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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精選20篇)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精選20篇)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

一、公司禁煙工作實行“分層負責、加強引導、嚴格管理”的原則,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禁煙規定。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精選20篇)

二、公司範圍內所有場所(除公司接待室、吸煙室內)、單位車輛內等均為公司禁止吸煙區域。

三、在公司禁煙區域內吸煙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全體員工有權利制止禁煙區內吸煙行為,並有義務向外來人員説明有關禁止吸煙的相關規定,做到不向來人敬煙和拒絕別人敬煙。

四、員工嚴禁把打火機、火柴、香煙帶入生產車間、倉庫等公司高火災隱患的區域,如發現有員工帶打火機、火柴、香煙進入公司高火災隱患的區域的,一律視為在公司內吸煙。公司特殊作業人員所使用的點火工具自己保管,特殊作業人員不準把火種借給他人使用,如有發現把火借給他人使用,對該員工也做連帶處理。

五、公司禁煙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小組會定期(每週一次)和不定期地組織檢查巡視。

六、公司員工有監督所有外來人員在公司吸煙(除公司接待室)的權利。

七、本公司員工在禁煙區內(除公司接待室、吸煙室內)吸煙的處以每次200罰款,在高火災隱患區域內吸煙者每次罰款300元,並處以記過處分,多次發現後可予以開除處分,把打火機、火柴、香煙帶入公司高火災隱患區域內的每次罰款200元。如果有危害公司安全生產的人員,公司將提交公安機關處理。

行政保障部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2

1、目的

減少產生火災的條件,確保接收站安全。

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接收站所管轄的範圍。

3、術語

4、職責

4.1 接收站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處室,其主要職責是:

4.1.1 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 門衞人員對進入接收站的所有人員進行禁煙提示和檢查。

5、管理內容

5.1 以下區域禁止吸煙:

5.1.1 裝置周界圍牆內目前指定為非吸煙區,例如:操作室,控制室,工藝區,試驗室,碼頭區等。

5.1.2 接收站辦公樓內的所有區域。

5.1.3 食堂內的所有區域。

5.1.4 接收站交通工具內。

5.1.5 接收站門衞室。

5.2 禁煙要求:

5.2.1 在接收站大門口處張貼"禁止吸煙"標識。

5.2.2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均被耍求遵守吸煙制度。

5.2.3 到訪者,供貨商,顧客和承包商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存在門衞方可進入。

5.2.3 火柴與打火機:除持有經批准的工作許可證外,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它形式的明火。違反本制度規定將被視作嚴重違紀行為。

6、相關文件

7、記錄和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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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3

為嚴格執行中央有關黨費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學校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現對黨費管理規定篇如下: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按規定比例向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

2.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3.黨員中在崗人員交納黨費的基數為工資條上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兩項之和。

4.交納黨費的比例為:基數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基數的0.5%;400元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2%;1500元以上者,交納3%。

5.學生黨員和無經濟收入的其他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6.黨員工資變動後,應及時按新的基數計算應交納的黨費額。

7. 遇特殊情況,經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託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預交、補交黨費,但預交、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委託交納黨費的,如受託人不按規定交納黨費,追究委託人的責任。

8.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脱黨處理。

9.黨支部在每月20日前將黨員所交黨費交院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彙總黨費後按時上交給學校黨委組織部。

10.黨費利息作為黨費收入的一部分,由學校黨委統一支配。

11. 學校黨費專立賬户,由組織部副部長主管,會計、出納分設;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黨費賬目由專人管理。

12.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具體使用範圍是:(1)培訓黨員;(2)訂閲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

13. 報銷黨費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報銷單據、發票要齊全;發票背面註明具體用途,報銷單據抬頭蓋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公章;財務主管由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簽字,驗收和財務經手人由管理黨費賬目的同志簽字,收款人由黨費使用者簽字。

14. 各基層單位開展活動,一次性使用黨費金額超過1000元(含1000元)時,需提前向組織部打報告,經允許後方可使用。

15. 各級黨組織要經常檢查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每年要向本單位公佈黨費收繳、使用的情況,組織部每年年初以簡報形式向全校公佈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的情況。各級黨組織發現問題,要採取措施,及時糾正。

16. 召開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時,應向大會報告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黨員的審議和監督。

17. 對違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處理。

本規定自下文之日起執行,過去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本規定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黨委組織部

20xx年10月7日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4

臨牀實習是醫學專業教學計劃中的重要部分,是醫學專業學生掌握專業技能,理論聯繫實際的重要學習階段。為加強見實習生的管理,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實習生接收規定

1、實習生來院實習,醫務科根據本院實際情況及實習生所學專業統一規劃安排。任何科室或個人未經院領導批准,未通過醫務科的計劃安排,不得擅自接收實習人員。私自接收實習人員,一經發現,將按醫院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醫務科負責實習生的管理工作。根據實習生所學專業,做好轉科輪換工作。

二、實習生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遵守醫院的勞動紀律,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崗位;上班期間不做與實習無關的事,有事離崗應先報告帶教老師。

2、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實習生不得擅自轉科,不得任意延長實習期限。

3、嚴格遵守請假制度,實習期間原則不請事假,不放寒暑假,若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時,提出請假申請,並附相關證明。

4、請假一天以內者,由帶教老師批准;三天以內者科主任批准;七天以內者,經醫務科批准,並通報原學校備案。超過一週時憑原學校函件報醫院主管領導批准。

5、請假期間的安全問題,責任自負。

6、如不履行請假手續或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崗位的以違紀處理。

7、實習生因事,病假耽誤實習時間,原則上不再延長實習時間,實習期滿按時辦理離院手續。

8、實習生輪轉科室結束後,及時、準確填寫實習鑑定報告本的有關部分,實習結束後交由醫務科審核,填寫總結意見後帶回上交學校。

9、學生在實習中如找到就業單位需轉點(院)實習者,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校簽署意見,辦理好相關手續,方可離院。

10、實習生必須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社會公德,注意人身財務安全,在實習期間發生個人意外傷害、財務丟失等事件,院方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實習生管理規定

1、實習生在實習期間,應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醫療操作規程。實習生必須根據實習輪轉表,在規定科室和規定時間實習,實習期滿時醫務科要進行考核鑑定,實習生不能私自延長實習時間。

2、實習生應提高職業道德修養,樹立高度責任感,嚴防各種差錯事故,端正服務態度,視病人如親人,培養良好的醫德醫風。在政治思想,業務學習等方面應服從醫院的領導安排,及時完成帶教老師及上級醫師交給的醫療和其它任務。

3、實習生在實習過程中,要求着裝整潔,保持工作環境的安靜。

4、實習生在病房實習時,應在上班前10分鐘進入病房,對分管病牀進行巡視檢查,按時跟隨帶教醫師參加病房醫護交班和早查房。扼要彙報所管患者的情況,檢查結果,提出診斷及處理意見。

5、實習生在帶教老師的指導下進行臨牀工作,不允許擅自開展臨牀診療活動。如擅自開展臨牀診療活動,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新患者住院後,實習生應立即隨帶教老師去病房檢查患者病情,並及時完成住院病歷書寫。

6、實習生無處方權,所寫各項記錄都要經過帶教老師審查簽字後方能生效。書寫病歷應該完整,字跡端正。每個實習生在臨牀科室實習期間至少書寫2份完整病歷,由老師批改。

7、實習生要積極參加所在科室的業務活動,如病例分析、典型病例討論、學術報告、科室講座、死亡病例討論等。

8、實習生進入科室後,根據科室的情況決定是否參加值夜班。如果不參加值夜班,帶教老師上下夜班休息時,實習生不得擅自離崗。

9、實習生要愛護醫院各種儀器設備和財產,如有損壞應按醫院工作人員損壞賠償辦法處理。重要儀器、診療用具未經帶教老師同意,不得擅自動用。

10、嚴格執行保護醫療制度。實習生在醫學教育臨牀實踐活動中應當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和隱私權,不得損害患者的合法權益。在對患者和家屬解釋病情時,需事先徵得帶教老師的同意。不得單獨對患者做任何處理和談話。

