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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十篇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十篇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十篇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1九、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2

一、什麼是公司規章制度

公司規章制度是公司用於規範公司全體成員及公司所有經濟活動的標準和規定,它是公司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具體化。公司規章制度對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門都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大致可分為公司基本制度、公司工作制度和公司責任制度。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應體現公司經濟活動的特點和要求。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要以《勞動法》為具體依據,不能出現違背相關法律條款。”

二、如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

1、明確目標

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為了提高效率和防範風險,跟這兩個目標無關的事宜都無需制定制度或規定流程,如前述一個小公司為桶裝水制定一個制度除了裝點門面和浪費精力無他好處。

2、梳理公司各條線業務流程

公司各部門的業務都有其最簡便、規範和完整的業務流程(注意簡便和完整的矛盾統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業務流程,最重要的莫過於人、財、物的管理,業務流程也圍繞幾個方面展開,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資金的流轉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業務流程的過程就是發現風險節點的過程,要找到可能發生風險的關節點;例如,人員招聘最易出現的風險是勞動合同是否簽訂,工傷保險是否生效,這可能導致公司面臨雙倍工資差額補償的損失和員工剛上班尚未辦理工傷保險卻發生工傷的損失;資金流轉上在公司資金的領取環節最易出現風險;商品物料的轉移上,在交接環節可能出現交貨卻未取得合規的貨物交收的書面憑證,如此等等,需要公司從自身業務實際出發去深入挖掘和發現風險點。

3、完善業務流程

在梳理流程的基礎上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完善業務流程,例如招聘環節要經過幾個部門的審批,並經逐項確認合同是否訂立,保險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風險的事項;在公司資金管理上,應當做到收支分離,財務管理與現金管理的分離,賬與實的管理分離;在商品物料流轉上要求業務人員按規範取得收貨憑證。

4、根據確定完善的業務流程制定制度

如果説流程是枝幹,制度則是充實枝幹的枝葉。在流程完善的基礎上,需要對流程的執行做出具體的規定,例如,新員工招聘流程是面試-簽約-入職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應的員工招聘制度明確面試的具體要求、職能部門或負責人員,簽訂合同的時間選擇、書面合同的審批、簽約後合同的管理、簽約後在什麼條件下員工可以入職,例如對於危險性較高的行業應當規定在工傷保險生效後入職,避免無保險覆蓋的風險。

5、更新

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持久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業務操作實際流程發生變化、法律環境發生變化等等基礎的變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應的調整。

三、公司規章制度怎樣才有法律效力

1.規章制度的內容合法、用語規範。許多企業制定規章制度時由於不瞭解或漠視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某些內容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的單位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一些職位只能有男性擔任,這種規定明顯不合法,侵犯了女性的平等就業權,又如有些企業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女職工不準懷孕的制度,這明顯不合法,又如,本應該由董事會制定的由總經理擬訂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直接制定未經過董事會的批准等等。應有總經理制定的規章制度,總經理辦公室擬定後總經理口頭同意的,單位未蓋章,總經理未簽字批准的,企業依這些內容管理員工而發生爭議,企業自然得不到法律支持。

2.規章應當經過民主程序確定。許多企業制定規章制度都只是由企業的董事會或總經理甚至是某個部門制定後即實施。法律規定涉及到職工利益的企業規章制度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3.規章制度確定後應當公示,或直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讓勞動者簽署。許多企業有些規章制度根本不為員工所知,也使這些制度無法得到全面貫徹,建議用書面形式或包括電子文件形式,必須要向全體員工公示,否則不對員工產生效力。

4.規章制度應當及時修改、補充。現實生活複雜多變、現行法律不斷推陳出新,制訂當時合法的內容可能現在已不合法或者規章內容已經與實際情況不符。因此企業應當自行或委託有關專家對已有的規章制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及時修改、補充相關內容。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3

一、如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綜合上述,企業規章制度生效的條件有三個:

①經過平等協商程序制定;

②內容合法;

③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勞動者。

二、企業規章制度若欠缺合法要件的法律後果

1、承擔行政責任。《勞動合同法》第80條規定: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2、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80條規定: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企業應該制定與完善規章制度,使員工能夠預測自己行為的後果,同時也能夠使得在發生勞動糾紛時讓自己處於有利地位。

三、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注意事項

(1)規範性。管理制度的最大特點是規範性,呈現在穩定和動態變化相統一的過程中。對項目管理來説,長久不變的規範不一定是適應的規範,經常變化的規範也不一定是好規範,應該根據項目發展的需要而進行相對的穩定和動態的變化。在項目的發展過程中,管理制度應是具有相應的與項目生命週期對應的穩定週期與動態的時期,這種穩定週期與動態時期是受項目的行業性質、產業特徵、團隊人員素質、項目環境、項目經理的個人因素等相關因素綜合影響的。項目管理制度的規範性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客觀事物、自然規律本身的規範性和科學性;

二是特定管理活動所決定的規範性。

(2)層次性。管理是有層次性的,制訂項目管理制度也要有層次性。通常的管理制度可以分為責權利制度、崗位職能制度和作業基礎制度三個層次。各層次的管理制度包含不同的管理要素。前兩個制度包含更多的管理哲學理念與管理藝術的要素,後一個屬於操作和執行層面,強調執行,具有更多的科學和硬技術要素的內容。

