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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板管理制度(精選9篇)

盲板管理制度(精選9篇)

盲板管理制度 篇1

1術語和定義

盲板管理制度(精選9篇)

盲板抽堵作業:是指在設備搶修或檢修過程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温度、壓力情況時的盲板抽堵,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

2盲板要求

盲板及墊片應符合以下要求:

2.1盲板應按管道內介質的性質、壓力、温度選用適合的材料。高壓盲板應按設計規範設計、製造並經超聲波探傷合格。

2.2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製作,厚度應經強度計算。

2.3一般盲板應有一個或兩個手柄,便於辨識、抽堵,8字盲板可不設手柄。

2.4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温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3安全職責要求

3.1生產車間負責人

負責人應瞭解管道、設備內介質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實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監護人,向作業負責人或作業人員交代作業安全注意事項。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生產車間負責人應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業。作業完成後,車間負責人應組織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3.2監護人

負責盲板抽堵作業現場的監護與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並及時聯繫有關人員採取措施。應堅守崗位,不得脱崗;在盲板抽堵作業期間,不得兼做其它工作。當發現盲板抽堵作業人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作業完成後,要會同作業人員檢查、清理現場,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

3.3作業負責人

瞭解作業內容及現場情況,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安排人員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3.4作業人

作業前應瞭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採取的安全措施。要逐項確認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若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時不得進行盲板抽堵作業。作業完成後,會同車間負責人檢查盲板抽堵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4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

4.1盲板抽堵作業實施作業證許可管理,作業前應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許可證》(以下簡稱《作業證》)。

4.2盲板抽堵作業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和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4.3生產車間應預先繪製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統一編號,並設專人負責。盲板抽堵作業人應在作業負責人的指導下按圖作業。

4.4作業人員應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有害因素辨識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4.5盲板抽堵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4.6在作業複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應制定應急預案。

4.7在有毒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系統壓力應降到儘可能低的程度,作業人員應穿戴適合的防護用具。

4.8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距作業地點30 m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4.9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採取防止酸鹼灼傷的措施。

4.10在介質温度較高、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燙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採取防燙措施。

4.11高處盲板抽堵作業應按aq 3025-20xx 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範的規定進行。

4.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

4.13抽堵盲板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生產車間設專人統一指揮作業,逐一確認並做好記錄。

4.14每個盲板應設標牌進行標識,標牌編號應與盲板位置圖上的盲板編號一致。

4.15作業結束,由盲板抽堵作業負責人、車間系統組長、生產部共同確認。

盲板管理制度 篇2

本制度規定了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職責要求

和《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於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管道的盲板抽堵作業。

第一條: 盲板抽堵作業

在設備搶修或檢修過程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温度、壓力情

況時的盲板抽堵,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

第二條:盲板要求

盲板及墊片應符合以下要求:

1 盲板應按管道內介質的性質、壓力、温度選用適合的材料。高壓盲板應按設計規範設計、

製造並經超聲波探傷合格。

2 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製作,厚度應經強度計算。

3 一般盲板應有一個或兩個手柄,便於辨識、抽堵,8 字盲板可不設手柄。

4 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温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第三條: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

1 盲板抽堵作業實施作業證管理,作業前應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許可證》(以下簡稱《作

業證》)。

2 盲板抽堵作業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和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3 生產車間(分廠)應預先繪製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統一編號,並設專人負責。盲板

抽堵作業單位應按圖作業。

4 作業人員應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有害因素辨識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5 盲板抽堵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6 在作業複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應制定應急預案。

7 在有毒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系統壓力應降到儘可能低的程度,作

業人員應穿戴適合的防護用具。

8 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距作業地

點 30m內不得有用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9 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採取防止酸鹼灼傷的

措施並按《涉及腐蝕性介質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定進行。

10 在介質温度較高、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燙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採取防燙措施。

11 高處盲板抽堵作業應同時按《登高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定進行。

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

13 抽堵盲板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生產車間(分廠)設專人統一指揮作業,

逐一確認並做好記錄。

14 每個盲板應設標牌進行標識,標牌編號應與盲板位置圖上的盲板編號一致。

15 作業結束,由盲板抽堵作業單位、生產車間(分廠)專人共同確認。

第四條: 職責要求

1 生產車間(分廠)負責人

1.1 應瞭解管道、設備內介質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實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監護人,向

