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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秩序管理規定(精選14篇)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精選14篇)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1

第一條 為規範辦公室人員的日常工作行為,提高辦公室人員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辦公管理秩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精選14篇)

序,做到令行禁止、高度執行、張弛相宜的辦公氛圍,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適用於億波順金屬企業行政職員及課長以上管理幹部。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三條 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不假缺勤、電話請假等違反勞

動紀律行為,辦公區內保持安靜、物品擺放要求整潔有序,創造優美、文明、舒適的工作和辦公環境。

第四條 工作時間內要求辦公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外出辦事要向主管領導説明去向,並隨時保持工作聯繫,

辦公室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做到日畢日清、日清日結,工作不積壓、不拖延、不推諉,敢於承擔工作責任。

下面是辦公人員工作參考準則,要求全體辦公人員均遵照執行:

※今天的事情,今天辦 佈置的事情,馬上辦

※重要的事情,優先辦 限時的事情,計時辦

※能辦的事情,盡力辦 瑣碎的事情,抽空辦

※困難的事情,想辦法 所有的事情,認真辦

第五條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辦公區域內不得打鬧、喧譁,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聊天、開庸俗玩笑、看報章報紙、聽MP3音樂【下班時間可以聽音樂提高情操】,上班內禁止打遊戲、QQ聊天【正常業務上網除外】、吃零食、炒股票、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要求管理幹部做好榜樣和模範帶頭作用,要求公司管理部做好監督和審察工作。

第六條 建立工作請示或彙報制度,凡是在職權範圍內的事情要積極解決,權限意外處理不了的事情要向主管領導逐級請示。凡是領導交辦的工作,完成後必須向領導彙報辦理工作完成結果,在工作保持緊密銜接、工作要求善始善終。

第七條 協調和融洽部門間的相互關係,同事之間要求團結協作、友愛互助,互相幫助、互相學習、齊心協力做好辦公室各項工作,辦公區內簡明和職務稱呼是必要的,同事之間、上級下級之間要求採用職務稱謂。

第八條 工作期間要求使用普通話進行交流或洽談,接人待物要求講文明、有禮貌,進入領導辦公室要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對其它部門、基層和外來辦事人員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答覆問題要有策略

技巧,不得信口開河或帶有隨意性回答問題,要向領導請示報告或主動介紹到其他部門,能辦的事情不推諉扯皮,不能辦的事情要耐心説明情況,具體細則參照《辦公職員形象禮儀規範》。

第九條 自覺愛護公共設施和辦公設備,個人資料嚴禁到公司複印機、傳真機、打印機上使用,要求厲行節約,保持公私分明,辦公用要求以舊換新。下班離開辦公區域時,要求關閉窗户窗簾、顯示器和辦公設備的電源開關,整理文件資料和辦公桌椅後方可離開。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規定由管理部負責制訂並作解釋説明,根據公司管理需要,適時作出修改,如果本條例規定與其他規定不相符者,以本條例規定作為執行依據。凡違反本管理制度者,嚴格按照《公司員工手冊管理制度》執行。本制度經公司領導審核批准,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試運作時間為三個月,如果三個月內未進行調整,自動升級為正式執行版。

二0xx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辦公 秩序 管理 制度

呈:總經理髮:總經理室 副總經理室 財務部 行政部 銷售部 生產部 資財部 國際貿易部傳閲範圍:全體員工存:管理部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2

一、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使全體員工有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企業整體形象,培養運作規範、文明高效的工作作風,確保日常業務正常有序的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二、辦公室秩序管理

(一)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作息時間規定,工作時間不得無故脱崗、串崗、聊天、睡覺,嚴禁看電影、打遊戲、吃東西。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大聲喧譁、打鬧等,上班期間禁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以上情況一經發現罰款20元/次。

(二)全體員工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證,未佩戴者罰款20元/次。

(三)進入他人辦公室前應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

(四)員工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有序,保持個人桌面整潔,愛護公共物品。不得隨意挪用他人物品,翻看他人文件及資料。牆面上不得亂塗亂畫。

(五)上班時間公共辦公區域禁止吸煙。無公務性接待上班前不得飲酒、無特殊情況不得在公共辦公區域就餐。

(六)員工離開辦公區域,櫃子、抽屜應及時上鎖。廢棄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銷燬,重要文件不得放在桌面上,閲後及時歸檔。

(七)不得在公共場所翻看公司文件、資料,談論涉及公司祕密的問題,機要傳真內容及其他保密文件等不得隨便傳閲泄密。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警告直至開除的處分。

(八)午休時間員工不得佔用會議室等公共區域,不得私自拔掉電話線。午休結束時,迅速恢復正常辦公秩序。發現上班時間還在睡覺者罰款100元/次。

(九)公司員工上班時間禁止進行私人接待。確因家庭緊急情況而必須在上班時間進行私人接待的,統一安排至接待室。必須簡短扼要,語音適度,嚴禁閒談,高聲喧譁。

(十)員工下班應及時關閉電源(電腦、電燈、空調、打印機、複印機)、

門窗等,整理好個人辦公位的衞生,注意防火、防盜,下班未遵守規定關閉電源、門窗的,罰款100元/次。

三、儀表儀容規範

(一)員工上班應注意儀容儀表,着裝乾淨整潔、穩重大方、衣褲平整、頭髮清潔、梳理整齊,不留奇怪的髮型,不染兩種或兩種以上顏色的頭髮,上班時不準穿拖鞋(含拖鞋式涼鞋)。

