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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通用1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通用1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

食品進貨與供應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採購食品要向供應方索取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者檢驗報告、經銷商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採購鮮(凍)肉類時,應當索取畜產品檢疫證,出入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建立索證索票檔案,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通用18篇)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品經營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定期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經營的食品應當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食品,立即下架處理,停止銷售,並在經營場所通過媒體發佈召回公示;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由有關部門監督進行無害化處理;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都要做詳實的記錄,退回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的,要由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負責人在退市登記台賬上簽字。

食品貯存運輸制度 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食品倉庫應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食品運輸應按照運輸要求進行,運輸工具必須清潔無污染,保持貨物安全,不得與其他有度污染物同車運輸。由工廠送貨運輸時,運輸單位必須經條件確認,即運輸資格、運輸衞生、運輸質量要求等,並有運輸合同。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食品銷售應設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食品用具、容器應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無毒無害,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現場製售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現場製售要保持加工原料來源證明、加工製作記錄和公示牌相一致:

1.查驗並保留原輔材料有效憑證及檢驗合格證明;

2.建立《熟食加工記錄台帳》,按要求記錄加工熟食名稱、加工時間、保質期、原輔材料名稱及數量等;

3.填寫食品公示標牌,內容包括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公示標牌上食品的來源、成份、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要與《熟食加工記錄台帳》完全一致;

4.使用添加劑的要對食品添加劑實施單獨建立進貨、使用記錄,並在醒目位置公示使用的添加劑品牌、名稱、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

5. 現場加工場所應保持整潔,容器、加工工具應當清潔,防蠅、防塵設施有效;

6. 從業人員服裝整潔,按規定着工作服、帽、口罩、手套進行操作。

申請單位:

負責人: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2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二、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每人。

三、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衞生及操作衞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衞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四、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衞生知識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五、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3

1、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範圍、超供餐能力製售食品,不擅自變更加工佈局及場所用途,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

3、食品採購索證驗收制度。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採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户)採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採購的,留存購物清單。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台賬。不採購、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籤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於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要完全解凍;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採用高於60℃熱藏或低於10℃冷藏;隔餐隔夜熟製品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使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灶台、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在製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規定。

5、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黴、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枱、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衞生保持清潔乾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6、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後的餐具放置於專用保潔櫃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籤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7、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不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籤上註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麪粉、糕點、肉類加工。食品添加劑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識、由專人管理、專櫃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8、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牆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乾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食品倉庫專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庫房有防鼠、防黴、防塵、防蟲設施。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10、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衞生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4

1、設立食品衞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衞生檢查和環境衞生檢查;

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個性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衞生安全;

3、規範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範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於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潛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個性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櫃。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牆壁應有必須距離,便於通風。要留出通道,便於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温、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務必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務必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衞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5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務院、黑龍江省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銷售人員(臨時工作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不得先上崗後查體。並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3、對健康證明過期的從業人員,立即停止食品銷售活動,待重新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後,才能繼續上崗。

4、從事食品銷售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或者明示,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不得塗改。

5、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如出現咳嗽、發熱、皮膚傷口或感染等有礙於食品安全的病症時,應當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6、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崗位的衞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潔,不得在食品經營場所或貯存場所內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健康檢查和處置以及日常衞生檢查等應當記錄並建立檔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塗改、污損,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於2年。

本人承諾:保證遵守上述制度

承 諾 人: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6

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採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採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並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採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籤不規範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7

一、為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 豆製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8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衞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並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衞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衞生和周圍環境衞生。

七、對損壞的衞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食品採購管理制度

一、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採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採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採購腐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採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製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製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採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採購人員應記錄採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衞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髮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準對着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衞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倉庫衞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温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温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衞生(2)通風乾燥(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衞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4、高温冷庫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庫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衞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兩份,一份交許可機關留存,一份由經營者張貼懸掛於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閲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四、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五、食品銷售衞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六、食品展示衞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衞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七、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十、衞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9

品採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採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採購食品的,宜簽訂採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台賬(採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於2年。

5、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0

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食品經營店負責人 :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管理,查驗並檢查食品的安全性。

第二條 食品經營人員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消化道傳染病和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三條 進貨時向供貨人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查驗其是否合法、有效。同時索取進貨單據,並保存進貨單據至少2年。

第四條 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錄進貨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對批發的食品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如實記錄所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五條 經常檢查食品是否污染、變質、是否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

第六條 購進食品時:

(一)不從無主體資質的供貨單位或個人進貨;

(二)不購進食品質量資質證明不齊全的食品;

(三)不購進質量不合格食品和有問題的食品;

(四)不購進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劣質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五)不購進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並承諾不銷售上述食品。

第七條 保持店鋪內外清潔、衞生。不與非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第八條 發現不合格食品時,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做好登記,並通知相關供貨人和消費者。