作業單位負責人或作業人員交代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2 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業。

1.3 作業完成後,應組織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2 監護人

2.1 負責盲板抽堵作業現場的監護與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並

及時聯繫有關人員採取措施。

2.2 應堅守崗位,不得脱崗;在盲板抽堵作業期間,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2.3 當發現盲板抽堵作業人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

2.4 作業完成後,要會同作業人員檢查、清理現場,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

3 作業單位負責人

3.1 瞭解作業內容及現場情況,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

項。

3.2 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安排人員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4 作業人

4.1 作業前應瞭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採取的安全

措施。

4.2 要逐項確認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4.3 若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時不得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4.4 作業完成後,會同生產單位負責人檢查盲板抽堵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5 審批人

5.1 審查《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

5.2 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六條:《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許可證》的管理

1 《作業證》由生產車間(分廠)辦理,格式見附錄。

2 盲板抽堵作業宜實行一塊盲板一張作業證的管理方式。

3 嚴禁隨意塗改、轉借《作業證》, 變更盲板位置或增減盲板數量時,應重新辦理《作業

證》。

4 《作業證》由生產車間(分廠)負責填寫、盲板抽堵作業負責人確認、公司安環科負責人

審批。

5 經審批的《作業證》一式兩份,盲板抽堵作業部門或單位、生產車間(分廠)各一份,

生產車間(分廠)負責存檔,《作業證》保存期限至少為 2年。

盲板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規範所屬各單位盲板抽堵作業,防止作業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

2適應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新建項目參照執行。

3編制依據

aq3027-20xx《化學品生產單位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規範》

4釋義

4.1盲板抽堵作業

在設備搶修或檢修過程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温度、壓力情況時的盲板抽堵,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

4.2複雜及重大風險盲板抽堵作業

4.2.1作業涉及到公司內部相關單位和外單位正常生產的;

4.2.2生產裝置開停工邊界系統進行全面盲板抽堵的;

4.2.3設備、管道含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温、腐蝕性介質且無法用閥門進行有效切斷的;

4.2.4機械帶壓封堵作業。

4.3《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以下簡稱“作業票”。

5職責

5.1公司生產技術部

負責對複雜及重大風險場所進行盲板作業方案的審核和技術指導;負責公司涉及與外系統(單位)關聯的盲板抽堵狀態的監督管理。

5.2公司健康安全環保部

負責制定本細則,監督檢查所屬各單位執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按照本細則的要求嚴格執行,並建立本單位盲板動態管理台賬。

5.4作業相關人員職責

5.4.1作業人員職責

a)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

b)作業票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確認無誤,獲監護人同意後方可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c)對違反本細則的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

d)作業完成後應會同申請單位檢查盲板抽堵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

5.4.2監護人員職責

a)對作業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

b)對盲板抽堵作業現場負責監護,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當發現違章行為或意外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報警;

c)作業完成後,檢查作業現場,確認無安全隱患。

盲板抽堵作業監護人由申請單位單位指派,施工單位可根據作業需要增派監護人。

5.4.3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瞭解管道、設備內介質特性及走向,負責制定盲板抽堵作業方案、落實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隨時糾正違章行為;

b)作業完成後,負責完工驗收認並填寫盲板動態管理台賬。

5.4.4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或領導職責

負責施工作業風險削減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並監督執行。並在作業票上籤署意見(複雜及重大風險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必須由施工單位領導簽署)。

5.4.5申請單位部門負責人或領導職責

必須到現場瞭解盲板抽堵作業部位及周圍環境,審查作業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並得到落實後,方可簽字批准盲板抽堵作業。(複雜及重大風險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必須由申請單位領導審批)

6要求

6.1管理原則

6.1.1為保證作業安全,防止工藝系統介質(物料及能量)串入作業點,必須採用加裝盲板或其他方式進行有效隔離,嚴禁用關閉閥門的隔離方式代替盲板。盲板抽堵作業必須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作業涉及動火、高處等其他危險作業時,還需辦理相關作業許可證。

