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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管理制度集合(通用22篇)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通用22篇)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

1、電機車司機離開操作位置時沒有切斷電動機或沒有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罰電機車司機30元。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通用22篇)

2、無電機車司機合格證操作電機車的,對責任者罰款50元。

3、電機車的燈、鈴、閘、連接器以及撒砂裝置必須經常檢查維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罰責任者20元/次。

4、列車在過道岔、拐彎道、出硐口、調車場及地面工業廣場運行時不減速、不鳴笛者,罰機車司機20元。

5、列車在行駛時沒有前照明或後尾紅燈的罰司機或押車工20—50元。

6、機車與礦車及礦車與礦車之間的聯結,使用非專用插銷和三環扣聯結的,罰押運工30元,司機20元。

7、礦車聯結處缺碰頭或鎖口及礦車嚴重變形不及時修復的,罰款10元/個。

8、違章爬、蹬、跳車的每次罰款50—200元/人

9、機車違章捎帶非本機車人員的,對機車司機、押車工和乘車者各罰50元。

10、機車司機和押車工不聽從運輸調度指揮,擅自改變行車路線,罰司機、押車工各100元,造成事故的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11、使用期限較長的小絞車沒有打固定基礎或四壓兩戧柱不牢固,絞車無護板,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12、非絞車司機操作絞車或絞車司機信號不明開動絞車的,罰責任者50元,無提升信號裝置罰責任單位100元。

13、掛鈎工沒有認真使用正規插銷或插銷不到位,不掛保險繩或直接用保險繩代替鈎頭提放車以及掛車數超出措施規定的,不管造成事故與否,罰掛鈎工100—200元,情節嚴重者開出工作籍。

14、掛鈎工在操作時使用鎖口圈變形,沒有碰頭的礦車、不合格的三環和插銷,罰責任者50元/個。

15、主提升井筒或斜巷變坡點、甩車道的地輥天輪不齊全、不運轉的,罰責任單位50元/個。

16、裝車超高、超寬的,罰責任單位20元/車。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2

一、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二、所有電工要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值班員要堅守崗位,勤檢查,及時排除異常情況,避免發生短路、斷電、火災等事故。

三、配電室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櫃、配電櫃進行清掃。

五、安裝、維修電器線路時,要在上級電閘懸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標誌牌,嚴格按操作規程雙人操作。

六、倒閘操作應按規定正確填寫、使用倒閘操作票。

七、經常檢查配電室通往室外的擋鼠板是否插好,經常檢查牆體、門窗和通風處的防護網是否嚴密,有無孔洞、縫隙,防止飛鳥、小動物進入,造成短路,引起火災。電纜溝內定期投入鼠藥。

八、熟知消防報警程序及配電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九、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使用。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3

  一、目的

規範不合格質量責任處理,強化質量管理措施。

  二、適用範圍

2.1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內外審核、日常稽查、產成品流通環節發生不合格項責任追溯;

2.2顧客投訴、產品生產過程及物料貯存過程出現的不合格品的責任追溯處理;

2.3其它影響產品質量控制及質量成本控制責任的追溯處理。

三、定義(不合格包含:不合格項和不合格品)

3.1不合格項指不符合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事項,根據不符合程度分為一般不合格項和嚴重不合格項。

3.1.1一般不合格項是指偶發、孤立、後果不嚴重、易於糾正的不合格;

3.1.2嚴重不合格項指區域性或系統性失效、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對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後果影響較嚴重的不合格。

3.2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企業標準要求的產品。根據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量及直接經濟損失分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四、職責

4.1質管部負責擬訂、修訂及歸口實施《質量管理獎懲制度》;

4.2質量處罰及獎勵由責任部門/或質管部提報,生產副總經理審核批准、財務部配合執行;

五、質量處罰

5.1不合格項責任處罰

5.1.1產成品在市場流通中被抽檢不合格或被客户投訴、退貨,追究責任機組罰款200元/次(首道工序罰70%,下道工序罰30%)。同時:指標不合格處每次車間主任100元、班長50元、當班質管員50元/次的罰款。

5.2製程過程不合格品責任處罰

5.2.1生產過程中原紙有嚴重質量缺陷,機組沒有發現或發現不報,按損失大小對責任機組處以50-100元/次的罰款;

5.2.2對於生產過程控制中造成的單提(未構成件),因為生產責任人沒有認真進行自檢,被質管員巡檢發現,屬嚴重不合格品(影響產品使用、外觀異常不良或偏離國標下限可能被投訴),每提追究責任機組或崗位責任人2元/提罰款。生產部門各機台自檢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隔離未混入產品中,由生產部自己處理,質管部不做處罰。罰款由當班質檢員當天進行彙總上報,直接扣減責任人當日收入。

注:以上兩項,生產部門自行查找分清責任人,不能分清責任主體的由機組平攤。

5.2.3對於生產過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該不合格品不計入產量,經評審質量缺陷程度屬於可降級或單獨銷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責任機台罰款5元/件;經評審質量缺陷程度屬於不能銷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責任機台罰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經生產返工並報質管驗收合格的產品,可以計入產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損包裝袋按大袋2元/個、中袋1元/個累計物料損失對責任人進行扣減,返工期間不另行支付工資。以上各項扣減款項平均分攤到責任機組全體人員。

5.2.5質管員對入庫的成品進行抽檢或倉庫出貨檢驗時發現整件成品不合格,外觀如贓污、合格標識漏貼錯帖、提長件高不合標準、包裝鬆垮、包裝方向錯誤、外袋包裝扭曲變形等問題,處以直接責任部門相關人員每件2元的罰款;包裝數量短少、日期錯誤等問題的,對責任部門相關人員每件處以5元的罰款;

5.2.6在常規產品、定牌產品、新品試製、設備故障前及故障後等生產正式開始前,發現沒有對首件產品進行檢驗確認,造成批量或嚴重不合格,處罰責任機台所有人員每件10元的罰款;若不合格品連續生產超過1小時或造成10件以上產品不合格的,同步對車間主任、班長、質管員每人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2.7倉庫管理員對生產部提交報廢回籠的邊角餘料進行當場共同確認,如發現其中夾雜有工具等非生活用紙異物,追究生產部責任機台每人罰款2元/個(倉庫提報處罰單)

5.3影響質量成本的責任處罰

5.3.1物料、原盤紙、產成品因搬運、貯存不當,導致物料、產成品損壞或在後續生產過程中廢料率提高,根據損失大小追究倉庫管理員及具體責任人50到100元/次的罰款(經評審確認屬於客觀原因除外)。

5.3.2質管員在抽查中一次性發現產品超重數量大於5件的,處罰責任機組每人50元/次的罰款。

5.3.3庫存物料未執行先進先出導致物料呆滯或過期,造成質量損失,根據損失大小追究倉庫管理員100到500元/次的.罰款。

5.3.4原盤紙紙儲存期間包裝封閉不良,每發現一個追究責任部門主管及具體責任人各10元/個罰款。(生產急需而來不及包裝的原紙不適用此條款)。

5.4影響質量控制的責任處罰

5.4.1在產品生產、儲運過程中,有故意破壞、損毀、塗改、添改、更換產品標籤者(質管部指定人員校正動作除外)或其它物資品質的追究具體責任人罰款100元/次。

5.4.2原盤紙在生產車間因標籤管理混亂,導致質量問題無法追溯,追究責任人罰款20元/卷(屬倉儲責任的處搬運工20元/卷的罰款)。

5.4.3對諷刺、辱罵執行產品檢驗、質量稽查等人員,其行為惡劣並影響到正常工作者,追究當事人罰款100元/次。對毆打執行產品檢驗、質量稽查的,罰款500元並給予開除。

六、質量獎勵

6、1質管部每月對班組製程/成品合格率進行評分,最高得分的班組每人獎勵50元/月。

6、2在質量管理過程中,個人表現突出,對質量事故的發生起到較好的預防或糾正作用,由部門主管提名,質管部確任,給與50元/月的個人獎勵。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4