(3)適應性。實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多、快、好、省地實現項目目標,是使項目團隊和項目各個利益相關方儘量滿意。不是為了制度而制訂制度。制訂制度要結合項目管理的實際,既要學習國際上先進的理論,又要結合我國的國情,要適應我國先進的文化。項目管理制度應該簡潔明瞭,便於理解和執行,便於檢查和考核。

(4)有效性。制定出的制度要對管理有效。要注意團隊人員的認同感。在制訂制度的時候,是上級定了下級無條件執行,還是在制訂的時候大家一起參與討論的區別很大。制度的制訂是為了項目管理的效率,而非簡單地制約員工。管理制度必須在社會規範、國際標準、人性化尊重之間取得一個平衡。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對本公司簡況、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訂本制度的指導思想:以生產經營為中心,堅持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與必要的行政手段、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質、有紀律的員工隊伍,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企業和員工奮鬥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可根據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作修改、調整。

第五條、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均應認真學習、自覺遵守。

第二節、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員工必須樹立集體主義精神,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提出。

第三條、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檢舉的權利。

第三節、勞動合同

第一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公司員工均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條、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託代表人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閲讀並瞭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三條、員工入職前必須對員工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情況等進行登記,並出具身份證原件、外來人員務工等證明,並保留員工身份證複印件以備入檔;員工有病史或不適於高空作業、重體力活作業、特殊工種作業的,員工必須説明,員工不得謊報或隱瞞個人情況。

第四條、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並執行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公司有權即時辭退。

第五條、勞動合同期滿,如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節、紀律

第一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二條、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第三條、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做到當日工作當日畢。

第四條、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生產,保持施工環境整潔有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五條、員工應忠誠企業,嚴禁無中生有、謠言惑眾、搬弄是非。

第六條、同事間團結友善、互尊互重,發生矛盾找工地負責人協助解決;嚴禁相互謾罵、打架鬥毆。

第五節、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條、考勤由各班組長統一負責,員工必需當日和班組長核對好工日,每月做一次總核對,並簽字認可。

第三條、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審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後方可離崗。

第四條、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或中途離崗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節、工資福利

第一條、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條、員工工資由公司管理人員按員工職務、職稱、勞動技能、工作態度、貢獻大小綜合評定。

第三條、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

第七節、安全質量

第一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組,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

第二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時刻牢記“安全至上”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聽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講話和安全技術交底,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三條、特種工種作業必須經職業部門考核,取得相應合格證書,並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同意後方可上崗。

第四條、嚴禁帶病作業、酒後作業、超負荷作業。

第五條、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以國家規範和標準為施工準繩,堅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並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質量要求、技術指導和工作安排。不得頂撞、謾罵甲方管理人員,如有爭議,可找公司領導協調解決。

第六條、嚴格把好質檢關,前道工序未達到施工標準的,堅決不充許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5

一、員工工作準則

1、準時上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公司決定和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積極獻計獻策,推動公司的發展。

3、樹立團隊觀念,講究集體協作;積極溝通,相互學習;避免猜忌,抵制是非,營造融洽和諧的工作氛圍。

4、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5、不得利用內部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脱崗。(違反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

7、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9、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10、精益求精,不斷提高工作績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12、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13、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

二、員工行為標準

1、工作時間應注意個人儀表儀態,着裝整潔明快、不着奇裝異服、不穿拖鞋。

2、辦公區域,不得喧譁、嘻鬧。

3、早晨上班遇領導或同事應相互問候。

4、同事之間互相尊重,對領導用“職務稱”,對同事用“姓氏稱”或“姓名稱”。

5、接聽電話應用普通話説,切忌大聲、生硬或用方言應答。通話語言簡明、不聊天或説與工作無關的事。

6、愛護、節約辦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後歸回原位。

7、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因公外出時向部門領導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時間等;接待來訪、業務洽談應在接待室或會客區內進行。

8、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辦公區域進食、聊天、高聲喧譁。

9、未經許可不得隨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資料等。

10、樹立與加強保密意識,嚴格尊守各項規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為標準。

2、春夏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秋冬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遲到、早退:

1上班5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4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6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獎金、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請假:

1、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繫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3、部門主管請假,須經董事長批准,報行政部備案。

4、員工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就返崗。

5、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為事假。

6、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在早晨八點三十分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7、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8、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9、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天,當月全勤不予記發,另扣發當天三倍工資。

四、辭職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寫明真實辭職原因,填好後交主管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然後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的批准意見,通知申請人。

4、申請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續辦理清單》和《工作交接清單》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5、行政部憑《手續辦理清單》、《工作交接清單》和考勤記錄予辭職者計算工資呈總經理審批。

6、財務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在發薪日予辭職者結算工資。

7、對無視公司規定,不辦任何手續就擅離職守,或辭職要求未獲批准就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違反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公司扣發

一個月工資,同時必須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各種損失。公司可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護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會公佈其行為。對情節特別惡劣者,公司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五、附則

本條例由頒佈之日起生效。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6

現在大多數物業公司對保安隊伍的建設感到非常頭痛,比如大家常説的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人員流動頻繁、招聘困難、服務意識和安全意識低、不服從管理等問題,嚴重的還有監守自盜的現象。但在物業管理企業,保安在物業管理中的地位是別人無法替代的,除了肩負着物業轄區內秩序維護的重任外還是公司對外形象宣傳的一面旗幟,起到形象展示的作用,而且保安隊伍的管理和服務水平將直接影響到整個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品牌信譽。

