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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醫院規章制度(精選13篇)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精選13篇)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精選13篇)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1

一、醫務人員洗手的方法

××採用流動水洗手,使雙手充分浸濕;

××取適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勻塗抹至整個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縫;

××認真揉搓雙手至少15秒鐘,應注意清洗雙手所有皮膚,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縫,具體揉搓步驟為:

(1)掌心相對,手指併攏,相互揉搓;

(2)手心對手背沿指縫相互揉搓,交換進行;

(3)掌心相對,雙手交叉指縫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轉揉搓,交換進行;

(5)彎曲手指使關節在另一手掌心旋轉揉搓,交換進行;

(6)將五個手指尖併攏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轉揉搓,交換進行;

(7)7.必要時增加對手腕的清洗。

××掌心對掌心搓揉××手指交叉,掌心對手背搓揉××手指交叉,掌心對掌心搓揉

××雙手互握搓揉手指××拇指在掌中搓揉××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在流動水下徹底衝淨雙手,擦乾,取適量護手液護膚。

二、醫務人員在下列情況下應當洗手

××直接接觸病人前後,接觸不同病人之間,從同一病人身體的污染部位移動到清潔部位時,接觸特殊易感病人前後;

××接觸病人黏膜、破損皮膚或傷口前後,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傷口敷料之後;

××穿脱隔離衣前後,摘手套後;

××進行無菌操作前後,處理清潔、無菌物品之前,處理污染物品之後;

××手有可見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後。

【注意事項】

1.洗手時應當徹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縫、指關節及配戴飾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換皂液時,應當在清潔取液器後,重新更換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裝的皂液。禁止將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如使用固體肥皂,應保持肥皂乾燥,盛裝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潔。

3.手洗淨後應用一次性紙巾、乾淨的小毛巾擦乾雙手,或用幹手器乾燥雙手,小毛巾應一用一消毒。

4.手無可見污染物時,可以使用速幹手消毒劑消毒雙手代替洗手。

三、醫務人員在下列情況下應當進行手消毒

××檢查、治療、護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出入隔離病房、重症監護病房、燒傷病房、新生兒重症病房和傳染病病房等醫院感染重點部門前後;

××接觸具有傳染性的血液、體液和分泌物以及被傳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後;

××雙手直接為傳染病病人進行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病人污物之後;

××需雙手保持較長時間抗菌活性時。

四、醫務人員手消毒的方法

××取適量的速幹手消毒劑於掌心;

××嚴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驟進行揉搓;

××揉搓時保證手消毒劑完全覆蓋手部皮膚,直至手部乾燥,使雙手達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項】

1.手被感染性物質污染以及直接為傳染病病人進行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後,應當先用流動水衝淨,然後使用手消毒劑消毒雙手。

2、進行侵入性操作時應當戴無菌手套,戴手套前後應當洗手。一次性無菌手套不得重複使用。

五、醫務人員手衞生標準

不同環境下工作的醫務人員,手衞生應達到如下要求:

1、ⅰ類和ⅱ類區域醫務人員的手衞生要求應≤。ⅰ類和ⅱ類區域包括層流潔淨手術室、層流潔淨病房、普通手術室、產房、普通保護性隔離室、供應室潔淨區、燒傷病房、重症監護病房等。

2、ⅲ類區域醫務人員的手衞生要求應≤。ⅲ類區域包括兒科病房、婦產科檢查室、注射室、換藥室、治療室、供應室清潔區、急診室、化驗室及各類普通病房和房間等。

3、ⅳ類區域醫務人員的手衞生要求應≤。ⅳ類區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傳染病科及病房。

4、各區域工作的醫務人員的手,均不得檢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衞生設施和用品的配備

1、處置室、換藥室、病房等應設有流動洗手設施,手術室、產房、重症監護室等重點部門應當採用非手觸式水龍頭開關。

2、用於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應當置於潔淨的容器內,容器應當定期清潔和消毒,使用的固體肥皂應保持乾燥。提倡使用皂液。如使用固體肥皂,應保持肥皂乾燥,盛裝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潔。

3、洗手後的幹手物品或者設施應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次性紙巾、乾淨的小毛巾擦乾雙手,或用幹手器乾燥雙手。小毛巾應一用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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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衞生部預算管理醫院(以下簡稱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促進醫學裝備合理配置、安全與有效利用,充分發揮使用效益,保障醫院健康發展,根據《醫療衞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衞規財發〔x1〕24號)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醫學裝備,是指醫院中用於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等工作,具有衞生專業技術特徵的儀器設備、器械、耗材和醫學信息系統等的總稱。

第三條 醫院利用各種來源資金購置、接受捐贈和調撥的醫學裝備,均應當按照本辦法實施管理。

第四條 醫學裝備管理應當遵循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的原則。

第五條 醫學裝備是醫院各項工作的物質基礎和重要保障。醫院應當建立健全醫學裝備管理制度,加強人力配備,提高醫學裝備管理能力和應用技術水平。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實行院領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和使用科室三級負責管理體制。

第七條 醫院應當設置專門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由院領導直接負責,並依據醫院規模、管理任務配備數量適宜的專業技術人員,承擔計劃、採購、保管、維修、質控等職能。

第八條 醫學裝備工作主管院領導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學裝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權限,領導本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加強隊伍建設和工作考評,協調院內相關部門工作。

(三)對應當集體決策的重大事項,提交院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第九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主要職責包括: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完善本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本院醫學裝備配置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訂、實施等工作;

