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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1篇)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1篇)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並進行登記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1篇)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每個樓層配有兩個消防栓,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並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課或最後一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生物科老師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台時進行登記,並嚴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規程。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2

1、臨牀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國家頒佈的法令、法規、保障工作人員、病人和進入臨牀實驗室人員的安全,保證儀器設備、有毒和易燃、易爆試劑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和條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員須穿工作服,必要時穿隔離衣、防護鞋,戴口罩、手套和護目鏡。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採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採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無菌物品如棉籤、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6、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按醫療垃圾處理。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非打印化驗單要消毒後發放。

8、保持室內清潔衞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消毒處理,防止擴散。

9、菌種、毒種按《傳染病防治法》進行管理。

10、對劇毒化學物品,壓力設備和貴重儀器責任到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證實驗室電、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爐時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電高壓消毒鍋時,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注意防盜。

12、使用強酸、強鹼、腐蝕、有害、易燃、易爆品時,應在適當的環境中正確操作,防止腐蝕、灼傷、中毒、水災和爆炸等事件的發生。

13、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以外事故,如發生醫療暴露等事件,要嚴格按照醫院制訂的預案進行,不得延誤。

14、保護好防火設施,保持應急通道暢通,便於火警時人員安全撤離。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分子生物實驗室主要進行與分子生物學密切相關的實驗,其它實驗應在預防醫學實驗教學中心的相關實驗室進行。

二、實驗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儀器設備運行記錄制度,記錄儀器運行狀況、使用時間及使用人員等。發現儀器有故障,須立即向管理教師報告,嚴禁擅自處理、拆卸、調整儀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經發現將給予嚴重處罰。儀器用後切斷電源,各種按鈕回到原位,並做好清潔工作。

三、實驗區域按實驗內容相對固定,嚴禁隨意更換實驗區域。實驗室公用物品用完之後按原樣放回,不得擅自借出或帶出到其它實驗室。不得私自配製實驗室各房門、抽屜、櫃子鑰匙,不得私自在實驗室內安裝其它設備。

四、實驗人員在整個實驗過程中必須穿着實驗服,無特殊原因不允許穿着涼鞋,短褲或短裙。

五、如無特殊實驗要求,除接觸有毒、有害的試劑、樣品以外,勿佩帶實驗手套,以防交叉污染。禁止用接觸過有毒有害試劑或樣品的手套觸摸實驗室內公共區域的一切物品。

六、分子生物學實驗中使用的試劑有些對人體有較大危害的,應特別注意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避免污染環境。所有物品再利用或丟棄前均須確保其對人體和環境的無毒害性。

七、實驗後請自覺整理好實驗物品,清潔枱面,隨時保持實驗區域的整潔衞生,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洗手,並脱下實驗服。離室前檢查電源、水源是否關好,嚴防差錯事故。

八、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進食,聽音樂等可能對實驗研究及儀器性能造成影響或與實驗無關的一切活動。

九、所有實驗人員須遵守實驗室衞生值日的安排,定期值日,保證實驗室衞生,發現任何安全隱患請及時聯繫管理教師。

十、實驗室、儀器及藥品的其他使用規定請參照相關規定。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後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准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准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做好顯微鏡的防黴、剝製標本的防蛀,浸製標本的防凍等工作。

八、按實驗聯繫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生物實驗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塵、防潮、防黴、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室正常運行。

三、儀器、設備及時入庫,做好登記、編號、分類、存放等事宜,使賬物相符,賬目清晰。

四、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妥善保養設備,及時更新儀器,實驗室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

五、凡需借用儀器設備,必須辦理借用手續,按期歸還,按照出借制度執行。

六、學生進入實驗室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室內安靜。

七、實驗前對照實驗要求,認真檢查儀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實驗過程中,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要求嚴格遵守操作細則,並保持良好的上課紀律。如實記錄實驗數據,仔細觀察,準確填寫報告。