那麼如何做好保安隊伍的建設呢,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保安隊伍管理:

一、嚴格控制招聘環節

嚴把保安招聘關,招聘前要先制定出招聘條件,這個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人員的選才很重要,對於保安崗位的重要性從公司領導就要端正認識態度。招聘人員要明白應聘人員做保安的目的,預防很多人跳板式的工作方式,這樣即使招聘來也不會做太久,也做不好。另外儘量去招聘沒有做過保安的人員,最好是剛畢業的學生,這樣便於管理,因為保安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現可以用這樣四個字來形容,那就是古、靈、精、怪,意思就是説第一年的保安比較古板,第二年的保安比較靈活,第三年的保安就成精了,第四年的保安就成怪了。所以保安工作時間長對企業未必有好處,雖然不是絕對的,但的確有它的道理。

二、做好崗前和崗中培訓

管理者必須堅持對青年員工進行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幫助青年員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抵制各種消極因素的影響;堅持對青年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使他們樹立盡職盡責、愛崗敬業精神,增強青年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和自豪感,進而把青年員工謀求個體發展的努力整合成為實現企業發展的驅動能量。教育培訓要以提高業務水平、專業素質和自身修養,培養全面發展的社會人為目標。在保安招聘來後崗前培訓很重要,如果有條件的話一定要獨立培訓。在崗前培訓中一定要講明公司的要求和管理制度,當然也是有技巧的,如果是開始就講管理制度,那麼很大一部分人也會被嚇跑了,感覺管理太嚴。在崗前培訓中開始要着重於軍事訓練,因為從中可以看出一個人的紀律性和接受能力,如果實在不行那麼只能從這一環節淘汰掉,另外要加強管理專業化和物業管理基礎知識的培訓,讓大家瞭解物業管理並對物業行業前景看好,對於崗中培訓同時要加強,在每週都要定期培訓,其中主要包括軍事、體能、消防、業務知識、法律法規等,要安排合理時間進行反覆培訓,並結合現場管理情況定製出培訓計劃,有計劃一定要施行。

三、巧用管理技巧

在保安隊伍中管理技巧很重要,要講究方法,在生活中要真心關心我們的每位員工,有困難要馬上解決,在工作中要嚴格要求每個員工。打個比方,有一個員工違反了紀律,那麼做為保安隊長肯定要對違規人員做出處罰,那麼這時候就要按兩條路線走,給被處罰的員工處罰後就不能不處理了,要在私下再找這名隊員談一下心,問為什麼違反,有什麼想法,對處罰結果如何認識,並給其講處罰的目的,當然我們都知道處罰的目的是為了整個團隊的建設,不是説對那一個人而言。

四、重視他們,要讓他們感覺到受到重視

管理處上下員工都要相互關心,在隊員有生活問題或有工作情緒的情況下要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和溝通,這時候管理員要起到作用,要做好溝通,不能單靠保安主管,特別是女管理員、管理處主任也要定期不定期地與員工溝通,不要給員工高高在上的感覺,要重視他們,對員工講他們的重要性,對他們的工作成績要給予肯定,這樣員工才會更加努力的去工作,有時候加工資不是最好的辦法,特別是保安人員,他們更想得到別人的認可和尊重,尤其是領導的認可。

五、讓其生活感到充實

對於保安工作,做久了都會感覺到無聊,特別是下班後,如果這時候管理不善的話很容易使保安隊伍紀律渙散,這是因為保安隊伍大部分都是一些年輕小夥子,即使有退伍軍人也會因社會環境而變化。加之處於結交朋友談情説愛階段。那麼在這樣的關鍵時刻,除了要經常灌輸安全重要性和崗位重要性外還要提高員工的業餘生活,讓其感覺生活每天都排的滿滿的,比如培訓、訓練、娛樂項目比賽等,這樣的話他們感覺既有部隊的生活又有社會的樂趣,既能統一管理又能增加保安隊伍整體團隊的凝聚力、戰鬥力。

六、要有好的薪酬體制

物業公司除有好的體制和規範完整的規章制度外,要想保安隊伍綜合素質高,服務理念強,就必須做好保安薪酬評估計劃。在當今的社會裏,經濟是大家關心的問題,那麼要招聘好的保安就得在薪水方面讓他感覺到比周邊同行企業要高,他們就會感到自己能進入這樣的企業而自豪,就會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物業公司在薪酬計劃評估方面做到位,薪酬體制完善,保安的流動率就會下降,人員的素質就會提高,服務理念就會加強。這個問題比較現實,但確實管用。

七、人員着重培養,選拔人才

除了以上管理措施,企業還要有完善的人才選拔機制,給員工能看到自己的前途,形成良性循環,説實話沒有一個保安願意一輩子做保安,都感覺只是在吃青春飯,要給員工希望,讓員工感覺到自己的努力是有回報的,這樣才能形成一個積極向上的團隊,才能建設好保安隊伍。

因此,加強保安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學習,不斷完善管理模式。不管是什麼樣的物業管理公司,要加強保安團隊的建設,如能做到上述幾點,那麼,物業公司的保安形象、公司品牌就得到了展示,企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也就隨之而來。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7

司屬各單位、各項目部: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設部JGJ59-99等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依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及“企業負責”的原則,公司現將“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辦法”、“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等管理制度予以發佈,並從發佈之日起施行。各單位、各項目部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本項目部的相關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確保企業的生產,確實做到“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檢查依據

