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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十篇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十篇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本規定所指用工是指為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需要而臨時使用的一線生產工人。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十篇

第二條公司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使用和管理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用工數量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工作需要確定。作息時間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季節變化和工作內容及時進行調整。

第三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一般應符合下列條件:

1、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2、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

3、有勞動能力,能勝任工作;

4、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第四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品行端正,熱愛公司,謙虛謹慎,服從管理,勤勞好學,忠於職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熟練掌握生產技術,努力完成生產任務。

第五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由生產技術部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責令賠償損失,直至停止工作處理。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予以辭退並在一年內不得重新錄用。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從管理的;

2、品行不端,有搬弄是非,拉幫結派,散佈謠言,酗酒鬧事,聚眾賭博,打架鬥毆,製造混亂行為之一的;

3、有盜竊公司財物行為的;

4、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的;

5、上班時間幹私活、聊天、磨洋工的;

6、經反覆培訓,不能掌握技術規範,無法勝任工作的;

7、不能按時完成生產任務,經批評教育仍然不改正的;

8、故意損壞公司財物或生產工具,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者無法使用的;

9、因故意或過失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

10、有其它不適當行為,不適合繼續在公司工作的。

第六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

1、曾經在公司工作過,無不良行為記錄,工作受到大家認可的;

2、熟練掌握種植和管理技術的;

3、有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經驗的;

4、有操作機械資質和經驗的;

5、居住較近,生活方便的。

第七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工資報酬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工作任務量情況和市場用工薪酬行情確定,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對於技術要求不高,能夠量化計資的,優先使用按數量計資的方法;對於有一定技術要求或者工作任務不好量化的施行按天計資。部分生產和管理任務可以經總經理批准後對外施行總體承包。工資發放一般在階段性工作完成後統一核算發放;工作週期較長的,一般按月在次月初(6號)發放。

第八條公司用工實行登記制度。生產技術部應按照作息時間要求,對工人上下班情況進行登記。工人應自覺簽到。遲到早退的,由生產技術部進行批評教育或處以50元以下罰款。未經批准上工的不予登記,不發工資。工人有事請假的需要提前一天申請並做好工作交接安排。

第九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需要使用機械作業的,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熟練掌握技術,生產過程中嚴格按規定操作,注意生產安全,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操作人員應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生產工具,用後及時歸還。故意或過失造成生產工具損壞的,應予以賠償。苗木、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要根據生產需要領取,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故意或過失造成浪費或導致生產資料無法使用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自覺接受技術培訓,並嚴格按照生產技術部確定的技術標準生產作業。對未能按照技術標準生產作業的,責令返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對能夠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的工作組和工人,生產技術部應予以表彰;特別優秀的,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公司按年度對錶現優秀的工人進行表彰。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佈之日開始施行。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為了提高各部門及財務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明確各項開支的審

批權限及流程,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嚴格遵循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制度,使各項財務支出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財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第二節公司財務管理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節財務管理工作要本着請見節約,精打細算的原則,在企業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嚴禁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收入。

第二章財務機構與人員

第一節公司設財務部,下設財務經理,會計,出納,採購員,庫管員等職位。

第二節財務部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還要負責從業務上對各部門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

第三節財務部經理,對公司所有股東負責。嚴格按照制度主持財務管理工作。第四節財務部門必須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不得監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和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五節財務部門人員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六節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必須確保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七節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物中,必須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對於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及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的事項,有權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拒絕執行,並及時上報。

第八節財務人員調度工作或因故辭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包括憑證、賬目、款項、印章、實物及其他未了事項。移交交接必須監交。

第九節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

1、主持財務部的全面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財務各項工作。

2、執行公司總經理有關財務各項工作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審核及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董事會及總經理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編制各項財務報表,主持公司財產清查工作。

4、參與公司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節會計的主要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節出納的主要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5、積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會計核算與報表

第一節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盒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二節財務核算管理:

1、財務核算規則及要求

(1)公司採取借貸複式記賬法、權責發生實現制記賬。

(2)公司會計核算年度為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記賬本位貨幣採用人民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的這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4)財務會計核算科目執行國家《企業會計制度》中所定的會計科目。

(5)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6)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7)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經理指定的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8)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公司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9)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補充。

(10)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財務經理或主管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11)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監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

(12)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原則。

(13)公司的收益與費用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類設帳。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工資、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14)公司採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15)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

(16)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7)公司對外的所有投資或購置房屋等大型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行。

(18)公司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部門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9)公司以單價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

分為5大類: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如電腦、複印機等);運輸工具;其他設備。

(20)公司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房屋及建築物(含室內裝修)30年;大型機器設備10年;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其他設備5年。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21)購入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税及工商税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的定價的價格為原價。

(22)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報批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A、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充值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B、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C、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額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D、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23)公司主要會計報表有:A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3

1、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農業投入品,查驗產品批號、標籤標識是否符合規定,索取票據並妥善保存;高毒農藥必須實名購買。

2、建立農業投入品出入庫台賬,記載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及投入品名稱、批號、數量、出入庫時間、領取使用人姓名等內容。台賬應保存兩年。

3、農業投入品實行專人保管,分類存放,並在顯要位置張貼或標示國家禁限用高毒農獸藥名錄。

4、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的規定,防止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

5、禁止超範圍、超劑量使用農獸藥,禁止在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農作物非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禁止在農產品採收、保鮮、儲運、加工環節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保鮮劑、防腐劑。

