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條據 >辦法 >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精選20篇)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精選20篇)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

1 目的

為提高效率,保證質量,使工作環境整潔有序,提高企業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X有限公司的辦公室定置管理職責、規範以及考核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X有限公司各地辦公區的辦公室定置管理工作。

3 規範性引用文件

新大洋電動車總字〔20xx〕031 號 山東辦公室定置示意圖

Q/XDYC M01-08A 員工行為規範

4 術語與定義

5 職責要求

5.1 總經理辦公室

5.1.1 負責制訂辦公區域的辦公室定置管理規範及日常管理。

5.1.2 負責廠區各項辦公室定置管理工作的監督與檢查,負責職工行為規範的制訂、培訓及其貫徹落實。

5.2 生產管理中心

5.2.1 負責制訂生產場所的辦公室定置管理規範及日常管理。

5.2.2各廠部負責所轄區域辦公室定置管理工作的貫徹執行。

6 辦公區辦公室定置管理規範

6.1 辦公區規範

6.1.1 辦公桌:桌面除辦公必需品(含:文件筐、文件夾、筆筒、茶杯、電話、電腦及附屬品)外無其他物品。

6.1.2 電腦:主機一般情況放置桌下右側,顯示器頂桌面屏風、桌面正中央放置,顯示器及主機上一般禁止放置其它雜物。

6.1.3 拖櫃:置辦公桌下左側。

6.1.4 垃圾簍:罩塑料袋,鄰桌共用一個,靠牆放置。

6.1.5 飲水機: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移動。

6.1.6 報刊、資料、文件等:使用過程中可整齊疊放與顯示器正前方位置,使用完,整齊存放於文件夾、資料夾內。

6.1.7 文件筐、筆筒、茶杯:指定位置,對桌對稱擺放。

6.1.8 文件夾、檔案盒、檔案袋等:使用過程中可整齊疊放與顯示器正前方位置,使用完,整齊存放至文件筐內。

6.1.9 座椅:靠背、座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離開時椅子靠桌並調正放置。

6.1.10 桌面屏風:內外側不允許有任何張貼。

6.1.11 清潔用品:不得在辦公室存放,用完要及時歸還到公共衞生間指定區域。

6.2 辦公人員素養標準

6.2.1 服飾標準

上班期間,必須着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週六除外,但也必須符合員工行為規範)

頭髮梳理整齊,服飾熨燙挺括、西裝領帶正挺、皮鞋亮淨,一線工友服裝應整潔、乾淨。

6.2.2 語言規範

交流語言:您好、早上好、早、晚上好、再見、請問、請您、勞駕您、關照、謝謝、週末愉快等。

電話用語:您好、這裏是X有限公司,請問、謝謝、再見等。

接待用語:您好、請稍候、請坐、對不起、請您登記、我立即去聯繫、打擾一下、好的、行。

6.2.3 行為規範

堅守工作崗位,不得串崗。

上班時間不得看報紙、玩遊戲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辦公桌上應保持整潔並注意辦公室的安靜。

上班時間,女士不得在辦公室化粧。

接待來訪和業務洽談請在洽談室或會議室進行,私客不得在辦公區停留。

使用洽談室和會議室要先到綜合管理部登記。

不準因私事打辦公長途電話。

不準在辦公電腦上發私人郵件或上網聊天。

不得隨意使用其他部門電腦,私客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不得使用辦公電腦。

無工作需要、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進入計算機房、檔案室、財務部、會議室。

不得將公司的一切公物帶回家(宿舍)使用。

7 責任區域劃分及監督執行

7.1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域辦公室定置管理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

7.2 成立辦公室定置管理推行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辦公室定置管理管理規範檢查。

7.3 生產現場辦公室所查不合格項,由生產管理中心考核並督促整改,辦公區所內查不合格項直接交總經辦,由總經辦考核督促整改。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2

1 範圍

1.1 本辦法規定了定置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方法與要求。

1.2 本辦法適用於中牟縣電業局定置管理工作。

2 定義

定置管理就是物品在場所中的科學定位,使其操作安全、方便,物品放置妥當,防護有效,道路暢通,消防方便,經過精心設計、調查,使現場的物品、人員、信息處於最佳狀態,最大限度地滿足生產、工作的需要,同時要滿足環境保護與勞動保護的要求,要隨着生產、經營、工作性質等的變化而變動。

3 職責

3.1 各變電站定置的管理工作由輸變電運行部在主管局長領導下歸口管理,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3.2 各供電所定置管理工作由農電總站在主管局長領導下歸口管理,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3.3 各電工班定置管理工作由農電總站在主管局長領導下歸口管理,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3.4 局機關內部等辦公場所及其環境的美化、淨化定置管理,由行政工作部進行統一的檢查、監督、考核。

3.5 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須實行特別定置管理,其保存、存放由倉庫負責,其定置要滿足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要求。

3.6 各部室、多經單位的定置管理工作由本單位行政主要領導負責,由兼職定置管理人員負責具體實施。

3.7 定置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辦法的制定等管理工作由企管部負責。

3.8 定置管理辦法分為局、部室兩級辦法,局定置管理辦法由企管部制定、組織、協調、實施,各部室、多經單位制定本部門的定置管理二級辦法。

4 管理內容、方法與要求

4.1 設備定置管理

4.1.1 設備定置是對設備運行全過程的定置,包括設備的安置、使用、維修及其易損件、備件的定置管理。

4.1.2 設備定置,要遵循以下原則:

設備的運行、停運、維修都要實行定置。

在設備周圍要給維修者留有充分的空間。

操作者能安全出入設備放置處。

設備定置要符合安全要求。

對設備的所有資料要實行定置管理。

易損件的擺放數量及擺放方式要實行定置管理。

各種設備應嚴格按照“定置圖”擺放。

4.1.3 危險設備要實行特別定置管理。油系統、高電壓設備要設安全防護標誌,並準備足夠的滅火器械,對帶電設備和不帶電設備間也要設置安全圍欄,以明顯區別開來,防止“誤登、誤進、誤出、誤動”。

4.1.4 設備現場的孔洞、無欄杆平台、高空交叉重疊作業現場、易塌方的溝道以及轉動機械等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場所,應設提醒標示牌,採取防護措施。

4.1.5 隨時清理設備現場,確保設備現場清潔。

4.2 庫房定置管理

4.2.1 庫房要設計庫房“定置總圖”,貨架要設計貨架“定置圖”。

4.2.2 庫(站)房內或露天儲存的物品,均按物資的品種、規格、型號、性能等區別存放,做到齊、方、正、直,保證安全,領取方便。

4.2.3 儲存物品的帳、物、卡、號、圖等要相符。各種信息符號要按物資類或品種系列名稱表示,並懸掛或豎立標示牌。

4.2.4 事故備品、配件要進行特別定置,不得與一般物品混放,並有明顯的區別標誌。

4.2.5 對有儲存期要求的物品要實行特別定置,標誌要醒目,以防凝固、腐爛、鏽蝕、變質。

4.2.6 易燃、易爆、有毒、污染環境的物品和消防器具須實行特別定置。

4.2.7 庫房內温度、濕度、通風、採光、照明須實行特別定置。

4.2.8 材料、零配件、容器以及各種工具的擺放不得超高,貨架、容器要有擺放數量或承受能力等標誌。

4.2.9 運輸工具要有固定的停滯位置。

4.2.10 庫房的安全通道要暢通,標記要清晰,不得堆放任何物品。通道寬度要滿足搬運的需要。

4.2.11 庫房應有領用、防火制度。

4.3 工具箱定置管理

4.3.1 按“定置”辦法設計工具箱定置圖,並一律貼在工具箱內左上方。

4.3.2 現場工具箱的外形結構儘可能做到相同,對結構差異較大的,要遵循節約和因地制宜的原則進行調整,儘量做到部門內部統一。

4.3.3 箱內物品,按照上輕下重、精密與粗糙分開、取用方便、存放安全、互不影響的原則定置。

4.3.4 工具箱內只能存放工具、器具、儀器、儀表、圖紙資料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物品。

4.3.5 物品“定置”後,要依次編號,排列有序,形、位一致。

4.3.6 工具箱要經常保持清潔、有序、良好方便的狀態。

4.4 辦公室定置管理

4.4.1 按工作的辦法化、規範化、系統化、程序化的要求,制定辦

公室定置圖。

4.4.2 室內物品的存放位置必須經過科學的設計,做到合理、方便、整齊、樸實。

4.4.3 辦公桌上可定置電話機、枱曆、茶具等;除辦公時間外,一般不得存放文件、書報、資料。

4.4.4 文件櫃內的文件、資料要做到便於查找,整齊美觀,號位一致。

4.4.5 座椅要以辦公時的桌、椅相對為基準而進行定置。

4.4.6 室內牆壁不得隨意懸掛、張貼各類物品。

4.4.7 個人使用的桌椅、箱櫃,要每週進行一次清理、整頓。

4.5 “示板”定置管理

4.5.1 “示板”的結構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設計和製作,力求統一。

4.5.2 板面佈局要合理、清晰、緊湊、樸實。

4.5.3 各類“示板”的定置要公開、鮮明、方便,放置在職工集體活動或易於看到的場所。

4.6 特別定置管理

4.6.1 內容

易燃、易爆、劇毒、異味、揮發性強、對環境和人身產生不良影響的物品。

安全帽、安全繩、絕緣鞋、絕緣手套、絕緣棒、高電壓驗電筆、接地線、安全標誌牌、圍欄繩、消防器材、刀閘(開關)鑰匙等安全防護用具。

精密儀器、儀表、量具、事故備品、配件等。

保密資料、文件等。

4.6.2 要求

要有特別的存放場所。對危險品必須定置在對人和生產設備不會造成危害的地方。

要有特別的物品標誌。對危險品及其存放場所要懸掛規定的危險物品標示牌或示意圖像等。

要有特殊的管理辦法。對易揮發的、劇毒類的物品,要由幾個人共同管理,庫房非兩人以上人員不能開鎖。

要使用特殊的運載工具。對防震的儀器、儀表、基準等,要使用防震的運輸工具和手段。

要用特別的、固定的形式進行定置。刀閘、鑰匙、接地線的編號與定位要對應,以防用錯。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4.7 環境的美化、淨化定置管理