八、實驗完畢,做好清潔工作,保持枱面整潔,在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垃圾丟入垃圾桶,填好《實驗使用記錄》,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實驗室管理制度

1.實驗室應制定儀器配備管理、使用制度,藥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並根據安全制度和環境條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員應嚴格掌握,認真執行。

2.進入實驗室必須穿工作服,進入無菌室換無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實驗室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實驗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試劑定期檢查並有明晰標籤,儀器定期檢查、保養、檢修, 嚴禁在冰箱內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種器材應建立請領消耗記錄,貴重儀器有使用記錄,破損遺失應填寫報告;藥品、器材、菌種不經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轉讓,更不得私自拿出。

5.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進餐、會客、喧譁,實驗室內不得帶入私人物品,離開實驗室前認真檢查水電,對於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蝕的物品和廢棄物品應按有關要求執行。

6.負責人嚴格執行本制度,出現問題立即報告,造成病原擴散等責任事故者,應視情節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儀器配備、管理使用制度

1.食品微生物實驗室應具備下列儀器:培養箱、高壓鍋、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厭氧培養設備、顯微鏡、離心機、超淨台、振盪器、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烤箱、冷凍乾燥設備、勻質器、恆温水浴箱、菌落計數器、生化培養箱,電位 pH計、高速離心機。

2.實驗室所使用的儀器、容器應符合標準要求,保證準確可靠,凡計量器具須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方能使用。

3.實驗室儀器安放合理,貴重儀器有專人保管,建立儀器檔案,並備有操作方法,保養、維修、説明書及使用登記本,做到經常維護、保養和檢查,精密儀器不得隨意移動,若有損壞需要修理時,不得私自拆動、應寫出報告、通知管理人員,由經理同意填報修理申請、送儀器維修部門。

4.各種儀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畢後要立即切斷電源,旋鈕復原歸位,待仔細檢查後,方可離去。5.一切儀器設備未經設備管理人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後按登記本的內容進行登記。

6.儀器設備應保持清潔,一般應有儀器套罩。

7.使用儀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對違反操作規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儀器械損壞,要追究當事者責任。

三、藥品管理、使用制度

1.依據本室檢測任務,制定各種藥品試劑採購計劃,寫清品名、單位、數量、純度、包裝規格,出廠日期等,領回後建立賬目,專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並清點剩餘藥品。

2.藥品試劑陳列整齊,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風乾燥,瓶簽完整,劇毒藥品加鎖存放、易燃、揮發、腐蝕品種單獨貯存。

3.領用藥品試劑,需填寫請領單、由使用人和室負責人簽字,任何人無權私自出借或饋送藥品試劑,本單位科、室間或外單位互借時需經科室負責人簽字。

4.稱取藥品試劑應按操作規範進行,用後蓋好,必要時可封口或黑紙包裹,不使用過期或變質藥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1.根據測試項目的要求,申報玻璃儀器的採購計劃、詳細註明規格、產地、數量、要求,硬質中性玻璃儀器應經計量驗證合格。

2.大型器皿建立賬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損壞後隨時填寫損耗登記清單。

3.玻璃器皿使用前應除去污垢,並用清潔液或2%稀鹽酸溶液浸泡24 h後,用清水沖洗乾淨備用。

4.器皿使用後隨時清洗,染菌後應嚴格高壓滅菌,不得亂棄亂扔。

五、安全制度

1.進入實驗室工作衣、帽、鞋必須穿戴整齊。

2.在進行高壓、乾燥、消毒等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現場,認真觀察温度、時間,蒸餾易揮發、易燃液體時,不準直接加熱,應置水浴鍋上進行,試驗過程中如產生毒氣時應在避毒櫃內操作。