11、嚴格遵守臨牀醫師行為規範,保持良好的儀表儀態和職業行為,嚴格執行無菌操作技術,在進行各種技術操作時,戴好口罩、帽子,並按操作規程進行。

12、厲行節約,防止浪費,愛護醫院公共設施,愛惜各種器材、藥品,不得擅自使用實習科室的醫療器材,取用科室藥品;對病歷紙、打印紙等公用紙張,不得浪費或移作他用;損壞醫療器材設備應及時報告老師及科主任進行處理並按醫院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五、服從醫務科臨時指令性工作安排。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5

1.車輛停車場建築面積10畝,屬於辦公大樓附屬場所,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2.外單位車輛如需進入公司內停車場,必須經過門衞人員進行入場登記經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停放,服從門衞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3.公司內部車輛和公司員工自用小型車輛停放在停車場西邊,公司內部重型車輛按照停車標示線停放在停車場中心,摩托車和自行車停放在停車場按秩序南邊車棚內,所有車輛必須按照交通標誌、標線限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佔道停車。

4.車輛停妥後,駕駛人員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檢車車輛是否有漏油、漏水、車況不佳等情況,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公司內部重型車輛將車鑰匙交掛車隊值班室。

5.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後,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應到規定區域內活動。

7. 車輛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進入停車場

8.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佔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9.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嚴禁停車場內吸煙。

10.駕駛員要每月定期對停車場進行一次大清掃,每週進行一次小清掃,要經常保持停車場衞生的整潔。

11.駕駛員要愛護車內、車庫消防器材,每週進行一次清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逐級彙報,班組要每月對車庫進行一次詳細全面的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12. 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3.要嚴格執行本制度,每發現一次違反本制度者,按規定給予處罰。

14.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6

一、檢查工作

1、查鼓風機系統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煙系統是否通暢,工作正常;

3、查閥門開關是否牢固,密閉;

4、查爐內是否通風順暢;

5、查燃氣開關是否操作靈活。

二、準備工作

1、操作人員在崗,要嚴肅認真;

2、所需工作(打火機、點火棒)齊備。

三、操作步驟

(一)點火

1、打開鼓風機電源開關;

2、打開排煙機系統開關;

3、打開爐內門;

4、將打火機點着後,將點棒噴嘴對着打火機火頭,緩慢開啟點火開關,將點火棒點着。

5、調節好點火棒上火焰,將點火棒伸進爐內燃燒器中,緩慢開啟燃氣開關,點着爐內明火。

6、取出點火棒,擱置在固定位置,並掉點火開關。

7、調節鼓風閥門,將火焰調至所需狀態,並閉爐門。(灶具工作中,根據所需火焰調節風門,即用既開,不用則關)。

(二)熄火

1、工作時,調節空氣閥門和燃氣開關。

2、工作結束熄火,先關燃氣閥門,後關空氣閥門,最後關停鼓風機電源開關。

四、注意事項

1、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燃氣規範要求,系統試壓合格,具備鼓風和排煙設施且保證工作正常,排煙通暢,方可點火使用。

2、點火前必須對管道設施、氣表、灶具進行置換,排出空氣,並注意爐內通風,防止存有燃氣,點火時發生燃爆。

3、使用前做好五個檢查:

(1)查鼓風機系統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煙系統是否通暢,工作正常;

(3)查閥門開關是否牢固,密閉;

(4)查爐內是否通風順暢;

(5)查燃氣開關是否操作靈活。重點檢查閥門連接點有無漏氣,一旦漏氣,應立即報告,並暫停使用。

4、點火時要嚴肅認真。嚴禁氣等火,只能火等氣,嚴禁拿着點火棒開玩笑,防止傷人和燃爆。

5、平時使用時,應隨用隨開,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注意點火棒噴嘴及燃氣管道和灶具的清潔。

6、嚴禁燃氣設備運行時操作人員離崗,造成乾燒和燃氣泄漏而引發事故

看了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7

一、職責

1、管理部:負責開通國內、國際長途電話的審批,電話的安裝、使用、維修、停機、電話費用結算等相關事項的統籌管理;

2、各部門:負責管理本部門的電話及控制電話費用;

3、財務部:負責電話費用的結算。

二、基本原則

1、每部電話安排專門負責人員,負責該部門電話的管理及控制費用;

2、公司內線電話用於各部門之間的工作聯絡,任何人不得用內線電話聊天、談笑;

3、辦公電話原則上不得作私人電話使用;

4、辦公室電話主要用於工作聯繫, 提倡使用文明、簡捷的語言,以減少通話時間;

5、 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準使用本公司話機打市內電話和長途電

話。

三、電話號碼的申請與定位

1、部門因業務擴大增加人員需新增電話,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後交由管理部批准,管理部批准後聯繫專業人員進行電話安裝。

四、電話安裝

1、電話之初裝以開通內線為原則;

2、各部門電話號碼如需開通市話、國內長途、國際長途、來電顯示等其他需要另外收費的功能,需由申請部門填寫《電話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管理部批准,批准後方可開通相應功能。

五、電話移機、停機、停用號碼重新起用

1、各部門人員因工作原因發生辦公地點變動需要移機時,由部門人員告知管理部進行移機;

2、部門人員調整、人員變動等各種原因需要停止使用電話時,部門負責人需向管理部報停,號碼由管理部收回保管備用。

六、電話的故障維修管理

1、使用者如發現話機、線路等故障要及時向管理部報修, 非專業人士不得私自拆裝電話。

七、電話費用

每月由管理部按計費系統話費清單進行統計,繳納。

八、罰則

如有違反以上電話管理規定的,一經發現將進行考核處罰。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8

為嚴肅考勤紀律,規範考勤管理,現對員工考勤刷卡有關事項作如下通知:

一:管理要求

人臉考勤

1、刷卡時間:每個出勤日要求刷卡2次,上午上班前1次、下午下班後1次(具體刷卡時間以各部門上下班時間為準)

2、刷卡地點:

(1)、辦公樓六樓各部門人員:六樓門口考勤機、門衞處考勤機

(2)、辦公樓二樓(儲運)、三樓(檢驗)、五樓人員(裁剪)、電商及禮品倉庫人員:一樓食堂處考勤機(位置可能會有變動)

(3)、成功車間人員:成功車間門口考勤機

(3)、老大樓無紡車間、包裝車間:無紡車間門口考勤機(位於新大樓與老大樓交接處一樓,原來的大門將被封掉)

3、檢查安排:由各部門負責人在各考勤機處進行檢查

方案一:

(1)、每月公佈當月未刷卡及遲到早退的員工名單;

(2)、未主動刷卡或忘刷卡導致無刷卡記錄的員工,每月前5次不扣款,從第5次開始,每增加1次未刷卡,罰款20元;

(3)、每位員工必須按出勤時間要求準時上下班,不允許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超過10分鐘的,每次扣款50元。

(4)、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請假的員工,需同樣按照上下班時間刷卡,同時為區別於遲到早退,請假人員需及時至部門負責人處登記請假時間,請假人員當月無刷卡記錄或登記記錄的,按未打卡和遲到早退處理,請部門負責人嚴格把關,嚴禁不實記錄,否則相關人員處罰50元/人。

(5)、成功車間、無紡車間、包裝車間、儲運部、質檢、裁剪一個月內未出現未刷卡、遲到早退現象的,成功車間獎勵200元,儲運部及無紡車間獎勵100元,包裝車間、質檢及裁剪車間獎勵50元,以上獎勵資金作為部門經費使用。

方案二:

(1)、每月公佈當月未刷卡及遲到早退的員工名單;

(2)、當月5次以上未打卡,罰款30元/人;

(3)、每位員工必須按出勤時間要求準時上下班,不允許遲到早退,當月5次以上遲到早退,罰款20元/人;