4.7.1 環境的美化、淨化定置包括對綠化區域、衞生責任區定置、運輸工具停滯區定置以及垃圾、廢品回收點的定置等內容。

4.7.2 環境的美化、淨化“定置”要設置:綠化區、美化區、衞生責任區“定置”圖以及垃圾、廢品回收點等“定置”圖。

4.7.3 對定置區域內的信息牌實行統一的位置定置。

按“定置”管理的要求進行及時的整理、整頓、清掃、清潔。

4.8 全員定置管理

4.8.1 全局各部門的幹部、職工都要經過培訓,懂得定置管理的內容及概念,明確定置管理的任務與作用,瞭解定置管理的程序和方法。

4.8.2 全局的每一位職工都要掌握本崗位定置管理的內容、要求、程序和方法,開展定置管理活動。

4.8.3 全局職工都要遵守定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地接受考核與檢查。

4.9 定置管理的開展程序

4.9.1 建立定置管理組織體系

定置管理要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局、科室二級管理及二級責任制。

局長對全局的定置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企管部主管定置管理的日常工作,並由企管部牽頭,行政工作部、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等有關部門參與,對全局定置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考評。

各部室、公司的行政主要領導負責本部門的定置管理工作,並責成定置專責人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在業務上接受企管部的指導和監督。

班組的定置管理工作由班組長負責,並接受主管部室及企管部的指導和監督。

4.9.2 制定“定置”管理規劃

制定“定置”管理規劃,應體現全面推行定置管理的要求,各作業區、倉庫、辦公室的設備、工具箱、資料櫃等定置率要達到要求。

定置管理規劃內容應包括全員定置管理的培訓規劃以及開展定置管理的方法、步驟、時間、預算、分工、檢查與考核等。

4.9.3 開展定置的培訓教育

培訓教育應包括局領導、中層幹部在內的全體職工的培訓。主要內容有:定置管理的概念、目的和作用、任務和做法、機理和技法、檢查與考核等。

培訓方法應採取自學、課堂講解、觀看錄像、組織參觀學習以及板報宣傳等形式。

4.9.4 “定置圖”的設計與要求

“定置圖”的設計原則

a)“定置圖”上的物必須是經過科學分析、調整和改善了的人、物、現場三者關係的辦法物。

b)“定置圖”具有動態可變性,當生產現場和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引起定置關係的變化時,“定置圖”也要隨之修改,使其符合現場實際。

c)“定置圖”應做到簡明、扼要、精練、完整,場所中需要定置的物,其物形輪廓、尺寸比例、相對位置可大致準確,區域劃分要清晰、鮮明。

d) 定置設計要勇於打破常規,按照定置管理的方法,對“物”進行科學定位,結合定置分析工作,將現場暫時缺少,但已決定增添的物,也應表達在“定置圖”上。

e)“定置圖”中所有的定置物,可用辦法信息符號或自定信息符號進行標註,所有信息符號在“定置圖”上予以説明。

f)“定置圖”可按正視、俯視、立體示意圖表示,也可按機械製圖方法繪製。

“定置圖”的種類及要求

a)“定置圖”的種類主要有:辦公區域定置圖、設備檢修定置圖、辦公室定置圖、庫房定置圖、特別定置圖、活動室定置圖、值班室定置圖、示板定置圖、變電站定置圖、用電服務窗口定置圖、文件櫃、儀器櫃等定置圖、辦公區及生活區地下設施定置圖等。

b) 各類定置圖由業務分管的部門按定置圖設計原則和繪製要求,結合實際設計繪製,並經分管領導批准。

4.9.5 定置管理的準備與實施

材料和工、器具的定置準備:生產現場要根據需要,準備好存放材料、設備、工具箱、資料櫃、吊裝機械設置區域或場所。通過劃線、設隔離圍欄等形式,標誌物品的存放場所。

信息標誌牌準備:標示牌要按照統一設計和製作的原則,其高低、大小、色調達到要求,並做到標示清晰,製作方便,成本低廉。

清除物品存放地的設計要求:對現場中清掃、拆除、清理的物品,設指定場所存放,如垃圾箱、廢料場、閒置物品庫等,並做到場地大小合適、轉運方便、道路暢通。

5 檢查與考核

本辦法由局主管領導按管理辦法和縣電業局有關規定組織檢查與考核。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3

為了規範公司辦公環境,給員工創造清新、整潔的辦公場所便於統一管理,現對辦公室設施、物品擺放做如下規定:

一、辦公室整體佈局規劃

安全環保部辦公室定置佈局圖①

1、 ①辦公桌、②辦公椅擺放要求

1.1、辦公桌、擺放及要求

辦公桌靠牆一面離牆面距離25cm,偏差不得超過3cm。辦工桌擺放必須在一條水平直線上,要求擺放整齊不可有歪斜、錯落等現象。

1.2、辦公椅、擺放及要求

人員使用辦公椅時需輕拉輕推,人員離開或下班時,辦公椅必須推入辦公桌內。

2、③看板擺放及要求

要求基本與上圖為標準,統一設計標準包括看板的大小、材質(PVC或鋁合金質地)可使用吸鐵石。

3、④文件櫃擺放要求

文件櫃必須統一擺放,不可出現歪斜、錯落等現象。除私人、重要物品文件櫃外,其他文件櫃做到鑰匙入孔,或者辦公室管理人員統一管理,不得私自使用。

5、⑤垃圾桶擺放及要求

沒兩張桌子配備一個垃圾桶,由本桌人員自己處理生活垃圾。地上予以即時貼表示,要求位置偏移時一眼可以看出,便於復位。

6、⑥衣帽鈎擺放及要求

衣帽嚴禁掛於椅背、放於桌子椅子上,統一放在如圖所示的位置。

7、窗台、文件櫃、辦公桌下不可擺放任何物品。

二、工作台擺放及要求

物品需整齊擺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挪用,使用完畢後挪用人必須將使用工具放回原處。

三、文件櫃內部文件、雜物、書本擺放方法

對於本辦公室文件櫃現狀對文件擺放予以以下下要求

1、文件擺放及要求(如圖②)

文件必須裝入指定文件盒,文件盒統一編號管理,放入文件櫃上層的①玻璃窗內,文件擺放不可歪斜、倒置。文件櫃玻璃窗內除文件盒外不得放入其他物品。統一由辦公室文件管理員執行。

2、雜物擺放及要求

先將雜物進行分類處理,再裝入紙箱中,統一放入文件櫃下層,如有人員使用,使用完畢後,在辦公室文件管理員的協助下襬放入②櫃.

3、書籍DVD擺放及要求

書籍一律放入文件櫃上層的玻璃窗內,用一單獨的櫃子擺放,做好分類處理不得混裝,書本DVD以“從大到小,從左至右”的方法擺放。

安全環保部辦公室文件櫃正視圖②

三、辦公桌桌面擺放方法(如下圖③所示)

安全環保部辦桌面定置佈局圖③

1、①文件架擺放及要求

要對本人現有的文件進行分類管理分類擺放,文件架從左至右有四個格擋,分別規定擺放物品為:個人書籍、文件袋、個人文件夾、常用文件。常用文件要求用夾子夾起來統一保管。

2、②電腦擺放及要求

使用電腦的員工要愛護電腦,並定期做好電腦的清潔和除塵工作,下班關閉電腦切斷總電源。

3、③筆筒擺放及要求

筆筒中不同種類的筆要求分開插放,筆筒中的便條紙用完後,需整理整齊後放回筆筒原處。

4、④電話擺放及要求

為方面期間,電話放於辦公人員的右手邊,各根據個人喜好做小範圍的調整。

5、⑤水杯擺放及要求

水杯放於辦公人員的左手上方,課根據個人喜好做小範圍調整,個人做好水杯清潔工作。

6、⑥名牌擺放及要求

名牌包括本桌辦公人員的姓名、照片、職務、職能範圍等,放於如圖所示位置。

7、桌面圓圈部分為私人物品擺放區,例如照片架、小盆栽、紀念品、工藝品等,但有一原則:不能打亂已定置好的辦公桌樣式。

四、辦公桌工作台物品定置管理辦法

材料:PVC材質帶有背膠

顏色:藍色、黃色

使用説明:將電話或是別的辦公用品挪開的時候,一眼可以看出,便於復位。

使用規範:在圖③電話説是位置處放置,貼於電話正下方。

材料:正面為防水膜質地,背面為防滑泡沫。

顏色:青色

使用説明:放於規定位置,個人口杯放於其上,不能將杯墊挪於其他位置,如需挪開必須事後將其放回原位。

五、辦公室文件盒統一定製管理

使用説明:文件盒或文件夾上需貼上文件明細,並用阿拉伯數字編號,降低尋找文件的時間,提高工 作效率。

使用範圍:文件夾、文件盒。

使用規範:文件盒標示,最上部分為阿拉伯數字標號,中間部分為文件內容明細,下部的色條則為同一類文件用一種顏色標註,對文件種類進行區分,並用不同顏色標註。

六、各類線纜走線定置

對於兩種以上的走線,應使用塑膠束帶束起來並正以走線,要求每25cm束一束線帶。

單根線預留不超過15cm,其餘部分用束線帶束起。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4

一、整理:

將車間現場內需要和不需要的東西分類,丟棄或處理不需要的東西,管理需要的東西。

目的:

騰出空間,空間活用,防止誤用、誤送,塑造清爽的工作場所。

內容:

1、車間內廢品、邊角料當天產生當天處理,入庫或從現場清除。

2、班組產生的返修品及時返修,在班組內存放不得超過二天,避免與合格品混淆。

3、用户返回的產品應及時處理,如暫時無時間處理,應存放在臨時庫,不得堆放在生產現場。

4、外來產品包裝物及時去除,貨品堆放整齊。工作現場不能堆放過多(帶包裝)外購產品。

5、合格部件、產品經檢查人員確認後及時入庫,不得在班組存放超過一天。

6、報廢的工夾具、量具、機器設備撤離現場存放到指定的地點。

7、領料不得領取超過二天用量的部件材料,車間內不允許存放不需要的材料、部件。

8、工作垃圾(廢包裝盒、廢包裝箱、廢塑料袋)及生活垃圾及時清理到衞生間。

9、窗台、設備、工作台、週轉箱內個人生活用品(食品、餐飲具、包、化粧品、毛巾、衞生用品、書報、衣物、鞋)清離現場。

二、整頓:

對整理之後留在現場的必要的物品分門別類放置,排列整齊。物品的保管要定點、定容、定量,有效標識,以便用最快的速度取得所需之物。

目的:

工作場所一目瞭然,消除找尋物品的時間

內容:

1、車間繪製現場<定置圖管理圖>。

2、車間對各類設備,工裝,器具進行分類編號。

3、廢品、廢料應存放於指定廢品區、廢料區地點。

4、不合格品、待檢品、返修品要與合格品區分開,週轉箱內有清晰明顯標識。

5、週轉箱應放在貨架上或週轉車上,設備上不得放置週轉箱、零件。

6、操作者所加工的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容器內,必須有明顯的標識(交檢單,轉序卡),註明品名,數量,操作者,生產日期。

7、搬運週轉工具(吊車、拖車、升降車、週轉車)應存放於指定地點,不得佔用通道。

8、工具(鉗子、螺絲刀、電烙鐵、通路儀)、工位器具(週轉箱、週轉車、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裝盒、酒精等使用後要及時放回到原位。

9、部件、材料、工裝、工位器具按使用頻率和重量體積安排擺放,使物品使用和存放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10、員工的凳子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凳子全部靠齊機腳。

三、清掃:

將工作場所清掃乾淨,使生產現場始終處於無垃圾,無灰塵的整潔狀態

目的:

消除贓污,保持職場內乾淨、明亮

內容:

1、車間建立班<車間組清掃責任區>,落實到班組內具體責任人。

2、地面、設備、模具、工作台、工位器具、窗台上保持無灰塵、無油污、無垃圾。

3、掉落地面的部件、邊角料及時處理,外購成品的包盒、箱隨產生隨清理。

4、不在本班組責任區內工作時,工作結束後及時將工作點地清理乾淨。

5、維修人員在維修完設備後,協助操作者清理現場,並收好自已的工具。

6、各班組對在車間內週轉的原料、部件、產品做好防塵,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將其墊起。

7、下班時,員工垃圾桶全部清理乾淨。

四、清潔:

將整理、整頓、清掃的做法制度化、規範化,並定期檢查進行考核。

目的:

整理、整頓、清掃後,要認真維護,使現場保持完美和最佳狀態。

實施要領:

1、各班組每天下班前15分鐘進行簡單的日整理活動。

2、各班組每週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30分鐘進行周整頓活動。

3、各班組每月27日下班前1小時進行一次徹底的整理、整頓、清掃活動。

4、車間每日依據<班組5s考核表>對各班組責任區進行檢查,並做相應的記錄,作為考核各班組業績的依據之一。

5、車間每月1日對上月各班組5s實施情況進行情況進行一次總結,公佈各班組本月5s考核結果。

6、車間依據<車間勞動管理制度>對5s活動不合格的班組及個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素養:

提高員工文明禮貌水準,增強團隊意識,養成按規定行事的良好工作習慣。

目的:

養成良好習慣,提升人格修養

內容:

1、每日堅持5s活動,達到預期效果

2、對各班組人員進行公司和部門的各種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3、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4、遵守車間內部各種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設備管理、工位器具管理、週轉搬運管理、工資管理等。

5、工作時間穿着工作服,注意自身的形象。

6、現場嚴禁隨地吐痰和唾液,嚴禁隨地亂扔紙巾、雜物。

7、愛護公共環境,衞生間馬桶,手盆,水池用後自覺沖洗,不隨意亂倒剩飯菜。

8、每年對車間班組人員進行一次評選,並將優秀員工上報到公司給予一定的獎勵。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敬業精神、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勤(工作態度)、能(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和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績(工作成果、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四個方面。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5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千山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根據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在鞍山市行政區域內的千山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風景區)及保護地帶。

第三條 凡進入風景區的國內外旅遊者,風景區和保護地帶內的單位、居民與保護、管理、利用和開發風景名勝資源相關的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個人,均須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 鞍山市千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是鞍山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市政府對風景區的規劃、保護和利用實行統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保護風景區名勝資源、文物、自然生態環境;

(二)實施風景區規劃,科學利用、合理開發風景名勝資源;

(三)植樹綠化,護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蟲害和防止水土流失;

(四)建設、管理和保護風景區設施,改善遊覽服務條件;

(五)審查、監督風景區內的建設項目和衞生防疫監察管理;

(六)保護佛教、道教正常的宗教活動;

(七)其他管理事項。

第五條 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按照各自職責協助管委會做好風景區管理工作。

第六條 管委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經批准的風景區總體規劃及其詳細規劃。風景區內村鎮建設規劃及集體土地、山林利用規劃,應當服從風景區規劃。

保護地帶各項專業規劃及其所在地城市分區規劃的編制,應當徵求管委會意見。

風景區規劃按照法定程序編制和報批後,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和變更。確需調整和變更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辦理。

第七條 風景區的一切自然景物和人文景物及其所處的環境,均屬風景名勝資源。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風景名勝資源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進行保護和管理。

第八條 對風景區內的寺廟、碑碣、石刻、石雕、古建築、古墓葬等人文景物必須嚴格保護,禁止佔用、拆遷、損毀、破壞等行為。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有關規定嚴格保護,及時修繕。

第九條 對風景區的古樹、名木、奇峯、異石、地熱水、名泉和冰川遺蹟必須實行特殊保護,應當建立檔案,懸掛標牌,制定保護措施。

第十條 在風景區內禁止開山、採石、開礦、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動。

第十一條 對風景區的水體,除按風景區規劃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應當保持原狀,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改變。

禁止向前款規定的水體排放、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污染物。

管委會應當會同市相關部門對水體進行定期檢測。

第十二條 加強風景區林木的保護,做好植樹綠化、封山育林、護林防火和防止病蟲害工作,按照規劃要求進行撫育管理。

風景區內國有林木的撫育、更新性採伐,管委會必須預先提出計劃,報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禁止採伐名木古樹。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採伐風景區內集體所有的林木及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必須經管委會同意,再按有關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不得擅自採挖苗木、花、草、藥材及珍稀植物。因科研、教學需要採集標本、野生藥材及其他林產品的,必須經管委會同意,在指定地點限量採集。

第十三條 風景區應當切實維護好動物的棲息、繁殖環境,為野生動物創造必要的棲息、繁殖條件。禁止獵捕和傷害野生動物。

第十四條 風景區和保護地帶內,應當加強防火管理工作。管委會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防火、滅火的組織領導;凡在風景區內和保護地帶內的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居(村)民委員會均為聯防單位,應當簽訂聯防協議;健全防火組織,完善防火設施,劃定責任區,落實責任制。

一切進入風景區的機動車輛,必須配帶滅火器,進入風景區的人員,禁止在規定的吸煙地點以外區域吸煙;禁止攜帶、存放易燃、易爆品;禁止篝火、野炊、燒荒、燒紙;禁止損壞防火設施。

第十五條 風景區內各項建設應當嚴格執行風景區規劃。風景區內的建築物佈局、設計,均應當與周圍景觀相協調。工程施工時,必須嚴格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景物與環境。

禁止違反風景區規劃,在風景區內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築;已經建設的,應當按照風景區規劃,逐步遷出。

禁止在風景區內修建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設施。

在風景區內從事以上兩款禁止範圍以外的建設活動,應當經管委會審核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 風景區內禁止建設工礦企業及有礙景觀的工程設施。對原有企業及工程設施應當進行清理整頓,凡有礙觀瞻的,應當限期改造、拆除或者外遷。

禁止在風景區內從事木材加工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 在風景區內進行下列活動,應當經管委會審核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一)設置、張貼商業廣告;

(二)舉辦大型遊樂等活動;

(三)改變水資源、水環境自然狀態的活動;

(四)其他影響生態和景觀的活動。

第十八條 保護地帶內要保護好地貌、山體、林木植被,搞好封山育林、植樹綠化。

保護地帶內的各項建設,都應當與景觀相協調,不得建設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遊覽的設施。

保護地帶原行政管理和隸屬關係、權屬不變。管委會根據規劃對保護地帶提出環境要求,由當地行政管理機關實施。

千山東路倪家台至千山正門段公路兩側,鞍會公路上石橋至廟宇嶺段公路兩側的建設規劃、建築物的設計,應當與風景區的景觀相協調。

第十九條 管委會應當確定各景區、景點的遊覽接待容量和遊覽路線,制定旅遊旺季疏導遊客的具體方案,有計劃地組織遊覽活動。不得超過允許容量接納遊人。

風景區的遊覽票價應當根據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確定。

第二十條 進入各遊覽區的車輛,必須執行管委會關於車輛的管理的規定,按指定路線行駛,在規定的地點停放。

第二十一條 風景區的服務網點和公用設施,由管委會統一規劃和管理。進入風景區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地點和經營範圍文明經營。

禁止倒賣風景區各類門票(證)。

第二十二條 管委會應當加強風景區內的衞生防疫監察管理。設置必要的衞生設施,妥善處理污水、垃圾,保持整潔優美的遊覽環境。對不符合衞生標準的,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三條 管委會應當加強風景區的安全管理。遊覽區的險要部位,都應當設置安全設施。未設安全設施或者安全設施損壞的,應當暫時封閉。危巖險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及時排除,險峯峭壁應當設警牌,保障遊人安全。

第二十四條 風景區應當加強治安管理,經常進行治安巡邏檢查,及時制止、處理破壞風景名勝資源和危及遊人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 進入風景區的旅遊者和其他人員,應當愛護風景名勝資源和各項安全設施、公共設施,維護環境衞生和公共秩序,遵守風景區的有關規定。不準私自在景物上刻劃、塗寫;不準隨地吐痰、便溺;不準亂扔果皮、食品、包裝物;不準亂倒垃圾、污物。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管委會依據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條規定,在風景區內進行開山、採石、開礦等破壞景觀、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限期拆除,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在風景區內進行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或者限期拆除,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在風景區內從事禁止範圍以外的建設活動,未經管委會審核的,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在景物、設施上刻劃、塗污或者在風景區內亂扔垃圾的,責令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50元的罰款;刻劃、塗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的違法行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有關部門已經予以處罰的,管委會不再處罰。