(三)負責本院醫學裝備購置、驗收、質控、維護、修理、應用分析和處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醫學裝備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關政策法規和醫學裝備信息,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六)組織本院醫學裝備管理相關人員專業培訓;

(七)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 醫學裝備使用科室主要職責包括:

(一)設有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在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科室醫學裝備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訂本科室醫學裝備購置需求計劃。

(三)配合做好醫學裝備安裝、調試、驗收、維護和建檔等工作。

(四)做好醫學裝備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證醫學裝備安全運行。

(五)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 醫院應當設立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院領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及有關科室人員和專家組成,負責對本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採購活動等重大事項進行評估、論證和諮詢。

第三章 計劃與採購管理

第十二條 醫院要注重常規醫學裝備配備,以滿足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為導向,優先配置功能適用、技術適宜、節能環保的裝備,推行資源共享,杜絕盲目配置。

第十三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根據本院功能、規模和事業總體發展規劃,科學制訂醫學裝備發展規劃,有計劃分重點逐步實施。

第十四條 使用科室提出醫學裝備年度購置需求計劃,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醫學裝備管理處室。

第十五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根據本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和年度預算,對各使用科室醫學裝備購置需求計劃進行審核,編制全院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

第十六條 單價在1萬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價格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均應當納入年度裝備計劃管理。

第十七條 單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購置計劃,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論證內容應當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會和經濟效益、預期使用情況、人員資質等。

第十八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將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提交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研究討論後,報主管院長審核並提交院務會審定。

第十九條 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應當經院務會研究批准後,方可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第二十條 醫院要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醫學裝備採購管理,建立醫學裝備採購論證、技術評估制度。

第二十一條 醫院應當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未列入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採購。因特殊情況確需計劃外採購的,應當嚴格論證審批。

第二十二條 醫院應當建立採購流程內部控制制度。紀檢、監察、審計等處室要加強對採購過程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 醫院購置醫學裝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採購。

第二十四條 國家規定須實行集中採購的醫學裝備,必須實行集中採購。

第二十五條 未實行集中採購的醫學裝備,應當首選公開招標方式採購。不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擇其他方式進行採購。

第二十六條 因突發公共事件等應急情況需要緊急採購的,醫院應當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採購預案執行。

第二十七條 採購進口醫學裝備的,應當按照《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獲得採購進口產品核准。進口醫學裝備屬於國家規定的機電產品範圍的,應當按照《進口機電產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採購醫學裝備屬於輻射源產品管理目錄的,應當取得輻射安全許可證;屬於計量產品管理目錄的,應當取得計量合格證明;屬於大型醫用設備管理品目的,應當取得配置許可。

第二十九條 醫院應當加強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採購記錄管理。採購記錄內容應當包括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原產地、規格型號、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採購日期等,確保可追溯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第三十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採購合同規範管理,保證採購裝備的質量,嚴格防範各類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第三十一條 醫院應當加強供貨商資質管理,建立供貨商評價和淘汰機制,形成合格供貨商名單

第四章 驗收管理

第三十二條 醫學裝備驗收是醫學裝備投入使用之前的

關鍵環節,醫院應當嚴格執行驗收程序,確保驗收質量。

第三十三條 醫學裝備驗收工作一般由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組織使用科室和供應商共同完成。技術複雜的醫學裝備驗收,可請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加。

第三十四條 醫學裝備驗收前,驗收工作人員應當詳細閲讀醫學裝備採購合同和相關技術資料,熟悉瞭解醫學裝備各項技術參數、性能和安裝條件。

第三十五條 對安裝機房有特殊要求的醫學裝備,應當按照安裝圖紙要求做好機房佈局改造、室內裝修、水、電、氣和防護等準備。

第三十六條 醫學裝備驗收包括到貨驗收和性能驗收。

(一)到貨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1.查驗外包裝、合同號、箱件數、收貨單位名稱、品名、貨號、批次及相關資料;

2.開箱查驗醫學裝備品名、規格、數量、外觀、技術資料、出廠日期、出廠編號等。

(二)性能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1.驗證醫學裝備功能;

2.驗證醫學裝備技術參數和性能指標。

第三十七條 醫學裝備驗收過程應當做好現場記錄,留存必要影像資料。

第三十八條 屬於國家規定商檢範圍的進口醫學裝備,到貨後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商檢部門申請檢驗。檢驗結果作為驗收工作內容和依據。

第三十九條 對醫學裝備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按照採購合同規定屬於供應商責任的,醫院應當及時辦理換貨、退貨、索賠等事宜。

第四十條 醫學裝備驗收結束,應當填寫詳細驗收報告,由各方驗收人員簽字確認,並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貨款支付和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第四十一條 醫學裝備到貨後,應當及時完成安裝和驗收。進口醫學裝備驗收應當在索賠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 質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安全意識,保證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確保在用醫學裝備狀態正常,滿足臨牀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條 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與考核制度,加強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工作,為醫學裝備臨牀使用提供技術支持與諮詢服務。

第四十四條 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分級管理、預防為主、科學規範的原則。

第四十五條 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風險管理和風險評估制度,依據醫學裝備風險級別和風險評估結果制訂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實施方案,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十六條 醫學裝備根據以下特徵劃分風險等級:

(一)功能影響:反映醫學裝備用於臨牀診療活動時對患者和使用人員健康、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

(二)物理風險:反映醫學裝備發生故障時對患者和使用人員健康、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

(三)設計屬性:反映醫學裝備自身風險屬性或生產商對維護保養的要求;

