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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選25篇)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選25篇)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選25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築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並從事建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後,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徵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決定。予以批准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准的,書面説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註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准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築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註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範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築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並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於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於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築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與其他建築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範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築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範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築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佈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佈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若干規定》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嚴格員工的請假手續,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具體情況,規定如下:

一、本制度對公司全體員工均有效力,員工無特殊情況的不得隨意請假。員工請假須事先及時請假,無特殊情況事後請假按曠工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

1、員工請假必須輸請假手續。請假必須由本人出示書面申請,註明請假原因、請假期限(病假應附醫院證明),經過批准後方為有效。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最後統一保管在辦公室,沒有按規定請假而未來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2、員工在假期、節假日後必須按公司的規定按時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規定日期到公司者,須附有關證明,致函、致電所在部門主管請假,經批准後方能生效,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未批准則需及時返回公司,否則按曠工計。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可致電負責人口頭請假,事後補寫假條或請同事憑有關證明,代為辦理請假手續。

4、凡未請假擅自缺席或無故超過假期者,均以曠工論處,對曠工員工,根據考勤制度處理。

三、各類假期及待遇

1、事假:請事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2、病假:病假要以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為準,弄虛作假者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處罰。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請病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3、婚假:員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後,給予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視為出勤。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5、喪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喪假期間視為出勤。其他喪假按事假處理。

四、關於曠工的處理

對於曠工的處理,參照公司考勤制度。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築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並從事建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後,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徵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決定。予以批准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准的,書面説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註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准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築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註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範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築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並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於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於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築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與其他建築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範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築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範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築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佈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佈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廢止。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4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直接責任。

(二)參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會議,組織好施工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思想意識。

(三)搞好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工作和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教育考核工作,提高新崗位職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四)工長是施工生產的指揮者,對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施工隊長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懲罰。

(五)配合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評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負責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六)負責組織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和施工機械安裝後使用前檢查驗收工作,並作好交驗簽字手續。

(七)組織好施工現場的定期和不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組織三定按期整改。

(八)對有毒、有害物品要設專庫、專人進行嚴格保管並建立有毒、有害物品的支領、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九)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要平整暢通,排水設施良好,各種機械設備要按施工總平面進行佈置,各種材料構件堆放整齊有序,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十)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後,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協助事故的調查工作。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企業體制,規範公司行為準則,使公司在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良好機制中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公司中文名稱為建築裝飾公司。

第三條:本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伍佰萬元整。

本公司法定地址為:

第四條:本公司是經廈門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行為受國家法律約束,其經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本公司是以其實有資本向債權人負責。

第六條:本公司宗旨是:使企業穩步迅速發展,使全體職工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為廈門經濟建設,為全社會的繁榮、美化環境和人類的進步事業而盡企業責任。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七條:經營範圍。主營:建築室內、外裝飾工程的設計和施工;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金屬門窗加工、製作、安裝;照明工程。兼營:建築材料批零兼營;電腦噴繪、複印打字。

第八條:本公司經營方針:依法經營、平等競爭、走科工貿管理企業道路。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權

第九條:公司實行經理責任制,設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若干名,助理總經理一名。總經理由主管單位任命,經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為法人代表,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對總經理負責,負責分管部門工作。總經理不在時由總經理委託助理總經理以上職務人員代理行駛職權。

第十條:公司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開發經營部、質監與安全科、技術科、勞工科、工程設計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其具體職責範圍由公司制訂,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置變更內部經營管理科室部。

第十一條:公司總經理行駛以下職權:

1、根據有關規定和市場狀況,決定或報請審查批准企業各項計劃;

2、決定企業機構設置任免中層領導幹部;

3、提出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和重要規章制度以及福利基金使用方法和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項,提請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決定;

4、依法獎懲職工,對有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對違法亂紀的職工給予行政處分。

5、定期向主官部門彙報公司的經營業務情況。

第四章勞動人事制度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在政府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並全權實行勞動工資管理和人事管理,按規定簽訂勞動人事合同。

第十三條: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不合格員工進行行政處分,直至辭退,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可作下崗處理。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

第十四條: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頒佈《會計法》執行。

第十五條:本公司會計制度採用公曆年制。自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六條:本公司的一切憑證帳薄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十七條:本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按有關規定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八條:本公司執行國家有關税收制度,依法向政府交納税收和一切費用。

第十九條:本公司營業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3、提取法定公積金10%

4、經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後公司可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二十條:本公司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利潤。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的法定公積金只得用於下列各項用途:

1、增加註冊資本;

2、國家另有規定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法定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和獎勵。

第六章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的僱傭、解僱、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勞動法》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所需職工可由勞動部門推薦或經批准公開招收,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遵循政府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他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資利益;協助公司安排併合理

  第七章終止和清算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按月以公司職工實行工資總額的百分比撥繳工會費,公司工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訂的《工會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八章章程修改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在總經理主持下召開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後,報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方可修改章程。

第九章終止和清算

第三十條: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於終止並清算:

1、因出現特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受到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2、經營失誤導致嚴重虧損或破產;

3、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終止時的清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6

一、注意清潔衞生,持續宿舍內整潔,不準亂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識,將火災防患於未然。

三、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

四、節約用電,嚴禁使用功率大於100瓦的電器,以及不能開長夜燈,如發現,罰款50~100元。

五、注意禮貌,不能隨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褲到處逛。

六、嚴禁酗酒、打架、賭博、賣淫、偷盜現象,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情節個性嚴重者,除罰款外,並開除出工地。

七、用語禮貌,不準説粗言濫語。

八、廚房前的剩飯剩菜不準亂倒,要及時清理門前排水溝,保證環境整潔。

九、廚房內要經常清洗及消毒,保證飲食衞生。

十、行為及作風要禮貌,不準耍流氓行為,否則不發工錢並開除出工地。

十一、不準偷盜工地上及宿舍內的.鐵釘並相互轉賣,違者罰款200~500元。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7

施工企業材料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凡購置各種機械設備、暫電設施、腳手架木、新型建築裝飾、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設備,必須執行國家、常州市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並同時做抽樣檢驗。

2、施工現場購置各類建築材料,應符合温州市和公司有關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3、採購勞動保護用品時,應嚴格審查其生產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並抽樣送交常州市有關部門進行檢測。對公司專控勞動保護用品,應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常州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4、認真執行常州市文明安全施工有關標準,做好施工現場料具管理,保證安全。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8

為規範項目部管理,加強項目經理管理力度、嚴明制度、保證生產工作效率,為企業生產的正規化發展,提高滿意度,根據本崗位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崗位職責及相關管理制度。

1.項目部崗位職責

1.1負責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並同有關單位進行溝通。

1.2負責對現場的臨時設施進行規劃、佈置。

1.3負責機械設備的現場佈置以及機械設備的安、拆組織工作。

1.4負責對施工現場各種機械設備的管理、維修工作。

1.5負責辦理工程開工報告、復工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等相關預案事項;

1.6負責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溝通與落實。

1.7負責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聯繫溝通工作。

1.8負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各項施工方案、措施等的編制工作。

1.9必須掌握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材料合同等內容。

1.10 負責同施工現場各分包隊之間的協調工作。

1.11 負責落實公司組織的各項會議的會議精神工作。

1.12 負責迎接各個部門和領導到施工現場檢查工作。

1.13 負責組織質量回訪及維修工作,追蹤落實並達到顧客滿意。

1.14 負責組織項目索賠工作。

1.15 負責配合各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1.16 各項目部負責每月必需向財備部報送電費數據表和水用量表,經項目經理簽字,便於結算預算款時與甲方對帳。

1.17 負責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1.18 負責工作階段性驗收報驗工作。

1.19 負責收集工程節點照片管理工作。

1.20 項目部在基礎、主體、竣工驗收時必須組織及時報驗。

1.21 項目部負責管理體系運行實施工作。

2.項目經理職責

2.1項目經理代表企業實施施工項目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2.2對於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必須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彙報.對因施工錯誤而造成的質量問題負激勵300~500元/次。

2.3項目經理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負責組織沉降觀測設施的安裝施工,必須負責組織做好經濟簽證,違者負激勵200元/次。

2.4項目經理對進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2.5項目經理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環境、職業健康體系並組織實施。

2.6項目經理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協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同有關部門溝通。

2.7項目經理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處理突發事件,對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負直接責任,違者負激勵500元/次。

2.8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工程階段性驗收及報驗工作。

2.9項目經理負責原始點基準點保護工作,處理項目部的善後工作。

2.10 項目經理負責進行項目的檢查和評獎申報。

2.11 項目經理必須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目標,每週兩次組織不定期檢查、工程質量活動、整改,違者負激勵300元。

2.12 項目經理必須負責組織實體檢測、檢查準備工作。實體檢測結果不合格者,對項目經理負激勵500元/點。

2.13 樓板標高誤差超過20mm負激勵200元/點;超過40mm負激勵500元/點。

2.14 必須負責腳手架鋼管扣件檢測、複試工作,違者負激勵200元/次。

2.15 提前組織原材料進場工作,如影響工程施工和材料復蝴,姍200元。

2.16 負責向供貨單位索取原材料合格證,因無合格證及工程報驗者負激勵30元/次。

2.17 辦理試驗費的工作,負責組織車輛送原材料及砼(砂漿)複試工作,違者負激勵300元/次。

2.18 關於深基坑專家用論證。

2.19 項目部負責標養室的建立。

2.20 項目經理進行組織落實並收集工程節點照片的工作。

2.21 負責項目部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整改、落實工作。

2.22 負責組織申報工程的質量控制及落實工作,對項目部出現質量問題,做出質量(安全)調查處理報告,並及時送報公司領導。

2.23 關鍵工序、重點部位,項目經理必須親自到現場監督檢查驗收。

2.24 項目經理在基礎、主體、竣工驗收時必須及時組織報驗。

2.25 對結構驗收、實體檢測由項目經理控制監督。

2.26 對公司、主管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下達的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並按時回覆,違者負激勵每次200元/次。

2.27 項目經理要協調好外界各部門工作(市政、排水、質監站、派出所、環保、市容、綜合執法大隊),搞好同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關係。

