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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通用23篇)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通用23篇)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

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通用23篇)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牆、門窗、圍欄、陽台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上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2

為保護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儘可能保證師生的外出實踐活動安全,特制訂潘南國小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包含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實行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要上報區教育局,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向校長申報,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並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三、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出發前各班要清點人數,

做好安全教育及活動安排,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四、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五、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六、教育學生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教育學生髮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採取應急措施。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衞、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七、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並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跟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後,才能離開。

八、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3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小生安全須知》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儘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集會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後,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後擠。走到操揚後,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委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範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隊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集會,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隊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集會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並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後。下到操場後,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後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並將違規情況及時反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後,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並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是拐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遊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牆,沿樓梯欄杆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鈎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會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採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槓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於難度較大的動作,必須先示範,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並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一)教師備課制度

1、根據《江蘇省家庭教育綱要(試行)和教學計劃要求進行認真備課以《家長學校教材》為主,參閲其他資料。

2、備課時應有針對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備課記錄。

3、備課內容詳細,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內容選擇要恰當。

4、合理安排備課時間,不能同學生教育時間衝突。

5、備課記錄具備授課時間、授課的要求、授課人、授課時間評價等項目。

6、積極編制家教宣傳材料,及時更換家長園地等宣傳欄。

(二)考核獎懲制度、

1、教師應按計劃認真教學活動,積極做好家校聯繫,如未開展一次扣0.5分。

2、教師認真按時整理好教學活動、家校聯繫活動的資料,並及時歸檔,每缺一項扣0.5分。

3、對教師工作成績優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學員出勤率低於90%,成績低於80分,不得參加優秀學員評比。

(三)家訪制度

1、家訪工作應跟學校教育組合起來,及時溝通家校之間的聯繫,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訪工作每學期對每位學生進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況的,還需進行隨機家訪。

3、家訪要認真準備,對學生有客觀的分析。家訪應有目的性,通過家訪要解決具體問題。

4、家訪工作應有記錄,尤其是特殊學生、事件的家訪。

(四)信息反饋制度

1、每次授課後,教師們要積極收集學員們的意見並及時整理。

2、認真做好家校聯繫欄的信息交流工作,並有資料記錄。

3、學員們要積極配合,將自己的想法及時反映給教師們,從而促進相互的交流。

(五)優秀學員評比制度

1、認真遵守學員守則及《家長教育行為規範》,每年出勤率達90%以上,考試成績為80分以上者。

2、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配合支持學校的各項教育活動。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家長評選票數最高,可評為優秀學員。

5、每學年中,每個年級組各評一名優秀學員。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4

為了加強對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確保住宿生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黃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和安排,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維護公寓成員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就寢。在夜間就寢時間內,個人不得擅自進出,打就寢鈴後,不準在室外活動,不準在室內談笑喧譁,不做影響別人休息的事。

三、不準在寢室使用電器,嚴禁將火種帶入公寓,不準在牀上蹦跳、打鬧、玩耍。

四、公寓大門鑰鎖由生活老師保管,按時開關,鑰鎖不得亂傳,未經允許個人不得私自配鑰鎖。

五、不得破壞公共設施,污染牆壁。

六、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外來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留校住宿者,應由室長報班主任,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住宿。

七、學生應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寢室內使用電器,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物品和蠟燭讀書。

八、定期檢查學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間通道安裝紅外線監控器,消防通道全天開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暢。

九、住宿學生每期入住前,學習消防安全法,組織一次開展防火演習,遇緊急情況按預定方案緊急疏散。

十、服從學校安排,不得私自調換牀位,嚴禁攀樓頂、翻牆到室外,嚴禁使用充電應急燈。

十一、加強自我防盜教育,個人物品注意保管,離開宿舍關好門窗。

十二、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充電加熱的電器。

十三、外出必須向宿舍老師請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學生生病需要在寢室內休息,及時向班主任報告,晚上遇到應急情況或生病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告。

十五、嚴禁在寢室內賭博、抽煙、喝酒。

十六、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應自覺鎖好門,關好窗,關好電源。

十七、嚴禁在寢室內起鬨,打架鬥毆。

十八、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寢室。

十九、嚴禁深夜溜出寢室、外出上網。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5

國小體育器材室保管制度

一、體育器材室是體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場所,其主要管理者為總務主任和體育教研組長

1、運動場地及運動設施是開展好學校體育工作的保證,因此,設立專人負責場地的維護。佈局的調整,設施的更換,並保證羣體活動有場地器材並能順利開展。 2對室外體育設施每學年進行一到三次的檢修、油漆,做好檢修、更換工作,保證能服務與學校各種大型活動的開展及羣眾性課外體育鍛煉。 3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場內防止傷害場地的現象發生。

二、體育課安全防範措施的規定

1嚴格杜絕無老師輔助的放羊式體育活動的現象出現。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用好多種體育器械,上課衣着我校制定以下要求;1)上衣、褲子口袋裏不要裝鑰匙、小刀等堅硬、尖鋭鋒利的物品。 2)不要佩戴各種金屬的或玻璃的裝飾物3頭上不要戴各種髮卡。 4)儘量不要戴眼鏡。

5)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應當穿球鞋或一般膠底布鞋。

6)衣服要寬鬆合體,最好不穿鈕釦多、拉鎖多或者有金屬飾物的服裝。有條件的學生應該穿着運動服。

2體育課前學生認真做好準備運動,課後做好放鬆運動。帶有器材的體育課教學內容,老師一定要給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做好保護與幫助工作。3各班所任教師必須給自己的學生經常進行運動鍛鍊安全教育。學生在課外業餘鍛鍊時出現的運動創傷,由該任課教師負責處理,並承擔教師責任。

4新生由家長填寫學生身體情況表,交給學校以作體育運動時參考

三、運動會安全措施的規定

1學校組織的各種運動會均需先寫活動計劃和安全責任管理措施交學校審核訂正,方能實施。

2、運動會前期訓練器材的`發放必須要各班、班主任憑藉條從體育組將器材借出並口頭協議安全措施。訓練結束以後,按規定交還器材。訓練中出現的運動損傷均由借器材人負責。

3運動會中,設立會場器材專管人員。

四、社會實踐活動措施的規定

1學校依靠各部門配合,對周邊治安環境進行治理。

2通過校會、班會,每學期進行二至五次校內外安全教育(交通安全)3、將學校作息時間表和學生放假時間通知,印發到家長。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義務勞動、各項運會、長跑活動等都制定

體育器材賠償制度

1所有體育器材,因本身質量問題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損壞,免於賠償。

2在使用體育器材過程中,因使用者不慎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遺失的,按有關規定酌情賠償。

3在使用體育器材過程中,因使用者故意損壞或遺失的,按有關規定加倍賠償。

4在歸還體育器材時,如有損壞,視情節輕重由借用者或借用班級照價或加倍賠償。

5上課、訓練和比賽丟失的器材,任課教師要迅速查明原因,告知器材室管理教師,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賠償

