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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通用25篇)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

1、採取多種方式,同家長加強聯繫,爭取家長配合。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通用25篇)

2、定期開家長會,經常向家長宣傳嬰幼兒衞生保健知識。

3、兒童如無故缺席,要及時和家長聯繫,共同做好兒童保健工作

4、提供宣傳資料(如預防接種方面)。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2

1、兒童入托入園體檢:兒童和託入園前必須到指定的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健康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能入園(所)。健康檢查表上的.項目應填寫完整正確,體檢一個月內有效。兒童入園(所)時應將母子健康手冊或健康檢查表和預防接種卡交給幼兒園(託兒所)。兒童離開托幼園(所)兩個月以上,再入園(所)必須重新體檢,入托入園前體率應達到100%。

2、兒童入園(所)後應按年齡定期體檢:1歲以內嬰兒每季度一次,1—3歲內幼兒每半年一次,3歲以上兒童每一年檢查一次,每半年測量身高,體重一次,定期體檢後要進行兒童健康狀況分析評價和疾病統計,發現疾病或缺點及時矯治。定期體檢充的.計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後的體檢為準,新入園(所)未滿一個月者不可列入應查人數之內。

1、根據兒童的年齡特點和季節變化,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2、對幼兒膳食實行民主管理,根據營養需要制定帶量食譜,保證按量供給。每月進行一次營養計算及分析。講究烹調營養,注意食品衞生。

3、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兒童和工作人員入園前必須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健康檔案,按要求定期給兒童體格檢查,並進行評價分析,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

4、配合衞生防疫部門,做好計劃免疫工作。做好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消毒、隔離、檢疫工作。

5、建立健全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按要求對不同場所、物品進行清潔消毒。幼兒日常用品專人專用,培養幼兒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6、重視兒童體格鍛鍊,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開展户外活動。

7、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8、建立健全各種保健賬冊,規範填寫、登記、統計,定期進行分析。

9、建立多種形式的家長聯繫制度,定期向家長宣傳衞生保健知識。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3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時間表,並認真執行。

(1)根據園(所)內兒童的年齡生理特點,結合實際情況和季節變換的特點,本着動靜結合的原則,適當考慮家長的需要,制度出本園(所)的兒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員參與制訂園內兒童一日生活環節(如活動、就餐、喝水、入廁、盥洗、睡眠等)的生活護理要求。

(3)保健人員每週應對各班我童執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況進行有目的的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予以糾正。

2、正常情況下兒童户外活動每天不少於2小時(冬季不少於半小時),其中1小時體育活動,午睡時間不少於2小時。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4

1、幼兒來園和離園值班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作好記錄,簽字確認。

2、幼兒户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後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3、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後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鈕釦、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5、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用紫外線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6、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7、值班教師負責保管幼兒藥物。給幼兒服藥必須核對(姓名、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5

1、幼兒藥品應由保健室妥善保管,嚴格與食品分開,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放在班上。

2、教師因生病帶藥上班服用時,必須放好(醫院看病拿藥、自己購藥、或在保健室拿的藥)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3、幼兒所服的藥品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有病歷卡。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家長只帶包裝完整的藥,並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由保健老師統一給幼兒服用。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要經保健老師檢查登記後,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老師共同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老師並將藥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防誤食。

5、幼兒在園服藥,必須把藥物劑量控制在安全範圍之內,如若家長要求大劑量服用者,保健員有權拒絕,以防孩子服藥所致不良反應;如若班上老師私自收家長或幼兒所帶藥物,未經保健醫生檢查劑量,導致幼兒服藥後出現不良反應者,以及喂錯藥所導致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全責任。

6、幼兒自己帶藥來園,又無家長口頭或紙條交待的,一律不喂。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原則上不收不喂(體弱兒除外)。預防保健藥建議家長在家早晚給幼兒服用足夠了,不必要帶到幼兒園來服用。

7、保教老師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無誤,並嚴格按劑量服用。

8、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餘時要求家長於當天下午接幼兒時同帶走。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6

一、卧室要保持空氣流通,根據氣温狀況選擇開窗睡覺或關窗睡覺,合理使用空調,空調的温度在26℃,保持室內外温差在10℃。

二、午睡前提醒幼兒入廁小便,認真檢查每位幼兒手中、口中及衣物兜中是否有異物,防止幼兒在小牀上玩或食用,以防窒息;並檢查牀鋪和被子有無可能傷害幼兒的物品。如:別針、髮夾等。