第九條 所銷售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對涉嫌食品下架、登記,通知供貨人,並主動配合職能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經營者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1

公司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 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資料。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培訓目的:

(一) 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

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透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職責。特

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

(三) 用心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 培訓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 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

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並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 培訓時光:本企業規定員工每週對食品安全資料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

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七條 培訓要求:本企業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企業員工不僅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定。

第八條 對新錄用員工為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 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條 對本企業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狀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狀況、學習狀況進行彙總、歸納、整理並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 本企業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生產者貨其他供貨者之間

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貼合規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 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企業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企業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本企業查驗資料:

(一) 營業執照;

(二) 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 標註透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 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

(五) 銷售憑證

(六) 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 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等資料。

第六條 本企業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 本企業員工務必嚴格執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務必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並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採購。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

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資料。

第五條 本企業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能夠有企業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

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員工健康狀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企業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

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 本企業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 健康資料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狀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 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狀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規定程序,對某一批次貨類別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

或其他的問題食品,透過核貨、退貨、召回、銷燬、補救措施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入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經營,並通知相關生產

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狀況。

第五條 退市食品種類:

(一) 食品的供貨商未按規定帶給合法有效的證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二) 本企業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銷售的食品本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三) 本企業自檢過程中發現食品存在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四) 經國家認證的檢驗機構檢測,確認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五) 經食品安全專家評估認為具有潛在嚴重危害的;

(六) 接到上級和本部門下架通知的。

第六條 發現已經銷售或存儲待售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

單獨存放,通知食品供貨商生產廠家,並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七條 加強日常檢查工作,對有過退市記錄的食品供應商、生產廠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證

明等文件進行個性標準,及時清點下架退市食品的數量。

第八條 本企業會加強和公司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反饋食品動態信息,用心協助工商部門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 建立退市食品台賬,記錄退市食品的名稱、規格、庫存數量和銷售數量、生產批號、

保存期、生產廠家或供貨商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處理狀況,且保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食品檢查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的檢查制度,切實保證食品安全。

第二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食品檢查目的是及時發現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確保銷售食品質量安全。

第四條 本企業檢查資料包括對經營設施條件自查和對所經營食品的安全進行檢查

(一) 貯存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持續清潔;

(二) 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儲存;

(三) 銷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應當使用冷藏設施;

(四) 冷藏温度應當貼合食品標籤明示温度已經食品安全要求;

(五) 檢查食品,及時清理編制或者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六) 其他需要檢查的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設施。

第五條 本企業由專人按早、晚兩個時光段各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如發現第四條所列問題應當堅決清理。

食品存貯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存貯制度,確保食品貯存安全。

第二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存貯制度是按照經營食品的品質特性分類進行存貯。避免食品存貯在惡劣的

條件下,是食品腐敗變質。

第四條 應距離開放式廁所(包括倒糞池、化糞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鄧污染物較為集

中的有礙食品衞生的場所直線距離10m以上,並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之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規範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個人生活區分開。

第六條 食品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準,有異味或易吸潮

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冷藏、冷凍時應分類擺放。

第七條 銷售生鮮食品的,應當按照生鮮品的保鮮温度要求,選取陳列設備,陳列設備應持續清潔,無積水和污漬。

第八條 貯存生鮮區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輔料應配置必要的低温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櫃),

冷藏庫(櫃)温度-2℃--5℃,冷藏庫(櫃)温度低於-18℃。

第九條 採用高温保藏銷售熟食的應當另設專櫃,設置隔離設施和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

第十條 食品貯存應配備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存貯設備、工具、容器等進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條 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儘量縮短儲藏時光,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

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2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經營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食品經營範圍與證照要求:

1、我單位申請許可經營範圍為食品流通許可範圍為;

2、我單位保證僅在食品流通許可部門核准的許可範圍及第一條所列的食品範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若本單位經營場所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時,將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將依法辦理;

4、如若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涉及食品生產或餐飲服務的,本單位保證在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及增加經營範圍後,方始經營。

二、本單位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淨,保持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8、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9、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安全、無害;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單位不得經營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3、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6、未經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

標籤應當標明下列事項:

1、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公司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衞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並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衞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衞生和周圍環境衞生。

七、對損壞的衞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食品採購管理制度

一、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採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採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採購腐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採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製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製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採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採購人員應記錄採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衞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衞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髮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着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衞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衞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1、低温貯存1)冷藏貯存:0℃-10℃條件下貯存2)冷凍貯存:0℃-29℃條件下貯存

2、常温貯存: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衞生(2)通風乾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衞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4、高温冷庫温度控制在4℃-0℃。低温冷庫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衞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3

一、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適用範圍:本公司所屬區域內食品生產、銷售、餐飲經營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條例。