6賠償辦法:由體育器材管理老師核填《損壞、遺失器材賠償單》,由損壞或遺失器材者簽名,經主管校長批准,由體育器材保管員收款後,上交學校財務科。

7器材室管理老師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因失職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本人負責。

8、對體育器材保管員要加強安全管理知識的教育,嚴格防範措施,經常檢查體育器材保管室的安全狀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體育器材使用制度

1、體育器材室由體育教師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體育器材的購置登記,器材應分類擺放整齊。

3上課前或體育隊訓練前,要預先取出使用器材,使用完畢,要收齊體育器材並放回原處。

4、使用過程中若有器材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並填好損壞、遺失登記表。

5、體育器材向外出借,須由分管領導同意,如器材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6、上課或訓練後,要搞好室內整潔工作,檢查器材放置,關好門窗。

體育器材安全使用教育制度

為了保障學生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的安全,促使學生快樂健康的開展有關體育活動,學校商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體育老師思想上首先應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高度重視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教育。

二、體育老師在上體育課、組織體育活動時,每一節課均應嚴格按學校教學常規要求施行教學,課前應整隊前往操場,活動前應做好活動的準備動作,並強調安全防範有關要求,活動中體育老師應自始至終在場指導、監管。

三、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活動之前,應認真檢查有關活動器材是否安全,嚴禁使用已損壞的可能導致學生意外傷害器材,如有器材被損應提前通知學校予以修理或更新。

四、根據我校實際,體育老師在組織學生開展有關體育活動時(冬季三項賽長跑、踢毽、跳繩),必須在校園內進行。舉行校園體育節,領導小組、各班主任必須加強學生的安全保衞工作,如開展其他校外體育活動須經校長室同意方可。五、在體育課、體育活動過程中,如發生意外傷害,體育老師應迅速向學校報告,並啟動有關應急預案。

國小體育器材報損制度

1、教師或學生使用體育器材,屬正常損壞的要及時填寫報廢單。

2、如是人為損壞的,要給予批評並視情況按原價或高出原價的數額賠償。

3、每學期清點器材一次,發現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時填寫報廢單。

4、器材報廢必須經過學校主管領導審核、簽字。每學期將報廢情況上報教育局電教站審批。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6

為規範信息傳遞制度,保證傳輸渠道的暢通,對各類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控制,切實維護學校師生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推動學校的改革與發展,學校特制定以下四團國小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㈠ 實驗室事故處理:

⑴火災事故按火災事故處理預案進行處理:報警、疏散等。

⑵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立即送學校醫務室,若情況嚴重則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或撥打120電話。

⑶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如實告知情況。

⑷保護現場。

⑸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向區教育局、安全辦公室作書面彙報;重大事故必須立即向區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辦公室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⑹通知上海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

⑺進行善後處理,接待學生家長,進行理賠或補償協商。

㈡ 體育活動事故處理:

⑴在場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報告在場老師、保健老師和班主任,緊急或情況複雜時還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有關教師應立即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遇到重傷的或不能判斷傷情的,應及時送醫院檢查、急救或打120救護電話。

⑵及時通知家長及其他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並作好安慰工作。

⑶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⑷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區教育局辦公室和安全辦公室。

⑸事故發生在課上或因學校設施原因造成傷害的,根據《上海市中國小生學校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有關規定,中國小校應承擔責任的,必須在第一時間報上海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

⑹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

㈢ 學校校外集體活動事故處理:

⑴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家長。

⑵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書面報告區教育局綜合教育科;重大事故及時將情況報告區教育局辦公室和安全辦公室。

⑶一旦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並配合導遊人員、學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⑷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

⑸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⑹ 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則參照《上海市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進行處理,若中國小校因學校管理不當造成傷害的,則在第一時間通知上海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則由學校與活動承辦機構、活動場所進行交涉,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

㈣ 學校校車交通事故處理:

⑴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⑵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⑶有秩序地指揮學生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學生安全保護。

⑷報區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辦公室。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後作書面彙報。

⑸通知受傷學生家長。

⑹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㈤ 校園暴力事件的應急預案:

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發現情況的任何師生應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向學校領導報告,並儘可能做好應急處理。學校在接到情況彙報後立即成立領導小組,一般由校長擔任指揮。特殊情況下保衞處或其他部門負責同志可以臨時擔任指揮。領導小組成員一般由校長、書記和在校的所有中層幹部組成。

㈥ 師生食物中毒事故處理:

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在2小時以內向區教育局、區衞生監督所報告。

⑵學校主要領導應召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研究情況,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⑶學校保健教師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區衞生監督所、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區衞生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⑷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⑸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7

為保證學校全體住讀學生的安全,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人身安全紀律

l、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到校,安全離校。

2、嚴禁在校園內瘋跑、瘋打、互相推擠或進行其它可能會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活動,學生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

3、所有體育活動應在學校運動區域內進行,不得在非運動區進行打籃球、踢足球等體育活動。

4、不準從宿舍內或樓上拋擲任何物品,宿舍窗台不得放置花盆及其它重物,避免落下傷人。

5、未經學校批准,不能到各建築物的頂樓和空置的房間以及偏僻的場所活動。

6、嚴禁攜帶和使用任何違禁物品,不得把各類恐怖、易燃易爆、危險性物品(包括玩具)帶入宿舍,如管制刀具、化學藥品、化學試劑、煙花、爆竹等,違者將予以紀律處分。

7、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確需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學校研究批准後方後組織外出。

8、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學校。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時,應履行請假手續。具體請假制度如下:

(1)臨時請假:請假一天或在家停留一晚的,家長到班主任處請假,並出示由家長寫的`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填寫放行條(一式4份)由班主任簽字認可,再交與年級,經年級組長批准後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時各交一份給生活教師、門衞,學生方可出校。

(2)請假2—3天,家長到班主任處請假,並出示由家長寫的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填寫放行條(一式4份)由班主任簽字認可,再交與年級,經年級組長批准後需交教育處主任簽字,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時各交一份給生活教師、門衞,學生方可出校。

(3)請假3天以上,家長到班主任處請假,並出示由家長寫的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填寫放行條(一式4份)由班主任簽字認可,再交與年級,經學校分管校長簽字批准後,班主任留存一份,同時各交一份給生活教師、門衞,學生方可出校。

(4)因特殊情況,學生在晚自習期間需請假外出,由家長到學校請假,並由值班教師簽字後,經值班領導批准,把生活老師留存條交生活老師後方可出校。

(5)學生在校期間因病需外出治療的,經校醫鑑定後,通知家長及班主任,學生不得私自外出就醫。如家長不在或未及時趕到學校,白天由校醫陪同、晚上由管理教師陪同外出就醫。

(6)午休因公請假的學生按《陽貴一中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的第二條第(一)點第8條履行請假手續。