(4)、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請假的員工,需同樣按照上下班時間刷卡,同時為區別於遲到早退,請假人員需及時至部門負責人處登記請假時間,請假人員當月無刷卡記錄或登記記錄的,按未打卡和遲到早退處理,請部門負責人嚴格把關,嚴禁不實記錄,否則相關人員處罰50元/人。

(5)成功車間、無紡車間、包裝車間、儲運部、質檢、裁剪一個月內未出現未刷卡、遲到早退現象的,成功車間獎勵200元,儲運部及無紡車間獎勵100元,包裝車間、質檢及裁剪車間獎勵50元,以上獎勵資金作為部門經費使用。

方案三:

(1)、每月公佈當月未刷卡及遲到早退的員工名單;

(2)、連續兩個月出現5次以上未刷卡的員工,罰款50元/人;連續三個月出現5次以上未刷卡的員工,罰款100元/人,以此類推;

(3)、連續兩個月出現5次以上遲到早退的員工,罰款30元/人;連續三個月出現5次以上遲到早退的員工,罰款60元/人,以此類推;

(4)、連續兩個月出現5次以上既未刷卡又遲到早退的員工,罰款100元/人;連續三個月出現5次以上既未刷卡又遲到早退的員工,罰款150元/人,以此類推;

(5)、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請假的員工,需同樣按照上下班時間刷卡,同時為區別於遲到早退,請假人員需及時至部門負責人處登記請假時間,請假人員當月無刷卡記錄或登記記錄的,按未打卡和遲到早退處理,請部門負責人嚴格把關,嚴禁不實記錄,否則相關人員處罰50元/人。

(6)、成功車間、無紡車間、包裝車間、儲運部、質檢、裁剪一個月內未出現未刷卡、遲到早退現象的,成功車間獎勵200元,儲運部及無紡車間獎勵100元,包裝車間、質檢及裁剪車間獎勵50元,以上獎勵資金作為部門經費使用。

備註:請未辦理考勤登記的員工及時至人事辦理登記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9

1、專人使用。

2、誰使用誰管理、誰保養、誰跟進維修。

3、持證上崗,非叉車司機禁止駕駛叉車。

4、嚴禁搭載除司機以外的其他人員。

5、按規定線路行駛,室內、轉彎應緩慢行駛,室外行駛速度應控制在規定的範圍以內(15km/小時)。

6、行駛時,車叉或卡板底部距地面的水平距離應控制在規定的高度(25cm—35cm);叉車行駛中禁止調整車叉;遇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時,應先將車停穩後,再進行調整。

7、叉車裝卸、運送貨物時,必須保持視線的通暢;必要時,可以退行。

8、行駛時,應注意行駛速度、方向等,注意鳴笛,避免對設備、人員造成傷害。

9、出入倉庫時,應固定車叉高度,以免碰撞庫門。

10、作業時,應有人指揮,以確保安全。

11、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12、使用完畢,按規定的位置停放。

13、每天上班之前按時點檢,記錄點檢表;每週一保養自行一次;每月兩個月專業維保公司保養一次。

14、外請人員維修、保養時叉車司機全過程跟進,監督。

物流部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0

一、目的:

1.1. 加強叉車的規範化管理,提高叉車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1.2. 確保叉車的安全運行,避免公司財產和人員受到損失和傷害。

二、範圍:

公司所有叉車和涉及的管理、駕駛和使用部門和人員。

二、職責:

3.1.設備管理部:

3.1.負責叉車的申購、報廢、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等工作。

3.2,負責設備台賬中叉車的登記、管理卡、維修記錄的登記。

3.3. 負責叉車年檢、大修的對外聯絡。

3.2.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公司指派的叉車維保管理人員):

3.1.1.負責叉車的日常點檢、維護和保養。

3.1.2. 負責叉車用配件、燃油的控制和申購。

3.1.3.負責叉車年檢、大修的聯繫和協調。

3.1.4. 負責叉車各車間、部門使用外的日常協調和調度。

3.1.5. 負責叉車駕駛員作業過程的安全作業的指導和監督。

3.2.叉車使用部門(車間、倉庫等):

3.2.1.負責所屬叉車工的工作分配和考勤。

3.2.2.負責所屬叉車工的薪資核算。

3.3.叉車工:

3.3.1.服從專屬使用部門的工作安排。

3.3.2.在使用專屬使用部門使用外,服從叉車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

3.3.3.嚴格按本規定的要求進行作業和日常保養。

3.4.監察部:

3.4.1.按本規定的要求,對叉車管理和作業過程中的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檢查和處理。

四、具體的管理、作業規定:

4.1.叉車管理:

4.1.1.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叉車由設備管理部到所在地區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建立叉車檔案,經勞動行政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後方可使用。

4.1.2. 叉車定期檢驗週期為一年,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車車的定期檢驗。定期檢驗不合格或者政府部門頒發的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4.1.3. 設備辦理不應建立健全每輛叉車的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1)、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4)、車輛事故記錄。

4.2 駕駛人員管理:

4.2.1所有駕駛叉車人員必須市、區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發證,獲得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4.2.2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復審,複審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資格。

4.2.3無證、無效及過期證件的人員,不得從事叉車操作。

4.2.4非工作期間叉車司機不準操作叉車玩戲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5嚴禁酒後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和閒談。

4.2.6.叉車駕駛員須服從使用部門的安排,使用部門使用間歇期間,經叉車維保管理人員與各使用部門協調後的統一調度。

4.3 叉車鑰匙管理:

4.3.1叉車鑰匙由使用部門指派專人保管,並做好上下班的交接,由當班負責人收發。

4.3.2操作人員離開車輛,必須拔下鑰匙,做到“人離鑰匙離”。

4.3.3 使用結束後,鑰匙需及時交還到當班負責人處。

4.4 使用前點檢:

4.4.1.叉車駕駛員在駕車前須做好叉車的自我點檢。

4.4.2.按照《叉車點檢表》(如附件1)對叉車各個部位和系統進行仔細檢查

4.4.3.點檢完成,對叉車車況進行判別,車況良好投入運行,發現異常即停止運行並及時報告叉車維保和管理人員,及時進行維修和維護。由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判別,達到良好狀態,方可投入運行。

4.5. 行駛過程安全注意事項:

4.5.1.叉車起步時要由慢而快,應先對制動器和轉向功能進行驗證,要看清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方可起步。

4.5.2.前後換向時,應使叉車完全停止後方可進行。

4.5.3.轉彎時必須慢速行駛,倒車是須注意車後的人和物品。

4.5.4.叉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km/hr。

4.5.5.叉車不得載人行駛,除司機室外,其它部位嚴禁乘人。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4.5.6.叉車行駛過程中須時刻注意行駛路徑上的物品,防止物品損壞。

4.5.7廠內叉車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毫米,門架須後傾。不得作劇烈的剎車和急轉彎。

4.6. 叉運貨品和裝卸過程的安全原則及注意事項:

4.6.1.在未發動前必須注意車輛周圍環境等各方面因素,確保運載的安全。

4.6.2.在叉起物品是須注意周圍其他物品的位置,防止貨叉叉壞和傾覆其他貨品。

4.6.3.貨叉在規定的負載中心,最大負載不超過額定起重量。如貨物重心改變,其起重能力應按車上起重量規定執行。

4.6.4根據貨物大小調整叉間距離,注意貨品的平衡,使貨物重量均勻地分配兩叉之間。

4.6.4貨叉插入貨堆時貨叉架應前傾,貨物裝入貨叉後貨叉架應後傾,使貨物緊靠叉壁,然後才可行駛。

4.6.5升降貨叉時,一般應在垂直位置下進行。

4.6.6在進行裝卸時必須使用手制動,使叉車穩定。並絕對禁止叉架下有人。

4.6.7車輛不得超載使用,鏟工件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 。

4.6.8貨叉架前後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必須迅速地操縱手柄置於中間靜止位置。在操縱一個手柄時,注意不得使另一個手柄移動。

