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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管理制度(精選9篇)

配套管理制度(精選9篇)

配套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配套管理制度(精選9篇)

為規範公司工程項目前期及後期配套工作行為及事務處理標準,使工作得以圓滿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工程項目各階段所有前期及後期配套工作的進行。

三、前期、後期配套工作要求

1、工程部前、後期配套工作人員應熟悉房地產開發全過程的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規劃、建設、配套、工程管理體系的辦事程序。

2、瞭解開發項目的佔地面積、容積率和綠化率等規劃指標,項目紅線內外水、電等能源配套設施情況及收費,是否九通一平,樓盤的地理位置,交通狀況以及規劃狀況,項目周邊地塊供求狀況、自然條件、社會環境、周邊經濟發展狀況、有無政策限制等及將採取哪些節能、環保和智能化設施、物業管理方式等。

3、以項目為基礎瞭解施工進度,從實際出發制定合理的工作計劃,實現與工程建設的統一、協調、同步。

4、所有有關工程項目的政府批件、權證資料,一經獲得將原件並複印件轉交資料員保管,做好交接記錄工作。

5、配套工作進行中,涉及費用支出的,填寫《簽呈》及《付款申請單》,由總裁、副總經理、財務部、預算部簽字同意後領取,將相關票據交財務部。

6、工程結束後,對工程期間工作做總結報告,交主管經理審閲。

7、蒐集政府有關建築、能源等相關政策,提前完成項目前期配套的計劃工作,上報主管經理進行相關決策。

8、應定期上報工作進度計劃及相關政策法規研究報告。

四、工程部前期、後期配套工作職責

1、辦理從項目立項開始到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全部手續工作。

2、辦理申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全部手續工作。

3、辦理能源、佔路、::掘路、綠化、環保等相關手續。

4、協助組織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工作,辦理《房屋產權證》。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工作內容

1、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

(1)蒐集市場相關信息,為公司決策層提供可靠數據,辦理土地準備工作,制定嚴密工作計劃,計劃包括徵地(買地)、拆遷、補償等方案。

責任部門:集團公司決策層(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方案、項目論證資料等)

(2)測量隊測繪獲得現狀地形圖,填報《建設用地申請書》。

(3)辦理《建設用地選址意見書》。

(4)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保局出具《環評證明書》。

2、項目前期階段:

(1)繳納土地轉讓金、土地契税,獲得《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交納土地出讓金證明》。

(2)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可得到經規劃部門蓋章的《現狀地形圖》及核發通知。

(3)辦理《土地使用權證》。配合測量隊、地籍管理部門做指界工作,獲得土地地籍圖。

(4)辦理《設計階段能源可供證明》或《大、小能源配套證明》。

(5)聯繫各水、電、燃氣、熱力、市政等單位,瞭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求,配合設計單位找到能源配套接口。

(6)委託設計單位出設計方案,填報《規劃設計方案申報表》。

(7)測量隊定樁、放線,交納相關費用。

(8)辦理《房地產開發資質預審》。

(9)辦理《內資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

(10)辦理建委報建工作。

(11)協助組織設計單位招標,辦理招標備案。

(12)各專業(水、電、燃氣、熱力、市政等)設計要點、方案證書,交納相關費用。

(13)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交納相關費用。

(14)辦理《建設工程人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交納相關費用。

(15)辦理《供熱證明書》,交納相關費用。

(16)辦理《綠化證明書》,如需辦理綠化遷移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17)辦理《防雷證明書》。

(18)辦理《大、小配套手續費》。

(19)辦理《擴初設計批覆》,項目投資計劃,設計單位施工圖紙設計及各專業項目圖紙設計(根據專業公司要求或由專業公司設計),辦理《施工圖審查意見書》。

(20)辦理設計合同、勘察合同備案。

(21)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工程招標階段:

(1)在取得《施工圖審查意見書》後,辦理《監理、施工單位工程招標監督管理》。

(2)監理、施工單位招標及招標備案。

(3)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申報登記書》。

(4)交納牆改費、散裝水泥費、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費用。

(5)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

(6)辦理《售房許可證》。

4、工程施工準備階段:

(1)試樁前,進行臨時水、電的開户,協調關係,爭取充分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2)向轄區綠化、環保、環衞、市政、交通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管理費,負責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關係。

5、工程施工

階段:

(1)協調與質量監督站的關係,協助組織申報樁基、基礎、主體、竣工等各階段的驗收工作,做好現場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2)能源(水、電、燃氣、熱力、市政等)單位驗收組織,簽訂使用正式使用協議、合同。

6、工程竣工備案驗收階段:

(1)負責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及各專業局進行備案工作,獲得《勘察單位工作質量合格證明書》、《設計單位工程質量合格證明書》、《監理單位竣工驗收評估報告》《施工單位質量保修書》、《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工程竣工備案通知書》。

(2)組織各單位辦理工程檔案驗收,獲得《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清冊》、《工程檔案驗收合格證》。

(3)委託防雷、室內空氣質量監測單位進行相關監測。

(4)組織人防監督站進行人防竣工驗收工作,獲得《人防合格證明書》

(5)組織消防單位進行消防驗收,獲得《消防驗收意見書》

(6)組織環保單位進行驗收,獲得《消防影響報告》。

(7)辦理《規劃驗線合格證》

(8)辦理《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9)辦理《建築面積核定書》,辦理《房屋產權證》。

(10)經營管理單位竣工驗收及資料交接工作。

六、在前、後期配套工作流程中,各職能部門應按照部門職責完成本部門應完成的工作。

七、本制度解釋權、修訂權屬集團工程部

八、本制度於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九、附圖表:

1、前期配套流程圖

2、施工竣工流程圖

3、請款核銷流程圖

配套管理制度 篇2

我公司按照國際標準化組織頒佈的1s09002質量標準,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文件化的質量保證體系。該體系囊括了從工程項目的投標。簽定合同到竣工交付使用,直到交工後保修與回訪的全過程,充分體現了is09002中19個要素的要求。該體系以質量手冊為核心和指導,以程序文件為日常工作準則,以作業指導書為操作的具體指導,所有質量活動都有質量計劃並具體反映到質量記錄中,使得施工過程標準化。規範化、有章可循。責任分明。

根據國家規範、標準及公司的質保文件,並結合本工程的特點,該工程擬定的主要質控程序如下:

一、材料採購與材料試驗監控程序

1、檢查是否是合格供應商。

2、檢查出廠材質證明是否真實。

3、檢查材料取樣試驗是否符合規定。

4、檢查原材試驗報告是否符合相應技術標準。

5、檢查材料外觀是否符合相應技術標準。

二、計量檢測與監控程序

1、檢查施工所用計量是否按要求進行測試標定。

2、檢查所用計量是否建立台帳。

3、檢查所用計量是否到期進行了複檢。

4、檢查報廢計量是否進行封存。

三、施工過程監控程序

1、檢查各工序是否按程序進行操作。

2、檢查測量定位是否準確。

3、檢查'自檢、互檢、交接檢'是否真實。

4、檢查《分項工程評定表》是否符合實際情況。

5、檢查隱蔽工程驗收是否按程序進行。

6、檢查特殊過程是否按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

四、文件控制程序

1、檢查文件是否進行了分類管理。

2檢查文件收發是否建立了台帳。

3、檢查作廢文件是否進行標識與封存。

五、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檢查是否對不合格產品進行標識、記錄、處置

2、檢查施工中不合格品是否進行分級。

3、檢查不合格品關閉情況。

六、預控與糾正措施程序

1、檢查對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採取了糾正預防措

2、檢查對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進行了原因分析。

3、檢查對採取的糾正預防措施是否進行了驗證描述。

七、中間驗收與竣工驗收程序

1、檢查工程是否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規範要求。

3、檢查是否進行預驗收。

4、檢查工程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5、檢查竣工驗收程序是否符合現行規定。

配套管理制度 篇3

水電工具體負責路燈、庭院燈、樓梯燈、污(雨)水井、污(雨)、水溝、管道、化糞池的維修保養工作。

物業經理負責對屋面、內牆面、道路(人行道)、停車場、外牆、公共場所等方面的檢查工作。

路燈、庭院燈、樓梯燈每週檢查一次,要求燈泡亮度正常,燈罩完好,亮燈率保持在99%以上。

所有污(雨)水井溝每溝每週檢查一次,根據檢查情況,必要時,請市環保公司對其進行清理,並對清理過程進行監督。

屋面每週檢查一遍,做到無積水、無滲漏、隔熱層無破損。如發現滲漏嚴重、隔熱層有破損的應及時報管理部工程處並請專業施工隊給予修復。

內牆面,每三至四年翻新一次;外牆每三年翻新或清洗一次(費用另計)。

道路(人行道)、停車場每週檢查一遍,針對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維修保養,遇到難題請工程處解決,做到平整、無積水、無破損。

公共娛樂場所每週檢查一遍,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進行維修保養,做到安全、整潔,無亂塗改、亂搭建、亂堆放。

外牆面每個月檢查一遍,將檢查結果填寫在《公共基礎設施周檢查表》上。根據檢查結果及時報管理部工程處請專業施工隊維修,並做到無空鼓、無滲水,外觀整齊、清潔。

配套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確保電話配套工程與區住宅建設同步完工,確保第一時間正確解決問題。

2、範圍:適用於住宅小區開發項目。

3、職責:

3.1負責項目申請(向電話局)並負責向公司各部門收集各項下列資料:

3.1.1項目發展部提供大市政配套費交費證明、規劃許可證。

3.1.2設計部提供1/1000有效地形圖,1/500建築及室外環境平面圖,建築單體圖及單體水電圖,項目技術

數據。

3.1.3物業公司提供有效項目門牌號證明(衩申請的項目)。

3.1.4項目地盤主任提供項目施工執照。

3.2負責申報合同送工程部、預算部審核。

3.3合同執行過程,合同評審、進度、質量及驗收標準控制。

3.3.1由於電話行業的特殊性,工程合同統一按電話局合同執行。

3.3.2工程施工週期,按四大市政公司作業流程,因自來水、煤氣使用的是硬管,對敷設位置能變動性小,

所以自來水、煤氣應先施工,電話局在電話排管時可根據現場實際管位情況作上下左右變動,整個工期30

天到45天(按30000平方米估算)。

3.3.3電話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主要從管位敷設標高控制、人工井位置及人工井配件安裝數量控制。另每幢建築單體的出牆管敷設標高及位置管徑是否與規劃圖相一致,如果發現建築施工單位未按要求施

工,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另負責協助電話局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按上海郵電管理局關於通

信線路工程施工規範進行工程質量管理。

4、工程收費標準及申報建築面積。

4.1新建住宅小區電話配套工程收費標準以上海市物價局滬價經(1998)第132號文執行。

5、作業程序:

5.1送建築單體圖,電、水、煤各一套交電話局營業室審圖,電話局收取審圖費0.20元/平方米,按新三區

3.2萬平方米計,審圖費6400元,如請客吃飯或送1000元禮品,這筆審圖費就可不交。

5.2向電話局申請住宅小區電話配套工程設計、施工委託申請時需附上本程序文件3.2―3.5的資料。

5.3合同生效後,電話局在30天內給申請方電話配套主幹線草圖,負責人將該草圖交內配套工程師負責向各

施工單位發放,要求出牆管位置嚴格按該草圖施工。

5.4合同生效後,甲方按合同付款條件付款。

5.5電話局在收到工程款後的二個月內組織測繪工程師到現場核實施工內容。

5.6負責人聯繫電話局,設計室工程師安排設計計劃書。

5.7負責人落實電話局安排施工計劃,與施工單位取得聯繫,協商進場事項。

5.8負責人與各配套工程師及地盤主任共同召開協商會,內容主要是落實各配套單位進場施工順序及分步施

工計劃,會上明確各配套管位的敷設區域及分塊施工的進度。

5.9負責人協調電話配套工程的竣工驗收,落實電話開通事項。

6、本程序文件應發放到下列人員;