第二十八條 風景區工作人員因失職而造成火災、人身傷亡、景物損毀及其他事故的,分別由市人民政府、管委會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6

一、門禁卡的領用:門禁卡由辦公室統一製作、管理,發放給工作需要領用的員工。員工在辦公室領取門禁卡時,辦理相關確認領用手續。

二、門禁卡的補辦:使用不當損壞或遺失,須辦理相關補辦手續,損壞卡由辦公室收回。

三、門禁卡的註銷:

1、門禁卡屬於智能IC卡,卡內存儲了小區樓宇的相關信息。如遺失,請速到辦公室辦理註銷手續。

2、因門禁卡遺失未及時辦理註銷手續引起的後果,由領用人全部承擔。

3、領用人因離職等原因不再使用時,需上交所領用門禁卡,辦公室需加以核對編號無誤後,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四、門禁卡的使用:

1、本小區採用的門禁卡具有逐步實現人、車進出小區的身份識別功能;

2、進出小區時,需持卡靠近讀卡器,經身份識別後,門禁可自動開啟;

3、門禁卡僅限領用人工作時間內使用,實行早領用晚交回制度;

4、禁止將本人所使用的門禁卡轉借他人使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5、門禁卡請勿彎折、水浸或接近磁場,因此造成的門禁卡損壞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以上內容根據不同物業企業適度調整。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7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閲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8

為規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審批行為,明確公司財務支出的內部流程、決策程序及審批權限,完善健全公司內控制度,確保全公司的各項預算目標的實現,保障公司健康持續發展,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全公司財務工作實行預算管理模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制度規定範圍內行使審批權。

第二條 審批範圍:本公司直接經營活動、對外投資活動、融資活動發生的款項收支,納入董事會審定通過的年度預算計劃。

第三條 公司實行總經理一隻筆審批制度,財務總監及公司財務人員應嚴格審核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若應審核不嚴給公司造成的缺失,有關人員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 審批原則

第四條 經辦人為審批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對該事項承擔直接責任。

第五條 審批人為審批事項的決策人,對審批事項承擔決策責任。

第六條 子公司總經理應對本公司全部審批事項承擔決策責任,超過規定限額提交股份公司領導核准的事項,股份公司層面承擔領導責任。

第七條 任何審批事項應包括但不限於經辦人簽名、部門負責人

簽署審核意見、審批人簽署審批意見。公司財務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提出審核要求。

第八條 子公司總經理可對公司預算範圍內的審批事項授權行使,但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審核。

第三章 財務審批程序

第九條 預借款及公司關聯往來款項審批規定

1、預借款包括出差臨時借款、採購臨時借款、辦事處支付備用金以及其他臨時性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內由各分管副總審批,公司財務總監核准。超過此限額的預借款,應提交公司總經理批准。

2、公司與各子公司之間發生的交易事項,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公司財務總監核准。

第十條 預付款審批規定

1、公司各項預付款項的支付均按經濟業務發生所簽定的合同約定執行。預付款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經濟業務,由業務部門經理初審後,經分管副總審批,公司財務總監核准後支付。超過此限額的預付款支付,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2、超合同約定支付的預付款項,應由業務部門初審後,經分管副總及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公司總經理核准後支付。

第十一條 涉及員工薪資、福利費事項的財務審批規定

1、每年年初,由公司人事部及財務部參與,會同公司實行計件工資及業務提成的所屬部門共同制定計件工資及業務提成標準方案,並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後,經公司總經理簽發後實施。

2、公司的薪資發放,由各所屬部門制定月工資發放金額,同時將工資發放計算標準一併提交公司人事部門審核,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後發放。

3、公司固定福利費事項的調整由公司人事部提出具體方案,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後,公司總經理簽發後實施。每月發放時,在實施方案範圍內,由公司人事部門審核,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後發放。

4、公司臨時性員工福利發放,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提出方案,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核,公司總經理核批後實施。

第十二條 涉及保證金退返的財務審批規定

合同保證金的退還由公司業務歸口的部門在保證金退還到期日出具相關意見,經公司分管的副總審批,公司財務總監核准後支付。

第十三條 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對外擔保、關聯交易的財務審批規定

1、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購買資產、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對外擔保、與公司股東發生關聯交易均由股份公司統一管理。

2、公司投資運用資金(含對外投資、收購或出售資產、資產抵押、銀行借款、對外擔保等)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執行。財務部門依據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決議,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與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關聯公司發生關聯交易事項,均應按照《公司章程》等相關規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實施。

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內資本性的購買資產、出售資產業務,實施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總資產30%以上的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實施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總資產30%以下的需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具體事項在相關決策程序履行完畢後,由所屬部門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公司分管副總審批後,經公司財務總監核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第十四條 公司工程建設、裝修改造、設備大修理等建設性支出的財務審批規定

1、公司單項建設性支出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立項應提交公司董事會按相應權限審批。項目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核,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2、公司單項建設性支出1000 萬元(含1000 萬元)以下的項目立項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相關的資金支出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核後,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支付。

第十五條 控股子公司各項費用的審批規定

1、公司對所屬控股子公司實行全面預算控制和月度計劃審批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由公司財務部核定控股子公司全年各項費用預算,並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2、各控股子公司在全年預算額度內進行指標分解,控股子公司按月度分解指標,向公司財務部上報月度資金使用計劃,月度資金使用計劃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在月度內由控股子公司總經理逐項安排,報公司財務總監審核後支付。

3、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內發生的超預算費用,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支付。

第十六條 公司費用報銷審批規定

1、公司對部門費用支出實行預算與審批相結合的管理原則,各部門按相關費用明細:差旅費、辦公費、資料費、培訓費、招待費、宣傳費等項目由公司財務部門核定全年預算總額,並上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後,由公司總經理簽發後實施。

2、各部門嚴格控制全年費用開支,在預算額度內發生的費用支出,由部門經理初審後,報分管的公司副總審批,由公司財務部審核後報銷。

3、單項費用支出在2 萬元以內的臨時費用預算申請,可由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及相關部門負責人討論決定。單項費用支出在2萬元以上的臨時性費用預算應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4、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應制定詳細的費用預算實施方案,該方案經公司分管副總審核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財務部依據批准的預算方案審核報銷。

第十七條 財務部門的審核職責:公司財務部在辦理財務審核工作時,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對審核事項做決定。

第十八條 財務總監的審核監督職責:財務總監為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履行本制度規定的審批職責。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後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9

為加強我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鄉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為目標,充分發揮安全考核評估的職能作用,標本兼治,防治結合,全面促進平安和諧校園創建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為教育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記分標準

(一)常規工作(300分):

1.隱患整改情況(30分)。安全自查及檢查發現的隱患未按時整改的,視整改情況扣10-30分。

2.安全月報情況(60分)。每月5號前上交,每少報一次扣5分。

3.安全自查情況(40分)。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按照,進行安全自查,並將檢查自評表上報,每缺一次扣20分,內容不完整酌情扣分。

4.安全會議、培訓等參加情況(30分)。組織的安全工作會議、培訓等,每缺一人次扣10分。

5.活動及演練審批情況(40分)。學校組織的運動會、逃生演練、“六一”節慶祝大會等大型活動,未制定應急預案和審批的,每缺一次扣10分。

6.傷亡事故情況(20分)。因交通、溺水等原因造成學生死亡事故的

扣20分。

7.活動總結上報情況(50分)。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119消防宣傳日等開展的活動總結未上報的,每缺一次扣10分。

8.人民來信或被投訴情況(20分)。

9.其它工作完成情況(10分)。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未按時完成的每次扣5分。

(二)年終綜合評估(700分)。考核內容見附件

四、實行加分和一票否決制度

1.加分項目:

(1)凡年度內安全工作受到國家、盛市、縣表彰的分別加10分、8分、6分、4分。受獎以證件或文件為準,同類獎勵不累計加分,按所受最高獎項計分。

(2)安全工作信息宣傳稿件在國家、盛市、縣級報刊發表或被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教育信息網、簡報、專刊採用的,每篇分別加5分、3分、2分、1分。該項加分最高20分。

(3)為盛市、縣提供安全現場會的,每次分別加20分、15分、10分。

以上加分項目材料提供截止12月31日,未加入的項目,可記入下年度。

2.一票否決項目:

(1)對不安全因素或矛盾化解不及時,處置不力,以致發生非法遊行、課、師生人身傷害等事件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學校正常秩序和社會穩定的。

(2)主管領導、安全責任人工作失職、瀆職,發生重特大案件、惡性事故或羣體性事件等,造成嚴重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3)因管理不善,防範措施不落實,發生刑事案件或治安傷害事故,使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遭受嚴重損失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有關部門已提出整改建議,但無有效改進措施,發生重大事故、案件的。

(5)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單位幹部、教職工、學生髮生違法犯罪事故並造成較大影響的。

(6)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刑事案件或發生重大流行性、傳染性疾病傳播,有意隱瞞不報或作虛假報告的。

(7)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學校組織的教學大綱規定的演示實驗、分組實驗除外)或其它危險性勞動,參加山林等火災撲救和防汛、抗洪活動,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場所的。

五、獎懲

按照團山子中心校與各分校簽訂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兑現獎懲。

六、加強領導

安全考核工作,考核人員要認真按照考核辦法執行公務,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秉公辦事、嚴謹細緻,對因工作失職造成考核失實或弄虛作假的,給予相應處分。各學校要正確對待安全考核工作,提報情況要真實,數據要準確。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0

緩衝區是為協調省際間、矛盾突出地區間的用水關係、銜接內河功能區與海洋功能區、保護區與開發利用區水質目標劃定的水域。

緩衝區應當嚴格管理各類涉水活動,防止對相鄰水功能區造成不利影響。在省界緩衝區內從事可能不利於水功能區保護的各類涉水活動,應當事先向流域管理機構通報。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1

由於門式、橋式起重機的部件較多,針對各個部件的不同技術特性,在實際工作中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以保障公司實現安全生產。

一、本制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行業操作標準和公司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制度的受眾為公司在職起重工和設備科員工。

