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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師管理制度(通用3篇)

職業教師管理制度(通用3篇)

職業教師管理制度 篇1

為適應高等職業教育新形勢下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完善師資隊伍培養體系,積極促進我校新進教師的健康成長,培養一批具有較高職業素質、業務能力的青年骨幹教師,更好地為我校職業教育事業服務,特制訂此細則。

職業教師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新教師培養的指導思想是以德為先,能力為本,以老帶新,行為規範。

通過新教師培養工程,使新教師熱愛教育工作、熟悉教育法規和教育教學環境、牢記教師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初步掌握高職教育理念及教學改革的基本精神,熟悉所任課程的專業定位、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教學方法及教材與指導書的要領,掌握授課計劃、教案准備、實驗實訓安排等教學常規文件的編寫規範,提高課堂教學的基本能力。

通過新教師培養工程,讓新教師熱愛、關心學生,同時也進一步瞭解高職學生特點。

通過新教師培養工程,引領廣大新老教師,積極投身到產學研工作中去,樹立科研意識,提高科研能力,為社會、為企業提供更多的技術服務。

二、實施措施

1 .培養對象為學校當年引進、錄用到教學崗位的新教師(從其他高等院校調入的教師除外),培養期為兩年。分別以專業教研室為主,根據新教師的工作職責制訂培養計劃,為每一位新教師委派一名指導教師,明確目標、職責,簽訂指導協議,頒發聘任證書。

2 .新教師職責:

( 1 )熟悉所任課程的專業定位、課程標準、教學方法及教材與指導書的要領;

( 2 )掌握授課計劃、教案准備、實驗實訓安排等教學常規文件的編寫規範;

( 3 )每月至少聽課 4 節,聽課對象可為指導教師、本系(教研室)教師或者在學校教學活動中表現優秀者;

( 4 )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彙報課;

( 5 )積極參與所在教研室組織的公開課、説課、集體備課、教學研討交流等各種形式的教研活動;

( 6 )每學期末提交完整的紙質教案和電子教案;

( 7 )在確保完成常規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積極鑽研專業技術,注重對外交流,兩年內至少參與一項校內科研項目,或者一項企業技術服務;

( 8 )提交培養期滿時的總結材料;

( 9 )培養期內擔任學生輔導員,並實行坐班制。

3 .指導教師職責:

( 1 )對新教師在教學文件學習、常規教學文檔編寫、課堂教學過程等方面給予積極主動的指導、檢查;

( 2 )每學期至少聽課四次;

( 3 )每月審查一次新教師教學文件及其學生作業或報告材料,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 4 )多交流了解情況,及時解答新教師提出的各種問題,在日常工作中發現被指導對象有嚴重影響教學或其他工作的行為,及時向所在教研室、科室彙報;

( 5 )學年末上交一份評價報告及總結材料。

4 .各教研室及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新老教師的工作職責,及時落實有關教學活動與學生活動,並不定期地給予以督促、檢查、指導。

5 .教務處在學期末組織一次新老教師座談會,在學年末組織一次新教師講課比賽及優秀教案評比,並安排考評總結會。

三、考評與獎勵

1 .系、部(教研室)成立考評小組對新教師培養工作進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考評,每年進行一次,考評對象分為新教師和指導教師兩部分,考評結果設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培養期內,新教師一次考評不合格,延長培養期一年;兩次考評不合格,調離教學崗位,另行安排工作或解聘。對新教師和相應指導教師在年度考評中獲得良好以上評價的,可適當予以指導教師工作量補貼。

2 .新教師考評細則

( 1 )新教師十項職責執行情況,每項 6 分,佔 60% ;

( 2 )學生評教打分折算,佔 12% ;

( 3 )新教師講課比賽打分折算,佔 12% ;

( 4 )新教師優秀教案評比折算,佔 14% ;

( 4 )獲得院級獎勵的,每有一項加 10 分;

( 5 )受到處分的,每有一次分別扣 10 分(院級)或 5 分(系級),有違師德師風的,視情節輕重,每次扣 2-8 分。

3 .指導教師考評細則

( 1 )指導教師五項職責執行情況,每項 10 分,佔 50% ;

