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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十篇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十篇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十篇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1)設備出廠資料:設計文件、安裝使用説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設備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文件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並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後,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或存在問題的設備,已經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並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週期的特種設備,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員工,堅持專職檢查與員工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設備、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設備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並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設備包機制,確保在用設備每台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並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未採取防範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採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温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後、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覆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運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温、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設備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2

一、設備責任制

1、為了加強設備的維護檢修工作,提高檢修工作的質量,使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的 技術狀態,保證生產安全,經濟運行,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對設備管轄範圍劃分至車間,直至劃分班組個人,建立巡檢、點檢、維護,檢 修崗位責任制。

3、車間煤氣管道、維修管道劃分 高爐與燒結、 豎爐煤氣管道, 以高爐煤氣管道出口閥門為界, 閥門前管道歸高爐 (包 括閥門) ;閥門後至燒、豎爐管道及所轄附屬設施歸燒結。

4、電氣部分設備及維護劃分 ⑴、動力車間負責高爐、燒結、鑄造及園區其它(分廠)車間由高壓進線開關至總 高壓配電室開關櫃到高低壓配電室分路開關以上;包括分路開關、 變壓器、 電容補償櫃;分路開關以下歸各車間。

⑵、動力車間監護各車間高壓設備啟動。

⑶、鑄造變壓器低壓套管(包括低壓套管)以上。

⑷、質檢計量中心電氣部分、機修車間電氣部分、後勤所有電氣照明、庫房照明維 護歸動力車間負責;材料計劃各部門自己負責申報。

5、全公司儀表、液壓部分由動力車間維護(由各車間配合) 。

6、各車間設備維護與檢修責任劃分 ⑴、各車間設備維護保養搶修由本車間負責,如需其他車間幫助要請示企業技術中 心後,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派工單(並下達工時定額) 。

⑵、各車間技改工程由機修負責,工程項目辦公室開工程項目單,由工程項目辦公 室負責主持並組織驗收。

⑶、各加工備件機修可完成的交機修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開加工單(並下達工時 定額) 。

⑷、設備的計劃檢修由機修和各車間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中心負責主持並組織驗 收。

⑸、各車間的維修和搶修及計劃檢修後由設備主任填寫設備檢修卡 72 小時報企業 技術中心,使企業技術中心能夠建立較完善的設備技術台帳。

7、各車間設備專責人,應經常瞭解自己所轄設備,掌握技術情況,把設備管好、 修好,努力提高設備的健康水平。

為此應做好以下工作:⑴、每天上班後巡視所轄設備,瞭解設備情況,設備缺陷等,及時向工段長彙報檢 查情況,並做好巡檢記錄。

如有缺陷,提出處理意見,聽候工段長安排。

⑵、設備專責人是消除缺陷的責任人,對檢修質量負直接責任。

8、工段長應做好以下工作:⑴、督促設備專責人和崗位工巡視檢查設備,聽取彙報檢查情況,安排設備缺陷的 消除情況。

⑵、 凡是夜間事故搶修及現場安全的負責人, 督促安排搶修工作後及時向車間彙報。

⑶、按設備保養計劃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設備保養,維修工配合。

8、各車間主任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後巡視車間所轄設備,瞭解運行情況,查看設備缺陷記錄,及時組織 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

⑵、負責所轄設備的《設備缺陷處理工作單》填寫,制定施工措施,負責現場安全, 並整理原始記錄和工時消耗。

⑶、提出改進設備、提高設備健康水平的建議。

⑷、瞭解庫存備品、配件的情況,每月 23 日把本車間月材料設備計劃報企業技術 中心,以便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能維修的可拆下後送機修由企業技術中心開據維修加工 單,機修負責及時修好備用。

二、設備巡迴檢查 1、各車間維修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嚴肅認真對待工作,不斷提高對設備隱 形缺陷的判別能力 和巡迴檢查質量,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各車間應根據設備系統運行特點,制定各崗位巡迴檢查路線、重點檢查項目、 檢查週期、並公佈現場。

3、巡迴檢查時應隨身攜帶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檢查時應認真、細緻,根據設備運 行特點,看、聽、摸、嗅、試。