注:1、本人保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2、本人有責任在發現問題時,第一時間向本文件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編制:校對:審批:發放號:

配套管理制度 篇5

管理內容

(一)根據設備類型、型號不同設專業人員對各設備用房進行定期巡查,並按不同設備要求進行正確保養。

(二)建立完善的設施設備檔案,由專人進行整理、編目、歸檔。

(三)根據所配置設備、設施建立台帳和標識,工程人員對設備運行狀況、巡查情況、維修過程等進行詳細記錄。

(四)對各管線、控制器等設專人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排除故障,並按不同型號產品的養護要求進行日常養護。

(五)按有關行業規範標準對各設施設備,進行專業檢測、維保。

(六)按照有關規範標準,設專職設備運行操作員對高低配、燃氣鍋爐、水泵等進行專門維護、管理。

管理措施

(一)制定設備安全運行管理方案,建立設備台帳,建立短、中、長期設備保養制度,並嚴格執行。

(二)建立設施設備檔案,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對系統中所有的器件、配件建立詳細技術檔案,以便以最快的速度查得設備的各項參數,確保系統的最佳運行狀態。

(三)制定設備維護保養方案,根據設施設備配置情況,制定詳細的設備運行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工作報告制度,並將設備操作、巡視、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落實到人。

(四)做好設備事故的防範和處理,根據園區設施設備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組織搶修和處理,儘可能減少損失和影響。事故處理後,認真查清原因,吸取經驗教訓,避免和減少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配套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第一條為理順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經營管理程序,明確各部門職責,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定義:

1、未售商用物業:指各樓盤交樓後的應售未售商鋪或自營商用物業。

2、公建配套:指各樓盤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在小區與住宅或商用物業配套修建的各種建築,一般包括教育、醫療衞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社區服務、市政公用、物業管理用房、車庫等。

第三條相關主要管理部門職能:

1、廣東公司商業部(以下簡稱商業部)為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屬於公司產權的各樓盤未售商用物業的前期策劃及招商方案的撰寫,對不移交或暫不移交的公建配套進行招商管理等。

2、物業集團下屬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日常維護及管理,各物業公司在接受商業部委託下可對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進行招商。

3、開發部為各樓盤公建配套物業移交的管理部門,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做好公建配套物業的移交工作。

第四條本制度由商業部負責考核,綜合計劃部負責監督執行。

二、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日常管理

第五條商業部提前介入各樓盤商用物業的前期規劃設計,並提供相關經營意見或建議。

第六條總工室須在每期樓宇交樓前30天內向商業部提供該期樓宇的規劃報建圖或竣工圖。

第七條開發部須在每期樓宇交樓前30天內向商業部書面明確該期樓宇公建配套必須移交項目及範圍,對於暫不移交物業應與政府相關部門明確移交時間;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預售證》、《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等證件後3日內向商業部提供相關複印件。

第八條預決算部須在每期樓宇交樓前15天內向商業部提供該期樓宇商業部分的成本預(決)算及面積測算表,以便商業部做好商用物業招商的成本測算。

第九條商業部必須在每期樓宇交樓前10天制定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招商方案,確定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經營定位及租賃價格等。

第十條銷售部必須在每期樓宇交樓前7天內向商業部提交應售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明細。

第十一條工程部必須在每期樓宇交樓前7天內向商業部提供該期樓宇的《消防驗收合格證》、《電梯驗收合格證》、《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等相關證書複印件。

第十二條若該期樓宇未售商鋪或公建配套有抵押的,資金中心必須在該期樓宇交樓前5天內向商業部提交相關業務銀行同意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出租的承諾函。

第十三條商業部必須在每期樓宇實際交樓前5天內根據總工室、預決算部、開發部、工程部提供的相關資料內建立該期樓宇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台帳並進行分類。