6、農業投入品使用後,應當及時回收、清除包裝材料等廢棄物,防止污染和破壞農產品產地環境。

7、購買、儲存、使用農業投入品應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村組監協管員的檢查監督,配合實施產品質量抽檢。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4

為了加強全場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規範經營,倡導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促進農產品安全生產,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農業投入品是指生產農產品所必需的種子、苗木、肥料、飼料、農藥、獸藥及添加劑等。

二、由總場經發局牽頭,負責組織場鎮農技推廣站、畜牧獸醫站、城建管理局(執法大隊)實施監督管理。監管人員從上述單位抽派,場鎮監管人員必須經省市司法部門培訓,取得農業綜合執法資格,連級監管人員必須是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業務骨幹。

三、畜牧業投入品監管由場鎮畜牧獸醫站負責。

四、監管範圍:場鎮轄區內所有農業投入品經營公司、企業、門店、流動攤點及所有種養殖户。

五、監管對象:是否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漁藥及添加劑;是否經營假冒偽劣、包裝不符合規範的農業投入品;有效期即將到期或過期投入品是否分櫃放置,並有醒目文字説明;經營證照是否齊全;種養殖户是否濫用投入品,是否使用國家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六、每年組織規模監督檢查5次。其中每季度一次,春耕生產前檢查1次。各片區各農業單位負責轄區內農業投入品的經常性監管,發現突出問題要及時上報場鎮。

七、嚴禁經營者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嚴禁蔬菜、葡萄種植區經營國家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

八、嚴禁農業生產者購買使用國家嚴禁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不得使用國家限制使用的農藥;不得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有機肥及污泥、生活垃圾、工業費渣;不得超量濫用農業投入品。

九、調進種子、種苗必須檢驗檢疫合格,方可用於農業生產。

十、引進新農藥、新肥料、新作物品種必經試驗示範後方可銷售推廣應用。

十一、農業投入品經營者必須建立完善進銷貨台帳;使用者要做好投入品使用記錄。

十二、農業投入品經營者要主動給予購買者銷售憑證,並免費提供使用技術諮詢;購買者要主動索要購買憑證,並妥善保管。

十三、經營者應具備合法經營手續,證照齊全,上崗人員必須經相關部門組織培訓,並取得上崗資格證後方可上崗從事經營。

十四、農業投入品經營者、使用者必須配合執法檢查,並如實回答執法人員的相關提問,不得無故阻撓。

十五、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檢查時,要向執法對象出示有效證件。執法過程中不可通風報信,不得徇私舞弊,要秉公辦事,公證執法。

十六、農業投入品經營者、使用者違反本制度,由執法部門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十七、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單位、個人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給予處分。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5

成員大會制度

一、為了保護合作社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民主管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

三、成員大會職責:

1、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3、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4、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5、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6、審議批准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年度盈餘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8、審議批准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9、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10、對合並、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做出決議;

11、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12、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於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成員大會由理事會(理事長)負責召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五、合作社召開成員大會,出席人數應當達到成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併、分立、解散的決議應當由本社成員表決權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七、遇下列情況,可以臨時召開成員(代表)大會: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2、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

八、成員大會對有關議案進行表決時,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時,可書面委託成員代理,一個成員最多隻能代理兩個成員。

理事會工作制度

一、為了規範理事會的行為,促進合作社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是合作社的執行機構,對成員大會負責。

三、理事會由6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四、理事會職責:

1、組織召開成員大會並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2、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3、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餘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4、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5、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6、接受、答覆、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7、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8、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9、履行成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理事會的召開次數,每年召開4次以上。

六、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並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並簽名。

七、成員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1名理事長,依照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八、理事長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職責:

(一)主持成員(代表)大會,召集並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簽署本社成員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六)履行成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理事會接到監事會質詢或建議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

監事會工作制度

一、為了規範監事會行為,促進合作社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監事會是合作社的監督機構,代表全體成員監督合作社的財務和業務執行情況。

三、監事會由5人組成,設監事長一人。監事會成員由成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合作社理事、監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監事會職責:

1、監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3、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4、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察報告;

5、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7、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五、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會議時,可以委託其他監事召集;監事會每年召開2次以上。

六、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

社員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續

1、凡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能夠利用並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書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長(或理事會)提出申請,填寫《專業合作社入社申請書》。

2、提出書面申請後,經社員(代表)大會核查討論通過後,即成為本社社員。

3、自提出書面申請後,一週內理事長(或理事會)應做出答覆。

4、本社社員統一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證》。

(二)社員權利

1、參加社員(代表)大會,並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3、按照本社章程規定或者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餘;

4、查閲本社章程、社員名冊、社員(代表)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5、對本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7、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社章程規定退出本社;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權利。

(三)社員義務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2、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3、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4、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社員共有財產;

5、不從事損害本社社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6、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所擁有的債權,抵消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消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員的債務;

7、承擔本社的虧損;

8、社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社員退社管理

1、社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填寫《合作社退社申請表》,方可辦理退社手續。

2、團體社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並填寫《專業合作社退社申請表》。

3、退社社員的社員資格於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社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4、社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後三個月內,退還記載在該社員賬户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如本社經營盈餘,按照本章程規定返還其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5、社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本社已訂立的業務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6、退社社員需要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證》上繳收回,進行社員資格註銷。

財務管理制度

一、為了規範合作社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餘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餘、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佔、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於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10000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10000-100000元,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後,由理事長審批;100000元以上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順序依次是:

(1)彌補上年度虧損;

(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定;

(3)向成員進行盈餘返還;