但必須執行安全規程,關鍵部位必須兩人以上,注意設 備及人身安全。

4、檢查重點應包括:⑴、檢查試運行中的安全措施;⑵、班中設備缺陷消除後的運行情況;⑶、運行異常的設備;⑷、防火檢查。

5、巡迴檢查中同時督導崗位工進行設備整潔工作及時加換潤滑油,調整冷卻水等 設備維護工作。

6、巡迴檢查中發現設備缺陷時,立即彙報班長、工段長、值班調度;事態嚴重時, 應由工段長彙報車間主任,崗位工加強監視;設備專責人設法消除,防止事態擴大;處 理情況及措施應詳細記入專責人記錄本,並向人員交待清楚。

7、各車間主任,副主任應每天巡視,巡視內容包括:

⑴、有重點的檢查設備運行情況;⑵、值班人員的勞動態度和勞動紀律;⑶、糾正不合理的生產方式和調整操作;⑷、防火檢查。

三、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1、檢修管理 ⑴、設備的檢修是提高設備的完好率,保證安全,經濟運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設 備規律,堅持以防為主的計劃檢修,反對硬拼設備;堅持“質量第一” ,使設備處於良 好的狀態。

⑵、檢修工作要貫徹挖潛、革新、改造的方針,不斷提高檢修質量,改進設備,改 進工藝,努力做到質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設備檢修按性質分大修、中修、小修,臨時檢修和維護五大類。

設備大修、中 修、小修是計劃檢修。

臨時檢修是計劃以外的檢修,構成事故的叫事故搶修,應儘可能 避免臨時檢修,但在運行中發現威脅設備安全的較大缺陷,必須及時處理時,應經車間 同意後才能安排臨時檢修,以避免設備的嚴重損壞。

⑷、我公司設備大部分在高温,高壓重負荷,金屬粉塵惡劣條件下連續作業,在運 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設備的原有性能,因此,堅持集中維修,區域負責,點檢定修,操 檢並重的方針。

2、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⑴、由於生產設備環境差,各車間操作的人員要經常對所用的設備進行擦拭,及時 合理的潤滑,減少部分磨損,延長維修週期,增強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設備的作業率。

⑵、按照操作規程嚴格操作。

⑶、設備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根據設備特點定人、定點、定標準、定期、定方法來 進行設備定期維修方法。

⑷、建立設備交記錄,由生產工人填寫,設備缺陷記錄由巡檢人員和點檢人員 填寫。

⑸、根據設備分工加強設備考核,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範圍。

3、設備的檢修準備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準備工作是檢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關鍵,在大修 45 天 前項目工程辦公室應制定大修準備工作進度。

⑵、大修項目應根據批准的維修計劃、改進工程計劃、設備缺陷記錄、事故報告、 最近一次小修記錄、上次大修報告、設備運行試驗結果、機件和零件使用情況,決定採 用的合理化技術研究資料來確定。

⑶、大修前一個月左右,生產經理組織有關處室和車間參加的準備工作會議,檢查

和落實檢修項目、檢修進度、技術措施、勞動組織、材料和備品備件準備、交貨缺件等 情況,安排有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 15 天應由生產經理全面檢查工程準備情況,明確安全、質量、 進度、節約等方面的要求;進行技術交底;安排協調檢修工具設備,人員分配情況。

檢 修車間負責生產人員的配合協調、負責質量標準,項目工程辦公室主持並組織驗收。

⑸、在施工期間應抓好以下工作 ①、貫徹安全工作規程,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

②、嚴格執行設備標準、工藝措施和崗位責任制,保證檢修質量。

③、及時掌握進度,保證按期竣工,爭取提前。

④、節約工料,防止浪費。

⑤、及時做好技術記錄,包括設備技術狀況,系統結構變化,有關數據修後及時整 理歸檔。

通過檢修,還要進一步校核和補充備品、配件的圖紙。

4、檢修質量驗收 為了保證檢修質量,必須做好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質量檢驗需要檢驗人員嚴格把 好五關:⑴、把項目關:不漏項,修一台,保一台;⑵、把工藝關:按規程辦事,規規矩矩,乾淨利索;⑶、把質量驗收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驗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 驗收;設備不清潔不交工、不驗收;⑷、做好檢修驗收單的填制,做好各項記錄,建立台帳,能正確反映檢修實際情況。