( 2 )所指導的新教師,其總考評分折算,佔 30%

( 3 )所指導的新教師 , 其優秀教案評比分折算,佔 20% 。

四、本細則解釋權在教務處。

職業教師管理制度2:國小教師職業道德管理制度

一、教師職業道德學習培訓制度

1、各學校要建立教師職業道德培訓領導小組,並設專人負責職業道德培訓工作。將職業道德培訓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2、要將教師職業道德培訓作為教師全員培訓的必修課,納入教師繼續教育計劃,每年不低於10學時。對師德建設不達標教師,要加強師德再培訓。

3、所有新任校長、新教師上崗前必須接受教師職業道德專題培訓。

4、培訓內容要有針對性、形式多樣性、切合教師實際,要記錄準確、反饋及時,培訓結果要記入教師師德檔案。

5、把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融入教育教學實踐當中,把學到的道德規範內化為自已的觀念意識,在道德認識和道德實踐的相互作用中提升道德素養。

二、教師職業道德考核制度

1、建立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領導評價與羣眾評價相結合、學校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師德考核體系,依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細則》、《陵城鎮師德建設四要、八不承諾》等相關文件對教師的職業道德進行全面的綜合考核。

2、學校要採取教師自評和互評、學生及學生家長測評、社會評價與學校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考核評價教師師德表現。重點考核教師的職業道德狀況、教學態度、育人效果,並將考核結果記入教師師德檔案。

3、每學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分為師德優秀、師德良好、師德合格、師德不合格四個等次。

4、考核工作要貫穿於教師的日常工作之中,日常考核隨時記入師德檔案中。師德檔案記實要有專人負責,隨時,準確無誤。

5、考核結果作為評價教師工作和教師資格認定、培養培訓、職務評聘、評優晉級、崗位聘任等重要依據。對師德表現不佳者,要及時誡勉;對師德總體評價不合格者,要進行嚴肅處理;對有嚴重失德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者將撤銷教師資格並予以解聘,並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

三、教師職業道德情況報告制度

1、學校須及時向鎮教管會報告師德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認真總結每學年度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每學年末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校發生教師重大師德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鎮教管會。不隱瞞不報並及時妥善處理,校長是第一責任人負全責。

4、學校要高度重視每位教師的職業道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到責任教師,並責成該教師限期整改,並寫出書面整改措施,並對整改情況隨時督察。

5、學校中凡發現有教師違法違規現象的幹部、教職工,不論是否屬於自己的直接工作範圍,都必須向學校有關人員反映,凡視而不見,推委縱容、任其發展的,學校將按照情節和後果追究責任。

四、教師職業道德監督制度

1、學校成立教師職業道德建設領導小組,設專人負責職業道德建設工作,並設立師德師風問題舉報箱,公開監督電話。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學生家長代表擔任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行風監督員,定期向監督員徵求意見。

2、學校每學期要廣泛向學生、學生家長及社會羣眾徵求對本校師德師風建設意見,根據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制訂整改措施,並限期整改到位。

3、對以任何方式向學校舉報教師有悖師德的行為的,學校都須進行認真調查核實,確屬個別教師問題的,由學校處理解決,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教師嚴肅處理,及時上報,如不屬師德問題,也要及時做好解釋、宣傳工作,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答覆。

4、加強對師德問題舉報人的保護,學校依法保護師德舉報人的權益,凡出現泄露、報復、打擊舉報人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學生一旦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威脅或侵害,要立即舉報,爭取保護。

6、學校每學期初要組織廣大教師結合新時期要求,確定師德承諾內容,與教師簽訂師德建設目標責任書,向學生、家長、社會作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鄭重承諾。

五、教師職業道德檔案管理制度

1、教師師德檔案的管理由學校師德檔案員具體負責,與學校的業務檔案合併建檔,歸入學校綜合檔案管理。

2、教師師德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收集如下資料,並裝入教師師德檔案:教師師德總結;師德考評自測評分表;教師互評評分表;領導評分表;家長評分表;學生評分表等相關資料。