6.1.2作業票有效期不超過8小時,超過規定時間需要繼續作業的,應重新辦理作業票。

6.1.3複雜及重大風險盲板抽堵作業需編制作業方案,經申請單位和施工單位領導簽字批准後報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核備案。

6.2管理內容

6.2.1盲板及墊片應符合以下要求:

a)盲板應按管道內介質的性質、壓力、温度選用適合的材料。高壓盲板應按設計規範設計、製造並經超聲波探傷合格。

b)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製作,厚度應經強度計算。

c)一般盲板應有一個或兩個手柄,便於辨識、抽堵,8字盲板可不設手柄。

d)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温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6.2.2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

a)盲板抽堵作業的作業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和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b)作業前應預先繪製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統一編號,並設專人負責。盲板抽堵施工單位應按圖作業。

c)作業人員應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有害因素辨識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d)在複雜、重大風險的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申請單位應制定應急措施。

e)在有毒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系統壓力應降到儘可能低的程度,作業人員應穿戴適合的防護用具。

f)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距作業地點30 m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g)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採取防止酸鹼灼傷的措施。

h)在介質温度較高、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燙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採取防燙措施。

i)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

j)盲板抽堵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申請單位設專人統一指揮,逐一確認並做好記錄。

k)每個盲板應設標牌進行標識,標牌編號應與盲板位置圖上的盲板編號一致。

l)作業結束,由盲板抽堵施工單位、申請單位共同確認。

m)盲板抽堵作業宜實行一塊盲板一張作業票的管理方式,變更盲板位置或增減盲板數量時應重新辦票。

7工作程序

《危險作業許可管理細則》。

8附則

本細則由公司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9附件

《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保存期為1年)

《盲板動態管理台賬》(永久保存)

盲板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規範對帶料盲板抽堵作業,確定抽堵盲板作業規程,避免出現安全事故。

2.引用文件

《廠區抽堵盲板作業安全規程》hg23013-1999

3.管理職責

3.1各車間負責抽堵盲板作業的管理;

3.2安保科負責抽堵盲板作業的執行監督。

4、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

4.1盲板抽堵作業必須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沒有安全作業證不準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4.2嚴禁塗改、轉借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部位時,須重新辦理安全作業證。

4.3對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4在有毒氣體的管道、設備上抽堵盲板時,非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50毫米汞柱;氣體温度應小於60℃.

4.5車間繪製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編號,作業人員按圖作業,盲板位置圖由車間存檔備查。

4.6作業人員應經過個體防護訓練,並做好個體防護。

4.7作業需專人監護,作業結束前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4.8作業複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除監護人外,還需由消防隊、醫務人員等到場。如涉及整個生產系統,主管領導必須在場。

4.9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時,作業地點30米以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並使用防爆工具,嚴禁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4.10高處抽堵盲板作業應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

4.11作業人員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要求,落實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4.12嚴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抽堵盲板作業。

4.13抽堵多個盲板時,要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部門負責人統一指揮作業。

4.14每個抽堵盲板處設標誌牌表明盲板位置。

5、盲板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5.1盲板選材要適宜、平整、光滑,經檢查無裂紋和孔洞。高壓盲板應經探傷合格。

5.2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直徑製作,厚度要經強度計算。

5.3盲板應有一個或二個手柄,便於辨識、抽堵。

5.4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温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6、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管理程序

6.1生產車間班長填寫《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盲板位置圖、安全措施,車間主任負責審批。

6.2審批好的安全作業證交當班作業人員一份。

6.3作業結束後,檢查流程是否正確,作業證由本部門保存。

7、安保科隨時檢查盲板抽堵作業的執行情況。

8、相關記錄

《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

盲板管理制度 篇5

1 定義

帶料盲板抽堵作業

在設備檢修及搶修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温度、壓力情況下的盲板抽堵作業。

2 盲板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2.1盲板選材要適宜、平整、光滑,經檢查無裂紋和孔洞。高壓盲板應經探傷合格。

2.2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製作,厚度要經強度計算。

2.3盲板應有一個或二個手柄,便於辯識、抽堵。

2.4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温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3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