檢查時依據JGJ59-99標準全面進行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為組長,安全保衞部、企業部、羣工部、工程管理一部、二部、工會相關成員為組員的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組。

三、檢查時間、內容

1、公司每季度末對個二級單位、項目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檢查組全體成員參加,主要是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及建設部JGJ59-99標準執行情況。

2、各個二級單位每月、項目部每週由生產副經理、項目經理組織安全、設備、材料、行政等相關人員參加,對本單位項目部範圍內各種機械設備的運行,施工用電的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腳手架的搭設、現場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環保衞生、職業健康等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認真落實整改並形成資料歸檔。

3、班組每天開展班前喊話、班中巡視檢查、班後安全小結,同時開展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各工序不留事故隱患。

四、專項、季節檢查

公司除季度檢查外,根據生產情況或上級要求及季節等不同情況,不定期的進行專項、季節性檢查。

1、公司對在建工程的基坑支護、高砌坡、腳手架、卸料平台、塔吊、施工用電等進行不定期的專項檢查。

2、公司擬在每年夏季重點進行防暑降温、防汛、防雷電、防火和危險場所、部位的專項檢查。

五、巡視檢查

公司安全保衞部分管人員以易發事故環節和部位為重點,在施工生產工程中不定時的巡視和抽查有關和項目部並按公司有關制度履行監管職能。在各種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隱患,由組織或檢查人員簽發隱患整改通知書,並按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整改內容,督促整改落實情況並進行復查,完善複查資料備查。

六、違反本制度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一條

(5)款及第三條(e)款予以處罰。

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制度

一、編制交底

1、單位工程施工前,在項目經理的主持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方案編制人依據經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將編制、執行意圖等要求向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凡大型工程、羣體建築、異型結構或特殊施工方法等上述編制交底應按分部工程、流水段、施工區段等劃分做分階段交底。

二、施工交底

1、項目部有關主要管理人員(施工負責、區段長、主管工長等)在接受編制交底、消化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根據工程(分管)特點及安全技術規程、規範和企業制度向施工員、工長、分包商負責人、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操作)交底。

2、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員或工長負責向分包商負責人、班組長和作業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技術操作交底,施工交底過程應有項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參加。

三、專項交底

1、塔機裝、拆、卸料平台塔拆、外腳手架塔拆、深基礎施工(含高切坡)、人(車)行道防護架塔拆、高壓線分管、網防護、防高處墜落、防坍塌等專項方案由編制人員直接向分管工長和作業班組交底。

2、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不全面或不詳細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分管施工員或工長應以文字、圖形等方式做明確詳盡交代。

四、分包商負責人對所承擔的工作範圍的安全技術應按工序流程不定期的向作業

1、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承擔班中檢查、整改責任。

班組交底

2、生產班組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應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中體現,尤其是本班組作業範圍內的動態要求應在班前完全講話、班中安全檢查、班後安全小結中做到、做細。

五、其他規定

1、本制度所列四個交底環節必須由負責人填制“交底記錄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應簽字並有詳細交底內容,存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備查。

2、本制度所列四個交底環節必須由負責人填制“交底記錄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應簽字並有詳細交底內容,存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備查。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教【1997】83號《建築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加強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企業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由企管部牽頭組織,安全保衞部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企業主管負責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二)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三)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四)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施工升降機作業人員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五) 企業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六)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五條企業新進場的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或分公司)、班組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一)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二)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的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三)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的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第六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安全保衞部負責建立公司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各二級單位、項目工程部負責建立所屬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七條安全保衞部負責制定職工安全培訓教育規劃和年度並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級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

(一) 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培訓工作有安全保衞部牽頭,組織參加市建委、市管理總站的培訓。

(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公司安全保衞部組織的,每月一次的安全專項指導技術業務培訓。

(三)企業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負責。

(四)企業特殊工種的培訓、複訓工作,由企管部負責實施;每年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具體負責。

(五)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進行培訓。

第九條實行總分包的工程項目,總包單位要負責統一管理分包單位的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分包單位的統一管理。

第十條公司內部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根據中川[20xx]10號文件《員工崗位培訓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的培訓需要,採取外聘教師,所需要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支取。

第十一條本制度所指職工含分包、勞務承包、實習生等性質的用工。違反本制度的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一條(六)款予以處罰。

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管理辦法

一、易燃易爆、危化物品必須採取的防火、防盜措施,張貼明顯的禁火標誌,嚴格進、出庫制度,分類按間距要求存放(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米,垛與牆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並建

好台賬。

二、各種油類、危險化學爆炸物品必須按專人採購、運輸,專庫存放、儲存,嚴格領用制度等環節,建立詳細的規章制度,確保安全。

三、生產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爆炸物品的存放場所、施工場所,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嚴禁煙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遠離火源。

四、電焊房、氧氣房、洗件房等要與其他棚房隔離,乙炔瓶和氧氣瓶要與明火相距在10米以外,乙炔瓶與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於5米或加設隔離。

五、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保管人員,必須懂得相關物品的性質、火災、危險程度、預防的各種措施和撲救火災的方法,定期和不定期的參加相關培訓,方能上崗作業。

六、各單位必須按防火安全要求的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沙袋、消防桶、消防勾等)、組建、培訓好一消隊伍。

七、本辦法所含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為:企業生產、生活中的各種油類及盛裝體(如氣罐、液化氣(灌)、氧氣(瓶)、油漆類等)及其在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要求。