4.6.9當搬動貨物時,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叉車應倒車低速行駛。正常情況嚴禁倒車行駛。

4.6.10嚴禁用貨叉等屬具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禁止單叉作業或用貨叉頂物、拉物,禁止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物品,禁止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4.7.叉車的停放和應注意事項:

4.7.1.叉車在停止使用時,應按定置管理規定,在定置地點停放,隨用隨開,用後及時歸位。

4.7.2.停車後,拉緊手制動杆,換檔手柄置於“空”速檔。

4.7.3.工作完畢,貨叉應置於地面,不得懸空,將車剎穩。

4.7.4. 清洗車內外的污物,檢查各部緊固件連接有無鬆動或滲漏。

4.8 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置:

4.8.1.叉車在行駛和叉運、裝卸過程中損壞公司設施、物品和叉車本身,或因疏於點檢和維護造成叉車非正常故障等均屬於叉車事故。

4.8.2.叉車發生事故時,應馬上報告叉車維保管理人員。叉車維保管理人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根據事故的內容和性質報告給使用部門的主管和設備管理部門。

4.8.3. 使用部門的主管和設備管理部門,須在2個工作日內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以書面形式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經生產運營執行審批後,報監察部門備案。

4.8.4.由叉車維保管理人員、設備管理部和叉車使用部門須在規定時間內跟蹤預防措施的執行和落實。

4.9.叉車管理和安全使用的獎懲規定:

4.9.1.對違反本規定4.2“駕駛人員管理”相關條款的,第一次發現,對相關責任人處罰100元,第二次發現扣發200元,三次以上,扣發500元。

4.9.2.對違反本規定4.4,“使用前點檢” 按照《叉車檢查表》中的項目在上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或是存在不檢、漏檢及不及時上報檢查結果的情況。凡是由下一位檢查出的前一位未報告的問題,由前一位員工承擔責任。第一次扣罰50元。第二次扣發100元,三次以上扣發200元。

4.9.3.對違法本規定5.5“行駛過程安全注意事項”,和4.6“叉運貨品和裝卸過程的安全原則及注意事項”造成公司設施、物品和貨品損壞的,每發生一次除了按造成的損失的30%作出賠償外,第一次追加扣發150元。第二次追加扣發200元。三次以上追加扣發500元。

4.9.4.對違反第4.7,”叉車的停放和應注意事項”的,除4.7.1按《車間定置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外,對違反其他條款的,每次處罰50元。

4.9.5.對違反4.8“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置”的規定,發生安全事故上報和處置者,每次處罰200元。

五、附則:

5.1.本規定的解釋權歸生產運營中心和公司監察部。

5.2.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前實行。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1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新任幹部試用期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幹部的新晉升或任用的試用期管理。

3. 組織與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新任幹部到職,包括協助新任幹部原部門辦理工作交接,辦理新任幹部到崗的人事相關手續,協助新任幹部到新部門報到;作為新任幹部和下屬、主管和上級的溝通橋樑,協助新任幹部儘快進入工作狀態;為新任幹部提供管理和工作方法的支持和協助;在試用期間定期瞭解新任幹部在新崗位工作情況,收集下屬、主管和上級的反饋;組織幹部轉正答辯,並辦理轉正相關手續。

3.2. 原部門主管

原部門主管負責安排新任幹部的工作交接。

3.3. 新任幹部直接上級

新任幹部直接上級從人力資源部、原部門主管等處瞭解新任幹部工作情況、特點;安排新任幹部到崗,對新任幹部試用期工作提供及時的輔導和指導;對新任幹部試用期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包括德、能、績、勤的評價;參與轉正評估,提出新任幹部從到崗到當前的綜合表現及變化情況,為轉正評估提供客觀依據。

3.4. 原崗位任職者

原崗位任職者配合新任幹部到崗,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工作交接;向新任幹部介紹其所負責業務主要特點、未來主要工作指標、相關主要的流程、與其它部門接口關係和主要下屬的情況等,保證新任幹部儘快熟悉部門情況。

3.5. 新任幹部

新任幹部負責向原崗位繼任者進行工作交接;負責接手新崗位遺留工作;主動了解新崗位工作情況、員工特點、主要業務流程、接口關係等,儘快熟悉工作;就日常工作情況積極與人力資源部、上級溝通;參加轉正評估,準備評估相關資料;部門職責規定的其它工作。

4. 規定

公司新任幹部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考察(一般為六個月,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以考察新任幹部是否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素質和能力,以及對崗位的適應性。

試用期是指新任幹部到新崗位報到開始,到完成轉正評估、辦完轉正手續這段工作時間。

試用期是選拔過程的自然延伸,在這個階段仍然需要對新任經理從能力、品德、態度、績效等方面進行跟蹤和考察,保證最終“選對人、用好人”。

試用期結束的當月,人力資源部負責開展該幹部的轉正評估工作。轉正評估通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轉正手續。如果評估不通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延長試用期、解除試用轉入幹部資源池等處理決定。對做出解除試用處理的,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接任人員的選拔工作。

試用期間,人力資源部門必須定期瞭解該幹部工作和績效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針對不同情況,採取各種方式幫助試用人員完善提高,以更好的滿足崗位要求。問題嚴重的,應及時向其上級領導或公司領導通報,採取措施進行處理,直至提前解除試用。

5. 附則

本程序有人力資源部組織制定,並由人力資源部定期對制度內容進行更新和維護。如若對制度內容有歧義,人力資源部和公司領導對制度內容的具有最終解釋和修訂權。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6. 附件

附件1:新任幹部任職跟蹤表

附件2:試用期幹部轉正申請及綜合評定表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2

1、酒店在客人退房結賬時為有報銷需要的客人提供發票服務,發票金額必須與實際消費金額相符或少於實際消費金額,陌生客人要求開具發票金額超出實際消費金額的,應予以拒絕。對於酒店的熟客要求多開或未在酒店消費而要開具發票的,必須得到財務經理電批或在酒店夜審員的見證下(夜審員需在發票登記冊上簽名)並按10%收取税金方能開具(詳見原下發的《多開發票的管理辦法》);

2、發票必須連號,不能跳號使用,且機打號與發票號一一對應;開具發票後須在該消費單的右下角註明發票編號,以便財務部審查;

3、客人開具發票後仍需要結賬單的,需在結賬單上蓋章註明“已開發票”。客人未開發票或需以後補開的,需在結賬單上蓋章註明“未開發票,一個月內補開有效”,由收銀員口頭善意提醒客人注意開具時限並簽名;

4、客人結賬前要求開具發票的,應把客人所開具的每張發票號碼及總共張數列示出來放於放於該客人資料夾中,並在千里馬系統中註明已開票張數及金額,並提醒接班收銀員注意,在客人結賬時,應核對其發票總額是否消費金額一致,並將所有發票號碼抄寫於結賬單上,上交財務部審核。

5、協議掛賬單位消費已掛入後台賬的原則上由其結賬後在財務辦公室開具發票,如需前廳收銀點開具的,須請示財務經理同意;

6、免費房券、代金券、積分兑換房及其他特殊規定(特殊情形需另行通知)不能開具發票的,不得為客人開具發票;

7、超過公司規定期限(一個月)或特殊情況需要補開發票的,必須得到財務經理電批或在酒店夜審員的見證下後方可開具,並收回或複印該客人的消費結賬單(並在結賬單上註明請示時間或夜審員簽名),將發票號抄寫於結賬單後投交財務部審核(若未收回消費賬單原件,需在其上面註明X年X月X日已補開發票,發票號,加蓋“已開發票”印章);

8、在酒店其他收銀點出現系統故障或特殊原因暫時無法開具發票的,前台收銀點應本着互助的原則有義務給予代開,開具時,需該點收銀員當場親自簽名,註明為代開發票,收銀員因特殊原因無法離開收銀台的,須先電話向前廳收銀點説明原因並告知由某某服務員拿單前往代開(須在該賬單存根聯上註明“請前台代開發票”並簽名),當天前往前台收銀點補簽名,未接到收銀員代開通知及未在賬單上簽名的,前台收銀點拒絕代開。