2.28 項目經理必須組織管理好項目部管理人員,團結班子成員,共同投入到工作當中。

2.29 項目經理、工長要加強技術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管理。

2.30 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

2.31 項目經理必須要監督相關人員對大型設備如塔吊、升降機、攪拌站等機具進行保養、維修管理,並組織施工人員定期檢查,確保機械設備正常運轉。

2.32 合理安排機修人員、電工、門衞、保管員在工程中兼做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員。

2.33 要嚴格控制人工費的單位工程成本。

2.34 項目經理負責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對各工種進行交底並監督實施。

3.施工前準備

3.1項目經理必須持證上崗。

3.2項目經理在施工前必須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其主要內容,瞭解施工規範,並且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各種方案措施,對於特殊性較強的方案措施必須親自審核。

3.3項目經理必須參與現場定位放線工作。

3.4制定場地平整計劃,組織人員平整場地,特別是臨時運輸道路材料堆放場地的鋪設工作。

3.5項目經理必須積極同建設單位溝通,確定臨時電源、水源的位置及容量。

3.6組織現場電工進行臨時電源接電工作,安排提取配製現場總配電盤的材料計劃,並組織人員進行配電盤安裝工作。

3.7做好臨時水源、材料準備計劃,項目施工前,應對水電錶做好原始數據的確認記錄,組織人員接通施工用水(或打井)工作。

3.8進行現場暫設佈置計劃工作,組織勞動力進場。

3.9對施工現場進行四周封閉,用彩鋼板做圍擋。

3.10 項目經理必須參與由建設單位、設計院、監理公司、施工單位人員組織的圖紙會審工作。

3.11 安排預算人員做好施工圖預算。

3.12 根據工程實際提出主要機具設備計劃,並組織進場。

3.13 組織人員進行塔吊、攪拌站等大型設備基礎施工,並確定進場塔吊、攪拌站的進場安裝時間。

3.14 項目經理督促安全員辦理塔吊、升降機、龍門架備案安裝審批手續工作,並及時辦理檢測手續。

3.15 確定地坪材料廠家,並落實各種材料進場時間,安排好堆放場地。

3.16 項目經理必須對工人進行監督、安全教育,在施工前進行安全交底,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及配合工作和安全隱患。

3.17 項目經理要定期召開班前、班後的質量、安全會議,認真組織學習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施工規範。

3.18 項目部提出的材料設備機具計劃必須經項目經理簽字審核,並以書面形式報公司經理審批。

3.19 項目經理協助安全員向建設單位索要相關手續,便於辦理開工報告。

3.20 要掌握施工大合同、外分包合同內容,以便於指揮施工、便於管理。

3.21 每月l日組織項目部報送當月進度計劃以及項目部值班表,上報

公司生產經理總工一份,每拖延一天負激勵l00元。

3.22

項目部每週日下午三點舉行項目部生產例會,由項目經理主持。

3.23 及時進行見證取樣、檢測合同工作。

3.24 工程開工前組織項目班子成員。

3.25 及時向甲方索取施工圖紙、地質報告及相關資料。

3.26 對現場原有道路、樹木及建築物,項目經理必須採取有效可靠措施進行防護。

4.基礎工程

4.1確定樁基礎施工隊伍和挖土方隊伍,組織人員進場。

4.2組織協調有關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地質勘察單位對地基進行驗槽工作。

4.3基礎鋼筋綁紮完畢,項目經理督促技術負責人請質量監督站進行基礎驗筋,並督促技術人員辦理報驗手續。

4.4組織各種機具進場,並負責安裝到指定地點。

4.5施工前,項目經理召開班組長會議,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4.6基礎施工前,對基坑四周採取切實可行的防護。

4.7計劃好每個分項工程勞動力,應安排好每日工作量,並做到事先安排計劃,工作中檢查,工作後驗收。

4.8做好各專業工種協調工作。

4.9項目經理對基礎防水工程要做到嚴格控制,必須嚴格按圖紙施工,對關鍵部位親自監督檢查驗收。

4.10 基礎施工中,要組織各班組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工作,工完場清。

4.11 項目經理必須督促安全員檢查腳手架、鋼管支撐、基坑邊坡支護等工作,並組織人員定期檢查驗收。

4.12 基礎施工完畢,項目經理監督技術負責人員同質量監督站進行溝通,並辦理報驗工作。

4.13 重點做好防水處理工作。

5.主體工程

5.1項目經理(工長)在掌握圖紙後組織各種週轉材料進場,註明規格、型號、數量等。

5.2組織各種方案的實施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驗收。

5.3項目經理(工長)要親自參與控制現澆結構砼保護層,按照措施和方案的要求確保實體檢測一次通過。

5.4嚴格控制泵送砼現澆板開裂現象,加強對支撐系統、二次抹壓、配合比、外加劑的使用和檢查。

5.5對懸挑構件的保護層厚度和拆模時間要嚴加控制。

5.6加強預應力的張拉時間和拆模時間的管理,砼強度未達到規定值時嚴禁張拉,張拉和拆模前必須有技術人員的通知單方可進行。

5.7督促技術質量人員聯繫質量監督站定期驗筋並做好記錄。

5.8認真檢查腳手架的基礎、排水、懸挑長度、間距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5.9督促安全員檢查腳手架的連接點,剪刀撐的搭設,安全網、密目網的支掛。

5.10 嚴格檢查督促安全員及架子班組對建築物內的四口五臨邊的工作,是否達到標準。

5.11 組織項目部人員定期對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技術質量、機械設備等聯合檢查並形成記錄。

5.12 督促技術人員、放線人員對建築標高和結構標高的校核,對建築物的垂直檢查和現澆板澆築前與澆築後的抄測檢查;做好形成記錄。

5.13 對木工支模、楞方的鋪設方法,模板的使用方法和支撐的加固方法要熟知,避免浪費材料。

5.14 配合保管員、收料員對週轉材料出入庫時的清點和搬運工作。

5.15 加強大型機械設備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督促技術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16 項目經理(工長)應遵守有關部門的對施工現場的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要求,並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5.17 按施工合同要求在工程進度、成本、質量、安全方面進行過程控制,發現偏差及時糾正。

5.18 預算人員每月20日報月結算。

5.19 混凝土模板澆注前必須進行匯簽單。

5.20 參與並督促技術人員和預算員及時準確的辦理現場的簽證和變更。

5.21 負責組織技術人員、預算人員明確建設單位供料範圍(如外牆面磚、瓦、窗等材料),並及時準確的提供材料採購計劃。

5.22 負責分包隊伍配套費收取工作,並及時返到公司財務部。

5.23 選定砌築隊伍、抹灰隊伍,確定進場時間及施工範圍並安排施工。

5.24 主體施工完畢、項目經理(工長)督促技術負責人必須與質量監督站溝通主體驗收和實體檢測工作,負責實體檢測全過程的準備實施工作,由技術質檢人員辦理報驗手續,違者負激勵200元/次。

5.25 實體檢驗的質量控制。

5.26 列新T藝、薪壬支術、薪材料的初歡痤朔一D暢趲肜只人?另監護,防止出瑚質量問題。

6.裝飾工程

6.1組織各相關專業分包隊伍進場簽定合同,提供相應的材料。

6.2檢查裝飾用材料是否與計劃進場數量一致。

6.3外牆面磚施工時,督促協助放線人員對外牆、陰陽角、窗口進行測量,保證按微機排活尺寸,不留小於l/3磚。

6.4項目經理(工長)必須組織項目部人員對砌築情況、抹灰情況和各專業分包隊施工情況進行定期聯檢,發現問題及時制定出整改方案,組織驗收並做好整改驗收記錄,違者負激勵100元/次。

6.5經常給抹灰隊與砌築隊班組長及攪拌機手開會,並安排專人負責後台砂漿的配合比避免浪費材料。

6.6協調各專業工種合理使用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等。

6.7編制每週的施工進度計劃,能直觀的觀察各項工作是否按計劃進行避免拖延工期。

6.8督促技術人員與專業分包隊技術人員溝通,並按照省標準按時上報內業資料。

6.9按照現場實際要求,剩餘設備、材料需外運的必須事先提出計劃,並提前通知車隊。

6.10 教育現場所有工人做好成品保護並設立標記。

6.11 項目經理(工長)組織項目部人員要執行"三檢"制、控制產品質量。

6.12 應當對易發生質量問題的薄弱環節設質量控制點,對其加強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達不到質量標準的堅決返工處理,並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6.13 負責組織專業分包隊必須按技術方案、工藝流程、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有利於提高質量,加快進度,降低成本。

6.14 工程裝飾階段項目經理(工長)必須組織實施工程樣板",以樣板開路並做好標識。

6.15 項目經理(工長)要對各分包單位施工過程及質量、安全進行指導檢查施工。

6.16 對申挺魍旺:程項目音暖做倉慨方案、槲申報,並做出詳細俯蚴。

6.17 對各階段工程驗收,項目部必須協調有關部門溝通及時報驗。

6.18 由項目部負責結構、優質工程的質量預控管理並組織實施;

7.竣工驗收

7.1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項目經理(工長)必須組織項目部主要管理者和各專業分包隊伍進行聯檢,對工程內外業進行竣工初驗,通知總公司各部門進行工程驗收後,再向建設單位報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組織各職能部門進行工程驗收。

7.2工程竣工後項目經理(工長)組織向建設單位移交工程內業和外業工程。

7.3項目經理(工長)必須負責做好工程的售後服務,回訪維修工作。

7.4項目經理(工長)要對外分包隊伍的結算事項等進行全面的審核,要與現場實際相符,對倉庫領用的工具及材料是否有罰款審核後,要在結算書上簽字。

7.5做好竣工工程驗收、整改通知單回執的落實工作。

7.6對甲方提供的材料,竣工時及時對帳和多餘材料的返回工作。

7.7工程竣工後及時做好機械設備的退場工作。

7.8項目經理在竣工前必須督促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8.記工員管理制度

8.1每月5日之前必須把所在工地的管理者、力工及特殊工種的出勤、伙食費報到公司財務部。遲報一天負激勵50元。

8.2記工員必須每天認真做好力工及特殊工種的考勤記錄,每天大帳填寫完F要及時上牆,便於查看。

8.3每

月末記工員要認真和力工及特殊工種核對工日天數,如發現不符,及時溝通,一經上報到公司,一律按出勤彙總表核算,事後不予更改。

8.4記工員每月統計完工人工作天數,字跡清晰地抄寫在工地出勤彙總表上,如有缺勤等其它情況,須標明原因,彙總表填寫完,必須寫明填寫人,由項目經理或工長簽字確認後方可上報。