八、各單位、各項目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實際工作參照本方法和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作業文件(彙編)》第75頁規定製度相應實施細則或制度。

九、違反本辦法的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二條

(1)款由各級防火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予以處罰。

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

一、安全管理

單位或項目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者,予以500-5000遠處罰:

1、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

3、未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4、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未執行分級交底制;

5、單位或項目部未進行定期安全檢查;

6、作業人員未進行入場教育登記;

7、未按規定報告傷亡事故;

8、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9、媒體曝光,給企業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以上違章行為為責任人承擔20%,項目部(單位)承擔80%。

二、文明施工

單位或項目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者,予以200-20xx遠處罰:

1、違反公司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規定的;

2、施工圍擋殘缺、破舊、字跡不齊、漏缺;

3、施工圍擋殘缺、破舊、字跡不齊、漏缺;

4、場地未硬化、集水或排水不暢通;

5、未按方案規定佈置臨設;

6、材料堆碼零亂、無標識;

7、為劃分辦公區、生活區或建工程兼宿舍;

8、宿舍髒、亂、差,亂拉亂接電線,私用電器;

9、未戴安全帽、安全帶、酗酒後上班者;

10、男女混住、私夾小間;

11、粉塵、噪音、污水擾民及投訴屬實。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30%,單位或項目部承擔70%.

安全技術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處責任人50-200遠罰款;

a、未按規定配置或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b.塔機無使用、維修、保養記錄;

c.班組無安全活動記錄或作假記錄;

d.電工無巡查記錄或作假記錄;

e.無定期安全檢查記錄或安全值班記錄;

f.違反安全紀律的其他行為。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500-3000元處罰:

1、臨邊防護未做或未按規定設置的;

2、洞口防護未做或未按規定設置的;

3、腳手架未按規定設置連牆杆或剪力撐;

4、操作層架板未鋪滿,上下操作層未通道;

5、電梯井內未按規定設置割斷;

6、溝、坑、槽、井無通道或爬梯,無防護;

7、塔機、平台、腳手架等設備設施無驗收記錄或掛牌;

8、腳手架內層間無水平防護;

9、腳手架內層間無水平防護;

10、三級箱(開關箱)為執行一機一閘或無漏電保護器;

11、在爬升外架上堆放施工料具或底部封閉不嚴密;

12、在二級箱內直搭用電設備,且無三級箱的;

13、爬升外架升降前後無升降記錄(通知);

14、垂直作業下方無隔離防護措施;

15、陰暗、潮濕環境或坑、並照明未使用低壓的;

16、上下拋擲建築物材料或雜物的;

17、其他嚴重違反安全技術規定的行為;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40%,項目(單位)60%。

四、治安消防

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者,予以100-1500遠處罰:

1、單位或項目部如發生盜竊案件(責任人承擔直接損失40%);

2、公款遺失或被盜(責任人承擔全額賠償);

3、集眾鬧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影響企業聲譽;

4、發生鬥毆事件(責任人承擔全部醫療等費用);

5、發生盜竊事件(自盜事件)

6、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7、造成火災的。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80%,項目部(單位)承擔20%,根據其性質和情況,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處罰程序

1、本辦法由公司安全保衞部、各單位、各項目部安全員執行,執行中的糾紛和裁決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終斷。

2、執行人依據本辦法規定執行處罰應簽發加蓋部門、單位、項目部公章的處罰單,並註明違章受罰的條、款、序號和簽名。

3、口頭警告、訓誡,開具隱患整改或停工整改決定通知書等,可與本辦法合併執行,但行政處分、治安處罰等不與本辦法合併執行。

4、口頭警告、訓誡,開具隱患整改或停工整改決定通知書等,可與本辦法合併執行,但行政處分、治安處罰等不與本辦法合併執行。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説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__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户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__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__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為9個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__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户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温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衞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

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着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説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衞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第61條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衞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

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衞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户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閲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牀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祕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70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祕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71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72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73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祕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户名單、客户訂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74條

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第75條

嚴格遵守公司祕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祕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櫃中,借用祕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事項和交接祕密文件。

第76條

祕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複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複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條

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8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祕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9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範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80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81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祕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範圍、

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

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與食堂管理

第82條

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83條

保持宿舍清潔衞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84條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准,不得私自調換牀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85條

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後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86條

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並且12時準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8條

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衞生,衣着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牆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乾淨。

第89條、

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儘量公平均勻。

第90條

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准,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條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譁。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夥房打飯、盛菜。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條

愛護公物,講究衞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95條

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則

第96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牴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97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98條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

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99條、

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通過,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佈。

全體員工閲讀後簽名,並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9

1、住户裝修住宅,必須提前7天向物業公司申報,填寫《住宅裝修申請表》,如實填報裝修項目、範圍、標準、時間、詳細的施工圖和提供施工隊伍名稱、營業執照、資質等級、法人代表的有效證件、施工負責人的有效證件(複印件)等,送物業公司審批。

2、審批通過後與物業公司簽訂《xx名居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3、按照《xx名居房屋裝修預交押金和收取綜合服務費的標準》收取押金。

4、工程完工後,經物業公司驗收,無違章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可退回押金;若有上述問題,從押金中扣除賠償費用和罰款,多退少補;完工半年內,如發現上述問題,由裝修户負責修復和賠償。