3.嚴禁用口直接吸取藥品和菌液,按無菌操作進行,如發生菌液、病原體濺出容器外時,應立即用有效消毒劑進行徹底消毒,安全處理後方可離開現場。

4.工作完畢,兩手用清水肥皂洗淨,必要時可用新潔爾滅、過氧乙酸泡手,然後用水沖洗,工作服應經常清洗,保持整潔,必要時高壓消毒。

5.實驗完畢,即時清理現場和實驗用具,對染菌帶毒物品,進行消毒滅菌處理。

6.每日下班,尤其節假日前後認真檢查水、電和正在使用的儀器設備,關好門窗,方可離去。

六、環境條件要求

1.實驗室內要經常保持清潔衞生,每天上下班應進行清掃整理,桌櫃等表面應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無塵,杜絕污染。

2.實驗室應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實驗室外及個人物品、儀器等,實驗室用品要擺放合理,並有固定位置。

3.隨時保持實驗室衞生,不得亂扔紙屑等雜物,測試用過的廢棄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內,並及時處理。

4.實驗室應具有優良的採光條件和照明設備。

5.實驗室工作台面應保持水平和無滲漏,牆壁和地面應當光滑和容易清洗。

6.實驗室佈局要合理,一般實驗室應有準備間和無菌室,無菌室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如安裝空調設備及過濾設備,無菌室內空氣測試應基本達到無菌。

7.嚴禁利用實驗室作會議室及其他文娛活動和學習場所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目的

規範實驗廢棄物的管理,維護正常的檢驗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避免或減少實驗室內感染或潛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對實驗室工作人員、環境和公眾造成危害。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物安全實驗室產生的實驗廢棄物的管理和處置。

3.定義

3.1醫療廢物

指醫院實驗室在進行相關的實驗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廢物包含實驗廢棄物。

3.2實驗廢棄物

指醫院生物實驗室在實驗活動或實驗活動有關的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棄物。實驗廢棄物屬於醫療廢棄物。

4 職責

4.1總務科負責中心實驗廢棄物的管理。

4.2實驗室生物安全員負責組織檢查本科室實驗廢棄物消毒、處理工作。

4.3實驗工勤人員負責實驗內實驗廢棄物的消毒、處理工作。

4.4醫院廢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員負責責任範圍內實驗廢棄物的收集、運送、消毒、貯存,並負責貯存設施、設備和運輸工具的維護、消毒及處理。

4.5實驗室生物安管理小組負責實驗廢棄物處置工作的監督檢查。

5.管理規定

5.1實驗廢棄物處理應遵循《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標》、《醫療廢物管理條件》、《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等相關法規要求,按照“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原則進行妥善處理。

5.2醫院廢物回收中心負責中心實驗廢棄物管理,科室負責任範圍內的實驗廢棄物管理,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實驗廢棄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

5.3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實驗廢棄物,並按照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類別分別放置於防滲專用包裝容器(袋)或者防鋭器穿透密閉容器(可以是廣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紙盒等)內。

5.4感染性、病理性、損傷性實驗廢棄物放入包裝容器後不得取出。

5.5嚴禁使用破損的包裝容器,嚴禁包裝容器超量盛裝,達到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5.6操作、搬動或送過程中發現容器有破損、滲漏等情況,應立即採取重新封裝等措施並作相應消毒處理。包裝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5.7實驗廢棄物的容器外表面應有生物危險警示標誌和中文標籤,標籤內容包括:實驗廢棄物產生機構名稱、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物別説明等。

5.8 潔淨的破損手套、口罩、帽子、隔離衣、廢物包裝容器等,不得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應與實驗廢棄物一同處置。

5.9嚴禁將實驗廢棄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5.10實驗廢棄物中含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棄物,應先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劑處理後,再按照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5.11應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中心實驗廢棄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運送工具使用後應當在中心內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清潔,指定專人負責。

5.12嚴禁在貯存設施以外堆放實驗廢棄物;不得露天存放實驗廢棄物。

5.13設專人管理實驗廢棄物暫存設施和設備,配備適宜的防護用品和器材,並定期的消毒。對接收的實驗廢棄物進行核查、登記並做好有關的交接記錄。

5.14實驗廢棄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宜超過2天,冷凍貯存時間不宜超過7天。

5.15從事實驗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管理等工作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知識、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持證上崗。