(二)女員工不準穿奇裝異服、背心裝、露臍裝、超短裙、吊帶衫等。不準濃粧豔抹,佩戴過分誇張的首飾,不準塗色彩鮮豔和有圖形的指甲,不準在公共區域化粧。男員工不準留長髮、蓄鬍須、穿短褲、背心等。

(三)前台工作人員,必須時刻精神飽滿、坐姿端正。接聽電話語氣親切、口齒清楚,用語標準。接待客人要禮貌、周全,客人來訪應及時通報,進入領導辦公室應先敲門通報,待領導允許後方可進入,並及時送上茶水。對推銷員應禮貌拒絕,嚴禁其進入辦公區域。

四、設備管理

(一)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寫亂畫,確保辦公枱面、牆壁、沙發、櫃子、窗簾、門窗等不受污損,保持辦公環境的清潔。

(二)在日常工作中樹立節約意識。節約使用紙張,提倡草稿打印使用單面廢舊紙張,養成正反兩面使用紙張的習慣,正式文件雙面印製。按需複印、打印文件、資料,減少多餘份數。禁止擅自打印、複印與工作無關的文件和資料。

四、環境衞生

(一)各辦公室衞生由辦公室人員自行打掃,要求做到地面無果皮紙屑、污漬,桌面乾淨整潔無灰塵,電腦鍵盤,主機、顯示器等經常清掃。

(二)員工應自覺維護辦公室環境衞生,垃圾必須倒在指定垃圾桶內,嚴禁亂丟廢紙等廢物;不得隨地吐痰。

五、辦公通話

員工工作時間撥打、接聽電話時應簡短扼要,用語禮貌,語音適度,嚴禁閒談,高聲喧譁。

六、餐廳秩序

(一)公司餐廳分為用餐區與員工休閒區。

(二)公司員工在公司就餐的,遵循先來後到的順序,依次排隊盛飯、菜、湯,在用餐區用餐。

(三)用餐期間不得大聲喧譁,營造良好的用餐秩序。

(四)用餐完畢後清洗自用餐具,並及時放入消毒櫃內。如是員工自帶餐具的,清洗完畢後自行存放,但不得放置在辦公桌上。

(五)公司員工在員工休閒區休息後,必須清洗好使用過的茶杯、茶盤等,清理好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倒茶水,廢棄物。用後不清理的,負責清理當天全公司衞生。

七、監督檢查

(一)行政部負責維護公司辦公區域的秩序和環境衞生,有權指出和批評任何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維護辦公環境和秩序,共同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制度執行情況由公司行政部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按月將檢查情況予以公示,如有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按本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3

公司辦公區工作場所,是體現公司對外形象的窗口,為加強內部管理,建立一個高效、正規、井然有序的辦公秩序 ,創造一個嚴謹、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按時上下班。所有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按時打卡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打卡後出去吃早餐或在辦公室就餐,有事必須逐級請假,各部門要嚴格考勤登記制度,據實籤批未打卡事由。

二、着裝整潔、舉止大方、儀容端正。所有員工必須佩戴工作牌上崗,不準穿短褲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室,男員工不得留長髮,女員工不得濃粧豔抹。

三、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在工作時間內,要講普通話,必須集中精力進入工作狀態。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看小説、雜誌、聊天、上網(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玩遊戲;不準嘻戲打鬧、大聲喧譁;不竄崗,影響他人工作;對份內的工作必須快捷、準確地完成,不準以任何理由拖、卡、壓,否則造成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每週星期一上午8:10分,全體機關人員(後勤基地、點鈔室除外)準時在辦公樓後面藍球場集合,進行點名,出操(時間為10—15分鐘)。無故不參加活動者,按考勤制度規定處理。同時計入年終績效考核。

五、熱情接待客户。對來公司聯繫業務的客户,必須熱情接待,不得冷淡客人,更不得將客户拒之門外。

六、保持辦公室區內衞生整潔。公務人員必須履行好職責,及時清掃,始終保持辦公室清潔,不得隨意亂扔紙屑、煙頭,不準隨地吐痰、倒水,上衞生間後要及時放水沖洗並關閉水龍頭和照明開關;及時整理好本人辦公室和辦公桌的物品,上班時間不準掏耳朵、摳鼻孔、摳腳指,以影響自身和公司形象。

七、愛護公物,節約開支。辦公用品要厲行節約,杜絕浪費;辦公設備要專人專用,未經許可非工作需要,不準擅自使用他人辦公設備,要節約水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一切浪費現象的滋生蔓延。