1、為確保生產安全以及員工身心健康,員工進入生產車間作業嚴禁穿拖鞋,高跟鞋(3cm以上),多塵作業組(如木工,油漆打磨組等)需戴防護口罩,違者第一次予以規勸警告,第二次開始罰款5-10元每次:部門主管出現管理鬆懈,監管不嚴者每次扣罰20元並列入年終績效考核內容進行稱之評定。

2、各車間作業員工需服從車間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作業指南,如確實工作上有欠妥的地方可坦誠,熱誠地向管理人員提出,不得需個人主義,無組織無紀律主義,更不可出言不遜,故意刁難侮辱管理人員,違者罰款10-200元每次,情節惡劣者即時予以開除。

3、員工上班作業時間嚴禁交頭接耳,嬉笑打鬧,私自竄崗違者罰款20-50元每次,由此而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產品質量受損者,後果相關責任人負全責。各車間機器設備,作業工具必須由指定專人操作使用,其他員工未經所屬部門相關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操作使用,否則發生機器設備,作業工具,在製品損毀者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或由此而發生人身安全事故者,後果自負,公司一概不理

4、各車間機器設備,作業工具由指定操作使用者負責養護工作(養護:機器設備作業後的清潔,上油維護,作業工具用後清潔回箱〈倉〉),如因當事人失職而導致機器設備損壞,丟失者,當事責任人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具體管理方案參照各車間所制定的機器設備,作業工具的管理規定執行)。

5、各車間作業員工進行產品生產工作時必須按照正確的產品製造工藝流程進行生產,否則由此而造成在製品損壞或因返工而嚴重影響生產進度者,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

6、各車間機器設備的啟動,操控,關閉必須按正確的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否則,當事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7、各部門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對未有相關機器設備操作經驗的新人(新進員工或從事新工作的員工)進行職前(機器設備操作使用)培訓,確定合格後可上崗,否則,對相關人員以失職論處,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8、各生產車間嚴禁打明火,吸煙(特別是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化學制劑的地方)違者罰款100-200元每次,由此而發生安全事故者,當事人負全責。

9、各生產車間電源閘附近(1米內),消防安全通道嚴禁堆放其他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以20-100元罰款,相關管理人員監管不力以失職論處,由此而發生安全事故者,以上人等負全責。

10、廠內消防設備(消防用水,滅火器等)非消防事故嚴禁動用,違者罰款50-200元

11、各車間管理人員應不定時進行水,火安全事故隱患的檢查與排除,做好防範措施,否則,因疏忽大意引發事故者,以失職行為論處,從重處罰。

12、員工發現廠內存在安全隱患或正在發生安全事故應即時通知報案或有關管理人員以便及時排除,消滅安全隱患或事故,否則,因知情不報或有意延誤而導致安全事故者,即時無條件開除出廠並按國家有關消防管理條例依法處理。

13、各車間交接班時(日班,夜班交接),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提前做好有關交接工作,否則,因此而造成錯漏失誤者,相關管理人員以失職論處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

14、各生產車間下班後,相關管理人員或原指定負責人必須做好下班收尾工作(如關鎖門窗,關閉電閘等),否則,因疏忽大意而造成車間財務丟失或發生其他安全事故者,相關責任人以失職論處,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罰。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進公司的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清潔生產,是指不斷採取改進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採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削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第三條:在公司所轄範圍內,從事生產和服務活動的車間以及從事相關管理活動的部門,均應依照本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清潔生產。

第四條:公司鼓勵和促進清潔生產,公司行政部門、生產車間應當將清潔生產納入各級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五條:加強清潔生產宣傳和教育,普及清潔生產知識,增強全員清潔生產意識。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履行清潔生產義務,有權檢舉破壞清潔生產的行為。公司對在清潔生產工作中有顯着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七條:公司辦公室主管全公司的清潔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各單位、部門負責人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清潔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清潔生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公司成立《清潔生產管理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生產副總任副組長。公司辦公室、生產部、各分廠負責人為組員。總經理對公司的清潔生產管理工作全權負責。

第九條:生產副總在清潔生產管理、協調方面的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清潔生產技術進步措施(包括:原燃材料的採用、生產工藝的制定和改進、設備的選型、生產過程的管理、產品質量的控制等)的實施;

2、協助總經理組織公司清潔生產技改項目的評價,清潔生產技改設備的審查;

3、組織生產系統清潔生產目標的實現。

第十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全公司的清潔生產管理工作。其在清潔生產管理方面的職責範圍如下:

1、協助生產副總經理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的《清潔生產促進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

2、負責組織制定公司《清潔生產管理制度》,《清潔生產計劃和目標》,《清潔生產獎懲辦法》等管理性文件,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

3、參與公司清潔生產技改項目的評價,參與公司清潔生產技改設備的審查;

4、考核監督各部門清潔生產目標的執行情況,提出清潔生產獎勵意見;

5、協助和配合上級清潔生產審核部門對我公司進行的清潔生產審核的全程工作;

6、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組織清潔生產信息交流,積極收集、推廣、應用節能與環保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及清潔材料;

7、組織編寫並報送清潔生產狀況報告,按照上級清潔生產審核部門的有關規定,定期報告工作;

8、組織建立關於清潔生產方面的各項台帳,完善各類技術資料和檔案;

9、綜合辦公室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清潔生產項目、目標的實施,組織本單位職工開展羣眾性的清潔生產活動,為公司清潔生產總目標的實現而負責。

第十一條:綜合辦公室清潔生產管理員兼作清潔生產統計員。其在清潔生產方面的職責如下:

1、協助生產副總做好清潔生產的各項組織、管理、協調工作;

2、負責公司清潔生產各項指標的綜合統計、分析工作;

3、按時編制全公司清潔生產各項統計報表;

4、生產的各項組織、管理、協調工作;

第十二條:生產部在清潔生產管理方面的職責如下:

1、負責清潔生產技術進步措施(包括:原燃材料的採用、生產工藝的制定和改進、生產過程的管理、產品質量的控制、清潔生產設備的選責如下型以及設備製造、檢修、維護、保養過程的控制等等)的實施;

2、參與公司清潔生產技改項目的評價,清潔生產技改設備的審查;

3、協助生產副總組織生產系統清潔生產目標的實現。

第十三條:生產車間各班組班長,負責本部門的清潔生產管理工作。其在清潔生產管理方面的職責如下:

1、研究本部門的能源結構,制定本部門各小組、機台的能源消耗定額。研究制定本部門重點節能措施並組織實施。

2、研究本部門的污染源及污染狀況,制定或提出本部門污染治理和控制意見。

3、檢查和督促本部門各小組、機台能耗定額和污染指標的執行情況。

4、組織本部門職工開展羣眾性的清潔生產活動。

第十四條:班組統計員負責本班組清潔生產統計工作,每月結束後,將本班組當月的清潔生產情況上報給公司綜合辦公室。

第十五條:綜合辦公室,負責管轄範圍內的清潔生產項目、目標的實施,組織本部門職工開展羣眾性的清潔生產活動,為公司清潔生產總目標的實現而負責。

第三章清潔生產的實施

第十六條: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原料使用、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以及污染物的產生與處置等進行分析論證,優先採用資源利用率高和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

第十七條:公司在進行技術改造過程中,應當採取以下清潔生產措施:

1、採用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原料;

2、採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工藝和設備,替代資源利用率低、污染物產生量多的工藝和設備。

3、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水和餘熱進行綜合利用或者循環使用;

4、採用能夠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防治技術。

第十八條:公司在採購、生產和銷售全過程中,應當採取以下清潔生產措施:

1、採購部在採購原材料的時候,應充分了解該原材料是否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對毒性大、危害嚴重的原材料不予購買。

2、原材料預處理車間對低毒、低害的原材料購進後應分別堆放、嚴格分選,確保有毒、有害原材料不投入使用。在分選和處置低毒、低害原材料時,應設法避免造成第二次污染和對人的傷害。

3、各生產車間在產品生產的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原材料的消耗及各類物料的消耗,努力提高成材率,降低物耗;