8.5記工員要做到不漏報、虛報工數,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並扣除記工員當月工資。

8.6填寫工票時,須註明出發工地、到達工地,工人姓名、工種名稱、工日天數。經項目經理確認簽字後,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上報經營部。

8.7對於外分包對使用的力工工數,記工員也需要每月認真記錄,不要和本工地的出勤記錄到一起,要用獨立的記工筆記本記外分包對工數待年底一併交到財務對帳並核算。

8.8記工員必須協助工長管理工人工作任務的安排,對於工作人數、工作量及工作時間等不合理的安排,要及時向工長、項目經理、總經理彙報。

9.材料採購管理

9.1原材料或零配件的採購:

(1)原材料或零配件的請購,先由項目部根據工程的需要提出請購計劃,並同保管員進行溝通,將材料明細賬記錄的庫存數量同項目部需要的數量進行比較,避免積壓材料,工程所需的數量超過材料保管賬記錄的庫存數量,或庫存數量已達到最低庫存量時,填寫"材料採購單"。

(2)填好後的"材料採購單"由項目部負責人簽字同意採購,採購人員審查採購單上的請求是否合理,並根據市場行情進行採購,對所需資金的估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交採購部辦理。

(3)採購部門應將採購過的請料單交財務部統一管理。

9.2採購員必須按採購計劃進行採購,對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價格進行對比、產品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範標準規定進行採購。

9.3在採購的過程中嚴把質量關,如所採購的主材部分出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調換或退貨。

9.4急需性物品的採購。

(1)急需性物品的採購通常由使用者直接提出。

(2)請購單上需要對採購的目的、用途解釋清楚,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事後補填"材料採購單"。

9.5採購員違反規定的處理辦法:採購員在採購工作中,如有損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形象的,對採購員負激勵200元,直至開除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9.6採購材料時,採購員必須所取相關的質量證明文件,交付現場技術人員。

10.保管員管理制度

10.1 入庫單的內容要標明時間、車號、材料名稱、規格、計量單位、金額等;統一計量單位,噸(T)、米(m)、千克(kg)等;一式多聯的入庫單要註明幾頁,特殊情況必須註明。鋼材、水泥、砂子、碎石等主要材料各用一本入庫單分別記錄。準確註明所在工程全稱。

10.2 進、出現場的各種週轉材料,進場直接入庫的材料,保管員必須清點數量後,方可入庫,沒有進行清點的材料不允許直接使用。直接進入現場落地材料,收料員、保管員必須同時清點數量,方可入庫,如果發現實際清點的數量同材料採購單不符,當時提出異議,上報公司財務部,財務部將追查原因。同時財務部將對入庫的各種週轉材料的數量進行抽查,發現保管員、收料員不認真履行此制度,負激勵50元。

10.3 數量較多的週轉材料進、出現場,各工程的項目經理派人員幫助裝、卸車時,保管員、收料員應將裝、卸車的工人人數記在入庫單上,並註明起止時間,由項目經理簽字。

10.4 各項目部保管員在驗收自購材料時,先審核材料單是否有領導審批。據此驗收所購材料是否超數量採購,審核無誤後,開入庫單,特殊情況除外。

10.5 出庫單的填寫

(1)砂子、水泥、碎石、鋼材等每月20日庫存盤點,以工程形象進度為本月實際消耗的數量,由保管員簽字後,經項目經理審批,報財務部。

(2)外分包工程領用的材料及時開出庫單,由外分包負責人簽字,保管員根據出庫單,登記保管賬。同時將出庫單給成本會計。

(3)臨時借用能返還的材料、工具等不開出庫單,保管員自作記載。如果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然後將扣款明細表7日內上報公司經營部。

(4)各工地管理者領取勞保用品、各種工具時,需要簽字,以便配合保管員工作,用完後要及時返還,如不返還按該類商品同等價格在工資中扣除。

10.6 購入的材料一次性用在工程上的,及時開出庫單,由經辦人、項目經理簽字,填寫入庫單記保管賬。有些需保管員證明確認發生的修理費用等不入庫單,只要開具便箋簽字證明即可。

10.7 設備、工具由於破損不能使用,在保管帳上應有數量,保管員不能擅自減少該設備的數量,每月盤點庫存時,清理各種材料,提交報廢單,由保管員簽字,項目經理批准後報公司,公司責成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勘察鑑定後,提出處理意見,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後方可開出庫單註明報廢,衝減保管賬。

10.8 保管員將處理廢舊材料的現金及票據及時返到財務部,並辦理交接手續。

10.9 各工地所有的廢鋼筋頭、廢鐵絲一律不允許私自處理、變賣,如保管員發現有違反規定的現象,要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公司核實情況後,將非法所得現金收回,並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負激勵當月工資。

10.10保管賬與成本會計材料賬類別、科目要一致。成本會計數量與保管帳相符。根據入庫單記賬,字跡清晰,按賬薄要求填寫,每月

20日結賬盤點庫存,結出收發材料的月計數、餘額數。做到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如果不符每項負激勵10元。

10.11保管員將剩餘閒置的設備、週轉材料的數量及時彙報給設備部與財務部,便於掌握情況統一管理,充分發揮固定資產、設備、週轉材料的利用率,降低成本,避免浪費。

10.12財務部每月到各項目部檢查及徵求意見一次,檢查內容,保管賬、庫存材料盤點表,進行實際庫存與入庫量審核,及時解決保管員在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11.收料員管理制度

11.1 收料員開具的收料單字跡要清晰、工整、不能勾抹,按收料單的格式要求填寫,如果開錯不能撕掉,註明作廢原因,重新開據一張。將收料單的第二聯交給供貨單位,第三聯交給成本會計。用完的收料單存根定期及時返到成本會計,由成本會計送交財務部存檔。

11.2 有發貨票的材料,按發貨票內容認真抄寫在收料單上。如果是建設單位(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須在收料單上詳細標明。收料員每漏寫一筆票據,負激勵l0元。

11.3 收料員必須及時將收料單轉給保管員,保管員根據收料單驗明實物後,開入庫單,將收料單和入庫單附在一起,記賬後交給成本會計。

11.4 收料員每天填寫"進現場材料日報表"將當天所收的各種材料品種和數量報送項目經理,以便項目經理掌握實際使用情況,收料時必須有記錄,按項目經理提供的數量接收。

11.5 收料員在驗收材料時,對材料的數量、質量、規格等要認真審核,對於多報、虛報材料數量的供貨單要及時上報領導。不勒、拿、卡、要供貨單位的錢財和物品,不接受供貨單位的賄賂。違者負激勵200元,如果發現收料員為供貨單位少收材料多開收料單,有損壞公司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收料員賠償。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11.6 收料員應向供貨單位索要材料合格證。

12.固定資產、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2.1 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內部編號,由設備部、財務部進行全面、系統登記,統一管理。

12.2 固定資產的折舊標準由財務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統一制定。

12.3 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和修理由其使用部門負責,設備部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進行檢查,管理部門有權向使用部門提出檢修建議,並要求其限期進行檢修。

12.4 定期盤點及時清查出不能繼續使用的廢舊設備、材料,填寫"報廢申請單",由項目經理、保管員簽字遞交相關部門。公司責成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勘察鑑定後,提出處理意見,並簽字,經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報廢。

12.5 每年12月31日前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9

(一)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參加項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標準化、規範化。

(二)配合公司進行每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分和季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比,並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比記錄入檔。

(三)參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領導小組會議,組織好施工班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並作好教育記錄入檔。

(四)負責對入場新工人上崗前三級教育工作,變換工種職工新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工作,並作好教育記錄入檔。

(五)負責編制安全生產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作好交底記錄入檔。

(六)及時收集、整理各種安全生產技術資料,按公司規定每月向公司安全處報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各種資料,作到安全技術資料與生產同步,內容真實、齊全。

(七)、安全員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有責任,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直接責任者,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和罰款,並作好懲罰記錄入檔。

(八)組織好施工現場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工作,並經常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迴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協助施工隊長作好“三定”(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並負責整改銷項工作,作好檢查整改記錄入檔。

(九)協助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及有關班組長等對腳手架、模板工程、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械、“三寶”及“四口”防護,進行檢查驗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驗簽字手續,並作好檢查驗收記錄入檔。

(十)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語,安全生產標誌牌,各種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章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檢查試驗,維修保養和登記工作,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後,協助工程處長、施工隊長保護好事故現場,積極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及時上報,協助事故調查工作,並作好事故的詳細記錄入檔。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建立完整全面的勞動人事管理制度,規範人事管理。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本規定由行政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執行。

四正文

1總則

1.1本規定包括勞動用工、員工管理兩個部分,其中勞動用工包括招聘、試用、轉正、勞動合同簽訂、待崗、解職部分。員工管理包括職務任免、工作守則、交卸手續、給假、獎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部分。

1.2本規定依據公司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條款制定。

1.3本公司員工的招聘、報到、試用、職務任免、解職、交卸、給

假、獎懲等事項,除公司章程和國家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規定辦理。

1.4公司除董事、監事外,自總經理至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公司員工,並依工作性質分管理崗位、生產崗位、技術崗位等序列。

管理崗位分為:

經理、副經理

主管(一級主管、二級主管、三級主管)

科員

生產崗位分為:

車間主任

主管

班組長

員工

技術崗位分為:

主任工程師

工程師

助理工程師

技術員

1.5公司除正式員工外,因發展或工作需要,可聘請顧問或特約人員,僱用季節性臨時工或包工。其管理辦法以聘約或合同為準。

1.6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項規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及通告、辦法。

2勞動用工

2.1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均以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崗位工作為原則,招聘、試用、轉正、勞動合同簽訂、待崗的具體操作方法遵照公司《員工招聘制度》。

2.2解職

2.2.1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自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免職、終止和解除勞動關係八種。