⑸、質量驗收實行班組、車間、厂部三級驗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項目包括:①、提高設備效率,挖掘現有設備潛力;②、提高安全經濟運行水平的技術措施和技術革新項目;③、治理廢水、廢氣、揚塵,進行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的技術措施;④、提高設備能力,改善產品質量的技術措施;⑤、設備更新和房屋建築物的更新;⑥、零星固定資產購置。

⑵、各車間和有關處室每年與檢修計劃同時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計劃,交企業技術 中心審核彙總報公司領導研究批准。

⑶、技改項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資產採購計劃由企業技術中心彙總申報。

⑷、項目工程辦公室負責技改項目的管理,對技術設計和工程預算進行審核,並對 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督促、檢查。

四、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管理的規定:各單位設備必須加強科學管理,確保設備處於完好狀態,並應達到以下五項要求:⑴、安全可靠,設備可用率高;⑵、消耗指標低,經濟效益高;⑶、不污染環境,排放符合環保要求;⑷、維修費用低;⑸、整潔美觀,消除漏氣、漏水、漏塵、漏油、漏風。

2、設備缺陷管理 ⑴、各級生產管理人員都要關心設備缺陷消除工作,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檢修人 員是具體抓好設備缺陷消除工作的負責人。

⑵、各車間生產崗位設立“崗位交記錄”以便登記和記錄消除情況。

⑶、崗位人員發現缺陷時應:①、及時設法消除,若無法消除時,應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同時應記錄在崗位交接 班記錄上。

②、發現對安全生產有威脅的設備缺陷時,除加強監視外,還應報告工段長並通知 維修人員立即處理。

對生產影響不大時,除做好登記外,還要向領導彙報,以便安排檢 修。

③、崗位人員在維修人員消除缺陷時,要主動配合,創造條件,嚴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時如需限制生產、停產、跨班時應向值班調度和車間主任彙報。

⑷、生產調度處理設備缺陷:應迅速命令工段長組織生產人員採取有效措施,嚴防 擴大,並通知車間主任。

⑸、維修人員定期巡視設備,查看《崗位交記錄》 ,瞭解情況,主動消除缺陷, 對暫時不能消除的缺陷記入本班《崗位交記錄》並向工段長彙報。

⑹、車間設備主任領導設備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視現場,瞭解設備缺陷及消除 情況,分析生產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

負責《崗位交記錄》的收發和缺陷統 計工作,並企業技術中心。

⑺、設備缺陷處理原則: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②、如牽扯到停產或降低生產產量時,應得到企業技術中心的批准(突發性設備故 障除外) 。

③、對暫時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頻發性缺陷,車間應及時以《設備缺陷處理工作 單》 的形式報企業技術中心並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 企業技術中心要及時組織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後應由崗位工或生產班長、工段長、設備主任進行檢查、認可後簽字

並註明“已消除” 。

五、備品備件的管理 1、企業技術中心負責車間備件計劃的審核彙總,物資處負責準時採購。

不需 外購的備件組織相關部門製作。

備件的驗收由使用單位設備主任組織。

2、各車間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貯備計劃,既要滿足生產和事故搶修的需要, 又要防止庫存積壓。

3、物資處以保證質量、數量、時間的前提下,及時和企業技術中心聯繫到位 情況,使備件及時就位,以免因備件問題影響生產。

4、備品備件原則上均應存放在庫房保管,對於精密及電氣備品備件入庫後,做好 防鏽、防腐、防止彎曲等措施,同時要注意温度、濕度、防潮工作,以保證備品備件的 質量。

六、各車間設備事故管理 1、設備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強設備管理,減少設備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設備 開動率和生產作業率。

2、設備事故管理由企業技術中心歸口管理,各生產車間的設備事故管理由設備主 任管理。

3、設備事故管理的內容與要求: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設備的零件、構件損壞,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工業建築物突然 倒塌、損壞,不經修理不能運轉或達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設備事故處理。

⑵設備事故分類及處理按《設備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3

1、總則

1.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各級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2、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辦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設備的註冊登記及台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3、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3.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台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台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台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充裝單位的氣瓶。必須保證在各環節中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設備使用車間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複印件備查。