9、因網絡或設備故障而無法給客人開具發票時,可向客人説明原因並委婉勸説其過後再來補開,外地客人或特殊原因無法前來補開的,由大堂副理向財務經理彙報或夜審員見證後將補開發票郵寄給客人,財務部准予報銷相關郵寄費用。

10、 客人刷預授權押金或因種種原因離店未結賬而由前台收銀手工託收結賬的,客人補開發票可不受一個月期限限制,於客人前來結賬當日給予開具。

以上規定請前廳收銀點嚴格遵守,每日由夜審員監督執行並在發票登記冊上檢查及簽名確認,次日交日審員複核。凡違反以上規定任意一條,財務部視情節嚴重性給予當事人10-100元處罰,並賠償多開金額部分的10%税金,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上報公司領導作出更嚴肅的處理。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3

1.0 目的:為了規範打卡時間,準確記錄考勤,特制定此管理規定。

2.0 範圍: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部門、所有班次上班和下班刷卡。

3.0 權責; 3.1 管理部負責管理刷卡有關事項;

3.2 當值保安負責上下班刷卡監督;

3.3 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培訓本部門員工按正確的方法和時間刷卡;

4.0 要求:

4.1 全廠員工應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4.2 員工應在上班前 15 分鐘內刷上班卡,不可提前 15 分種以上(含 15 分鐘)刷卡;

4.3 員工應在下班後 15 分鐘內刷下班卡;

4.4 員工遲到或早退應按要求刷卡,並根據其遲到或早退時間/次數按小過錯處分。

4.5 晚上加班的下班時間依申請的加班時間執行,員工應準時下班;

4.6 員工每天加班時間不超過 3 小時;

4.7 各部門管理人員培訓本部門員工按規定刷卡,員工如有違反此規定,當成小過錯處分。

4.8 如在上下班時出現的卡機因停電或故障不能使用,由值班保安通知管理部,管理部按各部 門提報的上班人員籤卡;

4.9 員工出差出入應進行登記;

4.10 員工如有漏刷卡,應及時向管理部申請籤卡;

4.11 每日由管理部統計前日卡勤異常,並作出相應處理。

4.12 各部門及相關員工上下班刷卡時間規定見《百德公司員工上下班刷卡時間規定》 (附件 1)

5.0 每個月 5 日前,管理部應將全廠員工刷卡記錄打印出來核對,如有問題及時同當事人確認。

6.0 機電科負責刷卡機的保養與維護,每天應檢查刷卡機,確保時間顯示正確。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4

為推進我校無煙學校創建工作,保護廣大師生的身心健康,創造一個優美、潔淨、舒適、文明的校園環境,根據《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學校特制定如下控煙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學校控煙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

副組長:賀道標、劉彥宏、胡先林、彭銀斌、朱翔、汪紅星

成員:付永勝、何丙華、劉想新、郭志斌、張惠芳、李進明、

張永、肖作強、李進軍

學校控煙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教處,由付永勝同

志擔任辦公室主任。

二、控煙工作有關規定

1、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吸煙的危害,教育引導全體師生珍愛健康、拒絕煙草。

2、學校的教室、實訓樓、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做到不敬煙、不勸煙,客人遞煙應婉言謝絕。

3、各科室和教研組負責人負責本辦公室的禁煙工作,做到室內無抽煙者、地面無煙蒂和煙灰。

4、對於本校師生及來訪人員吸煙現象,每位師生都有義務和責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為,並及時向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反映。

5、學校大門口設立“創建無煙學校”標誌,教學樓、實訓室、會議室、圖書室、教師辦公室等公共場所張貼禁煙標誌,並禁止擺放煙具。

6、學校相關科室控煙職責分工如下:

政教處負責我校學生的具體控煙工作,總務處負責宿舍樓內的控煙工作及禁煙標誌牌的安裝,校團委負責學生控煙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辦公室負責辦公樓和門衞室的控煙工作,並適時組織進行控煙知識講座。

三、控煙工作獎懲辦法

1、在學校公共場所吸煙者一旦被發現,將進行勸阻和教育。發現第一次吸煙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進行通報批評,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2、經常在學校公共場所吸煙教育無效者,取消本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嚴重違反學校控煙規定的,在年終考核時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3、對徹底戒煙或控煙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科室,學校將適時表彰獎勵。

四、控煙工作的巡視、檢查和監督

1、學校控煙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不定期對校園控煙工作進行巡視。

2、各黨支部書記組織本支部黨員,定期或不定期對行政樓等公共場所進行控煙檢查(教學支部負責單月檢查,學生支部負責雙月檢查,行政支部不定期抽查)。

3、學校黨總支辦公室設立控煙監督員,對行政樓等公共場所吸煙現象進行監督。

五、其它事項

1、本制度從20xx年11月起實施;

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學校控煙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5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運行設備的巡迴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防止設備事故,保證設備安全經濟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檢修、運行人員對設備系統進行巡迴檢查的管理職能、管理與要求、定期巡視設備的規定、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本制度適用於設備系統的巡迴檢查工作。運行、檢修人員均應通曉本標準。

三、規範性引用文件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彙編》

四、定義、術語及縮略語

(一)公司

國電電力內蒙古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五、職責與權限

設備巡迴檢查在站長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運維人員具體負責本電站所轄設備巡迴檢查。

六、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巡迴檢查

巡迴檢查是生產人員對生產現場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防止設備事故,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必不可少的主要措施,巡迴檢查的內容包括:

1、交接班檢查;

2、定期巡迴檢查;

3、預防性檢查;

4、特殊情況檢查。

(二)巡迴檢查的要求

1、各類檢查均應由能獨立工作的生產管理人員、檢修、運行人員進行,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部批准。

2、巡迴檢查人員必須遵照本電站制定的巡迴檢查規定,按照所規定的時間、路線和項目進行檢查,做到檢查嚴、細、無遺漏。

3、巡迴檢查時必須攜帶必備的檢查工具。

4、巡迴檢查中不允許隨意拆除檢修安全措施、挪動和跨越遮欄,以及亂動正在運行的設備等。

5、巡迴檢查時應思想集中,做到“五到”,即: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聽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

6、需要重點檢查的設備有

(1)過負荷及長期滿負荷運行的設備。

(2)處於異常運行及有缺陷的設備。

(3)剛操作或調整完畢的設備。

(4)新投入運行的設備(包括檢修後投入運行的設備)。

(三)巡迴檢查週期及內容

1、變電站巡視檢查每天一次。巡視內容包括變壓器、六氟化硫開關、刀閘、電容器及高壓開關櫃等設備運行是否正常等。

2、場內集電線路每天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杆塔傾斜、橫擔歪扭及杆塔部件鏽蝕變形、缺損情況;導線、地線鏽蝕、斷股、損傷或閃絡燒傷情況;拉線鬆緊情況;避雷器及電纜有無異常情況;金具、絕緣子是否完好等。

3、箱變檢查每月一次,具體時間與風機外表檢查相同。檢查內容包括聲音、温度、油位、狀態指示及是否有打火放電現象等。

(四)值班人員定期巡視檢查

1、值班人員巡迴檢查按電站規定的檢查路線和內容進行。

2、值班人員在巡檢中如發現危及設備或人身安全時,除按有關規定採取緊急措施外,立即彙報值長。

3、巡檢人員必須做好巡檢記錄,並將巡檢中發現和處理的設備缺陷記入設備缺陷登記簿內,暫時不能處理,且不影響安全運行的缺陷列入設備大、小修計劃處理。

七、檢查與考核

(一)電站應按本標準不定期對設備巡檢情況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二)對因由於違反巡迴檢查管理制度而使設備發生事故或公司管理人員發現值班人員沒有按規定進行巡迴檢查或檢查不到位,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確保商城物業管理部各類鑰匙管理有序,使用方便;嚴格控制領取使用前、後的鑰匙使用和管理,規範管理鑰匙的使用權限。