9、嚴禁攀越圍牆、護欄、窗户或鐵門,嚴禁從各宿舍樓棟大門以外的任何地方進出宿舍,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0、非學校組織,嚴禁到學校後面山上玩賞或看書;嚴禁進入宿舍旁的水池內玩耍。一經發現,將予以紀律處分。

11、學生在校園內不得開惡意玩笑,不得進行危險性遊戲,不得隨意開關樓道的照明燈和應急燈。

12、使用熱水器洗澡時,必須先斷開電源後才能使用,嚴禁洗澡時嬉戲打鬧、嚴禁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洗,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3、在臨時停電或發生緊急情況時,學生應留在自己的寢室或座位上,並保持安靜,不得故意喧鬧,聽從值班老師、生活老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疏導,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4、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增強防火、防盜意識,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攜帶蠟燭、酒精燈、蚊香、火柴、磚塊、棍棒、繩索、仿真刀槍、火機、火機油、火機氣體、化學品等進入宿舍樓;禁止使用除枱燈和1000W之內(包括1000W)電吹風以外的任何電器,發現後一律沒收上交學校;禁止私接、亂接電源和室內插座,更嚴禁拔下電暖風機、熱水器插頭將專用插座挪作他用,違者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15、嚴禁隨意進入學校所有場所的配電房或動用學校所有場所配電房裏的設施設備,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16、不弔籃球架、足球門等非專業懸掛式體育器材,遵守各運動場地和場館的安全規定,安全活動。

17、遵守各實驗室、活動室、訓練室的安全規定,安全學習、安全活動、安全訓練。

18、遵守《學生住讀、走讀管理辦法》,不借用、偽造走讀證,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9、遵守《陽貴一中住讀學生週末、節假日留宿管理辦法》,有事外出需請假並按時返校,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二、財物安全紀律

l、學習及生活用品以節約、實用為標準,反對追求高檔、新潮。

2、學生到校學習不得攜帶手機、個人手提電腦、CD機、VCD機、遊戲機等電子電器產品等,確有特殊需要攜帶手提電腦的,須經學校批准。因學習需要的隨身聽等設施,以實用為主.

3、不帶不健康的書刊、光碟、玩具回校。

4、住宿生不得把學校規定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宿舍。

5、不得帶有腐蝕性、危險性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得帶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得帶影響他人的物品進入寢室;不得帶有違學生身份的物品進入寢室。

6、個人所帶學習、生活必需品要妥善保管或隨身攜帶,重要物品要鎖好,鑰匙要隨身攜帶。備用的錢應存入銀行或校園卡。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及校園卡、乘車卡。密碼要注意保密,存取錢時要防止密碼泄露。

7、各班教室和宿舍個人小抽屜鎖匙要專人專管,不得讓其他同學私自配製,更不能放置在所謂“隱蔽”的地方,隨意可取。

8、遇到體育、音樂、實驗、課間操、電腦、勞動等課需集體離開或放學,各班應該注意關好門窗、電器。

9、學生遇到失竊,應馬上報告班主任,並及時將失竊情況書面報告教育處。

10、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拿用他人物品。

11、非本寢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離開寢室時,最後離開的同學應將水電關好、門鎖好後才能離開。

12、洗好的衣服晾曬在室外的指定地點,下午18:30前應收回寢室。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8

根據我校“學校教育要為學生一生髮展奠基”的辦學思想,為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健身,培養學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強勞動觀念,培養勞動技能,保證學生在勞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學生勞動制度。

1、勞動是教育大綱規定的,學生必修的課程之一,參加學校的勞動,完成老師交予的勞動任務是每個學生的職責和義務。每個學生必須明確勞動的意義,加強對勞動課程必要性的認識。

2、學生參加勞動完成勞動任務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和學校的規章進行,不重用濕布揩電器和電源插座,不得用身體任何部位接觸電源,及可能帶電的電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欄杆、窗台上搞衞生,不得站在課桌上搞衞生,確有特殊需要,要徵得老師同意,同時要在有切實安全的防護措施下才可進行,便亦要小心從事。

3、在勞動過程中,需要勞動工具的,則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工具的可靠性,並按規定,安全使用勞動工具,對勞動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勞動任務時,不得影響它人的衞生與休息等,不得對他人造成損害。

5、在勞動過程中,出現不清楚的問題,必須及時詢間有關教師。

6、對勞動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説明,對已出現的安全問題,學生要及時向教師報告。

7、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不能完成的勞動任務,學生有權向教師説明。教師在考慮學生的實際能力後,酌情減少其勞動量或減免其任務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9

1、學校應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2、學校應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長。

4、學校因組織活動需要調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長。

5、學校因組織活動需提前或推遲放學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長。

6、學校某部位確有安全隱患的,應有相關部位書面告示,並由教師教育學生不擅入危險區域。

7、學生未正常到校上課的,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瞭解未到校原因。

8、學校建立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瞭解學生身體情況,合理安排其活動量。

9、班主任在新學年開始時向監護人瞭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説明清楚,並附醫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具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並書面通知有關課程的老師。

10、各學科老師組織教學中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活動量。

11、學生在學校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時,所有現場或知情教職工和學生都有進行緊急救護和報告學校的責任,第一知情者為第一責任人。

12、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在場的老師和學生應該立即護送被傷害者到就近的醫院,或者撥打120電話求助,同時知情師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導處報告,情況嚴重時立即報告校長室。

13、班主任、教導處、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該首先安排被傷害學生的救護醫療和通知監護人,然後調查事發的經過和主要原因。教導處負責學生一般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傷害事故校長參與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該按照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

14、學校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0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和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學生宿舍管理中的具體情況,本着“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為了一切學生”的辦學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學生宿舍管理

第一條凡住校學生必須由生活輔導老師進行造冊登記,統一安排牀位。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遵守宿舍紀律,服從輔導老師以及各宿舍室長的管理安排。

第三條凡住宿學生在別人宿舍無人時不得進入他人宿舍,不得隨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條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要求找學生時須由管理員傳達或陪同。

第五條住校生必須遵守宿舍請假制度。

第六條住宿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確需調換,須經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辦理調換手續。

第七條上課鈴響,由管理員清查宿舍人員,確保上課期間宿舍無人,禁止學生課間回宿舍,上課時間留在宿舍的須有請假條。

第八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生活秩序。嚴禁在宿舍樓前內大聲喧譁,打鬧或進行劇烈的體育運動。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經發現,予以沒收。禁止在宿舍內打牌,或搞其它影響休息秩序的娛樂活動。

第九條住宿學生應保持室內外衞生,建立衞生值日製度。

第十條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的各種公共設施。

第十一條節約水電,室內嚴禁亂扔,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員彙報。

第十三條嚴禁在室內,走廊裏燃燒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須經人同意才能帶出宿舍,個人大件行李帶出宿舍必須經管理員審核後方可帶出。

第二章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防火安全須知

1、學生宿舍內、走廊的電路,不準擅自移動,更換或私拉電線,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外的照明。

2、不準在學生宿舍和走廊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等燒水,做飯;不準攜帶未熟食品進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準在學生宿舍使用電熱墊、電烙鐵和其他大功率電器。