3、按教師獎懲情況,在教師檔案中如實作好記載。

4、加強庫房管理,做好防盜、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塵、防蟲等工作。

5、嚴格履行檔案移交、接收等手續。

6、認真做好檔案的鑑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銷燬檔案。如需修改或銷燬,必須首先填寫修改或銷燬情況記載,並由考評小組全體成員簽名方可。

六、教師職業道德問題一票否決制度

教師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1、在教育教學中,有散佈違背黨的方針政策、違背教書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論和行為,或散佈封建迷信、淫穢內容、傳播非法出版物、傳播宗教,其言行在學生中造成惡劣影響的。

2、教師因失職造成重大教育教學、安全責任事故,給學生、學校造成嚴重損失的。

3、教師因舉止不文明、行為不端,違反社會公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在教育科研、職稱評聘、考核評優、骨幹評定中違背學術道德,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情節嚴重的。

5、教師收受、索要學生或學生家長錢物,利用學生家長辦私事的。

6、教師諷刺、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7、教師按照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座位、排名次,張榜公佈學生考試成績,肆意損害學生自尊心的。

8、教師直接或間接亂辦班、亂補課、亂收費,向學生推銷各種報刊、資料或其它商品的。

七、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宣傳表彰制度

1、學校要要注重發現、培養、樹立師德高尚、業務精湛、貢獻卓著的師德先進典型,把師德表彰獎勵納入年末工作總結中的重要一項,按鎮教管會統一佈署,公平公正地評選出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中的優秀教師。

2、被評為校、鎮、縣級以上的教師職業道德標兵、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教師,學校要分別記入檔案,並給予不同形式的獎勵。

3、凡被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師職業道德標兵” “教師職業道德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教師,學校要大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蹟,樹立師德典型,號召全體教師向其學習,進而在全社會樹立良好的教師羣體形象,弘揚高尚師德。

4、充分利用板報、牆報等宣傳媒體,定期宣傳教師中的優秀典範和師德標兵的先進事蹟。定期開展專題講座、師德報告會、優秀教師事蹟報告會等師德教育活動。

職業教師管理制度 篇2

第—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的教學工作,規範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適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職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學校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必須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與時俱進和改革創新。以德育為核心,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第三條 學校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應遵循職業教育教學規律,結合學校特點,要以社會需要和學生的成才願望為出發點,提高工作效率,維護教學秩序,推動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第四條 學校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要有利於推進學生有個性的全面發展,拓展其實踐創新能力;有利於教師創造性工作,有利於深化改革,有利於與各類教育的溝通與銜接,充分利用計算機及網絡等現代手段,實現教學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第二章 教學事務管理

第五條 每學期學校均應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計劃和學校教學目標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學工作計劃。

教學工作計劃主要包括學校教學工作計劃,科(室)及教研組教學工作計劃等。

學校教學工作計劃用以確定學校學年或學期教學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具體任務,由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後,於新學期開學前下達貫徹。

教務處根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結合教學工作的進展情況擬定月教學工作計劃。

各教學科(室)和教研組的教學工作計劃分別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組長根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結合本科(室)、組具體情況按學期制訂。

第六條 教務處應在放假前編制完畢新學期校歷和學期教學進程表。其依據是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學校整體安排和各專業教學實施方案(教學計劃),也應結合實習、實驗條件等具體情況。校歷和學期教學進程表經教務例會討論、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後,以學校名義印發至各科(室)實施。

編制校歷應注意:

(1)新學年開始為9月1日(逢雙休日順延);

(2)每學年分為兩個學期,共42個教學周,包括理論教學、實踐教學、入學與畢業教育、公益勞動、考試和機動時間等(含公休);

(3)寒暑假每學年共10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節),暑假7周。

學校在編制校歷時,因特殊原因要延遲開學或減少教學週數,應事先徵得學校主管部門(指區、縣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團公司及其他主管部門,下同)的同意。

