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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專家:遺產和贈與税是中國遲早必徵税種

社科院專家:遺產和贈與税是中國遲早必徵税種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27日在北京表示,現代税收制度起碼要做到讓富人比窮人多交點税。長遠來看,遺產和贈與税是中國遲早必徵的税種。

社科院專家:遺產和贈與税是中國遲早必徵税種

12月27日,“2019中國税法論壇暨第四屆中國税務律師和税務師論壇”在北京舉行。高培勇在演講中指出,本輪税制改革與以往最大的不同點是,要以現代税收制度的建設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就税負分配而言,必須要做到公平,公平意味着税收要與每個納税人的收入狀況、財產持有狀況相掛鈎,起碼要做到讓富人比窮人多交點税。”高培勇表示。

對於如何推進税制改革,高培勇認為,xx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税制改革的路徑,一個基本前提要穩定税負,在這個條件下,要逐步增加直接税的比重,這是建立現代税收制度的基本工作

如何增加直接税的比重?高培勇表示,目前列入税制改革的税種起碼有個人所得税和房地產税。其中,個税改革方向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税 制,這是立足於增加個税收入的改革工作;而房地產税不管今後實行什麼樣的税收制度,無論是按面積還是按人口扣除,它都意味着在“做加法”。

“遺產和贈與税,這是中國遲早必徵的税種。”高培勇表示,“在一個現代意義的國家治理體系當中,有人能夠連續在家族範圍不斷累積財富,而國家卻不參與分配,那是不可想象的。”

高培勇認為,通過以上三個税種的改革,直接税收入佔税收總收入的比重會逐步提升。同時,為了穩定税負,在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情況下,就要降低間接税比重。

高培勇指出,推進税制改革存在五大難點,一是認識盲區,部分人只知道有直接税,不知有間接税;二是理念誤區,誤把間接税比重高當作優越性;三是税制慣性,税收躲在價格背後,税價混同在一起;四是徵管格局,“間接+截流”多年未變;五是當前形勢,經濟增速出現放緩。

“税制改革有着明確的時間表,2019年要基本完成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留下時間不多了。”高培勇表示,“十三五”期間,要圍繞着國家治理現代化這條主線,立足於建立現代税收這一基礎,打一場税制改革的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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