3.1盲板抽堵作業必需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沒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不準進行盲板抽堵作業。《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格式見附錄。

3.2嚴禁塗改、轉借《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部位時,須重新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

3.3對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4在有毒氣體的管道、設備上抽堵盲板時,非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50毫米汞柱;氣體温度應小於60℃。

3.5生產單位負責繪製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編號,施工單位按圖作業,盲板位置圖由生產單位存檔備查。

3.6作業人員應經過個體防護訓練,並做好個體防護。

3.7作業需專人監護,作業結束前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3.8作業複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除監護人外,還需消防隊、醫務人員等到場。如涉及整個生產系統,生產調度人員和廠化工車間門負責人必須在場。

3.9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時,作業地點30米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並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3.10高處抽堵盲板作業應按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

3.11施工單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要求,落實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3.12嚴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抽堵盲板作業。

3.13抽堵多個盲板時,要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施工總負責人統一指揮作業。

3.14每個抽堵盲板處設標牌表明盲板位置。

4 《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4.1《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由辦公室管理。

4.2《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由生產單位辦理。

4.3生產單位負責填寫《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表格、盲板位置圖、安全措施,交施工單位確認、公司安全員審核,由經理審批。

4.4審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交施工單位、化工車間、辦公室各一份,辦公室負責存檔。

4.5作業結束後,經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科、辦公室檢查無誤,施工單位將盲板位置圖交辦公室。

盲板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為規範盲板抽堵作業的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運行期間裝置停工檢修、維修、搶修和建設項目施工以及工藝盲板抽堵作業的管理。

3、職能分工

3.1技術部門負責工藝類、安全類盲板抽堵相關作業方案及盲板位置圖的編制,一般工藝類、生產類盲板《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審批。

3.2安全環保部門負責監督盲板是否按照要求安裝。現場監督檢查安全類盲板是否按照盲板位置圖進行抽堵盲板,是否設置標識。

3.3設備部門負責盲板規格與材質的管理。負責組織實施特殊盲板和大規格盲板抽堵作業施工(一般公稱直徑≥100mm盲板由設備部門負責)。

3.4生產部門是盲板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盲板的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生產類盲板抽堵作業安全措施及盲板位置圖的編制;一般小規格盲板抽堵作業的施工(一般公稱直徑﹤100mm盲板由生產部門負責),負責《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的辦理,盲板登記台帳的管理。

3.5分管技術的公司領導負責對特殊類盲板相關作業方案和工藝類特殊盲板《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審批。

3.6分管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對生產類、安全類特殊盲板《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審批。

4、盲板作業的分類

盲板作業按專業分生產類、工藝類、安全類三類。

4.1生產類盲板作業:公用工程系統、儲運系統、界區物料管線及設備隔離盲板抽堵作業。

4.2工藝類盲板作業:裝置內工藝管線、設備隔離盲板抽堵作業。

4.3安全類盲板作業:動火性盲板抽堵作業。

5、根據作業的風險程度,抽堵盲板作業分兩級管理:特殊抽堵盲板作業和一般抽堵盲板作業。

5.1特殊盲板抽堵作業:

5.1.1 作業複雜、危險性大,涉及整個生產系統。

5.1.2 管道中非刺激性氣體的壓力大於0.26mpa;刺激性氣體的壓力大於0.06mpa;氣體温度大於60℃時。

5.1.3 含酸、含鹼等刺激性氣體、油等,介質壓力≥0.1mpa的管道、設備。

5.2一般盲板抽堵作業:除第4.1特殊外的所有盲板抽堵作業。

6、盲板材質規格要求

6.1盲板選材要適宜、平整、光滑,經檢查無裂紋和孔洞,高壓盲板應經探傷合格。

6.2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製作,厚度要經強度計算,壓力等級不低於盲板任一側管道管件的壓力等級。

6.3盲板應有手柄,便於辨別及抽堵作業。

6.4應按管道內介質、壓力、温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7、盲板抽堵作業安全管理

7.1設備部門要安排人員進行盲板抽堵作業及盲板保管,生產部門要有專門的盲板負責人。

7.2盲板抽堵作業必需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沒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不準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7.2.1 特殊抽堵盲板作業由安全環保部門負責組織進行風險因素識別,並制定、落實、審核安全防範措施,《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按專業分類由分管生產或技術的公司領導審批。