2.2.2本公司員工死亡的為自然解職。

2.2.3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依照國家相關規定由社會統籌保險處發放。

2.2.4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請辭日30日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2.2.5本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員工因患病需長時間治療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較長時間離崗,超出病假、事假規定範圍的,經總經理同意,可自請停職(停職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停職期間不發放任何薪資和福利費用,各類保險中單位應交部分、個人應交部分全由員工個人負責。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三個月者。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2.2.6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自請停職者,停職日期結束15個工作日內未申請復職者,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因病停職者,自停職日起六個月內未能病癒申請復職者,予以解除勞動關係。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除勞動關係,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者,可予復職。

2.2.7違犯公司規章,經查證屬實,由公司做出處理規定,經公司工會委員會(組)討論通過免職或解除勞動合同者,予以免職或解除勞動合同。

2.2.8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特殊情況不能親自辦理交卸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籤準後方能離職。

3員工管理

3.1職務任免

3.1.1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3.1.2職務的派免除按照公司章程須由董事會核定者外,主管副總如認為部門經理有必要進行任免時,可以書面文件呈請總經理批示;各部門經理如認為本部門主管有必要任(免)時,可以書面形式將意見反饋給主管副總,經主管副總同意後交行政人力資源部,由行政人力資源部呈總經理核定。

3.1.3職務的任免經核定後,由人力資源部填發人事任免決定。

3.1.4職務的委派經核定,自人員到崗之日起執行新的崗位的工資標準。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築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並從事建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後,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徵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決定。予以批准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准的,書面説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註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准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築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註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範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築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並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於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於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築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與其他建築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範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築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範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築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佈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佈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設部網站

20xx年11月1日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1、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展,提升企業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係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行本規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2、招聘與錄用

2.1公司對員工採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並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迴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後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説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一發布招聘信息。

2.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2.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2.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複試並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於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2.7經核准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並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後一週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2.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户籍證複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於入職後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2.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繫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2.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並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2.11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繫,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於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准,公司總經理批准,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2.14如試用合格並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2.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2.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2.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儘可諮詢入職引導人。

附件:

1、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表

2、招聘面試流程

3、試用轉正流程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管理,降低油耗,節約費用,安全行車,最大限度的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確保公務用車和施工現場用車,特制訂本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車輛。

第四條 保障領導的專車,每天用車結束後,用車領導須在台賬上簽字。

第六條 司機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及時修理。

第九條 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500元。公務完成後要及時將車停到公司車庫或指定位置。

第十條 車輛出車時應將車輛停放於停車場或適當位置。

第十一條 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並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 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第十三條 司機應及時對車輛進行檢修、清洗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車輛必須到公司指定的修車點進行維修和保養,在維修和保養前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出一人一同前去維修、保養。

第十五條 如由於司機使用不當或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維修費全額由司機承擔。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現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責任由司機承擔,並予以記過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是司機違章造成的,在扣除公司保險承擔的金額後,其餘部分由司機負擔,公司可視情節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九條 工程管理人員去工地安排、檢查、指導工作和參加工程例會。

第二十條 財務人員去銀行取現金(每週星期五)、存款、到項目部發放工資。(需填寫用車申請單並經財務部長簽字確認)

第二十二條 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三人以上或一人攜帶現金5000元以上。

第二十三條 在金州區內員工辦理業務公司不派車,可乘公交車往返,公司提供IC公交卡。

第二十四條 任何人去大連、北樂、開發區辦理業務無緊急任務不準乘坐乘返程車,可乘火車、公共汽車、快客、輕軌或小客往返,憑票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每週星期五報銷。

第二十六條 用車部門須於用車前一天17:00時前,將用車申請單(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去金州以外的需副總以上領導簽字)送到辦公室,辦公室根據情況統籌安排。

第二十七條 如未提前申請,將推後安排,如同方向安排的用車已出車,原則上不再重複派車。

第二十八條 如有非可預見性的用車,辦公室應酌情處理。

第二十九條 機關車輛油料由辦公室統一定點購買,司機憑《加油證》到指定地點加油。司機必須隨時核算加油證,並隨時把用油情況報辦公室。辦公室不定時抽查核對各車輛加油記錄。

第三十條 材料部、項目部車輛用油由材料部購買後,存放在北樂大庫,車輛加油時到該庫內加油。加油時,保管員要開據《出庫單》,並詳細記錄每次的加油量和加油前的行駛里程數。司機要將加油情況記錄在《 月單車加油統計簿》上。

第三十一條 除維修費、油料費用由公司統一結算,過路費、停車費均由司機先行墊付,每週結算一次。

第三十二條 油料、維修費及其它費用憑發票經辦公室、財務審核及總裁簽字後實報實銷,超過50000元的必須經董事長批准並簽字。

第三十三條 服從辦公室統一調派,滿足用車部門的用車需求,認真做好對公司各部門的服務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條 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

第三十五條 根據安排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十六條 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貽誤公事,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司機上班時間如不出車,必須在待車室待崗。

第三十八條 愛護車輛,保持車內衞生和車輛清潔(否則每次負激勵100元)。出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於良好狀態。

第三十九條 司機下班後,車輛未經批准不得停在外面(包括自己家),違者第一次負激勵200元,第二次負激勵500元,第三次解除勞動合同;如私自在外停車,造成車輛失竊,司機負責賠償。發往大連的`班車到終點站後必須馬上停到停車場,不得擅自使用,違者第一次負激勵600元,第二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司機需如實記錄《單車行車台帳》,如實填寫出車記錄。並在每月一至三日將《單車行車台帳》,上交辦公室審核。

第四十一條 司機要保持自己車庫的衞生,定期進行清掃,保證地面無灰土、雜物。

第四十二條 司機要掌握自己車輛的繳費(檢車)時間,包括養路費、保險費、道路運輸費、道路運輸管理費、車船使用税、檢車費。當需要繳費時,要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借款繳費。

第四十三條 工作中,不得稍帶熟人,否則出現一切不良後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第四十四條 貨車必須停放在大庫內,否則出現汽車的零部件丟失或被盜,均由司機負責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十五條 堅持節約用油,厲行節約,能用的材料不換新,更換的零件交舊換新。

第四十六條 負責所駕車輛的加油記錄,並及時把情況報辦公室。

第四十七條 堅持車輛入庫制度,停放在公司車庫的車輛,(入庫後將鑰匙上交保安,次日出車前領取)。

第四十九條 全年行車安全無事故、無違章者,獎勵1000元(由辦公室負責統計)。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經協商一致,決定共同投資創辦:xx有限公司,現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股東各方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三條 公司名稱及住所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住址:上海

第四條公司為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條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條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公司投資,並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投資的,其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資後,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資額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遵守職業道德,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第二章 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宗旨:積極投資,合法經營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建築施工

第三章 公司的`註冊資本及股東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第十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一百萬元,其中:

甲方出資人民幣 45萬元,佔註冊資本的百分之45 ;

乙方出資人民幣 35萬元,佔註冊資本的百分之35 ;

丙方出資人民幣 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百分之10 ;

丁方出資人民幣 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百分之10 ;

第十一條 股東各方以下列方式出資:

甲方:貨幣

乙方:貨幣

丙方:貨幣

丁方:貨幣

第十二條 股東各方應在20xx年 月 日星期 前足額交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各股東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在銀行開設的臨時銀行帳户。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 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權將自己 的名稱、住所、出資 額 及出資證明書編號等事項記載於股東名冊內;

(二)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並享有表決權。

(三)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五)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出資額 記載於股東名冊;

(六)公司終止後,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第十六條 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 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 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 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第五章 股東會

第十七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利機構。

第十八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執行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等;

(四) 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執行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九) 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十)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十二)審議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九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過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 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通過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二次,2月和8月召開。

第二十二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 所議事項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再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六章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執行董事,由股東會委派產生。執行懂事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

(七) 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施;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提請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執行監事

第二十六條 公司設:執行監事,由股東會委派產生。執行監事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 公司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執行監事。

第二十七條 執行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 對執行董事、經理、副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章程行為進 行監督;

(三) 當執行董事、經理、副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四)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名,經理由執行董事任命,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

第二十九條 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會決議;

(二)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 本章程和執行懂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副經理協助經理行使上述職權,經理因故不能行事職權時,可委託一名副經理行使其職權,但如果代理期限在兩個月以上,經理應事先通報股東會。

第三十條 公司可設若干部門,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工作,部門經理對經理負責。

第九章 忠誠條款

第三十一條執行董事、執行監事、經理(在本章中均包括副經理)應當遵守本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執行董事、執行監事、經理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執行董事、經理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執行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銀行帳户存儲貨幣。執行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三十三條 執行董事、經理除本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第三十四條 執行董事、執行監事、經理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三十五條 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二個月向執行董事提出書面報告。

第三十六條執行董事、執行監事、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前款行為的,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執行董事可隨時將其解聘。

第十章 公司財務、會計及利潤分配製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八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經依法審查驗證後,十天內送交各股東及各政府有關部門,並接受其監督。

公司會計年度自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 資產負債表;

(二) 損益表;

(三) 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 財務情況説明書;

(五) 利潤分配表;

第三十九條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內部審計機構。

第四十一條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二條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四十三條 公司在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於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四十五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十六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簿外,不得另立會計帳目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銀行帳户存儲貨幣。

第十一章 公司的合併與分立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合併或者分立,由公司股東會議做出決議。

第四十八條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辦理。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五十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可按出資比例認繳新增資本或者協商決定新增資本的認繳比例。

第五十一條 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或者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二章 公司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期限為二十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第五十三條股東各方均同意延長經營期限的,應由股東會做出決議,並在經營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報原審批部門批准,然後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及其他註冊手續。

第五十四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本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或者本章程規定的其他終止事由出現;

(二) 股東會決議終止;

(三) 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 破產;

第五十五條 公司依前條第一款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由股東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以前條第二款規定解散的,分別由有關主管機關和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 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 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 清繳所欠税款;

(五) 清理公司債權、債務;

(六)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 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五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第五十八條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九條清算過程中,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算債務的,應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人民法院裁定破產後,清算組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六十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六十一條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章 承 諾

第六十二條 本公司鄭重承諾:

1.依法開展經營活動,法律及法規禁止的不經營。

2.需要前置審批的項目,本企業在取得許可證和正式批准文件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重新核發營業執照後,才能開展相應的經營活動。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證明具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如因不實而造成法律後果的,由申請人承擔法律責任。

4.本企業章程內容中如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處,全體股東(投資人)承擔因執行該處內容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六十三條 本章程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執行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六十四條 股東各方或者其委託代理人,應在本章程上簽名並加蓋印章,以示完全接受本章程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設立登記併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公司股東會。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一式八份,股東各方各執一份,另四份分別報送各有關部門、機關。各份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5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各部門成員應嚴格執行本部門的崗位責任制;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全體員工應愛崗敬業,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充許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按曠工計;

四、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員工應負起監督、管理、幫助的責任,對本部門員工的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者,可上報總經理予以辭退;如有包痺袒護的,一經查出,將給予加倍處罰;

五、各部門員工應服從部門主管的領導,認真及時的完成部門主管分派的工作,不可無故推卸責任、推脱工作,不可拉幫結派故意作對,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甚至辭退的處罰;

六、各部門在工作當中應及時溝通,相互配合,注重分工合作,若有無故推脱或不按時完成其他部門交來的工作而使公司造成損失的,部門主管及員工均將受到經濟上的處罰;

七、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八、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建議一經採用並取得成效的,提出建議的個人或部門將受到表彰並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九、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主張腳踏實地的工作,杜絕浮誇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請、銷假均採用書面形式。事假應提前向本部門主管交假條,由本部門主管交由辦公室登記,電話請假的,事後應補假條;病假應及時出示醫院證明。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工資,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工資,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婚假、產育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

十一、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十二、各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要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認真的統計、核對,對須扣發、停發工資的應於每月25日報財務科審核辦理。未及時上報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工作人員的責任。

辦公室工作制度

文件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後方能複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由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進行登記,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文印管理規定:

六、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七、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八、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九、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一、公司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核並報董事長批准後辦理;

十二、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公司請銷假制度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嚴格員工的請假手續,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具體情況,規定如下:

一、本制度對公司全體員工均有效力,員工無特殊情況的不得隨意請假。員工請假須事先及時請假,無特殊情況事後請假按曠工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

1、員工請假必須輸請假手續。請假必須由本人出示書面申請,註明請假原因、請假期限(病假應附醫院證明),經過批准後方為有效。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最後統一保管在辦公室,沒有按規定請假而未來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2、員工在假期、節假日後必須按公司的規定按時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規定日期到公司者,須附有關證明,致函、致電所在部門主管請假,經批准後方能生效,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未批准則需及時返回公司,否則按曠工計。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可致電負責人口頭請假,事後補寫假條或請同事憑有關證明,代為辦理請假手續。

4、凡未請假擅自缺席或無故超過假期者,均以曠工論處,對曠工員工,根據考勤制度處理。

三、各類假期及待遇

1、事假:請事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2、病假:病假要以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為準,弄虛作假者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處罰。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請病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3、婚假:員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後,給予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視為出勤。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5、喪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喪假期間視為出勤。其他喪假按事假處理。

四、關於曠工的處理

對於曠工的處理,參照公司考勤制度。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6

1、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展,提升企業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係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行本規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2、招聘與錄用

2.1公司對員工採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並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迴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後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説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一發布招聘信息。

2.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2.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2.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複試並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於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2.7經核准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並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後一週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2.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户籍證複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於入職後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2.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繫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2.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並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2.11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繫,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於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准,公司總經理批准,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2.14如試用合格並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2.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2.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2.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儘可諮詢入職引導人。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各項技術資料應按國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省內項目部必須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編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應符合當地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單位工程技術資料應做到及時、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項目材料員應及時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質保單。項目資料員應及時收集、整理、彙總有關資料 。

第三條、單位工程竣工後,技術資料應符合相應要求後才能交付驗收,每一檢驗批驗收時,須提供質保書、試驗報告單、自檢記錄、技術複核記錄給質量員,並在自檢人員簽字的基礎上才能驗收。整理的資料(包括格式、頁面、書寫、簽章、裝釘等)應符合歸檔要求。

第四條、工程的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後30日內交公司質量處審查存檔,分公司、辦事處負責監督和協助項目部做好技術資料檢查歸檔,合格後上交公司質量處,未設分公司、辦事處的項目,由項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質量處審查。

第五條、上交公司的資料需原件,必須裝訂成冊,建立總分目錄,厚度控制在40mm以內,並裝入檔案盒。裝訂採用線繩三孔左側裝訂,裝訂時必須剔除金屬物。

第六條、所有竣工圖應加蓋竣工圖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圖紙應按《技術制度複製圖的摺疊方法》統一折疊成a4幅面圖標欄露在外面。

第七條、總包單位應及時檢查、收集、彙總各分包單位工程技術資料,總包範圍內所有資料必須一同上交公司存檔。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8

質安部是公司創優質、保安全的關鍵部門。根據公司對質安部的職能分工,制定本管理制度。

根據本公司職能分工,質安部的管理有下列三個部分:

一、質安部日常管理。

二、在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的監督與管理。

三、在建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與管理。

第一部分 質安部日常管理

1、 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2、 制定並不斷完善公司的《項目管理手冊》、《施工現場標準化圖集》,並向項目推廣。

3、 積極參加省、市、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會議、觀摩會,並及時傳達會議精神,總結觀摩學習的優秀經驗和做法。

4、 定期對各項目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檢查,保持全年下工地的時間不少於40%。

5、 及時組織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參加主管部門對項目部進行的各類檢查。

6、 完善項目部印章管理制度,嚴禁項目部私自刻章,項目部專用章須由項目承包人向公司提出申請,由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同意後,由公司質安部統一刻章、並與項目承包人簽訂領用印章承諾書。

7、 做好公司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的延期換證、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工作。

8、 敦促項目承包人收集各項目的業績信息(包括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中標通知書、備案合同、竣工備案表),對已完工的項目敦促並配合項目部做好項目信息註銷(人員放行)工作,對已竣工但相關資料未齊全的項目予以催告,並通知財務部暫時停止對該項目的工程款轉賬。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長同意後方可轉賬。

9、 負責質量體系認證和年審、省安全質量標準化認證工作。

10、 參與所有項目合同的審批,並對不同項目制定不同的質量安全目標。

11、 不定期的組織各項目部學習先進的公司管理經驗、項目施工方法工藝以及本公司的優秀項目等。

第二部分 在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的監督與管理

1、參與圖紙會審並根據業主的合同要求,對項目提出工程質量目標。

2、敦促並配合項目部完成對項目的質量報監工作,配合項目部共同完成質監站的關鍵工序驗收工作。

3、施工過程的監督與管理。

3.1、審批每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樹立質量

第一的思想。監督與檢查施工過程質量體系的運行工作,包括質量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定期安排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不達標的下達整改通知書,複查不達標的項目處以相應的罰款。

3.2、組織項目各階段施工質量以及半成品、外加工質量情況的抽查。

3.3、必要時由質安部牽頭,會同總工程師、設備科、項目部對施工過程不合格品評審整改方案、預防措施的討論與審查,以及措施的跟蹤、監督檢查與驗證。

3.4、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整改方案的討論以及負責整改方案實施的跟蹤監督檢查與驗證。

3.5、負責組織總工程師、設備科、項目部對項目進行完工工程的初驗,以及協助項目部初審工程竣工資料。

3.6、會同總工程師、設備科、項目部參加市(或區)質檢站對完工工程的終驗,以及配合項目部會同業主辦妥工程竣工驗收交付手續。

3.8、工程質量保修期服務工作。

3.8.1、編制工程質量回訪計劃,保修期一年內組織1~2次對已交付工程的現場勘查、落實維修。

3.8.2、徵詢業主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的意見。

4、負責敦促並配合項目部做好工程項目獎項檢查驗收及申報工作。

第三部分 在建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與管理

1、項目安全工作計劃的審批

質安部是本公司具體負責工程項目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應該全面掌握本公司所有安全員素質的情況,以及公司承建工程項目環境條件,認真做好項目安全工作計劃的審批工作並整理歸檔,該計劃應包括下類內容:施工組織設計須列入所承建工程特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包括施工環境防噪聲、防污染的預防措施、操作工人勞動保護、文明施工措施等工作。

2、項目開工前向項目部下發公司《項目管理手冊》,並敦促項目部依據公司的'文明施工標準佈置施工現場,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敦促並配合完成工程的合同備案、施工許可證的辦理和質安受監工作,配合項目部共同完成針對項目的安監站事前、中、後的安全檢查工作。配合完成省安全質量標準化示範工地、工程的申報工作。

4、做好公司新進工人、調換崗位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崗位安全教育。配合項目部做好項目的安全教育。

5、監督和檢查項目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腳手架、基坑、模板支架、高處作業、施工用電、起重機械、施工機具。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不達標的項目下達整改通知書,複查不達標的項目處以相應的罰款。

6、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有嚴重險情,必須制止繼續生產,並勒令停工。

7、負責勞保用品檢查,對勞保用品的使用進行監督。

8、協助參加重大安全、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改進防範措施。

9、做好安全工作執行情況和情報分析,並負責安全指標的考核。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全面管理工作,使日常行政辦公管理向科學化、系統化、網絡化高水平發展。達到各項管理工作以人為本,着力推進"三個轉變",一是推進轉變管理思維和管理理念的轉變。二是推進個別被動管理向全面主動管理轉變。三是推進由粗放式管理向轉細化管理轉變。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實現公司規劃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公司辦公室日常行政辦公管理的任務,權利和責任進行了規範和細化,從而不斷改進和完善提高綜合部門的管理水平。真正起到參謀助手、組織協調、服務保障三大職能作用。