(4)向投資者分利。

八、合作社設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鑑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佈於辦公地點。每年1月底前向成員大會彙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餘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購銷產品的價格確定,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購銷價格確定後,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註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於成員瞭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成員賬户,詳細記載成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交易量和交易額。成員與非成員要單獨核算。十三、合作社財務要接受執行監事(監事會)的監督指導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

盈餘分配製度

一、為了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體現合作社的本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參加盈餘分配的人員為持有本社《成員證》的成員。

三、合作社在進行年終盈餘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財產清查,準確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費用和盈餘;清理財產和債權、債務。合作社的盈餘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盈餘公積。盈餘公積按不低於12%的比例提取。用於發展生產,可轉增資本和彌補虧損。

2、提取風險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員大會決議規定的比例提取。

3、向成員分配盈餘。合作社的盈餘經過上述分配後的餘額,按照交易量(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低於60%;按照出資額、成員應享有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及接受捐贈份額向成員返還,返還比例不超過40%。入社不滿一年的成員,根據成員實際出資、入社時間,按比例按時間段進行分配。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盈餘分配方案要經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五、按交易量(額)比例返還金額及平均量化到成員的資金份額要記載到《成員證》中。

學習培訓制度

一、為了給合作社成員提供良好的服務,提高成員的生產經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參加學習培訓的為本社持有《成員證》的成員。

三、定期組織成員學習培訓,提供技術指導、信息服務及相關知識的傳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術、學習培訓等服務不少於5次;每次培訓成員人數60%以上。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檔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計劃、發展規劃、會議紀錄、往來函件、購銷合同及協議等各種文書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等各種會計檔案。

二、合作社會計負責對各種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的統一管理。會計賬簿、收據存根、承包合同等資源共享資料要實行專櫃存放。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三、會計人員必須按季度對會計憑證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終了,對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及其它會計資料和文書檔案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按年度分類編制檔案目錄。

四、查閲或調用檔案資料,必須經合作社負責人同意,並建立檔案查閲或調用登記簿,對查閲時間、內容、歸還時間等作好記載。

五、銷燬檔案資料要嚴格按程序進行,屬銷燬範圍的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登記造冊並報縣有關部門批准後才能銷燬。

民主管理制度

一、組建民主監督小組,其小組成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非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本社管理人員;

2、政治思想較好、為人正直、熱心為羣眾服務、甘於奉獻的本社成員;

3、具有較好的種植技術,在合作社有較好的羣眾基礎。

4、關心合作社發展,有一定經濟頭腦。

二、本社民主監督小組由3人組建,由成員大會選舉產生,與理事會、監事會任期一致。

三、民主監督小組的職責是:

1、對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項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2、對社務公開、財務公開、資金審批等制度的執行進行監督;

3、對本社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監督,對財務收支票據,每季度進行一次審核,並蓋上本合作社專用章,會計人員據此入賬;

4、如實反映成員的意願和要求。

四、民主監督小組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因工作需要,理事會提出召開的應隨時召開。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辦公室文件管理、物資管理工作;

二、負責公司電話、電腦維修工作;

三、負責文具採購及發放工作;

四、負責訂購出差人員火車票、飛機票;

五、負責飯堂、宿舍管理工作;

六、負責人事勞資管理工作;

七、負責與經營有關的互聯網信息收集、上報各項報表及資料工作。

營業部工作職責

營業部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負責按理事會制定的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時掌握市場動態,謀劃營銷策略,實施營銷宣傳,拓展銷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產品收購價格和銷售價格,並報理事會批准;

三、對內與合作社成員簽訂本社產品收購合同,對外與銷售商簽訂本社產品銷售合同;

四、按合同約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現;

五、負責對經濟合同糾紛的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社產品的加工,創優本社產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門管理制度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財務部工作職責

財務部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搞好會計核算,按照《會計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政策建立賬目,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二、負責管理好貨幣資金,督促管理好財產物資、產成品,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三、負責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員、出納員崗位責任制、資金管理及費用開支制度、社務公開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四、管理好各種檔案資料,包括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等資料。

五、負責制定、實施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庫管員崗位職責

1、每天按指定時間完成填寫庫存報表及採購申請工作,要求標明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規格、庫存量、申購量等內容。

2、嚴格檢驗入庫貨物,根據有效到貨清單,核准物品的數量、質量等,方可辦理入庫手續,並在採購發票及清單上簽字確認。

3、根據使用部門需要量及物料性質,選擇適當的擺放方式,輕拿輕放,分類明細,避免人為損壞及堆放雜亂帶來的不便,科學安排庫房物品佈局,做到整齊、美觀、方便。

4、物品入庫後要馬上入賬,準確登記。

5、物品出庫時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不全不得發貨。有特殊情況,需有關領導簽字批准。發貨時按出庫單辦理出庫手續,削減賬卡。

6、做好月盤點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賬物相等,賬賬相符。

7、主動與使用部門聯繫,瞭解物品的消耗情況,防止因缺少溝通造成的物品短缺。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6

1、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對轄區內農業投入品經營使用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2、建立農業投入品經營主體檔案,如實記載相關信息;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開展經營條件和經營產品審查,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經營行為。

3、加強農資市場巡查監督,以農藥獸藥等投入品經營使用高峯期為重點開展經常性巡查,巡查情況記入監管巡查記錄。

4、指導監督農業投入品經營者規範建立進銷台賬,督促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店須公示產品使用範圍、方法,嚴格落實專櫃經營、實名購買等規定。

5、協助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農藥獸藥等投入品質量抽檢、開展信用評價、實施農業投入品經營“黑名單”管理。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7