三、合理安排幼兒午睡的牀位,一人一牀一被,頭腳交叉睡。

四、幼兒午睡時,頭邊、臉上勿放小毛巾等物,將拉鍊或者釦子端朝下,以免幼兒放在嘴裏進食而發生窒息。

五、午睡過程中教師、保育員加強巡視,及時瞭解幼兒入睡情況,發現突發異常(如大量出汗、騷癢等),及時尋找原因給予處理。糾正幼兒不良睡眠習慣,如蒙被、俯卧、面牆睡及吸吮手指、被褥、衣服等。

六、上鋪牀應有防護欄,以確保幼兒午睡期間的安全。

七、幼兒午睡期間,教師、保育員不得隨意離開卧室、不得睡覺、打瞌睡。(1:00-2:30)帶班教師在保育員進卧室後,方可在教室中辦公,但不得離開教室。)

八、保育員應在幼兒全部穿好衣服並開窗通風30分鐘後方可整理被褥。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7

1.每日交接時要從口頭上向接班的老師認真交待本班幼兒的情況。

2.每日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記錄幼兒出勤人數、健康狀況、情緒狀況、帶藥品名稱及服用方法等。因傳染病缺勤的必須交待清楚,如有發燒患兒必須記錄體温、精神狀況,如患腹瀉的`幼兒應記錄大便的次數,提醒幼兒多飲水,供接班人注意。

3.早班教師下班之前必須與晚班老師交接清人數後方可離園。

4.交接之前或之後要對幼兒進行檢查,做到有病情早發現、早治療。

5.在傳染病期間的交接要注意交接清新發病幼兒的情況。

6.要交接幼兒的意外事故及誤傷,如摔傷、幼兒間抓傷、咬傷等,雖不嚴重也要交班,一是為了責任分明,二是便於向家長交待清楚,可解除家長的誤會,提醒接班人注意照顧。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幼兒的健康管理,保護幼兒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檢查

1、入園檢查制度:按照托幼機構要求對新入園幼兒、插班幼兒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對體檢中發現器質性疾病、特殊疾病、體弱病殘的幼兒,要通知和配合幼兒家長到醫院做進一步檢查,並做好登記,名單分別交班主任和保健醫生,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予以照顧。

2、幼兒園工作人員參加工作以前,必須按照托幼機構要求根部不同崗位職責, 檢查合格後方可就職。

二、定期體檢

1、在園的幼兒每年由街道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集體組織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體重各一次,並做好記錄,進行健康對比分析、評價,疾病統計,及時矯治。每個幼兒均應建立健康卡片或檔案。

2、 對因故未能按時體檢的幼兒,園方要另外安排時間組織補檢,確保體檢率達到 100%。

3、 幼兒園為幼兒提供安靜、整潔的體檢場所,並標明體檢項目。

4、保健醫生組織幼兒體檢前要進行談話教育,講解體檢前的注意事項。

5、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發現問題,即採取措施,對法定的傳染病, 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防治,做好隔離、消毒措施,以及對班級的檢疫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6、設專人做好幼兒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開展幼兒近視、沙眼、齲齒、寄生蟲、貧血、營養不良、脊柱彎曲、神經衰弱等常見疾病的綜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檔案管理

1、保健醫生負責整理、統計幼兒健康體檢檔案資料,並妥善保管幼兒體檢表。

2、 查看幼兒健康資料需通過園領導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畢後及時歸還、歸檔。

3、 加強技術防範措施,資料要經常通風、防潮、防蛀蟲。

附:

一、兒童健康檢查

1、 入園健康檢查健康檢查內容及要求

(1) 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醫療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入園。

(2) 兒童入園體檢中發現疑似傳染病者應當“暫緩入園”,及時確診治療。

(3) 兒童入園時,應當查驗“兒童入園健康檢查表”、“兒童保健手冊”、“ 預防接種查驗證明”。對於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2、 定期健康檢查

(1)兒童定期健康檢查項目包括:測量身高、體重,檢查口腔、皮膚、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測查視力,檢測血紅蛋白。

(2)1~3 歲兒童每年健康檢查 2 次,3 歲以上兒童每年健康檢查 1 次。所有兒童每年進行 1 次血紅蛋白檢測。4 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 1 次視力。