(四)故障頻率:反映既往醫學裝備發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況。

第四十七條 醫學裝備風險分為三級:

(一)I級為低風險級別,是指通過常規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發生故障不會或不易對患者和使用人員造成損害的醫學裝備。

(二)II級為中等風險級別,是指需要採取特定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醫學裝備。

(三)III級為高風險級別,是指直接與患者和使用人員生命安全相關,具有較高潛在危險,必須嚴格管理和控制風險的醫學裝備。主要包括生命支持類、植入類、滅菌類、輻射類和大型醫用設備。

第四十八條 醫院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醫學裝備質量控制技術規範。

第四十九條 醫院應當定期開展在用醫學裝備預防性維護,確保醫學裝備處於最佳工作狀態,保障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第五十條 預防性維護週期根據醫學裝備屬性、使用頻率和風險等級確定。一般II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I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年至少進行1次,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2年至少進行1次。國家規定或醫學裝備使用説明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一條 預防性維護工作內容一般包括外觀檢查、清潔保養、功能檢查、性能測試校準、電氣安全檢查和醫學裝備使用説明要求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二條 預防性維護應當由具備技術能力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供應商或委託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定期執行。

第五十三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定期對在用醫學裝備進行巡檢,及時發現問題並及時處理,防止醫學裝備故障和減少安全事件發生率。

第五十四條 醫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醫學裝備維修方式。對不同醫學裝備,可以選擇自主維修、供應商維修或第三方維修。醫院應當提高自主維修能力。

第五十五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加強維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報修後,由醫學裝備管理處室進行檢測、分析,確定維修方案並及時修復。

第五十六條 醫學裝備修復後,應當進行相應的技術指標校驗或計量檢定,確保醫學裝備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條 醫院應當優化維修工作流程,提高響應速度,縮短醫學裝備怠機時間。

第五十八條 醫院應當制訂生命支持類、急救類醫學裝備應急預案,保障臨牀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條 醫院不得使用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淘汰、報廢的醫學裝備。

第六十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如實記錄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及時整理納入醫學裝備技術檔案。主要包括:

(一)醫學裝備質量檢測原始記錄;

(二)醫學裝備計量記錄;

(三)醫學裝備預防性維護記錄;

(四)醫學裝備巡檢記錄;

(五)醫學裝備故障記錄;

(六)醫學裝備維修記錄;

(七)醫學裝備安全事件報告記錄。

第六十一條 醫學裝備使用科室應當加強在用醫學裝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日常維護保養不得替代必要的預防性維護和巡檢工作。

第六十二條 醫院應當按照客觀真實、定量為主、綜合分析和適用可行的原則建立醫學裝備使用評價制度,促進醫學裝備合理應用,提高設備購置選型的科學性,減少資源浪費。

對長期閒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在本院內調劑使用。

第六十三條 醫院應當加強對大型醫用設備使用評價工作,結合醫院實際,制訂評價考核辦法,完善評價體系。評價內容應當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4個方面。

第六章 處置管理

第六十四條 醫學裝備處置是指醫院對佔有、使用的醫學裝備進行產權轉讓或註銷的行為。

第六十五條 醫學裝備處置方式包括:調撥、捐贈和報廢報損等。

第六十六條 醫院處置醫學裝備,應當按照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處置。處置海關監管期內的進口免税醫學裝備,應當按照海關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應當予以調撥:

(一)長期閒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

(二)因醫院撤銷、合併、分立而移交的醫學裝備;

(三)因醫院隸屬關係改變需要劃轉的醫學裝備。

第六十八條 在使用期限內,但技術落後,功能已不能滿足本院工作需要的醫學裝備,可予以調撥。

第六十九條 醫院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審批權限報批後,可對外捐贈、調撥未變質殘損和未過期報廢的醫學裝備。

第七十條 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應當予以報廢:

(一)使用期超過折舊期,使用中損耗過高,效率低,或計量、質量檢測不合格且無法修復的;

(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經修復無法達到質量安全指標的;

(三)嚴重污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且無改造價值的;

(四)超過使用壽命的;

(五)國家規定必須淘汰的。

第七十一條 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可予以報廢:

(一)在使用期限內,設備無故障,但支持運行的關鍵耗材在市場上無法購買到,導致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內,設備發生故障,但維修費用過高,接近或超過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條 對經批准報廢的醫學裝備,醫院應當按照公開、安全、環保、高效的原則予以處理,不得向其他醫療機構出售、轉讓。

第七十三條 對所有待處置的醫學裝備,應當妥善保管,防止遺失。

第七十四條 對已完成處置的醫學裝備,應當及時辦理固定資產賬務手續。

第七章 醫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條 醫院應當建立醫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強植入類耗材等醫用高值耗材管理。屬於集中採購目錄內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在集中採購目錄內但確需使用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組織專家嚴格論證,並嚴格履行相關程序。

第七十六條 醫院應當嚴格執行醫用耗材入出庫管理制度。嚴格核對訂貨信息與實物一致性,包括數量、規格、外觀、效期、批次等,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信息審核無誤後方可辦理出庫手續。

第七十七條 醫用耗材倉儲空間應當實行分區分類管理,嚴格執行醫用耗材貯存要求,確保安全存儲。

第七十八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根據本院醫療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訂計劃,設置醫用耗材安全庫存,及時補貨,保障臨牀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條 醫用耗材庫存應當定期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及時發現近效期產品、滯用產品並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 醫療衞生技術人員使用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並進行登記。