4、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5、宿舍不準點蠟燭、抽煙、使用火柴、打火機等。

6、非火警不準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7、凡違紀以上規定,對當事者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

第三章宿舍防盜制度

第十五條學生宿舍應做好如下防盜措施:

1、貴重物品不用時最好鎖在抽屜、櫃子(箱子)裏或寄存它處。

2、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丟失後要立即報告學校,情節嚴重的應向公安機關報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鑰匙,不要輕易借給別人,防止鑰匙失控,每個宿舍只能由舍長或舍長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鑰匙,不得私配多餘的鑰匙。

4、最後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户銷好門。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窗、隨手鎖門的習慣。

5、晚上睡覺時,要關好門窗,不將貴重物品放於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來人員。

7、對形跡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觀察,如可疑人員在宿舍四處走動,窺探張望,要加以詢問,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1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做好學生出勤信息通報

1、學校應將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以及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共同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讀由班主任負責進行班級學生的晨檢工作,把學生到校情況及時上報學校。上課期間學生出勤情況,由該節課任課教師負責,在規定的考勤表中記載缺勤學生姓名,並在下課時向班主任通報。

3、嚴格學校學生請假制度,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學生或家長應及時書面請假。教師要及時瞭解學生缺勤原因,如沒有書面請假一時聯繫不上,可以先報告學校,由學校安排人員聯繫。學校和班級認真記載,及時彙總,建立檔案。

4、如學生家長電話號碼因變更暫時聯繫不上,可採取與其工作單位、家庭所在地居委會、派出所聯繫等方式,並做好相應記錄,以備將來用作相關依據。

5、如學生在一天內無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報學校。

二、學生事故信息通報

1、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後,學校應及時處理和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2、學校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害學生,同時以最快方式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並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

3、報告的信息必須是真實記錄。

4、學校成立調查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並做好相應的記錄,注意做好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的保存工作。

5、做好傷害事故及處理工作的分析、總結、存檔工作。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2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集中活動區安區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地組織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安全管理制度。

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確保集中活動萬無一失。

實行學生集中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要上報教育局,班級或少先隊組織的活動要向學校申報,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並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安全。

集中活動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傳活動安排。

各班清點人數上報教導處。

利用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客車。

組織學生有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前恐後,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到達目的地後要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教育學生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近水及偏僻的地方。

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羣,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髮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帶班老師要加強巡邏,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採取措施並及時撥打領導組負責人電話。

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並有序上車,班主任將搭班的學生按時送回學校,待學生離校後,才能離開。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3

為切實加強我校學生住宿管理,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和學校的安全穩定,強化因特殊情況經學校審批允許外住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廳〔20__〕4號)精神及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學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學生在學院統一安排的學生集體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為。

第二條我校學生實行集中學習與管理,所有在籍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第三條有下列特殊情況者可以申請在校外居住:

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對宿舍其他成員身體健康產生影響,且同時能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病情診斷證明,可申請外住,並辦理退宿。

2、因特殊情況由家長在校內雅寶賓館陪讀,可申請外住,但學校宿舍不得退宿。

3、畢業班學生由於實習等原因,可申請外住,但學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學一年級學生除符合上述第1條申請條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則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條符合外住條件的學生按下列程序辦理手續:

學生本人持書面申請、家長簽署的書面意見和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系領取《南廣學院學生外住申請表》填寫,經所在系審核,簽署意見後報學務部審批,獲得批准後,學生及家長到學務部簽署“外住協議書”符合退宿條件的學生到公寓管理中心辦理退宿後,到財務處辦理退住宿費手續。

第五條辦理外住手續及走讀期間相關管理規定:

1、學生申請外住手續只在每學年的第一學期的第一個月內集中辦理,無特殊情況,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為一年,到期後需重新提出申請。

2、學生申請外住的事由必須實事求是,符合申請條件第三條規定的,如發現學生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為,將取消該生外住資格。必須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對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歸宿給予紀律處分。

3、學生在走讀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正常上課學習作息制度,按學校、系、班要求參加各項集體活動。

4、被批准外住的學生,必須與家長共同到場和學校簽定外住協議,走讀期間學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責任由其本人及家長負責。

5、學生走讀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在校內外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或有違反大學生行為規範的活動,如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6、學生在走讀期間,輔導員、班主任要與學生及家長經常保持聯繫,掌握學生走讀期間學習、生活、行為規範等方面情況。

7、被批准外住的學生在走讀期間如個人表現已不符合申請走讀條件的,將取消該生走讀資格。

8、批准外住的學生在走讀有效期期滿後,學生所在系要對走讀學生綜合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如符合條件,可以批准繼續申請;如不符合條件,必須將相關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取消該生外住走讀資格。

9、因特殊情況在學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請,經學校批准後,其所交住宿費學校不予退還。

第六條各系要嚴格學生住宿管理,堅決杜絕學生不辦理任何手續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行為。

第七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由學務部負責解釋。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4

1、建立學生宿舍管理組織,聘用道德素質好、責任性強、身心健康的舍務管理人員。

2、有專門的舍務管理值班室,制度上牆,裝有報警電話。明確專門部門負責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舍務管理及時處理有關值班人員?要經常巡視學生宿舍,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或報告,謹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3、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衞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佈、獎懲制度。

4、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5、不準將閒雜人員帶入宿舍,學生宿舍會客須經舍務人員同意並登記;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內,特殊情況須經學校保衞部門批准。

6、學生宿舍禁外來人員留宿。嚴禁男女混宿。

7、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準使用電爐,不得動用明火做飯,不得使用蠟燭照明。

8、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9、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10、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蝕等危險物品。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5

安全管理工作在民辦學校同教學質量一樣有着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國小部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患於未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請全體國小部師生共同遵守,保證安全。

1. 按時到校,嚴禁搭乘非客運車輛、非客運船隻。

2. 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拉打鬧,有序上下,靠右前行。

3. 學生來到學校進教室,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

4. 不準在教室和走廊追逐打鬧,不得亂扔東西,不準從樓上往下扔棄東西,不準亂拋石頭、雜物,不準在樓梯扶手、斜坡上溜滑,桌凳壞了及時告訴老師。

5. 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按課堂紀律要求上課,不得做危險性動作,正確使用實驗儀器和體育器械。

6. 搞勞動衞生時,注意方式方法,正確使用勞動工具,必須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7. 學校舉行集會、升旗時必須有序排隊進場,按指定地點坐好或站好。

8. 不準攀爬圍牆、窗户、護欄、高坎等高物建築。經常要注意校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消除安全隱患。