(3) 體檢後應當及時向家長反饋健康檢查結果,對有異常的兒童督促其治療。

(4) 兒童離開園 3 個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園檢查項目進行健康檢查。

(5) 轉園兒童持原托幼機構提供的“兒童轉園健康證明”、“兒童保健手冊”可直接轉園。“兒童轉園健康證明”有效期 3 個月。

3、晨午檢及全日健康觀察

(1) 做好每日晨間或午間入園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詢問兒童在家有無異常情況,觀察精神狀況、有無發熱和皮膚異常,檢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保教人員應當對兒童進行全日健康觀察,內容包括飲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狀況、情緒、行為等,並做好觀察及處理記錄。

(3) 保健醫生每日深入班級巡視 2 次,發現患病、疑似傳染病兒童應當儘快隔離並與家長聯繫,及時到醫院診治,並追訪診治結果。

(4) 患病兒童應當離園休息治療。如果接受家長委託需要喂藥時,由保教人員與家長做好藥品交接和登記,並請家長簽字確認。

二、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1、上崗前健康檢查

(1) 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到xx市(縣)婦幼保健院按照規定的項目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2) 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2、 定期健康檢查

(1) 在崗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項目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2) 在崗工作人員患有精神病者,應當立即調離托幼機構。

(3) 凡患有發熱、腹瀉、流感、活動性肺結核等呼吸道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需離崗,治癒後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並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後,方可回園工作。

(4) 體檢過程中發現異常者,根據xx市(縣)婦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關專科進行復查和確診工作,並追訪診治結果,合格後持證上崗。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9

1、要求幼兒按時來園,早上來園時間7:30-8;30分 ,請按時送幼兒入幼兒園,親自交給本班教師,家長不進課室內。幼兒園安排教師在活動室接幼兒進班級,值早班教師7;20分上班,故家長送幼兒來園不可早於7;20

2、按離園時間段準時接幼兒,離園時間幼兒在活動室等候,小班:16:20分接 ;中班:16:30分接;大班、大大班:16:40分接,請家長按時間段在活動室按班級順序接領幼兒。離園時,請主動和老師打招呼後方可離園。

3、每天由固定人員接送幼兒,不要隨意請人代接,如特殊情況不能前來的,請事先告知本班老師,嚴禁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來園接幼兒。

4、中途未經園長許可,不準隨意接送幼兒。如因身體特殊原因要求中途離園的幼兒,由各班老師把幼兒送到幼兒園門口等候接領,老師要記錄 接送時間、原因,並讓家長簽名。

5、下午家長接到幼兒後,仍要在幼兒園玩耍的,請認真照顧好孩子,玩大型玩具時要看好幼兒,要教幼兒要學會謙讓,注意安全,做到不聚談,遵守園內規章制度和遊玩注意事項。孩子離開老師,家長帶走後停留在幼兒園玩耍,家長有監護責任,如發生意外,幼兒園老師不負任何責任。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0

幼兒園實行坐班制,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

一、請假審批手續

(一)請病假

1、每月教師在無課的情況下允許有半天的機動,外出辦事,但必須經主管園長批准,不扣出勤獎。

2、請一天病假,必須寫請假條,由主管園長審批。

3、請二天假以上,30天以下病假的,必須有醫院證明,由總園長審批。

4、請病假超過30天的須提前報總園長審批。

(二)請事假

1、事假半天,由主管園長審批。

2、請事假1天以上15天以下的須寫假條由總園長審批,交分管園長存查。

3、婚假、產假、喪假按園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月津貼制度

1、工作量補助考勤制度:

(1)後勤人員代班計算方法:用工資除以26天乘以50%再乘以實際代班天數。

(2)教師代班計算方法:不當班期間代班: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乘以50%。

2、出勤獎制度:

(1)以行政檢查為準,教職工遲道一分鐘扣1元,累計遲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獎。

(2)未經領導同意提前離校的,早退一分鐘扣1元,累計遲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獎。

(3)請病假:計算方法: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乘以80%,累計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獎。計算方法:不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乘以50%,累計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獎。

(4)請事假:計算方法: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加上考核工資除以26天。累計二天以上取清出勤獎。不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累計二天以上取清出勤獎。

(5)曠工一天取消出勤獎。

三、值班考勤制度:

(1)根據要求準時來園值班並打卡。考核方法和考勤制度相同。

(2)教師正常值班給予補助午餐補助,計5元/天。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1

1、幼兒上午7:40——8:30在家長的陪送下持卡準時入園(9:00關鎖園門)。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親自把幼兒交到教師手中,不能只把幼兒送到大門口,防止幼兒走失。