第七條 教務處在學校印發校歷和學期教學進程表的同時,下達新學期的教學任務(學期課程設置及教師任課計劃)。各科(室)應根據統籌兼顧、新老結合、擇優安排、合理負荷等原則對新學期的教師任務作出初步安排,並報教務處。教師教學任務須經教務例會討論調整,分管校長批准後正式確定。教務處應於放假前頒發教師教學任務書,開學後製成各班教師任課一覽表,印發各科(室)。

第八條 教務處編制課程表一般應於放假前一週完成,經分管校長審定後在放假前將教師課表先分發至每一位任課教師。課程表包括學校總課程表,分班課表和教師課表等。課程表一經排定公佈不允許輕易變動。學校應建立“排課、調課、代課及停課制度”。

第九條 教務處應經常檢查各班級教學日誌填寫情況,用以考核學生出缺勤情況、教師授課情況以及統計教師工作量。

第十條 教學例會制度包括教務例會和教研組長會議、教師和學生座談會等,主要用於佈置和檢查各項教學工作,及時分析、研究和解決教學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落實整改措施,注重實效,並要有明確的議題和過程記錄。教務處、各教學科(室)應定期召開教師、學生座談會,聽取教師、學生對教學工作和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與要求,並作為期末考評教師工作的依據。

第十一條 學校應認真貫徹執行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做好學生的入學與註冊、成績考核、升級與留級、轉學與轉專業、休學復學與退學、紀律與考勤、獎勵與處分、畢業與結業等學籍管理工作,並設專人負責學生的學籍檔案及電子註冊等工作。

要積極進行制度創新,實行靈活的學制和學習方式,有條件的學校都應試行學分制,為學生個性發展、工學交替、分階段完成學業創造條件。

第十二條 選用教材應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標、業務規格和教學要求,一般應選用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統編教材,以及有關行業規範教材;無相應統編教材時,可選用基本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的其他教材,或按教學大綱要求自編校本教材(講義)。教師提出選用教材須經教學科(室)主任同意,自編校本教材(講義)應由教務處會同各教學科(室)統籌安排,並報分管校長批准。要加強對教材使用的管理,制訂教材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教材評價制度和在專家指導下的教材選用制度。

學校應根據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的新要求,積極推進課程和教材改革,開發和編寫反映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方法、具有職業教育特色的課程和教材,製作各類多媒體教學軟件,為學生提供優質服務。

第十三條 學校應建立和健全教學檔案制度,教學檔案包括教學文件檔案、教務工作檔案、學籍管理工作檔案、教研與教改工作檔案和教師業務檔案等。教學檔案應由專人負責管理,並按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對教學檔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規定,使教學檔案工作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更好地為教學服務。

第十四條 學校應有計劃地經常組織教學檢查,並自覺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和教學研究機構及學校主管部門組織的教學檢查,以落實培養目標,穩定教學秩序,優化教學過程,提高教學質量。教學檢查應把經常性和階段性檢查結合起來,期初查準備,期中查進程,期末查效果。

第三章 教學文件管理

第十五條 專業教學方案(教學計劃)是學校實現培養目標,組織和安排教學工作的依據,分為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行業制訂的專業教學指導方案(指導性教學計劃),學校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及市場需求等實際情況制定的專業教學實施方案(實施性教學計劃)兩種。

制定專業教學實施方案(實施性教學計劃)要遵循教育部關於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計劃的原則意見,參照專業教學指導方案(指導性教學計劃),一般由教務處會同教學科(室)在市場調研基礎上於新生入學前3個月提出,經分管校長審定,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執行,並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專業教學實施方案(實施性教學計劃)通常由説明和表格二部分組成。説明部分包括專業名稱;招生對象與學制;培養目標與業務範圍;知識結構、能力結構及要求;課程設置及教學要求等內容,各部分內容均應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描述。表格部分包括教學活動時間分配(按周)表、課程教學時間安排(教學進程表)和實踐教學時間表等。

專業教學實施方案(實施性教學計劃)在實施時必須保持其嚴肅性。

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與變化情況,學校可以在保證人才培養規格和質量的前提下,調整專業的服務方向,在課程設置、教學環節、學時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靈活性和機動性,但必須履行調整手續,防止專業教學方案(教學計劃)執行的隨意性。