4、各生產車間在產品生產的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提高能源的循環利用率;

5、各生產車間在產品生產的全過程中應嚴格控制對環境的污染,控制和保持生產設備、場地、環境的清潔衞生。

6、提高服務質量,確保用户滿意。

7、機修車間在製造、維修、保養設備的時候,應考慮設備的先進性、節能性和環保性,同時應嚴格保持工作場地以及周邊環境的清潔衞生。

第四章計劃管理

第十九條:清潔生產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清潔生產的中心思想可以歸納為“節能、降耗、減污、增效”八個字。因此,公司以及各部門在下達各階段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應下達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計劃。

第二十條:綜合辦公室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制定全公司各單位、各產品的能耗定額、節能計劃和減污目標,報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能耗定額、節能計劃及減污目標應作為公司綜合生產計劃的重要組成部份。

第二十一條:生產管理部門及管理人員在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完成生產計劃指標的同時,應檢查、督促其完成節能、降耗、減污指標。

第二十二條:單位產品能耗定額的制定

1、單位產品能耗定額包括供汽煤耗、發電煤耗、廠用電率、鍋爐熱效率、熱電比等。

2、各班組部門根據公司下達的能耗定額指標和本部門實際,進行分解,制定機台的能耗定額。

3、辦公室、管理部門和食堂以及公用設施的用電,已經分別裝表計量和統計,綜合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節約控制辦法。

4、抓緊完善自來水、循環水等耗能工質的計量、統計工作,以便採取有效措施開展節約用水工作。

5、研究再生廢物的回收、利用、處置或達標排放技術方案,

6、單耗定額是監督各耗能單位合理使用能源,考核各崗位工人的操作技術水平,確定各單位用能指標的依據,也是開展節能競賽及評比的依據。

7、各單項定額均由綜合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任何人無權隨意修改。如確實需要修改,必須由綜合辦公室組織一定的會議,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五章獎懲辦法

第二十三條:公司對主動實施清潔生產措施和項目的`班組或部門給予鼓勵。在實施清潔生產措施和項目過程中,凡屬於班組主動提出建議和方案、積極配合製造和安裝、主動進行調試和試產、迅速投入使用並收到明顯效果的,對錶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為了鼓勵積極參與清潔生產的員工,公司設立清潔生產特別獎勵基金,對積極提交合理化建議,在清潔生產宣傳、培訓、竟賽等各項活動中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在節約能源、消除污染、清潔衞生等方面,做出成績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二十五條:為了使公司的清潔生產工作長期開展下去,公司在適當的時候修改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增加清潔生產的有關內容,促進企業持續發展。

第六章宣傳與教育

第二十六條:由於清潔生產是一種新的生產管理方式,清潔生產必須全員參與,因此必須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員工的清潔生產知識教育,提高員工的清潔生產意識。

第二十七條:綜合辦公室組織各班組、部門,調動各方積極因素,組織各方力量,利用宣傳窗、標語、徵文、培訓班、考試、競賽、文娛活動等各種形式,開展清潔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使全體員工人人皆知、個個參與。

第二十八條:公司每月組織員工進行不少於兩小時的清潔生產教育,對中層以上幹部及從事清潔生產管理、統計的專(兼)職人員,進行不少於四小時的節能教育。

第二十九條:清潔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由綜合辦公室進行組織和安排,各有關班組、部門應積極配合。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原始數據是企業實行現代化管理的數字依據,為了確保上述各項條例的正確實施,要求各班組、機台,認真做好各項原始記錄,建立有關台帳,並按時上報辦公室。

第三十一條:為了不斷提高企業清潔生產管理水平,推動企業持續發展和進步,公司將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6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2、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3、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4、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6、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第一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按照分工的原則,全公司各類文件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三、公文的簽收

1.凡來公司公啟文件(除公司領導訂啟的外)均由辦公室登記簽收

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信封、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並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3.公文的編號保管

(1)、辦公室祕書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閲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公司承辦或歸檔的公司領導親啟文件,公司領導啟封后,也應交辦公室辦理正常手續。

(2)、本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辦公室祕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

4.公文的閲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別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閲籤後,由辦公室祕書分送承辦部門閲辦,重要文件應呈送公司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閲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閲辦。為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閲簽完,緊急文件要立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辦公室祕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主辦單位聯繫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文件運轉,辦公室祕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閲,最遲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例外)。

5.文件的傳閲與催辦

(1)、傳閲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閲範圍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

或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閲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閲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閲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文件辦公室,閲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2天,閲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文件閲完後,應送交辦公室祕書,切忌橫傳。

(4)、辦公室祕書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公司有關規定,並徵得辦公室同意後,予以複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第二章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季度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季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閲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設備、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項目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複印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7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採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務規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於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後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後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後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生工傷事故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並採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生當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複印件、住院證明、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後,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瞭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蓋章後再按規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定報告鎮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生後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8

1、生產人員工作制度

1.1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不得自行換班;請假時間超過一天應報公司領導批准。

1.2生產人員應服從領導,在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景時,應聽從班組長的統一指揮。若認為領導的命令有錯誤,應提出自我的意見,若領導仍堅持應立即執行,但確認執行命令會造成人身或設備的嚴重危險,應拒絕執行,同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3生產人員要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嚴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經班長的批准,不應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對跟隨自我工作的實習人員,應教育他們嚴格執行規程制度和勞動紀律,糾正他們的錯誤,並對他們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負責。

1.4工作人員在理解每一項任務時,受令人應明確工作的資料和注意事項,複誦無誤後方可執行。

1.5工作人員用電話聯繫工作時,應互通姓名,工作資料應明確,並複誦核實,雙方認為無誤時方可執行。

1.6工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應向班長彙報,班長應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找分管專工簽字後通知檢修處理。若發現威脅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班長應立即彙報公司有關領導或直接與檢修聯繫處理,但先行處理的缺陷事後必須彙報有關領導。

1.7工作人員發現檢修工作人員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景,應向檢修工作負責人提出改正意見。必要時暫時停止其工作,並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1.8工作人員接到越級領導的命令時,應先報告直接領導,然後執行;但如果情景緊急為了解除人身和設備的嚴重威脅,發令人要求立即執行時,可先執行,後報告。

1.9工作人員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或組長;組長離開崗位時必須把自我的去向告訴班長;班長離開崗位時,必須向公司有關領導請假;工作人員若短時間離開崗位時也必須把去向告訴組長或班長。

1.10工作人員應發揚風格,緊密配合,搞好團結,要異常注意和各工序之間的互通和配合,確保安全經濟生產。

1.11工作人員脱離工作崗位一個月以上,應經過跟班熟悉情景後,方可恢復原崗位。跟班實習時間由公司領導根據具體情景決定,不熟悉現場情景的人不應獨立操作。

1.12控制室人員守則

1—12.1控制室人員的主要任務是及時合理地調整設備出力和配比,監視並調整設備的各項運行參數在規定範圍內,保證澆注、切割、蒸壓質量,及時發現設備及系統發生的異常現象和故障,並且能正確確定、及時彙報,採取有效措施,從而做到安全經濟生產。

1.12.2控制室人員要做到精力集中,認真監視各表計及信號的變化情景,根據要求細心進行調整,要做到準、穩、勤,保證設備運行、出力貼合要求。

1.12.3控制室人員要衣着整齊、堅守崗位、不閒談、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12.4錶盤及控制盤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1.12.5嚴格控制室人員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必須將生產運行方式、注意事項、設備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若工藝和配合比及參數等有重大變化時應記錄準確並交接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説明。

1.12.6控制室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且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者實習操作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2、生產人員的崗位職責制

2.1班長的職責

2.1.1班長在行政上受公司經理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1.2班長應熟知生產工藝、生產線的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1.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班全體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領導全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帶頭執行規章制度,並檢查全班人員的執行情景;

領導全班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的處理,並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

完成本班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各崗位人員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並提出必要的意見和要求;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閲、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2—1.3.7負責審查並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1—3.8擔任工作票和停電操作票的許可人;