3.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持此證在我廠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廠。

3.15、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4

一、總則

1.1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設備的註冊登記及台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設備監督管理

3.1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台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台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5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台設備,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複印件備查。

3.9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設備(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5

1總則

1.1特種機械設備(器具)作業危險性大,技術性強,管理標準高,為保證特種機械設備(器具)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國家財產不受損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發電廠、風電場特種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管理機制的運行過程。

2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

2.1發電廠、風電場鍋爐、壓力容器由動力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安技部門對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負責監督。發電廠、風電場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包含工作壓力大於等於0.1mpa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氣鍋爐和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壓力容器:

a最高工作壓力(pw)大於等於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下同);

b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斷面最大尺寸)大於等於0.15米,且容積(v)大於等於0.025立方米;

c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温度高於等於標準沸點的液體。

2.2每台鍋爐、壓力容器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並經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生產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後,方可投入生產運行。

2.3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必須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交接班等規章制度,並加強崗位經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均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領取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

2.4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必須做好鍋爐、壓力容器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組織整修,嚴禁鍋爐、壓力容器帶病運行。

2.5鍋爐必須按規定每年進行年檢,壓力容器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驗:

a外部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b內外部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1-3級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4級的每3年至少一次;

c耐壓試驗每10年至少一次。

2.6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必須按規定期限定期進行檢測。動力部門、質保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的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應及時統計上報,並組織實施檢測,使用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不得藉故拒絕或拖延。

2.7鍋爐、壓力容器檢修,要在無壓力情況下,各種介質必須放清、洗盡後才能進行容器的修補,焊接工人必須持有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焊工合格證》才能操作。

2.8使用鍋爐、壓力容器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或操作鍋爐、壓力容器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阻礙專業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安全管理、檢查。

2.9鍋爐、壓力容器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2.9.1凡需購置鍋爐、壓力容器或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動力部門提出專題報告,由工程部門召集安技、保衞、生產、基建、動力等職能部門進行會審(包括會籤),並會同發電廠、風電場規劃部門、財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立項,經發電廠、風電場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實施,任何使用部門不得擅自添置、更換或改修鍋爐、壓力容器。

2.9.2新購的鍋爐、壓力容器,必須在指定的有製造許可證的專業製造單位選購。

3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3.1發電廠、風電場的起重機械由工程部門統一歸口管理,裝備製造部門負責維修,安技部門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負責監督。

3.2發電廠、風電場使用的起重機械,包含橋式起重機、樑式起重機、電梯、簡易升降機以及0.5噸(含)以上的電動葫蘆,都屬管理範圍。

3.3每台起重機械的技術檔案資料必須齊全、完備,並經登記、編號、報上級勞動安全部門備案和領取使用證後,方能投入運行。

3.4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如:限位器、緩衝器、聯鎖裝置、信號裝置、緊急停止開關、限速器鬆、斷繩安全開關、掃軌板、轉動部位保護罩、滑線保護擋板等,必須齊全完好,靈敏可靠。供電線路應有鮮明的色標和信號燈。在明顯的部位應標有最大的起重限載噸位,允許乘客的電梯應標明限載人數。

3.5使用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對帶有駕室的起重機械必須設專人駕駛,對地面操縱的樑式、電動葫蘆等小型起重機械,應指定專人負責。

3.6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和取得操作證後(專職駕駛人員取得上級勞動部門簽發的操作證,在地面操縱的非專職人員取得設備部門簽發的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起重機械的使用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及交接班等規章制度,並加強崗位經濟責任制考核。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和違章作業。

3.7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個不弔”:

a.物體超負荷或鐵水包過滿不弔;b.違章指揮或指揮不明不弔;c.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弔;d.吊索和物件捆紮不牢不弔;e.橫拖斜拉不弔;f.工件上站人不弔;g.氧氣瓶等具有爆炸物件不弔;h.帶稜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弔;i.埋入地下的物件不弔;j.安全裝置失靈不弔。

3.8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掛鈎人員的指揮,一旦發出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3.9電梯運載物品時,運載物一定要放置平穩、牢靠。不允許客貨混裝,禁止運載易燃易爆物品。