八、加強保密工作。各部門要加強文件資料尤其是涉及公司機密的文件資料的保管;各部門要加強電腦的管理,電腦要專人專用,無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使用他人電腦,調閲資料或上網;不準翻閲他人的辦公桌和文件欄,不得與無關人員談及公司的商業祕密。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4

1.0目的

為了規範辦公用紙的使用,減少紙張浪費,降低辦公成本、保護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0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辦公用紙的採購、管理、發放、使用及廢棄的管理。

3.0 職責

3.1行政管理部

3.1.1負責公司辦公用紙的購置、發放及廢紙的處置。

3.1.2負責監督各部門對節約用紙計劃的實施情況。

3.2各部門

3.2.1需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辦公用紙的領用。

3.2.2根據本部門的辦公用紙計劃節約用紙。

3.2.3紙品廢棄時應參見《廢棄物資處理規定》執行。

4.0管理制度

4.1、公司辦公用紙統一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辦公用品庫統一採購。

4.2、各部門領用必須先在ERP上做領料申請單,並由本部門經理核准後方可領用,領取辦公用紙3包及其以上的,須註明詳細用途。並由管理部人員詳細記錄。辦公大廳用紙的領用,由管理部行政文員負責。

4.3、節紙模式

4.3.1各類材料、資料儘量通過網絡進行傳看。

4.3.2在用電腦打印文件時,儘量使頁邊距縮小到(1.5~2.0cm),使用單倍行距;除單位的重要文件、資料、材料或發放給外部相關單位的宣傳材料、協議、合同等(有專門規定要求的文件除外),其他文件使用字號小於或等於5號字體,標題無特殊要求時,一般不大於3號字體。各部門在打印文件、資料前要做打印預覽,認真核對內容、格式、落款等,以減少錯誤,避免浪費紙張。

4.3.3、打(復)印文件時,辦公用紙儘量正反使用,以提高紙張的利用率。

4.3.4、各部門需領導審閲的草稿性文檔,要儘量使用經確認過期或作廢的已用紙反面打印。對於背面可用的紙,或將其收集後,放到行政管理部回收箱內,對於未完全利用的廢棄紙張,不含有單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可裁減裝訂成冊,當便籤使用。

4.3.5行政管理部打印機原則上放入背面乾淨可用的紙張打印,當需要使用新紙時請打印人自行放入新紙打印。

4.4、在公司辦公大廳打印(復)印文件、資料後須自覺填寫打(復)印機紙張使用登記表,寫明事件、用途、姓名和印張數,並接受管理部人員監督。

4.5、不準用辦公用紙打印(復)印私人用品。

4.6、行政文員每天要在上班、下班之前對公用打(復)印機桌面、紙張清理,將物品擺放整齊。

4.7、廢紙的處置

4.7.1含有單位保密或重要信息的廢紙要碎掉後按可回收固廢處置。

4.7.2確實可棄的,則放入管理部廢紙箱內統一處理。

5.0、表單

5.1 打(復)印機紙張使用登記表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5

為了規範長期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相關費用的報銷,現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 30天及以內固定地點的出差,其住宿費、交通費中的長途車費、餐費原則上按環球字[20xx]第91號文件《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執行。如果可以租房且能節約費用的情況下,也可採用超過30天固定地點出差的標準進行報銷。

二、 30天以上固定地點的出差(不含駐外的片區經理及業務員),相關費用報銷標準如下:

(一) 餐費報銷: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二) 交通費報銷

1、長途車費(含火車、高鐵、飛機等)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2、市內交通按8元/天進行包乾,無須提供發票,直接從工資中發放。

(三) 住宿費報銷

1、公司、客户等未提供住宿的人員,原則上在附近租房住宿,租房補貼(含水電、供暖)標準如下:

2、租房時給予被褥添置費:春、秋季補200元,夏季補150元,冬季補350元,一個地點僅補一次。

3、如因工作原因,實際租房期限小於計劃期限,且房租已支付的,出具支付憑據後,租房補貼可按整月支付給出差人員,否則按實際出差天數計補貼。

4、各業務區/單位根據實際出差的期限及具體情況,權衡租房與按天報銷住宿費成本的高低,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擇節約成本的方式解決住宿。

5、出差人數眾多時,原則上由公司統一租房解決住宿問題,不再對出差個人支付租房補貼。

(四) 其他費用報銷

1、6月至9月出差可補防暑降温補貼300元/月。

2、10月至次年3月出差黃河以北地區,住處無法解決洗澡的,可補貼洗澡費180元/月。

(五) 以上(二)、(三)、(四)各項補貼為含税標準,出差人員無需取得發票,由出差人員部門提供相關數據經權責領導審批後,每月直接從員工工資中發放。

(六) 出差廣州安排在公司自有住所居住的,乘地鐵上、下班,發生的交通費按地鐵車票據實報銷,交通費、住宿費不再補貼。

三、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三條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計算相應加班工資。

第四條 加班係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第五條 公司計件員工的加班費已含在計件工資中,不另行計算加班工資。