2、教師接待幼兒入園時,對家長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況,所帶的物品、藥品都必須記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遺忘。

3、家長每天憑接送卡接送幼兒,如果接送卡遺失的幼兒請家長到各班老師那裏進行補辦。

4、早晨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教師的晨檢。

5、接送原則上由父母或指定的人員擔任,家長不得委託未成年人來園接幼兒。如有特殊情況需其他人員接送的,請將接送卡交給委託人。不能給卡時,家長鬚提前與班主任聯繫,説明情況,並將委託人的姓名、性別、體貌特徵、衣着特徵及與孩子關係等具體情況告知老師,以確保孩子的安全。

6、因離園期間幼兒和家長過於密集,為確保幼兒安全,建議接到幼兒後儘快離園,如果還在幼兒園繼續逗留和玩耍,請家長嚴格做好幼兒的安全防護工作,並注意教育幼兒愛護公物,愛護綠化。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7、拒絕陌生人入園,必須入園時請填寫入園登記表。

8、嚴格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行事,不到接送時間不準家長接孩子,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老師説明,經允許方可。

9、幼兒離園時,教師要幫助幼兒做好準備,開大門後,由配班老師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幼兒在園期間發生的事情要如實向家長反饋。

10、接送時間:

4:30——4:50 小小班、小班

4:40——5:00 中班

5:00——5:15 大班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2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園後的安全,為了有計劃地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我們真誠希望家長們在幼兒接送、請假和晨間保健檢查等方面,給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兒接送及請假制度:

1、接送幼兒的家長請有秩序地排隊進入幼兒園並刷接送卡,無卡者不得入內。

2、早晨8:30之前一定要送幼兒入園。鼓勵中、大班的孩子自己進入班級,小班的孩子家長攙着進入班級,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

3、下午4:10開大門,方可接幼兒。請家長接到幼兒後即離園,不要在園逗留。如逗留後發生意外事情與幼兒園無關。

4、幼兒因並因事須履行請假制度,請假條及時交給班級教師,整月請假的請假條交到園長辦公室審批後交給會計。提前一天請假的方能退夥,當天請假的不予退夥。

二、晨間保健檢查的具體要求:

1、清晨起牀後家長要注意觀察孩子精神狀態是否正常,孩子不舒服要及時就醫,發燒38。以上及患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的幼兒不得入園,並請家長及時持病歷向教師報告,不得隱瞞。(保健品一律不得帶到幼兒園服用)。

2、入園前務必檢查孩子口袋有無危險品,如鈕釦、珠珠等,不要給幼兒戴各種玉佩、髮夾、手鍊、手鐲等,以免發生意外。

3、為了您的孩子在園內活動方便安全,請給孩子穿跟腳方便的鞋子,穿合身的衣服,勤剪指甲,保持整潔衞生。

三、友情提醒:

1、請家長積極配合班級的教育教學活動,注意觀看家長園地及網站的內容。遇有問題請及時與班級教師進行交流和溝通。

2、請家長不斷樹立科學的育兒方法,不僅注重幼兒的智力開發,更要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3、請家長進入幼兒園後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譁、着裝得體大方、注意文明禮儀。

我們衷心祝願每個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3

1、幼兒園工作人員外出,必須逐級請假,按時返回並及時銷假;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

2、病、事假3天內由園領導審批;病事假3天以上,由幹部處審批。病假必須持請假條和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方可准假,並按醫生建議,視情批假。

3、倒班或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臨時請假者自行在本班內調整好後再按程序請假(班長簽字後由園辦批准)。

4、每人每月倒班限一次,一次扣25元;全天班期間不允許倒班,凡在全天班期間請假者按日工資2倍予以扣除,頂班教師按請假者日工資的50%予以補助;開學、期末及大型活動期間請假按日工資的3倍予以扣除。

5、請假人員休假期間,遇有特殊情況需續假的,應及時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續假。未經批准超假或逾假不歸者,按曠工對待,並按日工資的2倍予以扣除,2天(含)以上扣除當月工資。礦工7天(含)以上的自行解除勞動合同

6、教職工的產假,婚假按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直系親屬喪假省內5天,省外加路途。

7、病、事假的有關工資待遇規定:

(1)請病、事假者每學期累計不超過10天(含),扣除相應工資;10天以上者,除扣(含)請假期間工資外,再扣除期末當月工資的50%。

(2)住院治療需連續請假1個月以上,發月工資總額的50%,2個月(含)以內發月工資總額的40%。

(3)3個月以上,視情處理;連續事假10天(含)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2個月以上者停發工資並不再辦理各類保險(正常產假除外)。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4

良好的教師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保證,同時也是對學生一種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構建和諧校園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準則,內容如下: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單位為"節"或者"天".