第十四條工程部必須在該期樓宇交樓前3天內將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含鑰匙)及物業公司分户驗收意見移交商業部簽收,商業部同時將應售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全套鑰匙移交物業公司保管。(分户驗收不合格的,商業部應拒絕接管)

第十五條因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招商需要,商業部可根據總工室提供的最新規劃報建圖紙或竣工圖紙出具新劃分方案,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後,總工室根據新的劃分方案在3天內重新出圖,並委託預決算部5天內完成面積的測算;工程部參照《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制度》進行相關實施工作。

第十六條物業公司必須每天對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巡查一次,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報商業部。商業部定期對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進行巡查,物業公司必須派人共同巡查並由商業部作好巡查記錄,巡查完畢後二方巡查代表共同簽字確認,發現問題由物業公司限期整改。

第十七條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銷售及經營台帳管理程序如下:

1、銷售台帳的管理。如住宅銷控發生變動的,銷售部須在每週二前書面通知商業部;如商鋪銷控發生變動的,銷售部須在次日書面通知商業部。商業部根據銷售部的最新通知及時更新經營台帳。

2、經營台帳的管理。如應售未售商鋪已出租的,商業部須在合同生效的次日書面通知銷售部更新銷售台帳。

三、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經營管理

第十八條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中應售未售住宅原則上以銷售為主。若長時間空置未售的,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整改,整改合格後營銷中心根據周邊市場價格重新定價報董事局主席審批後統一對外發售。特殊情況下,應售未售住宅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由商業部負責對外出租。

第十九條大型商用物業(含商場、綜合樓、寫字樓等)可採取直接租賃或招標方式,各相關部門按以下程序執行:

1、根據商用物業本身規劃設計及集團公司經營要求,商業部牽頭組織銷售部、總工室、開發部、物業公司等部門召開綜合協調會討論制訂招商方案,並報公司領導審批。

2、商業部通過直接對外租賃或招標的方式選擇承租人,並與其辦理相關租賃手續。

3、合同管理部審核租賃合同條款,無誤後蓋章,3個工作日內交由商業部。

第二十條各樓盤零散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的租賃按以下程序執行:

1、商業部根據周邊市場價格制訂租賃方案後統一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後直接對外租賃。若租賃方案須根據市場情況有所調整,商業部須另行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後執行。

2、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成功招租後,商業部按統一制訂的租賃合同範本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管理部在5個工作日內須將審批蓋章完畢的合同交由商業部。

第二十一條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1、商業部根據合同總金額計算登記備案印花税,向財務總部申請資金後陪同承租方到物業所在地租賃管理所辦理登記備案。

2、合同登記備案完畢後,商業部負責到租賃管理所領取合同,並與財務總部做好銷帳手續。

3、已登記備案的合同正本叁份,副本貳份。租户執正本、副本各壹份,房管局租賃管理所執副本壹份,財務總部及檔案室各存正本壹份,商業部及合同管理部存複印件。

第二十二條物業交接手續

1、商業部在辦理完登記備案手續後電話通知承租人在5個工作日內領取合同,承租人領取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第一個月的租金。

2、商業部會同物業公司按租賃合同約定時間通知承租方辦理物業交接手續,物業公司負責與承租人簽訂物業服務協議。

第二十三條集團公司下屬獨立核算單位如需使用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由商業部確定租賃價格,並與其簽訂租賃協議。

第二十四條租賃期限內凡承租方提出變更經營內容、延長租賃期限等日常經營管理事宜,由商業部書面報公司領導審批後執行。

第二十五條商業部按租賃合同有關條款監督承租方履約

1、承租方應交租5天前,商業部按約定交租時間前5天內電話通知承租方交租。

2、若承租方逾期7天未交納租金,商業部須通過發催收款通知書、上門追催或停其水電等方式催繳租金。

3、若承租方逾期一個月仍未交納租金,商業部須在5天內採取有效措施乃至解除合同、收回物業。

第二十六條經營收入彙總、上報

1、各物業公司每月5日前將上月委託經營物業的經營收入明細彙總表報商業部。

2、商業部每月5日前將本部門經營物業經營收入明細彙總、製表備案。

3、商業部每月10日前將本部門經營物業及委託經營物業的經營收入明細彙總、製表並編制經營工作報告上報集團公司領導審閲。同時報財務總部以做好帳務處理。

第二十七條租賃合同屆滿後,按以下程序執行:

1、若承租方有意續租,商業部在合同到期日前與承租方協商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或補充協議。

2、如承租方無意續租,商業部須通知物業公司在合同到期日前30天內不定期對物業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在合同到期日前3天內會同集團財務總部、物業公司核查承租人是否已交齊租金、管理費、水、電、煤氣等費用;各方面核查無誤後可按合同約定與承租方辦理相關停租手續,不符合收回條件的,商業部按租賃合同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內商鋪擬出售的,須按以下程序辦理手續:

1、銷售部須將租賃情況知會新業主。

2、商業部確認業主已辦理完畢收樓手續後,通知新業主及承租方協調相關事宜,並將原權利與義務轉給新業主。

3、填寫《資金審批表》報公司領導審批後由財務總部負責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

4、商業部以新業主辦理完收樓手續的時間為準,計算應轉讓給新業主的租金,填寫《資金審批表》報公司領導審批後由財務總部負責結算工作。

四、公建配套的專項管理

第二十九條開發部負責公建配套規劃調整、移交的總體協調工作;商業部移交前整體經營管理,並協助開發部出具移交公建配套的經營管理意見。

第三十條政府規定必須無償移交且無經營價值的公建配套(如國小、幼兒園、派出所、公廁等),開發部必須根據政府相關規定在規劃驗收合格後與相關接收單位談判協商該物業移交時間、價格及條件,報公司領導審批後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一條政府規定必須無償移交但有經營價值的公建配套(如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文化站等),開發中心牽頭聯繫政府相關部門,商業部進行物業經營效益及經營成本測算後,並提供相關經營管理意見,開發部與政府部門協商移交面積、移交時間及移交條件,達成共識報集團公司領導審批後簽訂移交協議。

第三十二條政府規定須有償移交的公建配套(如衞生站、書店、電信營業所、郵政局、煤氣站等),開發部根據規定的移交價格比例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談判、協商,商業部進行物業經營效益及經營成本測算後,並提供相關經營管理意見,開發中心並根據公司領導審批意見確定應向政府移交物業的移交方式、價格、移交面積,並簽訂移交協議。

第三十三條開發部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移交協議後3天內必須向商業部提供移交協議複印件,並明確無須移交面積及範圍,商業部在2天內負責自營物業及公建配套台帳的更新工作。同時商業部根據開發部公建配套的移交範圍對無須移交的公建配套進行對外招商。

五、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與公司已發文件有衝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配套管理制度 篇7

物業根據對山體公園定位及客户羣體的分析,以體現客户尊貴身份為服務點;提出了半開放式花園會所管理模式。

針對山體公園的位置及所服務項目難以做到全封閉式管理,同時又為了突出客户的尊貴身份,(客户根據身份證明到管理處辦理貴賓卡)物業決定對山體公園實施半開放式管理,既全面開放區別服務;全面開放即到公園遊樂的客户羣體不做限制,客户或外來人員均可到公園遊樂,但部分服務項目採取收費使用制;區別服務既對於客户所有服務項目免收取服務費,外來客户根據活動項目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

項目開放模式開放時間收費標準

籃球場封閉式10:00---18:00免費

羽毛球場開放式10:00---18:00免費

網球場封閉式10:00---18:0010元/小時

(客户免費)