第六條 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員工標準薪資中已包含週六加班工資。

第七條 銷售人員計算提成的,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八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安裝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不超過規定時間的加班費已包括在標準工資裏,不另計加班費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週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員不計加班,週日和國家節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調休。

第九條 辦公室文職人員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加班不超過規定時間的加班費已包括在標準工資裏,不另計加班費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級主管安排繼續工作,可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第十條 公司中高級職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報酬已包括在標準工資中。不計算加班及調休。

第十一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後,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後,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請和記錄

第十二條 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

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視為沒有相應的加班。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第十三條 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 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十四條 週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十五條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十六條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並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

第十七條 加班時數:週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第十八條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須於事後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並由分管領導加以額外説明。

第十九條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週日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

加班時間。

第二十條 因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於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並交至人力資源中心。

第二十一條 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視為沒有加班。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第二十二條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覆後,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十五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四章 加班限制

第二十四條 加班時間限制:

(一)生產一線人員(生產製造課)每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准的可超;

(二)後勤服務保障人員一律不得超過36小時,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加班時間。否則視為工作效率低下。超過36小時的,按36小時計加班工資。

第二十五條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五章 加班補償標準及計發

第二十六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計算加班工資兩種,調休時間按1:1計算。

第二十七條 週日或節假日加班的,如員工當月缺勤的,先作調休扣除缺勤後再計加班。 第二十八條 辦公文職人員加班調休應在兩個月內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以後月度。凡調休的文職人員均應填寫《調休申請單》(附表二),並經主管、分管領導和人力資源中心同意審批。

第二十九條 加班工資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工資;

(二) 週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加班工資;

(三)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加班工資。

第三十條 加班工資結算髮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資源中心核實後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第六章 罰 則

第三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應予加班。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三十二條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第三十三條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資,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三十四條 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加班補償,並可要求賠償相應損失。處以200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中心解釋、執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規定於二零xx年一月十日發佈,自20xx年一月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佈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7

一、入學管理

我校每屆新七年級招生必須按照教育局當年招生政策、計劃招生,錄取的新生一律憑入學通知書、完成證書、户口簿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凡不符合條件的,一經查出,不予註冊。

1、新生入學,採取入學通知書制,並將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其監護人的手裏,接到入學通知書後,應在規定時間內送子女或其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2、新生入學後,學校教導處應給予錄入電腦檔案,學生學號延用國小學號。

3、新生入學後,學校要填寫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冊,一份學校教導處存檔,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檔,一份上繳縣教育局。

4、學校必須給每個學生建立一份義務教育學籍卡,由學校教導處負責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許出現學生學籍不清或分離的現象。

5、學生的學籍檔案的內容由班主任負責用黑色鋼筆填寫,所有欄目要填齊。學籍檔案中的學生成績和綜合性評價要事實求是,要如實反映學生真實情況。學籍檔案應由教導處專用學籍檔案櫃存檔。學生畢業後,學校應把學籍檔案歸檔以備查考。

二、學生檔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填寫,必須字跡工整,出現錯誤不能剔塗,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須與户口相符,不得弄虛作假。凡無檔案的,一律不承認學籍,不發畢業證書,不準報考上級學校。

2、學生檔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學名冊表;

(2)國中學生花名冊(加蓋縣教育局學籍章);

(3)國中學生學籍卡;

(4)電腦檔案材料。

3、學生受校級以上獎勵或處分其有關證明材料存入檔案。

4、學校每學期檢查一次學籍。

三、轉學與借讀管理

1、轉入

凡符合“就近入學”的義務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允許轉入我校就讀的學生必須按以下程序經審查合格方可入學。

(1)經學校考核合格後由學生本人向接受方學校申請轉學,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轉入前須由教導處審查轉入學生在原學校的品德表現,如品質惡劣,學校不予接收。面試轉入學生的着粧打扮,不符合學生身份的,應勒令改正後再入學。

(3)試讀考察期。新生入學後,設置1個月的試讀考察期。在這段時間內,如學生感覺不適應我校的學習,可申請轉出,如學生有嚴重違紀行為可勸退。

(4)辦理學籍。新生順利通過試讀考察期後,將轉學手續交到教導處,由學校統一辦理轉入手續。

(5)手續不全或沒有檔案材料的學生不予接收。

2、轉出

(1)凡有轉出學生必須先到轉入學校提請申請轉學表,然後由學生本人、家長、班主任、校長簽字批准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轉學手續的辦理。經學校研究同意轉學的學生,學生到擬轉入的學校聯繫加蓋回執,學生或學生家長持轉學回執提取學籍檔案,連同本人學籍卡一併轉出。轉學回執由學校備案存檔。

(3)轉出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在轉回本校,極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批准。迴轉學生只能回原班級,堅決不允許留級或跳班。

(4)畢業年級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四、休學、復學、輟學管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准予休學:

(1)因傷病需長期治療,不能堅持學習者;

(2)患傳染性疾病未愈,不適宜集體生活者;