三、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員由生產部經理、班組長和質檢部經理、助理以及質檢員組成。

四、公司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並按國家法規要求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等經營食品的相關證件,其食品經營範圍與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五、食品生產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並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六、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從合格供應廠商名錄中挑選廠商採購,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配方、保質期和食用方法等標識的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產產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採購索證和台帳制度。建立檢驗制度,設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衞生和質量檢驗室,對其生產加工的食品按照產品標準和衞生、質量管理規定對本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實施出廠檢驗。檢驗合格後才准予出廠銷售。

八、公司在採購、生產、銷售的全過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採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貯藏和供應等食品加工過程的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衞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環境衞生管理,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清潔。按照公司《設備、管道清洗、消毒規程》落實設備、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潔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衞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好生產場地的清潔工作。

十一、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十二、嚴格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衞生知識培訓工作,每年一次送員工到衞生防疫站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本公司的生產操作,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從事食品生產。

十三、明確內部衞生管理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十四、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SSOP《衞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為防止人為通過一系列化學、生物製劑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質來蓄意污染食品,從而對人們造成傷害(這些製劑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質或者是常規不檢測的物質),按本公司《食品防護計劃》執行。

十六、本制度自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4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專人負責,同時加強對其培訓與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2、食品安全管理員根據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實;

(2)組織實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督促不符合崗位健康衞生管理要求的從業人員調離崗位;

(3)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計劃;

(4)審核進貨查驗管理執行情況;

(5)督促處置不合格食品;

(6)審核各項食品安全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介紹情況並提供資料。

4、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隨機進行的監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諾:保證遵守上述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5

(一)食品採購

1、制定食品採購計劃。確定採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營業執照、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許可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發票等材料,採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快速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台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户,可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於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繫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台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週對倉庫衞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乾淨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設置待召回(退回、銷燬)食品存放區域並明示。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10、貯存冷藏、冷凍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滿足其温度要求的設備設施;

(三)食品運輸

1、食品運輸必須採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用運輸工具,運輸車廂的內倉使用抗腐蝕、防潮、易清潔消毒的材料。運輸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專用冷藏、冷凍設備或車輛。

2、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衞生,並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3、在裝卸所採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衞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並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衞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台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並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並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並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燬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本人承諾:保證遵守上述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6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櫃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三、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籤,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並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現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範、標註不真實等情況的,應拒絕進貨,並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及時與食品上標註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繫查對,經查對情況不實的,拒絕進貨,並及時將情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櫃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櫃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現已過保質期、黴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立即撤櫃,不得對外銷售;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櫃,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積極參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篇四: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一、本市場(超市、商場)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自我檢查管理制度,自覺履行食品質量管理職責。建立食品質量管理機構,配備檢測儀器,設立食品質量管理崗位,指定有業務水平的人員擔當食品質量管理工作。

二、根據季節變化、消費者投訴反映的熱點和相關行政部門要求,及時制定檢測工作計劃,調整和規範檢測的品種、數量、批次。

三、每日營業前對蔬菜、水發食品、醃製品、米、面、豆製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二氧化硫、亞硝酸鹽、殘留農藥等指標重點檢測。檢測品種、數量、項目、結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檢測資料妥善保存,檢測結果及時登記台帳,台帳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四、通過對食品質量進行常規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同時通知櫃枱暫停銷售,經確認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移交工商部門處理。

五、對經抽檢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協助工商部門追查進貨源頭。對已經銷售的食品,應迅速採取措施召回。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場內儀器進行抽樣檢驗、質量判定,公佈食品質量信息,指導消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7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台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衞生管理,衞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衞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8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衞生。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制度;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並提來源理意見;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帶給有關狀況;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1、每一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善,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範。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並做好退市記錄。4、對發現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做好相關記錄,將狀況及時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管理部門。5、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帶給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採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向購貨者帶給銷貨憑證。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台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台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台帳,台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與廢棄物處置制度。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資料。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廢棄物質。6、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儘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櫃和召回狀況,並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羣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七、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1、本單位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上櫃銷售。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如下:(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滿之日前45天;(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五)保質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六)保質期在3天以上少於15天的,期滿之日前2天。2、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費者注意查看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日期。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並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櫃)”,“請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字樣。3、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的,或者將臨近保質期食品作為贈品的,要在該臨近保質期食品上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籤等方式,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並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4、對於現場製售及廠家配送的涼拌菜、散裝熟肉製品、糕點(無餡料的熱加工產品除外)等易腐敗變質的食品,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當天未售出的不再進行銷售。5、現場製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應每批次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

售應先進先出。倉庫區域要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並加貼醒目標籤,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6、建立營業場所臨近保質期食品定時、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時,應及時轉至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

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十、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温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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