2、請假制度實行部門負責制,學校校長請假需經街道教委辦批准,學校常委會有事請假需向校長請假批准,教職工有事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請假批准。

3、所有請假的領導、老師回校後都要向批准人銷假,並報請政教處記錄,每週公佈請假情況。

4、原則上不準口頭請假、電話請假,託人請假,要提前請假,説明理由。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者回校後必須及時補假,並説明情況,否則視為曠工。

5、教職工到校時間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為遲到。上午離校時間11:45,下午離校時間為17:00.

6、上午8點和下午13:30以後到校的教職工,一要7::45點或13:15之前向部門負責人電話請假;二到傳達室簽到,註明入校時間;三入校後向部門負責人補假,將假條送傳達室或政教處。

7、學校領導、班主任、政教處教師,每天早晨要在學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職工到校後如需外出,必須持有學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的批條方可出校門,否則視為曠工。

9、教職工應按時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會議,凡是不能按時到會者均為遲到,若不到會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當天已經請假沒到校的除外,不重複計算。

10、每週一全校教師都要參加升旗儀式,凡是不能準時參加,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待定)

11、婚、喪假和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獎罰制度

1、教職工的出勤情況與績效工資發放掛鈎,每月照顧1天病事假,一學期累計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獎金,請假計算單位為"節"或"天".

2、遲到每次扣2元,請假每節扣2.5元,請假時間不足一節課,按一節計,每天按8節計。

3、曠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級或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考試、閲卷等)中請假者,按雙倍扣罰。

5、請假、曠工扣費每月結清後,從當月效益獎中扣除,當月效益獎不足者,從下月效益獎中扣除,扣完為止。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職工出勤情況與年度考核掛鈎。

2、每個教職工每學期出勤基本分為10分。

3、遲到每次扣0.1分。請假每天扣0.3分,曠工一次扣10分,扣完為止。

4、學期內請假4天以內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學校組成督查組,每月不定期對教職工出勤督查並接受羣眾舉報,發現一處,處理一處。

五、責任分工

1、學校門衞負責領導和教職工離校、回校、遲到等記錄。

2、政教處負責領導和教職工的的統計和彙總。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教職工的批假、銷假、統計等。

4、校長負責校委會的批假。

六、幾項説明

1、學校領導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規,雙倍處罰。

2、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出勤規定,不得給領導、管理人員以及門衞出難題。

3、每週公佈一次出勤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彙總。

4、曠工:

⑴上班時間沒到校也未提前請假的視為曠工。

⑵請假超時又未補假者視為曠工。

⑶無部門負責人批得教師外出條,擅自出校門。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節課假,每次扣2元錢,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⑵哺乳期的教師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節課假,每節課扣2元,超出部門按請假處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節課假,不扣錢不扣分,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6、教師外出和校內的會議,教師護導、值班以及學校臨時安排工作的情況記入教師出勤,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按照上面的規定實施。

7、本制度已提請教代會審議通過 .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5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證兒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有利於兒童神經系統的正常發育,保護消化系統的功能,培養兒童良好的生活習慣。科學合理地生活作息制度,是完成教育任務的'先決條件,有利於兒童的身心健康。

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時間

1、睡眠 年齡越小睡眠時間愈長,次數愈多,幼兒期(1-3歲)晝夜睡眠3次,學齡前兒童(3-7歲)晝夜睡眠2次,午睡時間夏季3小時左右,冬季2小時左右,夜間睡眠時間不得少於10小時。

2、進餐 幼兒期每日4-5次,學齡前期“三餐一點”,兩正餐間隔時間不宜超過4小時,午點時間安排在中晚餐之間約下午3時左右。

3、上課 學齡前期兒童注意力的發育仍以無意注意為主,穩定性差,直到5歲以後,有意注意才有逐步的發展,注意力較能夠集中,小班每節課10-15分鐘,中班20-25分鐘,大班25-30分鐘,上午9-10點之間幼兒頭腦最清醒,精力旺盛,一般上午宜安排兩節作業課,下午安排遊戲或室外活動,課間要有10-15分鐘休息時間,讓眼睛和大腦得到充分的休息,消除疲勞,小班宜每日1節課,逐漸過渡到2節課,中班每天2節課,大班每天2節課。

