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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

實習生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

實習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1

實習是臨牀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理論聯繫實際,掌握專業基本技能,為今後更好地工作打好基礎的過程。為了加強對實習人員的管理,結合我院實際,特規定本管理規定。

實習生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篇)

一、實習人員接收

(一)醫院接收全國範圍內大中專醫學院校全日制學生。學歷要求:原則上醫療專業本科以上;醫技專業大專以上;護理專業中專以上。

(二)實習人員的接收工作由醫務科根據有關科室的接收計劃和醫院的後勤保障能力統籌安排。

(三)實習院校在實習前2個月,須將實習計劃、實習大綱和實習人員名冊一式2份交至醫務科。醫務科會同護理部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輪轉安排表,交有關科室帶教負責人。任何科室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改變計劃。

(四)零散實習人員應填寫《醫院實習人員申請表》,加蓋申請人所在院校公章,連同本人身份證、學生證複印件郵寄至醫院醫務科。醫務科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者,由醫務科發出接收函。

(五)所有實習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報到,報到時必須持有以上相關證件及3個月內全身健康體檢證明。

(六)實習費用須在報到時在財務部一次性交清。中途退學或被終止實習者,不予退款。拖欠費用者,不再接收其所在院校其他實習人員。

實習費用標準:臨牀醫療600元/人;護理、醫技600元/人;實習期限:8~12個月;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對於有住宿困難的人員可協助其安排宿舍。

二、實習人員管理

(一)各科室應設專人(中級職稱以上人員)負責實習工作,切實關心實習人員的學習、工作、生活,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各科室根據本科室具體情況及實習人員要求制定培養計劃,講課計劃,帶教計劃,並於新生報到後上報醫務科。

(二)實習人員必須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醫德規範、勞動紀律,服從分配,不得自行調換實習科室,不得擅自延長實習時間。注意着裝整齊、舉止端莊。如實習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將視其情節給予適當教育,直至終止實習的處理。

(三)實習人員應明確職責,對臨牀各項工作均要認真負責,以避免各種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如在實習期間發生因工作不負責,粗心大意,造成醫療設備、儀器、器材的損壞,按規定賠償損失。

(四)實習期間原則上無假期。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必須經實習人員所在院校同意並提供給醫院書面證明材料,報醫務科批准備案後方可休假。

三、實習人員鑑定

(一)每實習完一個科室,出科前由帶教老師進行考評,寫好個人鑑定。

(二)實習人員實習期滿後,由醫務科和護理部給予綜合鑑定。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醫務科負責解釋。

實習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2

1、凡來我院參加工作的外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等必須向醫院保衞科進行申報登記

2、在申報登記時,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或單位有效證件,本人像片一張。

3、為加強對外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等治安工作的管理。凡來院工作的外用工,必須由單位或個人擔保;進修生、實習生由醫院科教科負責進行登記,其中一份登記表交保衞科備案。

4、擔保人(單位)必須為自己所介紹的外用工、進修生、實習生等承擔政治、刑事、治安等方面的責任。

5、外用(包)工、進修生、實習生等與在職員工一樣,必須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制度,自覺維護醫院工作秩序和社會信譽。如有違章、違法行為者,參照本院各項管理制度,同等處罰,對治安保衞工作不利者予以辭退。

實習生管理規章制度 篇3

凡來院實習的實習生,統一崗前培訓後進入實習崗位,為加強實習生隊伍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實習生管理要求:

1、實習生應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實習生進科要持科教科(護理部)實習通知單,按規定時間和人數進入臨牀科室實習,實習期滿要進行鑑定,按時辦理離科手續,實習生不能私自延長實習時間。

2、服從醫院和科室的領導,積極參加醫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公益勞動以及其他服務性工作。

3、端正實習態度樹立以病人為中心,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理念,語言文明,舉止得體,不允許與患者發生爭吵,有問題向帶教老師反映,培養良好的醫德醫風。

4、實習生在實習期間,要求着裝整潔,佩戴胸卡,保持工作環境的安靜。

5、實習生必須嚴格按實習輪轉計劃實習。如有特殊情況需換科實習,應與科教科(護理部)聯繫,不得自行換科實習。

6、實習生在科室實習期間,直接服從科室管理,必須遵守醫院和科室的各項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每天應提前到達工作崗位,主動做好準備工作。上班時間應堅守崗位,不做與實習無關的事,不看與實習無關的書。上班時間不穿硬底高跟鞋、拖鞋,不穿奇裝異服,不得濃粧豔抹,不戴耳環、戒指。不準穿工作服到餐廳、到醫院外,工作時間請把手機調成震動,不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離開病房時應先請示帶教老師。