第八十一條 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用耗材應當及時毀形。屬於醫療廢物的,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十二條 醫院應當利用信息化技術加強醫用耗材全流程監控,建立醫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用耗材臨牀應用培訓,確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監控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八十五條 醫學裝備檔案是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基本信息。醫院應當按照集中統一的原則,健全醫學裝備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醫學裝備檔案完整、明晰和準確。

第八十六條 醫院應當設置適宜的醫學裝備檔案保存場所,設有專人管理。

第八十七條 醫學裝備檔案包括管理檔案和技術檔案。

(一)管理檔案包括:

1.衞生行政部門、主管部門印發的與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相關的文件;

2.醫院醫學裝備管理規章制度等文件;

3.醫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以及相關的會議紀要、審批報告;

4.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相關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覆、會議記錄、統計報表等資料。

(二)技術檔案包括:

1.醫學裝備申購資料:申請報告、論證報告、購置計劃、上級部門批覆等;

2.醫學裝備採購資料:招標投標文件、評標報告、採購記錄、購置合同、發票複印件、進口產品論證報告及批覆、進口產品商檢記錄等;

3.醫學裝備技術資料:配置清單、安裝驗收報告、產品説明書、使用手冊、維修手冊、線路圖等;

4.醫學裝備運行資料:計量檢測報告、維修維護記錄、質量控制記錄、維保合同等;

5.醫學裝備處置資料:報廢、調撥、捐贈等申請及批覆。

第八十八條 單價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應當建立技術檔案。

第八十九條 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和本辦法規定,需要立卷歸檔的資料應當收集齊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第九十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在醫學裝備管理活動中及時記錄、補充和完善醫學裝備檔案。

第九十一條 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管理檔案借閲登記制度。借閲檔案必須履行借閲手續,原則上檔案應當在檔案室內進行查閲。如需複製、外借須提出申請,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條 借閲人應當妥善保管醫學裝備檔案,不得塗改、拆散、遺失檔案。借閲檔案應當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0天。

第九十三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檔案管理交接工作,確保檔案完整、連續。任何人不得因工作變動、離職或退休等,擅自帶走或銷燬醫學裝備檔案。

第九十四條 因對口支援等工作需要,醫院對外調撥或捐贈醫學裝備時,與醫學裝備質量保障相關的技術資料、運行資料等醫學裝備檔案,應當一併移交。醫院根據實際需要,可備份留存。

第九十五條 醫學裝備報廢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歸集、整理完整的技術檔案移交醫院檔案管理處室,按照規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檔案管理能力建設,充分發揮醫學裝備檔案的作用,開展數據彙總、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統計工作,為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和決策參考。

第九章監督管理

第九十七條 衞生部對各醫院執行本辦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各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條 醫院所在地省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評價考核。

第九十九條 對在醫學裝備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處室與個人,應當給予適當獎勵。

第一百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職責落實不到位的醫院,由衞生行政部門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其主要責任人和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第一百零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不認真履行醫學裝備管理職責、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醫學裝備人為損壞或保管不當造成遺失的工作人員,應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章 附則

第一百零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衞生部預算管理醫院。其他醫療衞生機構可參照執行。

第一百零三條 本辦法由衞生部負責解釋。

第一百零四條 各醫院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制訂本院實施細則。

第一百零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3

一、獎勵

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認真,各項醫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實到位,完成下列醫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500元,具體獎勵方法見詳細方案)。

1、認真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嚴格按規範進行操作,醫院感染病例24小時之內報院感科,無漏報。

2、認真執行手衞生規範,手衞生依從性≥95%,正確洗手率≥95%。

3、配合院感科進行每年的醫院感染現患率調查,現患率<10﹪。外科清潔手術切口部位感染率<0.5﹪。抗菌藥物治療住院患者微生物樣本送檢率≥30%,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4、醫院感染管理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組織學習醫院感染相關知識,研究本科室消毒隔離、醫院感染控制、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記錄。每月對本科室醫院感染控制工作進行自查(內容:無菌技術操作、手衞生、院感病例漏報、醫療廢物分類、環境衞生等),有記錄。

5、監控醫師每週檢查醫院感染病例漏報情況;監測護士每週檢查各種感染管理登記本,要求登記和監測項目齊全、合格、有效。

6、醫療廢物管理按醫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及措施》執行,符合要求。

二、罰則

科室醫院感染管理出現下列問題,作為質控考核扣分依據,根據醫院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扣款50~500元,具體獎勵方法見詳細方案。)

1、醫院感染病例每漏報1例扣個人獎金50元。

2、按衞生部《多重耐藥菌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要求,出現多重耐藥菌不報告或不採取相應措施的;使用抗菌藥物前不留標本送檢。

3、感染管理小組不能發揮監、控、管作用:每週不做院感質控自查、每月不進行院感內容知識學習、每季不開會討論總結本科室院感管理問題的。(查記錄)

4、未執行《醫務人員手衞生規範》;洗手方法不正確的。

5、 醫療廢物分類不清、利器盒複用或對利器不採取防損傷措施以及因此造成保潔員利器損傷的。

6、病區衞生差(監管不到位)。

7、醫生進行外科換藥時不戴口罩、帽子、無菌手套。

8、接受上級檢查時出現問題,並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的,示情形給予處罰。

院感科 20xx年11月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4

為了積極推行醫院倡導的院前、院中、院後的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將醫療服務延伸至院後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復和繼續治療能得到科學、專業、便捷的技術服務和指導,醫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隨訪制度如下,望各臨牀科室認真執行:

1: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記電子檔案,內容應包括:姓名、年齡、單位、住址、聯繫電話,門診診斷、住院治療結果、出院診斷和隨訪情況等內容,填寫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間的主管醫師負責填寫。

2:所有出院後需院外繼續治療、康復和定期複診的患者均在隨訪範圍。

3:隨訪方式包括電話隨訪、接受諮詢、上門隨診、書信聯繫等,隨訪的內容包括:瞭解病人出院後的治療效果、病情變化和恢復情況,指導病人如何用藥、如何康復、何時回院複診、病情變化後的處置意見等專業技術性指導。

4:隨診時間應根據病人病情和治療需要而定,治療用藥副作用較大、病情複雜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後應隨時隨訪,一般需長期治療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復慢的病人出院2~4周內應隨訪一次,此後至少三個月隨訪一次。

5:負責隨訪的醫務人員由相關科室的科主任、護士長和病人住院期間的主管醫師負責。第一責任人為主管醫師,隨訪情況由主管醫師按要求填寫在住院病人信息檔案隨訪記錄部分。並根據隨訪情況決定是否與上級醫師、科主任一起隨訪。

6:科主任應對住院醫師的分管出院病人隨訪情況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對沒有按要求進行隨訪的醫務人員應進行督促。

7:醫務科、護理部應對各臨牀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記和隨訪情況定期檢查指導,並將檢查情況向業務院長彙報及全院通報。

8:各臨牀科室出院病人信息登記電子存檔率要求達100。每漏登記一人扣主管醫師20個崗點,科室每月底統計總登記率低於90時,每降低1,扣全科人員人均10個崗點。急、危、疑難病人、慢性病病人、需定期複診的病人及病情康復較慢的病人隨訪率要求達到100。每漏隨訪一人扣主管醫師20個崗點,科室每月底統計必須隨訪的病人隨訪率低於90時,每降低1,扣全科人員人均10個崗點。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5

產房消毒隔離制度

1.產房非限制區、半限制區、限制區劃分明確,標誌明顯。

2.所有人員進入產房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及換鞋。

3.一般產婦根據標準預防的原則實施消毒隔離,保護產婦和工作人員的安全。

4.對感染症產婦或疑似感染症的產婦,應隔離待產、分娩,按隔離技術規程護理和助產。所有物品嚴格按消毒滅菌要求單獨處理;用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盤必須放入黃色污物袋內密閉運送,無害化處理,房間應嚴格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5.產房所用物品,應按規定定期消毒,每月做細菌監測,保留監測結果。

ICU消毒隔離制度

1.工作人員進入ICU應換專用工作服,換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進入。

2.病人的安置應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分開,特殊感染病人單獨安置,診療活動應採取相應的隔離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3.保持室內清潔衞生,每日用消毒液拖地兩次,對室內空氣應定期進行消毒監測。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認真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時帶手套。

5.注意病人各種留置管路的觀察,局部護理與消毒,加強醫院感染監測。

6.加強抗感染藥物應用的管理,防止病人發生菌羣失調,加強細菌耐藥性的監測。

7.加強對各種監護儀器設備,衞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與管理。

8.嚴格探視制度,限制探視人數;探視者應更衣、換鞋、戴帽子、口罩,與病人接觸前要洗手。

9.對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藥菌感染的病人,嚴格消毒隔離措施。

新生兒病房消毒隔離制度

1.工作人員入室前應嚴格洗手,消毒、更衣。患有皮膚化膿及其他傳染病的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2.室內保持安靜、整潔,工作人員做到四輕,病室應定期通風、換氣、消毒,濕式擦拭物體表面及地面,潔具專用,每月做空氣、物體表面、醫護人員手細菌監測並記錄結果。

3.各種醫療用具用後必須消毒,新生兒用具每日消毒,每月食具細菌監測一次。

4.嚴格探視制度,探視者應着清潔服裝,洗手後方可接觸嬰兒。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間,禁止探視。

5.新生兒出院後,其牀單元、保温箱等,應徹底清潔、消毒。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6

一、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

二、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並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治療或提出處理意見;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症治療的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醫師會診;

三、首診醫師下班前,應將患者移交接班醫師,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項交待清楚,並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四、對急、危、重患者,首診醫師應採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如為非所屬專業疾病或多科疾病,應組織相關科室會診或報告醫院主管部門組織會診。危重症患者如需檢查、住院或轉院者,首診醫師應陪同或安排醫務人員陪同護送;如接診醫院條件所限,需轉院者,首診醫師應與所轉醫院聯繫安排後再予轉院。

五、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特別是急、危、重患者時,有組織相關人員會診、決定患者收住科室等醫療行為的決定權,任何科室、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

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一、醫療機構應建立三級醫師治療體系,實行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二、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醫師和相關人員參加。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每週2次;主治醫師查房每日1次。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實行24小時負責制,實行早晚查房。

三、對急危重患者,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 臨時檢查患者。

四、對新入院患者,住院醫師應在入院8小時內查看患者,主治醫師應在48小時內查看患者並提出處理意見,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應在72小時內查看患者並對患者的診斷、治療、處理提出指導意見。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如病歷、x光片、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要的檢查器材等。查房時,住院醫師要報告病歷摘要、目前病情、檢查化驗結果及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上級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提出診治意見,並做出明確的指示。

六、查房內容:

1、住院醫師查房,要求重點巡視急危重、疑難、待診斷、新入院、手術後的患者,同時巡視一般患者;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治療意見;核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詢問、檢查患者飲食情況;主動徵求患者對醫療、飲食等方面的意見。