三、日常工作中,起重工每日須對起重機進行保養,每次工作前須對起重機進行簡單檢查,具體按照操作規程香閨規定執行。

四、定期維護、檢查的週期分為周、月、年,由起重工配合設備科人員進行,各個週期的具體內容如下:

1、每週檢查與維護每週維護與檢查一次,檢查與維護的內容如下:

(1)檢查制動器上的螺母、開口銷、定位板是否齊全、鬆動,槓桿及彈簧無裂紋,制動輪上的銷釘螺栓及緩衝墊圈是否鬆動、齊全;制動器是否制動可靠。制動器打開時制動瓦塊的開度應小於1.0mm且與制動輪的兩邊距離間隙應相等,各軸銷不得有卡死現象。

(2)檢查安全保護開關和限位開關是否定位準確、工作靈活可靠,特別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3)檢查捲筒和滑輪上的鋼絲繩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脱槽、串槽、打結、扭曲等現象,鋼絲繩壓板螺栓是否緊固,是否有雙螺母防鬆裝置。

(4)檢查起升機構的聯軸器密封蓋上的緊固螺釘是否鬆動、短缺。

(5)檢查各機構的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響聲。

(6)檢查所有潤滑部位的潤滑狀況是否良好。

(7)檢查軌道上是否有阻礙橋機運行的異物。

2、每月檢查與維護每月維護與檢查一次,檢查與維護的內容除了包括每週的內容外還有:

(1)檢查制動器瓦塊襯墊的磨損量不應超過2mm,襯墊與制動輪的接觸面積不得小於70%;檢查各銷軸安裝固定的狀況及磨損和潤滑狀況,各銷軸的磨損量不應超過原直徑的5%,小軸和心軸的磨損量不應大於原直徑的5%及橢圓度小於0.5mm。

(2)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是否有斷絲等現象,檢查鋼絲繩的潤滑狀況。

(3)檢查吊鈎是否有裂紋,其危險截面的磨損是否超過原厚度的5%;吊鈎螺母的防鬆裝置是否完整,吊鈎組上的各個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鈎應轉動靈活,無卡阻現象。

(4)檢查所有的螺栓是否鬆動與短缺現象。

(5)檢查電動機、減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緊固情況,並逐個緊固。

(6)檢查減速器的潤滑狀況,其油位應在規定的範圍內,對滲油部位應採取措施防滲漏。

(7)對齒輪進行潤滑。

(8)檢查平衡滑輪處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對滑輪及滑輪軸進行潤滑。

(9)檢查滑輪狀況,看其是否靈活,有無破損、裂紋,特別注意定滑輪軸的磨損情況。

(10)檢查制動輪,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應超過1.5mm,制動輪不應有裂紋,其徑向圓跳動應小於0.3mm。

(11)檢查連軸器,其上鍵和鍵槽不應損壞、鬆動;兩聯軸器之間的傳動軸軸向串動量應在2~7mm。

(12)檢查大小車的運行狀況,不應產生啃軌、三個支點、啟動和停止時扭擺等現象。檢查車輪的輪緣和踏面的磨損情況,輪緣厚度磨損情況不應超過原厚度的50%,車輪踏面磨損情況不應超過車輪原直徑的3%。

(13)檢查大車軌道情況,看其螺栓是否鬆動、短缺,壓板是否固定在軌道上,軌道有無裂紋和斷裂;兩根軌道接頭處的間隙是否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頭上下、左右錯位是否超過1mm。

(14)對起重機進行全面清掃,清除其上污垢。

3、半年檢查與維護每半年維護與檢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檢查內容外還應有:

(1)檢查所有減速器的齒輪齧合和磨損情況,齒麪點蝕損壞不應超過齧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過原齒厚度的10%(固定弦齒厚);齒輪的齒厚磨損量與原齒厚的百分比不得超過15%~25%;檢查軸承的狀態;更換潤滑油。

(2)檢查大、小車輪狀況,對車輪軸承進行潤滑,消除啃軌現象。

(3)檢查主樑、端樑各主要焊縫是否有開焊、鏽蝕現象,鏽蝕不應超過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勞裂紋;各種護欄、支架是否完整無缺;檢查主樑、端樑螺栓並緊固一遍。

(4)檢查主樑的變形情況。檢查小車軌道的情況。空載時主樑下擾不應超過其跨度的1/20xx;主樑向內水平旁彎不得超過測量長度的1/1500;小車的軌道不應產生卡軌現象,軌道頂面和側面磨損(單面)量均不得超過3mm。

(5)檢查捲筒情況,捲筒壁磨損不應超過原壁厚的20%,繩槽凸峯不應變尖。

(6)擰緊起重機上所有連接螺栓和緊固螺栓。

五、相關人員必須及時、詳細、準確記錄頂級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的日期、人員姓名、設備名稱和編號、各項內容及其狀態和處理結果等內容,並由負責人簽字,交設備科入檔。

六、如發現異常,須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關規定處理。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2

第一條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4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申購單》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6、發放時間:每月15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簽字,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綜合部長批准後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塗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理批准,綜合部長審核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10、本着節約與自願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儘量不領用或少領用。綜合部對於

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附件:1、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

2、《部門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

附件1: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辦公文具分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種.

1.消耗品:鉛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複寫紙,卷宗,標籤,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直線紙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釘書機,打孔機,鋼筆,打碼機,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計算機,印泥等.

第二條文具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指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圓珠筆,橡皮擦,直尺等.部門領用指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機,釘書

第三條消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圓珠筆每月每人發放一支),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

第四條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如打印紙)不在此限.

第五條管理品移交時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第六條辦公用品的申請應於每月25日由各部門提出

第七條辦公用品嚴禁帶回傢俬用.

第八條辦公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批發商採購,其中必需品,採購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應酌量庫存,管理部無法採購的特殊辦公用品,可以經管理部同意並授權各部門自行採購.

第九條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提出辦公用品申請單向綜合管理部領取辦公用品,人員離職時,應將剩餘用品一併交回綜合管理部。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公司全面風險管理,保障穩健經營,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及受託管理公司(以下總稱為“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集團公司所屬上市公司、公眾公司風險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定要求,結合實際分別制定。三級及以下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建設工作,由所屬各公司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在集團未來經營管理中,各種不確定性對集團實現其戰略及經營目標的影響。集團風險分為集團層面的常見風險與業務流程控制風險兩個方面。

第四條本制度所稱“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及各部門、所屬各公司和全體員工共同參與的,圍繞集團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通過在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經營過程中,執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對集團運營中要面臨的內部的、外部的可能危及集團利益的不確定性,執行相應的控制措施,以獲得集團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目標,是通過識別、評估影響集團戰略和經營目標實現的內外部風險,建立和落實有效的管理措施,確保將風險控制在與總體目標相適應並在可承受的範圍內。

第六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遵循全面、重要、制衡、適應、成本效益的原則,確保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後控制相統一;覆蓋集團的所有業務、部門和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確保不存在風險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

(三)制衡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在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適應性原則:風險管理應當與集團經營規模、業務範圍、競爭狀況以及風險水平等相適應,並隨着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成本效益原則:風險管理應考慮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的匹配,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七條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涵蓋公司治理與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有環節,包括但不限於:

(一)公司治理環節:主要包括“三會”運作,“三會”和管理層的職權等。

(二)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環節:主要包括重大資產自建、購置、處置、維護、保管與記錄等。

(三)對外投資環節:包括投資有價證券、股權、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長、短期投資、委託理財、募集資金使用的決策、執行、保管與記錄等。

(四)對外擔保與融資環節:包括借款、擔保、承兑、租賃、發行新股、發行債券等的授權、執行與記錄等。

(五)日常經營環節:主要包括:生產、採購與付款、銷售與收款、財務會計管理、全面質量管理、產品研發、人事管理等。

第二章組織體系與職責分工

第八條集團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組織架構,明確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和執行層(公司內部各層級)的職責權限、議事規則、工作程序和相關要求的制度安排,確保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形成制衡,避免職權交叉、缺失或職權過於集中,明確責任,減少內耗,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第九條集團公司董事會是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決策領導機構,對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的有效性負最終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建立完善的公司組織架構並確保其有效運行。

(二)制定集團發展戰略,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集團風險管理目標,有效規範集團經營行為。

(三)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

(四)審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

(五)審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監督、評價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和運轉的有效性。

第十條集團公司管理層負責日常風險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年度預算以及風險管理目標,確保集團經營目標的實現和年度預算的有效執行。

(二)擬定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相關的風險管理工作流程,報董事會審批。

(三)擬定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責方案,報董事會審批。

(四)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監督評價和考核機制,對風險管理實施有效的日常監督檢查與評價,並進行嚴格考核。

(五)向集團公司董事會提交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六)組織集團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和集團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七)落實集團公司董事會決定的有關全面風險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設立風險控制總監,負責集團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集團公司成立風險控制管理總部作為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並向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總監彙報工作。

風險控制總監的職責如下:

(一)擬定集團風險管理制度,參與集團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營目標、預算目標的設定。

(二)擬訂風險管理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工作流程。

(三)指導集團風險管理與其他經營計劃和管理活動的整合。

(四)提出集團公司全面風險管理組織職能體系建設建議方案。

(五)監督檢查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貫徹執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情況。

(六)推動集團整體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包括風險管理知識的培訓、風險管理意識的增強以及風險管理技能的提高。

(七)組織起草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年度報告。

(八)負責組織協調集團全面風險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全面風險管理是集團各層面、各崗位、每位員工的重要工作職責之一,集團各部門、所屬各公司以及每位員工,應充分認識自身的風險管理責任,履行風險管理工作職責,自覺防範和控制風險,將風險管理意識貫穿於集團經營管理的各方面和業務流程的各環節。

第十三條集團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風險管理責任人,並指定一名員工為風險管理聯繫人,負責組織本部門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報告及風險控制等工作。

第十四條所屬各公司董事會是本公司風險管理的決策領導機構,所屬公司董事長或授權風險控制總監為本公司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執行風險管理制度,履行風險管理職能。

所屬各公司應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所屬各公司風險控制總監由集團公司委派或任命,負責所屬公司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未獨立設置風險控制總監的所屬公司應指定分管風險管理的領導,並報集團公司批准。