批准、審查停送電操作並擔任監護人;

理解公司領導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

發佈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抓好班內安全工作;

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衞生工作;

參加公司組織的生產分析會,負責貫徹分析會上研究決定的事項;

班長應掌握全班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組長的職責

2.2.1各組長在行政上受班長的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2.2組長應熟知生產工藝、運行參數和運行方式;掌握本組所轄設備結構、特性、操作與維護。

2.2.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領導本組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和安全、經濟指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領導本組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帶頭執行規章制度,並檢查全組人員的執行情景;

領導全組人員對設備的事故及異常情景進行正確迅速的處理,並對事故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完成本組計劃指標,保證產品質量,隨時分析生產情景,督促指導崗位工精心操作和調整,及時向班長或公司有關領導反映情景並提出意見和要求;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

按時認真、詳細地查閲、填寫各種記錄和報表;

負責審查並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批准、審查本組設備的停送電操作並擔任監護人;

理解班長下達的停送汽、電操作命令;發佈本工序電氣設備停送電操作命令;

抓好組內安全、技術培訓和圖紙、資料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崗位搞好車間清潔衞生工作;掌握本組人員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組長應在班長的領導下,配合班長搞好班組管理工作。 2.3料漿製備、配料澆注、擺渡崗位人員的職責

2.3.1料漿製備、配料澆注、擺渡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3.2應熟知本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3.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料漿製備、配料並滿足澆注需要,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並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根據日生產量完成澆注數量,確保澆注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澆注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認真填寫各種運行日誌和技術記錄;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料漿、澆注情景進行檢驗、分析,並將結果上報公司和當班班長;

每小時檢查各倉、罐等設備的運行情景,並做好記錄;每小時檢查稱、輸送機、攪拌機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擺渡工序應與行車及捲揚機工序搞好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搞好設備和環境衞生;

與檢修配合按規定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每半個月配合檢修校驗水泥、石灰、料漿稱一次。 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4成品組崗位人員的職責

2.4.1本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應熟知切割機、行車、初養和廢漿系統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4.3負責坯體切割,並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並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根據澆注數量完成切割量,確保切割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切割質量情景,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認真填寫各種運行和技術記錄;

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按照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坯體和切割精度情景進行檢驗、分析,並將結果上報班長;當切割尺寸改變時應全面檢測尺寸偏差,確保產品質量。

每班隨時檢查各設備的運行情景,並做好記錄;

每小時檢查各廢漿攪拌機、廢漿泵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做好廢漿的再利用工作。

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搞好設備和環境衞生;

與檢修配合按規定定期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5配汽崗位人員的職責

2.5.1配汽崗位人員在組長的領導下,理解班長的領導和指揮;在業務技術上受專工的指導。

2.5.2應熟知配汽系統和水、氣、電的運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設備結構、特性、參數、操作與維護及生產工藝。

2.5.3在工作時間內負責水、電、汽,氣的供應和調節及製品的蒸壓養護,並完成所轄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和生產任務,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

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對生產中發生的異常情景及時處理並對異常情景的發生及處理做好記錄和分析;

根據日產量供足水、氣、汽,按工藝要求和蒸壓制度進行工作,確保蒸壓制品質量,隨時分析設備運行和蒸壓質量情景,確保產品質量;

認真做好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緊急缺陷及時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處理。

認真填寫各種運行和技術記錄;

對檢修和停運設備做好安全措施;

按照《運行規程》規定的工藝抽驗項目和時間對製品進行檢查、分析,並將結果上報班長;

隨時檢查各設備的運行情景,並做好記錄;

每小時檢查各運行釜、泵、門、閥等設備運行情景,做好記錄;

各釜在升壓過程中汽源温度跟飽和蒸汽温度對應相差5度以上時應投減温水;

與各生產組搞好配合,確保產品產量和產品質量;

搞好設備和環境衞生工作;

與檢修配合按規定定期保養和維護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完成公司交辦的臨時工作。

2.6裝卸系統崗位職責

卸釜碼珠、裝卸車、崗位職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廠規廠法及公司有關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具有愛廠如家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聽從分配,服從安排,團結協作,互相配合,盡職盡責。

2.6.1卸釜碼垛工職責

負責拖釜掛鈎,掛鈎要準、穩、牢固,不允許偏掛,偏掛和少掛鈎。放模要正、要穩,避免損壞設備和產品。

跟車時必須要站穩坐牢,嚴禁嬉笑打鬧,否則出現事故後果自負。

碼垛時必須保證貨場地面平整,必須輕拿輕放,碼垛要整齊順直,不能破壞砌塊邊角,合格率要到達98%以上,超出標準按公司規定賠償必須的損失。

卸釜時嚴格將成品、半頭、廢品分類碼垛,堆放,對半頭產品同樣要整齊順直,有序碼垛。

每一天出釜產品必須早晚卸完,不能影響出釜和車間生產,否則要負全責。

底板要清掃乾淨吊入軌道並推往車間,下班前要把出釜場地和貨場清掃乾淨。

2.6.2裝卸車崗位職責;

依據提貨單規格、型號、數量裝車,嚴禁多裝、少裝,經付貨人員驗證後方能發車。

裝貨時要站穩,快拿輕放,要整齊有序便於點貨和防止運輸中丟失,如因裝車不當丟失照賠。

卸車時要服從客户工作人員指揮,按指定場地卸車碼珠,並嚴格做到整齊順直,保證質量,如因裝卸造成斷裂掉邊掉角工地拒收拉回的,根據損壞輕重扣裝卸費。

裝車必須按垛裝、垛底不準超過二個,要堅持貨場整齊乾淨,裝車後半頭、廢品必須當時清理碼珠堆放,不準影響下車靠車裝貨,並按時拉回非合格品場地碼碼垛堆放。

2.6.3拖拉機司機職責;

及時正確維護保養拖拉機,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確保拖拉機、行車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避免影響裝卸工作。

自覺配合好裝卸人員工作。吊裝運行要穩要準。拖拉機要開快開穩,儘量靠好車,方便卸釜碼珠人員工作。

嚴禁非拖拉機司機、行車操私自開車;違者出現一切問題由開車駕駛員負責。

3、交接班制度

3.1交接班

3.1.1交接班應按公司規定的時間進行,交接班班長同時在班長記錄薄上簽字,接班人員接班後,交班人員即離開崗位。

3.1.2接班前飲酒者,不得接班;如出現此情景,班長應報告直接領導。

3.1.3如因故不能值班,應在接班前8小時向班長請假或向直接領導請假。

3.1.4正常時每班工作人員不少於編織人數,崗位出現空缺時,應有人頂替。

3.1.5在進行事故處理時,不應交接班。僅有在處理告一段落、得到公司領導允許後方可進行交接班,如果交接班的簽字尚未完成時發生事故,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協助。

3.1.6若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班長或組長,由機動人員代替,或者由交班者繼續工作,但繼續工作不得超過2小時。

3.1.7工作人員在交接班時,應交得清、接得明,若接班後發現新的問題,均由接班人負責。

3.1.8根據規定應進行交接的記錄、報表、資料、備品

備件以及房室、設備狀況都應交接清楚。交班者必須將生產運行方式、注意事項、設備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現的問題及上級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接班者如有疑問要及時提出,交班者必須給予説明

3.2交班

3.2.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進行設備及工作場所的清掃;

各種記錄、報表、工具、備品備件齊全完整無差錯;

做好一切技術記錄;

準備好接班後的有關原材料。

3.2.2交班人員交班前應向接班人員交代設備運行情景、存在的缺陷和預防事故採取的措施、上級領導的有關指示、檢修有關的試驗措施、預計下班進行的工作及本班工作中取得的經驗、發生的問題及教訓。無法交接時應在記錄本上交待清楚。

3.2.3交班人員應詳細解答接班提出的疑問,並盡力完成他們提出的應由本班進行的工作。

3.2.4全體交班人員交班後,應參加由班長主持的班後碰頭會,總結經驗,理解教訓,表揚好人好事。

3.3接班

3.3.1接班人員在交班前20分鐘到達現場,團體聽取交班班長的口頭交待;