2、主治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患者進行系統查房。尤其對新入院、急危重、診斷未明及治療效果不佳的患者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住院醫師和護士的意見;傾聽患者的陳述;檢查病歷;瞭解患者病情變化並徵求對醫療、護理、飲食等的意見;核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

3、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例及問題;審查對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診斷、診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抽查醫囑、病歷、醫療、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決定患者出院、轉院等。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7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為了科學準確識別患者信息,杜絕安全隱患的發生,對住院患者實行雙重身份識別,即實行腕帶標識和牀頭牌識別管理。具體如下:

1、醫務人員在進行各種診療操作時,務必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的方法,如:姓名、性別、住院號等,不得單獨使用患者牀位號或病房號核對患者。

2、實施有創(包括介入)診療活動前,實施者要親自告知病人或家屬,嚴格執行查對制度,以確保對正確的病人實施正確的操作。

3、ICU、新生兒科/室、手術病人、意識不清、無自主潛力的患者、不一樣語種語言交流障礙的病人入院即使用“腕帶”,作為實施搶救、輸血、輸液等各項診療、護理活動時辨識病人的有效手段。腕帶資料包括病人科別、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血型。新生兒腕帶資料包括牀號、母親姓名、新生兒性別等。腕帶由病房護士雙人填寫並親視病人佩戴。

4、手術前一天,各病區分管護士根據醫囑查對手術患者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血型、手術名稱、手術部位無誤後,進行術前準備。手術當天,手術室工作人員在病房接病人時核對病歷及腕帶的資料,並與患者或家屬核對,無誤後方能接走。進入手術室與巡迴護士再次核對,無誤後方能進入手術間。手術開始前,由麻醉師、手術醫師、巡迴護士再次核對,術後手術室仍應持手術病人接送卡及病歷與病區做好病情、藥品及物品的交接,無誤後填寫手術患者交接記錄本離開。

5、急診科、ICU、手術室、產房等與病區交接時,由醫務人員攜帶病歷及“患者轉出交接記錄本”護送病人至轉入科室。兩科室醫護人員交接病歷,同時在牀邊交接病人的病情及護理狀況,交接完畢,雙方分別在“患者轉出交接記錄本”及“患者轉入交接記錄本”簽字後方可離開。

6、職能部門(醫教科、護理部、門診部)履行督導職能,並有記錄。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8

會診制度

凡疑難病例,均應及時申請相關科室會診。申請會診醫師應做好必要的準備,如化驗、X光片等相關資料,填好會診申請單。

一、科內會診

對本科內較疑難或對科研、教學有好處的病例,由主治醫師提出,(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關醫務人員參加,進行會診討論,進一步明確診斷和統一診療意見。會診時,由經治醫師報告病歷並分析診療狀況,同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會診記錄。

二、科間會診

1、門診會診

根據病情,若需要他科或專業會診者,由病人持門診病歷,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專業會診。會診醫師應將會診意見詳細記錄在門診病歷上,並同時簽署全名;屬本科疾病由會診醫師處理,不屬本科診療範圍的病人應轉科被邀請科室或再請其他有關科室會診。

2、病房會診

院內科間會診申請務必經本科主治醫師以上醫師審批同意,會診醫師要求主治醫師以上醫師擔任(急症例外),會診醫師接到會診通知單後應簽收並註明時間,並於24小時內前往會診。如有困難不能解決,應請本科上級醫師協同處理。

申請會診科室務必帶給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結果以及初步診斷和會診目的及要求,並將上述狀況認真填寫在會診單上,由主治醫師簽字後送往會診科室。

被邀請科室醫師會診時,主管經治醫師應全程陪同進行,以便隨時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共同研究治療方案,同時表示對會診醫師的尊重。會診醫師應以對病人完全負責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認真會診,並將檢查結果、診斷及處理意見詳細記錄於會診單上。如遇疑難問題或病情複雜時,應立即請上級醫師協助會診,儘快作出診療方案並提出具體意見。對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許推諉扯皮、延誤治療。

申請會診儘可能不遲於下班前一小時(急症例外)。

3、急診會診

急診科值班醫師對於本科難以處理、急需其他科室協助診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經治醫師提出緊急會診申請,並在申請單上註明“急”字。或者直接電話通知和邀請。會診醫師務必在10分鐘內到達申請科室進行會診。會診時,申請醫師務必全程陪同,配合會診及搶救工作。

4、院內大會診

疑難病例需多個科室會診時,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邀請有關醫師參加。一般應提前1-2天將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及邀請會診人員報醫務科。醫務科確定會診時間,並通知有關科室及人員。

會診由申請科室的科主任主持,醫務科參加,必要時分管副院長參加,由主治醫師報告病歷,經治醫師作詳細會診記錄,並認真執行會診確定的診療方案。

5、院外會診

本院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可邀請外院專家來院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申請,由主管病人的主治醫師填寫書面申請,包括簡要病史、體檢、必要的輔助檢查結果以及初步診斷和會診目的及要求等狀況,科主任簽字送醫務科批准。由醫務科或相關科室與有關醫院聯繫,確定會診時間,並負責安排接待事宜。會診由科主任、醫務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長主持。主治醫師報告病情,經治醫師作詳細會診記錄。

需轉外院會診者,經本科室主任審籤,送醫務科登記,報分管副院長審批。

6、外出會診

外院指定邀請我院醫師會診,務必帶給單位(醫務科)介紹信,經我院醫務科同意,辦理外出會診手續後方可外出會診,否則由此發生的醫療糾紛或交通事故,由外出應診醫師本人承擔一切職責。