所屬各公司應設立風險管理部門或指定資產財務部門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在風險管理過程中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行集團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和全面風險管理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單位的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報告,並配合風險管理主管部門開展與本單位有關的風險評估工作。

(三)研究提出由本單位負主導管理責任的重大風險的管控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相關風險進行管理監控和分析,向風險管理主管部門提交風險日常監控信息和風險預警信息。

(五)做好本單位有關建立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工作。

(六)做好本單位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有關工作。

(七)辦理風險管理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章風險管理流程

6

第十六條集團風險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監督、改進與報告。

(一)風險評估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對風險進行識別、分析和評價。

(二)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三)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包括:定期對風險管理流程及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估;定期集團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對集團的風險管理進行檢查;逐步建立符合集團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建立風險提示機制;督促風險管理問題的及時改進。

(四)評估報告:風險管理部門每年向管理層和董事會提交風險評估報告;發生重大風險事項應隨時報告。

第四章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評估是集團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它包括收集信息、梳理流程、識別風險,評價風險等幾個方面,並通過對風險影響程度的分析,給出集團風險控制的優先次序等。

第十八條收集信息。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集團經營管理相關的內外部初始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建立有效的風險收集與管理系統,對初始信息進行篩癬提煉、對比、分類、組合等必要的管理,以便進行風險評估。這些初

始信息主要包括與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相關的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經濟運行情況、產業與金融政策、市場供需、行業及競爭對手情況、集團戰略與內部運行、財務狀況以及法律法規等。

第十九條梳理流程。就是對涉及集團經營管理全過程的各項管理及其重要業務流程進行梳理和分類,確定現有流程體系現狀,為集團識別風險,優化流程創造條件。

第二十條風險識別。集團應當查找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管理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風險,有哪些風險。識別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類風險。

(一)集團公司各部門、所屬各公司為風險識別的主要實施單位。

(二)風險識別方法主要包括:風險清單識別法、財務報表分析法、流程識別法、現場調查法等。

(三)風險識別的步驟包括:閲讀風險清單、辨識公司常見風險、訪談、繪製流程圖、撰寫流程説明、識別流程風險點、提出控制措施、填寫風險控制矩陣、整理風險識別文檔等。

第二十一條風險分析。風險管理部門應當對識別出的風險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分析和評估,統一制定各風險的度量單位和風險度量模型,確保評估的假設前提、參數、數據來源和評估程序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第二十二條對各種風險之間的相關性進行分析,以便發現各風險之間的自然對衝、風險事件發生的正負相關性等組合效應,對風險

8

進行統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三條風險評價。在風險分析和整合的基礎上,評價風險可能產生損失的大小以及對集團實現經營目標的影響程度。

第五章風險控制

第二十四條風險控制包括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

第二十五條修訂完善集團各項規章制度。集團成立制度建設小組,根據調整確定後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機構、三定方案(定崗、定編、定職責)以及各項管理及重要業務流程優化方案,按照財政部等五部委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18個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對集團現行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審閲、修訂與完善,建立健全全面風險管理制度體系。

第二十六條明確風險管理目標、制定風險控制措施。集團根據風險管理總體目標,針對各類風險或每一項重大風險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解決該項風險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二)所涉及的管理及業務流程。

(三)所需要的條件和資源。

(四)所採取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七條風險控制措施的組織實施。根據風險涉及的職能部

門和業務單位進行分工,認真組織實施風險控制措施,確保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集團內部控制體系。

(一)根據經營戰略與風險管理目標一致、風險控制與運營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則,集團制定風險解決的內控方案,針對重大風險所涉及的各項管理及業務流程,制定涵蓋各個環節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對其他風險所涉及的業務流程,要把關鍵環節作為控制點,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二)集團制定合理、有效的內控措施,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控制等。

(三)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四)授權審批控制要求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範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

常規授權是指集團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既定的職責和程序進行的授權;特別授權是指集團在特殊情況、特定條件下進行的授權。

集團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集團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籤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五)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序,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集團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財務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六)財產保護控制要求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採取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公司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七)預算控制要求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權限,規範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序,嚴格預算考核,強化預算約束。

(八)運營分析控制要求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管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並加以改進。

(九)績效考評控制要求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置考核指標體系,對集團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十)集團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六風險的監督、改進與報告

第二十九條風險管理的監督包括集團公司監事會對董事會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董事會對管理層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集團公司管理層以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對其他部門以及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的監督。

第三十條集團公司董事會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管理層及風險控制管理總部的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對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進行評價;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獨立第三方對公司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獨立檢查評價。

第三十一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工作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進行檢查和檢驗,對風險管理解決方案進行評價,提出調整改進建議,出具評價和建議報告。

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以公司重大風險、重大事件和重要決策、重要管理及業務流程為重點,對集團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要定期對其風險管理工作進行自查,及時發現缺陷並改進,其自查報告應及時報送給集團公司風險管理總部。

第三十三條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要逐步建立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並將其作為蒐集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

險管理信息的基礎,用以量化評價考核集團各方面風險管理情況,對風險評估所確定的由其管理的重大風險和其他需關注的風險進行持續的日常監控。

第三十四條建立風險提示機制。對在經營過程中,通過監測、檢驗、檢查發現的風險,風險管理部門以《風險提示函》的形式,及時向有關部門或所屬公司發出風險提示,並促進其改進。

第三十五條建立風險評估報告制度。集團風險評估報告分為定期報告和不定期報告。定期風險報告是對某一個階段公司經營發展中存在的風險和糾正的情況進行的綜合報告;不定期專項風險報告是對監控中或風險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風險或風險隱患問題進行的專項報告。風險報告要按照規定的報告程序報送集團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

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集團總體經營與運行情況;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和基本流程的建立與維護;公司內控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各類風險的評估方法及結果;重大風險事件情況及未來風險的預測;公司日常經營與風險管理的改進建議。

第三十六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對重大風險的日常監控中,要建立重要事件快速報告制度和報送責任人制度,就業務經營、財務管理、資金運用、工程管理等方面出現的重大問題以及與集團有關的敏感問題、羣體性事件、重大突發事件、重大違法違紀事件等情況,在所監控的風險達到預警條件時,相關部門或單位應當立即報告集團公司。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在

發出風險預警報告時,應立即啟動風險應急預案,採取風險應對措施,並及時向集團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

第三十七條對於重大突發風險和跨所屬公司並可能對集團造成重大影響的風險,所屬各公司的風險管理部門應在發出風險預警報告後立即採取相關措施,儘量控制風險,並隨時向風險控制管理總部報告當地重大風險變化情況、原因、趨勢及下一步對策建議。風險控制管理總部應立即組織分析情況、統籌制訂、實施風險應對方案,儘量降低突發風險對集團的影響,並報董事會。

第三十八條集團風險管理要納入績效考核管理,作為績效考核的一個指標或組成部分。

對因工作失職、瀆職而遲報、漏報重要事件,甚至有意見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管理程序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全面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建設

第三十九條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應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建立涵蓋風險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系統的風險管理信息體系,包括風險管理信息的採集、存儲、加工、分析、測試、傳遞、報告、披露等各項功能。

第四十條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功能需求,並與集團信息化管理部門配合,根據集團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提出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建設規劃方案,同時配合集團信息技術專

業機構等相關力量,進行集團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具體開發、建設和應用工作。

第四十一條集團各部門和所屬各公司應確保輸入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對輸入信息系統的數據,未經特殊的批准程序不得更改。

第四十二條集團公司信息管理部門應確保風險管理信息體系運行的穩定性、安全性和權限管理有效性,並根據實際需要不斷進行系統改進、完善或更新。

第八章風險管理文化建設

第四十三條集團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樹立正確的風險管理理念,增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促進集團全面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四十四條集團將風險管理文化融於企業文化建設全過程,在各層面營造風險管理文化的氛圍,在企業文化管理的相關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確規定風險管理文化的建設要求和內容。

第四十五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的負責人應在培育風險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點的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成為培育風險管理文化的骨幹力量。

第四十六條集團定期對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全體員工進行風險管理理念、知識、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等內容的培訓,以增強風險管理

意識和能力。

第四十七條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應牢固樹立風險無處不在、風險無時不在、合理利用機會風險的意識,發揚光大“人人都是一道屏障”的風險控制文化,樹立崗位上的風險管理責任重於泰山的理念。

第四十八條集團公司和所屬各公司將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持久地宣傳道德誠信準則和風險意識,進行風險管理案例教育,針對不同對象,開展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操作人員崗前風險管理培訓。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風險控制管理總部負責解釋。第五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4

一、為提高業務人員素質,規範管理,防微杜漸,特制訂公司業務人員業務操作行為規範。

遵守國家的法規法紀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公司的文件、指示、精神,加強自身修養、素質和氣質。樹立集體主義觀念,樹立華銀公司和華銀人的形象。

二、熱愛本職工作,吃苦耐勞,努力學習業務知識,盡職盡責完成業務拓展工作,並填寫好記錄回執單,做好工作日記和每月的述職報告。

三、工作時間着裝整齊,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向部門主管彙報工作和反饋信息。

四、要作風正派,清正廉潔,不損公肥私,不營私舞弊,態度和藹,言語有禮,誠實守信,胸懷坦蕩,要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宣傳能力,吃苦耐勞,勇創佳績。

五、要制訂月計劃、周計劃,有計劃有目的地拜訪客户,勇於實踐,善於學習,善於總結,使之立於不敗之地。

六、在工作中團結協作,互相幫助,注意安全,杜絕隱患,樹立團隊精神,聽從領導,服從分配,響應公司的號召,按時參加公司、部門主持的會議和各項活動。

七、嚴格做到:

1、做到保守機密,不向客户及競爭對手透露價格等機密。

2、做到通訊暢通,不無故關機或失去聯繫。

3、做到據實報銷,不隱瞞行銷日程,不瞞報費用。

4、做到愛護公物,不損壞公司物品。

八、業務中注意事項

(一)用户詢價或報價注意事項:

1、業務人員聯繫客户時,嚴格按公司公佈的當日價格向客户報價,並記錄備案。

2、業務人員負責向本轄區的客户報價,若接到其他區域用户詢價,須轉接給其他轄區的業務人員。

(二)信息收集註意事項:

1、與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經營狀況,建立各級客户資料檔案,保持雙向溝通。

2、在業務操作過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反饋要及時、準確、全面。

3、 在鞏固原有客户的同時,要積極調查市場需求狀況和發展趨勢,蒐集新的信息,開拓新市場。

4、 做好行銷日誌,要求明確具體,及時上交到公司。

5、 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場信息,提出意見和建議,以書面形式反饋回公司。

(三)簽訂合同的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前,瞭解客户資信,做好資信調查,有效防範資金風險。

2、簽訂合同時,業務人員對合同文本所規定的條款填寫內容進行認真核查,逐項填寫完善。

3、合同文本採用公司規定的標準《購銷合同》。

(四)採購資金支付注意事項:

1、業務人員在合同或訂單簽好後,應嚴格按約定執行。

2、業務人員由於工作失誤造成採購資金丟失或被騙,承擔全額損失,對配合客户詐騙公司貨款的,挪用公司貨款等行為,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業務人員要按公司要求建立完整、規範的個人業務計劃及總結。

(五)資金回籠注意事項:

1、業務人員在合同或訂單簽好後,要確保客户預付款、定金按合同或訂單註明的金額如期匯到公司賬户。

2、業務人員要確保產品發出後貨款按合同約定回籠到公司。

3、業務人員拿到客户匯票後,要仔細檢查,防止出現錯票和假票,防範其風險。

(六)與客户交往過程中,務必堅持原則,維護公司利益。

九、管理條例如下: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後,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後返回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條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係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 元。(外出辦公人員)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以書面形式作出計劃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户實行優惠銷售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七條 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祕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户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範圍包括:

(一)向客户講明產品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户説明產品性能、各方面的特徵;

(三)處理有關售後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蒐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後呈報上級主管:

1 客户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 客户對價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 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 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 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情況;

(六)督促客户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進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建議;

(八)退貨處理;

( 九)整理同行的銷售和客户的現況使用資料。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應備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條銷售人員應將一定時期內(每週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時還需提交“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户的情況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冊”,以便更全面地瞭解客户。

第十二條 對於有希望的客户,應填寫“希望客户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户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户,應按每月銷售情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事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户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把客户明細情況做詳細分類,以保障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事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户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應多次拜訪有需求的客户,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户情況確定。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應攜帶名片、產品情況名錄等,以便推銷。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迴訪問時,應檢查其庫存情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有責任協助解決各經銷之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經理出面解決。

第二十一條 若遇客户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二十二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金額記入分户賬目,將應收賬款單據送各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一起,為避免混淆。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後,即按經辦人分發給各部門銷售人員,但須在財務簽收。

第二十五條 外勤營銷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後,應妥善保管,以免丟失。

第二十六條 銷售人員須將收款情況,報知財會部門。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告知財務“未收款項目”,財會部門核對。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報表”中,逐日呈報單位主管。報告內容須簡明扼要。

第二十九條 對於新開拓客户,應填制“新客户報告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户管理卡。

第三十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須填具有關申請(如車輛使用申請單)。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外部網站的管理與維護,充分發揮網站的作用,促進公司內外部信息交流與溝通,及時掌握市場信息,拓展經營視野,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擴大公司對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公司網站的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公司設專職網站管理員,負責公司網站的信息收集彙總、日常管理與維護,負責網絡版面設計、調整、改換欄目設置、內容更新、新聞發佈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錄入與發佈,並負責在線客服工作。

第三條公司網站技術人員負責網站防病毒、防黑客攻擊,並做好網站備份、域名續費、服務器升級、網站空間升級等工作,為網站的正常運行日常維護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

第三章網站版面與欄目更新

第四條集團新聞、園區動態、各分欄目要保證每週更新,集團網站新聞每月至少更新5篇,分欄文章至少更新50篇;齊河網站及濟陽網站也分別按此執行,三個網站要上浮動廣告並且每月更新一次。

第五條頁面改版、公司介紹等相關文字更新由網站管理員預先設計出方案、文案,報部門經理、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核、審批後執行。

第四章信息的蒐集與發佈

第六條網站管理員負責網站內容信息的蒐集和整理,集團各部門、齊河園區辦公室、濟陽園區辦公室分別落實責任到人,由專人根據部門職能及時向集團網站管理員提供最新相關信息,這個要保證按時定量;

1、重大事務、外事活動、訪問活動、上級領導來公司考察活動、公司領導重要出訪活動等信息分別由各辦公室提供;

2、商務活動、市場動態、合同簽訂等信息由倉儲、貨運各市場部提供;

3、人力培訓、放假通知等人事活動由人資部提供;

4、項目管理、工程實施等信息由工程部提供;

5、企管方案更新、改進等材料由企管部專人提供;

6、各部門培訓、聯誼等活動由各部門專人擬稿提供;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6

在庫區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禁止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的規定,禁止擅自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其他建築設施;禁止任意侵佔、砍伐或者破壞護堤護岸林木;

(四)依據《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禁止擅自從事河道採砂活動;

(五)依據《長沙市城市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禁止從事食品加工等污染水體的活動;禁止從事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

(六)依據《長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禁止種植農作物;禁止經營性餐飲;禁止放牧、養殖;禁止採礦;禁止在市政府規定的岸線區域外裝卸砂石;

(七)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

第十九條

在庫區水域內除應當遵守第十八條的規定外,還禁止從事下列活動: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置排污口;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禁止從事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為;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禁止侵佔、毀壞、擅自移動或者擅自使用水文監測設施;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禁止船舶在碼頭、泊位或者依法公佈的錨地、停泊區、作業區之外停泊;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條、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一條的規定,禁止未取得船舶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或者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的其他適航證書的船舶航行和作業;禁止未經海事管理機構、港口管理機構同意的船舶裝卸、過駁危險貨物或者載運危險貨物進出港口;

(六)依據《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禁止水路運輸經營者在依法取得許可經營範圍之外從事水路運輸經營;禁止超載或者使用貨船載運旅客;禁止水路運輸經營者使用未取得船舶營運證件的船舶從事水路運輸;

(七)依據《湘江長沙段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禁止在一級水源保護區內裝載有毒有害或者放射性物質的船舶停靠和裝卸;

(八)依據《長沙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禁止破壞、擅自挪動水功能區標誌;

(九)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

第二十條

相關單位和區(縣)政府,未嚴格履行本辦法規定的管理職責,由庫區管理委員會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庫區管理委員會可以進行通報。

第二十一條

相關單位和區(縣)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庫區內的橋樑碼頭、洲灘利用、管線穿堤、臨河建築、水上旅遊、遊船准入、水上運動、躉船停泊等重大事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庫區管理委員會的;

(二)未按照本單位(地區)職責開展庫區內監督管理工作,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三)發現本單位無權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送有查處權的管理單位而不及時移送的;

(四)不參加庫區內聯合行政執法或者在聯合執法過程中不配合的;

(五)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職責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有關行政管理單位依法處罰。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7

1、廁所管理有專人負責,並進行定期檢查。

2、禁止在廁所裏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紙屑等廢棄物。

3、禁止廁所的牆壁、隔板亂塗亂畫。

4、每天一次對公共廁所進行消毒除臭處理。蒼蠅、蚊蟲孳生季節積極採取滅殺措施。

5、大小便池要隨時沖洗,並及時清查廁所內紙簍垃圾。

6、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潔乾淨,做到無積水、無尿鹼、無污物、無異味。

7、加強對師生文明衞生教育,注意衞生、文明如廁。

8、清潔工人每天沖洗2次。

9、學校按時發放清潔工工資,不少於當地最低工資百分之兩百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8

為維護機關辦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盜、防止失泄密等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多元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望遵照執行。

一、各種印鑑的安全管理制度

1、各單位、部門的公章要設專人保管。

2、公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可鐵櫃內。

二、現金的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門,保存現金必須設置保險櫃,保險櫃鑰匙必須由負責人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下班前將超額部分送存銀行。

3、到銀行取送款要有兩人以上,其中必須有男同志並且要乘車取送,數額較大的須由安全保衞人員護送,數額巨大的與銀行聯繫由銀行派人接送。

4、非財會部門不準保存現金,個人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一律不準放在機關。

三、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像機、錄像機、計算機、彩電及其分貴重儀器設備,均應設專人保管,並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2、所有貴重物品,要存放在門窗牢固有可靠安全設施的房間,要建立卡片,寫明品種、名稱、型號、本機號、價值、購入時間和保管人姓名職務。

3、建立檢查制度,對上述物品每年至少要和卡片對照一次防止遺失。

四、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本室安全保衞工作。

下班前,責任人要對本室進行認真檢查,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關好門窗後離開辦公室。

2、辦公室的門窗必須牢固。財會室、保密室門窗必須牢固,要安裝保險鎖或防撬鎖,門上亮和窗户要安裝鐵欄杆。財會室、保密室應設在夜間值班人員視線之內。各種安全設備,應齊全有效。

3、辦公室內各種文件、資料、報表應按保密制度管理,嚴防失密。非財會部門不準保存現金,財會現金按銀行規定限額,存放於金庫內。個人的現款和貴重物品,不準存放在辦公室內。

4、嚴禁將燃易爆、劇毒物品帶入辦公室內。

5、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不準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設備。離開辦公室前應關閉電源。

6、辦公室走廊內,不準堆放紙張,書籍和資料,不準在走廊內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

7、節、假日應安排專人值班,並對下屬單位進行嚴格檢查,不要把節日值班流於形式。

8不準在辦公室內會客,更不準在辦公室內留宿。辦公室鑰匙不能轉借,人員調出要及時收回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19

一、內容和適用範圍

為了加強公司計算機軟、硬件及網絡的管理,確保計算機軟、硬件及網絡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級員工使用計算機軟、硬件及網絡,均應遵守本制度涉及的各項規定。