一、資金收入管理

(一)市財政安排和上級下達的各項資金;從各部門爭取到的和本局預算外收入財政返回資金。必須一律進入局財會賬户,實行統一管理。

(二)經營性收入:局屬門面、房屋由後勤中心管理,實行對外出租,並按規定時間及時足額收取租金,存入後勤中心賬户,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

(三)有執收項目的科站,收費須出據財政規定的收款憑據。並及時(三日內)存入財政專户,不得隱瞞、截留、挪用。每月底應將收據和繳款憑證交局計財科對賬。出現隱瞞、截留、挪用現象一經發現,除收繳外,並按違規金額的30%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責任。

二、資金預算管理

(一)市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專項資金,由局裏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可作工作經費的資金,第一年按40%比例劃到科室使用,從第二年起原則上不再作科室工作經費安排,各科站從市財政預算外或其他部門爭取的資金,省農業廳和其他部門下達的專項工作經費原則上30%用於公用支出,70%用於業務支出。規費收入和罰沒收入,經財政批准返回後,原則上按返回數的70%用於科站業務支出(新菜地開發資金除外)。

(二)業務科室實行“以收定支”,年度內單列核算。年初根據資金來源和項目實施內容拿出用款計劃,報局領導審核,在預算範圍內掌握使用。出現赤字的科室,除參加工作會議和下鄉差旅費以及異常特殊緊急情況,經分管財務局長、局長批准可預支報賬外,不得發生其他支出,計財科不得受理其報賬單據。

(三)行政科室經費,由局裏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基數,在包乾基數範圍內掌握使用。後勤服務中心由局裏根據歷年車輛維修費、燃油費、公用水電費等支出情況核定包乾基數,未按程序批准追加不得突破。

(四)市財政預算安排的職工福利費由局裏統一列支,其他福利費,業務科站根據局裏統一確定的標準從科站經費中列支;局領導及其他行政科室和離退休人員的福利費支出,從局公用經費中列支。

三、資金支出管理

(一)開支管理:除招待費另行規定外,其它一次性開支在600元以下的需經分管科室領導同意,600元以上的需經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同意,開支1000以上需經局長同意(局長出差不在家,需經書記同意),未經同意一律不予報銷。

(二)差旅費管理:出差前需填寫好市農業局因公出差審核表,註明出差的地點、時間、事由、隨行人員,並按規定的審核程序審批。局領導、科站長(含副科站長)出差須經局長審批(若局長外出,報書記審批),一般工作人員到省內出差,須經分管領導審批。所有人員到省外出差,由局長審批。出差回來半月內須進行差旅費報賬。計財科不得受理無出差審批單的差旅費報銷憑證。

(三)會議費管理:全局性或綜合性的會議由辦公室和計財科共同承辦,相關科室配合,由計財科負責結帳。各科站召開專業性會議,須經局長批准,其費用從科站經費中列支。各種會議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和政府採購要求,作出會議預算和選擇會議地點,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送計財科審核,報局長審批後方可召開。計財科按照局領導批准的預算金額審核報帳,超過部分不予報帳,手續不完備不予受理。

(四)招待費管理:招待費實行限額開支。核定招待費指標到科站,指標內按審批權限審批開支,並按發生額的10%扣交調節基金;無指標不得開支,如遇特殊情況要超指標接待應事先書面報告局領導,經局主要領導與分管財務領導,紀檢組長集體審批後方可開支,並徵計30%調節基金。所有招待費必須憑局統一印製的招待券和正式發票報賬。

① 省農業廳副廳級以上(含副廳級)領導、市四班子領導、市直有關單位一把手、縣(市、區)主要和分管領導、縣(市、區)農業局、蔬菜局正職(局長和書記)來局向主要領導請示彙報工作,由局裏統一出面接待的,其費用由局裏承擔;省廳處室領導的接待和屬科站邀請或因聯繫科站業務工作接待的縣分管領導或局長,其費用由科站承擔。

②各科站因工作需要接待相關部門人員的,應控制陪客人數,原則上在定點賓館(酒店)接待,實行簽單消費,每月23日之前與定點賓館結帳一次。若需在定點賓館(酒店)以外的地方接待的,須報經分管領導同意,但原則上不得在四星級以上賓館(酒店)接待,並當日現金結帳,不實行簽單消費。縣局來人,原則上實行工作餐,一般同志每人30元標準,縣局領導每人40元標準。招待費300元以內須經科站長同意;300-500元須經分管領導同意;500-800元須經分管財務的領導同意;800元以上須經局長同意。

③ 招待用煙、酒實行統一採購。各科站招待用煙、酒到辦公室領取登記,計財科按月核對分户核算到各科站。嚴格控制名酒名煙開支,未事先請示局長同意,計財科不受理各科室的煙、酒發票的核報。如遇特殊情況需供貨商送一般煙酒的,須經局分管財務領導同意,送名煙名酒的需局長同意,否則一律由簽單人自負。

(五)其他公務費管理

1、辦公用品:科室根據需要,造出計劃,報分管科室領導審批方可購買;局領導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購買。原則上計財科不受理沒有申報採購計劃的辦公用品的報帳。

2、交通費:因公到市內相關單位辦事,一般情況下應乘坐公交車,嚴格控制出租車費的開支。對各科站市內交通費根據工作性質核定指標,辦公室、政工科、計財科每年控制指標為1500元,其餘科站每年控制為1200元。