9. 不準在宿舍裏打鬧,嚴禁在牀上跳來跳去,牀位壞了及時報告老師。

10. 嚴禁玩火、玩電,嚴禁亂動各種電器設備設施,不準到危險地方玩耍,不準進入建築工地,不準圍觀施工、維修。

11. 不準逞強,嚴禁打架傷人、結夥鬥毆,嚴禁彈弓、鞭炮、刀棍等兇器、危險物品上學。

12. 上學、回家要注意交通安全。排隊上下車,遵守乘車紀律,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法規;不準在路上追打玩鬧,橫過馬路要左右看看來往車輛,不滿十二週歲的學生嚴禁騎單車,不滿十八歲嚴禁騎摩托車。

13. 遇到惡劣天氣提高自身保護意識,暴雨或河水暴漲不得到江河邊玩耍,嚴禁到水庫、山塘、河川邊玩耍或游泳。

14. 學生有事、有病要向老師請假。

15. 注意飲食衞生,禁止吃零食,嚴禁吃黴爛、變質食品。如有食物中毒現象在校及時上報老師,在家及時告訴家長。

16. 保護好財產。較多現金,存放到老師處,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

17. 學生要記住家長與班主任老師電話;學生的看護人(監護人)電話號碼必須告訴班主任以便及時聯繫。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6

為加強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強化責任機制,積極預防和減少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認真落實學校領導、教師值勤制度。學校領導、值班教師要堅持到學校門前維持交通秩序,以防止出現擁擠現象,確保學生安全通行,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大力推行放學路上互相照顧,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學生上下學必須靠右走人行道,禁止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並排騎車,橫穿馬路要停車觀察左右車輛行駛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通過。建立學生考勤制度,對缺勤學生要及時查清原因;必須嚴格遵守文教局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學、放學,禁止延長學生在校時間,如需個別學生留校晚走,必須提前與學生家長聯繫,並確保學生安全。

(四)引導學生不乘坐非客運車輛,不乘坐“黑車”、“病車”和超載車。要定期對本校學生乘車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無證無牌、報廢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的違規現象,要積極與公安、交通等部門溝通聯繫。乘車安全:乘公共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

(五)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不滿16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托車;不打傘騎車;不脱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

(六)建立惡劣天氣教師護送制度和停課、復課告知制度。遇到颱風、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教師要護送學生安全回家;因特殊天氣造成學校停課的,學校要儘早通知學生家長,並及時告知復課時間。

(七)大力加強上學放學途中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於做好中國小、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必要課時,採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途中安全教育,要運用主題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等手段,廣泛向學生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要主動與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聯繫,結合具體案例,開展上學放學途中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7

根據校管理規定,我校學生宿舍實行規範化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1未經登記批准擅自住校,對當事人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處罰。

2、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牀,並在10分鐘內各自整理內務,預備鈴前必須離開寢室,不得藉故賴牀不起,如患病需持醫院或我校校醫證明,經值班人員准許,方可留室。按時就寢,熄燈後嚴禁講話,保持室內安靜,熄燈後一小時內不得流動,出公寓。

3、住校生要嚴格按規定住宿,不得隨意調換牀位和寢室,不得私自挪動牀位,不得擅自調換門鎖,更不得藉故在外留宿,有特殊原因,必須事先向值班人員請假,批准後方可離室,凡未經允許私自在外過夜,立即通報家長並給以處理。

4、建立寢室值日製度,室長全面負責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輪流值日製度,值日生安排,職責張貼在門後。保持室內整潔,不得在室內洗衣服、洗頭,就寢時室長一定要檢查本室同學到位情況,凡晚回或未歸同學應及時向值班人員彙報。值日生實行一日三掃制,分別在早操,午自習前,晚自習前打掃衞生拖地倒垃圾,美化宿舍。

5、保持內務整潔,不得將飯菜帶入公寓內,不得在公寓內外張貼,學習生活用品擺放有序,牀上墊褥展平,被毯摺疊成方,枕頭一律放在被毯上面,凡南側房間被毯一律放在南頭,凡北側房間被毯一律放在北頭,牀上其餘衣物一律放在被子裏側,毛巾,洗刷用具放在各自臉盆內,統一放置在一層牀鋪下方,檢查發現內務雜亂,勒令整頓,經教育不改者給以處理。

6、保持公寓內外整潔,不得張貼,塗抹,不得將雜物從窗户仍出。

7、住校生嚴禁將非住校人員帶入寢室,嚴禁擅留他(她)人住宿,違者處罰後取消住校資格。家長來校看望必須經值班人員協調處理,不得擅自進入寢室,除管理人員外,女性不得擅自進入男生寢室,男性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寢室,確保同學們的住校安全。

8、嚴禁私自接電和改換照明,嚴禁使用汽油爐、酒精爐、電爐等燃具,嚴禁將非生活、學習用品帶入寢室。違者根據情節給予處罰。嚴禁熄燈後點蠟燭,凡發現點蠟燭者,給予嚴重處罰。同室知情不報者給予相應處罰。

9、愛護宿舍公共設施,宿舍內外財物本舍承包,個人無意損壞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處罰,否則本舍集體賠償,愛護他(她)人錢物,各自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丟失。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否則被視為偷盜行為。

10、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寢室安靜,關閉門窗輕拉慢放,按時午休、晚休,按時熄燈,不得吵鬧喧譁影響他人休息,不準在室內使用各類音響,不準看低級趣味的刊物。嚴禁抽煙、喝酒、玩牌等有礙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嚴肅處理。

11、住校生必須嚴格自覺遵守住校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杜絕違規行為,住校生管理與班級管理掛勾,公寓管理人員每天早讀,午自習,晚自習,晚睡檢查各宿舍做好記錄,處理,政治處對各公寓加強檢查,各年級對公寓做好檢查,並記錄,處理,為共同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學習環境而盡心盡責。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8

住宿生管理是學校學生管理的重要方面,為了使我校住宿生管理上檔次,促使住宿生以校為家,自覺遵守住宿生規章制度,以更好體現我校管理嚴的特色,隨時能接受參觀和檢查,住宿生將開展以起牀早鍛鍊、環境衞生、就寢和遵紀守規為內容的的四項競賽。競賽實行以宿管員檢查為主,校生輔組、學生生活部突擊檢查為輔相結合的辦法,對各班、各寢室以及每個住宿同學的住校表現進行檢查評估,一週公佈成績,期中、期末小結。要把考核結果同各班級、個人和學期考評掛鈎。四項競賽各項要求是住宿生制度的.主要部分,必須認真學習,自覺執行。

一、住校生四項競賽各項要求、扣分標準和有關説明。

(一)起牀早鍛鍊。

1、要求:

①起牀鈴響前不談話、不提前起牀、不出寢室;起牀鈴一響,立即起牀,15分鐘內洗面刷牙,整理物品,摺疊被褥。

②早鍛鍊鈴響後,迅速到操場的指定位置排隊伍,做到隊列整齊,精神飽滿,動作準確到位,不遲到或無故缺操。因病不能出席者,應事先向宿舍值班老師請假,並填請假單。

2、扣分標準:

①超規定提前起牀或起牀鈴響前寢室內談話聲較響扣1-2分。

②起牀鈴響前提前出寢室,起牀鈴響後懶牀1人扣1分。(3分封頂)