(3)一學期內,請病、事假累計超過六週,跟班學習有困難者。

2、符合休學條件的學生(病休學生須持縣或縣以上醫療單位證明),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屬實後,報教育局批准,準其休學。

3、學生休學以一年為限,期滿不能復學的,可申請延長。學生休學期間,學籍仍然保留。學生休學期滿,應按時復學。復學時,應憑休學證明書和有關材料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批准後,即可到校復學,學校原則上安排到原年級的下一年級學習。

4、學生休學期未滿,休學原因消失並具有相關證明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提前復學。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提前復學。復學時,學校可視其學力程度和個人志願安排到合適的年級學習。

5、在學校無故不到校達15天以上或休學期已滿又不具備繼續休學理由且未到校復學達15天者,視為輟學。如有學生輟學,班主任應及時向校長報告,並進行家訪,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畢業管理

對受完國家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的少年,經考察達到國中畢業程度的,由學校發給經縣教育局驗印的統一印製的義務教育畢業證書。

六、請假管理

1、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時,憑家長證明或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事宜。請假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教師批准。請假三天至一週的,由教導處批准。請假兩週以內由主管校長批准,不請假的按曠課處理。

2、學生在校期間因病因事臨時請假的必須寫請假條,班主任要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告知詳情,班主任在假條上籤署意見,門衞檢驗假條並登記後方可讓學生離校。

七、考核與獎勵

1、對在校生,由學校領導、科任教師、班主任根據教育主管部門頒佈的課程標準、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等和社會實踐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每學期舉行期中、期末考試,全部學生參加所有科目考試。

2、期中、期末考核時,科任教師、班主任要根據學生素質發展情況,如實填寫《義務教育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手冊》,並及時與家長聯繫,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3、學生對學校、社會、國家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優異成績,學校可按不同情況給予表揚獎勵,並載入學籍卡和學生檔案。

4、對德、智、體等方面都得到較好發展的學生,學校應授予“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稱號;國中連續三年被評為“三好學生”的,在畢業時,學校應發給“優秀學生”獎狀和證書。

5、對學生的獎勵,由班主任或有關教師提出,屬於學科類獎勵的由教導處副主任審核,分管教學副校長批准;屬於“三好學生”、“優秀學生”稱號的,由教導處主任審核,校長批准。

八、處分

1、義務教育階段不得勒令學生退學或開除學生。

2、對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學習紀律、毆打同學、聚眾鬥歐、嚴重損壞公物等不良行為的學生,教師應深入瞭解情況,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熱情幫助他們改正錯誤。

福渡國中

20xx年1月

看了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8

一、簡介

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不同單位或部門對差旅費的具體開支範圍的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根據一個單位或部門的具體規章制度,規定限額內的差旅費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憑據報銷。

二、報銷範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於出差旅途中的 差旅費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於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税法上並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三、報銷原則

1、差旅費必須在各部門預算總額內控制開支,差旅費超預算不得開支。

2、員工出差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填製出差申請單,經其直屬上級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點,經出差籤批人書面/郵件確認後,其增加的行程作為另一次出差時間,與原出差時間不連續計算

4、出差標準: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補助基本標準見集團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管字007)。

四、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2)伙食補助費:

(3)市內交通費:

(4)交通工具標準:

五、報銷辦法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採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乘坐火車,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連續乘坐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按第四條標準購卧鋪票。符合此條款規定,而不買卧鋪票的,按慢車和直快列車座位票價的60%獎勵給個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車座位票價的50%獎勵(另外加收空調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乘坐新型空調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車的,按其座位票價的30%獎勵個人。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到省內有班機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車(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車或輪船的,按飛機票價或減去相應的火車、普通汽車或輪船票價的差額,提取30%獎給個人。

3、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每人每夜另增發一天的伙食補助費。

4、符合乘坐飛機條件的出差人員改乘火車的,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每滿12小時,加發50元伙食補助。

5、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6、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攜有鉅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 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於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複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六、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後,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後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乾,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乾,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9

一、出差管理辦法

ⅰ 國內部分?

第一條 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代理職稱的職員比照高一職等人員的標準支給。

二、練習生、僱員、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職員的標準支給。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並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 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200元?

b一般級:每日150元?

第四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按實報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 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准後,一份送祕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 員工出差銷差後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後遞請祕書處審核,總經理核准後,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 員工出差前,得憑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於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 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一)下午一時以後銷差者準報午餐。?

(二)下午八時以後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三)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 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一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 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 調遣人員若超過一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ⅱ 國外部分 ?

第十二條 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並准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一)凡出國往返於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二)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並依國税局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 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並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 如因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 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ⅲ 附則?

第十七條 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 膳、宿什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二、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後一週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並結清暫支款,未於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於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四條 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繫,請示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 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 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三、員工出國辦法

(一)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准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國人員,於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並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願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出國人員於返國後,應於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並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四)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並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六)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並於返國後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七)出國人員在國外之旅行,應予規定之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准者,准予報銷。?

(八)出國接受技術訓練或愛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之費用較本辦法所訂之費用為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之。?