3、郵寄費:各種信件的郵寄和傳真由辦公室統一辦理,並負責登記,年終由計財科分户核算到各科站。

4、電話費:辦公室按實核報,政工科、計財科、機關後勤中心三部電話,每部電話每月控制在200元以內,其他科站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此標準執行,但每月不得超過300元。

5、水電費:由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6、其他開支:本局在職幹部職工,有住院或親人(限父母、配偶)過世,需看望的,由政工科統一安排;除本科室幹部職工住院和親人過世,可在600元之內開支看望慰問外,其他科室一律不得用公款看望慰問。

(六)備用金管理

按照市會計核算中心備用金管理辦法的要求使用備用金。聯絡員要保管好備用金,在每個報帳日先用備用金開支,然後持報帳憑證到核算中心報帳,及時補充備用金,並定期與“中心”會計櫃進行對帳,做到帳實、帳帳、帳表相符,不得從所收取的現金收入中提取補充備用金或坐收坐支。

(七)修繕費管理

1、公用設施的維修:凡單項維修金額在600元以內的,由後勤中心作出預算,經計財科審核後報分管後勤中心的領導批准方可維修;凡單項維修金額在600元以上的,由後勤中心作出預算,經計財科審核後,報局長批准方可維修;如達到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的,須實行政府採購招標維修。

2、車輛維修:堅持先申報審批,後進廠維修的原則,由司機先申報維修項目,後勤中心簽署意見,報局領導同意後方可到政府採購定點廠家維修。凡一次性維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審批,500元以下的`報分管後勤中心的局領導審批。後勤中心指派專人負責現場監督和驗收維修項目、維修質量,並以各車為户頭建立維修檔案,計財科負責與廠家結帳。

(八)借支規定:

因公出差或其他事由需向局裏借支的,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支原因、金額、償還期限,交計財科審核送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後,報局長審定。

四、固定資產管理

(一)房屋、門面,水電設施,由後勤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各科室使用的其他資產由各科室負責;記錄本、材料紙、信封等日常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所有資產實行台帳管理。

(二)資產添置:添置所有日常用品,必須按規定實行報批、採購、驗收和記帳制度,做到帳帳、帳物相符。

(三)資產報廢:所使用的資產因使用日久不能修復需報廢的,實行申報制度。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由計財科驗證,註銷報廢處置。需報財政部門批准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物資領取:辦公室發放日常辦公用品,必須實行領取登記制度,年終結算記入科室公務支出。

五、財會報賬制度

(一)報賬審批時間:每月9日10日,2425日為集中審批報帳時間,節假日順延。

(二)報賬程序:報賬人須在報賬前憑有效票據,填寫報賬審核表,由科站負責人簽字後,在規定的報賬時間前以科站為單位統一交計財科審核,送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後,報局長審查。所有開支原則上不得跨月報賬。對超過三個月未報賬的票據,必須經紀檢組核實真偽,再確定能否報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計財科將不受理審核報帳:① 無税務監製章的發票;②無收款單位簽章的發票;③購物無經手人、驗收人簽字,開支無證明人證明;④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的發票;⑤額資金無用款計劃(預算)的開支;⑥應由分管科室領導審核簽字而未簽字的發票;⑦應由局長事前審批而未審批的開支;⑧內容説明不清的開支;⑨違財政制度或超過財政規定標準;⑩科站已出現紅字或無計劃資金;11白紙發票;12發票粘貼不符合要求。

六、財務監管制度

嚴格審核報銷憑據,嚴禁私用公報,計財科審核發現可疑憑證,應及時向紀檢組報告,經紀檢組核實後方可報賬。堵住虛報冒領。

成立以局長為組長,黨組書記、紀檢組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蔘加的財務監督小組,加強對財務分管領導履行職責的監督,定期對已審批的票據進行審核確認,對未按制度辦理或超越權限辦理的事項可行使否決權,對有重過錯的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每半年對財務收支情況在一定範圍內公佈一次。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8

1、文書立卷

每年年初機關文書部門或業務部門首先要制訂出當年可能形成文件的案卷類目,根據案卷類目做好平時的文件收集、分類工作。在文件收集齊全的基礎上,將文件按以下特徵逐項分開。

①分年度。將文件按其形成的年度分開。

②分級別。將文件按其作者之間的關係分成上級、同級、下級。對互相聯繫緊密的文件,如上級的批覆、下級的請示應放在一起。

③分機構。將文件按其產生或承辦部門分開。

④分問題。將文件按其內容所反映的問題分開。

⑤分期限。根據《文書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將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開。

在文書分類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文件各特徵(問題、作者、時間、地區、文件名稱、文件往來機關),分別組合成若干個案卷。擬寫案卷標題,簡明、確切地反映卷內文件的內容。案卷正式確定下來後,根據卷內文件時間、重要程序、問題、作者、地區、文件名稱、文書往來機關等具體情況系統排列。編寫卷內文件的頁號;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和備考表;拆除檔案文件上的金屬物,裝訂案卷;填寫案卷封面,包括案卷標題、卷內文件的起止年月、頁數、件數、保管期限、案卷編號等。

2、檔案管理

將檔案庫房的檔案櫃、架科學排列編號。保持庫房內外清潔衞生。學習和掌握檔案保護技術。庫房要有防高温、防潮、防盜、防光、防塵等安全設施,避免灰塵、有害氣體、微生物、蟲、鼠等對檔案的危害。

