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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三級管理制度

行政審批三級管理制度

縉雲“三級聯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行政審批三級管理制度

縉雲縣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審批服務提質提速提效,逐步形成了以縣行政審批中心為龍頭,部門分中心、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為紐帶,村(企)級便民服務中心為基礎,縱向貫通、橫向聯合的“三級聯動”為民辦事服務體系。

一是強化縣級行政審批中心服務功能。XX年以來,我縣進一步深化“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制度,進駐了21個審批職能部門,進駐事項增加到305項,比XX年成立之初分別增加了11個,285項。我縣致力“環境一流、服務一流、業績一流”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羣眾的日常需求服務事項即到即辦,複雜事項承諾辦理,事項進駐率和“一審一核”率分別達72.3%和43.5%。XX年,縣行政審批中心辦理各類審批服務事項10.61萬件,每件承諾件平均辦結時間2.2天。

二是提升行政審批分中心服務職能。為方便工業園區的企業辦事,在縣工業園區建立了分中心,進駐了5個縣級審批職能部門的20個審批事項,主要辦理各類審批及委託授權事項。為進一步加快壺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動小城市綜合試點建設,在該鎮建立了縣行政服務中心壺鎮分中心,進駐了19個縣級審批職能部門的143年審批事項,主要辦理各類審批及委託授權事項,服務工作輻射到前路、東方、三溪等3個鄉鎮。XX年,兩個中心共受理事項52792件,按時辦結率達99.7%。

三是提高鄉村(企)辦事中心服務效能。全縣16個鄉鎮(街道)便民(投資)服務中心全部開展本地項目審批代理服務,基本實現“企業辦事不進城”。全縣253個行政村配備了260名村級代辦員在本村開展民政社保、衞生計生等57項常規事項服務,XX年,共為羣眾辦理服務事項12.86萬件,基本實現“村民辦事不出村”。在4家職工人數達到200人以上的企業開展了企業便民服務試點,為企業職工開設了電動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臨時居住證等13個代辦服務事項,逐步實現“職工辦事不出企”。

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

火炬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和廣東省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XX-2020年)》賦予中山創新審批制度改革試點任務,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結合我市實際,提出意見如下。

一、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迫切需求和總體要求

(一)迫切需求。

1999年以來,經過五輪清理,全市審批事項由原來1404項減少至349項,減幅達75%以上。同時,將審批方式創新與公共服務建設、電子政務建設有機結合,在理念上、制度上和方式上取得突破,成效顯著。但當前的審批制度仍存在一些制約因素,多頭審批和部分審批事項互為前置,一定程度制約了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提升;便民服務配套不足和大量紙質文檔在審批環節流轉,一定程度制約了網上審批效能進一步發揮;審批目錄管理不健全和部分非行政許可的存在,一定程度制約了審批事項進一步精簡。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變政府職能的中心環節,是政府發揮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職能作用的前提條件。“xx”時期是我市加快建設適宜創業、適宜創新、適宜居住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新型城市的關鍵時期,必須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政務環境,充分激發全社會活力和創造力,全面推進率先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和美家園。

(二)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XX-2020年)》,堅持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按照“合法科學、規範效能、權責一致、重心下移、減少層次”要求,以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為主線,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整合資源、提升政府管理效能為突破口,以法治政府特別是廉政建設為保障,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與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有機結合起來,規範健全集政務公開、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公共服務、諮詢回覆、效能監察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政務服務體系,為建立實現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探索新路徑、提供新經驗。

(三)總體目標。

按照“屬地一窗收發、信息共享互認、一網流轉審批、部門高效協同、全程監督存檔”運作模式,通過行政審批方式系統化創新,到XX年,全市行政審批實現審批服務體系化、辦事窗口人性化、行政服務標準化、審批執法協同化、審批流轉無紙化、事項管理法制化,建立效率最快、成本最低、服務最全的 “六化三最”新模式。

(四)基本原則。

——便民高效。堅持以人為本,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着眼點和落腳點,科學精減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縮減審批環節,創新審批和服務方式。

——依法管理。堅持保留、設定、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必須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加強動態跟蹤管理,努力使行政審批事項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服務管理規範到位。