第十六條 課程標準(教學大綱)是組織教學工作,檢查教學質量,評價教學效果,選編教材和裝備教學設施的依據。應體現培養目標對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並規定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以及提出教學和評價建議。專業教學實施方案(實施性教學計劃)規定開設的課程(包括實踐性課程),均應有相應的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

文化基礎課採用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採用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行業頒發的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尚無教學大綱的課程,或在課時、教學內容、教學要求等方面已作較大改革的課程,應由學校按照教學大綱的統一體例組織自編大綱,並經有關專家論證後執行。

任課教師、教研組和各教學科(室)要按照課程標準(教學大綱)組織教學,同時鼓勵教師在完成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補充新知識,充實新內容。

第十七條 學期授課計劃應認真執行課程標準(教學大綱),體現課程教學的內容和進度要求。學期授課計劃由任課教師結合實際,按照統一的要求編寫。同教材、同進度者,應使用同一份學期授課計劃。

任課教師必須按照學期授課計劃組織教學,如確有必要調整,須事先經有關教學科室或教研組同意,報教務處備案。若教學內容、教學時數有較大變動時,須經分管校長批准。

第四章 主要教學環節管理

第十八條 教師應認真備課進教室。備課應備大綱、備教材、備學生、備社會,並根據學期授課計劃,於每次課前認真撰寫一個較為完整的教案。

教案一般應包括首頁、備課筆記和教學後記三個部分。首頁應反映教學的基本要素;備課筆記應反映教學的基本內容和因材施教的構想與創意;教學後記應反映教學得失與改進措施。

任課教師在學期開課前必須備有二週以上的教案,平時亦應有至少一週的提前量,不準無教案或沿用教學內容過時的教案上課。鼓勵教師應用計算機進行電子備課,注重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的整合。

第十九條 教師要認真上好每一堂課,要注意加強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教學,確保所授知識及技能的思想性、科學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充分發揮課堂教學在素質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教師講課的基本要求是:條理清晰,概念明確,重點突出;語言準確,精煉、生動;板書繁簡適度、工整有序。

要體現職業教育特點,貫徹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重視學生智力開發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強化學生職業技能的訓練。要樹立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基本思想。引導學生進行探究性學習,在實踐中學習,促進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主動地、富有個性地學習。

要積極應用現代教育技術改革教學方法和手段。廣泛採用直觀教具、教學掛圖、多媒體課件、仿真技術和電化教學設施進行教學。實踐性,工藝性較強的課程內容,要到實驗室(實訓室)或生產、技術、管理、服務工作的現場去上,以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適應新時代對人才培養的要求。

第二十條 教師應結合教學進度,組織有效的課外輔導和答疑,指導學生優化學習方式。要認真佈置作業和批改作業。教師對佈置的作業應預先試做,及時批改,嚴格要求,要評出成績或寫出評語,以此作為評定學生平時成績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要採取選修課等多種多樣的形式充實豐富第二課堂,充分利用學校各種教育教學資源,有計劃地組織和指導學生參加課外學習活動,以拓展學生學習時空,讓學生有選擇地自主優化知識、能力結構,拓寬知識面,增強適應性,促進全面發展。

第二十二條 實驗員或任課教師應根據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和實驗指導書的要求,認真做好實驗課的準備、講課、指導和批改實驗報告等項工作。讓每一個學生都能按大綱規定的時間充分動手,獨立操作,養成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科學作風。