3、檔案利用

準備檢索工具。編制案卷目錄、全引目錄、專題文件目錄、資料卡片、檔案資料存放索引、彙編有關文件、參考資料等,並積極開展檔案史料的編研工作。查閲、借閲有關文件,需經祕書長批准;對摘抄、複製的檔案資料進行審核、登記,然後在摘抄、複印件上註明出外、時間。借閲檔案,應認真填寫借閲登記薄《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以便存查。對借出的檔案資料要按時收回入庫。

4、檔案統計

建立檔案收進、移出登記簿。準確編制檔案工作情況統計年報,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5、檔案鑑定

根據國家有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制定檔案保管期限表,由檔案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的人員組成鑑定小組,定期對檔案進行鑑定。剔除沒有保存價值的文件,對歸檔文件確定其保管期限。對保管期限已經滿10年的檔案,移交市檔案館保存。對會議形成的資料、市政協大事記、常委會議記錄等也要立卷、歸檔、入館。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9

第一部分崗位職責

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方針、政策。

2、帶領全體員工對物業轄區實行全方位管理,保證物業完好狀態,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經濟效益,精心理財,開源節流,滿足業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設,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5、制訂和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督促所屬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堅持年終考核。

7、重視人才,合理使用幹部,按照德、勤、能、績定期進行考核。

8、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共同管好物業。定期向總公司彙報工作及經營收支情況,以各種方式聽取業主和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並及時答覆,認真解決。

9、關心員工生活,努力提高員工工資福利,改善工作條件。

10、經常與上級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溝通,理順關係,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公司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協助經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計劃的制訂和落實工作。帶領全體員工對物業轄區實行全方位管理,保證物業完好狀態,提高使用效益。

3、制訂和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訂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督促所屬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堅持年終考核。

5、調動各方積極因素、共同管好物業。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分管理工作情況,以各種方式聽取業主和使用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並及時答覆、認真解決。

6、關心員工生活,努力提高員工工資福利,改善工作條件。

7、經濟與上級公司和政府相關部門順關係,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職能部門經理崗位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室的領導下,全面實施本部門的各項工作。

2、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組織各項工作的開展。

3、負責配合辦公室進行本部門員工的招聘。

4、負責制定本部門員工的業務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員工培訓。

5、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部門各項工作,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管理處主任崗位職責

在總經理直接領導下,貫徹執行公司各項方針、政策,全面負責負責管理處的日常事務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落實獎懲制度;

2、安排和調整本部門人員工作,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計劃,並組織編寫管理報告和各種通知、公函;

3、負責傳達公司文件、通知及會議精神;

4、檢查監督本轄區工程維修、保安清衞人員以及管理員工作情況並進行考核,按《員工手冊》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國家有關法規和物業管理規定,掌握各業主情況,檢查督促各責任區管理的實際操作;

6、隨時掌握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交納情況,及時做好物業管理費催交的組織工作,並組織解決好有關投訴,不斷改進服務質量;

7、抓好本部門的組織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會議,研究擬定下一步工作計劃;

8、加強各班的團結合作,樹立整體思想,密切與其他部門的聯繫,互相溝通、協調;

9、認真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任務。

內勤員崗位職責

內勤員在管理處主任統一安排下,負責文檔資料的保存和管理,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

1、按照物業服務的需要,編制採購計劃,並實施採購;

2、對倉庫物資和其他物資進行管理,建立物資台帳;

3、協助主任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服務;

4、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考核管理;

5、負責管理轄區內業主檔案和物業檔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遺失、損壞;

6、負責本部門各類通知、公函、報告的收發;

7、負責接聽服務電話,屬於業主投訴及報修的要做好記錄,並及時轉交處理,對於緊急突發事件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彙報;

8、熟悉各種收費程序,負責接待上門的交費的業主,並做好收費記錄;

9、熱情接待來訪的業主及其他人士,對他們的諮詢事項給予熱情、周到的答覆和解釋;

10、完成本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員崗位職責

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1、熟悉掌握物業轄區業主和物業的基本情況;

2、建立收費台帳,掌握收費動態,及時收取、催交各項應收費用;

3、負責辦理業主入住、遷出手續,監督管理裝修事務;

4、負責巡視物業使用情況,以及保安、清潔、維修人員的工作情況;

5、負責對外包服務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與業主溝通、回訪,有效處理業主的投訴。

文員崗位職責

1、負責部門的文件撰寫、整理工作;

2、負責員工考勤、收發傳達文件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處的各類來文;

3、負責辦理各類外來人員的.出入證件;

4、協助主任組織由管理處發起的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5、接待來訪的業主,對其提出的問題及意見,予以解釋解答,並將詳細內容記錄在案;

6、負責做好文件、記錄、卡的管理工作,並保證檔案完整、齊全、保密;

7、向各業主發出書面繳交各項費用的通知書;

8、通過各種媒介做好宣傳工作;

9、負責組織業主意見徵詢活動和社區文化活動;

出納崗位職責

1、清點彙總部門交來的款項;

2、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完整;

3、發放工資、獎金,支付符合手續的費用;

4、處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

5、填制記帳憑證,交會計記帳;

6、正確使用發票,保證現金和銀行支票使用安全。

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一)、總則

1、貫徹執行公安機關和上級部門制訂的各項法規和制度,努力維護好物業轄區內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服從領導,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3、負責做好對轄區內的巡邏、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業轄區的登記工作;

4、負責做好機動車輛的管理和收費工作;

5、負責做好綜合管理費收取工作;

6、熟悉樓宇情況、以動態、巡查等方式預防、發現、制止各類事故如:打架鬥毆、盜竊等事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7、按規定着裝,文明值勤,嚴格交接班手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8、講究文明、禮貌待人,耐心説服、教育住户遵守物業轄區各項管理規定。