——簡政放權。堅持清理、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和執法事項,積極穩妥向社會組織轉移部分社會管理服務職能,釋放發展空間,激發基層政府和社會組織活力。

——權責一致。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按照審批權限與責任相統一的要求,建立健全市與鎮區、政府與中介相銜接的行政審批責任制。

——全面上網。凡具有行政審批業務的市屬各部門、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事業單位,原則上都要依託統一的在線平台進行上網集中辦理行政審批業務和提供公共服務。

二、完善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服務型政府

(一)拓建市公共服務在線平台。

以行政服務在線為基礎和核心,實施“一優三拓”升級工程,實現跨平台、多層級、寬領域的全方位發展,建成中山市公共服務在線平台。“一優”即應用新技術、新理念,以業務標準化和技術標準化為導向,重新優化建設組件可重用、可定製、可共享的行政審批系統。“三拓”即橫向拓寬行政執法、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等政務服務和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務內容,縱向按照對象的權限、職責和需求的不同,延伸為市屬相關部門、鎮區、社區(村)、行業協會、企業和個人五個應用層級,平向加強與市內其他現有政務信息系統和公共服務系統互聯互通,提高信息資源共享水平。

(二)構建綜合政務服務體系。

按照網上辦事大廳和實體服務窗口相結合的模式,依託公共服務在線平台,按照適當分工、各有側重的原則,組建市、鎮區、社區(村)三級有形的綜合政務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以公共服務在線為網絡、政務服務窗口為受理前台、市和鎮區各相關部門為審批後台,以行政審批為主體,集政務公開、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公共服務、諮詢回覆、效能監察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政務服務體系。

市:整合市屬各部門現有窗口資源,集中建設一個市級綜合政務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市級審批權限內的多部門協同審批事項,重點推進企業註冊登記和重點建設項目並聯審批,負責公共服務在線平台運維管理、鎮區政務服務窗口業務指導和技術指導。

鎮區:整合鎮區內部資源,原則上在轄區內統一建設一個鎮區級綜合政務服務中心,以政務服務類事項為主體,條件成熟的可結合簡政強鎮事權改革增加政務審批類事項,集中受理鎮區級權限的審批事項、代市級初審的審批事項、轉報市級的審批事項,向企業和居民提供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的查詢。

社區(村):鼓勵社區(村)在轄區內統一建設一個社區(村)政務服務站(點),增設服務設施,方便居民上網查詢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信息公開,以及個人事務的申報和辦理情況。有條件的,可受理社區(村)內甚至本市其他社區(村)的個人事務申報代辦工作。

(三)加快培育發展社會組織。

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把精簡審批事項與加快社會管理創新緊密結合,積極穩妥向社會組織轉移部分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社會公益服務。選擇條件成熟的部門和領域,對所屬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梳理分解,按照規定程序確定和公佈轉移社會管理服務事項目錄,特別是通過行業自律能夠解決的事項,以及行政審批過程中涉及的技術性審查、一般性資格資質審查和職稱評審等,逐步依法轉移或授權給成熟規範的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加大政府向社會組織和社區購買行政審批配套服務的力度,確定和公佈購買服務項目目錄,加快建立統一規範、公正透明的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制度。

三、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建設效能型政府

(一)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

啟動行政審批標準化試點工作,重點推進審批事項管理目錄標準化、流程優化標準化、協同審批標準化、重大項目協同辦公標準化、數據交換標準化、審批制度標準化、監督考核標準化等工作,創建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體系。全面實現基層行政服務體系基礎設施建設、服務項目、服務規範、工作流程、辦事制度、服務模式等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建立標準化專家服務機制,提高標準化應用水平。實施工商企業前置登記聯合審批標準化、民辦非企業網上聯合年檢、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許可標準化三個試點,總結經驗後向全市推廣。

(二)積極推進協同審批。

按照“能合不分,能並不串”原則,實行“屬地受理,牽頭負責,抄告相關,共享互認,協同審批,屬地出證”的運作要求,積極推進跨部門協同審批。鎮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要實行一表受理、一次告知、首問責任制,對事項申報所需材料實行一次性告知,對申報表格實行一表化填寫,對申報材料實行一次性受理。一個事項原則上按照權限明確由市或鎮區一個部門負責,同一事項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必須明確牽頭部門,逐步實行並聯審批。對法律法規明確有前後置關係的,按關聯性儘可能進行整合並建立協調配合機制,所有審批結果再按流程返回當地政務服務中心出證。