第三條辦公室人員要倡導六種良好風氣。

1、勤奮學習、學以致用的濃厚風氣。

2、自覺探索、開拓創新的濃厚風氣。

3、雷厲風行、爭創一流的濃厚風氣。

4、嚴謹細緻、埋頭苦幹的濃厚風氣。

5、嚴守規矩、極端負責的濃厚風氣。

6、甘於奉獻、乾淨幹事的濃厚風氣。

第二章辦公室日常行政辦公管理的任務、權利

第四條根據辦公室在日常行政辦公管理工作中應具備的三大職能作用、結合我公司已經制定出台的原有規章制度、對辦公室的管理任務、權利在本制度中進行細化和明確。

第五條辦公室人員在當好領導參謀助手方面,應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上傳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因此要經常學習和掌握國家政策和上級指示,行業發展動向,結合我公司的特點,及時向公司領導提出有利於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供領導決策和指揮工作時參考。對於公司決定和安排的工作事項,要及時傳達給各部門及下屬單位貫徹、執行。並要把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和結果進行分析、評判,再及時的反饋給領導及有關部門。把領導新的決策再傳遞到各部門及下屬單位,做到上、下級溝通、互動。

2、嚴格執行公司《關於會議制度的規定》組織安排好各種會議,作好會議紀錄,對會議佈置的.工作,按時對承辦人檢查、落實。要把承辦結果及時向領導彙報,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落實公司制定的《新員工試用制度》和《員工甄選聘用管理辦法》以公正、客觀、實效的原則,幫助公司把好用人關。對到公司工作的新員工,要建立個人檔案,試用期間要經常瞭解思想、工作、學習、身體等各方面的情況,並要徵求新員工所在部門、單位的意見,拿出綜合意見向公司總經理提出到期後是否轉正的意見。因公司發展需要公司定向招聘人員,由辦公室按照公司制定的辦法,對其辦理手續,並要介紹公司簡況,學習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與公司融為一體。

第六條辦公室在組織協調方面,應完成以下任務。

1、根據公司制定的《員工守則》要在全體新、老員工中進行宣傳、學習、示範,使全體員工認識到,這不僅僅是公司從企業文化角度建立的規章制度,也是社會文明發展的需要。要把公司要求去做變成全體員工的自覺行動。有一個好的團隊、才能不斷對外提升公司對外形象。

2、根據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管理規範》處理好員工勞逸結合、按勞取酬、突出貢獻的原則。始終鼓勵能夠模範帶頭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教育幫助、處罰個別員工無組織、無紀律的歪風斜氣。在公司氛圍內樹立一個良好的自然風氣。培養出一支思想過硬、紀律嚴明、作風正派、能夠吃苦耐勞善打硬仗的員工隊伍。

3、量化考核是辦公室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據公司制定的《量化考核辦法》,要把考勤、工作紀律、衞生狀況信息反饋這四部分,作為公司對員工進行量化考核的一個主要方面,結合公司新制定的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從而評價出每位員工的個人素質和綜合業績。

4、公司以人為本制定的《員工休假制度》是公司為增加員工福利和凝聚力的一項利民措施。辦公室要按照制定的標準和範圍進行實施。

5、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公司制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有涉及到辦公室該辦理手續和把關的地方,一定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的辦理。

6、公文的收、發、存是辦公室例行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根據公司制定的《公文處理準則》,辦公室對上級來文要及時呈報給公司領導,公司對外發文要及時辦理、公司內部文件、通知等要及時傳遞或下發到位。充分體現公司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效率。辦公室要蒐集各種公文的承辦結果。要按規定立卷、歸檔、備查。

第七條辦公室在服務保障方面應完成以下任務

1、保持公司文件資料的齊全完整,是公司管理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公司對外不公開的文件資料,屬公司的商業祕密,有些重要資料屬公司無形資產。辦公室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檔案管理辦法》進行傳遞和設檔管理。

2、辦公用品的合理節約使用,關係到公司管理費的節、超,辦公室應根據公司制定的《辦公用品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對於一次性消耗的用品如:紙張、筆墨要節約使用,對辦公用具要登記造冊,分解到使用人保管、使用,要明確其責任。

3、公司因工作需要配備的計算機屬公司的固定資產,辦公室應根據公司制定的《計算機管理辦法》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給予處罰。

4、公司配備的車輛主要為經營、生產及辦理業務使用。辦公室應按照公司制定的《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嚴格管理。

5、公司電話是為方便與外界聯繫、溝通、開展業務使用,辦公室應按照公司制定的《電話管理規定》監督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獎、罰規定

第八條為了嚴格對制度的執行,做到工作有標準,有要求、有佈置、有檢查、有落實、有評判結果。公司對辦公室在日常行政辦公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質量要進行考評。通過獎、罰措施,增強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心,使公司各項工作管理精細化。

第九條辦公室要定期對於落實、執行公司制度情況進行自檢,將自檢結果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及資深管理者參加進行評判。

第十條獎、罰的辦法:按照本制度對辦公室的工作從參謀助手,組織協調,服務保障三大職能方面,分條、分項評定。每一項都劃分為"優良中低差"三個檔次,暫定每半年綜合考評一次。

第十一條本制度主要考評內容分為三個方面共十四項細目,考評記分,獎罰標準執行公司《行管人員的績效考核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20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閲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隊伍進場時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並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六、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並設立台帳記錄。

七、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後對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分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鬆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21

(一)、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安全措施。

二、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並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性的業務指導,定期不定期對分包工程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監督落實整改。

三、幾個分包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總包單位必須給分包單位提供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四、分包單位進場前,總包單位不許與其簽訂安全生產勞動合同。在現場施工中,如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停工整頓。

(二)、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和總包單位的“安全教育標準”、“安全技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檢查規定”、“施工安全管理標準”、“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實現安全生產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二、要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並賦予佈置、檢查、落實整改措施權,有停工和越級上報權,有獎罰權,充分發揮專(兼)職安全員的作用,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經常性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搞好自我防護。

四、要編制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措施,按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合理組織施工,不冒險蠻幹,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總包單位一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貫徹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六、要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結合分包單位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七、由於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餓,由分包單位負責,除及時向總包單位報告外,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追究責任,採取防範措施,按上級和總包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上級的指示、決議,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措施,並檢查執行情況。

二、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討論安全生產動態,分析事故教訓,解決安全生產上的問題。

三、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每年備好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專款專用。財務部、材料部及項目部要落實項目,組織力量按時完成,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四、根據建築施工特點,按照國家規定的配備符合條件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使他們真正做到有職、有權、有責。

五、督促有關部門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隨時組織檢查,不斷充實完善。

六、積極改善勞動條件,開展安全達標活動,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產,保證本企業的產品符合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七、評比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時,要嚴格把關。由於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項目部和班組不得評為先進集體。凡有嚴重違章或發生責任事故者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八、經常性組織中層領導幹部、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作業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並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公司、項目部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規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規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技術工作。及時研究、處理重大安全技術難題。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機械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腳手架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考核工作。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事故的能力。

五、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入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六、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項目部在實施和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在組織技術鑑定時,必須把安全技術措施、裝置列為重要內容。

七、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衞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八、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要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五)、經營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同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二、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負責進行調並轉告有關科室。

三、生產調度中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施工設備的裝載能力,防止超負荷作業。

五、在指導施工生產過程中,當進度、質量、安全三者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二、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三、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四、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形式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五、總結和推動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六、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七、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八、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九、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執行。

十、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七)、財務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成立專用帳號。

二、安全生產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開工前,要及時籌集資金,確保安全防護用品的到位率。

四、負責對安全生產獎罰金的發放與收繳,禁止亂用職權,徇私舞弊。

(八)、質量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佈的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

二、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三、組織質量工作會議,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四、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指導,督促基層單位,抓好工程質量。

五、制定並實施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目標和規則。

六、配合總工程師進行質量事故分析,及時寫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

七、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術培訓。

(九)、工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和督促行政部門貫徹執行勞動安全衞生各項規定,組織和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

二、在組織競賽時,將安全衞生工作作為一個重要內容來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經費,並監督合理使用。

四、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監督有關部門落實防範措施。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

五、防範發動羣眾宣傳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齊抓共管,人人有責,完善工會與羣眾的聯繫。

(十)、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工資政策。

二、負責新工人的招考、錄取和分配。

三、編制、實施各種培訓計劃和規劃。

四、協助進行幹部考核,負責職工考核定級和調級工作。

五、負責技術職稱、職務的評聘工作。

六、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採購、供應計劃。

七、編制公司工作人員的工資單和獎金分配方案。

八、辦理職工調動及離退休手續,進行社會勞動保險統籌基金的收繳和管理。

九、編制企業用工計劃,參與審批生產單位的兑現方案,做好工資報表。

(十一)、勞資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對新入場人員包括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復工人員、實習培訓人員,要及時與安全部門聯繫,搞好安全教育,對未經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準分配上崗。

二、新工人進入生產崗位前應做好體檢工作,分配時應執行有關職業禁忌症和女工保護的規定。

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注意勞逸結合。

四、未經培訓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術工,學徒在沒有老師指導下不得安全獨立操作。

五、特種作業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員的安排,應相對穩定。

六、在調整勞動組織、制訂獎勵制度等各項技術措施時,應將安全生產列入考核條件之一,促進安全生產。

七、參加勞動鑑定工作,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八、參與重大的工傷、生產、設備、火警等事故的調查分析,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負責辦理。

(十二)、項目部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其管理項目管理班子,建立項目內部各級責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三、制定施工項目規劃,對工程項目的成本、質量、安全、工期及現場文明施工全面負責,進行全過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各項管理規章。

四、在施工項目中,負責履行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合同過程中,如出現差異,必須及時向公司經理反饋,使合同執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完成。施工項目實現安全生產,維護和提高企業的社會信譽。

五、合理組合、優化配置並落實項目的人、財、物等,生產要素,積極應用新技術、先進工藝和新型材料,組織好項目施工工作。

六、組織和參加有關協調會議,處理好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及內外分包單位的關係。

七、嚴格執行公司財經制度,加強財經管理,正確處珊公閉、個人的利益關係。

八、組織和落實處理、變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結算工作;督促落實做好:工程資料和施工驗收工作,負責撰寫項目施工組織方案及施工總結。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後的工程質量跟蹤回訪工作。

十、負責組織項目內的同度資金及工程成本分析,報送公司有關部門。

十一、對在施工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和因項目經理部自身失誤,而造成項目成本超支,負責部分經濟責任。