(二)、保安隊隊長崗位職責

保安隊長在管理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保安隊的各項管理工作。

1、瞭解和掌握保安隊的情況,根據管理處領導的要求和意圖,結合實際,建立和健全各項工作細則的獎懲條例,抓好實施組織和監督工作,對物業轄區的治安、消防、車輛交通工作全面實施管理;

2、主持保安業務工作會議,督促檢查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重點是《員工手冊》及保安相關規定的落實情況,組織隊員學習業務知識和形體儀表訓練,認真做好培養和業務訓練,提高全體隊員的整體素質。;

3、經常定期不定期檢查保安隊員的工作情況,做好監督、檢查和考評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獎懲條例;

4、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認真做好思想工作,抓好保安隊伍的思想建設,關心隊員的生活狀況和業務水平,做好全體隊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職業精神教育,幫助下屬正確處理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為下屬解決實際問題;

5、教育培養所屬班長,不斷培養他們的組織指揮能力和管理水平;

6、處理有關保安方面的事務,重大治安問題和事故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7、完成公司交辦的收費等其它工作任務。

(三)、保安班長崗位職責

保安班長在保安隊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保安隊日常事務的實施工作。

1、負責組織當班的保安工作,監督和指導認真做好執勤工作,及時糾正和登記違紀違章現象;

2、檢查本班人員的着裝儀容、內務衞生,保管好配備的通訊器材、保安設施、自衞武器等物品;

3、負責填寫《值班記錄》,登記本班獎罰情況,檢查各巡邏點情況;

4、按照保安部(隊)制定的培訓計劃搞好組織實施工作,定期召開班務會,經常對隊員進行具體的業務指導和崗位培訓,提高本人和全班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能及時解決當班時間內的各種突發事件。

5、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請示彙報工作,與轄區業主搞好關係;

6、熟悉在緊急情況下本班的組織指揮,處理好一般性的治安事件和業主的投訴,落實安全措施,預防各種事故,工作中有處理不當的事應及時向上級請示彙報;

7、團結本班人員,堅持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和掌握隊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

8、完成公司下達的其他任務。

(四)保安員崗位職責

1、門崗

①熟悉物業轄區的概況、平面佈局及樓幢分佈情況;

②保持威嚴可敬的儀表儀容,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

③負責做好大宗物品出物業轄區的管理工作,對住户裝修人員及裝修物品的出入進行管理,制止閒雜人員隨意進入物業轄區;

④負責做好對機動車輛的出入管理和收費工作。

⑤熟悉保安設施設備的操作規程及報警設施的使用方法;

⑥做好本崗位的清潔衞生和交接班工作。

⑦負責回答解決住户及來訪人員提出屬於本崗職責內的問題;

⑧對任何有損物業轄區物業管理的行為,及時進行規勸和制止。

2、巡邏崗

①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實行24巡視巡邏制度,嚴格執行隊列行走標準,樹立公司良好形象和個人道德風範;

②樹立強烈的責任感,全面做好物業轄區的治安、消防、車輛、收費、以及住户求援、報警等工作,確保物業轄區治安安全,秩序井然;

③熟知本人責任區域內住户情況,瞭解物業轄區內其它區域房屋的地形以及各條通道的佈局,做到勤巡邏、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④熟悉物業轄區消防設施的配置,並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掌握防火自救知識;

⑤巡查公共設備設施使用和公共衞生保潔情況,發現設施受損及時上報,對任何有損物業轄區物業管理的行為,及時進行規勸和制止;

⑥加強對物業轄區的機動車輛管理,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⑦積極參加職業道德和業務、消防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消防員(保安員兼)崗位職責

1、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認真學習有關消防知識,掌握各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積極做好防火宣傳和教育,建立消防值班和消防設施台帳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一旦發現火警即可投入使用;

3、物業轄區一旦發生火警,全體員工必須全力投入搶險工作,履行義務消防員的職責,不得臨陣藉故逃避;

4、發生火警事故時,迅速報告有關領導,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警,組織人員搶救險情,組織住户撤離危險地帶,並做好妥善安排,做好現場安全保衞工作,嚴防趁火打劫撈取不義之財,協助有關部門查清起火原因;

5、加強轄區內動用明火的控制和管理。

監控值班員崗位職責

1、嚴密監視保安對象的各種情況,發現可疑或不安全跡象,及時通知值班保安處理,並及時通過對講機或電話向隊長報告,且隨時彙報變動情況直到問題處理完畢。

2、熟悉所管理設備的性能、操作程序,能獨立進行操作,並能進行簡單的維修;

3、出現異常情況時,堅持、確認、彙報,並做好情況記錄;

4、負責設備的日常巡視、情況記錄;

5、保持機房乾淨、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

維修人員崗位職責

1、執行公司決定,服從管理、遵守紀律,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2、熟悉物業轄區內樓宇的樓幢號、單元、户數和房屋結構、水施、電施等管線走向;

3、嚴格遵守服務內容與服務標準,及時受理業主提出的各種報修;

4、積極為業主提供多項便民服務,並做到服務周到、熱情、規範,無投訴;

5、工作時間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以確保安全,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6、工作完畢及時清理施工現場雜物,服務過程須請業主簽字認可;

7、愛護工具,杜絕浪費,按規定領用工具和維修材料。

8、負責對共用部位設施的巡視和保養。

9、按月做好報修、維修記錄的彙總和材料採購的計劃編制。

清衞工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

2、尊重領導,服從分配,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3、上崗佩戴好工作證,穿戴好服裝,並保持整潔;