4、户外活動 時間依地區季節而定,每天至少不少於2小時(寄宿制幼兒園不少於3小時),其中1小時為體育活動,讓幼兒充分接觸大自然,對防治上呼吸道感染,佝僂病,強壯體魄,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6

1、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接送幼兒的唯一有效憑證,接送孩子請家長務必攜帶接送卡。

2、家長送幼兒入園,須把孩子親手交給班級教師,同時在班級教師處領取接送卡,此時幼兒園開始履行看護幼兒的責任。

3、家長來園接孩子,須把接送卡交給班級教師,未攜帶接送卡的要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接走孩子,此時,幼兒園看護孩子的責任履行完畢。

4、如有事委託其它人接送,請受託人持父(母)親子簽名的委託書、身份證、及接送卡來園接孩子,並請父(母)打電話或以短信形式告知本班教師。

5、每個孩子只有一張接送卡,請家長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請及時於班級教師聯繫並申請補辦,若因家長未能及時通知園所造成的後果由家長負責。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7

一、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二、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

三、節約燃料,做好行車記錄,行車途中接聽電話應帶耳塞。

四、在幼兒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教師做好安全工作。

五、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安排的其他任務。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8

良好的教師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保證,同時也是對學生一種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構建和諧校園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準則,內容如下: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單位為"節"或者"天".

2、請假制度實行部門負責制,學校校長請假需經街道教委辦批准,學校常委會有事請假需向校長請假批准,教職工有事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請假批准。

3、所有請假的領導、老師回校後都要向批准人銷假,並報請政教處記錄,每週公佈請假情況。

4、原則上不準口頭請假、電話請假,託人請假,要提前請假,説明理由。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者回校後必須及時補假,並説明情況,否則視為曠工。

5、教職工到校時間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為遲到。上午離校時間11:45,下午離校時間為17:00.

6、上午8點和下午13:30以後到校的教職工,一要7::45點或13:15之前向部門負責人電話請假;二到傳達室簽到,註明入校時間;三入校後向部門負責人補假,將假條送傳達室或政教處。

7、學校領導、班主任、政教處教師,每天早晨要在學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職工到校後如需外出,必須持有學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的批條方可出校門,否則視為曠工。

9、教職工應按時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會議,凡是不能按時到會者均為遲到,若不到會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當天已經請假沒到校的除外,不重複計算。

10、每週一全校教師都要參加升旗儀式,凡是不能準時參加,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待定)

11、婚、喪假和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獎罰制度

1、教職工的出勤情況與績效工資發放掛鈎,每月照顧1天病事假,一學期累計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獎金,請假計算單位為"節"或"天".

2、遲到每次扣2元,請假每節扣2.5元,請假時間不足一節課,按一節計,每天按8節計。

3、曠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級或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考試、閲卷等)中請假者,按雙倍扣罰。

5、請假、曠工扣費每月結清後,從當月效益獎中扣除,當月效益獎不足者,從下月效益獎中扣除,扣完為止。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職工出勤情況與年度考核掛鈎。

2、每個教職工每學期出勤基本分為10分。

3、遲到每次扣0.1分。請假每天扣0.3分,曠工一次扣10分,扣完為止。

4、學期內請假4天以內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學校組成督查組,每月不定期對教職工出勤督查並接受羣眾舉報,發現一處,處理一處。

五、責任分工

1、學校門衞負責領導和教職工離校、回校、遲到等記錄。

2、政教處負責領導和教職工的的統計和彙總。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教職工的批假、銷假、統計等。

4、校長負責校委會的批假。

六、幾項説明

1、學校領導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規,雙倍處罰。

2、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出勤規定,不得給領導、管理人員以及門衞出難題。

3、每週公佈一次出勤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彙總。

4、曠工:

⑴上班時間沒到校也未提前請假的視為曠工。

⑵請假超時又未補假者視為曠工。

⑶無部門負責人批得教師外出條,擅自出校門。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節課假,每次扣2元錢,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⑵哺乳期的教師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節課假,每節課扣2元,超出部門按請假處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節課假,不扣錢不扣分,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6、教師外出和校內的會議,教師護導、值班以及學校臨時安排工作的情況記入教師出勤,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按照上面的規定實施。

7、本制度已提請教代會審議通過 .