(十三)、項目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嚴格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協作項目經理的工作,按照項目經理的委託,主持項目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據工程施工總工期的要求,編制年、月、周施工進度計劃,檢查督促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調整。當工程進度滯後時,提出切實有效的趕工措施。

四、根據施工的需要,向有關部門提出機械設備投入、調配意見;並根據機械設備的狀況,及時督促維修、保養、修理,保持機械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督促有關人員合理使用機械設備。

五、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的要求,向有關部門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調配的意見和提出材料供應計劃。檢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時調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計劃。

六、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四)、項目部預結算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項目部內接受項目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項目工程結算工作,督促檢查經濟合同的履行情況,維護企業利益。

三、參與項目的經濟活動分析,監控分部分項工程直接費和現場經費的收支情況,及時向項目經理報告經濟盈虧狀態,並當好項目班子的經濟參謀,協作審查統計進度報表。

四、做好增減變更工程、現場簽證和索賠的結算工作。

五、負責項目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現場項目成本台帳進行項目成本核算,對項目部的管理費用成本和總目標成本負責,確保施工項目綜合目標成本的實現。

六、建立現場項目預結算台帳。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五)、項目部資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項目內接受項目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項目部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負責項目部質量體系運行中的有關文件資料和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對工程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四、做好檢測和試驗工作。

五、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

六、負責項目部總體施工日誌和會議記錄。

七、負責有關規範,標準及文件的收集工作。

八、負責工程基礎資料編制的指導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六)、項目部文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按公文辦理程序的要求,負責公文和有關資料的打印。凡是以項目部名義發出的文件和資料,必須經項目經理審核後安排打印。

二、按照保密條例保管並按規定做好使用各類證照、文件的登記記錄。沒有項目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閲、抄襲本項目部的文件及資料。

三、負責接聽電話,並做到熱情有禮、文明用語;負責接待來訪人員,事前應先了解來訪內容,在徵得接待者同意後才准將來訪人員接到有關人員辦公室。

四、負責電腦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編錄、保管好有關電腦技術的圖片、資料,做好有關數據文件和程序資料的備份、保存以及歸檔。

五、負責電腦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並按公;司辦公室的委託,進行電腦設備的維修工作。

六、負責辦公用品的保管、登記、發放工作。

七、協作做好工程資料工作。

八、負責項目經理辦公室的整理。

九、協作項目經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會議簽到及記錄工作。

(十七)、項目部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項目內接受項目經理的領導,對上接受上級主管業務部門的業務領導和監督。

二、負責收集項目部各施工員提出的材料計劃、整理後經項目經理批准向公司申請,並督促材料按時到位,做好收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按時提交項目部材料統計報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據項目部的要求定期進行物資清查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同時對項目部材料:進行文明管理。

四、負責提出項目材料費用的控制意見,供項目部制訂相關控制措施,對項目部的材料費用成本進行嚴格控制。

五、負責收集材料合格證、試驗證、使用證等有關材料使用證書,對不合格材料拒絕接收,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

六、做好材料防盜、防火、防損壞等防範工作。

七、搞好倉庫內及周邊衞生。

八、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八)、項目部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當安全與生產進度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保證安全生產,不違章指揮。

二、對所管工程安全生產負主要的責任,對所管施工現場作業環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機、電、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負責直接責任。

三、認真參與編制和執行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實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訂必須經原編制審批部門同意。

四、以書面形式認真向生產班組做好有針對性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五、做好新進場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每月不少於四小時的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六、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發現有違章者要及時糾正和教育,經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則應嚴格按照項目部制定的安全違章執罰規定,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和停止其作業。

七、組織現場有關人員進行每週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參加項目部的月度安全生產檢查。

八、組織實施各層級檢查時發出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定“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寫整改記錄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書時,則應抓緊落實複查整改措施,並經簽發部門複查籤認後方能復工。

九、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施工現場腳乎架塔設和鋼井架,塔吊安裝等驗收工作,所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達到合格後方能使用。

十、現場發生工傷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應督促有關人員及時做好記錄,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領導,同時參與組織“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現場分析會議,吸取教訓,組織實施防範措施。

(十九)、項目部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堅持原則,盡職盡責。

二、協助項目經理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定時向項目經理彙報本項目安全生產情況。參與編制安全技術專項施工方案。

三、督促項目部領導,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權,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隨時隨地督促有關人員解決不安全問題和制止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行為。遇重大險情或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立即採取妥善措施或上報處理。

五、負責組織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作好本項目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二十)、項目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模範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帶領本班(組)安全作業。經常教育和督促組員嚴格配戴、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制止組員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

二、上班前,負責檢杳本組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防護設施及阼業環境,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作業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現場施工員報告,並暫時停±E作業,直至經採取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繼續作業。

三、認真執行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對本組成員所從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時作好安全操作交底,並檢查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檢查和安全交底的記錄,不得漏記。

四、帶領本組成員積極參加現場定期安全學習和各項安全活動,不斷提高組員的意識,督促班組兼職安全員作好安全學習記錄。

五、發生工傷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施工員或質安員填寫職工工傷記錄表,並參與事故分析、落實措施。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和嚴重未逐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六、積極參加現場組織的定期(週期)安全生產檢查,對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七、服從專職安全員的指導,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組成員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並做好班組安全自檢工作。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22

1.培訓

為了提高公司職工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訓、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的培訓管理原則,使職工確立上崗要培訓,崗位靠競爭的觀念,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1.1培訓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1.1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培訓工作。

1.1.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項目部、分公司經理負責各部門的培訓工作,並由各部門人資員處理本部門的日常培訓工作。

1.2人力資源部培訓職責

1.2.1制定和完善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培訓制度、考核管理辦法;

1.2.2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況和各單位的培訓需求,每年年底編制公司下年度職工培訓計劃;

1.2.3組織在職人員學習新規程、新制度和新標準。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有序地進行各類培訓;

1.2.4對技術工人進行技術考核,並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

1.2.5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學習和培訓;

1.2.6組織公司各專業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鑑定;

1.2.7定期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組織經驗交流,收集意見,提高培訓工作的水平。

1.2.8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先進安裝工藝。

1.3培訓分類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專生的入廠、實習培訓;

1.3.2資格准入培訓、持證上崗培訓;

1.3.3管理幹部、專業幹部、技術工人的專業和業務培訓;

1.3.4繼續教育;

1.3.5企業文化教育及信息講座。

2.培訓考核

凡經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或委託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術講課、資格培訓、上崗培訓等學習的人員須參加培訓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准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培訓檔案。考試不合格人員不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職工培訓檔案。

3.崗前培訓

3.1項目部管理人員:在中標一週後開始組織開工前培訓。內容包括: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等。

3.2施工人員:根據施工進度對各分公司施工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質量、安全及崗位應知應會培訓。

3.3施工期間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4.資格評定

4.1需取得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社會組織的取證培訓,培訓合格後由培訓組織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2特殊作業人員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培訓合格後由主管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3技術工人蔘加相應的技能鑑定後,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4.4以上人員在取得相應證件後還需同其它人員一起參加由公司組織的項目施工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後由人力資源部發給合格人員上崗證書。

5.上崗

新工人包括新入廠的大、中專學生必須經過廠前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專業技術工人和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准予上崗操作。幹部、技術人員、工人都要定期進行技術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與競聘和上崗。

公司所有參加昔陽工程施工的人員需參加上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發給上崗證書。無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施工。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23

1目的

為確保對影響採購質量的關鍵環節實施控制,保證採購產品的質量、性能、交付和服務等各方面,符合顧客、法律法規、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的要求,並滿足公司工程建設和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在工程建設和生產準備過程中的所有產品或服務的採購控制。

3職責

3.1採購管理實行業務管理原則和法律歸口管理的原則。

3.2總經理負責領導公司的採購管理,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領導公司的採購管理。

3.3物資部、綜合管理部以及計劃部是採購管理主要部門。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1物資部負責與設備、材料等有關的採購管理工作,包括:

設備、原輔材料;

生產性低值易耗品;

非標設備加工承攬;

貨物倉儲保管;

貨物運輸;

貨物保險;

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資產的低值易耗品。

4.1.2綜合管理部負責與行政管理、基礎設施建設有關的採購管理工作,包括:

人員聘用;

培訓;

法律諮詢;

審計事務;

廣告、宣傳;

後勤管理;

綠化維護;

行政管理涉及的不形成固定資產的非生產性低值易耗品。

4.1.3計劃部負責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勞務採購的採購管理工作,包括:

建設工程(包括勘測設計、建築安裝工程等);

工程監理;

技術引進;

工程設備安裝調試;

技術諮詢、評估監測及科學試驗;

財產保險;

財產租賃;

其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採購。

4.2採購的申請

4.2.1工程項目(勞務)採購的申請

由工程項目涉及業務管理部門填寫《工程項目(勞務)採購申請表》提出申請,部門主管提出初審意見,提交計劃部,計劃部提出審核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備案並進行採購管理工作。

4.2.2物資採購申請

工程用物資的採購申請

由物資使用部門填寫《物資採購申請表》提出申請,各專業(包括汽機、鍋爐、發電機、熱工以及土建專業)負責人對申請審核後,由物資使用部門主管提出初審意見,計劃部根據經批准採購申請的工程實際需要提出審核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備案並提交物資部,物資部將已批准的採購申請的物資納入採購計劃,並進行物資採購管理工作。

生產性低值易耗品的採購申請

由物資使用部門填寫《物資採購申請表》提出申請,部門主管提出初審意見,計劃部根據工程預算以及年度預算提出審核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備案並提交物資部,物資部將已批准的採購申請的物資納入採購計劃,並進行物資採購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涉及的貨物採購申請

由使用部門填寫《物資採購申請表》提出申請,部門主管提出初審意見,提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提出審核意見並備案,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物資部或綜合管理部進行貨物採購管理工作。物資部負責形成公司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以及生產性低值易耗品的採購;綜合管理部負責不形成固定資產非生產性低值易耗品的採購。

4.2.3培訓採購申請

由需求部門提出填寫《培訓申請表》提出申請,部門主管提出初審意見,提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提出審核意見並備案,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綜合管理部組織採購。