(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佈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10

為了簡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企業發展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特對差旅費開支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住宿費、車船費、生活補助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電話費。

二、差旅費補助標準

(一)住宿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和生活補助費三費合一,統稱為出差補助費,實行按出差補助天數憑據報銷,其中:出差補助天數按出差往返天數減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員兩人以上一併同行出差的,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費60元、城市市內交通補助費20元、生活補助費20元);

2、一般工作人員一人單獨出差的標準: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費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員異性兩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單獨出差補助標準核算。

3、若臨時出差辦事一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生活補助20元和城市市內交通補助20元;若臨時出差參加會議當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和生活補助20元。

4、參加會議不計算會議期間出差補助費,但參加會議往返期間,按往返天數減一天核算補助天數,並按標準計發出差補助。

5、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出差只報銷住宿費,標準為:縣市級(含縣級市)以下住宿費每人每天150元,地級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隨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的司機,若與領導分開住宿的,司機住宿費標準每人每天100元;

7、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出差,若有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若無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員帶專車出差,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間,乘坐長途火車,在火車上過夜,則相應核減在火車上過夜的住宿費。若連續出差在同一城市(兩個月及以上的),必須採用在當地租房的方式解決住宿問題,公司據實予以報銷。特殊情況,沒有采用租房方式解決住宿問題的,必須事先向分管副總經理申請,並經同意,報銷時,由經辦人附分管副總經理籤批的書面報告,否則,不予報銷住宿費。

(二)車船費:實行按直線和規定標準據實報銷,先由出差人員按實際直線路線分段填報(注:若出差人繞道的車船費,不予報銷),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可購買火車硬卧票,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差可購買火車軟卧票。

(三)乘坐飛機: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差可乘坐飛機。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必須事先請示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線的火車票標準報銷。

(四)本公司人員到集團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辦事處辦事,只報銷車票,住宿、進餐由外地公司統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進餐的,另按制度報銷;

(五)連續出差時間20天以上,憑話費清單報銷出差期間電話費的80%。

三、差旅費審核責任界定

單位負責人負責審核出差人員出差線路和相對應的票價,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核出差人員出差時間(若單位負責人出差,直接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部負責票據的合法合規合理性審核。

四、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有約定的,仍按內部承包合同執行。

五、差旅費報銷程序

公司所有人員出差,所需差旅費用一律不準在公司借款(注:參加會議費用准許憑會議通知的金額據實借款;小車司機出差准許借支過路費,並核定1000元/人以內的週轉金,超過部分不準再借)。要

求出差人員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內向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經理辦理出差報銷手續,不在規定的時間辦理報銷手續的,每超一天按報銷金額的5%扣減工資(連續出差的以最後一次回公司時間計算)。報銷程序為:

(一)一般工作人員出差:由出差人填報差旅費報銷單,單位負責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再報財務部審核,企管辦登記後,財務予以報銷。

(二)公司副總經理出差,其差旅費直接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經企管辦登記後,財務部按集團公司總經理批示予以報銷。

(三)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輪船的費用,必須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在機票或船票上簽字認可後,再按以上報銷程序辦理。集團公司總經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條第三款執行。

六、出差規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況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其費用不予報銷;副總經理出差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及財務部長必須對 出差費用據實審核,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從20xx年2月10日起執行,同時,廢除20xx年1月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補充規定》。

八、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其解釋權和修訂權屬公司財務部。

企業管理辦公室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11

一、公章管理制度

1、 公章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使用人(或經辦人)簽字,經校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2、 以學校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校長審閲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並嚴格登記手續。

3、學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校長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學校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校長批准並嚴格登記手續。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 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 凡在授權範圍內洽談的合同,經校長同意方可成立。經校長審核、簽字後,在財務部蓋章,並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 未經校長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 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 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 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學校經校長批准後方可使用並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 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 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 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並承擔經濟損失。

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發票專用章由財務人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於加蓋通用機打發票。

公章保管責任書

一、保管人(責任人): 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 部

二、被保管章全稱: 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時間:自20_ 年 月 日起至:20_ 年 月 日止; 無限期至交回日止。

四、保管人責任:

1、嚴格執行《公章使用管理規定》。在固定地點保存。採取必要措施對公章進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現公章丟失、損毀、被盜、不當使用等情況或事件的發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關領導的批准。批准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規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蓋,並在《公章登記簿》上進行登記;保管人須全過程在場。

4、用章後,須及時收回存放處。所用章文件,應留複印件一份。因蓋章有誤而造成的作廢文稿須立即銷燬。

5、本責任書與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間同時生效和廢止。

公章保管人:

20_ 年 月 日

公章登記表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12

《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已於20xx年12月11日經建設部第11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佈,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註冊建造師的管理,規範註冊建造師的執業行為,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依據《建築法》、《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繼續教育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註冊建造師,是指通過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按照本規定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註冊證書(以下簡稱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及從事相關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未取得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不得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不得以註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對全國有關專業工程註冊建造師的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專業工程註冊建造師的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注  冊