3.10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應做好起重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發現不正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組織整修,嚴禁起重機械帶病運行。

3.11工程部門對使用滿檢測期限需複檢的起重機械,應按市勞動部門的規定及時統計上報,並組織實施檢測。

3.12使用起重機械的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部門或操作起重機械的人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阻礙專業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管理及檢查。

3.13起重機械新購或技改應循安全準則

3.13.1凡購置新的起重機械或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改造,應由工程技術部召集設備、基建與安技等部門進行會審,並經發電廠、風電場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3.13.2新購的起重機械必須在指定的,並有上級勞動部門發給合格證的專業製造廠選購。

3.13.3委託外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大修理,委外單位必須是經上級勞動部門認可、並取得資格證書的單位。

3.13.4列入基建項目中購置、安裝的起重機械,基建部門負責向上級勞動部門“報檢”,經檢測取得使用證後,方可移交使用。

4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4.1發電廠、風電場機動車輛分成三類,第一類生產服務型載貨車輛,由後勤部門歸口管理;第二類接待用車輛,由總經理辦公室歸口管理;第三類員工自備車輛,由保衞部門歸口管理。保衞部門與後勤部門行使車輛安全管理職能。保衞部門負責對車輛的年審、年檢換證、辦照工作和對車輛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保衞部門、後勤部門、總經理辦公室以及安技部門,共同做好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安全行車。

4.2每台機動車輛的技術檔案資料齊全、完備,並經登記、編號,報請所在地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

4.3機動車輛整體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後視鏡和燈光等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車輛號牌須按指定位置安裝,並保持清晰完好。車輛的噪聲和排放的有害氣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4.4車輛歸屬管理與使用部門,應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維護保養及車輛使用等規章制度,實行定人定車保管,派車必示安全行車和安全運輸注意事項,嚴按崗位經濟責任制執行獎懲考核。

4.5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車輛號牌和駕駛證。

4.6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務院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發電廠、風電場發佈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違者必定追究責任,並予處罰,直到依法處理。

4.7按照有關規定只允許在發電廠、風電場界區範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含各種電瓶車、推土機、剷車等),操作人員應該絕對遵從,不準任意和私自駛離界圍。屬於發電廠、風電場內部駕駛機動車輛的人員,應循具體規定如下:

a駕駛人員需經過上級勞動部門培訓,領取發電廠、風電場內部機動車操作證,方可駕駛車輛;

b駕駛車輛時,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準駕駛與所持證件不相符的車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駕駛室內不準超額乘坐,車廂內禁止載人;

c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亂停亂放;離開車輛時,應斷電關鎖門窗;發電廠、風電場內道路時速在10公里以下;進出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車間、倉庫拐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分廠(分發電廠、風電場)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4.8從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資運輸的人員和車輛,要具有危險物品資格證書方能運行,必須嚴格貫徹執行發電廠、風電場發佈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謹慎和嚴密地組織作業過程,確保安全行駛裝卸,萬無一失。

4.9車輛調動或更換駕駛人員時,應認真組織交接。調動的車輛應保持技術狀態優良,隨車工具、附件齊全。交換車輛時應由部門分管領導或車隊長(班長)親自主持交接,並交待注意事項。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6

1、為做好本單位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以及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種設備。

3、對特種設備應申請安全性能檢驗和能效測試,發現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對能耗嚴重超標的特種設備,應及時整改後方可繼續使用。

4、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7

1.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2.人員培訓,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3.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説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3.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如下項目的檢查。(1)、安全附件;(2)、安全保護裝置;(3)、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

7.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規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註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10.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1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8

三十五條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箍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三十六條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三十七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十八條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十九條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分廠領導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四十條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領導、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章附則

四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提出。

四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9

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該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二、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三、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符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同解決。

四、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錶、安全閥必須經鑑定合格在週期內使用。

五、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六、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七、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檔案。

八、特種設備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九、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十、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週一次,並作好記錄,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十一、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經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十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四、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十五、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責任。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公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瞭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二、公司每年制訂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人員參加質監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三、對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准許上崗。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二年複審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和名冊。

六、在採用新方法、添設新技術設備、製造新產品和調換工人工作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堅持每月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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