7.2.2 一般抽堵盲板作業由生產部門或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進行風險因素識別,並制訂、落實、審核安全防範措施,《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按生產、技術、安全專業分類審批。

7.3嚴禁塗改、轉借《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部位時,須重新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

7.4對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應拒絕作業。

7.5在有毒氣體的管道、設備上抽堵盲板時,非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50毫米汞柱;氣體温度應小於60℃。

7.6技術部門負責繪製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編號,作業單位按圖作業,盲板位置圖由生產部門存檔備查。

7.7作業人員應經過個體防護訓練,並做好個體防護。負責盲板抽堵的人員要相對穩定,一般情況下,誰加堵盲板就由誰抽。盲板抽堵人員發生變更,必須經裝置盲板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更換盲板抽堵人員,更換的人員也必須應經過個人防護訓練,並做好個人防護。

7.8作業需生產部門或作業單位派專人監護,作業結束前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7.9作業複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除監護人外,還需消防人員到場。如涉及整個生產系統,分管生產的公司領導必須在場。

7.10 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時,作業地點30米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並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7.11 高處抽堵盲板作業應按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

7.12 作業單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的要求,落實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7.13 嚴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盲板抽堵作業。

7.14 抽堵多個盲板時,要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施工總負責人統一指揮作業。

7.15 每個抽堵盲板處應設標識標明盲板位置。

7.16 生產部門、設備部門應將盲板檢查納入日常崗位巡檢範圍之內,按盲板位置圖和現場標識,對盲板定期進行檢查,並每半年應對盲板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次大檢修時對裝置的盲板要組織一次全面的現場拆檢。

8、《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的管理

8.1生產部門負責《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的辦理,交作業單位或項目負責人確認後進行審批。

8.2審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交作業單位作業施工。

8.3作業結束後,經作業單位、生產部門、技術部門、安全環保部門檢查確認無誤後,作業單位將《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交生產部門存檔。

9、盲板台帳的管理

9.1生產部門要建立盲板台帳,由專人對生產和設備檢修及搶修中抽堵的盲板進行登記,並存檔備查。

9.2盲板登記台帳內容應包括盲板位置、編號、尺寸、盲板材質、抽堵盲板時間和抽堵作業票號等內容。

9.3生產部門要對變動的盲板及時進行登記歸檔。每兩月對盲板登記台帳整理核對一次。

9.4盲板登記台帳原始記錄不允許塗改。

10、檢查與考核

10.1 由分管生產的公司領導、生產部門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10.2 考核納入公司《生產考核管理制度》。

11、引用文件

11.1 《化學品生產單位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規範》aq 3027—20xx

11.2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1.3 《生產考核管理制度》

12、記錄與表單

12.1 盲板登記台帳

12.2 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

盲板管理制度 篇7

1範圍

本制度為了預防抽堵盲板作業中出現安全事故、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業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抽堵盲板作業。

3職責與權限

3.1安全生產管理部

3.1.1 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進行監督檢查;

3.1.2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抽堵盲板作業許可證的審批;

3.1.3.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管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權隨時檢查抽堵盲板作業情況,如發現有違反抽堵盲板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或抽堵盲板作業有危險時,有權收回《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停止作業,並根據違反《抽堵盲板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3.2 抽堵盲板作業負責人

3.2.1抽堵盲板作業負責人對抽堵盲板作業負全面責任;

3.2.2抽堵盲板作業負責人必須在抽堵盲板作業前詳細瞭解作業內容和作業部位及周邊情況,參與抽堵盲板作業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

3.2.3抽堵盲板作業負責人必須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3.2.4抽堵盲板作業負責人負責與抽堵盲板作業有關事項的協調、調度,不得擅自離開作業現場。

3.2.5作業完成後,抽堵盲板作業負責人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安全隱患,待完工驗收後,方可離開現場。