4.2.4其他採購申請

由需求部門填寫《簽報》提出申請,部門主管提出初審意見,提交相關採購主要管理部門,主要管理部門提出審核意見並會籤後報公司領導批准,由採購主要管理部門組織採購。

4.3潛在合格供方的選擇以及合格供方名錄的建立

4.3.1各管理部門應建立各職能範圍內的合格供方名錄,潛在的合格供方的選擇應根據以下信息確定:

供方提供的產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門反饋的信息;

供方提供產品在同容量電廠的使用情況;

供方資質證明、質量、安全、環保業績以及遵循法律法規要求的符合情況;

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的`推薦;

承辦部門在市場上了解、收資的信息。

4.3.2確定潛在的合格供方後,由各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各職能範圍內的潛在合格供方進行調查,進行資質審查。

4.3.3潛在合格供方的資質審查內容應包括:

主體資格:具有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經營範圍:欲籤合同標的應複核當事人經營範圍,設計專營許可的,應具有相應的許可、等級及資質證書等;

代理權限: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主管)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生產能力、運輸能力、技術能力。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註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履約信用:重合同、守信用,無違約事實,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犯罪案件。

4.3.4潛在合格供方的資質審查經相關部門會籤後,並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納入合格供方名錄。

4.3.5相關職能部門應每年定期對合格供方名錄進行復評。

4.4勞務、物資及服務的採購管理

4.4.1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物資部、綜合管理部及計劃部負責各自職能範圍內的採購管理。

4.4.2採購的標的金額按以下管理內容進行管理:

4.4.3預算金額在人民幣伍拾萬元以下的採購,管理部門應在合格供方名錄中選擇3家以上合格供方,報公司領導或授權人確定供方後實施採購。

4.4.4預算金額在人民幣伍拾萬元以上(含伍拾萬元)的採購,管理部門應選擇3家以上合格供方,作為潛在投標方,報招標領導小組確定投標方,在招標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標工作小組按《招標管理實施細則》進行招標,確定供方後實施採購。

4.5招標管理

4.5.1公司依法成立公司招標領導小組、招標工作小組。

4.5.2公司招標領導小組是公司招標的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公司招標的方針、政策、重大工程及物資的招標方案。

4.5.3招標工作小組由物資、工程兩個招標工作小組組成,負責招標的各項具體組織工作。

4.5.4招標管理工作具體按《招標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4.6合同管理

4.6.1確定供方後,金額在1萬元以內的,由採購管理部門自行採購;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由採購管理部門起草合同,按合同管理流程進行合同管理,具體按《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4.7採購產品的驗證

4.7.1勞務採購的驗證

產品交付前,按《工程驗收管理規定》進行驗收,並根據相關供方的施工工期、施工能力、安全、環境和服務進行勞務和服務採購的驗證,驗證結果可作為合格供方複評的輸入。

4.7.2物資採購的驗證

產品交付時,物資部按《設備、物資材料質檢管理辦法》進行驗證,產品交付並投入使用一定時期後,由物資部可向產品使用部門發問卷調查,進行產品驗證,問卷調查可作為合格供方複評的輸入。

4.7.3服務採購的驗證

綜合管理部根據服務採購的協議或合同要求,對提供服務相關供方的服務態度、工作績效及需求部門反饋的信息,實施驗證,驗證結果可作為合格供方複評的輸入。

4.8對供方採購勞務、服務及物資的管理

4.8.1公司對相關供方擬選擇的設備、材料供應商有否決權。相關供方所採購的材料、設備及特種材料,必須由公司審定。相關供方應提供所有物資供應分供方名錄以及相應的資質資料報物資部備案

4.8.2公司對勞務供方擬選擇的勞務分供方有否決權,重大分包合同招標應邀請公司參加,勞務供方應提供所有勞務分供方名錄以及相應的資質資料報計劃部備案。

5相關文件

《培訓控制程序》

《合同管理辦法》

《工程招標管理實施細則》

《物資招標管理實施細則》

《設備、物資材料質檢管理辦法》

《工程驗收管理規定》

6相關記錄

《工程項目(勞務)採購申請表》

《物資採購申請表》

7附錄

附錄a流程圖

附錄b《工程項目(勞務)採購申請表》

附錄c《物資採購申請表》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流程圖

a.1合格供方名錄建立流程圖

a.2

使用部門採購申請

採購管理控制流程圖

附錄b

(規範性附錄)

工程項目(勞務)採購申請表

附錄c

(規範性附錄)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24

門衞管理制度:

1、門衞人員加強工作責任心,堅持進出施工現場的登記制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地。

2、要求外來人員出示表明身份或聯繫工作的有效證件,做到文明執勤,並做好登記手續,有據可查。

3、檢查物資車輛進出情況並記錄,無正當手續一切材料禁止出門,私自放行的'要追究責任。

4、晚上人員進出應出示工地“出入證”或“工種牌”,對無理取鬧者,要給予阻止,規勸無效當事人後果自負。

5、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夜間外出人員應在十點前返回工地,除特殊情況門衞有權不予開門。

6、對新工人或分包班組、車輛(新來駕駛員)、新來班組發放“職工須知”並做好發放登記手續,否則可以不予放行。另外在門衞處貼一份。

7、加強夜間工地保衞工作,防止施工現場材料設備被破壞或被盜竊,發現情況馬上採取相應措施,夜間值班禁止無故休息,否則相應賠償損失。

8、做好門衞保衞工作,防止外來人員不經登記進入工地而發生安全、治安等事件。

9、進入工地(施工區)的外來者,必須在門衞領取安全帽並正確佩戴,上交安全帽押金。

全套建築公司管理制度 篇25

為規範公司各項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使各項目、各部門在管理過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個責任明晰、獎懲分明、運行有序的管理體系,特擬定《管理手冊》,供大家遵守執行。

一、公司規章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訂本制度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質、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和員工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可根據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作修改、調整。

第五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均應認真學習、自覺遵守。

第二節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員工必須樹立集體主義精神,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提出。

第三條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檢舉的權利。

第四條員工可按本公司相關制度規定,享受勞動、休息、工資等各項待遇的權利。

第三節勞動合同

第一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公司員工均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託代表人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閲讀並瞭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三條入職:員工入職前必須對員工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情況等進行登記,並出具"身份證原件"、"外來人員務工"等證明,並保留員工身份證複印件以備入檔;員工有病史或不適於高空作業、重體力活作業、特殊工種作業的,員工必須説明,員工不得謊報或隱瞞個人情況。

第四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並執行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公司有權即時辭退。

第五條勞動合同期滿,如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節紀律

第一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三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第三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做到當日工作當日畢。

第四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生產,保持施工環境整潔有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五條員工應忠誠企業,嚴禁無中生有、謠言惑眾、搬弄是非。

第六條同事間團結友善、互尊互重,發生矛盾找工地負責人協助解決;嚴禁相互謾罵、打架鬥毆。

第七條嚴禁賭博、酗酒鬧事。

第五節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條考勤由各班組長統一負責,員工必需當日和班組長核對好工日,每月做一次總核對,並簽字認可。

第三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審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後方可離崗。

第四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或中途離崗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節工資福利

第一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條員工工資由公司管理人員按員工職務、職稱、勞動技能、工作態度、貢獻大小綜合評定。

第三條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

第七節安全質量

第一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組,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時刻牢記“安全至上”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聽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講話和安全技術交底,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三條特種工種作業必須經職業部門考核,取得相應合格證書,並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同意後方可上崗。

第四條嚴禁帶病作業、酒後作業、超負荷作業。

第五條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以國家規範和標準為施工準繩,堅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並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質量要求、技術指導和工作安排。不得頂撞、謾罵甲方管理人員,如有爭議,可找公司領導協調解決。

第六條嚴格把好質檢關,前道工序未達到施工標準的,堅決不充許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並即時制訂整改措施。

第八節衞生守則

第一條不亂倒飯菜、不亂扔雜物、不隨處大小便。

第二條保持宿舍清潔有序,被子牀單疊放整齊。

第九節獎懲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條對以下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

1、維護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經濟或財產損失的,經公司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2、提出並實施重大管理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生產效率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對公司管理人員不稱職行業進行舉報,經公司核實屬實,予以一次性獎勵;

5、見義勇為,對國家、社會做出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個人稱號”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於50元,最高無限額。

第三條對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開除。對於員工的經濟處罰及相關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證據確鑿的基礎上,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條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時之內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種工作業不配戴防護用品的;

(3)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脱崗或有嘻鬧、閒談的;

(4)在工地上吸煙的;

(5)在生活區亂倒飯菜、亂扔雜物、隨處大小便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現一次,罰50元:

(1)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3)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4)非信號工作業人員,擅自動用信號標識指揮作業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0-20__元的罰款:

(1)有賭博或打架鬥毆行為的;

(2)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3)頂撞、謾罵管理人員的;

(4)在禁煙禁火區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6)發生質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費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條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後仍不改的;

2、有行兇鬥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形象,給社會、給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資金和財產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常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0、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1、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2、泄露或出賣商務機密,使本公司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第十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必須認真閲讀以上條款,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各項規定,凡因違反以上條例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因此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公司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二、辦公室制度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自覺簽到,不遲到、早退,外出辦事必須簽到註明。

第二條進入辦公室必須着裝整潔、得體。

第三條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乾淨、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第三條不準私自動用辦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應向辦公室登記並做好領取記錄。

第四條上班時間不得上網玩遊戲、聊天,以及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第五條禁止使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或用公司電話聊天,包括打入的電話。接撥電話言語儘量簡潔,做到長話短説。

第六條辦公室人員在工作接觸中或在接聽電話中要使用文明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再見.

第七條節約資源。

第八條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別人隱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條下班時隨手整理自己的辦公桌。關閉取暖設備、關窗、斷電、鎖門。

第十條妥善保管各種資料。

三、會場紀律

第一條按時參加會議,主動簽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條認真聽講,不講話,不看報,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條勿隨意打斷、頂撞他人發言,有問題可以待他人發言完畢方可提問。

第四條發言有針對性,不偏激,對事不對人,切勿以私人情緒對待。

第五條會場上將手機調為關閉或振動,保持安靜。

第六條保持會場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

第七條參會人員必須做好會議記錄。

第八條保持會場秩序,不來回走動,不隨便離開會場。

第九條會場嚴禁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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