凡是有條件的專業可將實驗單獨設課,單獨考核,單獨記分,並編寫相應的實驗課教材。

同時還要注意加強綜合性實驗訓練,提高學生的實驗能力和專業技能。

除實驗課外,實驗室應創造條件向學生開放。

第二十三條 實習按其性質和任務一般可分為認識實習、教學實習(實訓)、生產實習、專業勞動和畢業實習(綜合實習)等。

認識實習是通過參觀和現場教學,使學生初步瞭解專業,獲得與本專業教學有關的比較全面的感性知識,為後繼課程的教學打好基礎的實踐性教學環節。

教學實習(實訓)是根據大綱規定的要求,在校內實習基地對學生進行本專業所必須的專業技能基本訓練的實踐性教學環節。

生產實習與專業勞動一般在校外實習基地進行,是學生對本專業所涉及的主要崗位的生產勞動或結合生產過程,學習操作技能,培養生產和服務能力的實踐性教學環節。

畢業實習是一種綜合性的實習,也稱綜合實習,要求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理論和基本技能分析、解決生產、技術、服務及管理工作中各種實際問題,提高實際工作能力,為就業、創業作好準備。

不論何種實習都必須按照專業教學實施方案(專業教學計劃)的安排和實習大綱的要求進行,並遵守勞動、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門對學生實習的有關規定。各教學科(室)應根據學校和實習地點的具體情況,於實習前提出實習計劃。實習計劃的主要內容有:(1)實習的性質、目的和任務;(2)實習內容、方式和時間分配;(3)實習的組織與輪換,指導教師的分工與安排;(4)實習考核、實習成績的評定辦法與評分標準,(5)實習安全與保障措施等。實習計劃須經教務科(教導處)審核,分管校長同意後執行。

凡有條件的學校(專業),都應通過實習讓學生能獲得相應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 社會調查、課程設計是結合課程教學安排的一種實踐性教學環節。社會調查的目的性要明確,並應有具體的調查提綱和切合實際的日程安排。指導教師要組織學生深入實際,深入市場,掌握第一手材料,學習調查研究的方法,認真指導學生寫好調查報告。課程設計的題目,由任課教師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選定,力求典型、實用並保持相對穩定。

第二十五條 畢業設計是學生畢業前最後一次綜合性的實踐性教學環節。要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和基本教學要求,緊密結合職業崗位的實際擬定畢業設計的題目。指導教師由本專業的專業課教師擔任,也可聘請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專業人員擔任。

第二十六條 對學生學業的檢查與成績評定應嚴密組織,科學管理,以保持學業檢查與成績評定工作的嚴肅性,充分發揮其激勵和導向作用,調動廣大師生教與學的積極性,樹立良好的考風和學風。要不斷改革和完善學業檢查方式,增強其促進學生髮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對有條件的課程應實行“教考分離”;專業和實踐教學的學業檢查應爭取用人單位共同參與。

第五章 教師教學業務管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要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對教師的基本要求制訂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培養計劃,並落實到人。要積極開展以骨幹教師為重點的全員培訓,提高教師的職業道德、實踐能力和教學水平,培養一批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教學能力的骨幹教師和學科、專業帶頭人,建設一支年齡結構、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教師應根據學校和各教學科(室)的要求,制訂個人提高計劃,並完成規定的“五年一輪”教師職務培訓任務。

要不斷加強對教師職業能力的培養,組織他們參加相應的生產實踐、實驗室等工作,獲得“雙師型”教學能力。對尚不適宜開課的教師、尚不具備合格條件的實驗員和實習指導教師,應限期提高;不具備教師素質的應調任其它工作。

第二十八條 學校應貫徹競爭上崗、擇優聘任的原則,建立健全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對教師(包括實驗員、實習指導教師)實行全員聘任制。要吸引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員擔任專、兼職教師,提高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教師的比例。聘請專、兼職教師任教應有相應規範的管理制度,其聘任辦法與教學工作要求應與在職人員相同。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建立和健全教師(包括實驗、實習指導教師)工作考核制度。對教師的考核應以教師的職業道德要求及工作規範、各級教師的職責為依據。根據日常檢查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學校應有計劃地每年按教師任職條件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對全體教師考核一次。