第二章 各類鑰匙適用範圍

第二條:適用範圍:商城物業管理部內所有門鎖鑰匙及重要部位的屜櫃鎖匙,均列入鑰匙管理範圍。各科室所轄辦公室、商城各通道門、出入口、宿舍、倉庫、豎井、機房、電站、泵房、防盜捲簾、防火捲簾、電磁門、電梯機房、監控室等。

第三章 管理原則

第三條:公司鑰匙管理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部門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第四章 管理細則

第四條:鑰匙使用權限及流程

1、 所有鑰匙都應該配備兩套,一套現用,一套備用。所有鑰匙應分類,貼上標籤,整齊定位掛放於鑰匙板上或鑰匙櫃中,鑰匙板或鑰匙櫃鑰匙由當班主管負責管理;鑰匙管理員因故離開崗位時,報請科長同意委託其他同事代為管理。

2、 各科室負責本部門內所有門鎖鑰匙的備存、登記、領發,並建立鑰匙管理檔案。

3、 金庫、油庫、重要設備間、涉密檔案室等場所設雙鎖,兩人分別持有鑰匙同時到場開啟。

4、 辦公室鑰匙值班人員或指定人員保管;值班人員做好交接並作登記。

5、 銀座三期辦公區鑰匙借用管理流程:

(1)值班安保員:遇有緊急情況時,協同監控值班員及時啟用備用鑰匙進行處置並做好記錄。

(2)監控值班員:協同值班安保員共同管理辦公區備用鑰匙,使用完畢後做好值班記錄。

(3)各崗位員工:下班前將重要資料、物品入櫃進庫,私人物品帶走,儘量避免封場後再次回到辦公區取回遺忘物品。

(4)如果辦公區工作人員在樓層封場後需要再次上去,需通知大堂內安保值班人員,由安保值班人員帶領申請人到中控室借鑰匙,並在登記表上簽字確認(申請人、安保人員、值班人員)後,方可借出備用鑰匙。

(5)由三方共同在場,取出所在樓層的鑰匙後,由安保帶領申請人到達所在樓層後,電話通知中控室值班人員對該樓層進行撤防。

(6)取回物品後,電話通知中控室進行重新設防,安保人員與申請人到中控室進行簽字確認後方可離開。

(7)封存鑰匙的信封啟封后,第二天,由安保主管與監控室管理人員共同向物業部長進行彙報,並重新進行封裝。

6、 商城各進出口、消防通道、防盜捲簾等現用鑰匙放置總值班室的專用櫃保管,放置在監控探頭下由當班主管負責管理,備用鑰匙由科內統一集中控制管理;兩班交接班時,鑰匙交接作為一項重要交接事項,由當班主管負責;鑰匙領用和送還的管理由當班主管與當值警員交接,查點清楚並做好對其所用的鑰匙應有詳細的登記,包括鑰匙的領用送還時間(開封場前十分鐘領取開封場完畢5分鐘內送還)、位置、數量和使用人,警員用完鑰匙,需馬上交回鑰匙,不能個人暫存或存放在它處,以免遺忘丟失;在鑰匙使用當中,鑰匙不得掛於門鎖上,開鎖後立即取下,做到鑰匙不離身;夜間封場後施工樓層只領取貨梯間通道鑰匙,沒有書面申請或未經總值班許可,不得開啟任何門鎖。

7、 宿舍鑰匙管理員管理根據<<宿舍管理規定>>使用。員工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於保管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安保辦公室。鑰匙統一配製,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8、 倉庫每個倉庫門的鑰匙存放在相應科室辦公室統一編號管理;除日常用的鑰匙損壞外,備用鑰匙禁止使用。鑰匙領用由倉庫主辦或者指定人員登記領取。日常用的鑰匙在下班時由各倉庫主辦交回綜合管理辦公室;對於個別倉庫有加班情況時由該倉庫加班人員在下班時交回辦公室值班人員並登記;在兩班換班時進行交接並記錄。對於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鑰匙遺失,需由遺失人照價賠償;倉庫所有鑰匙禁止帶出,禁止未經批准私自配置鑰匙。

9、 監控室、豎井、電站、泵房、機房鑰匙由設施設備統一編號管理,除因工作需要由部門指定人員配備鑰匙,部門編制鑰匙一覽表,部門負責人簽字驗證,並標註持有人後存檔,所有設備機房鑰匙必須由專人進行保管。各工種人員若需借用鑰匙,可到相應值班室領取,並做好鑰匙借用、歸還的交接記錄。原則上設備機房只允許本工種維修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進入,不得將鑰匙借給與該設備無關人員,否則必須得到批准後,在有關人員的陪同下方能進入。

10、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範規定和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業主指定的管理部門及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或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並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後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並放回原處。

(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必須由持有電梯管理員證或電梯維保證書的專業人員使用)、轎內檢修鑰匙、機房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

(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打急停開關,後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後方可上轎頂。 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後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電梯司機、電梯管理員、電梯維保員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電梯專用鑰匙只能由電梯維修人員保管,不得借給他人使用;扶梯在就近的櫃枱和保潔留應急備用鑰匙。

第五條:屬員工個人保管的鑰匙,在工作調動或辭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部門負責人必須在調動、離職表上簽字確認,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第六條:各部位所持鑰匙應嚴格保管如出現丟失、損壞等情況,及時更換門鎖,管理人員應立即向科長彙報,並做詳細的書面説明,寫明鑰匙的丟失地點、時間及原因,物業管理部將按情節的輕重,提出處罰意見,報物業管理部批准實施。任何鑰匙不得外借;未經科長許可,不得任意複製或借予他人使用,否則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節假日期間鑰匙由科室指定值班人員管理。

第五章 日常檢查保養與更換

第八條:材料科負責物業部內所有鎖具購買、鑰匙的配製。鑰匙配置由須配置科室填寫《材料購買審批單》,並由所在科室科長簽字後連帶須配置的鑰匙,送交材料科進行配置。

第九條:各科室要對其所管理的鎖具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保養延長鎖具鑰匙的使用壽命,對不能正常使用的進行更換。

銀座商城物業管理部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環境管理,創造安全、舒適、規範、有序的工作氛圍,完善日常監督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包括管理職責、辦公安全、環境衞生、日常秩序、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附則等。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 所有部門(單位)及員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院長辦公室是大樓辦公環境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其有關制度、標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牽頭,會同機關各部門共同組成檢查組實施。

第六條 辦公安全、消防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組織協調,高新物業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各單位綜合崗(管理科室)具體負責本部門(單位)辦公環境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要求做好本部門(單位)該項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自檢自查工作。

第三章 辦公安全管理

第八條 除吸煙室外,大樓其他區域嚴禁吸煙。

第九條 大樓內設施、設備調改及施工作業由院長辦公室統一協調、實施,嚴格遵守《物業施工管理暫行規定》,按有關程序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嚴禁擅自調改、施工。

第十條 大樓內的強弱電施工必須由高新物業、北京中油瑞飛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油瑞飛)、集團公司機關服務中心通信處(簡稱通信處)統一組織實施,嚴禁員工私自改動辦公區的供電、網絡、通信線路。

第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進入辦公區域;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嚴格管理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在實驗室的應用。

第十二條 愛護辦公區內的消防設備、器材、標識,嚴禁損壞遮擋或挪作他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條 嚴禁違規使用微波爐、電熱爐、電熱壺、咖啡機、電烤箱、加濕器、電冰箱等非辦公用電器。

第十四條 遵守各類安全標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安全圍欄、專用機房、配電室、設備間。

第十五條 所有電線電纜應完好無損,排列整齊,遠離易燃物、熱源、腐蝕品、金屬管路等。

第四章 環境衞生管理

第十六條 自覺維護室內外環境衞生,保持室內乾淨整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果皮,不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 員工個人桌面資料擺放整齊,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地面乾淨無污損,無廢棄物。員工下班、出差或休假前,應將個人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設備關閉。