5.16從事實驗廢棄物運送、貯存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必要的防護;並進行必要的體檢和免疫接種。

5.17在進行實驗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時使用的個體防護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隨意丟棄,應作為實驗廢棄物處置。

5.18發生污染事故時,應及時報告,並及時採取消除污染和影響的措施。

5.19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實驗廢棄物在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之前,必須在實驗室內進行壓力蒸氣滅菌,並放置化學指示條監測滅菌效果。

6.處理要求

6.1處理原則

6. 1.1科室應指定人員定時負責危險性廢棄物收集、運送工作。有特殊需求應及時報辦公室,安排適宜的收集頻率和實踐,提供必要設備、特定容器和標識方式等。

6.1.2實驗室內和實驗台上必須設置收集實驗廢棄物的容器,建議使用塑料容器。

6.1.3清除污染的首選方法為壓力蒸汽滅菌。需要進行壓力蒸汽滅菌的實驗廢棄物,應放置在無滲漏、耐壓力蒸汽並能夠被蒸汽穿透的包裝容器中。滅菌處理後,用專門運輸工具運送至暫存地點。

6.1.4使用消毒液消毒實驗廢棄物時,應使其與廢棄物充分接觸,不能有汽泡,不能有氣泡阻隔,並保證足夠的作用時間。

6.1.5使用週轉箱運送實驗廢棄物時,週轉箱應加蓋、密閉。運送實驗廢棄物的週轉箱應能夠防滲漏、遺撤,使用後應進行清潔、消毒。

6.1.6記錄實驗廢棄物處理情況並存檔備查,處理記錄必須保存3年。

6.2處置程序

6.2.1感染性實驗廢棄物及處理辦法

① 感染性實驗廢棄物包括培養基、標本和菌(毒)種保存液、血液、血清、臨牀標本,用過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過的試管、吸管、移液器吸頭,用過的一次性實驗用品及實驗器械等攜帶或可能攜帶病微生物的實驗廢棄物。

② 感染性實驗廢棄物應進行蒸汽滅菌或放入浸入有效氯含量不低於20__mg/L消毒劑中浸泡4小時;進行壓力蒸汽滅菌處理的,應在包裝外粘貼指示標記(以便分辨是否經過高壓),標明壓力蒸汽處理要求及實驗廢棄物處理責任人姓名(實驗室內高壓消毒者可以省去此步驟)。滅菌或消毒處理後再使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誌及中文標籤,運送至暫存地點貯存。

6.2.2 損傷性廢棄物及處理辦法

① 損傷性廢棄物包括採血針、採血器、試驗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能夠刺傷或割傷人體的廢棄的實驗利(鋭)器。

② 所有損傷廢棄物(不論利器是用做感染性實驗還是非感染性實驗)都必須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專用盒裏(可以使廣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紙盒等),容器裝滿3/4後封蓋,(先進行壓蒸汽滅菌處理),再使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誌及中方標籤,運送到暫存地點貯存。

6.2.3 藥物性廢棄物及處理方法

① 藥物性廢棄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診斷試劑、血液製品等。

② 少量的藥物性廢棄物可以按感染性廢物處理。大量藥物性廢棄物,使用防滲漏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誌及中文標籤,運送至暫存地點貯存。

6.2.4化學性廢棄物及處理方法

① 化學廢棄物是指需廢棄的具腐蝕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學性試劑或化學消毒劑等化學物品。

② 強酸、強鹼等腐蝕性廢液應分開收集,在質量監督員監督下及時進行中和處理後排放下水道;對低濃度的酸、鹼廢液,可以用大量清水“無限稀釋”後排放放下水道。具有放射性物質的診斷試劑,原則上確保消除生物危險後,再按按試劑説明妥善處理。對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學物品,儘可能正確詳細標示內容物和組成成分,運送至指定的暫存在點貯存。