③早鍛鍊遲到扣1分,無故缺席者扣2分,早鍛鍊紀律、質量不好扣1-2分。

(3)有關説明:

①起牀鈴響前15分鐘起牀作為提前起牀,起牀鈴響後2分鐘還睡在牀上作懶牀處理。輪到值日和值周的同學可以不參加早鍛鍊但也不準懶牀,不準在早鍛鍊結束之前買早點。

②早鍛鍊請假須填寫請假單,宿舍值班老師籤具意見,然後本人將請假單交值周班。不辦請假手續不管什麼原因均作缺勤處理。

(二)環境衞生。

1.要求:

(1)各寢室排定值周表、做到一日三掃,週五中午大掃除。平時注意保潔。要求地面清潔,門窗乾淨,牆上無腳印、污跡,垃圾及時清除。(包括衞生間)

(2)寢室環境要整潔,物品安放統一整齊,做到:

①被子按要求折成方塊,封口對門,枕頭放在另一頭,不壓在被上。牀單拉平,無明顯皺狀。

②鞋子在牀下離牀口20釐米處,鞋跟統一朝外,居中,排成一直線;蚊帳撩起,不拖落帳角。

③箱子貼靠櫃靠門一側,包放另一側。熱水瓶放在指定位置,牙刷牙膏放入面盆內,面盆放在面盆架上,毛巾按標準擺放;掃帚、畚斗放在室內,值周輪流表統一貼在門正中位置。

④講究衞生,不從樓上向下吐痰、倒水、亂扔果殼、紙屑。不在寢室內亂貼圖片。不將浸有衣服的面盆隨便亂放,文明使用廁所,不將不該扔的雜物扔在水槽中,以防管道堵塞。雙休日,更要注意保潔。

⑤衣服放在靠牆壁一側,或疊好的衣服放在枕頭內側。

⑥及時關好門窗。

2.扣分標準:

有以下違規情況根據違反項目多少和性質扣1-3分(可按牀位落實到人的落實到人,並扣寢室分)。

(1)寢室地面不乾淨,有雜物、紙屑,牆上有蜘蛛網或門窗櫃子箱子上有灰塵,牆上有腳印等污跡扣1-2分。

(2)被子折得不規範,未成方塊,牀單未拉平;蚊帳未撩起,鞋、熱水瓶、茶杯(包括牙刷、牙膏、面盆)未按指定地方安放或放得不整齊,扣1-2分。

(3)衣服亂掛,牀上未疊衣服,窗台上放物品,扣1分。

(4)垃圾未及時清除,扣2分。

(5)在寢室內用餐,扣3分。

(6)門窗未及時關好,扣2分。

3.有關説明:

(1)每天值周生將垃圾倒在宿舍樓指定的垃圾筐內,然後由管理員負責清除。

(2)寢室可有適當美化,但不能亂掛亂貼,應統一協調。

(3)值周生一人做一星期,週一至週日。

(4)夜自修結束後,嚴禁將快餐盒、西瓜、甘蔗等容易產生大量垃圾(主要是瓜皮果殼、食品包裝)的食品帶入寢室,但允許在寢室內吃自備的快餐面等,但要特別注意保潔。

(三)就寢。

1.要求:

(1)就寢預備鈴響之前,做好所有就寢的準備工作,不得在寢室樓道追逐、喧鬧。

(2)就寢鈴響,應立即熄燈就寢,不得再講話、看書、聽收錄機、洗衣服等,不準隨意使用手電、蠟燭等照明用具,特殊情況須經生活指導老師同意。

(3)不能拼鋪、調牀,特殊情況須經生活指導老師同意。

2.扣標準:

(1)就寢預備鈴響過後寢室裏還是比較喧鬧,扣1-2分。

(2)就寢正式鈴響過後,尚有同學未進寢室或在寢室但未上牀就寢的1人扣1分,(一次檢查扣滿3分封頂)。

(3)就寢之後,偷偷在看書或在做其他事扣1-2分。

(4)就寢之後,寢室有講話甚至嬉鬧聲,根據情況扣1-2分。

(5)拼鋪或調牀,扣1分。

(四)遵紀守規。

1.要求:

(1)認真參加住宿生集會,自覺遵守紀律,積極參與學生會生活部組織的各種娛樂活動。

(2)非規定時間不進入寢室,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或學生處生輔組同意,並填寫進出寢室證明單。

(3)在校期間,非規定時間不外出逛街。

(4)宿舍內不得大喊大叫,奔跑跳躍,不得跳舞排節目,唱歌、播放音樂也要注意時間,不影響他人休息。

(5)按規定時間用餐,不把飯菜帶入寢室。

(6)晚上不允許同學朋友在校內留宿,父母親來看望原則上須在校外解決住宿,特殊情況須經生活指導老師同意,憑證明,先登記後住宿,借鋪或使用生活用品須證得同學本人同意。

(7)有困難相互幫助,有病大家關心照顧,學生有病或發生其他嚴重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老師彙報。

(8)愛護公共財物,愛護寢室設施。寢室牆上不能亂塗亂貼,不能亂拆、亂拿、亂釘釘子,嚴禁撞門、撬門、踢門、砸鎖,遇特殊情況,要作應急處理須經生輔教師同意,不準在寢舍樓踢足球,打籃球等。損害公物按規定賠償。

(9)做好防火、防盜和安全工作。嚴禁在寢室亂拉私接電線,使用電器;

嚴禁點燃蠟燭,使用明火;離開寢室要關好門,上好鎖,寢室鑰匙不要擅自配製;離校和調換寢室要將鑰匙主動交出;錢包要妥善保管;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發現外人進入宿舍區推銷商品,要報告不購買;晚上遲歸,嚴禁翻牆進校。

(10)尊重老師和管理人員,服從管理,支持和配合管理工作。

(11)講文明,守紀律,不從樓上向下倒水、丟東西、不在寢室內打撲克;嚴禁吸煙、喝酒、賭博。

(12)放假離校前要做好寢室的衞生工作,不亂棄廢物,不拋灑紙屑,不有意損壞公物,認真及時辦妥離校手續,無特殊原因,不滯留學校,因故延遲須經學生處生輔組同意。

2.扣分標準:

(1)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扣1分。

①集會時紀律不夠好,集隊動作慢,開會遲到或隨便講話。(根據遲到人數和紀律情況)扣除1-3分。

②非規定時間進入寢室且沒有辦理手續。

③宿舍區內大喊大叫或進行其他活動影響他人休息,指出後不及時加以注意和改正。

④把飯菜帶入寢室。

⑤同學之間爭吵。

⑥亂貼、亂搬、亂釘釘子。

⑦不服從值周班和管理員管理,態度不好。

⑧寢室內打撲克(1人扣1分,收交撲克牌)。

⑨不講衞生亂拋亂扔,亂吐。

⑩把桌、椅帶入寢室。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2分;

①未經學校同意讓父母或本校非住校生在寢室住的。

②踢門、撞門,但未造成損壞的;