3.3.2接班人員聽取交代後按下列分工進行設備檢查:班長:審閲班長日誌,檢查切割系統、行車、配料系統、原料製備系統,配汽蒸壓系統的情景;檢查現場衞生情景。

配料澆注及料漿製備崗位人員:審閲運行日誌,檢查除塵器、水泥倉、石灰倉、粉煤灰漿罐、廢漿罐、計量稱、鋁粉罐、澆注攪拌機、除塵器、計算機系統、擺渡車、控制盤、水閥門、各攪拌機及各泵、粉煤灰庫、工業水、自來水情景和關聯設備:行車、捲揚機等設備情景;檢查現場衞生情景。

成品崗位人員:審閲運行日誌及切割尺寸變動情景、檢查行車、空模回到、切割機組、廢漿系統情景;檢查廢漿攪拌機、廢漿泵、廢漿罐、小車軌道、閥門、卷楊機、等情景,檢查現場衞生情景。

配汽、崗位人員:審閲運行日誌、成品交接表,檢查蒸壓釜、出入釜捲揚機、出入釜小車、底板車、減温水箱、疏水閥、;高壓分汽缸、減壓閥、蒸汽門、蒸壓釜控制拒、控制盤、減温裝置、表計、初養室汽門情景;檢查現場衞生情景。

接班前,各接班人員向接班組長口頭彙報檢查情景,並認真聽取組長的工作佈置、安全注意事項、事故預想等。

3.3.3接班前各組長應參加班長召開的碰頭會,並聽取班長的指示、意見和要求。

3.3.4接班人員對生產工藝、設備狀況、存在的缺陷及本班的產量、質量及要做的工作必須做到心中有數。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9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0

奶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1、車間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的正確操作程序工作,嚴格啟停手續,由於工作人員的違章操作導致損壞,由操作者負全部責任。

2、每天班前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自已解決不了的,立即彙報生產科長聯繫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並做好記錄。

3、及時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

4、建立健全設備檔案,實行專機專人管理。

5、在生產線工作程序開始之前,應保證充足的氣源壓力為0.65-0.85 mpa,使設備能夠正常工作。

6、生產線上的齒條及齒輪上應定期添加潤滑脂,並調整高速鏈條的鬆緊度。

7、設備停止使用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然後關閉氣源開關。

8、凡接觸生產用純淨水設備、工器具和管道,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和不至於改變水質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吸附性、無凹坑、無剝脱、無縫隙。

9、與牛奶接觸的設備、管道應邊角圓滑,不易積垢,不滲漏,便於拆卸、清洗和消毒。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1

1、在安全生產、安全防火工作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各級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執行責任制,對違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治理整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2、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各部門經理、生產車間主任為第二責任人,直接從事技術專業、機械操作和有關人員為第三責任人。

3、公司定期舉行安全會議,佈置和檢查安全衞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4、定期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崗,繫好袖口、領口、褲口,避免出危險。

5、對劇毒、易燃等危險品,檢驗科應由專人保管,並做好記錄,註明用途、領取數量、日期等。

6、特殊工種不經過培訓不得獨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參保意外傷害險,一旦出險有所保障。

8、切實作好衞生工作,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劃分衞生責任區,定期檢查,並作為員工考核的指標。

9、在生產車間內不允許有污染飼料物質,如煙蒂、繩頭、廢塑料紙等;同時要保持生產區的衞生整潔。每天生產前和生產後要打掃作業區的衞生。

10、生產區要求光線充足,無有害動物,無蟲害,通風良好,地面清潔,無垃圾積存、無積水、門窗玻璃清潔完好。

11、生產區內嚴禁吸煙和帶入生活及其他與生產無關的用品等。

12、職工宿舍、食堂和綠化帶的衞生由專人負責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進行一次大掃除,確保員工有一個乾淨整潔的工作環境。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2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並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3

生產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減少疾病和工傷事故,有責任使本部門人員充分理解環境、職業健康方針並使之貫徹執行。

2、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

3、負責相應業務範圍內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門的信息交流,並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傳遞和處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並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對所屬職工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崗的工人安全技術把關,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崗。

5、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場所嚴加管理,定崗定責,做好防範措施,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6、對事故發生後,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上報,不得隱瞞,並做好處理工作。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2、並負責對新員工或換崗員工人及時進行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格控制,正確使用。

4、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制定專人進行監護。

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對他人違章作業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報告。

2、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好機械設備、安全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設備和電器裝置。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服從車間和班組領導的指揮

4、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5、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衞生,做到在製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

6、班前後認真進行安全檢查,

7、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必須及時性向領導彙報,並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並開好分析會。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驗收移交工作:製作安裝後的設備,經試機,基本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接地、排煙、除塵要求,

2、設備使用:為了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由技術部門編制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程,操作員工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員工必須按設備要求管理好設備。

安全教育制度

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規章的教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養成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3、新員工或換崗員工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產品投入生產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學習。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4

針對最近倉庫出現種種不良情況,為了深入加強管理,杜絕類似漏發、錯發,二次發貨動錯誤現象發生,規範倉庫工作步驟,提升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一、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是貨物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相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譁。

4、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貨物,必需服從倉管員管理。

5、倉庫內存放易燃易爆貨物必需採取對應方法,符合消防要求。

6、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貨物,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需經上級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要求者將視情節輕重給處罰。

8、此要求從即日起實施。

二、貨物入倉制度

1、貨物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採購貨物質量,立即有效地掌握庫存貨物,所辦理完備入倉手續。

2、貨物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給商電話。

3、貨物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貨物數量、名稱、規格,並對查驗倉庫貨物進行簽字確定。

4、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貨物進行分堆,編號、方便於查對數量,檢驗貨物質量,是貨物立即上架。並注意每次入倉後全部要做好室內衞生清潔工作。

三、貨物領用制度

1、貨物領用指除工具以外備件、低值易耗品領用。

2、貨物領用實施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內容領用相關貨物,並在領用記錄表上做好登記。職員在無單領用時;雖經部門上級同意方可。

3、如領用貨物在使用過程中有剩下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貨物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查對登記。

4、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優異行領用,事後補辦相關手續。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5

一、崗位安全職責

(一)、廠長安全職責

(1)廠長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審定、頒發本公司統一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安全生產“三同時”原則;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並組織實施。

(3)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羣眾監督。

(4)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解決重大隱患。

(5)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對其他重要的經濟技術決定,應負責制訂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並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並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技術設備科長安全職責

(1)對全廠的設備、建(構)築物的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構)築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2)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全廠設備大、中修計劃,對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審批。

(3)保證防塵防毒等設備和設施與其他設備和設施同等對待,加強管理與維修。

(4)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5)參與分管範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6)負責組織制定本廠安全技術規章制度並認真貫徹執行。

(7)定期主持召開有關部門會議,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8)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時,同時研究和採取防護措施;設計、製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衞生防護措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認真執行“三同時”規定。

(9)重視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的使用、儲存和運輸,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管理。

(10)主持或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大隱患要審查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11)參加重大事故調查,並做出技術方面的鑑定。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6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範公司各單位生產秩序,防止事故發生,保護職工人身安全。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是本公司職員工,必須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公司領導和安全處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安全處對本公司各單位安全工作實施綜合協調,對本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實施相應監督管理,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建立或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規章,並監督檢查各生產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情況。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先進事蹟與獎勵辦法。

4、組織安全大檢查,並對不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研究,制定改進方案,督促按計劃實施。

5、參加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6、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羣眾監督

7、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8、定期組織和領導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9、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彙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10、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負責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對新員工及時組織入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

第三章安全檢查

第七條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與檢測,並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第八條檢查程序

1、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檢查對象的確定應本着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於危險性大、易發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產系統、部位、裝置、設備等應加強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軟件系統和硬件系統,具體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的實施要求:公司每月開展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安全處組織,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檢查結果由安全處彙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台賬》。