第五條 註冊建造師實行註冊執業管理制度,註冊建造師分為一級註冊建造師和二級註冊建造師。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註冊方能以註冊建造師的名義執業。

第六條 申請初始註冊時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

第七條 :“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並受聘於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等單位的人員,應當通過聘用單位提出註冊申請,並可以向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在5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出具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涉及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全部申報材料送同級有關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並核定執業印章編號。”

第八條 “對申請初始註冊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公告審批結果。國務院有關部門收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在10日內審核完畢,並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對申請變更註冊、延續註冊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公告審批結果。國務院有關部門收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在5日內審核完畢,並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九條 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註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准註冊的,核發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並在核發證書後30日內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註冊建造師的執業憑證,由註冊建造師本人保管、使用。

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

一級註冊建造師的註冊證書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執業印章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製作。

第十一條 初始註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籤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註冊。

申請初始註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註冊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覆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初始註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註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註冊。延續註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註冊建造師延續註冊申請表;

(二)原註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註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在註冊有效期內,註冊建造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辦理變更註冊手續,變更註冊後仍延續原註冊有效期。

申請變更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註冊建造師變更註冊申請表;

(二)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三)申請人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複印件或有效證明文件;

(四)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第十四條 註冊建造師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應當按照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專業增項註冊,並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

第十五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註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註冊的;

(三)未達到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五)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六)因前項規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七)被吊銷註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八)在申請註冊之日前3年內擔任項目經理期間,所負責項目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要求的;

(十)年齡超過65週歲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不予註冊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註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係的;

(五)註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註冊的;

(六)年齡超過65週歲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其他導致註冊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條 註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註冊機關辦理註銷手續,收回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一)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

(二)依法被撤銷註冊的;

(三)依法被吊銷註冊證書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註銷註冊的其他情形。

註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註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註冊機關提出註銷註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註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註冊機關。

第十八條 被註銷註冊或者不予註冊的,在重新具備註冊條件後,可按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註冊。

第十九條 註冊建造師因遺失、污損註冊證書或執業印章,需要補辦的,應當持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聲明的證明,向原註冊機關申請補辦。原註冊機關應當在5日內辦理完畢。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專業實習的目的。培養學生理論聯繫實際、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開拓思路、激發創新;幫助學生樹立學以致用、研以致用的創業、敬業和服務社會的職業意識;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二條 專業實習的內容和目標。根據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來制定專業實習內容,具體內容和方案要與專業的培養目標緊密結合。通過專業實習,不斷調整學校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關係,檢驗人才培養的質量,促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學校人才培養的高質量、高水平、適應性強的目標。

第三條 專業實習的形式。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學院組織安排與學生自主實習相結合的專業實習的形式。其中,學院安排的實習單位以專業實習基地為主;學生自主實習須經學生本人申請,接收單位同意,學院批准方可進行。同時,由學院確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進行巡迴檢查指導。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教務處的職責。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教務處負責專業實習的宏觀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制訂專業實習的總體規劃、基本原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2)審批各專業的實習方案和實施細則。

(3)負責全校實習經費的分配和管理。

(4)對實習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估、總結和交流。

(5)對全校實習基地的建設進行總體規劃和宏觀管理。

(6)參與處理與實習有關的各種重大事件。

第五條 學院的職責。各學院要按照學校關於專業實習的目的、內容、目標以及形式的基本總則和教務處的具體要求,切實抓好專業實習的各項工作。成立專業實習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本學院的專業實習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1)組織制訂專業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實習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形式和內容、目的與要求、組織領導、指導教師、地點和時間、經費預算、考核方式等。並於實習前一週將實習計劃報教務處審批;將實習大綱、實習計劃發給學生。教師工作量計算可根據學院具體情況制定。

(2)組織落實實習計劃的實施。包括:實習動員;專項培訓;安全教育;人員安排;時間、地點和經費的落實;經費的使用與審批;實習內容和效果的檢查監督;事故處理。

(3)組織進行實習工作總結與交流;實習材料的整理、歸檔、上報。

(4)建立和完善專業實習基地,加強管理,不斷提高實習效果。

第六條 指導教師的職責。專業教師應積極承擔專業實習指導任務,指導教師的具體職責包括:

(1)按照實習計劃的總體要求,制定具體的專業實習方案,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

(2)認真做好實習指導工作,確保每位實習生按時按質完成實習任務。

(3)認真做好實習的檢查(附表1)、考核和總結工作(附表2)。

(4)專業實習結束後,及時撰寫實習工作總結,並將之與工作記錄及時上交學院。

(5)實習期間要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強化安全意識,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實習任務。

(6)指導實習期間,根據學院要求全程參與實習工作,定期檢查實習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崗,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學院領導批准和教務處備案,同時要做好其他指導教師的接替工作。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七條 參加專業實習的學生要遵守以下規定:

(1)遵紀守法,不得做出有損學校聲譽、危害集體和他人的行為。

(2)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領導,虛心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

(3)按時參加專業實習,保證實習時間;不得自行更換實習單位,擅自更換者,一經發現,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4)刻苦鑽研,理論聯繫實際;發揚吃苦耐勞的精神;力爭取得良好的實習效果。