4、文明服務,作風廉潔,拾金不昧;

5、按照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對物業轄區進行清潔衞生打掃,維護物業轄區的良好的衞生環境秩序;

6、及時清洗公共部位的亂塗、亂畫、亂張貼的廣告、標語等;

7、對保潔範圍內物業的異常情況及時行保安員或管理員彙報;

8、對亂扔廢棄物的現象應予以制止,並及時清除;

9、妥善使用並保管好清掃、保潔的工具,做到勤儉節約、以舊換新,對無故損壞的酌情賠償。

綠化工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

2、服從公司領導和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工作時佩戴好上崗證;

3、綠化養護操作場地及道路兩旁整潔有序,無危及車輛、行人的現象;

4、對住户説話和勸阻有損綠化的行為要温和有禮;

5、正確並熟練操作使用園林器械,妥善保管好綠化工具設施、農藥、化肥及其他用品,嚴格使用化肥和農藥;

6、花草樹木及時澆水,防止過旱和過澇;

7、對花草樹木定期培土、施肥、除雜草和除病蟲害,對新栽的花草樹木要及時修剪、補苗、澆水,保證成活率達90%以上;

8、熟悉物業轄區內的綠化概況,充分利用綠地面積,合理佈局、種植花草、樹木;

9、對工作過程中發現的物業轄區的異常情況及時向保安或管理員彙報。

第二部分公共制度

全體員工均為公司物業轄區的管理人員,無論其工作崗位、分工,需共同遵循以下制度。

接待來信來訪來電投訴制度

為了實現“管理無盲點,服務無挑剔,業主無怨言”的管理目標,不斷完善管理體系,提高員工素質,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嚴格認真對待業主(住户)反饋的每一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首問責任制”,公司每一位員工,無論其部門分工,均有義務接受業主的任何來訪來電、投訴,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能夠給予解決的,應當場予以解決;不屬於自己職權範圍內或不能予以解決的,不得任何理由推託、迴避,應將業主(住户)反應的問題當場予以接待,而後轉告相應部門。

2、每一位員工都有責任收集來自業主(住户)關於小區管理的看法、建議、意見等。

3、公司員工接聽所有來電時,第一句必須為:“您好,某某物業”。

4、受理投訴時,必須熱情接待,主動詢問,面帶微笑,不得推諉、無理拒絕,並做到一視同仁。

5、當被投訴者受理投訴時,受理者必須如實記錄,不得提出迴避。

6、對投訴內容要認真記錄,及時派人處理或向主管彙報並在24小時內予以解決或答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迴音。

7、凡由市政設施如水、電、氣、道路、郵電、通訊等所引起的住户投訴,應努力做好解釋工作,積極同市政有關部門辦理交涉,儘早為業主排憂解難,決不允許推託了事。

8、員工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積極為業主提供滿意管理服務,減小投訴,把矛盾消滅在投訴之前。

9、對業主的投訴應及時進行分析總結,對反覆出現的問題,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深入探討並找出解決辦法,防止重複發生。

10、對投訴要記錄,投訴資料要存檔。

農業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0

為保x本公司辦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辦公用品包括:

公司辦公桌椅、文件櫃、電腦、可移動磁盤、電話機、傳真機、打印機、複印機、多媒體器材、攝影攝像器材、車輛、部門專用器材和員工日常工作所需的辦公文具、耗材及公司為部門購置的書籍、雜誌和報刊等。

辦公用品的.管理:

公司公共辦公用品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和維護(辦公室協管辦公耗材)。

一、辦公用品的領用:

1、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領用,須至綜合管理部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

2、公司員工應當自覺愛護公司財產,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二、申請購買辦公用品的程序:

1、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及耗材管理,根據本部門需要填寫,經部門領導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填寫,報總經理;

3、人力資源部將申請結果及購買方式或地點反饋給各部門負責人。

4、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之後,由部門經理分發辦公用品給指定使用人。

三、辦公用品借用:

1、凡借用公司辦公用品,需填寫借用登記。

2、借用物資超時未還的,管理單位有責任督促歸還。

3、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4、損壞遺失公司物品根據所屬物品原價金額給予賠償:

a、價值100—300元全額賠償

b、價值310—600元xx90%比例賠償

c、價值610—1000元xx80%比例賠償

d、價值1000元以上根據情況及情節給予相應賠償,

具體由管理層商討決定

四、辦公用品更換:

1、器材

配件如鍵盤、鼠標、可移動磁盤等出現故障需要更換的,確認不能維修的,可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領用手續,並將已壞物件歸還人力資源部。

2、各部門應節約使用耗材,人力資源部會在每年年底對各部門每月使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將部門節約資金的50%獎勵該部門。

五、其他:

1、所有員工應當愛護公共辦公用品,打複印避免浪費。對於公司內部文件資料,提倡使用二手紙。非重要資料或外發資料和公司內部流程籤核資料可全部使用二手紙打印。作廢資料及圖紙等需要加蓋作廢章或再利用章。

2、員工在使用公共辦公用品時,如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報修。

3、公司根據辦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損壞賠償責任。

備註:辦公用品一旦遺失,由相關保管人全權負責賠償;下班前所屬區域使用人必須關閉電器設備電源及門窗等避免損壞丟失。

4、公司車輛在外出時,駕駛人必須按照相關交通法規安全行駛,出現交通違法行為時有駕駛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如出現交通事故根據情節及最終第三方執法機構判定承擔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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