5、工程驗收合格後,物業公司收取管理押金的10%作為管理服務費,包括施工隊伍的管理、裝修人員出入證、施工許可證等。

6、住户裝修申請時必須繳清所有費用方可辦理裝修手續。

【裝修範圍】

1、不擅自改變房屋的柱、樑、版、承重牆、屋面防水隔熱層,上下水管道、電路等;

2、屋面面積只許鑿毛,地面裝修材料不準用超重材料,地面裝修材料厚度不得超過50毫米;

3、不得封閉陽台、平台或改變陽台、平台的用途;

4、不得擅自改變原有外門窗的規格、形狀以及外牆面的`裝飾;

5、空調室外分體機必須按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裝,打洞時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以防外牆破損,並保證空調架必須按規定進行粉刷;

6、不隨意改動有線光纖線路、網絡線路,並留好檢測口;

7、禁止改動煤氣管道,若確需改動必須到市煤氣公司營業所申請,由煤氣公司負責改動;

【裝修施工管理】

1、裝修時間必須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不得擅自延長裝修時間,以免影響他人的休息,只有無噪音的工作經過向物業公司申請批准後方可按規定延長。

2、裝修垃圾應該及時的清運,按物業公司指定的位置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

3、如額外使用公用設施,如:供電增容等,還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4、施工人員必須在物業公司保衞部根據相關規定備案登記,辦理出入證。

5、非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裝修應出據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書、委託書或相關書面證明;

【違章裝修處罰】

1、責令停工。

2、責令恢復原狀。

3、扣留或沒收工具。

4、停水、停電。

5、賠償經濟損失。

6、視情節扣除管理押金。

7、根據省、市、區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以上幾種處罰可同時進行。

如何制定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0

一、公司管理制度設計要點

(一)制度體系的覆蓋面

(二)制度體系內容

(三)制度體系修訂、調整

二、公司管理制度設計原則

(一)制度觀合理

制定的制度應與企業發展目標及企業所倡導的價值觀念相一致,並在企業的日常管理中嚴格地貫徹落實。

(二)規章制度應以正激勵為主,與文化管理理念相符

員工需求按照馬斯洛需要層次可分為:生理、安全、社交、自尊與自我實現五個層級,所以制定規章制度要以員工需要為出發點,充分考慮員工更高層次的需求;規章制度的落實要考慮獎罰明晰及執行落地,讓員工好的行為得到及時鼓勵和強化,調動員工多擔責任的主動性以及工作的積極性。

(三)規章制度執行到位,塑造嚴肅性

規章制度制定目的明確,內容合理,可操作性強。執行不偏私,不例外,保證規章制度本身的嚴肅性。

三、公司組織行為準則

(一)友愛平等、相互尊重

1、公司充分尊重員工,對任何員工嚴禁有歧視性的語言和行為;

2、為公司工作的所有員工應該是平等的,不應該有貴族階層。

(二)精細管理、降低成本

1、建立部門間的監督和制約機制;

2、實行全面預算管理,進行經濟活動分析,找出問題,分析原因,採取措施。

(三)適當授權、例外管理

1、權責對等,適當授權;

2、各級管理者在自己權限範圍內,自行決策;

3、上級僅在特殊情況下對下級的決策進行干預。

(四)團結協作、真誠服務

1、部門之間應團結協作,不能相互推諉;

2、樹立內部顧客及服務意識,特別是管理部門要樹立服務觀;

(五)效率與效果並重

1、公司要建立快速、高效的反應機制,以適應公司業務擴張;

2、注重過程控制,保證正確結果。

(六)統一指揮

1、正常情況下,上級領導不能越級指揮;

2、管理人員的職責劃分明確,不能造成多頭指揮的混亂局面。

(七)公平競爭

1、在提拔、晉級和培訓等方面,管理制度和選拔程序要公開;

2、人員篩選的標準和過程要透明;

3、以業績論英雄,在業績面前人人平等。

(八)令行禁止

1、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必須嚴格執行,不適合的制度要及時廢除;

2、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級領導應該率先垂範。

(九)即時激勵

1、以正面激勵為主,以懲罰措施為輔;

2、無論獎勵或懲罰,都要及時兑現;

3、年終考評與即時激勵相結合。

四、公司全體員工行為準則

(一)基本素養

1、具有強烈的進取心和創新精神,勤於學習,善於總結,不斷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術能力;

2、具有強烈的責任感,為股東、企業和顧客負責;

3、具備服務意識:上游為下游服務,部室為基層服務,全員為顧客服務;

4、具備團結精神,把個人恩怨和哥們關係放在公司利益之下;

5、愛崗敬業,腳踏實地。

(二)職業道德

1、維護公司利益,不做損害公司利益的事;

2、潔身自愛,不做損害他人的事;

3、不拉幫結夥,不搞圈子文化;

4、不可詆譭同事的聲譽,不可譏諷他人的成功。

(三)言行舉止

1、嚴格按照崗位規定着裝,保持整潔,工作時間佩戴胸卡;

2、坐姿端正,禁止坐在桌上或腳踏桌椅;

3、使用禮貌用語,嚴禁説髒話;接電話時首先説“您好”;

4、接待客人要熱情、耐心、有禮貌;

5、員工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謙讓,平等相處,不可惡語相向。

(四)工作準則

1、認真對待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2、遇見問題及時彙報,虛心求教;

3、到完成期限,無論工作完成與否,都要主動回覆完成情況;