(5)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儀器設備,遵守操作規程,未經指導教師允許不準動用儀器設備,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實習單位或指導教師報告。

(6)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因故不能參加專業實習者,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時間為實習時間1/3以內者,必須經學院指導教師同意;請假時間為實習時間的1/3至1/2者,必須經學院主管負責人同意;凡請假時間超過實習時間1/2者,不能取得實習學分。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地,否則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實習工作結束後,參加實習的學生須撰寫實習報告(不少於20xx字),對實習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第三章 專業實習經費管理

第八條 專業實習經費實行學校、學院兩級管理。依據實習學生數量,由教務處按照一定標準劃撥給各學院統一使用。

第九條 學院支配專業實習經費,一定要做到專款專用,同時要充分考慮學校的辦學成本,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確保專業實習按質按量完成。

第十條 各學院應安排專人負責實習經費的管理。教務處根據專業實習有關規定,對專業實習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四章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

第十一條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標準。採用五級評定標準:即優、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實習單位和學校雙方的指導教師根據學生在專業實習中的表現、完成任務的數量和質量給予相應的評語和成績。專業實習成績的評定,嚴格按照各學院制定的專業實習成績評分標準進行全面考核。專業實習成績評定原則上應成正態分佈,嚴格控制優秀率。各專業實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比例一般應不高於30%。

第十二條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程序如下:

(1)實習單位根據實習期間學生的表現和完成實習任務的質量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

(2)指導老師依據實習過程檢查情況和學生實習報告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

(3)學院實習領導小組根據雙方評分建議進行綜合評議,給出學生的最終實習成績,並將成績記入學生實習成績評定表。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各學院參照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各學院可根據不同的專業特點制定相關細則,如有特殊情況,實習方案須上報教務處,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實習生管理規定範

一、總則:

1、畢業生實習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規範我司畢業實習生管理工作,現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2、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行期限為3-6月。

3、本規定適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專畢業(己學完學校規定課程進入實習期在校的)實習生

二、錄用實習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門的工作要求為依據,按辦公條件許可、所學專業對口。

2、實習生原則上為本科,,特殊崗位可接收品學兼優的專科生,且必須學完學校規定的課程,並按學校規定已進入實習的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以學校實習推薦信為準)。

3、具備健康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具有競爭意識和開拓精神。

4、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三、審批程序:

1、行政部對實習生所在院校推薦信及《實習生檔案登記表》進行審核。

2、行政部與用人部門進行面試,綜合意見後將適合的《實行生當案登記表》交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辦理實習生錄用手續。

四、實習生待遇:

(1)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給予實習補貼:

①應屆畢業實習生:研究生x元月,專科生x元月。

②在校實行生:原則上公司不予考慮補貼,但是,在實習期間有突出貢獻者,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考慮。

(2)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確有必要,則按公司一般員工出差待遇執行。

(3)實習生的食宿問題由個人解決。

(4)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習期限為3-6個月

五、其他事宜:

(一)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用人部門要加強對實習生的管理,特別要加強保密教育。未經允許,實習生不得將接觸到的公司內部信息、資料向外泄漏。

(三)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作風散漫、表現不好的實習生,部門可隨時取消實習資格,並報行政部備案。

(四)除上班時間在我公司實習外,其他時間一切活動所發生的一切事情與本公司無關。

(五)實習結束後,有關部門對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用書面形式做出評價,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對在實習期間表現突出的公司可考慮讓其轉為試用期員工。

辦公秩序管理規定 篇14

1、及時清理抽屜、櫥、櫃、架子、書籍、文件、檔案、圖表、文具用品、牆上標語、報刊、雜誌等已經無用的物品

2、地面、桌子是否會顯得零亂

3、垃圾筒是否裝得太滿

4、辦公設備不會沾上污濁及灰塵

5、桌子、文件架、通路是否以劃線來隔開?

6、下班時桌面整理清潔

7、有無歸檔規則

8、是否按歸檔規則加以歸類

9、文件等有無實施定位化(顏色、標記)

10、需要之文件容易取出、歸位文件櫃是否明確管理責任者

11、辦公室牆角沒有蜘蛛網

12、桌面、櫃子上沒有灰塵

13、公告欄沒有過期的公告物品

14、飲水機是否乾淨

15、管路配線是否雜亂,電話線、電源線固定得當

16、抽屜內是否雜亂

17、下班垃圾均能清理

18、私有品是否整齊地放置於一處

19、報架上報紙整齊排放

20、是否遵照規定著裝

21、中午及下班後,設備電源關好

22、辦公設備,隨時保持正常狀態,無故障物

23、盆景擺放,沒有枯死或幹黃

24、是否有人員動向登記欄

25、有無文件傳閲的規則

26、當事人不在,接到電話時,是否以"留話備忘"來聯絡

27、會議室物品的定位擺設

28、工作態度是否良好(有無談天、説笑、看小説、打磕睡、吃東西)

29、接待賓客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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