8、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19

1、水杯個人專用,每天清洗並在專用消毒櫃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潔、擦拭並消毒,餐後擦乾淨。

3、餐具、餐巾每次用後要洗淨消毒,在專用消毒櫃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淨削皮(在食用前進行,防止食用前污染)。

5、非廚房工作人員、幼兒禁止進入廚房。廚房飲食衞生詳見由衞生監督機構頒發的`:飲食衞生管理常規”。

6、接觸食品前,工作人員要用肥皂、流動水洗手。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20

一、接送幼兒時間

1、入園

上午:冬季8:00—9:00,夏季7:50—8:40

中午:冬季1:30—2:00,夏季1:30—2:30

(如有困難需提前入園的,請告知園領導和本班教師,我園會安排值班教師照顧您的孩子)。

2、離園

上午:冬季11:20,夏季11:00

下午:冬季4:10,夏季4:40

二、接送幼兒規定

1、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換人接送應告知本班教師。

2、家長接送幼兒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衞生,做好孩子的榜樣。

3、接送人員必須是幼兒認識的方可領回,身份不明者、未成年人不能接送幼兒。

4、上學期間,如需接送孩子,請事先與班主任老師聯繫,並由值班人員將孩子送入班級或交於接領孩子者。

5、教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一人離開幼兒園。

6、為確保幼兒人身安全,每次入園前家長要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小刀、釘子或玻璃球等危險物品,不要給幼兒穿帶有帶子衣服、不合腳的鞋子等不適合孩子的衣物。

7、幼兒生病或身體不適需要特殊護理,請您在送幼兒時與班主任或值班教師説明,以便教師隨時觀察、照顧。幼兒發燒體温超過38度或病情較重不宜入園時,請您不要讓幼兒入園,及時就醫,康復後再入園。

8、教師負責幼兒安全及教育工作,由於幼兒好動,難免有打鬥、磕碰現象,教師會及時處理並負責向家長説明情況,同時也希望家長配合教師對幼兒進行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的教育。

9、靜園時間後,有家長接的幼兒不得在幼兒園玩耍,由值班教師看護暫時沒來接的孩子,家長有事晚接孩子,值班教師應當面把孩子交給家長。

10、凡需幼兒自己回家的家長,在報名時要簽字或寫書面申請。

三、請假制度

1、一般情況下,不讓幼兒養成無故缺席、遲到等習慣。

2、如確有事情或生病不能上學,家長請主動與老師聯繫,告知請假,以電話、便條、代言等方式均可。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21

幼兒入園時間:7:30——8:30

幼兒離園時間:4:10——4:50(冬春)4:30——5:00(夏秋)

1、春冬季時間從國慶節後開始執行。夏秋季時間從五一節後開始執行。

2、請按規定時間接送孩子,其餘時間幼兒園關閉大門,沒有特殊事情不再接待家長。

3、晨間入園:請務必將孩子交到班級老師手中,帶走接送卡並妥善保管。

4、下午離園:每天由固定人員接孩子,不隨意請外人代接孩子,如確有事不能前來,請事先告知班級教師代接人的姓名與電話。

5、需要中途接孩子時,請先聯繫班級老師,由老師將孩子送至大門口。家長接到孩子後,在遊戲場地活動時,必須加強孩子的安全保護,不要任孩子自由玩耍,要時刻讓孩子在您的視線之中。不讓孩子在校車行駛軌道上玩耍。建議家長接到孩子後不要在園內逗留太久,5:00前自覺離園。離園出門時,牽好孩子手,以免發生意外。

6、教育幼兒注意樓道安全,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跳躍、一步一步穩穩地走;不將樓梯當滑梯,避免摔傷。

7、所有園外車輛一律不得入內,不能停放在園大門口。

8、如有遺失接送卡,必須立即通知班級老師並寫遺失報告交園長辦公室備案。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22