3.3抽堵盲板作業人員

3.3.1抽堵盲板作業人員應按照抽堵盲板負責人交代的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抽堵盲板作業;

3.3.2抽堵盲板作業人員應逐項確認落實抽堵盲板負責人交代的相關安全措施後進行作業;

3.3.3抽堵盲板作業人員對不能滿足安全作業條件的,有權拒絕作業,當達不到規定的抽堵盲板作業條件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3.3.4抽堵盲板作業人員接到《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後,應核對《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抽堵盲板作業,並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報告。

3.3.5抽堵盲板作業人員作業必須隨身攜帶《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嚴禁無證抽堵盲板作業及審批手續不完備的抽堵盲板作業。

3.3.6抽堵盲板作業人員必須做好作業前的標識,嚴禁無明顯標誌抽堵盲板作業

3.4抽堵盲板作業監護人

3.4.1抽堵盲板作業監護人應由抽堵盲板作業單位指定一名責任心強、有經驗、掌握消防知識、瞭解作業區域情況、具備正確處理問題的能力、有處理應對突發事故能力的人員擔任;

3.4.2抽堵盲板作業監護人負責抽堵盲板作業現場的監護與檢查;

3.4.3抽堵盲板作業監護人在接到《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後,應在抽堵盲板作業在單位車間安全員的指導下,逐項檢查落實抽堵盲板作業安全措施,檢查抽堵盲板作業現場的情況並逐項檢查抽堵盲板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3.4.4抽堵盲板作業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抽堵盲板作業,及時聯繫有關人員採取措施;

3.4.5抽堵盲板作業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脱崗,抽堵盲板作業過程中不得離開現場,不準兼做其它工作,確實需要暫時離開時,必須暫停正在進行的抽堵盲板作業;

3.4.6當發現抽堵盲板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

3.4.7在抽堵盲板作業完成後,應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離開現場;

3.4.8當發現抽堵盲板作業部位與《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不相符合,或抽堵盲板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抽堵盲板作業監護人有權制止抽堵盲板作業;

3.4.9當抽堵盲板作業出現異常情況時有權停止抽堵盲板作業;

3.5車間安全員

3.5.1抽堵盲板作業所在單位的車間安全員應負責檢查本制度執行情況,參與制定、落實抽堵盲板作業安全措施,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5.2作業前,作業所在車間安全員負責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並對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相關安全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和救護方法等;

3.6 抽堵盲板作業的審查批准人

3.6.1各級抽堵盲板作業的審查批准人審批抽堵盲板作業時必須親自到現場,瞭解抽堵盲板作業所在部位及周圍情況;

3.6.2各級抽堵盲板作業的審查批准人應審查並檢查、完善、落實安全措施;

3.6.3各級抽堵盲板作業的審查批准人應審查《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的辦理是否符合本制度的規定;

3.6.4各級抽堵盲板作業的審查批准人在確認《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各項內容準確無誤後,方可簽字批准抽堵盲板作業;

3.6.5各級抽堵盲板作業審批人員應到現場核對圖紙,查驗標誌,檢查確認安全措施,方可簽發《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

3.7抽堵盲板作業現場任何人員發現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情況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停止抽堵盲板作業。

4內容

4.1抽堵盲板作業定義及盲板質量要求

4.1.1盲板:為阻止流體流動或外溢,用金屬或非金屬材料,在管道中間或尾部加以可靠的隔絕。這樣的金屬或非金屬材料的隔板

4.1.2抽堵盲板作業:在設備檢修及搶修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温度、壓力情況下的盲板抽堵作業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

4.1.3盲板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盲板選材要適宜、平整、光滑,經檢查無裂紋和孔洞,高壓盲板應經探傷合格。

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製作,厚度要經強度計算。

盲板應有一個或二個手柄,便於辯識、抽堵。

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温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4.2抽堵盲板作業分類

4.2.1、一級抽堵盲板作業

在設備檢修及搶修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温度、壓力情況下的盲板抽堵作業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介質不直接對人造成傷害。

4.2.2、二級抽堵盲板作業,介質本生會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如:

對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料及蒸汽等管道在生產和檢修中,需加盲板操作;

檢修設備管道與運行設備管道聯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操作;