3、檢查結果的處理:檢查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副總及總經理,對檢查中發現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安全處應立即令其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整改後對其複查。

第四章安全生產獎懲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的能動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公司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重獎重罰。

第五章安全例會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佈置下一步安全環保重點工作及應採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業在冊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生產操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隱性中毒事故)

2、設備事故:由於各種原因構成採礦機械、動力、電器、儀表、運輸設備及管理、建築物等損失的事故;

3、生產事故:生產事故:因違反工藝流程、崗位操作規程和指揮失誤造成設備損壞以及停電、停水、停風等原因造成停產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分檔存放,以便於查閲。要逐步實現安全檔案的標準化、規範化、現代化管理。

第八章勞動保護用品管理

1、職工領取到防護用品後,上崗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無破損,嚴禁在腰間、袖口扎繩子、鐵絲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對生產噪音、粉塵、有毒氣體的部門要配置防護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車間)的安全員每日要對現場職工勞保用品佩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按規定佩戴的,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6、防護用品的管理實行主管和組長的逐級領導,安全處要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其使用情況,發現違規的要進行嚴格考核。

第九章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特殊工種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工種作業項目範圍內進行作業,嚴格執行其各項規章。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現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及時削除現場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附則: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水平,加強安全警示標誌的管理,達到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確保、生產順利開展。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8

第一條目的

1.為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團體紀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由由此,質量管理成效如何尤為重要,上至高層領導,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質量、抓質量,堅持出精品,減少直至杜絕不合格品、廢品。

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從事管理、生產的所有人員。

第三條獎懲規定

1.原材料控制(含外協件)

(1)採購標準及技術。

①工作標準。

a.材料採購標準/技術要求由技術中心產品工程師根據產品要求制訂併發放到採購部和品管部。

b.採購員須按照技術中心制定的採購標準選擇適宜的供應商採購原材料。

c.品管部根據材料採購標準/技術要求制訂檢驗計劃,實施檢驗。

②處罰規定。

a.需採購材料無採購標準/技術要求或採購標準/技術要求不明確導致無法採購,每次處罰相應產品工程師50~200元人民幣,如影響生產進度,處罰相應產品工程師200~500元人民幣。

b.無採購標準/技術要求而採購原材料者,每次處罰相應採購人員50~200元人民幣。

c.因採購原材料不合格影響生產者每次處罰相應採購人員50~2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幣。

(2)入庫驗收。

①標準。

a.原材料採購到廠後倉管員清點到貨數量並填寫“入庫報檢單”向來料檢驗員[外協、五金/化學分析員(化工原材料)]報檢。

b.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根據“入庫報檢單”對來料進行檢驗/驗證,合格後出具“檢驗報告”並在“入庫報檢單”上簽字,同時對相應材料進行標示。

c.倉管員根據經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簽字的“檢驗報告”和“入庫報檢單”辦理入庫手續。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採入庫,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後方可入庫。

②處罰規定。

a.材料未經檢驗或不合格材料特採未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而辦理入庫,處罰相應採購人員、倉庫保管員每人50元人民幣,如未經檢驗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據對公司造成的影響及損失酌情處罰50~300元人民幣。

b.對已檢驗合格入庫的材料發現批量不合格或在生產使用過程中發現批量不合格,對相應檢驗員按造成損失情況酌情處罰50~200元人民幣。

(3)入庫材料的保管。

①標準。

a.入庫原材料須標誌清晰、完整(標誌至少應包含: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號、供應商名稱、生產/加工日期等),包裝完好,檢驗狀態標示明確。

b.入庫後的材料須定置定位擺放整齊,標誌清晰、完整,賬卡填寫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並執行先進先出。

c.倉管員在辦理入庫手續前須檢查材料標誌是否符合上述規定,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材料要求相關人員予以現場整改;否則,倉管員可拒絕辦理入庫手續。

②處罰規定。

a.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的相關人員,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b.對入庫後的材料未進行定置定位擺放或擺放不整齊、無標誌或標誌不清晰、賬卡記錄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處罰倉管員50~200元人民幣。

(4)來料檢驗/分析。

①標準。

來料檢驗員/化學分析員接到報檢後,須按照檢驗標準對每種材料進行抽樣檢查,記錄檢驗試驗結果並出具檢驗報告,同時對材料進行檢驗狀態標示,對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進行控制;需特採的材料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同意,並將特採意見附至檢驗報告。

②處罰規定。

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者每次處罰1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5)倉庫發料。

①標準。

倉庫發往車間的材料須標誌清晰、完整,包裝完好,如出現拆分包裝現象,倉管員須對發至車間的材料重建標誌並簽字,車間領料人員對無標誌材料可要求倉管員予以建立,否則可拒收材料。

②處罰規定。

發至車間的材料無標誌,每次分別處罰車間領料員和倉管員50元人民幣,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車間領料人員和倉管員各承擔50%的損失,同時處罰每人罰每人1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2.過程控制

(1)客户要求的轉化。

①產品工程師負責將客户要求轉化為內部技術要求及工藝要求,同時對客户要求轉化的正確性及完整性負責。

②對已轉量產的產品因工藝設計不合理或技術要求不明確而導致產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賠,對相關責任人處罰50~200元人民幣,對其直接主管處罰200~500元人民幣。

(2)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確定。

①產品工程師負責現場作業指導及生產過程參數的確定。

②對已轉量產的產品現場無作業指導書及生產過程參數,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工程師50元人民幣;導致不合格品造成損失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工程師50~2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幣。

(3)設備有效性的管理。

設備科負責設備有效性的管理,因設備不合格導致產品批量不合格,處罰直接責任人50~2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幣。

3.檢驗管理

(1)無標誌的材料、產品轉入本工廠,檢驗員須按不合格品進行處理並上報,隱瞞不報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2)在檢驗工作中不得出現批量錯檢、漏檢現象,每發現一次處罰直接檢驗員20~200元人民幣。

(3)檢驗員在工作中如發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直接主管或部門主管彙報,不能擅自做主影響工廠生產,否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50~100元人民幣。

(4)檢驗員檢驗出產品不合格後有權要求員工暫停生產,以控制不合格品繼續產生,同時立即通知班長並上報廠長和品管部,如不及時上報,影響生產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對檢驗員發出停止生產要求而拒不執行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幣。

(5)負責保管好圖紙、相關技術文件、檢驗章、丟失圖紙、技術文件每張罰款50元人民幣,丟失檢驗章罰款20元人民幣。

(6)對檢驗任務應做到日清日結,當天工作如無故不完成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人民幣。

(7)對生產中由於檢驗因素造成的質量問題,視情節予以處罰50~200元人民幣。

4.現場控制

(1)生產工藝和操作指導由產品工程師負責起草併發放至車間,設備的操作指導由設備部負責起草併發放至車間,缺少相關指導一份處罰責任人20元人民幣。

(2)操作員按生產計劃填寫“流轉單”,流轉單填寫應字跡清晰,內容正確完整,對不符合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

(3)生產開始前操作工必須按要求對設備進行點檢,確認設備完好後方可開始生產,點檢表應填寫完整,內容正確、字跡清晰;如發現設備異常,須立即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上報廠長或設備管理員,同時在點檢表中標註異常情況,未按要求進行點檢每次處罰相應操作員20元人民幣,設備帶病作業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記錄填寫不符合者每次處罰10元人民幣。

(4)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要求和設備操作指導書進行生產並記錄過程、產品數據填入相應記錄單,不按工藝要求進行生產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未按要求記錄過程、產品數據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記錄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

(5)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產品進行自檢並將檢驗數據填入相應流轉單,未按要求記錄過程數據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對發現的不合格品及時上報直接主管或檢驗員進行登記、隔離、標示和處置,對隱瞞不報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導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處罰50~100元人民幣。

(6)操作員生產過程中應按要求使用相關生產工裝器具、防護工具和帶有合格標誌的材料,確保產品質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裝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造成質量損失者酌情處罰50~2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幣。