7、會診時應注意的問題。

申請會診科室應嚴格掌握會診指徵,務必由主治醫師以上醫師審核同意。

切實提高會診質量,做好會診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歷,會診人員要仔細檢查,認真討論,充分發揚學術民主。主持人要綜合分析會診意見,進行小結,提出具體診療方案。

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拒絕按正常途徑邀請的各種會診要求。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9

為了規範醫院會議流程,提高會議效益,統一會議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形式

(一)院辦公會

由院長主持,所有院領導和辦公室主任參加的,圍繞黨組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研究部署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和措施。

(二)科主任例會

由醫院主要領導主持,全體院領導參加,所有職能、臨牀科室負責人蔘加。貫徹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研究部署和交流醫院各科近期重點工作。

(三)全院大會

由院長主持,全體人員參加(值班人員除外),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決定、決議,通報情況,分析形勢,總結和部署全院工作。

以上會議均由院辦公室統一負責安排,若職能科室需召開全院大會時,應報院領導批准,會議由該職能科室負責安排。

(四)部門會議

各部門召集召開的會議,由各會一邊召集部門統一負責安排。

會務工作

1、會場佈置,提前做好會場佈置,包括總務科準備音響、話筒、礦泉水等;網絡信息科準備PPT、LED;院辦公室準備開水、紙杯等。根據會議要求,由院辦公室準備鮮花、水果、橫幅等;總務科準備盆栽等;宣傳營銷科準備指示牌等。

2、會議的通知,會議負責部門需提前與院辦公室聯繫,協調會議場地,並且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通知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內容及要求。通知形式可採取電話通知、短信通知等。

3、會議考勤,會議負責部門需提前準備簽到表,並提前15-20分鐘開始簽到,開會前2分鐘停止簽到工作。嚴格記錄會議遲到及早退人員。

三、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要提前到會,科室普通人員因故不能到會的,應向科主任請假,並報分管職能科室,經同意後方可請假。科主任分因故不能到會,報分管院領導請假,得到批准後根據要求派其他人員參加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議期間要嚴格遵守會場紀律,認真做好記錄,確保會議效益。按照《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補充修正條款》規定,參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內扣發當月效益工資100元,30分鐘內扣發當月效益工資200元,1小時內扣發當月效益工資40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會議議程

1、院歌播放,根據會議類型大小,會前播放院歌,例如質量通報會暨經濟運行分析會要例行播放院歌。

2、會議內容,由會議負責部門做好會議內容準備。

3、會議結束,待宣佈會議結束後,參會人員方可離開。會議結束後會議負責部門工作人員清理未到會人員,並按照《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補充修正條款》相關制度對遲到、早退、缺席人員予以通報、處罰。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10

分級護理制度

醫護人員根據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潛力,確定並實施不同級別的護理,並根據患者的狀況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分級護理分為四個級別:特級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和三級護理。(標記:一級護理為紅色、二級護理為綠色、三級護理可不設標記)

(1)特級護理

1)具備以下狀況之一的患者,能夠確定為特級護理:

①病情危重,隨時可能發生病情變化需要進行搶救的患者;

②重症監護患者;

③各種複雜或者大手術後的患者;

④嚴重創傷或大面積燒傷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並需要嚴密監護病情的患者;

⑥實施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CRRT),並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徵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險,需要嚴密監護生命體徵的患者。

2)護理要點:

①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監測生命體徵;

②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藥措施;

③根據醫囑,準確測量出入量;

④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如口腔護理、壓瘡護理、氣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實施安全措施;

⑤持續患者的舒適和功能體位;

⑥實施牀旁交接班。

(2)一級護理

1)具備以下狀況之一的患者,能夠確定為一級護理:

①病情趨向穩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術後或者治療期間需要嚴格卧牀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穩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患者。

2)護理要點:

①每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②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徵;

③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藥措施;

④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基礎護理和專科護理,如口腔護理、壓瘡護理、氣道護理及管路護理等,實施安全措施;

⑤帶給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3)二級護理

1)具備以下狀況之一的患者,能夠確定為二級護理:

①病情穩定,仍需卧牀的患者;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護理要點:

①每2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②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徵;

③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藥措施;

④根據患者病情,正確實施護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帶給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4)三級護理

1)具備以下狀況之一的患者,能夠確定為三級護理: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穩定的患者;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處於康復期的患者。

2)護理要點:

①每3小時巡視患者,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②根據患者病情,測量生命體徵;

③根據醫囑,正確實施治療、給藥措施;

④帶給護理相關的健康指導。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11

醫院患者隨訪系統

是充分利用現代計算機、通訊、互聯網技術,在醫院與患者之間搭起溝通的橋樑。

醫院通過此平台也可以為患者提供整體的,分門別類的, 或個性化的服務;

而患者也可以通過這些溝通手段輕鬆實現醫療服務預約、各種醫療信息的查詢等服務,也可在系統上開展諸如隨訪呵護、健康教育、諮詢預約、 科研跟蹤、糾察醫風等工作。

回訪的方式:

1:病人服務中心服務回訪和滿意度問卷調查。

2:臨牀科室出院及科研隨訪。

3:臨牀科室與社會工作科聯動二級回訪。

開展隨訪工作的意義;

1、是開展衞生部“三好一滿意”活動要求的有效補充手段。

2、通過醫院工作人員的電話隨訪,使服務由院內延伸到院外便於及時進行康復指導,從而減輕患者負擔提升醫院形象和服務質量。

3、電話隨訪,搭建醫患溝通平台,讓患者感受關懷,促進醫務人員服務能力的提高,加強以患者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增強醫院競爭力。

4、醫生電話隨訪,對醫療質量跟蹤,提高醫生的服務技能。為科研提供數據支持。

5、建立和諧的醫患關係,降低醫療風險。

6、改變以往人工隨訪的弊端,提升隨訪工作效率與質量。

醫院隨訪系統的特點:

1、延伸服務,提高患者滿意度、提升醫院競爭力並增加收入

2、推動醫院實現“以患者為中心”模式的轉變,提高患者滿意度,減少患者流失率.