(三)推進無紙化網上審批。

用信息化手段方便服務羣眾,讓數據多跑、羣眾少跑,讓電子文檔多跑、紙質文檔少跑,推行低碳審批,將申報材料和批覆文件以電子數據形式,藉助網絡傳輸完成。原則上,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都經由屬地政務服務中心申報,政務服務中心自行或委託中介服務機構對受理文檔實行數據化處理,再將電子文檔按事項上網流轉呈批;市、鎮區相關部門根據電子文檔進行網上遠程審批,將審批結果以電子文檔形式返回當地政務服務中心出證;屬地政務服務中心按照“屬地受理、屬地歸檔”原則,出證後將原始申報材料和審批結果紙質文檔與電子文檔同步歸檔,避免多部門重複收件、重複歸檔。

(四)建立數字證書認證系統。

通過電子認證實現電子政務中身份認證授權管理和責任認定,保證信息資源真實性與可靠性。以現有市行政審批ca認證服務系統為基礎,建立覆蓋公務員、企業、中介機構、個人等各類用户的ca認證體系,建立市一級數字證書認證平台,通過標準化認證接口,為全市各類信息化系統提供身份認證以及信息共享服務。逐步推行電子印章在網上審批過程的使用,加快推進政務“一卡通”配套制度建設,加強政務卡與市民卡、居住證、機構代碼證等系統數據互認,加快實現一卡多能、一卡通用。

四、依法管理審批事項,建設法治型政府

(一)依法開展審批事項清理。

結合國家和省審批事項清理進程,重點圍繞固定資產投資領域、社會事業領域、非行政許可審批領域,啟動新一輪事項清理,儘量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按法定程序設定而是由紅頭文件設定的登記、年檢、監製、認定、審定以及準銷證、準運證等管理措施,一律取消。凡可以採用事後監管和事後備案的,一律不作前置審批。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要通過公佈草案、公開聽證等廣泛聽取意見。

(二)深化簡政強鎮事權改革。

繼續推進簡政強鎮事權改革,建立動態擴權長效機制,推動向鎮區科學分類放權,增強基層政府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凡不涉及全市統籌協調和綜合平衡的,不涉及國家和省明文規定不能下放至鎮級的,不涉及市級財政出資權限的,都要列出下放時間表。市屬各部門要密切留意和銜接上級政府部門新一輪對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或下放審批權限工作,及時梳理、調整和更新本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完善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的放權程序和操作規範,切實做到權責一致。保留部分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執法事權的市屬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提升服務基層和服務羣眾水平。

(三)實行行政審批動態管理。

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數量,建立行政審批動態評估、管理和調整制度,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社會組織能夠自律管理、通過質量認證和事後監管能夠達到管理目標的事項,不再實行審批管理。清理、下放、調整行政審批事項要依法有據,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審查論證。創新行政審批事項清理方式,制定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目錄、前置審批目錄、事權下放目錄、行政執法目錄和政務公開目錄,定期向社會公示行政審批事項清單,聽取羣眾意見,接受公眾監督,把好審批設定關和監督關,健全審批事項管理長效機制。

五、加強公開監督制約,建設陽光型政府

(一)加強權力運行監督制約。

建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相對分離、相互制約的行政運行機制,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健全行政審批責任制度,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重新核准、公告行政執法職權,接受社會監督。推行執法流程網上管理,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推進網絡問政和網上建言獻策活動,加強網絡公共服務建設和管理。

(二)加強行政服務全程監管。

促進電子監察與公共服務在線平台有機結合,加強對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行政服務的全過程實時監控。加快構建涵蓋“四個市場、四項資金、四個公開、六個重點項目”等18個領域的電子紀檢監察綜合平台,拓寬監督範圍,延伸監督深度,最大限度實現行政信息資源公開共享監督,形成多方位、全覆蓋的新型監督體系。力抓部門作風建設,逐步對市屬審批部門、鎮區及其工作人員實行績效管理和評估考核,將其納入市直單位和鎮區考核評價體系,確保以優良作風促進改革深化。