(7)車間檢驗員按要求對過程進行巡檢並記錄檢驗數據,未執行或未記錄檢驗數據者,每次處罰20元人民幣;巡檢發現不合格品,操作工應根據評審結果及時進行處理,發現以次充好,以廢充好現象,一次罰款50元人民幣。

(8)對生產完畢的半成品、成品,須經檢驗員抽檢,抽檢合格後檢驗員在流轉單上籤合格章,產品隨流轉單一起轉入下道工序,未向檢驗員報檢而轉入下道工序,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50元人民幣,產品不合格需特採者,須經品管部經理和技術中心主任簽字確認,產品不合格未經特採而轉入下道工序者,處罰相關操作人員50~100元人民幣,同時處罰其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幣;對已檢驗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發現批量不合格,經確認屬本工廠責任者,每次處罰工廠檢驗員50~100元人民幣,處罰廠長100~200元人民幣。

(9)生產過程中操作員須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標誌清晰、完整,檢驗試驗狀態明確,確保不接受、不傳遞無標誌或狀態不明確的材料或半成品;對不按上述要求執行者每次處罰50元人民幣。

(10)操作完畢後,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現場整潔有序,設備完好;現場未用完的材料應及時放入相應的庫位,產成品用相應的週轉工具移入混煉膠儲存區進行停放,並做好標誌和防護,流轉單交由倉管員整理存檔;現場雜亂、不整潔者,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20元人民幣,不按規定存放或標誌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處罰直接責任人50元人民幣;工廠內設有倉庫的,倉管員每次發出材料前需對材料建立完整的標誌(材料名稱、生產日期、檢驗狀態),否則可拒收,發至工廠的材料無標誌,每次分別處罰工廠領料員和倉管員50元人民幣,導致誤用造成質量損失的由工廠領料人和倉管員各承擔50%的損失,同時處罰每人100元人民幣,處罰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幣。

(11)工廠內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規定進行存放,擺放整齊,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損傷表面,不按規定存放者,處罰相關責任人50元人民幣,同時發現表面損傷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檢驗員登記返工後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庫,發現因過程防護不當導致產品缺陷者,每次處罰相關責任人20元人民幣,因不按規定擺放用錯材料者處罰相關責任人50元人民幣。

(12)生產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設備、工具、模具完好無損,擺放整齊,檔案完整;現場使用作業指導書、工藝文件完整、有效;現場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應區域且區域標誌顯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發現一處不符合處罰車間主任50元人民幣。

(13)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複發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須被處罰,處罰金額為操作員累計被處罰金額的兩倍。

(14)當月工廠PPM值超過目標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處罰100元人民幣)對本工廠進行處罰,計算方式:當月PPM值-目標值/目標值×100%,處罰金額最大不超過20__元人民幣。

(15)對於發現的質量問題要根據相關程序及作業標準做出及時處理,每延期一天對相關責任人處罰50元人民幣。

5.公司內部質量獎勵

公司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彙總分析,並根據質量狀況進行獎勵。

(1)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材料或上道工序產品批量不合格及時上報並隔離,從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產生的,每次給予獎勵50~100元人民幣。

(2)對當月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工廠內通報表揚並獎勵50元人民幣;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給予公司通報表揚並獎勵100元人民幣,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授予“質量標兵”證書並給予獎勵500元人民幣。

(3)對當月班組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予以獎勵200元人民幣;季度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給予公司通報表揚並獎勵該班班長500元人民幣,半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授予“優秀團隊”稱號並獎勵該班組1000元人民幣。

(4)對當月PPM值低於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廠長100元人民幣,獎勵過程檢驗員50元人民幣;連續3個月PPM值低於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獎勵廠長300元人民幣,獎勵過程檢驗員150元人民幣;連續半年PPM值低於目標值15%且無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的工廠,授予該工廠“優秀團隊”的稱號,並獎勵該工廠20__元人民幣,同時獎勵廠長1000元人民幣。

6.辦事處質量管理

(1)銷售部各辦事處及業務員負責外部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業務員需及時瞭解本公司產品在客户處及客户市場的使用情況和質量表現,及時發現本公司產品在客户處的異常和潛在的問題,並在第一時間內反饋至品管部,以便於公司及時整改,避免質量損失的產生。

(2)對於新開發產品,業務員應參與新產品發貨前評審工作,對在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每提出一條,經確認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

(3)對試裝過程中的新產品業務員在試裝過程應及時準確詳細地記錄裝車情況,對裝車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反饋至公司品管部和技術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投訴和索賠;反饋信息及時準確,問題處理及時有效,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因反饋不及時、信息不準,發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導致客户投訴或抱怨者,每次處罰責任業務員200元人民幣。

(4)對評審後的新產品在試裝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導致新產品量產後出現批量問題,經確認屬實者,處罰相關業務員500元人民幣。

(5)對已量產產品,業務員在客户之前發現存在的潛在質量問題並實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訴或索賠,經驗證屬實者,每條獎勵100元人民幣。

(6)對本公司產品在客户處發生的質量問題,業務員應於客户發出當日或次日及時、準確地將信息書面反饋至公司品管部,信息內容應包含:產品名稱、品號、圖號、不合格現象描述(發生時間、地點、客户、現象)、不合格數量、涉及數量(客户生產線、客户庫存、辦事處庫存)、批次、生產日期、採取措施等;問題反饋不及時,每延期一天處罰相關責任人100元人民幣;弄虛作假或信息不準確者,每次處罰200~500元人民幣;措施採取不力或未採取措施導致客户索賠者,每次視情節處罰200~500元人民幣。

(7)對於客户索賠信息,業務員應於客户索賠信息發出當日予以調查處理並採取相應措施,以將損失降至最低,並將信息在兩日內詳細準確地反饋至公司品管部,對信息反饋及時或措施採取有效,避免或減少客户索賠的,每次獎勵100~1000元人民幣;如因反饋不及時或措施不力,導致客户索賠定案,處罰相應業務員200~500元人民幣。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19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防患於未然,確保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達標工作的落實,特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屬各部門、單位、項目部遵照實施。

一、安全檢查的類型:

1、日常性檢查。即是經常的、普遍的檢查。可以是企業、職能部門、項目經理部、班組、專職安全技術人員、安全員等不同層次。可在適當時機進行。

2、專業性檢查。是針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殊場所進行的檢查。

3、節日前後的檢查。是針對節假日期間容易產生麻痺思想的特點而進行的安全檢查,包括節日前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節日後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等。

4、不定期檢查。

二、檢查方法與形式

1、安全檢查要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各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2、各工程管理人員及各項目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查現場的機械、安全用電、防護設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紀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

3、班組負責人,每天必須跟班作業,每天巡視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人員有無違章等,同時做好記錄。

4、加強特殊時期、節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部門將會同各項目負責人,根據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以防特定時期及季節變化、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給安全生產帶來危害。

三、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思想。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即檢查領導、工程管理人員及員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對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2、查管理。主要檢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隱患。主要是檢查、識別不安全隱患。

4、查整改。主要檢查對過去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5、查施工條件、安全設施、生產設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如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帽、安全帶、現場文明施工等是否達到"安規"要求。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20

總則:

一、愛國、愛家、愛公司、愛同事。

二、國有國法,廠有廠規,公司規章制度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執行。

三、工廠的生產是有組織,有紀律,有標準,有任務,有時限的羣體活動,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管理,聽從命令。

四、不論年資新老,不論職位大小,公司制度面前一視同仁。

五、一教育、二警告、三開除。

六、教育從嚴、處罰從寬。

七、勤者留、懶者退,能者上,無能下。

人事管理制度:

一、新進員工試用期為3——7天,7天內辭工或不能勝任工作都不記工資,試用期合格後可提供吃住,試用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廠規。

二、遲到曠工的處理

1、遲到1——10分鐘扣5元工資,10——20分鐘扣10元工資,20——30分鐘扣15元工資,30——60分鐘扣20元工資,1小時——4小時扣30元工資。

2、曠工半天扣30元工資,曠工一天扣50元工資,晚上加班曠工扣20元工資,當月連續或累計曠工3次而無正當理由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工資。