7、嚴格執行各項醫療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核心制度中“查對制度”,防止醫療差錯事故的發生。對學生超越老師的`指導進行診斷、治療性操作而發生差錯時,要作書面檢查,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如發生事故,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外,將停止實習,退回學校處理。

8、愛護實習單位各種醫療、教學儀器,未經帶教老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種設備,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避免發生誤會和糾紛。

9、不論白班、夜班或休息,醫院和科室組織的大講課、實習生小講課、査房等各項教學活動都要積極參加。實習期間要做到四勤(腦勤、口勤、手勤、腿勤),在病房保持三輕、一靜(説話輕、走路輕、動作輕、保持病房安靜)。

10、尊重老師,同學之間要互諒互讓團結協作。嚴格遵守請消假制度。

11、遵守作息時間,晚間外出不得超過22:00,不準在外留宿,不準帶男同志到宿舍閒談。為了安全起見在宿舍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等,如發現將沒收並罰款100元。

12、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潔、整齊,不亂扔垃圾,每日安排輪流衞生值日,由宿舍長檢查,每週組織衞生大掃除一次。

13、實習生一般實行8小時上班制,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按醫院及科室規定執行。

14、按時參加出科考試,及時填寫實習鑑定、評教評學表。

二、實習生休假、請假相關規定及缺勤相應處理

(一)節假日

凡屬法定假日,均按醫院各科室規定,節假期間,原則上在醫院休息,若確需離開醫院,需向醫院科教科(護理部)説明原因,並寫出書面請假申請,若無執行此手續,所出現一切後果由實習生本人承擔。

(二)請假規定

1、因病或有事請假,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由本人書寫請假申請,實習組長證明,向醫院科教科(護理部)請示批准手續。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請人或利用通訊工具間接請假,更不允許未經准假而擅自離開醫院。

2、請假手續

(1)因急病缺勤,可由組長代呈報告。

(2)慢性疾病或因事請假,必須先經批准假後始得離開工作崗位。

(3)請假應有書面申請,病假應有疾病證明書(需縣級醫院及以上)。

3、病事假審批權限2天以內給所在科室帶教老師和科主任請假,寫請假申請條簽字,科室保管,月底交科教科(護理部);超過2天,有組長、帶教老師、科主任簽字的請假申請條交科教科(護理部);請假超過1周,應有學校開具的相應證明。如果私自不到曠工超過3天,醫院將停止實習,退回學校。帶教老師個人無權批假。

4、一週以上病事假(包括專接本學習)的處理:學校開具的相應證明,學校批准假,請假期間,一切責任與醫院無關。

5、缺勤處理

缺勤的認定:在實習期間內,凡未經本人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離崗者,均視為缺勤,一天以6課時計算,缺勤情況在實習期間統一上報學校實習處。超過3天,醫院將停止實習,退回學校。

6、請銷假辦法

(1)請假獲准後,應將准假單交科教科(護理部),方可離院。

(2)假若返院後,應及時到科教科(護理部)銷假,不得過期而歸,過期按缺勤處理。

(3)節日(包括春節)離開醫院,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

三、實習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實習報到與結束時,按時做好宿舍交接用具清點,清潔衞生等工作,若發現門、窗、桌、椅、櫥櫃等設施損壞,必須立即向科教科(護理部)報告,否則,修理費用有實習生自行負責。

(二)平時愛護宿舍內各種用品設施,不得損壞,若有損壞,由損壞者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實行宿舍輪流值日製度,保持宿舍整潔。

(四)不準在宿舍內亂裝開關,亂接電線,不準燒電爐。

(五)不準私留親友及外人在宿舍住宿。

(六)不準在宿舍內打鬧,喧譁,酗酒,打麻將。

(七)嚴格遵守實習單位有關宿舍管理與規定。

(八)實習生必須入住所在實習單位安排的宿舍,不得擅自在外租房。否則,實習期間因宿舍安全問題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實習生本人承擔。臨城縣實習生需在家住宿者,需向醫院科教科(護理部)提出申請,並簽寫醫院外住宿安全協議書,向學校實習處備案。

(八)嚴格遵守其他有關宿舍管理與規定。

四、安全問題

1、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錢和物。

2、最好在醫院餐廳用餐。

3、上街購物,最好結伴去。

4、晚上儘量不要外出。有事需外出者,與宿舍長説明去向,儘早返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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