3、及時瞭解患者最新需求,為醫院提升服務水平提供更真實的參考依據

4、患者就診信息一目瞭然,隨訪關懷針對性更強

5、自備知識庫,為患者提供更專業的知識解答

6、無需手動撥號,提高隨訪效率和質量

7、隨訪過程可錄音,提高隨訪質量. 電話直撥及接聽,方便工作人員的使用.

8、可跟蹤、可追溯

9、可量化、可管理

10、可與滿意度評價系統相融合,形成院內、院外綜合、客觀滿意度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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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12

分級護理是醫生根據病情以醫囑形式下達的護理等級。級別為:特級護理、一、二、三級護理。要在牀頭卡設護理標記,一級為紅色,二級為藍色,三級為黃色標記。

特級護理

1、病情依據,合格率到達85%.

(1)病情危重隨時需要搶救的病人。

(2)各種複雜和新開展的大手術的病人。

(3)各種嚴重外傷和大面積燒傷的病人。

2、護理要求:

(1)病人安置在搶救室或重病室,設專人護理或職責護士,做好心理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和生命體徵,根據病情需要定時測T、P、R、BP.(2)對病人做到七明白(牀號、姓名、診斷、治療、病情、護理、飲食)認真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工作,嚴防併發症,確保安全。

(3)設特殊護理記錄單,準確記錄液體出入量,注意持續水、電解質平衡(根據病情)。

(4)備齊搶救藥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持續性能完好。搶救室整潔、安靜、工作有序隨時配合醫生搶救。

(5)做好搶救室清潔消毒工作,防感染。

(6)準確執行醫囑,認真完成各項搶救措施,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7)制定護理計劃,並根據病人病情變化,提出護理問題和措施,做出效果評價。

一級護理

1、病情依據,合格率到達85%

(1)病重、病危、心、肝、腎功能極度衰竭,需嚴格卧牀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種大手術、內出血、高燒、昏迷、休克或外傷。

(3)癱瘓、驚厥、子癇、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產兒。

2、護理要求:

(1)嚴格卧牀休息,做到七明白,解決生活上各種需要。

(2)注意思想、情緒上的變化,做好周密細緻的心理護理。

嚴密觀察病情,每15-30分鐘巡視病人一次,定時測量T、P、R、BP,觀察用藥後反應及效果並記錄。

(3)二十四小時內製定護理計劃,做好各種記錄。

(4)做好室內清潔消毒工作,持續室內空氣新鮮,整潔衞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強營養,鼓勵病人進食,加強基礎護理(口腔、褥瘡等),無護理併發症等發生。

二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重期、急性症狀消失,大手術後病情穩定、骨牽引、卧石膏牀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體弱或慢性病,不宜過多活動者。

(3)一般手術後,輕型先兆子癇。

2、護理要求:

(1)卧牀休息,根據病人狀況,可牀上坐起活動。

(2)每1-2小時巡視病人一次,觀察病情、特殊治療和用藥後反應及效果。

(3)做好基礎護理,防止併發症。

(4)給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顧,做到送水、送飯、送藥、送便器到牀邊。

(5)注意營養調節,保證足夠的熱量,有利於疾病的恢復。

三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輕症、一般慢性病、手術前檢查準備階段、正常孕婦。

(2)各種疾病恢復期,能夠下牀活動,生活能夠自理。

2、護理要求:

(1)每日測量T、P、R、BP二次,掌握病情和思想狀況。

(2)督促遵守院規,保證休息,注意病人飲食,每日巡視兩次。

(3)進行衞生宣傳教育,產婦可進行婦幼衞生諮詢。

美容醫院規章制度 篇13

檢驗科消毒隔離制度

1.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時穿隔離衣,膠鞋,帶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後進行無害化處理。

3.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採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採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無菌物品如棉籤、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後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使用後的廢棄物品應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5.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分類處理。

6.報告單應消毒後發放。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後應及時洗手,毛巾專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內清潔衞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後,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處理,防止擴散,並視污染情況向上級報告。

洗衣房消毒隔離制度

1..洗滌區、壓熨、摺疊區、清潔衣物存放區佈局合理,潔污分開,通風良好。物流由污到潔,順行通過,不得逆流。

2.指定地點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點,專車、專線運輸。運送車輛潔污分開,每日清洗消毒。

3.認真執行衣物清洗的規章制度,分類清洗。被血液、體液污染的衣物應單獨消毒、清洗。消毒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煮沸消毒為20—30分鐘。洗滌劑的洗滌時間為1小時。傳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閉運輸,先消毒後清洗。

4.清潔被服專區存放。

5.工作環境保持衞生,每日清潔消毒,每週大掃除。

6.工作人員作好個人防護,每日洗澡更衣,接觸污物後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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