門球開放式10:00---18:00免費

備註:以上開放時間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配套管理制度 篇8

某房地產公司前、後期配套管理工作要求

以下是某公司的前期、後期配套工作要求,僅供參考。

1、工程部前、後期配套工作人員應熟悉房地產開發全過程的程序,熟悉政府土地、規劃、建設、配套、工程管理體系的辦事程序。

2、瞭解開發項目的佔地面積、容積率和綠化率等規劃指標,項目紅線內外水、電等能源配套設施情況及收費,是否九通一平,樓盤的地理位置,交通狀況以及規劃狀況,項目周邊地塊供求狀況、自然條件、社會環境、周邊經濟發展狀況、有無政策限制等及將採取哪些節能、環保和智能化設施、物業管理方式等。

3、以項目為基礎瞭解施工進度,從實際出發制定合理的工作計劃,實現與工程建設的統一、協調、同步。

4、所有有關工程項目的政府批件、權證資料,一經獲得將原件並複印件轉交資料員保管,做好交接記錄工作。

5、配套工作進行中,涉及費用支出的,填寫《簽呈》及《付款申請單》,由總裁、副總經理、財務部、預算部簽字同意後領取,將相關票據交財務部。

6、工程結束後,對工程期間工作做總結報告,交主管經理審閲。

7、蒐集政府有關建築、能源等相關政策,提前完成項目前期配套的計劃工作,上報主管經理進行相關決策。

8、應定期上報工作進度計劃及相關政策法規研究報告。

工程部前期、後期配套工作職責:

1、辦理從項目立項開始到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全部手續工作。

2、辦理申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全部手續工作。

3、辦理能源、佔路、掘路、綠化、環保等相關手續。

4、協助組織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工作,辦理《房屋產權證》。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作內容

1、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

(1)蒐集市場相關信息,為公司決策層提供可靠數據,辦理土地準備工作,制定嚴密工作計劃,計劃包括徵地(買地)、拆遷、補償等方案。責任部門:集團公司決策層(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方案、項目論證資料等)

(2)測量隊測繪獲得現狀地形圖,填報《建設用地申請書》。

(3)辦理《建設用地選址意見書》。

(4)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保局出具《環評證明書》。

2、項目前期階段:

(1)繳納土地轉讓金、土地契税,獲得《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交納土地出讓金證明》。

(2)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可得到經規劃部門蓋章的《現狀地形圖》及核發通知。

(3)辦理《土地使用權證》。配合測量隊、地籍管理部門做指界工作,獲得土地地籍圖。

(4)辦理《設計階段能源可供證明》或《大、小能源配套證明》。

(5)聯繫各水、電、燃氣、熱力、市政等單位,瞭解能源和市政配套要求,配合設計單位找到能源配套接口。

(6)委託設計單位出設計方案,填報《規劃設計方案申報表》。

(7)測量隊定樁、放線,交納相關費用。

(8)辦理《房地產開發資質預審》。

(9)辦理《內資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

(10)辦理建委報建工作。

(11)協助組織設計單位招標,辦理招標備案。

(12)各專業(水、電、燃氣、熱力、市政等)設計要點、方案證書,交納相關費用。

(13)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交納相關費用。

(14)辦理《建設工程人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交納相關費用。

(15)辦理《供熱證明書》,交納相關費用。

(16)辦理《綠化證明書》,如需辦理綠化遷移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17)辦理《防雷證明書》。

(18)辦理《大、小配套手續費》。

(19)辦理《擴初設計批覆》,項目投資計劃,設計單位施工圖紙設計及各專業項目圖紙設計(根據專業公司要求或由專業公司設計),辦理《施工圖審查意見書》。

(20)辦理設計合同、勘察合同備案。

(21)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工程招標階段:

(1)在取得《施工圖審查意見書》後,辦理《監理、施工單位工程招標監督管理》。

(2)監理、施工單位招標及招標備案。

(3)辦理《工程質量監督申報登記書》。

(4)交納牆改費、散裝水泥費、安全文明施工等相關費用。

(5)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

(6)辦理《售房許可證》。

4、工程施工準備階段:

(1)試樁前,進行臨時水、電的開户,協調關係,爭取充分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2)向轄區綠化、環保、環衞、市政、交通管理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管理費,負責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關係。

5、工程施工階段:

(1)協調與質量監督站的關係,協助組織申報樁基、基礎、主體、竣工等各階段的驗收工作,做好現場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2)能源(水、電、燃氣、熱力、市政等)單位驗收組織,簽訂使用正式使用協議、合同。

6、工程竣工備案驗收階段:

(1)負責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及各專業局進行備案工作,獲得《勘察單位工作質量合格證明書》、《設計單位工程質量合格證明書》、《監理單位竣工驗收評估報告》《施工單位質量保修書》、《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工程竣工備案通知書》。

(2)組織各單位辦理工程檔案驗收,獲得《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清冊》、《工程檔案驗收合格證》。

(3)委託防雷、室內空氣質量監測單位進行相關監測。

(4)組織人防監督站進行人防竣工驗收工作,獲得《人防合格證明書》

(5)組織消防單位進行消防驗收,獲得《消防驗收意見書》

(6)組織環保單位進行驗收,獲得《消防影響報告》。

(7)辦理《規劃驗線合格證》

(8)辦理《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配套管理制度 篇9

住宅小區電話配套工程管理程序

1、目的:確保電話配套工程與區住宅建設同步完工,確保第一時間正確解決問題。

2、範圍:適用於住宅小區開發項目。

3、職責:

3.1負責項目申請(向電話局)並負責向公司各部門收集各項下列資料:

3.1.1項目發展部提供大市政配套費交費證明、規劃許可證。

3.1.2設計部提供1/1000有效地形圖,1/500建築及室外環境平面圖,建築單體圖及單體水電圖,項目技術數據。

3.1.3物業公司提供有效項目門牌號證明(衩申請的項目)。

3.1.4項目地盤主任提供項目施工執照。

3.2負責申報合同送工程部、預算部審核。

3.3合同執行過程,合同評審、進度、質量及驗收標準控制。

3.3.1由於電話行業的特殊性,工程合同統一按電話局合同執行。

3.3.2工程施工週期,按四大市政公司作業流程,因自來水、煤氣使用的是硬管,對敷設位置能變動性小,所以自來水、煤氣應先施工,電話局在電話排管時可根據現場實際管位情況作上下左右變動,整個工期30天到45天(按30000平方米估算)。

3.3.3電話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主要從管位敷設標高控制、人工井位置及人工井配件安裝數量控制。另每幢建築單體的出牆管敷設標高及位置管徑是否與規劃圖相一致,如果發現建築施工單位未按要求施工,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另負責協助電話局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按上海郵電管理局關於通信線路工程施工規範進行工程質量管理。

4、工程收費標準及申報建築面積。

4.1新建住宅小區電話配套工程收費標準以上海市物價局滬價經(1998)第132號文執行。

5、作業程序:

5.1送建築單體圖,電、水、煤各一套交電話局營業室審圖,電話局收取審圖費0.20元/平方米,按新三區3.2萬平方米計,審圖費6400元,如請客吃飯或送1000元禮品,這筆審圖費就可不交。

5.2向電話局申請住宅小區電話配套工程設計、施工委託申請時需附上本程序文件3.2-3.5的資料。

5.3合同生效後,電話局在30天內給申請方電話配套主幹線草圖,負責人將該草圖交內配套工程師負責向各施工單位發放,要求出牆管位置嚴格按該草圖施工。

5.4合同生效後,甲方按合同付款條件付款。

5.5電話局在收到工程款後的二個月內組織測繪工程師到現場核實施工內容。

5.6負責人聯繫電話局,設計室工程師安排設計計劃書。

5.7負責人落實電話局安排施工計劃,與施工單位取得聯繫,協商進場事項。

5.8負責人與各配套工程師及地盤主任共同召開協商會,內容主要是落實各配套單位進場施工順序及分步施工計劃,會上明確各配套管位的敷設區域及分塊施工的進度。

5.9負責人協調電話配套工程的竣工驗收,落實電話開通事項。

6、本程序文件應發放到下列人員;

:1、本人保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2、本人有責任在發現問題時,第一時間向本文件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編制:校對:審批:發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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