6.2.5 實驗廢棄物的處置

醫院廢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員及時將集中的實驗廢棄物,交由有資質的醫療廢物處理單位處置,並做好廢物交接記錄。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實驗前必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驟,掌握基本原理。

二、進入實驗室後按編位就座,未經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儀器和試劑。

三、保持實驗室內肅靜、整潔,注意通風換氣。不準打鬧喧譁,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

四、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五、實驗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特殊情況應立即報告教師處理。

六、自己動手,親自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填寫實驗報告,不允許抄襲別人的實驗結果。

七、儀器設備不得濫用和損壞,因違章操作損壞儀器設備者照價賠償。

八、室內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帶出室外,損壞丟失儀器應立即報告教師。如有不報者,一經查出損壞加倍賠償。

九、離開實驗室前,關好門窗並把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紙等雜物放到實驗室前的垃圾箱內或者帶走。

十、實驗完畢,必須清點儀器,擺放整齊,做好清潔工作,經教師檢查後方可離開教室。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學生進入生物實驗室後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靜,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藥品。

二、注意實驗安全,進入實驗室應先熟悉本實驗室的水、電開關。若遇事故應立即採取適當措施,並報告教師。

三、使用顯微鏡時務必在教師統一安排指導下按規範進行,嚴禁私自隨意旋動、搬擰、拆卸,實驗結束後必須將顯微鏡載物台上的水用小方巾擦乾。

四、實驗室要保持清潔整齊,要經常通風及時排除有害氣體,實驗時產生的有毒有害或腐蝕性廢棄物、污水要妥善集中處理,嚴禁隨地拋棄。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者,應給予嚴肅處理。

五、愛護公物,注意節約使用藥品。遇有儀器損壞應立即報告,檢查原因並登記損壞情況,按規定賠償。

六、實驗中應保持桌面、地面、水槽、儀器整潔。實驗室所用儀器、藥品不得帶出實驗室。

七、實驗記錄要真實、準確、整齊、清楚。實驗完畢應把原始記錄交給教師審閲,要清洗好所用玻璃器皿,整理好桌面上的儀器和藥品方可離開實驗室。

八、實驗完畢,值日生整理儀器及枱面,打掃實驗室,清倒廢物,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1、生物教師、實驗員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

2、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落實指導措施。 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現意外,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現意外,責任由學生承擔。

3、學生進行實驗過程中,在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時,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者速送醫務室進行診療包紮,重者速送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並視其情節作出處理決定。

4、在使用乙醇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並採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5、在使用乙醇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醇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醇的丟失。一旦發現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成中毒事故。

6、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覆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7、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户,最後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生物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一、中學實驗教室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並制訂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二、中學生必須熟悉實驗教室的安全規則,並應嚴格遵守實驗教室的紀律。

三、中學實驗室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及時通風換氣、排除有害氣體以及實驗時產生的廢液。

四、未經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允許,任何人不得動用儀器、藥品及其它實驗材料,不得擅自拆卸儀器、設備。實驗教室的公共財產不得帶出室外。

五、實驗前,學生應按教師的要求,檢查儀器、藥品及有關實驗材料是否齊全和完好。如有缺損,及時報告。未經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批准,不得進行實驗。

六、實驗時,學生要注意人身安全,要愛護儀器設備,要節約藥品、水、電等實驗材料。

七、實驗完畢,學生應按要求整理好儀器、藥品以及其它實驗材料。儀器設備若有損壞或丟失,要及時報告任課教師,並如實驗填寫儀器報損單。任課教師與實驗教師協商後,可根據有關制度准予報損或責成賠償。

八、經任課都是允許後,學生方可離開實驗教室。

九、任課教師、實驗教師和學生課代表應按要求填寫《實驗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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