2.本文所稱的計算機硬件主要指:主機、顯示器、鍵盤、鼠標、打印機、U盤、網絡設備及附屬設備。

3.本文所稱的計算機軟件是指各類系統軟件、商業及公司自行開發的應用軟件等。

4.本文所稱的網絡包括互聯網、公司內部局域網。

二、總則

1.公司計算機軟、硬件及網絡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為綜合管理部。

2.綜合管理部配備網絡管理員對公司所有計算機軟、硬件及信息實行統一管理,負責對公司計算機及網絡設備進行登記、造冊、維護和維修。

3.公司網絡管理員負責對公司網站進行信息維護和安全防護。

4.公司計算機軟、硬件及低值易耗品由網絡管理員負責統一申購、保管、分發和管理。

5.公司各部門的計算機硬件,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

三、計算機硬件管理

1.計算機硬件由公司統一配置並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允許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

2.公司計算機主要硬件設備均應設置台賬進行登記,註明設備編號、名稱、型號、規格、配置、生產廠家、供貨單位、使用部門及使用人等信息。

3.計算機主要硬件設備應粘貼設備標籤,設備標籤不得隨意撕毀,如發現標籤脱落應及時告知網絡管理員重新補貼。

4.計算機主要硬件設備的附屬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説明書、保修卡、附送軟件等)由網絡管理員負責統一保管。

5.嚴禁私自拆卸計算機硬件外殼,嚴禁未經許可移動、拆卸、調試、更換硬件設備。

四、計算機軟件管理

1.公司使用的計算機、網絡軟件由網絡管理員統一進行安裝、維護和改造,不允許私自安裝盜版操作系統、軟件、遊戲等。如特殊需要,經部門主管同意後聯繫網絡管理員安裝相應的正版軟件或綠色軟件。

2.如公司沒有相應正版軟件,又急需使用,可聯繫網絡管理員從網絡下載相應測試軟件使用。(注:務必在下載24小時內刪除無版權軟件,以免侵犯該軟件著作版權)

3.公司購買的商品軟件由網絡管理員統一保管並做好備份,其密鑰、序列號、加密狗等由使用部門在網絡管理員處登記領用,禁止在公司外使用。如特殊需要,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後並在網絡管理員處備案登記。

五、網絡管理

1.公司網絡管理員對計算機IP地址統一分配、登記、管理,嚴禁盜用、修改IP地址。

2.公司內部局域網由網絡管理員負責管理,網絡使用權限根據業務需要經使用部門申請,由網絡管理員統一授權並登記備案。

3.因業務需要使用互聯網的部門和崗位,需經部門申請並報分管副總批准後,由網絡管理員統一授權並登記備案。

4.公司將通過網絡管理系統進行網絡自動控制,對各種網絡應用進行控制和記錄,包括實時記錄計算機所有對外收發的郵件、瀏覽的網頁以及上傳下載的文件,監視和管理網內用户的聊天行為,限制、阻斷網內用户訪問指定網絡資源或網絡協議等。

六、計算機信息管理

1.計算機存儲的信息,屬於《文檔資料管理制度》適用範圍的,從其規定;屬於《技術文件管理制度》適用範圍的,從其規定。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企業的有關保密法規,不得利用網絡有意或無意泄漏公司的涉密文件、資料和數據;不得非法複製、轉移和破壞公司的文件、資料和數據。

3.公司重要電子文檔、資料和數據應上傳至文件服務器妥善保存,由網絡管理員定期備份至光盤;本機保存務必將資料存儲在除操作系統外的硬盤空間,嚴禁將重要文件存放在桌面上。

七、計算機安全防護管理

1.公司內部使用移動存儲設備,使用前需先對該存儲設備進行病毒檢測,確保無病毒後方可使用。內部局域網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實行定點、定機管理。

2.上網時禁止瀏覽色情、反動網頁;瀏覽信息時,不要隨便下載頁面信息和安裝網站插件。

3.進入公司郵箱或私人郵箱,不要隨便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及附件,同時開

啟殺毒軟件郵件監控程序以免被計算機病毒入侵。

4.計算機使用者應定期對自己使用的計算機查殺病毒,更新殺毒軟件病毒庫,以確保計算機系統安全、無病毒。

5.禁止計算機使用者刪除、更換或關閉殺毒軟件。

6.公司網絡管理員負責定期發佈殺毒軟件更新補丁,公司內部局域網用户可通過網絡映射通道進行升級。

7.所有公司網絡系統用户的計算機必須設置操作系統登陸密碼,密碼長度不得少於6個字符且不能採用簡單的弱口令,最好是由數字、字母、和其他有效字符組成;員工應不定期修改密碼,每次修改間隔期不得長於三個月。

8.計算機使用者離職時必須由網絡管理員確認其計算機硬件設備完好、移動存儲設備歸還、系統密碼清除後方可離職。

八、計算機操作規範管理

1.計算機開機:遵循先開電源插座、顯示器、打印機、外設、主機的順序;每次的關、開機操作至少間隔1分鐘,嚴禁連續進行多次的開關機操作。

2.計算機關機:遵循先關主機、顯示器、外設、電源插座的順序;下班時,務必要將電源插座的開關關上,節假日應將插座拔下,徹底切斷電源,以防止火災隱患。

3.打印機及外圍設備的使用:打印機在使用時要注意電源線和打印線是否連接有效,當出現故障時注意檢查有無卡紙;激光打印機注意硒鼓有無碳粉,噴墨水是否乾涸,針式打印機看是否有斷針;當打印機工作時,不要強行阻止,否則更容易損壞打印機。

4.停電時,應儘快關閉電源插座或將插座拔下,以免引起短路和火災。

5.來電時,應等待5~10分鐘待電路穩定後方可開機,開機時應遵循開機流程操作。

6.計算機發生故障應儘快通知網絡管理員,不允許私自維修。

7.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愛護計算機設備,保持計算機設備的清潔衞生。

8.禁止在開機狀態下使用濕物(濕毛巾、溶劑等)擦拭顯示屏幕。

9.禁止工作時間內玩遊戲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宜。

10.禁止在使用計算機設備時,關閉、刪除、更換公司殺毒軟件。

11.嚴禁利用計算機系統發佈、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12.嚴禁上班時間使用任何軟件下載與公司無關的資料、程序等。

13.嚴禁上班時間使用BT軟件下載。

14.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嚴禁利用計算機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組織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九、相關懲戒措施

1.如發現上班時間內使用網際快車、迅雷、電驢、QQ旋風、FTP及IE等相關軟件下載非工作的資料,發現一次扣30元。

2.如上班時間使用BT軟件下載,發現一次扣50元。

3.如發現上班時間內使用QQ直播、P2P、網絡電視等在線視頻軟件,發現一次扣100元。

4.如發現公司員工盜用、修改IP地址,發現一次扣50元。

5.如計算機使用異常或已經中毒,不及時通知網絡管理員而影響公司網絡安全,扣20元。

6.如上班時間利用公司網絡資源發佈、瀏覽、下載、傳送反動、色情及暴力的,扣2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7.如發現公司員工利用計算機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組織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扣2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8.如發現公司員工利用網絡有意或無意泄漏公司的涉密文件、資料和數據或非法複製、轉移和破壞公司的文件、資料和數據的,將視其後果,處以罰款、調離崗位、辭退等處罰,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

9.每月網絡管理員負責將監控數據反饋給總經理及綜合管理部。

十、附則

1.對於使用筆記本電腦的員工,除了硬件不做相關要求外,其他都按台式機的規章制度執行網絡管理條例。

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辦公室定置管理辦法 篇20

一、 實施目的

為規範辦公區域的工作秩序,營造整齊、清潔、安靜、美觀的辦公環境,提高員工個人辦公素養,特制定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本規定的實施範圍公司的所有辦公區域及全體員工。

三、 具體要求

(一) 公共區域環境:

1. 工作區內應保持安靜,嚴禁聚眾聊天、高聲喧譁。

2. 保持公共區域乾淨清潔、無雜物、紙屑、垃圾;

3. 垃圾簍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

4. 行政前台監督保潔人員對辦公環境的衞生清潔情況,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乾淨。

5. 辦公區域內禁止抽煙。

6. 辦公區域綠化植物放置有序,美觀、保持良好狀態。

7. 可再利用的二次用紙放置在指定回收盒內。

(二)個人辦公區域:

1. 辦公桌:保持辦公桌面清潔;桌面除當前使用文件、電腦、口杯、電話、筆筒、文件盤(櫃)外,不允許放其他物品;一般常用辦公用品:訂書機、塗改液、即時帖、便條紙、橡皮、計算器,可以集中放在辦公桌抽屜的一定區域內;

2. 辦公室內電腦線、網線、電話線等電氣及辦公設備路線紮帶束好,有序放置,整齊不凌亂。

3. 辦公文件分別整理分類標示,整齊放入文件櫃。

4. 筆、墨、橡皮、尺子等辦公文具整齊放於桌面一側或抽屜中。

5. 電腦主機、打(復)印機、顯示器、飲水機等保持無灰塵和污漬,

6. 辦公桌抽屜內物品應整齊有序、分類放置。

7. 衣服、挎包、公文包等個人物品不得置於辦公桌面或卡位上。

8. 個人辦公區域地面清潔,無紙屑,雜物。

9. 垃圾桶統一放置於卡座內側或中間。

(三)個人儀容及行為:

1. 遵守公司着裝要求,着裝整潔大方;員工進入辦公區應將工牌端正佩帶胸前。

2. 工作期間應保持良好精神面貌,坐姿端正。

3. 工作時間辦公電話不得私用、閒聊;接撥電話言語簡潔,長話短説。

4. 人員離開座位時,應隨手將椅子擺正歸位。

5. 下班後要整理辦公桌面,桌面物品整齊有序。

6. 下班時應確認各自辦公區域電腦主機、顯示器、照明等電源關閉後方可離開;

7. 洗手池不得傾倒茶葉,殘渣;不得將煙頭及茶葉,水等隨意倒入辦公區綠色植物盆內;

8. 上班時間不得在辦公區內用餐,不得在辦公區吃零食;

9. 在用餐區用餐後須保持桌面衞生,在將垃圾投入消防通道垃圾桶內,嚴禁亂仍亂棄,需保持樓道周圍牆邊的乾淨整潔。

10. 用餐時間或下班注意安全防盜,在前台或公共辦公區無人情況下應隨手關閉大門。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廈門X有限公司

20xx.6.18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tiaoju/banfa/l0jr0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