③在宿舍內玩球。

④亂拉電線擅自使用電器。

⑤在寢室點蠟燭、燃明火,熄燈後打手電筒在被窩裏看書。 ⑥擅自調牀位和寢室。

(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3-5,分並給予紀律處分:

①徹夜不歸,在外住宿。

②未經生活指導老師同意,將社會青年帶入學校住宿。 ③故意破壞公物性質惡劣。

④翻牆進校。

⑤抽煙、喝酒、賭博。

3.有關説明:

(1)全體住校生集合班級為單位集隊。

(2)損壞公物要及時賠償,凡隱瞞責任人或查不清責任人,寢室內損壞物品的賠償費用,由全室人員共同承擔。

二、寢室長、值日生工作職責

1、寢室長

(1)傳達生活指導老師學生會生活部的有關指示和要求,負責做好本寢室的各項管理工作。

(2)開學初排出值日輪流表,督促同學完成規定的任務。

(3)以身作則,起好帶頭作用,帶動全寢室同學遵紀守規,及時指出有關問題。

(4)每晚就寢前清點人數,並及時做好登記工作。

2、值日生:

1)做好寢室衞生保潔工作,對寢室內務進行檢查監督。

2)督促本寢室同學遵守住校生常規制度,擔任監察員。

有關説明:

(1)寢室長由本寢室同學推選產生,剛進校時可由班主任老師臨時指定。

(2)輪到值日,工作一週,如請假回家,自己請好代替人。

三、學生用餐規則

1.學生應自覺遵守食堂的各項規定,按時進食堂用餐。

2.依次排隊打飯,不得插隊。

3.講究文明,不得在食堂內大聲喧譁和敲打碗筷,男生不得赤背進入飯堂。

4.愛惜糧食,注意節約,講究衞生,注意食堂整潔,主動將剩菜飯倒入水缸(桶)內。

5.愛護食堂內的的設備和用具,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6.食堂內不得進行體育活動。

四、寢室管理制度

1、建立由學校政教處、行政值日、值周老師、寢室長、門衞組成的管理網絡,各盡其責,實施各項生活細則。

2、對住宿生進行住宿點名制度,請假制度,就寢制度,出入生活樓制度,衞生值日製度,制度的實施與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相結合,進行必要的評估與考核。

3、住宿樓開展創文明寢室,文明住宿生活動,一週一次評比,文明寢室由行政班子及值周教師評定,上報政教處,校報公佈;文明住宿生由寢室長評定,室內公佈,對連續三次獲文明寢室的寢室及寢室長給予物質與精神獎勵。

4、各室內務必須整潔,物品應嚴格要求擺放,嚴禁亂攤亂放。

5、各室須張貼兩表兩規定,即,每週文明住宿生評定表,值日輪流表,住宿生守則和寢室內務要求,以便監督與實施。

6、各寢室實行一日三掃制,分別在早自修、中午午自修、晚自修前15分鐘前打掃衞生,且有一名學生守候檢查。

五、責任追究

政教處、值周組、班主任要堅持始終如一落實本制度,政教處為第一責任人,值周老師、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19

1、 住宿生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愛護集體榮譽,努力創建文明宿舍。

2、 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病須有病假條,有事須有請假條,必經有關部門批准。

3、 上課期間,住宿生不得擅自進入宿舍,沒有經老師的同意簽字,住宿生不得走出校門半步。違反須罰款2-5元。

4、 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準時起牀。熄燈後不允許説話、嬉笑、打鬧,嚴禁擅自離開宿舍或外出,違反者嚴肅教育,屢教不改者嚴厲處罰或取消住宿資格。

5、 嚴禁打架、罵人、吸煙、醺酒,每發現一次罰款5-10元或請家長。禁止亂竄宿舍,發現一次罰款5元,不允許調換牀位,發現一次罰款2元。同學之間要搞好團結,有矛盾找教師及時處理。

6、 搞好個人衞生和環境衞生,不得隨地大小便。宿舍安排好值日生,宿舍和清潔區做到無雜物、無痰跡、無灰塵。被子疊放整齊,物品和衞生工具擺放合理有序,千萬不要在牆上亂寫亂畫。宿舍做到窗明乾淨,空氣新鮮。

7、 加強安全意識,不得攀高上樓頂,不得隨意出觸摸電線、開關、燈頭,上下樓梯要走穩,上下牀要看準。不得打、逗、鬧,開玩笑有限度。禁止在校內騎自行車。違反者嚴厲批評懲罰。

8、 注意個人財產的保管,加強防火、防盜意識。每個住宿生的衣服行李都必須主動地由老師寫上代號和姓名,每天都要堅持換洗和認領衣物。學生的零花錢都要交給老師保管,口袋裏不允許超過一元錢,不允許隨便亂用他人的錢財和衣物,更不能有盜竊行為。

9、 進餐和打水必須按規矩排隊,不許帶買和插空擁擠。

10、 節約用水用電,愛惜糧食。要做到用完水電後及時關掉水龍頭和開關,不許亂到飯菜。違反者罰款1元。

11、 愛護公共財物,注意保護好自己使用的牀鋪、桌凳。如有意損壞者照價賠償和加倍懲罰。

12、 自覺遵守紀律,上好每一堂課,養成熱愛學習,積極鍛鍊的好習慣。

13、 望全體住宿生自覺遵守以上各項制度,做一個讓家長放心,老師省心的合格的住宿生。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20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範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12:40 2:15午休後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7:20__:20晚上開門時間:10:20__: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併到宿管處登記後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衞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衞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衞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將鎖損壞或跳窗户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髒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乾淨,牆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架鬥毆,違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聲喧譁、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家睡眠時間。熄燈後不回宿舍或跳牆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説明情況,然後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並向宿管員饋處理結果,

凡違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21

搞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是學校工作重點之一,也是全體師生員工的神聖職責。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重視他們在校內的安全,特別不能忽視他們在大量的常規活動中的安全問題,學校在近幾年實行學生安全教育制度的基礎上,制訂了學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方面的若干規定,具體如下:

一、學校應該把安全教育作為常規教育來抓,有計劃、有步驟地通過全校師生大會、班會課、醫學專業課等多種渠道,對學生進行生存教育、應急教育、自救自護教育、自我防身及其它有關安全常識的教育。各班主任必須根據學校規定要求,針對本班實際情況,每學期分不同階段進行有關安全內容的教育,以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和安全防患意識。

1、高空安全。禁止學生在二樓以上樓層進行有危險性操作。如:攀登窗户、欄杆、樓頂等。禁止學生進行有危險性的衞生打掃工作,如站在窗外的遮陽板上打掃。在室內擦拭二樓及以上窗口玻璃、電風扇、日光燈等時,必須有專人保護。

2、交通安全。學生外出騎車或騎車上學時,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行車、主動禮讓,不準魯莽搶道,不準結羣騎車耍鬧。禁止學生騎摩托車上學。生活區來往教學區時,橫穿公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觀察車輛往來情況,從斑馬線上通過,路上靠右行,不準結隊並排行走,禁止相互推桑、吵鬧。