對載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料的設備或管道的外部檢修必須堵住進出閥門,杜絕外逸;

4.3抽堵盲板作業審批

4.3.1一級抽堵盲板作業由所在車間進行辦理、審批;

4.3.2二級抽堵盲板作業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進行辦理審批;

4.4《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使用管理制度

4.4.1抽堵盲板作業,必須辦理《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

4.4.2 由實施抽堵盲板作業的車間提出申請,由車間或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辦理審批《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

4.4.3車間落實實施抽堵盲板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可靠有效;

4.4.4車間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後簽字認可;

4.4.5車間安全員在對上述內容全面複查無誤後,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審批後,方可進行作業。

4.4.6“《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應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

4.4.7“《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中各欄目,應由相應責任人填寫,其他人不得代簽,作業人員姓名應與“《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上的相符。

4.4.8“《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作業項目一個週期。當作業中斷,再次作業前,應重新對環境條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確認;

4.4.9當作業內容和環境條件變更時,需要重新辦理“《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

4.4.10申請進行凍土作業的單位,應根據抽堵盲板作業安全規定落實作業中的各項安全措施,安排好監護人後,方可申請進行作業;

4.4.11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由申請作業單位指定專人或作業項目負責人辦理;

4.4.12必須在《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批准有效時間和區域內進行工作,凡延期或補充作業內容都要必須重新辦理“《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

4.4.13“《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由作業人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4.4.14遇有《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的審查批准人不在時,應由其上一級領導審查批准。

4.4.15《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是實施抽堵盲板作業的憑證和依據,必須認真填寫,無需填寫的欄目,一律用“--”劃填,如有錯填,該證按作廢處理,並在明顯位置填寫“作廢”二字。

4.4.16《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不得轉讓、不得隨意塗改、不得代簽、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改變適用範圍,一份《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只准在一個作業點使用;

4.4.17《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一式兩聯,安全生產管理部、現場作業人員各一份(施工結束後交作業部門保管)。

4.5抽堵盲板安全要求

4.5.1設置盲板時,事先必須填報《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4.5.2在易燃易爆管道、設備抽堵盲板前,在系統泄壓後,應對要求作業的設備、管道進行置換處理,防止易燃易爆泄漏。

4.5.3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

4.5.4距作業地點30 m內不得有動火作業;

4.5.5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

4.5.6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4.5.7在有毒系統系統的管道、設備抽堵盲板,應在系統泄壓後保持正壓,以防空氣吸入造成事故。

4.5.8為統一公司盲板的標記,盲板尾部標記一律漆紅色,盲板厚度視管徑大小、受壓高低(均按設計規定),盲板的材質、反腐蝕介質而定,盲板上的編號要與標記上的符號相符。

4.5.9盲板超過半年未拆除的,必須進行盲板標記的檢查。若盲板標記損壞或遺失時,必須由加盲板者重掛盲板標記。

4.5.10盲板的拆卸原則是誰加盲板由誰拆、若加盲板者因故不能按時拆除盲板時,必須詳細記錄盲板的位置,向接班者現場交代清楚,並掛上標牌。

4.5.11拆盲板前,必須核對《抽堵盲板安全作業許可證》,再行拆除盲板。

4.5.12作業人員應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有害因素辨識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4.5.13盲板抽堵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4.5.14在作業複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應制定應急預案。

4.5.15在有毒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系統壓力應降到儘可能低的程度,作業人員應穿戴適合的防護用具。

4.5.16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採取防止酸鹼灼傷的措施。

4.5.17在介質温度較高、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燙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採取防燙措施。

4.5.18高處盲板抽堵作業應按《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

4.5.19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

4.5.20抽堵盲板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車間設專人統一指揮作業,逐一確認並做好記錄。

4.5.21作業結束,由盲板抽堵作業單位、車間專人共同確認。

盲板管理制度 篇8

1、抽加盲板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檢修作業證。

2、抽加盲板作業,必須指定專門負責人和監護人。作業前負責人要帶領工作人員和監護人察看現場,交待清楚作業要求和安全措施。

3、抽加盲板作業前,管線、設備系統應先卸壓、排料、降温。 卸壓時,系統內應保持略大於大氣壓力的餘壓,防止空氣竄入系統內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作業時應頭部偏離法蘭,防止餘壓呲傷。