第十八條 不得將有異味、腥味的食品帶入辦公區,除應急值班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辦公室內用餐。

第十九條 精心佈置室內環境,員工座右銘和保密禁則應擺放在統一位置,物品擺放要做到合理、整齊、有序。

第二十條 員工應將消防應急包放置在工位背櫃隨手可及的顯著位置,不得損壞、遺失。

第二十一條 辦公資料、文件、物品原則上均應入櫃,確有困難的要裝箱擺放整齊。

第二十二條 大樓內所有辦公傢俱由院長辦公室統一配置、編號、擺放,不得私自購置、隨意擺放。

第二十三條 嚴禁在大樓內自行粘掛畫作、海報、宣傳品、掛鐘或擺放物品,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經院長辦公室審批同意後,由高新物業統一佈置。

第二十四條 嚴禁擅自佔用、挪動、損壞辦公區域的擺件、畫作等。

第二十五條 要自覺維護室內外的綠植花卉,不準自行配置、調整、更換,不準往花盆內倒污水或丟雜物。

第五章 日常秩序管理

第二十六條 關於門禁系統使用的相關規定要求,員工必須

憑門禁卡出入大樓;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人員,由部門(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院長辦公室審核後,到物業公司辦理工作卡出入大樓;來訪人員出入大樓必須在一層服務枱辦理訪客卡領取和註銷手續。

第二十七條 保持整潔的儀容儀表,工作時間內嚴禁穿拖鞋、短褲、背心、超短裙、吊帶裝等出入大樓。

第二十八條 員工就餐要嚴格遵守《科技園餐飲部就餐規定》有關內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按需取食,不得私自將食物帶出餐廳。

第二十九條 非經允許,不得私自在大樓內公共區域進行攝影、攝像。

第三十條 各類辦公傢俱、辦公設備(便攜式電腦除外)及大件物品運送出入大樓,必須事先到院長辦公室辦理《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應自覺接受安保人員的檢查,所運送物品須與《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批准內容相一致。

第三十一條 車輛出入必須按交通標識行駛,嚴禁車輛逆行。機動車必須憑停車證駛入地下車庫並對應車位編號停放,嚴禁無證車輛或使用假車證駛入地下車庫。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單位)應嚴格執行《科技園會議服務須知》,預訂會議室不用的,需及時電話辦理退訂。不得通過反覆預定會議室的形式長期佔用會議室。

第六章 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

第三十三條 辦公環境的檢查考核工作由日常專項檢查和年度檢查考核組成。

第三十四條 院長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根據本規定的相關條款,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工作,檢查結果作為年度檢查考核相關指標的計算依據。

第三十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原則上每年集中組織一次,檢查範圍為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 辦公環境年度檢查考核分數為各分項分值之和,滿分為100分。

(一)辦公安全管理總分值20分,此項為一票否決制,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發現有違反考核內容中關於辦公安全事項的,該部門(單位)環境檢查中辦公安全項記為0分。

(二)環境衞生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1分。

(三)日常秩序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2分。

(四)考核中,各單項分值扣完為止,不記負分。

第三十七條 辦公環境管理檢查考核的獎懲措施

(一)各部門(單位)的考核結果在院門户網上進行通報。

(二)檢查考核得分前3名的單位可獲得“辦公環境管理年度先進單位”榮譽稱號,並頒發獎牌。

(三)檢查考核中辦公安全項得分為0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院長辦公室制訂並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8

臨牀實習是理論轉化為技能的重要階段,也是院校走向醫療工作崗位的橋樑,實習水平將直接影響到臨牀工作的質量。為了切實加強實習生的教育和管理,關心廣大實習生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維護正常的實習教學秩序,確保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教學管理

1、實習生須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按教學大綱要求實習,在帶教教師的具體指導下完成各項實習任務。

2、由科室主任、護士長安排本科室兼職教師擔任帶教任務。

3、各帶教教師按照帶教計劃帶教。各科室在帶教過程中應通過教學查房,病例討論,小講課,牀旁示教,模擬教學等方法進行教學。應及時檢查學生實習情況以及瞭解學生實習表現,保證實習教學質量。護理部科教科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定期檢查、考核。

4、新病人(包括他科轉來的病人)入院後,實習生必須在帶教老師指導下,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等工作。書寫的所有醫療文本,均須帶教教師簽字後方為有效,不得擅自進行技術操作和手術。對病人和家屬介紹病情時,應按照帶教教師的醫囑解説,不得擅自向病人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檢驗項目、程序和結果等。

5、按《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要求書寫病歷,書寫病歷(其它醫療文本)應該完整,有條理,重點突出,文句通順,字跡端正。

6、實習生每天早晨應提前10分鐘進入科室,按時參加病房醫護交班會。

7、實習護士應努力學習有關護理技術,在帶教老師指導下完成治療(包括注射、抽血、補液、灌腸等)、基礎護理以及手術前皮膚準備等工作。

8、實習護士對危重病人需隨時診視,必要時應在牀邊守候,並測量記錄呼吸、脈搏、血壓等特別護理單,各種記錄須帶教老師簽字確認。

9、實習醫生應參加科內有關病案分析、死亡病例討論、學術報告等會議。

10、實習生按照醫院規定參加病房夜班,假日值班工作。值班時應和帶教老師一起深入病房瞭解病人的情況,如遇病人有病情變化,應及時彙報,請示上級醫師處理。

11、實習生實行24小時跟師值班制,除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外,不享受寒暑假,按時上下班、值班,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崗。

12、實習生要認真做好學習小結,勤做學習筆記,實習小組要定期召開討論會,交流學習經驗,並不斷在臨牀實踐中改進學習方法。

13、實習生在不同的科室實習結束時要寫出出科小結,按規定接受理論以及操作考核。各帶教教師要認真做好出科鑑定,對在本學科實習表現、理論、技能掌握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價。

二、行政管理

1、努力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思想,加強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努力完成畢業實習任務,鞏固和提高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科學思維方法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遵紀守法,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醫院的管理,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3、樹立科學嚴謹的工作作風,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和負責的工作態度,嚴防各種差錯事故。

4、謙虛謹慎,能吃苦耐勞,做到腦勤、手勤,夯實基礎,提高技能。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開實習醫院。

6、愛護醫院各種醫療、實驗、教學儀器,未經帶教老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種設備,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7、愛護公物,講究衞生,言談舉止文明,儀表端莊,衣冠整潔。

8、在實習期間如犯了錯誤,或工作中有了過失,應主動彙報檢查,虛心接受上級批評處理,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三、住宿管理

1、醫院不安排宿舍

2、在外租房的實習生,實習期間因宿舍安全問題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實習生本人承擔。

四: 請假管理規定

一)、請銷假制度

實習期間,學生不放寒暑假,節假日應服從科室安排,原則上不得離開實習醫院。因病因事或聯繫就業工原因需請假者,應按以下規定辦理完請假手續後方可離院。

1:因病因事請假

因病請假需有就診醫院(我院或上級醫院)診斷證明(急診後補),經所在科室和醫院護理部或科教務科批准後生效。凡弄虛作假者均作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停止實習。因特殊情況請事假,須認真填寫《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完成請假手續後方可離院。

2:畢業就業請假

1).因外出聯繫用人單位等請假,須認真填寫《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並嚴格按照醫院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外出試工,須有試工單位的信函或證明。

2).因工作需要換實習點,須先由實習接收單位蓋章或提供接收單位信函,並在辦理好所有手續交醫院科教科後方可離院。

(二)請假批准權限

任何理由請假都須按以下權限要求提出請假申請:

1.請假半天以內由帶教科室領導批准並上報護理部(科教科);

2.請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內須護理部(科教科)審批;

3.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學生需和家長共同和醫院護理部(科教科)聯繫;非特殊情況不能批准.

4.請假三天以上須由學生所在學校分管實習的老師和醫院科教科聯繫,學校必須出具同意該生請假的證明否則不能准假.