要成立以校長為首的校考評委員會,由教務科(教導處)或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日常考核工作。考評材料應歸入教師業務檔案。考評結果應作為評選先進、晉升、續聘、低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條 學校應落實相應職能部門負責教育科研工作,具體負責制訂開展教育科研活動計劃;組織學習教育理論和交流教學經驗,組織教師評優、中青年教師課題研究;組織對畢業生跟蹤調查,及時瞭解市場對人才的需求;編寫教學研究刊物和資料;組織論文選送和評審;探索和推動課程改革和教材建設;參與教師任職情況考核和教學評估等工作。教師必須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教育科研活動,並認真撰寫教學研究文章,以增強學校的學術氣氛,提高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加強教研組管理工作。要選擇師德好、業務能力強和有一定組織能力的骨幹教師擔任教研組長,要採取切實措施保證教研組活動的組織和領導。

教研組活動應包含熟悉專業教學實施方案(專業教學計劃)、課程標準(教學大綱),分析教材,研究教法,集體備課,交流經驗,以及學習教育理論,落實教學檢查和抓好實驗室建設等內容。教研組活動應有計劃、有總結、有考勤、有記錄;要認真組織聽課和教學觀摩活動,注意總結和交流教學經驗,積累和豐富教學資料,不斷提高教師教學水平。

學校校長和教學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參加教研組的各種教學活動。教研組要認真填寫“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教研組工作手冊”,以促進教研組建設,提升教研組水平。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程適用於全日制中等專業學校和職業高級中學等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十三條 本規程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解釋。

職業教師管理制度 篇3

一、十個必須

1、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做好實驗、輔導學生、檢測學生。

2、教師必須既教書又育人、管理好課堂紀律、教室內不得起鬨鬧事。

3、教師必須接受學校聽課、查課安排,服從年級組、教導處及學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調整,聽取同事、年級、教導處、學校的意見建議。

4、教師必須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有效提高教學質量,保質保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5、教師必須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積極配合班主任、年級組、教導處、政教處、學校教育管理學生,敢説敢管遇見的、查實的、反映的學生違紀行為或不良習俗。

6、教師必須舉止文明、儀表整潔、語言得體、以身作則,在學生面前作好遵紀守法、言行文明、愛護公物、勤儉節約、保持清潔等方面的表率,除測試或生病等特殊情況外,應當站着上課。

7、教師必須關注學生學習,倡導“勤奮、競爭、進步”的學風,重視優生、鼓勵差生、注重優生弱科輔導和差生轉化教育,力求將學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學習上,營造康中學生“人人都努力、個個有進步”的學習氛圍。

8、教師必須尊重學生家長,與學生家長平等相處,對來訪或請來的家長,給一張笑臉、讓一個座位,加強與家長的橫向聯繫,爭取家長的支持與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師必須依法執教,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強團結協作、謙虛謹慎、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自覺投身於“文明校園、和諧校園”創建活動之中。

10、教師必須遵守“全員聘用制”的相關規定,接受職稱評聘分開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舉措。

二、十不準

1、不準口中有酒氣上課;

2、不準在教室內吸煙、飲酒;

3、不準在上課期間接打電話、手機;

4、不準在上課期間走出教室幹別的事(生病和學校安排除外);

5、不準在上課期間(監考)看與上課(監考)無關的書籍、做與上課(監考)無關的事情;

6、不準在上課時間和學生做與學科無關的遊戲;

7、不準諷刺、挖苦、歧視學生,平等對待家庭經濟有差異或學習基礎有差異的學生;

8、不準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9、不準犯錯教或誤導等知識性錯誤。

10、不準只管教書不管紀律。

三、違紀處理辦法

1、違反“十不準”之第1、2、3、4、5、10款,每查實一次,扣當月津貼100元,一學期上三次的取消當年評先選優資格,扣發學校年終一次性獎勵。

2、違反“十不準”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課期間在教室內飲酒者,進行停課檢查處理;後果嚴重或影響惡劣的,直接解聘。

3、違反“十不準”之第7、9款的,根據違紀情節、影響程度,進行個別教育、書面檢討、限期整改、扣發津貼、扣發工資、停課學習檢查等處理。

4、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實一次,扣發當月津貼100元,一學期上三次的取消評先選優資格、扣發學校年終一次性獎勵。

5、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課處理。

6、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1款工作的,其處理辦法由教導處另行規定。

7、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員聘用制相關規定處理。

四、本制度由教導處會同有關部門按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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