4、工作中不能因個人恩怨而消極協作,也不能因哥們關係而喪失原則;

5、各級領導要關心員工,主動與員工溝通,及時瞭解員工的思想動態。

五、公司管理制度的概念

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為了規範自身建設,加強企業成本控制、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利潤、增強企業品牌影響力,通過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出的管理公司的依據和準則。

公司管理制度大體上可以分為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側重於工作內容、範圍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細則、行政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側重於規範責任、職權和利益的界限及其關係。一套科學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數中小企業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時,多是參照樣本文檔稍加修改來作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不少企業設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資料櫃的角落,在需要時拿出來讀一下,而很多員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這種情況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實際意義,並形同虛設。

首先,並不排斥參照樣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為有了參照才能讓我們取長補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時,首先應確認以下幾方面,企業的行業性質、企業的工作性質、員工類別等等。

比如,廣告公司由於行業性質決定了他們多數採用彈性工作制,所謂彈性工作制是指每週達到一定工作時間,但這些時間是可以由實際情況而安排的,並非嚴格的朝九晚五工時制。新的一些網絡遊戲開發公司也實施這種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會對員工的着裝及髮型等都會做明文規定,但由於行業性質的不同,比如廣告、公關等等相關設計宣傳類的公司就比較注重形象的前衞時尚,不會對員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業、服務業等等就會對員工的儀表做嚴格統一要求。

六、公司管理制度的方法

(1)借鑑學習

作為新建企業在借鑑學習其他企業先進的管理制度時,要巧學活用,但絕不等同於生搬硬套的拿來主義。我們要圍繞自身企業的實際,學習同行同業先進企業的管理新理念,管理者要大膽地解放思想,追求管理創新,徹底摒棄陳舊的管理觀念,將所學到的、借到的科學管理理念、方法來統一企業員工的認識,使全體員工的思想觀念、工作作風合乎自身企業發展前進的要求,主動參與管理、配合支持管理。

(2)不斷總結

任何事物的先進與落後與否都是相對的。作為管理者,應當清晰的認識到,其他企業管理中最好的東西,放在本企業中運用並不一定是最好的,要樹立管理中的自信:“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因此,我們在新建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初期,就應當結合自身實際和需要,在管理工作實踐中,不怕困難,不怕挫折,認真審視自己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問題,並不斷總結、完善、修正來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以建立健全真正意義上的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3)循序漸進

新建企業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過程中一般是沿着從無到有,從簡單到複雜,從困難到容易的順序進行的,所以循序漸進原則也是管理規律的反映。貫徹循序漸進的管理原則,要求做到:一是管理制度設計者要按照管理的系統工程進行編制,不能想當然的讓制度缺失和出現空檔;二是管理者要從企業管理的實際台階出發,由低向高,由簡到繁,通過日積月累,逐步提高管理制度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三是管理制度要貫徹執行到企業各項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中去,如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等,做到現代企業管理中責、權、利的有效結合。

(4)特色管理道路

正確評估,審視自身,走企業自身特色的管理道路。常言説得好:“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説”,企業管理也是如此,沒有絕對的模式,但有相同的框架。長鬆諮詢的專家認為,要形成自我特色的企業管理制度,一是要對制度有效宣傳,得到員工的普遍認同,才不致於成為空中樓閣,才有可能得到貫徹和執行;二是對制度執行過程中不斷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應當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評估,既不附合,也不盲從;既不驕傲自大,也不悲觀消極,以科學的客觀公正的態度對待它;三是對制度進行適時修改和完善,舊的管理觀念一旦進入管理者的潛意識,就容易根深蒂固,一時無法清理乾淨,所以,因地制宜的適時進行修改和完善制度是一個正常的必要的過程,需要管理者有足夠的勇氣去自我調整或自我否定。

針對性和實效性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強調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責、權、利明晰。因此,作為新建企業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將面臨的最大困難是什麼?歸根到底是執行力問題。長鬆諮詢的專家在認真調查研究後,將執行力差的問題歸結為三大方面的因素:一是領導管理風格決定企業的管理整體水平和效果;二是中層管理隊伍的管理藝術和水平決定企業管理的綜合實力;三是職工對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支持程度決定企業管理制度的最終命運。

七、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

(1)管理制度具有規範性

1、企業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種規範。

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員工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共同須遵守的規定和準則的總稱,企業管理制度的表現形式或組成包括企業組織機構設計、職能部門劃分及職能分工、崗位工作説明,專業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單等管理制度類文件。企業因為生存和發展需要而制定這些系統性、專業性相統一的規定和準則,就是要求員工在職務行為中按照企業經營、生產、管理相關的規範與規則來統一行動、工作,如果沒有統一的規範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就不可能在企業管理制度體系正常運行下,實現企業的發展戰略。

2、一個具體的專業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一般是由一些與此專業或職能方面的規範性的標準、流程或程序、規則性的控制、檢查、獎懲等因素組合而成的,在很多場合或環境裏,規則=規範+程序。從一個具體的企業管理制度的內涵及其表現形式來講:企業管理制度主要由編制企業管理制度的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管理制度的實施程序、管理制度的編制形成過程、管理制度與其他制度之間的關係等因素組成的,其中屬於規範性的因素有:管理制度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管理制度的構成等;屬於規則性的因素有:構成管理制度實施過程的環節、管理制度實施的具體程序、控制管理制度實現或達成期望目標的方法及程序;形成管理制度的過程,完善或修訂管理制度的過程,管理制度生效的時間、與其他管理制度之間的關係。