三)、處罰措施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將立即中止實習。

1).不服從醫院、科室管理,不按照《實習輪轉表》實習,私自調換實習科室;

2).實習期間導致醫療糾紛發生,醫患關係緊張受到舉報;

3).未請假外出試工或者無故缺勤累計超過三者;

2:無故不上班、脱崗、遲到、早退、實習態度不認真、對工作不負責者,,由醫院提出書面意見,建議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四)、注意事項

1.嚴禁實習生未請假(含未經批准)離開實習崗位或先離開實習崗位後補請假條等情況發生,否則一律按曠實習論處。

2.實習生不得委託其他同學代請假;不得藉故和虛假請假;不得電話請假。

3.請假超過半天者必須書面提出請假申請,並及時將請假申請單交醫院護理部或科教科批准後方可離崗。

4.請假期滿必須銷假,需續假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未履行銷假或續假手續超假者一律按曠實習論處。

5.實習生備考研究生期間,須嚴格遵守科室工作安排,不得以備考理由請假,不得影響正常實習。

附: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

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

備註:請假半天,由科室審批,報醫院護理部科教科備案;半天以上一天以內須護理部(科教科)審批;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學生需和家長共同和醫院護理部(科教科)聯繫;非特殊情況不能批准請假,三天以上須由學生學校分管實習的老師和醫院科教科聯繫,學校必須出具同意該生請假的證明否則不能准假.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機關公務車輛及公司屬單位工作用車和工具車。

第三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從採購的廠家中擇優選定兩家。

第四條 後勤負責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五條 駕駛員職責

(一)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二)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四)車輛需要維修與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五)負責車輛年檢。

第六條 車隊長職責

(一)協助後勤對公司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二)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三)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第七條 後勤專責職責

(一)組織監察室、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二)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三)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公司審批。

第三章 維修與保養

第八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准後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准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第九條 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一)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並簽署意見;

(三)後勤專責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四)經車輛使用領導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六)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後,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並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第十條 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範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後勤,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後,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第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章 費用報銷

第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一)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准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二)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範圍的;

(四)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五)其它違反規定的情形。

第十四條 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後勤專責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籤的《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核對無誤後,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原則上每季度報銷一次。

第十六條 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車輛加油卡管理實行“總卡統管、一車一卡、現場簽字”原則。非特殊情況,嚴禁未通過油卡直接為車輛加油。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相對固定到班子成員,科室工作用車隨對應的分管領導,特殊情況用車由後勤調配。因工作需要交換用車的,須在後勤登記備案,原則上由固定到該車輛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其費用與里程登記在用車領導名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辦公樓控煙管理規定 篇20

為加強公司對費用的管理和控制,使日常開支的各種費用納入即定軌道,使各項開支合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費用預算制度

1、董事長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提出公司一定時期的總目標,並下達各機構指標;

2、各機構自行根據下達的指標編制本機構預算(含資金預算、成本預算、管理費用預算),編制的預算應在以收定支的前提下做到可控、符合實際、全面完整;

3、預算指標報財務總監、董事長,董事長召集有關人員討論通過或駁回修改;

4、批准後的預算下達給各機構執行;

5、各機構應於次月5日之前將上月預算的執行情況報財務總監、董事長;

6、根據公司資金的實際情況,適時修改預算,以便更好的控制資金,避免公司陷入窘困;

7、財務部門核算、監督各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避免不必要的超支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

二、費用報銷的基本程序

1、每項經濟活動發生後的三天內,由經辦人將發票與單據分類進行粘貼,填制報銷單;

2、單據交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對費用的發生給予證明後交各機構負責人審批;

3、交財務部主管審核(審核重點:①預付及應付款項應與合同相核對,看是否與合同相一致。②該項費用是否在預算範圍之內,是否超支。③有關金額是否計算正確。),如經審核費用在預算範圍之內且無超支,可以批准報銷付款。(各機構負責人發生的費用必須報財務總監審查簽字);

4、單次金額超過限額(bbb超過150000元、ccc公司超過1000000元、ddd超過60000元、採購單次金額超過1500000元)交財務總監審查簽字後方可報銷;

5、單次金額超過限額(bbb超過300000元、ccc公司超過20xx000元、ddd超過100000元、採購單次金額超過20xx000元)經財務總監審核後交董事長審查簽字後方可報銷;

6、凡現金支付超過100000元、轉賬支付超過1500000元的事項,必須經財務總監審核後交董事長簽字後方可報銷;

7、預算外的開支經財務總監審核後交董事長審查簽字後方可報銷;

8、有規律性報銷如税金、養路費、車輛保險費等國家明文規定的開支,經各機構負責人審批後,財務部門可受理。有明確制度規定的報銷如業務招待費、差旅費、通訊費參照附件執行;工資性支出應報財務總監審批後,財務可受理;

9、費用報銷必須是誰發生誰報銷,嚴禁代報,對發生的代報費用財務部門應拒絕辦理;

10、費用報銷中報銷人、審批人應堅持分權原則,對報銷人、審批人為同一人簽字的費用財務部門應拒絕報銷。

三、財務部門的職責和權利

1、財務有權拒絕報銷任何不真實的原始單據;

2、財務人員應根據國家的制度和公司的規定,以及合同、協議、董事長批示的報告進行審核,對手續不完整的要求給予補充完整,對不合規的報銷憑證予以拒絕並退還報銷人;

3、財務每月應彙總各機構費用明細、費用開支實際情況明細表報董事長、財務總監、各機構負責人審閲;

4、對各項報銷憑證,財務總監可再次審查,對可疑經濟業務提出質詢,拒絕不合理、不合規、不合法的報銷憑證;

5、出納應對已按規定程序審批的報銷憑證,進行最後一次全面的把關和審核,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憑證應予以拒絕;

6、對各機構的正常性開支實行財務主管負責制,財務人員必須做到一週內處理,不得無故拖延各機構的票據報銷,否則給予公開批評和罰款;

7、財務部將定期對各公司費用情況進行審查,對錯報費用進行糾正,並分別向董事長、總公司總經理、各機構負責人提交相關報告。

四、單筆支付金額在150000元以上(含150000元),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門,以便提前做好資金的籌集和準備。

五、本制度附件與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由財務部執行,修改權由財務部修訂後報董事長審批後執行。

附件一:關於業務招待費的規定

一、業務招待費:包括因生產經營和業務的需要,用於招待相關人員而發生的接待費、餐費等費用;

二、業務招待費各機構內部應實行限額使用、不得超支的的原則;機構內部有關部門實行“先申請,後執行”的原則,申請時應説明招待客人的級別、人數、預算標準等;

三、各機構業務招待費的預算限額:各機構應結合本機構的實際情況按年度經營經營指標收入(不含折扣、折讓)的1%為限額預算業務招待費並將其分解到各月(鑑於ccc公司於本年剛設立,其本年業務招待費的限額定於按經營指標收入的5%為限額;2x年1—6月按經營指收入的2、5%為限額;2x年7月起按公司業務招待費的預算限額執行);各機構業務招待費限額中的20%由董事長使用;

四、業務招待費按董事長批准的預算規定的數額開支,由各機構負責人決定執行。各部門發生的招待費,由各機構負責人簽字,財務部審查後報銷。各機構業務招待費不可突破預算指標。預算外支出部分一律由各機構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向財務總監、董事長彙報後,按董事長批示執行;

五、一般情況下,只有各機構負責人、招待事項所涉相關人員有權出面接待客户。如遇特殊情況:如各機構負責人、部門領導均不在的情況下,需經辦人員接待的,應先向各機構負責人提出口頭申請,經同意後方可接待;

六、業務招待費發生後,必須及時報賬,並在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此單僅作內部核算使用,不對外)上註明接待理由、明確接待對象、時間、地點、參加人數、接待規格,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七、財務部門應在每月底彙總各機構業務招待費發生明細表,報財務總監、董事長審閲;八、各機構負責人對業務招待費使用的合理性、真實性承擔責任。財務人員對費用標準的執行及票據的真實性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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