(三)健全服務質量承諾機制。

市屬各部門、各級政務服務窗口要對承擔的包括行政審批在內的各類公共服務提出詳細的服務規範和標準,徵求公眾意見,獲得認可後向社會公開承諾。要把規範服務、便利服務、親切服務作為公開承諾的重要內容,確定可操作和便於評估的標準。以此為基礎,把服務質量公開承諾制和親切服務逐步推行到全市所有提供公共服務的領域。

(四)建立行政審批全過程電子檔案。

對行政審批改革工作實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行政審批全過程電子檔案,強化原始申報資料及其電子化文檔、各級部門流轉和審批的電子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共享互認,完善電子文件形成與辦理、歸檔與移交、保管與利用等方面管理,實現文檔一體化管理。提高行政審批檔案共享和利用水平,方便市和鎮區各級部門與申報人進行相關行政審批資料的利用和查詢。對提供虛假申報材料和造假電子文檔的申報人與辦事人員,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追究,駁回所申報或註銷所批覆的審批事項。

(五)逐步建立在線誠信數據庫。

依託公共服務在線平台,開發建設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公民個人信用數據庫,擴大數據採集和覆蓋範圍,確保信息客觀、真實、準確。以食品藥品監管、城管執法為切入點,根據行業主管部門對管理相對人的審批、處罰等行政行為,逐步建立以組織機構代碼和公民身份證號碼為目錄的信用記錄,逐步將對口行業的企業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公民個人的基本信用信息、榮譽信息、失信信息進行歸集,建立系統內的信用數據庫,在此基礎上進行科學分類,深化信用信息資源開發應用,使公共服務在線平台成為全市重要的信用信息聯合徵信平台,提升公共服務在線平台的數據分析和智能決策水平。

六、落實統籌保障措施,增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效

(一)加強統籌協調。

成立我市轉變政府職能決策諮詢委員會,統籌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建市綜合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綜合政務平台建設及指導市、鎮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市屬相關部門要建立主要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責任機制,負責推動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各鎮區要加強對本鎮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綜合政務服務改革的統一領導,建立健全鎮級綜合政務服務中心和社區(村)政務服務站(點)。

(二)突出改革重點。

各相關部門要對各項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總體實施方案,分步推進落實。健全政府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時清理已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實施文件。加大非行政許可的清理力度,防止各級各部門隨意以“紅頭文件”、規章等形式對公民、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提出限制性規定。市屬各部門要圍繞轉變職能和服務經濟社會大局,制定專項審批改革實施方案,主動清理和調整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積極主動開展和配合好審批標準化及協同審批工作。繼續推進簡政強鎮事權下放改革,合理擴大鎮區級權限,加強對放權項目的後續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

(三)確保各級投入。

統一全市鎮區級綜合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標準、質量要求和設備匹配標準,各鎮區據此自行落實和配置相應辦公場所、人員和設施設備,綜合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經費和設備購置運維經費納入鎮區財政預算。各鎮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轄區內的社區(村)級政務服務站(點)的建設標準,將其建設和運作經費納入鎮區財政預算。每年對鎮區綜合政務服務中心和社區(村)政務服務站(點)給予適當的獎勵或補助,納入市級財政預算。將市級綜合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和每年運維費用、公共服務在線平台每年運維費用納入市級財政預算。對創新行政審批方式的改革項目和公共服務改革的試點項目建設,市級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優先予以支持。各級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支出按相關規定申報經費預算。

(四)加強培訓考核。

市綜合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市直有關業務部門,對市和鎮區的部門從事行政審批的工作人員、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站點)從事窗口服務的工作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和穩定各流程崗位人員勝任能力。對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行綜合考評,將市屬各部門、鎮區和各級政務服務窗口實施和執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情況、依法行政情況、行政審批超時問責情況、政務服務窗口運行情況、公共服務提供情況、羣眾反饋情況等納入各部門、鎮區履行職責和廉政建設責任制範圍,落實獎懲措施。

(五)加強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項配套政策,強化政策匹配性。加快建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家諮詢制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評估制度、行政審批項目庫依法管理和動態管理制度、協同審批制度、政務服務中心(站點)管理制度、電子檔案管理制度、數字證書和電子印章管理制度、在線誠信檔案管理制度等,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推進公共服務建設提供製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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