3、規範實施企業管理制度是需要規範性的環境或條件的:

第一,編制的制度是規範的,符合企業管理科學原理和企業行為涉及到的每一個事物的發展規律或規則的;

第二,實施規範性的制度全過程是規範的,而且是全員的整體職務行為或工作程序是規範的;只有這樣,企業管理制度體系的整體運作才有可能是規範的,否則將導致管理制度的實施結果呈現不規範的狀態。

(2)穩定和動態變化相統一中呈現

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是要求企業管理制度呈穩定和動態的統一的,長年一成不變的規範不一定是適應的規範,經常變化的規範也無一定是好規範,應該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而實現相對的穩定和動態的變化。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企業管理制度應是具有相應的穩定週期與動態的時期,這種穩定週期與動態時期是受企業的行業性質、產業特徵、企業人員素質、企業環境、企業家的個人因素等相關因素綜合影響的。企業應該依據這些影響因素的變化,控制和調節的企業管理制度的穩定性與動態性。導致規範性的企業管理制度動態變化時的因素一般有三種情況:

1、企業經營環境、經營產品、經營範圍、全員素質等是要經常發生變化的,這些因素的變化相應會引發組織結構、職能部門、崗位及其員工隊伍、技能的變化,繼而會導致使用、執行原有的企業管理制度中規範、規則的主體發生變化,企業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範、規則因素必然須因執行主題的變化而相應改變或進行修改、完善。

2、產品結構、新技術的應用導致生產流程、操作流程的變化,生產流程、操作程序相關的崗位及其員工的技能必然要隨之變化,與之相關的企業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範、規則、程序等因素必然須因此而改變或進行修改、完善。

3、因為發展戰略及競爭策略的原因,企業需要不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增加市場份額,當原有的管理制度及其所含的規範、規則、程序成為限制提高生產或工作效率、降低生產成本等的主要要素時,就有必要重塑企業機制,改進原有企業管理制度中不適應的規範、規則、程序。

(3)規範性企業管理制度的良性動態變化必須是與企業管理制度相適應的創新結果:

企業管理制度的動態變化需要企業進行有效的創新,也只有創新才能保證企業管理制度的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規範性,合理、科學、把握好或利用好時機的創新是保持企業管理制度規範性的最佳途徑或唯一途徑。

1、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實施與創新活動的產物,通俗的講:企業管理制度=規範+規則+創新;這是因為:一方面,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制須按照一定的規範來編制,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制在一定意義上講,是企業管理制度的創新,企業管理制度創新過程就是企業管理制度文件的設計、編制,這種設計或創新是有其相應的規則或規範的。另一方面,企業管理制度的編制或創新是具有規則的,起碼的規則就是結合企業實際,按照事物的演變過程依循事物發展過程中內在的本質規律,依據企業管理的基本原理,實施創新的方法或原則,進行編制或創新,形成規範。

2、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與創新性之間的關係是一種互為基礎、互相作用、互相影響的關係。良性的循環關係是兩者保持統一、和諧、互相促進的關係,非良性的關係則是兩者割裂甚至矛盾的關係。作為企業來講,應該努力使企業管理制度的規範性與創新性因素之間的關係呈良性關係,也就是:規範性的因素是創新的產物,現行的企業管理制度裏規範性的因素是前期企業管理制度創新的目標,同時,又是下一輪創新的基礎。只有這樣,企業管理制度才能在規範實施與創新的雙重作用下不斷完善、不斷髮揮其保證與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八、企業管理制度的實踐者

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是企業管理的實踐者。他們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制度是文件,是命令;執行是落實,是實踐;制度是執行的基礎,執行是制度的實踐,沒有制度就沒有執行;沒有執行,制度也只是一隻空殼。所以要想貫徹落實企業管理制度還需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透明度

員工是企業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的主要對象。如果員工連遵守什麼、怎樣遵守都不明白或不完全明白,就是沒有目的或目的(目標)不明確,後果將導致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產。企業管理制度是員工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制度遵守得好壞,取決於員工的工作態度和責任心。如果員工把平時的工作表現和制度執行的好壞程度分開來衡量自己是不恰當的。因為制度和工作在性質上不可分,是相互聯繫和依存的。制度遵守得好,工作起來就好,就順心,沒有壓力;反過來,工作上的每一次過失和失誤,大多是不遵守制度、遵守制度不徹底而引起的。因此,遵守企業管理制度雖然提倡自覺性,但同時不能忽略強制性,對少數員工實行罰款、辭退、開除等執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2)自掃門前雪

管理人員有宣傳公司管理制度的義務和責任,制度的擬定者和執行者都應把心態放正,不要滲雜個人感情在制度中。同時要杜絕一問三不知。在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上對執行者要做到相互監督,落實,要防止陷進“一根煙、一杯酒、你我大家是朋友”的工作怪圈,這非常不利於企業管理制度的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執行本身就具有強制性的特徵。沒有過硬的強化手段,有些剛建立的企業管理制度就是一紙空文。一般地講,制度的制定,來自於基層,也適應於基層,為基層服務。因此,建立持久的強化執行方案是完成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法。當一種企業管理制度,經過一定階段強化執行後,它就逐漸形成了一種習慣,甚至可以成為一種好的企業傳統發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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