3、請假未得到批准按礦工計算,曠工一天就推移三天發工資,以此內推。

三、請假規定

1、凡請假都必須有請假單,不能代人請假、電話請假、口頭請假、請假單由人事保存,以便查詢。

2、病假可先電話告知公司,事後再出示有效證明補假,否則不予補假。

四、節假日

公司保留要求上班權利,根據生產情況而進行調休,儘可能補回法定節假日。

五、辭職規定

1、辭職員工(上滿三個月者)需提前一個月預先通知公司批准,如果即辭即走,將扣除半個月工資。

2、辭職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須移交完工作內容及工具或資料清單方可離開。

車間管理制度:

一、下級絕對無條件服從上級管理,各就各位,各負其責。

二、嚴格按照工藝要求作業,不能隨意變更。

三、愛惜物料、嚴禁浪費。

四、專心工作,積極完成生產任務,上班場所嚴禁閒談、嬉笑起鬨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時常保持周邊環境及工作台的整潔,生產垃圾應放在垃圾桶,嚴禁隨地吐痰。

六、坐姿端正,精力充實,不能沒精打采的應付工作。

七、遇到不了解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切不可想當亂來。

八、下班時要按要求斷開電源開關,關好門窗。

獎懲制度:

為確保公司的穩定發展,首先得使公司形成良性競爭循環,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做到唯才是用,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來不斷提升企業的競爭實力。

一、獎勵部分

1、為公司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者。

2、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3、改善工作,成效顯著者。

4、專注、熱衷本職工作一絲不苟者。

二、懲罰部分

警告、解僱、開除三類在執行過程中連帶經濟處罰。

1、警告:主要是爭對新犯或犯規但不足於解僱處分者,給予改過機會,並處2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1)打卡插隊扣2元一次,幫他人打卡扣20元一次。

(2)隨意進入非職場所,即串崗者,最低處罰標準5元一次。

(3)在上班時行為不檢點,嬉戲作弄,喧譁講髒話等不文明行為,罰2元一次。

(4)不服從拉長工作者罰5元一次。

(5)不做好本職工作,消極怠工者罰5元一次。

2、解僱:適用於經常違規,不知悔改者,但不足於開除處分者(根據情況輕微罰50——200元不等)

(1)嚴重違規,但未造成後果者。

(2)惹事生非,不團結同事,做事斤斤計較毫無團隊意識者。

(3)有意煽動他人違返紀律,或搬弄事非、辱罵、刁難上級者。

3、開除:適用於嚴重違規,已造成嚴重後果,經過討論研究不願繼續留用人員(不予結算工資,程度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有必要的追究刑事責任)

(1)有恐嚇上級或同事的事實依據存在,擾亂他人工作者。

(2)未經批准和自動拿公司財物者。

(3)嚴重失職造成經濟損失者。

(4)打架鬥毆、拉幫結夥鬧事者。

(5)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機器、設備者。

工資福利制度:

公司以多勞多得,實際勞動付出與薪水相對成正比為原則來分配工資,儘可能做到勞有所值。

1、發工資時間定於每月25號,特殊情況或遇節假日另行通知。(現金支付或銀行代發)

2、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時須心得體會持廠證或身份證。

3、代領工資須提供代領人及委託人複印身份證件,並交委託書,委託方簽名才能有效。代領人要持身份證元件才可領取工資。

4、工資計算方案:多勞多得,以產品單價為準,(詳見產品單價表)。根據生產如果需要加通宵者,每晚上補貼10元。第二天休息不算休假。每月全勤獎為30元,生活補貼每天3元,每月和工資一起發放。績效獎以每季度為單位。

每季度工效排第一名的獎勵200元,第二名的獎勵100元,第三名的獎勵30元。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21

為保證安全防護設備的完好有效,防止因設備缺陷導致傷亡事故,根據GB12266—90《機械加工設備一般安全要求》有關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護設備的定義

安全防護設備指:設備的固定、半固定密閉罩;機械、電器屏障;機械或電器連鎖裝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的裝置;警告或報警裝置等。

二、安全防護設備的購置

1、購置新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新設備時,要同時購置保證安全運行的安全防護設備。不購置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各種設備,不購置安全防護設備不全或安全防護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備,不購置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設備。

2、購置特殊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特殊設備,安全防護設備不全,不能保證操作安全的,必須根據實際,到其他廠家購買或由本單位使用部門製作相應的防護設備。

三、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維護與管理

1、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操作者在操作使用主體設備時,對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必須與主體設備一樣,首先進行檢查,無問題後才能進行正式生產。

2、安全防護設備的管理:不得拆除、停用、挪用安全防護設備,安全防護設備發生鼓掌或損壞時要及時修復,在修復之前不得使用該主體設備。

生產管理制度集合 篇22

第一條、本礦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生產區域中所發生的和生產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均按本制度認真執行。

第二條、工傷事故分類。

1、一般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傷亡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條、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最先發現的人,必須立即報告坑長及礦長等有關領導。發生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礦長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和勞動、工會、檢察等有關部門。

第四條、發生傷亡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傷亡事故現場,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局或事故調查組同意,才能清理。

第五條、輕傷事故發生後三天內,由坑口負責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給安全生產科。發生重傷事故後,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明確性質(責任事故、自然事故、),分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擬定防範措施,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分別上報。

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級負責:

1、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生產安全科負責組織。

2、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礦長負責組織。

3、一般傷亡事故以上,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會同當地勞動、檢察、工會共同調查。

第六條、全面開展事故的經濟損失統計工作。在調查事故時,應對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實際情況如實計算,不得遺漏,並填入事故“登記表”、“調查報告書”和“月報表”中及時上報。

第七條、在查清傷亡事故情況後,必須對事故進行責任分析。通過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實,根據事故發生的物質原因、人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關人員的職責、分工和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負的責任,並按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經濟損失大小,提出恰當的處理意見。

第八條、確定事故責任者的原則

1、因設計上的錯誤和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由設計者負責。

2、因施工、製造、安裝和檢修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施工、製造、安裝、檢修、檢驗者負責。

3、因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確定上的錯誤或缺陷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者,由工藝條件或技術操作的確定者負責。

4、因官僚主義、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揮者負責。

5、已發生事故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致使類似的事故重負發生的,由主管礦長負責。

6、因缺少安全規章制度而發生的事故,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違反規定或操作錯誤的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者負責;但未經學習,不懂安全操作知識而發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負責。

7、因缺少安全防護裝置而發生的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生產組織者負責;因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決定拆除者負責。

8、對於已發現的事故隱患,坑口能解決但未及時解決或上報,而造成事故,由坑口主管坑長負責;坑口無力解決且已呈報礦部,未及時解決而造成事故,由主管礦長負責。

第九條、凡發生下述傷亡事故的,首先追究主管礦長的責任

1、由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的。

2、發佈的指令、命令、決定、規章制度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或違背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違章指揮、強令職工或親自冒險作業造成傷亡事故的。

3、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未經考核合格就分配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

4、安全設施不齊全、設備失修或超負荷運行造成事故的。

5、勞動組織不合理,擅自加班加點作業,職工因過度疲勞而造成傷亡事故的。

6、發生事故後,不積極搶救或事後不認真採取防範措施,致使事故擴大、傷亡程度加劇或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

7、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項目不執行“三同時”規定,不按規定提取或擅自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

8、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各種經濟承包責任制中,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不嚴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中毒的。

第十條、事故發生後,當有關部門已將事故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處理,擬定並落實了改進措施,該起事故應予結案,事故結案的審批權限如下:

1、輕傷事故由安全生產科審批。

2、重傷事故由礦長審批,礦安全生產科備案。

3、死亡一人以上的傷亡事故報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審批。

第十一條、事故統計及數據處理。

1、及時準確報送傷亡事故統計月、季、年報表,按報表所列內容如實逐項填寫。

2、對本礦的大量事故資料和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利用數據統計科學原理及事故控制原理,推行安全系統工程管理方法,預測控制事故,找出事故發生的原因規律及預防方法指導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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