1、學生憑學生證到宿舍樓就寢,沒有學生證不準進入宿舍樓。

2、學生到寢室後,應迅速洗漱,到水管處接水時應排隊,有序進行,不準擁擠哄搶。

3、在寢室內不準瘋狂、打罵,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管理。

4、上下牀鋪時,必須依靠扶梯及踏腳處,動作穩健,不得快速翻越或從牀上跳下。

5、就寢後,同一牀鋪上的學生不得故意搶擠、瘋狂(特別是上鋪的學生),否則一經發現,必將進行嚴懲。

6、熄燈鈴響後,應迅速關燈並鎖好門,把鑰匙放到大家都熟悉的地方。保持安靜不得再説話或做其它的事。

7、晚間起夜上廁所,開鎖、開門、上廁所的動作要輕,不得在走廊裏奔跑,上完廁所後應關門,並上鎖。

8、晚間同寢室學生身體有異常,應及時向值班老師報告,寢室長及同寢室學生不得不管不問。

9、晚間發現有異常現象,(如:小偷或其它安全隱患)應及時喚醒同伴,保證秩序並迅速及時向值班老師報警。

10、寢室內的電燈或窗户等損壞,不能使用,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不得私自動手處理,否則後果自負。

11、每天熄燈鈴前,班主任必須到學生寢室查寢,檢查寢室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及清點學生人數,查看學生健康狀況,並認真填好“查寢記載本”。

12、打熄燈鈴後,班主任才能離開宿舍樓。查寢期間不得遲到或早退,有事必須先請假,並委託他人查寢。

13、學生在校期間,行政值日必須參與並督促班主任查寢,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14、每天學生就寢後,男、女寢室必須各安排一位教師值班,負責維持學生就寢紀律、保護學生安全,並處理夜間的突發事件。

15、分管後勤及安全的領導和班主任應該經常檢查宿舍安全,發現問題迅速向學校反映,及時處理。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23

1.由保管員對園內財產負責管理,分管員為各班保育員。要認真負責,勤儉節約。

2.定期檢查、維修大型玩具、設備等以保證安全。需大修或報廢的另定計劃交園長批准。

3.要根據不同財產進行分類管理,建立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賬。

4.領用物品需填寫領物單,並經幼兒園主管領導簽字後領用。調離園時,要將個人使用的公物交還幼兒園後方可離園。固定資產出園,由園主管領導開證明,門衞才准予放行。

5.幼兒園一切財產、物品的外借必須憑藉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後借取,並開出門證。

6.幼兒園的財產每學期核對一次,核對後保管員與分管員在財產簿上簽字。如有損壞,根據情況賠償或批評教育。

7.全園教職工要認真保管和愛護公物,合理使用各種設備、設施。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24

一、午睡時間:託小班12:00—14:30中大班12:00—14:00

二、值班教師要一步不離的堅守寢室,不得做與看睡無關的事情,且關注幼兒午睡的全過程。

三、值班教師應提醒幼兒睡前入廁以免尿牀現象的出現;提醒幼兒進入睡室後將自己的物品擺放整齊並在幼兒午睡前,引導幼兒脱鞋、脱外衣、嚴禁幼兒穿外衣外褲上牀午睡。

四、值班教師在幼兒上牀前檢查幼兒口袋裏有沒有危險品,避免午睡過程中玩危險物品進入口腔、鼻腔、耳朵等部位

七、午睡的前半小時要不間斷的巡視,要能保證在第一時間,以最快速度到達發生意外的.幼兒處,保證無論哪位幼兒發生突發情況都能及時發現。

五、幼兒午睡半小時後,教師要每隔10—15分鐘巡視一次,對幼兒細緻觀察,看有無異;幫助幼兒蓋好被子,糾正幼兒不正確的睡姿。

八、教師在幼兒午睡期間要高度負責,嚴禁幼兒在牀上亂蹦亂跳,要培養幼兒安靜入睡的好習慣。教師要用暗示的方法、悄悄話的形式或愛撫的手段鼓勵幼兒安靜入睡,造成一種安謐的午睡局面,使每一個幼兒都能得到充分合理的休息,保證有足夠的精力投入到下午的各項活動中去。

十、起牀後要引導幼兒及時穿衣服,以防止感冒;同時要提醒孩子不反穿鞋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幼兒園幼兒生活管理制度 篇25

1、園內藥品必須由保健員專人負責保管,準確無誤。

2、定期做好藥品的盤點工作,統計上報財會。

3、對藥品不同劑型應分別存放,口服藥和外用藥必須分開存放。

4、保健室的藥品要妥善保管,教師及幼兒領藥服藥時要登記。保健醫生隨時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對過期藥品要嚴格銷燬處理。

5、嚴格遵守體温表按期常規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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