4、抽加盲板作業前,要畫出盲板抽加系統的示意圖;抽加部位及盲板要編號、登記,要明確每塊盲板的負責人,盲板部位要掛上編號與盲板相一致的醒目標牌,防止漏加漏抽。

5、盲板的尺寸、材質必須保證能夠承受運行系統設備、管線的工作壓力;系統內物料為腐蝕性介質時,盲板的材質必須保證能夠承受介質的腐蝕。嚴禁使用石棉板、橡膠板、鐵皮等材料代替盲板。

6、盲板應加在靠近設備、容器、貯罐一側便於拆卸的法蘭處;盲板兩側均應有密封墊片,盲板加入後要用螺栓緊固,法蘭密封處不得泄漏。

7、介質為易燃易爆物料時,抽加盲板作業點半徑25米範圍內不準動火,所用工具應為不產生火花的工具;介質為有毒有害物料時, 作業人員要戴好防毒面具,必要時要派氣防人員監護。

8、帶有害氣體抽堵盲板時,應按《帶有害氣體抽堵盲板安全規程》操作。

盲板管理制度 篇9

1 目的

為明確抽堵盲板範圍、程序、安全要求,加強抽堵盲板作業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類盲板的抽堵。

3 職責

1) 安全部負責抽堵盲板作業的歸口管理。

2) 各車間、部門負責本部門內的抽堵盲板作業的管理。

4 定義

盲板抽堵作業:在設備搶修或檢修過程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温度、壓力情況時的盲板抽堵,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

5 盲板要求

盲板及墊片應符合以下要求:

5.1 盲板應按管道內介質的性質、壓力、温度選用適合的材料。高壓盲板應按設計規範設計、製造並經超聲波探傷合格。

5.2 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製作,厚度應經強度計算。

5.3 一般盲板應有一個或兩個手柄,便於辨識、抽堵,8字盲板可不設手柄。

5.4 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温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6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

6.1 盲板抽堵作業實施作業證管理,作業前應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以下簡稱《作業證》)。

6.2 盲板抽堵作業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和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6.3 生產車間應預先繪製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統一編號,並設專人負責。盲板抽堵作業單位應按圖作業。

6.4 作業人員應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有害因素辨識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6.5 盲板抽堵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6.6 在作業複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應制定應急預案。

6.7 在有毒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系統壓力應降到儘可能低的程度,作業人員應穿戴適合的防護用具。

6.8 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距作業地點30 m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6.9 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採取防止酸鹼灼傷的措施。

6.10 在介質温度較高、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燙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採取防燙措施。

6.11 高處盲板抽堵作業應按aq 3025-20xx 《化學品生產單位高處作業安全規範》的規定進行。

6.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

6.13 抽堵盲板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生產車間設專人統一指揮作業,逐一確認並做好記錄。

6.14 每個盲板應設標牌進行標識,標牌編號應與盲板位置圖上的盲板編號一致。

6.15 作業結束,由盲板抽堵作業單位、生產車間(分廠)專人共同確認。

7 職責要求

7.1 生產車間負責人

7.1.1 應瞭解管道、設備內介質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實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監護人,向作業單位負責人或作業人員交代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7.1.2 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業。

7.1.3 作業完成後,應組織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7.2 監護人

7.2.1 負責盲板抽堵作業現場的監護與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並及時聯繫有關人員採取措施。

7.2.2 應堅守崗位,不得脱崗;在盲板抽堵作業期間,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7.2.3 當發現盲板抽堵作業人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

7.2.4 作業完成後,要會同作業人員檢查、清理現場,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

7.3 作業單位負責人

7.3.1 瞭解作業內容及現場情況,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

7.3.2 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安排人員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7.4 作業人

7.4.1 作業前應瞭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7.4.2 要逐項確認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7.4.3 若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時不得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7.4.4 作業完成後,會同生產單位負責人檢查盲板抽堵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7.5 審批人

7.5.1 審查《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

7.5.2 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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