5。 任職培訓及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理解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理解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 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二) 基層員工的晉升程序

1。 確定擬提升職位(部門)

2。 推薦適宜人選(部門)

3。 晉升考核

酒店行政部根據職位要求,對所有人選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對於審查貼合條件的,組織用人部門及其他相關人員對其按照擬任職崗位要求進行考核。 填寫《員工晉升綜合素質與潛力考核表》

4。 決定人選

行政部彙總考核結果,經與用人部門經理討論後決定最後人選,由行政部總監簽發任命通知。

5。 任職培訓試用

經批准晉升後,員工需理解新崗位的任職培訓,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任何晉升新職務的員工,都將理解兩個月的試用考核,所有薪酬按本崗位試用期的標準執行。試用滿兩月經實際工作考核能勝任者將轉正,並享受正式職務的薪酬待遇;不能勝任者,退回原崗位或由酒店按需要按排到其它適合的崗位。

6。 重籤聘用合同

考核合格同意轉正,重新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為二年,聘任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晉商國際大酒店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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