3、用電安全。教育學生不玩弄和亂接用電設備,不私拉亂接電線、插座。寢室禁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水器等;教室禁插充電器。不去攀爬變壓器、電線塔(杆)。不得進行有觸及電線可能的活動。愛護牆上開關板、電風扇調速器,嚴禁用手敲打。

4、用火安全。學生不得攜帶任何火源及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得在寢室、教室等場合私自燃燒任何物品或點蠟燭。使用蚊香要確保火燭安全,燃着的蚊香禁止放在牀板上。禁放煙花、爆竹。嚴禁私自亂動消防設備設施。

5、食品安全。教育學生不買、不吃變質或有異味食品、三無產品,不買路邊小攤無證食品。學生食堂要嚴把糧、油、菜進貨渠道和質量關,注意清潔衞生,生、熟食品分開放置,謹防食物中毒。

6、集散安全。在集會、上下樓、就餐等集體活動中不擁擠,不起鬨,有序進出,特別是在樓道、樓梯中不快跑,不推擠,不開動作性玩笑,上下樓道靠右行走。

7、場所安全。禁止學生在有危險的地方進行學習、生活、體育鍛煉、娛樂等活動。禁止把動物帶入校園。不得在牀鋪上跳躍、玩耍。嚴格遵守作息時間,熄燈後不得在寢室外逗留,禁止私自在外住宿及帶人住在校內,晚上不準敞門就寢。禁止外出上舞廳、網吧。學生在校期間無論何時一律不準外出洗澡(到浴室除外)。

8、財物安全。要求學生有錢存入銀行,身邊儘量不帶或少帶現金,不將現金數目告訴他人,隨手關好寢室門,做好防盜工作。學生不準帶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禁帶手機及其它學生不必要的通訊工具上學。

9、行為安全。教育學生不做有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把社會人員帶入校內,慎交朋友、網友。不得爬越校園的圍牆(欄),不得攜帶水果刀、玩具槍等有危險性的物品。不得攀爬不屬攀爬類的`體育設施。

10、體育課及實驗課安全。認真做好課前準備,活動時學生必須自覺執行《體育課常規》、《學生實驗室規則》、《機房規則》。投鄭鉛球、鐵餅、標槍等應照前顧後,注意安全,在有保護措施下進行。化學藥品,如:強酸和有毒試劑類,要嚴格保管,謹防失竊。

二、嚴格學生臨時外出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外出的須有班主任或校醫務室的有效批條,交給值周老師保管,特殊情況時還應有學生家長留條,並在規定時間內回校。如發現私自外出,將給予全校點名批評以上處分。曠課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三、嚴禁學生在校園內玩火,燃放爆竹、煙花。否則,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故意縱火,一律開除,並交政法部門按刑事處分。

四、學生爬圍牆進出學校的,視情節輕重,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勒令退學。

五、學生未經請假不在寢室就寢、私下外宿的,視情節輕重,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勒令退學。

六、學生上網吧,特別是週日晚上至週六晚上時間段內上網吧的,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屢教不改者將給予勒令退學。

七、學生之間的矛盾應反映給班主任與學生處解決。私自告知外面人,導致或叫人到校滋事,造成打架事件的,視其情節與後果,令其全額賠償,並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直至開除。

八、學生要愛護公物。隨意損壞公物,視情節1—3倍賠償,故意破壞,除按3倍賠償外,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開除。班主行負責教育並追繳損失賠償,不追繳的,從獎金中酌情扣除。

九、後勤人員要定期檢查校舍設施,嚴把學生食堂糧、油、菜進貨渠道和質量關。確保樓道、樓梯設備的堅固,樓道、樓梯照明燈的更換;對漏水的屋頂要及時安排修補,對鬆動的牀鋪、斷裂的牀板要及時安排修理、更換,上鋪無欄杆的要給予裝上,消除安全隱患。如工作沒有盡職盡責,拖拖拉拉,造成傷亡事故或嚴重食物中毒的,將追咎有關人員的責任,扣除部分資金。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22

1、各課任教師要全面落實《課堂安全制度》、《學校活動課、體育課安全制度》、《學校實驗課安全制度》、《學生學習用品管理制度》,保障學生的課堂學習安全。

2、嚴格執行《學生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課任課教師必須清點學生到校情況,對未到校學生按《未到校學生處理程序》規定的辦法,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查明沒到校原因,進行相應處置。

3、學校或年段組織的跨班級學生活動和全校性活動,除制訂活動安排計劃外,必須制訂書面的較詳盡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按規定操作。

4、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學生外出活動,嚴格實行《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組織人員必須制訂嚴密的安全保衞措施,事先對活動場地及活動線路進行考察,排除隱患。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中適時指導,全程監控,確保萬無一失。

5、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包乾區、教室或校外衞生打掃等勞動,只安排學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務,禁止學生爬窗擦玻璃。學生勞動時,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教育,勞動中按規定程序操作,且有教師監護。

6、走廊、樓梯等狹窄通道,是事故多發地帶。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上下樓梯和走廊活動的教育和規範行為指導。值日教師要隨時監控,對上下樓梯的規範行為和在走廊的不文明行為、激烈動作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每天課間操或學校有大型集會活動,值日教師要按學校規定,在相應的樓梯口進行疏導,嚴防擠壓事故發生。在樓梯口醒目處貼警示牌,嚴禁學生在樓梯滑扶手,任何教師發現此現象,都要及時制止,並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

7、嚴格執行《防溺水、游泳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防溺水教育,禁止學生私自到河水游泳。午睡時間,安排值日教師到河邊巡查,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8、嚴格執行靜校制度。學校把學生放學時間和靜校時間告知家長。靜校時間,學生不得進入校園。值日教師必須在學生全部離校後方可下班,不讓學生在校園內有失控時間。

9、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必須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不乘無牌無證和超載車輛。因家離校較遠,有必要騎車的,必須由家長申請,班主任批准,並報學校教導處備案。

10、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並告之相關教師。相關教師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篇23

一、要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不少於1次,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二、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確職責,安排好人員,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週五放學的集中時間,必須有師生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並做好值班記錄。

三、學校要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主要路段巡查制度。由分管領導帶隊,定崗、定人、定責任段,在學校門口實行責任管理,安排專人在學生上學、放學高峯期,對學生在路上的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進行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四、學校要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中。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教職工,學生騎自行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飈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七、學校要加大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主對接送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按時季檢,不準使用無證司機及車證不符司機。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八、校外單位在學校舉行的所有集體活動,主辦單位要有專人維持秩序,學校負責監督檢查。在活動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學校有權責令活動中止;校內工程施工人員,要求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並定期接受保衞處的`安全教育。

九、嚴格實行交通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責任制,任務分配到人,實現學生交通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達到預防為主的管理目標。

十、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應立即送醫院及時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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